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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第 31 章


    这是一个白怜儿从未料到的回答, 不过很快,她的笑容里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真心实意,“叶小姐这话, 怜儿可就听不懂了。”


    “我记得, 怜儿小姐是歌妓, 对么?”叶可可问道。


    “是的,多亏爹娘给了奴家一副好嗓子, 这些年才勉强吃得饱饭。”白怜儿轻声细语,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


    “怜儿姑娘可能也知道,我大伯是这红粉堆里的状元郎,拜他所赐, 我对这销魂窟里的事儿也有几分了解, ”叶可可道, “江南才子辈出,文人墨客不知凡几,他们自诩与凡夫俗子不同,去秦楼楚馆只为吟诗作对, 以结交红颜知己为雅事,是以,江南清倌众多, 且大多出身不凡, 且有一技傍身, 怜儿姑娘想必也是其中之一。”


    “小姐说得不错。”白怜儿柔顺地点头。


    叶可可继续说道:“像怜儿姑娘这样的清倌, 出场资费一向丰厚, 若我没有猜错,姑娘应当已经赎身了吧?”


    “是,”女子莞尔一笑, “奴家如今是挂单在春满楼,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初来乍到,总得小心一点。“


    “那就是了,姑娘宁肯继续于这红尘沉沦,也不愿嫁人从良……”叶可可摊了摊手,“姑娘从未在状元郎身边,离开从何谈起呀?”


    白怜儿愣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叹息,“是我小瞧小姐了。”


    “换位思考罢了。”叶可可说道,“世间男子都有一个错觉,觉得定亲后你便会对他情根深种,却忽略了女子的意愿。”


    “我听闻怜儿姑娘比状元郎大三岁,又见你独身来这京中挂单,便斗胆猜测你心中另有打算,今日也不过是误打误撞。”


    “叶小姐心思缜密,奴家远不及。”白怜儿抬手把碎发挽到了耳后,“事到如今,话也不防说开,奴家在这烟花柳巷待久了,早已看淡了男女那档子事,与状元郎也不过是儿时的情分罢了。”


    “奴家不过是浮萍,早就不愿去为虚无缥缈的仇恨而奔波,况且我爹一事根本无案可翻,否则……”她嘴角勾出了讥讽的弧度,“奴家早就鼓动谢修齐去翻案了。”


    “事到如今,奴家也不妨告诉小姐另一件事,其实当年我爹早就想解除婚约,把我另配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便阴沟里翻了船。”


    她语气温温婉婉,说出的话却很是辛辣。


    “这话小姐可以原样拿去告诉状元郎,让他从此忘了奴家,与小姐做一对恩爱夫妻……”


    “我说了,”叶可可打断了她,“状元郎不值这个价。”


    说完,她抬手抖了一下叠在一起的银票,“三百两,买姑娘今日备好的所有诗文,是成,还是不成?”


    春满楼的传诗大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从天而降的白怜儿一夜之间名动京城。她被所有参加传诗大会的文人赞为诗歌双绝,既有婉转的歌喉又有惊人的才情。白怜儿本人却在大会落幕时自称被其他文人的才学所打动,自感有所不如,发下宏誓再不作诗。


    于是,她当晚所做的诗词便成为了美人绝笔,私下疯狂传播起来。


    数日后,江南一座雅舍里,一名书童循着庭院回廊一路小跑,踉踉跄跄地停在了一间厢房前。此时正值清晨,厢房内门窗紧闭,显然主人还未苏醒。


    跟陀螺一般在原地转了几圈,书童摸了摸怀中鼓鼓囊囊的东西,面上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伸手推开了房门。


    屋内点了帐中香,烟雾缭绕中勉强能看出有人躺在床上。书童走到帐外,恭敬地跪下,说道:“主子,京里来信了。”


    话音刚落,床上的被子就动了起来,一条雪白的藕臂从帐中伸出,探向书童手中拿的信件,然而还未伸到,便被另一只明显属于男子的手抓住,信件自然也落入了第二人手里。


    在女子不满的娇嗔中,男人从床上坐起,手中拿着打开的信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回主子,那信差说找咱找了个小半个月,”书童小心翼翼地去瞧男人的脸色,“应当是三月……”


    床上的被子被人一把掀开,在女子的惊叫里,男人把信一扔,一下子从床上跳到了地上,拿起一旁散落的衣衫就开始穿。


    “爷……”女子从杯子中探出来,伸手去够他。


    “自己去找账房。”男子头也不抬,径直往门外走。


    “主子!”书童赶忙问,“您这是去哪儿啊?”


    “去京城,”男子说道,“把我那昏了头的二弟打醒。”


    说完,他便出了房门。


    “等等!主子!”书童一听拔腿就跑,“宋家的表少爷也来信了!”


    “宋家那个臭小子?”男人在回廊上站定,转过了头,“他来给我来信干嘛?”


    书童身矮腿短,这一段路就追得气喘吁吁,闻言赶紧把怀里鼓鼓囊囊的东西掏了出来,递给了男人,“主、主子,这是表少爷给的。”


    男子接过这鼓鼓囊囊的一大包,随手拆开,从里面抽出了最上面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他起先的表情是不以为然,越往后看眉毛挑得越高,最后变成了面无表情。


    “……主子?”见他如此,书童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愈发紧张。


    “去备马车。”男人语气平静。


    “……咱、咱是去哪里呀?”书童问道。


    “去麓山书院。”


    说完,他一甩袖子,顺着曲折的回廊,一路走到了另一厢房门口,直接抬腿踹开了门,惊得屋里一阵鸡飞狗跳。


    “叶兄!”屋里的胖子努力用纱帐遮住圆润的身躯,声音都快带上哭腔了,“这一大早的你这是干嘛呀!”


    “请柬。”男人言简意赅,“把你的请柬给我。”


    “请柬?”胖子迷惑道,“什么请柬?”


    男人咋舌,显然有些不耐烦了,“麓山书院的陆垚不是要给他那个得了状元的学生办什么鹿鸣宴吗?你收到请柬了吧?给我。”


    “哦哦哦!“胖子恍然大悟,又陷入了疑惑,“叶兄没收到吗?这江南六省有点名气的都被请了,以叶兄的名气、才情,这不该啊。“


    “我和那姓陆的不是一路人。”男子越发不耐烦了,“你到底给不给?”


    “给给给!”胖子生怕他把帘子掀了,连滚带爬地扑到窗边给自己捡了条裤子,才从衣物里扒出来了一封请柬。


    “喏,就在麓山书院的荣恩馆。”胖子挠了挠头,“今儿不少人都会去,叶兄你可悠着点。”


    没等他说完,男人就一把夺走了请柬,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要说到麓山书院,这在江南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不说保准能夺魁,但这殿试三甲年年都至少有一人出自这里,山长更是代代都为当世大儒,天下学子无不以曾在麓山书院旁听为荣。


    如今山长陆垚的亲传弟子被点了状元,书院上下皆与有荣焉,陆垚更是广请各路名士赴宴,亲自下场帮弟子前途铺路。


    男子到的时候,鹿鸣宴已经开始了,守在书院门口的门童今日被恭贺了一上午,浑身喜气洋洋,看到有新马车到了,便主动迎了上去,“先生可是来赴宴的?”


    回答他的是一封迎面而来的请柬。


    等书童把请柬从脸上拿下,就见车上下来一人。那人穿着松垮的衣袍,头发随便挽了个发髻,用木簪子固定住,但仍有几缕散发飘下,与先前那些从上到下一丝不苟的名士大相径庭,完全把“正衣冠”踩在了脚下。


    “先生……”


    门童刚想招呼,就见男子径直走进了书院,对他竟是一眼都欠奉。门童哪里受过这种委屈,暗骂了一声“假清高”,摊开手中的请柬,却见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曲高林”三个字。


    那、那人不是……


    门童瞪大了眼睛,想要去追,然而哪里还有男人的影子?


    与此同时,荣恩馆内高朋满座。


    陆垚今年已六十有二,胡子花白,穿着文生衫时颇有些富态,脸颊因旁人一杯又一杯的敬酒而略微发红。谢修齐陪在老师身边,面对恭贺不卑不亢,赢得了不少溢美之词。


    “炳诚,”陆垚对这弟子那是十二万分的满意,“为师已经与叶相通过气了,等你启程,为师便陪你去叶家提亲,保教你抱得美人归!”


    听到老师的话,谢修齐倒酒的手抖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稳定,“一切都听老师的安排。”


    “你是个有福之人呐。”陆垚感叹道,“叶相学问渊博,哪怕为师都有所不如,叶小姐早年寄住江南,也是知书达理之人。你考中状元,已比旁人强了一大截,能攀上这门亲事,更是不知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美事,未来不可限量啊。”


    谢修齐低下头,沉声应是。


    师徒二人正说着呢,就听荣恩馆大门“砰”的一声从外被人踹开,而罪魁祸首则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条斯理地收回了脚。


    男子的目光扫过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最终定在了师徒二人身上。


    “哟,”他咧开了嘴,“都在呢。”


    ◎32.第 32 章


    觥筹交错的声音消失了。


    在看清来人的那一刻, 喧闹的都有点过头的荣恩馆瞬间安静了下来,就连几个喝上头的文士都默默爬下了桌子。


    “叶元岐。”陆垚神情复杂地念出了对方的名字。


    江南六省第一歪才,书画双绝, 但与才名一同传遍江南的还有他那喜怒无常的脾气。


    江南的读书人都以文士自居, 只有这家伙……是个狂士。


    “哎呀, 怎么都停下来了?”叶元岐拖着鞋子走到其中一张桌子旁,随手挑了个酒杯倒满, “哎哟!这不是李大人吗?听说您前些日子纳了第三房小妾,老当益壮!喜事呀!来来来我敬您一杯。”


    倒霉的李大人虚发皆白,颤颤巍巍地拿着酒杯,是碰也不好, 不碰也不好, 正踌躇呢, 就听叶元岐说道:“不过我记得自古以来卿大夫一妻二妾,唯有功高之人才可破例,哎呀李大人立了这么大功勋竟然还瞒着我们,真是太低调了, 应该再罚一杯!”


    李大人臊得脸通红,他哪有什么功勋,不过是私下偷纳而已, 在场众人也都清楚, 奈何人人都做, 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也不拿到台前说。


    这杯酒是彻底喝不下去了, 见状,叶元岐冷笑一声,把酒杯重重放到了桌上, “不喝了?不喝就滚。”


    李大人忙不迭地“滚”出了荣恩馆。


    有了他开头,其他坐如针毡的文人也纷纷跟上,转眼之间,馆就只剩下了三人。


    “哟,你竟然留下了。”瞅见护在陆垚身前的谢修齐,叶元岐撇了撇嘴,“行吧,算你小子有点胆识。”


    “叶元岐!”陆垚扶着弟子站起身,愤怒令他微微发抖。“我麓山书院平日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今日要搅乱这鹿鸣宴!”


    “陆老何出此言啊?”叶元岐随手摘了颗葡萄送进嘴里,“我今儿不就是来恭贺未来的侄女婿高中状元的嘛。”


    “不过陆老,你家这门童不行啊,这么大的事,竟然能把我的请柬都搞丢,毕竟——”他把葡萄连皮都咽了下去,“你们不可能不请我吧?”


    陆垚顿时语塞,不过他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快便调整了心态,“叶先生息怒,这婚事毕竟八字还没一撇,三媒六聘一个都没走,为了叶小姐的名声,我们才没大肆张扬。”


    谢修齐站在原地,低头不语。


    叶元岐嗤笑一声,“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们考虑周到了?”


    陆垚神色不变,“不敢,不敢。”


    “陆老巧舌如簧,叶某佩服。也是,毕竟我二弟单这一个女儿,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个丞相,不说飞黄腾达,那也是遍地坦途,这么肥的鸭子肯定是得吃到嘴里。”


    “可这鸭子你们瞧着眼馋,怎么吃也是门学问。吃得太迫不及待,会被人戳脊梁骨,吃得太矜持,又怕鸭子飞了,所以你们只能舔一口回三顾,也就是俗话说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叶!元!岐!”陆垚当即拍案大怒,指着男人骂道,“你有辱斯文!血口喷人!”


    “不敢当,不敢当。”不走心地拱了个手,男人几乎将不怀好意写在了脸上,“只是您恐怕不晓得,可可的婚事,光我二弟,是说了不算的。”


    陆垚这回是真愣了。


    “我们可可啊,是承嗣女。”叶元岐一把扫干净桌上的碗碟,坐到了主案上,“我们陆家一共两房,二弟自不用说,我呢,连正经妻子都没娶过,更别说其他,所以可可承的是叶家的嗣,而不是二弟的嗣,你们可懂?”


    “因此可可的亲事,就算二弟答应了,我不点头,也是不成的。”


    换句话说,叶可可是一人挑两房。


    话音刚落,陆垚反应了过来,对着一旁的谢修齐说道:“傻站着做什么,还不给你叶伯父见礼!”


    谢修齐挣扎了一下,没有动。


    陆垚有些傻眼:“炳诚,你没听见我说的么?”


    倒是叶元岐笑出了声,“怪不得能当状元呢,这脑子确实转得快啊,比你先生强。”


    这么说着,他往前凑了凑,“状元郎,我看你也是个明白人,要不咱们打个商量,你这边答应了婚事就此作罢,我回头跟二弟说,是我从中做梗,保你个清白名声,你觉得如何?”


    “不如何!”陆垚抢在谢修齐全面答道。只见他上前一步,那青年拉到身后,“叶元岐,这婚事可是叶相主动提的,你有什么脏的臭的对冲老夫来,别在这里吓唬我学生!”


    谁知,叶元岐听完竟笑了起来,“太有意思了!舐犊情深呐,陆老!”


    “状元郎!你也看到了,不是我叶元岐不顾全你,实在是你的老师逼的呀。”说着,他从怀里掏出自宋家送来的信,拿着它对谢修齐说道,“东西就在这信里,一张不多,一张不少,主要你乖乖地应下婚事作罢,不仅这个归你,我自今日起不会再迈进麓山书院一步。”


    “这是什么?”陆垚伸手去拿,却被叶元岐躲开,“炳诚,这是什么?”


    “状元郎,你恩师问你呢。”叶元岐拖着长腔,“要不我帮你回答一下?”


    谢修齐站在原地,攥成拳的手上青筋毕露,却始终一言不发。


    见他如此,叶元岐收起了笑容。


    “我明白了。”他面无表情地又重复了一遍,“我明白了。”


    他撕开信封,取出里面的数张信笺,上前数步,直接逼到了谢修齐身前,“那日画舫游湖,你看上她了,是吗?”


    “你觉得她跟你想象中的千金贵女不一样,觉得我二弟也和你以为的奸相不同。而你呢,意识到这京城就是一个五颜六色的大染缸!一个没有出身、没有权势的状元什么都不是!”


    “所以哪怕你自认心有所属,也能糊弄糊弄自己,说踩着他们上位也算复仇……说不定日后飞黄腾达,还能把你那心上人从勾栏院里迎出来?”


    叶元岐气到极处竟笑了起来,“但你不想想,你配么?”


    谢修齐身子颤了颤,咬着牙不说话。


    “你不配!”叶元岐将手中的纸全部扔到了青年脸上,抬脚便去踹他,“还未成亲就盘算着吃我叶家的绝户,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你!”


    纸张在空中飘散,陆垚捡起一张,竟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写的都是诗。


    “这、这是什么……”他颤抖着问道。


    “陆老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叶元岐嗤他,“这段日子里,这几首诗都传疯了吧?你可以好好看看这上面是不是你好徒弟的笔迹,哦,还有落款日子呢!”


    “老师……”谢修齐终于有了反应,哀求地看向陆垚,而后者拿着那些诗,面上一片不可置信。


    “我先前给过你机会,状元郎。”叶元岐道,“事到如今,为了我侄女的下半辈子,你为爱给一个歌妓当代笔的美闻,我少不得也要让多几个人知道了。”


    说完,他拿过陆垚手上的诗,抬腿便走。


    谢修齐的脸迅速灰败了下来。


    “且慢。”就在叶元岐即将走出荣恩馆时,陆垚突然开口。他仿佛在一瞬之间就老了十岁,开宴时的神气一下子就被人从身体里抽了个一干二净。


    “且慢,叶先生。”他艰难地又说了一遍。


    上巳节前夕,麓山书院山长陆垚撰文十篇,力陈旧礼之陈弊,摆明车马站到了被千夫所指的叶宣梧一边。此消息一出,大夏仕林震动,享有百年声誉的麓山书院彻底被卷入了这一潭浑水之中。


    叶可可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正在浇花。


    经过几人数日的合计,如今的德寿宫里种满了月季、海棠和牡丹,碧绿花枝上满是鼓鼓的花苞,煞是喜人。


    原本一听种花就拿拐杖打人的太妃娘娘则坐在院中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地吹着春风。


    先前提议种连翘的禁军大哥在一旁喋喋不休,“这陆山长往日可是最会明哲保身的,如今这是吃错药了?”


    “一个大男人还这么聒噪。”太妃娘娘眼皮都不掀,“给本宫沏茶去。”


    禁军大哥委屈地闭嘴,但还是没忍住蹦出来一句,“那您先把药喝了。”


    太妃娘娘没搭理他。


    禁军大哥叹了口气,认命地往往屋子里,还不忘招呼叶可可一句,“世子今儿去挑鱼了!叶小姐留下来吃饭啊!”


    叶可可笑着点头,刚放下花壶,就听太妃说道:“连翘去找过你了吧?”


    见少女惊讶回头,老太太露出了狡黠地笑容,“别惊讶,自打我不再见他了,他每发现有人来找我,都会故意跑去吓人家一回,好在这孩子也就是有气没地撒,从没真闹出过人命,不过次数多了,我哪能不知道呢。”


    “你这个丫头这些日子三天两头往这儿跑,不就是想起我说过宫里有棵大连翘?不然还能是馋我孙子?”


    说着,她看着叶可可的脸色又恍然大悟,“哦,你可能真馋我孙子!毕竟他比镯子好看!”


    这推论有理有据,着实令人信服。


    信服到叶可可手一抖,就把刚移出来的小海棠给淹了,正手忙脚乱地补救,就听太妃娘娘慢条斯理地提条件:“本宫吃完鱼还想下棋,只赢不输那种。”


    嘿,这老太太!


    叶可可戳了一下可怜巴巴的小海棠,总算明白了叶茗的感受——遇上这种聪明人可太讨厌了!


    ◎33.第 33 章


    太妃娘娘是个臭棋篓子。


    一盘还没下完, 叶可可就绝望地发现了这个事实。


    这老太太耍赖简直一绝,不仅自己会悔棋,还要连带着她也跟着悔棋, 但就算这样, 想要干脆利落地输掉也不容易, 因为谁也没规定悔棋后下的地方就一定对啊?


    于是等秦晔忙完了回到院里,就看到黑白二子堪称“如胶似漆”, 场上局势杀得是“势均力敌”、“难舍难分”。在少女求救的目光里,他木着脸坐到祖母身后,进行场外援助。有了亲孙子当“狗头军师”,太妃娘娘在棋盘上那是如有神助, 轻而易举就能将对手杀个片甲不留, 堪称棋圣再世。


    就这么连赢了三盘后, 老太太才意犹未尽地砸么了一下嘴,“输得有点太快了,下次改进。”


    叶可可当即起身:“告辞。”


    老太太发出了不屑的哼唧。


    秦晔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这犟到一处的一老一小, 起身去了后厨,再回来时手里就端了一大碗药汁。


    先前还在作妖的太妃娘娘一见那药碗就变了脸色,对着孙子一顿东拉西扯, 闹闹腾腾地就是不要喝, 而秦晔拿着碗站在祖母旁边, 也不劝说, 就这么站在原地, 手指被滚烫的汤碗烫得发红。叶可可一看赶紧上手把药汤接下来放到桌上,用手肘捅了捅少年,“太妃娘娘怕苦, 你去屋里把蜜饯拿出来。”


    “就是,就是!”老太太跟着帮腔,“那苦汤似得玩意儿,本宫才不喝。”


    秦晔用怀疑的目光瞧着祖母,后者偏过头又哼了一声,叶可可赶紧又推了他一下,才把人给轰进屋里。


    见少年一走,太妃赶紧冲着少女挤眉弄眼,见后者不为所动才小声说道:“快帮本宫倒掉!”


    叶可可撇了撇嘴,“娘娘您是当我傻呢,等世子出来,准能猜出咱俩狼狈为奸。”


    “切,胆小鬼。”太妃也撇了撇嘴,“那药本宫喝着根本没用,就那孩子死心眼,非得试一试。”


    “瞧您说的,药怎么会没用呢?”叶可可觉得自己像是在哄孩子。


    “本宫说没用就是没用。”太妃振振有词,“有那钱还不如攒着给他娶媳妇,他爹那些家底都在西北花不着,这京里的聘礼一年高过一年,再不预备着可不是得抓瞎吗?”


    “说起来丫头你家聘礼定多少?一年的俸禄够不够?不够的话能不能看在我们娘俩孤苦伶仃的份上打个折?”


    叶可可被她问得满脸通红,连连摆手。


    “要不这样吧,”太妃思索了片刻,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其实本宫匣子里还有一件压箱底的真货,是当年太上皇寿辰赐下的小玩意儿……这个再加上我孙子那张脸,顶个一千两怎么样?”


    “我可真是谢谢您啊。”


    秦晔的声音幽幽响起,不知何时已经回来的少年把蜜饯罐子往桌上一放,斜眼瞧着这两人。叶可可和太妃俱是一惊,一个一蹦三尺高,另一个突然对蜜饯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喝。”少年这回连第二字都懒得说。


    被现场抓包的太妃娘娘苦了脸,不情不愿地端起变温的药汁,把里面的汤勺往外一撇,咕嘟咕嘟喝了个一干二净,再把碗往桌上一扔,很是有战场杀敌的豪气。


    “苦。”她半天憋出来这么一句。


    叶可可赶紧上蜜饯。


    趁着秦晔去洗碗,太妃娘娘嘴里嚼着一块,手又往罐子里伸,被叶可可眼疾手快地抢走了。


    “嘿!”太妃眼睛一瞪。


    “咱说好了的!”叶可可也瞪了回去。


    老太太气鼓鼓地撇过头,盯着不远处含苞欲放的牡丹看了一会儿,才妥协道:“当初太上皇说本宫清艳、明快,就像是连翘花一样,才给本宫选了兰华宫当居所,为的就是宫中有棵相传自太(祖)年间种下的连翘树。”


    “连翘一直都能活很久……但那棵真的是大极了。”她的眼神飘忽了起来,像是陷入了回忆,“每年开春,那黄色的花朵就像是瀑布,壮观至极,仿佛要把整个宫殿都给包住……”


    那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她经久不衰的荣宠一样,令宫中的女子又羡又恨。


    “本宫日日都去那花树下坐,开花就赏花,生叶就制茶,结果便入药,那是无聊宫廷中唯一有趣的事。”太妃冷哼了一声,“反正比跟那群争成斗鸡眼的贱人抢男人有趣。”


    “皇后真的太忙了,万事都要操心,万事都要妥当,打个首饰、做件衣裳都要担心会不会被那帮言官参上一本,这天下之母当得也太没意思了些。而本宫呢,除了偶尔帮她带带太子和宣王,就只剩下吃和睡,这宫里隔墙有耳,我是一句都不敢跟那些下人说。”


    慢慢的,她有什么心事都会说给那棵大连翘听,仿佛它是某位知心好友。


    毕竟,它没长嘴。


    太妃娘娘凑近了叶可可,做出了一副说悄悄话的架势,“但其实,本宫心里清楚,它呀,是活的!”


    能开花、生叶、结果的树当然是活的。


    但普通的花树可不会给她盖毯子,也不会在她讨厌的妃嫔路过时抖她们一头落叶或者绊上一下。


    “百年的花树成了精不奇怪,”太妃说道,“但这花树还在宫里当太监就比较稀奇了。”


    小动作做得多,总有被抓住的一天。


    她还记得那一日太上皇去她宫中,罕见地换了随身服侍的内侍。那内侍生得唇红齿白,笑盈盈地给她请安,说自己姓连名翘。


    彼时还是贵妃的太妃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闺中密友”,却没有揭穿对方。


    “这是本宫的小秘密。”她得意地说道。


    连翘活了很长时间,或者说换过很多张脸,以至于深宫中的每个人以为那是个代代相传的称谓,除了太妃。


    哦,或许还有每代帝王。


    “陛下很少会带着连翘,比起忽视更像是一种避讳。”太妃咽下了嚼烂的果脯,“陛下不来的时候,连翘有时也会来,大多是宣赏或者赐物,每次我们都会寒暄几句,那感觉也颇为新鲜。”


    一个宫妃是不该跟一个内侍走太近的,就像一个凡人不该跟一个妖物走太近。


    “后来时节变坏,陛下忙于国事,不再流连后宫,他也就来得少了。”


    那确实是一段极坏的日子,哪怕身处宫廷,妃子们也不是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


    粮食少了,御膳房糕点全宫断供。


    发洪水了,宗□□要削减月例。


    闹瘟疫了,皇后带着众妃把首饰融了,全部拿去赈灾。


    “本宫的宝贝们就是那时候没了的。”太妃叹了口气。


    然而老天爷似乎并不会被诚心所感动,灾害依旧是一波接着一波,渐渐地,朝野之间的流言蜚语就越来越变味了。


    “群臣在朝会上死谏,逼着陛下下罪己诏。”


    彼时帝王已病了许久,监国的太子试图阻拦却被一把推到了宫殿前的石墩上。没有人知道是谁推了太子,但那日过后,罪己诏下了,太子也重病卧床。


    也是那时候,太妃发现连翘的身上出现了血腥味。


    “他开始故意避着我了,有时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一回。”


    等到再见的时候,已经是太子薨的那晚了。


    皇后扑在太子床前哭得撕心裂肺,她死死拉着老三和老四,看着连翘站在二皇子身后,身上的血腥味浓得刺鼻。


    后来,皇后也一病不起,没熬多久便也去了。


    但大夏却在一步步好转。


    “粮食有了,洪水退了,瘟疫消了,”太妃望着牡丹,“他们就像被国祚吸干了一样,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养分。”


    再后来,新皇登基,连翘陪着新皇后巡视后宫,巡到兰华宫,吃了闭门羹。


    “老二跟本宫说,要封本宫为西太后,本宫说用不着,给本宫个偏院养孙子就成。”


    于是她搬出了兰华宫,和其他侥幸活下来的老对头们挤在一处,天天带孙子。


    等到秦斐登基,要把爷爷和老爹的宫妃全部打发到庙里,唯有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太妃。


    一起去庙里吧,她儿子和孙子都活着。


    送回府荣养吧,那不就是放虎归山?


    秦斐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都不如放到别苑圈起来妥当。


    “德寿宫好啊,”太妃喃喃道,“德寿宫里没种连翘。”


    感受到身边多了个人,叶可可偏头去瞧,就见秦晔望着陷入回忆的祖母,神情怅然。少女拉起他的手,让手掌向上,然后打开了蜜饯罐子,从里面挑出了一颗最圆的,放了上去。


    秦晔捧着那块小小的蜜饯,走到了祖母面前,躬下了腰。


    太妃娘娘回过神,看着跟前的少年,笑眯眯地拿起蜜饯放入了口中。


    吃着蜜饯,她伸手点了点叶可可移栽的那棵小海棠,嫩绿的茎叶如上好的翡翠般剔透,小小的花苞缀在枝头,透出淡淡的粉色。


    “陛下还是看走了眼,若说皇后是牡丹,那本宫就是海棠,就算当花,本宫也是花中的贵妃娘娘。”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Laurelin的手榴弹和地雷,么么哒。


    感谢青竹与白鹿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祖先保佑退休金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祖先保佑退休金、没得追求的夏目、29541354、筼筜、浮世妍清欢、梦也迟迟、青竹与白鹿、这坑那么深那么黑、名字太短容易被忽略、纪元灌溉的营养液,比心。


    ◎34.第 34 章


    叶可可出德寿宫的时候, 看到高墙脚下抽出了一根新枝。跟高大的宫墙相比,那跟枝子小小的、细细的,顽强地从泥缝中钻出, 对着微风与日光抖着椭圆形的新叶。


    这是一株小小的、新生的……连翘。


    少女戳了戳跟在后面的秦晔, 后者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 眼睛眯了一下,转身进屋。没过多久, 就见他拿着花铲和一包药渣出来,三下五除二置了新生的小树苗于死地,然后熟练地把药渣埋了进去。


    “药渣能够防止草木发芽?”叶可可一脸好奇。


    “不,”秦晔答道, “但能吓唬它。”


    也这么缺过德的叶可可看着他熟练地动作, 只想夸一句“少侠好身手”。


    二人正处理着“不速之客”呢, 就听到远处的街上传来了一阵喧闹,偶尔还夹杂着清脆的铃音。


    “要看吗?”秦晔见少女张望,用花铲将入坑填平,像是怕她听不明白, 又补充了一句,“法会。”


    太(祖)以孝治天下,对寒衣、清明这等祭祖之日极为看重, 加上这二节与上巳节总是连在一起, 便有一种祭祀先祖方能上达天听的感觉。


    因此, 自建朝起, 大夏便有了清明节后举行法会的传统。


    这法会以“祭天”为名, 由时任君王亲自主持,祭祀队伍则从京城的正门出发,沿着大街绕城一圈, 最终抵达皇宫,以示驱鬼避疫、祈福去邪之意。


    要说法会,叶可可当然是想去看的。虽说爹娘平日并不禁她出门,但类似一年一次的庆典,就像是新年时的鞭炮,错过了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


    见她点头,秦晔回屋放了花铲,带着少女拐进了主街。法会应当是正午过后便开始了,此时街上已人头攒动,在男女老少的欢呼声中,一支略显诡异的队伍正伴着乐声走来。


    打头的人穿着金色的法衣,头戴铜制的狰狞面具,头上缀着五颜六色的羽毛,手中拿着一只铜铃,而在他周围,各有佩戴铜面者数数人,有的赤(裸)着上身,有的戴着兽耳兽尾,随着乐曲围着领头人不停舞动。


    他们站在一辆用木头与绢布搭成的车上,被数百同样佩戴面具的人簇拥,队伍浩浩荡荡,长得像是没有尽头。


    叶可可的身高向来不够在人群中达成“鹤立鸡群”的效果,但今年她身畔跟了个谁都惹不起的“煞神”,竟在拥挤的人群中清出了一小块空地。


    她还是第一次这般近地看法会。


    那些怪模怪样的法器、似笑非笑的面具在清晰的视野里异常邪异,看久了甚至会有一种头晕目眩的错觉。不过也正因看得分明,她才能发现祭祀队伍里的每个人都留着光头,头顶还有戒疤,就像是……


    “招提寺的和尚。”心有灵犀一般,秦晔说出了答案。


    和尚在跳傩戏。


    叶可可瞧着眼前光怪陆离的场景,只觉得现实比戏曲还要荒诞不经。


    领头僧人手中的铜铃响起,荒腔走板的调子换了一曲,车上的僧人也跟着换了姿势,演起了一幕幕新的戏码。


    少女瞧了一会儿,便认出那是《于吉授经》。


    这是一个有点邪门的故事。


    北海人于吉得到了神人传授的秘籍,学会了无数仙法,上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下可医治百病、教化地痞,很快便在民间积累了巨大的威望,就连君王也赶来向他问策。


    君王想拥有万世江山。


    于吉说,可以。


    他将毕生所学整理成册授予君王,然后吊死在了皇宫门口。


    民间传说,于吉所传的,便是《太平经》。


    和许多民间传说一样,这当然是个胡编乱造的故事,却因可能是《太平经》的起源而受到了出乎意料的追捧,一直延续到了今日。


    叶可可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然而联想到招提寺住持的身份,又给这出本已算得上古怪的故事又蒙上了一层诡秘的色彩。


    此时车上的傩戏已经演到了君王求经的部分,饰演于吉的和尚被其他人抱着,脖子上套着一根没系的麻绳,身体癫狂般的抽动,似是在痛苦地挣扎。


    于吉要死了。


    看到这里,叶可可问秦晔,“你觉得于吉为什么要自杀?”


    少年回收投向法会车队的目光,随口答道:“因为他教得尽是些邪术。”


    叶可可听过人猜“君王逼迫”,也听过人猜“泄露天机”,但这种回答还是第一次,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怎么说?”她仰起了小脸。


    “享万世江山靠得是人治,而不是法术。”秦晔说道,“那君王想走邪道才会去求于吉,于吉还应了,可见他并非什么上仙,就是一代邪祟。”


    “将邪术传予普通人,最多祸害一村之地;将邪术传予一方诸侯,可祸害一方乡民;将邪术传予君王,一国都将受害。那于吉死有何辜?”


    “这傩戏也是,与其期盼神明保佑,不如让我那堂兄早日收回那些歪政,还有那么几分靠谱。”


    “……原来如此。”叶可可小声说道,“我挺喜欢这个答案。”


    秦晔闻言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祖母的药快喝完了,咱们绕个道,先去趟药房。”


    他倒是不提要先送叶可可回去。


    叶可可也没提醒,正巧医馆便在前方不远,二人便顺着人流一同往前走。即便是在休沐日,医馆也照常开业,不少寻医问药的人进进出出,甚至比平时还要热闹几分。


    这里的掌柜和伙计看样子都与秦晔相熟,一见他来便往里领,倒是后者先环视四周,选了一个最清净的角落让叶可可过去站好,才去了里面取药。


    说实话,相爷千金还真没瞧过郎中坐诊,此刻看啥都觉得新奇,正东张西望呢,就从大开的门口瞧见法会的队伍慢慢赶了上来,而于吉装扮的人也被吊在了旗杆上,耷拉着脑袋,随着木车一摇一摇地晃着。


    此地已经能看见皇宫的影儿了,法会的车队浩浩荡荡,最前排的队伍已经来到了宫门前。


    而在皇宫中,叶茗穿着黑白相间的法衣,与其他秀女一同挤在会场的一角,正垫着脚往主台上望。此举本来堪称殿前失仪,不过因为大家都在这么干,倒也显不出她了。


    法会由帝王亲自主持,对于入宫后天天被逼着学礼仪的秀女们而言,这是唯一一次能在殿选前见到秦斐的机会。


    秦斐也穿着祭祀用的法衣。青年高挑的身量将原本灾难般的黄黑锦袍撑出了挺拔和英气,俊美的面容在冠冕垂挂的珠帘中若隐若现。


    叶茗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才第一次见到皇帝,不过她好歹给宋运珹当过爱妾,对秦斐的脸颇有抵抗力——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皇帝的脸发白,眼珠子却有点发红。


    同样盛装出席的太后与皇后分立在帝王的身后。经过入宫后的日日“搓磨”,叶茗看皇后已经看到吐了,只觉得她还是那副外强中干的模样,反倒是本该徐娘半老的太后娘娘神采奕奕,配上她今日的精心装扮,被衬托地艳光四射。


    “那是连内侍吗?”有秀女错愕地说道。


    多日不见的连翘站在观礼队伍的最末,仍是普通内侍难及的清隽,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粉敷得厚了,也透着惊人的苍白。


    “熏死了。”祸国妖妃系统如果有鼻子,现在应该已经捏起来了。


    “熏什么?”叶茗怎么用力也什么都闻不到。


    “你……算了。”祸国妖妃系统放弃了点拨这块榆木疙瘩,重新归于沉寂。


    然而少了它在旁边唠叨,叶茗反而不太适应了,伸手不停戳着粉色还带花边的面板,“哎哎哎,你之前让我离连内侍远点,我去问问他鹅蛋粉在哪家铺子买的不算套近乎吧?”


    正戳着呢,就听一声“大皇子到”,一队宫人簇拥着一个小黑点慢悠悠地挪了过来,走近了叶茗才看清那个黑点是个小小的孩子。


    他看上去只有两三岁大,穿着黄黑色的小法衣,胖嘟嘟地脸上是要哭不哭的模样。与双亲相比,这孩子实在算不得漂亮,眼睛太小,脸盘太大,只是仗着年幼有几分可爱,若不是有宫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任谁都猜不到这是陛下唯一的子嗣。


    大皇子实在太小了,每走一步便晃三晃,有几步明显就要摔了,身后的宫人也无人去搀扶,仿佛只要没把他跟丢便万事大吉。


    “不是说陛下十分重视大皇子吗,”叶茗在心里犯嘀咕,“看这个样子怎么像后爹啊……”


    可能是跟她一般将心思摆在脸上的人太多了,原本一动不动的连翘突然上前几步,伸手牵住了吃力的大皇子,把这小豆丁往主台上带。


    而这时,承载着祭祀队伍的木车已经驶进了正宫门。


    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无论是古怪的面具、法器,还是祭师夸张的装扮都有点太吓人了,更别说还有个不知是真人还是假偶的挂在旗杆上。大皇子张口便要哭,却被连翘一把捂住了嘴,硬是给堵了回去,


    豆大的泪珠不停砸在内侍手上,叶茗听到连翘冰冷的声音:“皇子得有皇子的样子。”


    皇帝站在高台上,看着祭祀队伍群魔乱舞,似是根本没注意到这边的小插曲。


    “咚。”


    随着一声鼓音,祭师们纷纷从木车上下来,在台前的空地上散开,围着打扮夸张的领头法师,一边走一边跳起了步伐古怪的舞蹈。


    “咚。”


    他们敲着扁平的木鼓,口中念念有词,手持写着诡异符号的黄纸,时不时便从腰间的葫芦里含上一口水喷到符纸上。领头人更是请出了一柄足有一人高的法杖,挥舞着向主台靠拢。


    领头法师与连翘牵着的大皇子几乎是同时到达的。那法师摇起了铜铃,而秦斐就像是看不到大皇子脸上的泪痕一般,伸手将儿子拽到身前,直接推进了法师的怀里。


    没有了连翘的阻拦,大皇子终于哇哇大哭了起来。


    法师大笑了起来,只见他一手拎起只有一点大的大皇子,另一只手扣入铜铃之内,再抽出时指尖竟已沾上了鲜红的色泽,反手便向大皇子脸上抹去!


    轰隆。


    在法师的指尖触上大皇子脸颊时,晴空忽现一道炸雷,银亮的闪电擦着主台边上飞过,刺得人眼睛生疼。


    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制止,法师沾着红色的液体在大皇子脸上尽情抹画,天地之间除了凄凉的乐曲便是男童撕心裂肺的哭声。


    等到最后一笔画成,法师手持铃铛围着大皇子转了足足三圈,才一下子跪到地上,用沙哑的声音说道:“祭礼已成,恭贺陛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永固,又是一年呐!”


    叶茗下意识觉得这个不是什么好词,但所有祭师都跪到了地上,朗声重复道:“祭礼已成,恭贺陛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永固,又是一年呐!”


    有了他们带头,观礼的后宫众人并宫人侍卫也纷纷行礼,一同说道:“恭贺陛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江山永固,又是一年呐!”


    轰隆。


    第二道炸雷落下,劈中了木车上的旗杆,当闪光过后,一道焦黑的人形从旗杆上掉落,砸到了同样焦黑不堪的木车残骸之上。


    不知道是谁高喊:“天佑大夏!”


    众人也跟着喊:“天佑大夏!”


    随着秦晔双手抬起,报辰的铜钟被撞响,悠扬的钟音传出皇宫,散向城中各个角落,也令刚出药房的叶可可脚下一顿。


    她这一顿,就彻底走不动了。


    也不知是从哪个缝隙里钻出来的一株小连翘,用细细的杆子刮住了她的裙摆,用手摘也摘不掉,得拿了剪子挑断勾丝才能脱身。徒劳地拽了几下后,少女丧气地喊秦晔帮忙,谁知后者一看那株连翘,脸色兀得一变,留下一句“等着”,便拔腿就跑。


    叶可可当然不会真在原地等着,赶紧招呼了药房的伙计拿来剪刀,将被勾出的丝线一一剪断,又把连翘重新塞回了缝隙之中。


    等到她忙完,秦晔早就不见了踪影。


    少女思忖了片刻,循着来时的路径一路小跑,趁着观礼的百姓四散归家,混在他们中间回到了德寿宫。


    还没走近呢,看着大开的宫门,她便觉得不好。


    浓烈至极的香气从这皇家别苑中透出,将这座冷落许久的宫苑染上了几分诡气,要不是一个时辰前还在里面与人吃鱼下棋,叶可可几乎以为自己是进错了门。


    庭院中原本含苞欲放的花朵全部都开到了极致,数种鲜花的香气混杂在一处,却始终盖不住一股难以言喻的异香。而在庭院中央,先到一步的秦晔跪在摇椅前,笔挺的背脊像是一根即将被狂风折断的青竹。


    手中拎着的药包掉到了地上,少女放缓了脚步,一点一点地靠近那把熟悉的摇椅。像是怕惊扰了谁,她的目光从下往上,终于看清了其中的景象;


    手脚、长褂、首饰和一张安详的脸。


    太妃就像送他们出门时一样,躺在摇椅之中,安详地像陷入了最深的梦乡。她被这一庭院的花朵簇拥着,手边放着那株小小的海棠,一如生前一般雍容。


    她最终还是死在了喜欢的花下。


    在这一刻,叶可可突然丧失了去看秦晔表情的勇气。


    “我差人去通知宗正府……”她艰难地说道。


    “有劳。”秦晔最终只说了这一句话。


    太妃的死讯就像是投进湖里的石子,在风平浪静的京都惊起了一阵阵涟漪。


    秦斐罕见得给了这位宫中老人足够的哀荣,不仅要求京中哀肃七日,还让文武百官并内外命妇都去灵堂哀悼。


    最后,他说,等三皇叔到了再出殡吧。


    于是,闭门谢客许久的魏王府终于迎来了名义上的主子。太妃的棺椁被抬进了正堂,白绢与素缟被挂上了房梁,当魏王世子穿着孝服出现在灵堂前,所有人都嗅到了风雨欲来的气息。


    阔别京城近二十年,魏王要回来了!


    即便是早已就藩,满朝文武也不会忘记这位立下赫赫战功的王爷,更不会忘记他和先帝之间的恩怨。虽说先皇已死,但恩怨尚在,被圈在封地二十年,连亲生儿子都被抢走,难道魏王真的很对如今龙椅上的侄子心悦诚服、毫无怨怼?


    几乎是谕令一出,所有人的精神就绷成了一根直线,直到魏王的折子经八百里加急,送到了御前。


    魏王在折子里先是感念皇恩,然后话锋一转说起自己因连年征战,沉疴痼疾不断,无法长途颠簸,只能让长子代为入京悼念,人已经随着折子发出启程了。


    此消息一出,无数人感叹魏王锐气不再。


    不过也有人认为魏王养病之说并非托词,毕竟有老定军侯的前车之鉴在那,即便魏王更加年轻,但旧伤这种东西哪有道理可讲呢?


    在众说纷纭中,魏王长子进京一事便成了定局。


    “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从魏王府回来,叶宣梧发出了一声叹息。


    ““若是魏王真让长子孤身前来,只怕离天下大乱不远了,要是带了亲卫精兵,那这事还有得转圜。”


    叶夫人问道:“老爷是怀疑,魏王这是用示弱麻痹宫里?”


    “难道不是吗?”叶宣梧反问道,“魏王征战多年,心性、血性、杀性远非常人可比,京里这群酒囊饭袋过惯了安逸的日子,便推己及人,觉得人人都是如此,却不想想西北是何等贫瘠苦寒,哪有安逸日子可过!”


    说到气愤处,他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放,随后却又发出了叹息,“可惜啊,陛下如今对我的话是一点也听不进去了……”


    “陛下少年心性,一意孤行也是常事,”叶夫人安抚道,“老爷莫要伤神。”


    “少年心性,呵呵,少年心情……”叶宣梧苦笑了起来,“我的错啊,都是我这个太傅的错啊……”


    叶夫人一看不好,连忙喊救兵,“可可!你爹又钻牛角尖了,你劝劝他……可可?”


    正在出神的叶可可被这么一叫魂,惊得筷子差点没拿住。


    叶夫人狐疑道:“你最近是不是魂不守舍得有点多?”


    少女咬着下唇,强辩道:“我就是觉得太妃娘娘这一生也挺不容易的……”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多愁善感了?”


    叶夫人将信将疑,加上叶宣梧一眼瞥过来,吓得叶可可赶紧放下碗说吃饱了。


    等跑回院子,她才赶紧招了玉棋过来,询问今日是否收到宣王府的消息。


    叶可可自那日之后,便再没见过秦晔。她无官无职更没诰命,无法前往魏王府悼念太妃,也不敢贸然询问爹娘,所幸还有兰平这个能通气的好友在。


    太妃死后,秦晔在京中算得上孤身一人,操办太妃的丧事很是吃力。宣王当初也是被太妃带过的,这时候当然不能光看热闹,当即便上书请命帮衬。


    因此,兰平郡主这些日子也跟着宣王夫妇忙前跑后,成了叶可可打入魏王府的探子。不过兰平到底是未出阁的姑娘家,治丧一事又讲究颇多,她也不能频繁出入,递出来的消息也零零碎碎。


    通过这些只言片语,叶可可勉强拼凑出了秦晔的近况。


    他应当是瘦了很多,因为兰平每次都说他又清减了。


    他也有很多麻烦事,因为兰平说他处置了府里的管事、长随、侍女、账房等等,让宣王不得不从自己府里调拨人手。


    她唯独没有说过他如何伤心。


    但叶可可觉得,秦晔应当是伤心至极的。


    太妃还在的时候,他从不回王府,也从不在乎府里的下人是否安分守己。他如今所做的一切,更像是习惯性伪装出的“安好,勿念”。


    他有多按部就班,这根刺就扎得有多深。


    叶可可觉得这样不行,但她无能为力。


    在秦晔的按部就班中,京中众人逐渐将目光从失孤的魏王世子身上挪开,投到了即将抵京的魏王长子身上。


    众所皆知,比起空有一个封号的秦晔,那位陪伴在魏王左右的庶长子才更像是王府的继承人。


    与他相关的传闻也有很多。


    “据说这位大公子八岁时便能有一鼎之力,一拳便能打碎山石,长大后身高八尺有八,一顿饭能吃掉一头牛!”


    玉棋绘声绘色地讲着从菜市口王大娘那听来的消息。


    “大公子的生母是一名胡人舞姬,因此他生得是青面獠牙,还有一头红毛!他最擅长使一对流星锤,那真是一锤一个顾二爷,还擅用一柄斩马刀,也是一刀一个顾二爷……”


    “八尺八不是比房顶都高?”丞相千金机智地点出了其中破绽。


    玉棋挠了挠脑袋,“或许胡人就是长得高呢?”


    叶可可回忆了一下以前见过的西域使团,发觉他们是生得更为高大……但八尺八也太过分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写《捉妖记》呢。


    与魏王长子样貌一起传遍京城的,还有他带来的十八亲卫。


    魏王镇守边疆,是实打实的掌兵王爷,卫兵编制也是所有亲王中最多的,足足是宣王的十倍还多,其中的亲卫更是当年跟他在战场杀进杀出的精兵,一出现就震动了京畿。


    秦斐心中作何感想叶可可是不知道,但叶宣梧是久违地睡了个好觉。


    “还有怨怼,还有锐气,那就行。”丞相大人如是说道,“这事还没到图穷匕见的时候,魏王殿下行事还是有数的。”


    果不其然,这十八亲卫一现身,京中那些说魏王英雄气短的人立马就闭了嘴,先前的折子从示弱讨好变成了有理有节。在魏王长子抵达的当日,宫里连下三道御令才把这十八个亲卫拦在了京城郊外,可见秦斐心中也不是毫无波澜。


    皇帝不高兴,臣子就要倒霉。


    秀女们早就写好的家书如今是一封也送不出来,加上殿选随着太妃的丧事一再推迟,不少人家一想起自己没了音讯的女儿就是一阵捶胸顿足。


    就在一片惶惶的人心中,太妃出殡了。


    出殡那日叶可可让玉棋在相舍墙头搭了个梯子,偷偷爬上去眺望出殡的队伍。在满目的黑白两色中,她一眼就看见了扶棺的秦晔。


    他真的瘦了很多。


    原本就不大的脸消了整整一圈,孝服穿在身上甚至有明显的松弛,难得没束起来的黑发散下来遮挡了大半张脸,也掩住了少年真实的神态。


    是哭泣哀伤呢?还是麻木空洞?


    叶可可有那么一瞬甚至想去抓个算命先生问上一问。


    由于魏王府的人丁稀疏,出殡的队伍并不长,那位传说中替父祭拜的庶长子并未现身,反正她是没看到队伍里哪个人有八尺八。


    按照讣告,太妃娘娘要被葬入位于京畿郊外的皇陵,据说太上皇早就给她留好了位置。作为妃嫔,这已经是莫大的荣耀,再次应证了她曾受过的宠爱。不过叶可可觉得,以太妃娘娘性子,一定不会在意能不能跟没有镯子好看的太上皇合葬,但因为皇后娘娘也在陵中,所以大概还是会高兴的。


    其实这样也很好吧?


    她不太确定地想到,渐渐意识到那个会跟她斗嘴还悔棋的老太太是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随着太妃的下葬,京中又恢复了风平浪静,除了德寿宫又失去了主人,似乎一切都如常,就连秦斐的生活也只是在上朝时多看一张脸。


    对于叶可可而言,每当有金吾卫或者北衙禁军巡逻经过,她都会偷偷趴在墙头瞧,但一次都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秦晔仿佛在京中蒸发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魏王长子在太妃下葬后并没有立马离京,而是在魏王府住了下来,每日规规矩矩地上朝下朝,仿佛有长住的打算。于是京中的传言又变了风向,说是魏王这次派长子入京,便是打算更换世子人选。


    “大公子算是个妙人。”


    在某次朝会过后,叶宣梧神如此说道,神情颇为微妙。


    与深谙京中生存法则的秦晔不同,魏王长子生于西北,长于军中,无论是为人脾性还是行事风格与京都众官南辕北辙。


    单说走姿,魏王长子就跟京里的人格格不入。


    本朝太(祖)出身草莽,无论是言辞还是举止都堪称粗鄙,在与世家大族的交往中常闹笑话。出糗的次数多了,每遇类似场合,他心底就先怯三分,然而这些“怯”在面对子孙和朝臣时就转化为了“怒”,是以大夏宫廷对仪态举止要求极严,上至龙子凤孙,下至宫人仆役,一举一动都有章法。至于文武百官……在家如何太(祖)是管不着,但凡上朝就得都按皇帝的心意来,以人过而无声,风至叶不动为上佳。


    “大公子举止豪迈,不拘小节……”面对女儿的追问,饶是叶宣梧也有点语塞,颇有一种想夸却没出下嘴的感觉,“人未至,百步外已闻其声……一看就是勇武之人?”


    面对老爹最后上扬的语调,叶可可回了他一个硕大的“?”。


    别问,问就是颇有太(祖)遗风。


    这种奇怪的返祖现象甚至延续到了待人接物之上。


    照叶宣梧的话说就是“朝会之上,无论陛下及百官如何发问,大公子皆不避讳,有问必答,言辞爽快,极为恳切”。


    换成叶可可自己的话说就是“别人问他啥,他都十分爽快地告诉你他不知道,因为表情非常诚恳,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胡说”。


    ……这确实是个妙人。


    叶可可有那么一瞬间,都怀疑这个长子是魏王养出来专门对付秦斐这种麻烦精的。


    其实还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大公子比起一方诸侯来说,更像是沙场战将。”叶宣梧道,“魏王殿下命他进京,未尝没有向陛下示好的意思。”


    这跟送叶茗入宫是一个道理。


    秦斐生性多疑,那就给他找个没心眼的,毕竟就算是千年的狐狸也只能拉着傻白甜唱聊斋而不是封神演义。


    叶宣梧后面的话有些含糊,“若是让大公子袭承魏王府,说不定真能将争端消弭于无形。”


    他没说的是,那样留给秦晔的结局只有死或者废。


    那个惊艳过整个京城的少年会变成彻头彻尾的王权牺牲品,即便是老辣如叶宣梧,也觉得这未免太过残酷了些。


    “我不这么觉得。”


    头一次,叶可可反驳了爹爹的意见。


    “因为适可而止和见好就收,是人才会做出的选择。”


    这话着实大逆不道,然后她就被罚跪了三天祠堂。这三日里,叶可可盘腿坐在玉棋不知加了多少棉花的垫子上,冲着列祖列宗的排位发呆,而门外叶夫人揪着叶相的耳朵,恨不得把他也扔进去跪着,“你是她亲爹,听她说几句怎么了?你瞧瞧!女儿被关傻了怎么办!”


    叶宣梧一开始还振振有词,等到叶可可发呆到第三日,也跟着叶夫人一起趴在祠堂的门缝上抓耳挠腮,想进去又怕弄巧成拙,没事都给吓出事来。


    等到第四日清晨,叶可可从垫子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自己打开祠堂的大门,还没溜达出院子,就被闻讯赶来的叶夫人一把抱进了怀里。


    等上下左右都搓完,叶夫人才把晨练用的佩剑交到下人手上,拍了拍女儿的脑袋,“你爹是个死脑筋,你别生他的气。”


    “我才不生气呢。”叶可可耸了耸肩,“要是任凭我说秦斐坏话而不制止,那爹爹就不是爹爹了。”


    “那你还对陛下直呼其名。”叶夫人点了她额头一下。


    “我爹是个大忠臣和我讨厌秦斐有什么冲突么!”少女理直气壮。


    要是丞相大人在这里,保准又要被气个仰倒,奈何他去上朝了,而叶夫人向来不落俗套,思忖片刻便点点头,“是没什么冲突。”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这些日子在祠堂闷坏了吧?今日出去放放风,放心,娘不告诉你爹。”


    于是,暌违多日后,叶可可重新踏出相舍大门,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街景,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往来穿梭的人群、沿街叫卖的小贩、红红火火的茶楼酒舍,明明一切都与原先一模一样,她的眼前却不断浮现那日在墙头看到的一幕——秦晔一身孝服,扶着漆黑的棺椁,在阵阵哀乐中沉默地从纸钱上踩过。


    一步,一步,又一步。


    她顺着记忆中少年的足迹踏在虚幻的纸钱上,仿佛也置身出殡的队伍之中,一直走到城门前才停了下来。京城的城门楼由黑砖砌成,守卫林立,戒备森严,像是阴阳两界的分割线一般,屹立于人间路的尽头。


    目送着记忆里的队伍消失在门洞之中,叶可可扭身向内城跑去。她逛遍了城中所有的果子铺,买了许许多多的果脯和蜜饯,有时兴的,也有不时兴的,林林总总堆满了一篮,抱在怀里往德寿宫走去。


    她去不了太妃所在的皇陵,起码要把东西埋在后者能看到的地方。


    德寿宫门口,是意外的热闹。


    几名老态龙钟的宫人颤巍巍地从中走出,对着苑门跪下磕头,而更多的人则穿着府衙的衣裳,拎着写有“封”字的长条,用刷子往门上一次又一次的涂着还带有余热的浆糊。


    叶可可快步上前,守在正门口的老太监掀了掀眼皮,有气无力地说道:“要祭奠就赶快,这地儿今日就封了。”


    说完,他没再去看叶可可一眼,对她是谁又怎么跟太妃认识都毫不关心。


    少女抱紧了装满蜜饯的篮子,穿过忙碌的人群,进入了德寿宫中。那日盛开的百花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死了个干净,花圃遍地都是凋落的花瓣与树叶,徒留干枯而漆黑的枝干,扭成近乎张牙舞爪的弧度。


    庭院的正中央站着一个男人。


    他是叶可可见过最高的一个了,脑袋顶几乎要挨到门框,身躯是宽松衣袍也掩不住的健壮,相比之下,连她记忆中的小舅舅都能称得上“纤细瘦弱”。


    少女瞄了一下男人蒲扇大的手——能不能一拳打碎山石不知道,但应该能一拳一个她。


    少女又瞄了一下男人健壮的手臂——能不能挥舞流星锤和斩马刀不知道,但应该能让顾懋在上面荡秋千。


    “喂!”男人回过神,率先发话,“小丫头片子是哪来的?不知道这里闲人免进吗?”


    他声若洪钟,压低的斗笠遮住了脸,只露出了下巴上浓密的胡子,在阳光下透出了点红。这么说着,男人“登登登”往前走了好几步,每一步都走出了地动山摇的架势来,然后恶狠狠地吓唬她:“告诉你,我可是魏王世子的护卫!魏王世子知道不,就是那个拿酒坛子砸人脑袋的!”


    叶可可配合地点点头。


    “知道你还不快跑?”男人纳闷了,“你是不是缺心眼啊?”


    你才缺心眼呢!


    叶可可对着男人的小腿肚就是一脚。


    “哎嘿!”男人一下子蹦得老高,嘴里还不停嚷嚷,“小丫头片子脾气还挺大!你等着!我这就去找世子主持公道!让他砸你个十坛八坛的!把你的天灵盖都砸飞!”


    叶可可一听这话,又伸腿去踹他。男人这回有了防备,向后猛地一退,完美地躲过了这一集击,正掐着腰打算炫耀呢,就见对面小丫头突然向自己身后挥了挥手,下意识觉得不好,还没等做出对应,就突觉一阵劲风袭来,然后后腰就正正挨了一脚。


    男人踉跄了好几下才止住跌势,捂着后腰站直,刚想骂一句“何人偷袭老子”,在看清来人后就又给咽了回去。


    会用酒坛子砸人脑袋的魏王世子正站在回廊前,手里捧着一只小小的木匣。


    “丢不丢人。”少年的眼神就是这么说的。


    被抓了个现行的男人讪讪一笑,捂着后腰给人让道。秦晔轻轻巧巧地绕过他,来到了少女面前。


    “我大哥最爱说笑,不必理他。”清瘦的少年如此说道,抬手打开了捧着的木匣,“祖母先前说了,这是留给你的。”


    叶可可低头,就见那木匣中央,静静地躺着一朵玉雕的海棠花。


    ◎35.第 35 章


    大公子是个妙人。


    叶可可已经完全能理解老爹说这个句话时的复杂心情了。


    “什么?!叶宣梧那个老……”在挨了亲弟弟一记肘击后, 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留着络腮胡的魏王长子及时改了口,“……丞相竟然是你爹?”


    “丞相就丞相,为什么要加个老。”叶可可十分不满。


    “那是因为我原本想说老古……哎呦!”不长记性的结果就是他又挨了一下。


    对长兄连续两次重击的秦晔若无其事地收回胳膊, 端起桌上的粗茶抿了一口。


    此时三人正在某个位于小巷深处的酒馆, 面对面坐着。兄弟两个挤在一张长凳上, 而叶可可则独享靠窗的宝座。


    之所以会这样,还得从三人尚在德寿宫时说起。


    明白自己闹了个乌龙后, “举止豪迈、不拘小节”的魏王长子顿时不干了,说什么都要挽回一下自己在叶可可心中一去不返的形象,硬拉着二人来了这个不是熟客根本找不到门的酒馆。一进门就毫不客气地霸占了最好的位置。


    “这地方做棒子骨那叫一个地道!”他把嘴巴咧到耳后,比了一个大大的赞, “我每次进京都要来吃上一回。”


    摘下斗笠的男人并没有传闻中的“青面獠牙”, 而是鼻高目深, 配上偏向红棕色的须发,异域风情满得都快溢出来了。


    不过叶可可不会被点“美色”蒙蔽,迅速锁定了对方话里的漏洞,“每次?”


    “哎?我说了每次吗?”男人仿佛失忆了一般, 茫然地看向少女,“我官话说得不行,有时候乱用词, 你可别介意啊!”


    “……你可真是个人才。”沉默了一瞬, 叶可可不由发出感叹。


    男人冲她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据他自己介绍, 他叫做阿穆勒, 不过这是他娘按西域叫法起的名字, 记在宗正府玉牒上的另有其名。


    “好像是叫秦鹄还是秦皓?”男人一脸的不确定,“反正大家都叫我阿穆勒。”


    叶可可只能拱手表达佩服。


    之前她还在奇怪,为什么大家提起魏王长子都用“大公子”来代替, 闹了半天是因为这家伙的名字根本没法叫!


    你叫他汉名吧,他压根不知道在叫自己。


    你叫他小名吧,放在朝堂上又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折中一下吧,无论是秦阿穆勒还是阿穆勒*秦都让人想自扇嘴巴。


    算来算去,果然还是用“大公子”最妥帖。


    毕竟除开王公子孙都会挂的那些虚衔,阿穆勒正经的职位只有一个,那就是崖山卫指挥使。这个职位听起来确实很威风,奈何崖山卫是魏王的护藩亲卫,也就是说,这本质是一个藩王家臣才会担任的位子,那本身是庶长子的阿穆勒来说,算是降了半格。


    对此阿穆勒本人倒是很看得开。


    “我娘和王爷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夫妻,况且我也应付不来那些繁文缛节。”他这时候官话倒是很溜了,“计较那些真没意思。”


    叶可可这才知道,阿穆勒其实根本不是在魏王身边长大的。


    “我小时候跟着我娘在西域各国间走单,长到十二岁才回到西北。”他用热茶帮叶可可将碗筷都烫了一遍,“说起来,我那时候还抱过世子呢!”


    “咳咳。”秦晔的嗓子突然痒了起来。


    阿穆勒识相地换了话题,“王爷看我有练武的潜力,问我愿不愿意留在西北参军。参军好啊,酒能大碗喝,肉能大口吃,况且我日渐大了,不需要娘费心思照顾,继续跟着她还容易妨碍她勾搭新汉子……”


    “咳咳咳。”秦晔的嗓子又痒了一下。


    “总之,我就进了崖山卫。”男人从善如流,“先前我说自己是魏王世子的护卫,可不是在蒙你啊!”


    魏王世子迟早会是魏王,因此魏王亲卫四舍五入就是魏王世子亲卫,没毛病!


    叶可可发现自己竟然能跟上这个家伙思路,忍不住反省了一下。


    她不由得感叹道:“你们这也跟传言中差太大了……”


    话没说完,少女便自己住了嘴。


    这其实也是一种保护。


    秦晔在京城显得越孤立无援,处境就会越安全,要是魏王表现出舐犊情深,才会迅速要了他的命。


    毕竟人质这玩意儿,不能太没用,也万万不能太好用了。


    “这菜怎么还没上来,”咕嘟咕嘟把剩下的茶水喝完,男人往后厨张望了一下,“要不我去催催吧!”


    说完,他利落地起身,熟门熟路地往后厨里钻。


    秦晔皱着眉掂了掂空掉的茶壶,对叶可可说道:“你在此别动,我去添壶水。”


    叶可可一边觉得他这样嘱咐有点好笑,一边乖乖地点了头,眼角余光正巧瞥到酒馆外的小巷,视野被一群涌入的和尚给挤了个满满当当。


    那群和尚高矮胖瘦各不一样,正聚在一起争论不休,说到激动处不说唾沫横飞那也是眉飞色舞,有几个甚至险些要动起手来。


    偷偷瞧着和尚们斗成一团,叶可可左瞧右瞧始终觉得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见过,直到其中一个胖和尚将一个瘦的从后面抱住,作势要摔到地上,她才突然灵光一闪——傩戏!


    这群和尚,不就是法会上唱傩戏的那群么!


    意识到这一点后,她忙探出头去仔细一瞧。果然在人群中央找到了一个身穿住持袈裟的大和尚,不是道虚是谁?


    然而此时的道虚可没有在招提寺时那般有高僧架势,虽仍是慈眉善目的模样,却盖不住眼底的不耐,像是根本不屑于去听那群人争论一般。


    这是一头快按耐不住的豺狼。


    叶可可得出了结论。


    而在街巷中,和尚们的辩论似乎终于有了结果,就见一名矮胖的和尚走到道虚面前,双手合十行礼,而后者皮笑肉不笑地瞧着,抬手冲着前者随意一挥。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叶可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和尚矮胖的身躯像是被人捏着一般拔高了足足有一头,身形也变得瘦削起来,原本平平无奇到甚至有点丑陋的脸也好似披了一层画皮一般,变得光彩照人起来。


    仅是一呼一吸,那和尚就已经脱胎换骨了。


    少女目瞪口呆,但很快便反应了回来——幻术。


    虽然不知道这招在太平要术里叫什么,但绝对是道虚最擅长的幻术。


    所以方才……这群癫僧就是在争这么一个“脱胎换骨”的名额?


    叶可可有时候都有点恨自己脑子转得太快,因为她即刻就意识到了,这才是太后“男宠”的真相。


    京城就这么大,道虚一个行动都不自由的前朝余孽从哪去给太后寻觅那么多自愿削发为僧的俊美男子?


    当然是变出来一个比找更方便了。


    那……太后知道吗?


    叶可可拿不准主意,踌躇之间,突觉有些不对,回过神时,发现原本背对着酒馆的道虚竟然扭过了身,正直勾勾地看着她!


    糟糕!对上眼了!


    少女手指用力扣住膝盖,强迫自己坦然地回视对方再移开,仿佛真是不小心瞥了一眼。


    能瞒过去吗?


    叶可可不知道。但她明白,此刻最忌露怯。


    于是她单手托腮,做出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目光随意地落在街巷或者是酒肆之中,做足了等人的姿态。


    有脚步声在靠近,叶可可满怀期待地抬头,却在看清对方后将满腔期盼都冻成了冰——慈眉善目,身穿袈裟,来者正是道虚。


    “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看样子贫僧并非叶小姐想等的人。”


    毫无保留地把失望显在脸上,叶可可佯装不解道:“大师为何会在这里?”


    “路过而已。”道虚毫不见外地坐到了女孩的对面,笑眯眯地说道,“自寺中一别,贫僧就再没见过小姐,今日见小姐精神上佳,便放心了。”


    你应该叫我施主,因为我真的给了不少香油钱。


    “大师才是呢,精神矍铄,远非常人可比。”心里腹诽着,叶可可这话说得可谓是不走心至极。


    道虚见状,合掌低笑道:“小姐别急,佛说缘聚缘散,强求不可,说不得就是小姐与贫僧有缘,有要等之人无缘呢?”


    “……大师这话可不像是出家人说的。”叶可可慢慢收起了客套的笑容。


    她其实已经明白过来了。从酒馆大堂到后厨也不过是几步路远,这么近的距离,秦晔不可能没发现她处境危急,除非……他也被蒙在鼓里。


    道虚的幻术从来就没停过!


    只不过这次他的施术目标并不是她而已。


    “阿弥陀佛,什么是出家人该说的,什么又是不该说的?”道虚微笑,“佛说一切发于本心,想到什么便要说些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语,执着于皮相身份反而会落了下乘,贫僧只是依言修行而已。”


    “歪理。”叶可可驳他,“不打诳语岂是口无遮拦?若是出家人也沾染这红尘是非,那还出的哪门子家?修的什么自观洞明?大师是招提寺的住持,可莫要学那些荒腔走板的野狐禅。”


    “有趣,有趣。”哪怕是被这么反驳,道虚脸上的笑容也没变过,“小姐能有如此心性,也不亏叶丞相花的那些心思了。”


    见叶可可不语,他继续说道:“小姐应当清楚,贫僧与令尊乃是故交,蒙叶相不弃,与贫僧平辈论交,贫僧便托大喊小姐一声贤侄女。”


    不,我爹现在很嫌弃。


    叶可可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没把这句心里话说出来——一而再再而三的激怒道虚,可不是明智之举。


    “贤侄女大概不知,其实你与贫僧的缘法,早在你出生之时就已有了。”


    道虚右手一抬,桌上凭空现出一套茶具。而他提起最显眼的紫砂茶壶往茶盏里注入了一道清泉,再一碰杯壁,那茶盏便晃晃悠悠地飞了起来,落到了叶可可的面前。


    少女低头看了一眼这只漂亮至极的建盏,窑变出的花纹若灿烂云霞,又如春花秋月,透过浅浅的泉水,演绎出绚烂的风情。


    “请。”道虚浅笑道。


    叶可可不置可否。


    见她没有饮用的意思,道虚没再继续催促,而是拾起了先前的话题,“当年郡夫人怀孕,太医与稳婆都一口咬定会是男孩,叶相为取名之事伤透了脑筋,足足拟了三大张纸,却选不出一个最趁心意的,便戏言说,要让孩子百日抓阄时自己选,点到哪个是哪个。”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大跌眼镜。


    这等啼笑皆非的往事,叶夫人早就给女儿讲过,那名信誓旦旦的太医也因此损了声誉,只是叶可可不懂,道虚此刻旧事重提又是为何。


    就听他说道:“既然是女儿,那先前的戏言就做不得数了。有人劝丞相在拟好的名字里选个,但他说,当初写这些时,想得不是你,要是真拿去用了,岂不是厚此薄彼?”


    “是我爹会说的话呢。”叶可可笑了一下。


    “可真到给你起名,他又犯了难。”道虚也笑了,“觉得这个不好,又觉得那个不妙,头都快被抓秃了,还没见他能想出来一个又好又妙的来。”


    “直到他在我禅房中见到了一句禅诗。”说到这里,他吟诵了起来,“菩提真无人……”


    “菩提真无人,圆知见可可。”少女打断了他,“我爹说了,我便是他豁然彻悟后的那一点明光。”


    道虚摇了摇头:“贫僧倒是没料到,叶相会对贤侄女如此开诚布公。不过……那名太医为何会一口咬定贤侄女为男子,这其中的奥秘,恐怕只有贫僧知晓。”


    不等叶可可反应,他便给出了答案,“是观气术。”


    “是……那个观人头顶便可知其气运的那个观气术?”叶可可迟疑道。


    “正是。”道虚微微一笑,“那太医不知跟谁学了点粗浅道术,仗此信口开河,博了个妇科圣手的虚名。”


    “然而三脚猫功夫便是三脚猫功夫,他观你头顶运气灿若云霞,是龙腾虎跃之象,便笃信你是男子,结果班门弄斧,砸了招牌。”


    “他是班门弄斧的话,大师又算什么?”叶可可嗤笑道,“佛门弟子大谈道家法术,大师这向佛之心可不诚啊。”


    “佛说,万般皆是泡影,贫僧从不为泡影所累。”道虚不为所动,“贤侄女之气运,就如这建盏一般,遇水化龙,遇木成凤,遇兵戈则呈麒麟踏火,实乃一等一的贵命,是这世道难逢的命格。”


    “万物有始则为太,万物有归则为极,有始有归,福寿双全,富贵人间,才是太极贵人!”


    说到最后,他猛然起身,伸手一指,建盏应声而碎,化就了一道彩霞,捧着那口清泉向上,萦绕着叶可可飞转不止。


    “喝下它,叶可可。”道虚的语气逐渐缥缈了起来,“贫僧将引你走上正途。”


    话音刚落,眼前的清泉骤然散发出了难以言喻的清香,种种幻象迎面而来,少女看到自己头戴凤冠,站在高台之上,接受百官与命妇朝拜。


    “叮!检测到太平要术*蜃龙,是否反击?”一直安静的造反大师系统一下子亮了起来,如一道绿光切入了彩霞之中。


    叶可可看向道虚,发现他毫无所觉。


    “叶可可,”他的声音似神佛又似洪钟,“喝下它。”


    少女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是否反击”,噗的一声笑了,“我说为什么我走哪里都有人说天生凤命,原来是你这癫僧在捣鬼。”


    “你说那太医只看到了我的龙腾虎跃,你又为何只能看到凤鸣九天呢?”


    对上女孩清澈的双眼,道虚愣了一下。


    “我十二的时候,我祖父曾想给我改名。”她垂眸笑了起来,“那时我娘多年未再有孕,大伯又吊儿郎当,眼看叶家无人可继。祖父嫌我名字听着太软,没有承嗣的气势,便以望岱为意,以黛替岱,给我更名。”


    “但我爹说——”


    “心有山者方能见山,心有水者方能见水,无德之人岂曰丈夫?娇俏女儿能封三公!”


    叶可可按下了那个代表“是”的按钮。


    “你所谓的正途实在太烂,请恕我无法奉陪。”


    随着叶可可最后一个音落地,那些萦绕不散的幻象被亮起的绿光摧枯拉朽般绞成了碎末。在不知从何而起的清啸声中,绿光挟裹着斑斓光点,直冲道虚的脑门!


    “噗。”


    一口血箭喷出,道虚后退数步,抬手撑在桌上,再也无法维持那令人作呕的“慈眉善目”。


    叶可可眼前一花,周围景色扭曲一瞬后又重回正常,只是桌上没有了紫砂壶与建盏,而是她熟悉的三副粗糙碗筷。


    幻术破了!


    意识到这个点后,她当即便要离席,谁知刚刚站稳的道虚竟然伸手扣住了少女的手腕!


    “叶可可!”他喝道,“莫要自误!”


    叶可可瞧着他,没有说话。


    只听一声极轻的“锵”,冰冷的剑刃贴上了道虚的脖颈,迫得他汗毛倒竖。


    “道虚住持,”秦晔的声音比佩剑更利,“才莫要自误。”


    “是你!”认出来人身份,道虚一脸愕然,“你们两个竟然搅在一起了?!”


    “哎哎哎,这大和尚怎么说话呢?”阿穆勒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一看这架势顿就不干了,“你这淫僧光天化日之下抓着人家小姑娘的手不放,我们世子路见不平,你还倒打一耙?”


    说着,他把盘子往边上一放,当即就去摸腰间佩刀,“我看你就是欠揍!”


    道虚怎么可能甘愿被打?


    一见大势已去,他当即松手回撤,结果却被叶可可反手扣住,隔着袖子强迫他将手上举。道虚被秦晔制住要害,只能咬着牙任她施为。


    “世子爷,指挥使。”叶可可道,“烦请两位送佛送到西,帮小女将这癫僧送往衙门,日后小女必当上门叩谢。”


    她是要报官!


    反应过来后,道虚大惊。他怎么也没想到,叶可可竟然不按牌理出牌。


    秦晔乍听也是一怔,下一瞬便明白了过来,立马对阿穆勒道:“去街上把金吾卫喊来。”


    阿穆勒反应也很快,转身往巷子口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喊:“来人啊!老和尚不守清规戒律,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啊!”


    “来人啊!这里有淫僧作乱!有没有人管啊!”


    那嗓门,死人都能给喊活了。


    道虚先前还怀疑三人是一伙的,后见他们反应又有些犹豫了起来,此刻听到“金吾卫”才真的慌了。


    金吾卫代天子巡查京城,无论什么人犯他们手上,起码都要脱一层皮。最重要的是,一旦让金吾卫接手,他这调戏民女的帽子就绝对摘不掉了!


    届时就算皇帝保他,这招提寺的住持也做不得了。没了招提寺住持的身份,他哪还有机会去接近达官贵人!


    想到这里,他勃然大怒:“小娘皮坏我大事!”


    被骂的人还没说话,秦晔先一脚踹到男人的膝上,让后者一个踉跄跪到了地上。少年抬腿踏在了大和尚的右肩,原本半出鞘的佩剑也变成了全出,雪亮的剑身自上而下擦着后者的脖子,留下了一道细细的血线。


    叶可可好歹还记得道虚手下还有其他和尚,抬头往窗外望去,才发现那些和尚早就不知道跑去了哪里,竟是一个都没留下。


    “住持既然这么喜欢喝茶,”她拿起已经变冷的茶杯,将浑浊的茶水当着道虚的面浇到了地上,“那便去衙门,喝个够吧。”


    招提寺住持被押送报官的消息轰动了京城。


    一则,他上一回的花边新闻才刚消停。


    二则,押他报官的是如今风头正盛的魏王世子兄弟。


    三则,报案的苦主是丞相的掌上明珠。


    这平日里怎么都不搭界的三方就这么阴差阳错的齐集一堂,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等到暴怒的叶宣梧提着夫人的佩剑追着道虚和尚砍,才彻底引爆成了一场席卷京城的八卦狂欢。


    “你们是没见到啊,咱们的丞相大人就这么拿剑挥砍!”


    菜市口的王大娘摊位前依旧是人满为患,只见她手持一根大莴苣,对着空气一阵乱劈乱砍,引得围观百姓阵阵惊呼。


    “那道虚淫僧哪里肯束手就擒,连忙躲闪。他追,他就逃,二人连过几招,那是势均力敌——”


    “且慢。”豆腐西施照例拆台,“丞相夫人可是一名女将,这事由她出马势必能将这道虚淫僧斩于堂下,何须丞相大人动手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谁料,反驳她的竟是平日里站在一条战线的张半仙,只见这小老头捋了捋山羊胡,“唯一的闺女被足能当她爹的老和尚当街调戏,那老和尚还跟自己有点交情,丞相大人要是能忍了,那他就是没卵(蛋)的王八龟孙,还不如净了身去宫里当太监!”


    “说得好!”一旁卖猪肉的刘屠户一拍案板。


    “那……丞相大人赢了没啊?”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哎呀!”王大娘一挥莴苣,“咱们不兴杀人的!是金吾卫的诸位大人把那淫僧逮了起来,说是按律要杖八十,就在衙门口行刑,到时候咱们都能去看!”


    有人就犯嘀咕了:“杖八十……听起来也没有很痛啊。”


    王大娘瞪了他一眼:“是金吾卫亲自行刑!”


    那人顿时就不说话了。


    等到行刑日到来,饿了几日的道虚和尚被从衙门牢房拖出来按到长凳上,对上百姓们一双双冒着绿光的眼睛,顿觉眼冒金星。金吾卫行刑的小哥和叶可可比过打水漂,此时竹板抡圆了就往下打,八十下下来,直把道虚打得皮开肉绽。


    道虚和尚打小在招提寺生活,算不上养尊处优,但也确实没吃过苦,如今挨了这么一通板子,一条命都去了一半,躺在长凳上喘得像个破风箱。显然没有十天半个月是下不了床了。


    他还有几分理智,晓得众目睽睽之下使不得太平要术,本想在行刑前脱身,谁知执金吾竟派了七八个金吾卫看了他三天,愣是把人给看住了。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一听到道虚被人抓了个现行,先前承认是受人指使的春满楼老鸨立马就改了口,声称道虚和尚是自家的熟客,说自己之前都是被这妖僧逼迫才污蔑的顾二少,看样子是铁了心要挽回老主顾的心。


    而顾懋本人呢,吃了老大一堑后,终于长了几分脑子,也跟着嚷嚷委屈,指天画地地发誓根本没陷害过道虚,不过他名声实在太差,还是没几个人信。


    不过他俩的加入就像是浇到火上的一勺油,终于把本就沸沸扬扬的事件给拱到了最高点。


    招提寺在接回住持后封锁了山门。其实闭不闭山门也没什么两样,早在道虚一事传出时,招提寺已门庭冷落,不仅承诺了捐金身的香客纷纷反悔,还有人闹上门要退香油钱,甚至就是招提寺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觉得道虚应该退位让贤的也大有人在。


    “小姐,那道虚落得这个下场,京中百姓都拍手称快呢。”


    丫鬟玉棋对着自家小姐邀功。


    “婢子就说这招提寺藏污纳垢,不是什么清净所在,果然就遭报应了!”


    “现在高兴还为时过早,”叶可可捏起块枣花糕送进嘴里,“窝合押逗宰邓……”


    “小姐,”玉棋十分诚恳,“婢子听不懂外文。”


    叶可可咽下嘴里的点心,“我是说,我和他都在等!”


    “等什么?”玉棋很茫然。


    叶可可压低了声音,“等宫里的反应。”


    然而她是注定要失望了,因为无论是道虚和尚名誉扫地也好,还是金吾卫亲自上阵也好,乃至道虚在招提寺地位一落千丈,秦斐都跟失聪了一般毫无反应。


    倒是有好事之徒想跟皇帝分享这则劲爆八卦,但谁没那个胆子顶着叶丞相杀人的眼神多说废话,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等到叶茗那封黄花菜都快凉了的家书姗姗来迟,叶可可才终于得知这其中的缘由。


    就算是叶茗,也不会在这种人人都可翻看的信件上写真话,因此家书通篇写的都是宫中如何气派、皇后如何威严、太后如何慈爱以及礼仪有多难学。


    叶可可相信,只有最后半句才是真话。


    挑着重点通读了一遍,发现确实都是废话后,她一把抓住试图偷偷溜走的造反大师系统,将信纸展平,整个贴到了面板上。


    “叮!检测到超低阶障眼法,是否清除?”造反大师系统发出了被迫加班的痛苦呻(吟)。


    叶可可愉快地选了“是”。


    下一秒,出自叶茗之手的文字全部从信纸上跳了起来,像跳舞般变换队形,直到它们全部站好,家书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的内容。


    家书应该不是一气呵成,不是地方都显得断断续续。


    开头那些抱怨与最初一版差异不大,就是抱怨宫规不是人背的,礼仪不是人学的,顺便八卦一下秀女间的恩怨情仇。


    然而这一切都在法会那天截然而止。


    “我们不再使小性子了,没有人再在意别人的衣裳掉到自己床上,也没人再在乎是第几个通过嬷嬷的考核,虽然没有人说,但大家都很害怕。”


    叶茗在信上如此写道。


    “嬷嬷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学习进度极好,殿选的时间提前了,可我明明前一天还把头上的苹果给弄掉了。”


    “那些女官不再来了,反而是司天监的人天天都来,一个一个地询问生辰,还要仔细端详样貌,说是要拿去与八字对证,现在才合八字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当然太晚了。


    这批秀女的八字在筛选画像时就合完了,真正八字相克的根本没机会进宫。退一万步讲,就算先前那次出了错要重来,司天监那边也有报上去的样本,哪里需要亲口去问本人,总不能是怀疑有人虚报吧?


    虚报……虚报……


    短短两页纸很快便到了尽头,叶可可把家书倒扣在桌面上,手指敲在梨花木桌上发出“笃笃”的声响。


    其实还真有可能。


    画像尚可以修改,生辰八字这种上嘴皮碰下嘴皮的事,更是怎么说都行,毕竟户籍记录这玩意儿又做不得准。


    可他们又不知道秦斐的生辰八字……


    叶可可敲击桌面的食指一顿。


    不,这个可以推的。


    皇子的生辰都不算秘密,更遑论每年都要办个寿宴的皇帝,就算大臣们不知道秦斐具体是哪个时辰生的,也总记得当年进宫恭贺的时辰,这样往前一推其实也能推个八九不离十。


    生辰八字还真能玩花样!


    她一下子就坐直了。


    可是……有必要吗?


    秦斐又不是个瓷娃娃,宫中那么多宫人总不能人人八字都与帝王相合吧?也没听说哪个皇帝是被小老婆八字克死的啊?


    除非——他们合的根本不是八字。


    想到这里,她就有些坐不住了,又开始止不住地在屋内打转儿。


    选秀这事之前一直慢悠悠的,宗正府给出的筹备时限在两个月后,猛的提前这么多,必然有其原因。


    打乱步骤意味着变数,变数往往意味着意外,而近期京城内发生的意外……


    少女喃喃道:“道虚。”


    秦斐不是没给反应,而是没在外朝反应!


    可是选秀跟道虚有什么关系,先管老娘再管儿子,他的人生目标难道是后宫大总管吗?


    无语了那么一瞬,叶可可抬手揉了揉脸,决定先歇一会儿再为难自己。于是她走出内屋,刚打起帘子,就瞥见了挂在门前的连翘枝子。


    那枝子挂了有些时日,完全变成了黑褐色,唯有内芯一点还泛着点白。就是那么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白色却像是灵犀一指,一下子破开了思绪的迷障,令她整个人都清明了起来。


    司天监挨个端详秀女面容,难道不像是在观气吗?


    若是道虚没出事,他大可在殿选时加个位子,正大光明地看,可如今他声名狼藉加上身受重伤,别说殿选,恐怕连出寺门都是奢望。


    只是,秦斐也好,道虚也罢,为何对气运高者如此渴望?


    “太子薨后,皇后也一病不起……”


    太妃的话语在耳畔响起,叶可可仿佛又回到了繁花盛开的德寿宫,看着她安详的睡脸。


    “这药对本宫没用……”


    女孩放下珠链,扭身跑回梨花木桌,随便倒了点茶水晕开砚台上干涸的墨迹,提笔在纸张上写了两个生辰,放开嗓子喊道:“玉棋!玉棋!”


    在院内晒衣裳的丫鬟立马丢下木桶就往回跑,甫一进门就被塞了个满怀。


    “去找个算命先生!”叶可可把写着八字的纸叠好,塞进了丫鬟的衣襟里,“让他合一下八字!”


    半个时辰后,菜市口的张半仙迎来了今日的第一次开张。


    “好!”在看清了纸张上写的两行字,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喝彩。


    “好什么好呀?”玉棋一头雾水。


    “这婚好啊!”小老头咂摸了一下嘴巴,指着其中一行道,“上面这位,日主生于月令最旺之时,得天时之利,且极为得势,唯一的缺陷就是地势由盛转衰,有失气之相。”


    “而下面这位,日干、月令都不合适,天时算得上差,得势也很一般,唯有地气极佳,有根骨稳健之福,与上面那位正正相补,难道还不能夸一句好吗?”


    “所以,这是好姻缘?”玉棋问道。


    “也不尽然,”老头捋了捋胡子,“一方过强,而另一方逊之,而且老夫少妻,年龄差距过大,只能算二等。”


    “所有合法中的二等?”


    张半仙一瞪眼,“上等中的二等!”


    “上等中的二等啊……”听完玉棋的复述,叶可可凝望着桌上的八字,目光闪动。


    “小姐,“玉棋按耐不住抓心挠肝般的好奇,忍不住问道,“这都是谁的八字呀?”


    叶可可回过神来,指着靠下的一条说道:“这个呀,是茗姐的。”


    “那上面那个……难道是皇上?”玉棋一边捂嘴,一边小声嘟囔,把何为掩耳盗铃演绎了个十成十。


    “什么呀。”叶可可被她逗笑了,“宫里那位就比茗姐大个三岁多点,哪有这么夸张。”


    玉棋眨眨眼:“可是茗小姐已经入宫了呀,还能和谁合八字?”


    “是啊,她还能和谁合八字……”叶可可抬手将纸张扔进了备好的火盆里,破天荒没有回答贴身丫鬟的疑问。


    她的手指抚过放在案头的书,无意识地摩擦着略显陈旧的封面——那是一本大夏朝家家都有的《历法》。


    三日之后,天刚蒙蒙亮,叶可可就被玉棋从梦乡里唤了出来。


    “小姐!”贴身大丫鬟急用沾了水的帕子给她囫囵地擦了一下脸,就急匆匆的开始掏外衣,“宫里来了人,说是茗小姐蒙皇上恩宠,被封了才人!夫人喊你去接旨呢!”


    叶可可闻言立马起身,蹬上鞋子就往外跑,到达正院时,就听到内侍尖声尖气地再向叶宣梧报喜。


    “咱家之前说过什么?咱丞相家的女儿就是有福的,不仅可可小姐秀外慧中,茗儿小姐也是福泽深厚!”


    那太监翘着兰花指,笑眯眯地收下了叶夫人递过去的银锭。


    “殿选之前就能被圣人相中,这是天大的福分!这福气除了茗儿小姐,拢共也不过只有三人,可谁的位分都没咱家的高!茗儿小姐能入了贵人的眼,可是少不了叶相及郡夫人的教导!”


    说到这里,他眯了一下眼睛,降低了声调,“说句僭越的话,那两个都当不得一宫之主,只能住在偏殿里,唯有茗才人被赐住兰华宫,那可是历代贵妃的居所,咱家女儿的福气,都在后面那呐!”


    “兰华宫!”叶夫人愕然,“那不是先太妃……”


    “郡夫人!慎言!”太监睨了眼前人一眼,“这福气别人想要都要不到,怎么着?您还嫌晦气啊?”


    “怎么会呢?我娘是欢喜得傻了,公公莫怪。”叶可可拢了拢披着的外袍,从手腕上褪下一个金镯,塞到了内侍的手里,“您呐,还得给我们好好讲讲。”


    “讲什么?”那内侍一怔。


    “当然是讲讲——”叶可可一下子扣住了他的手腕,“兰华宫那株连翘花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菩提真无人,圆知见可可。——(宋)释印肃


    ◎36.第 36 章


    那内侍听完叶可可的话, 嘴角上勾,眼睛下弯,构成了一个漂亮的笑脸, “万安, 娘娘。”


    “连内侍眼神不济啊, ”叶可可挑高了眉毛,“就连人都分不清。”


    “那可麻烦了, ”样貌平平无奇的内侍一派柔顺姿态,“毕竟奴婢花了一百多年才学会叫人娘娘,您不喜欢听,眼下也学不成别的了。”


    “只是奴婢没想明白, 这副模样无论是外貌还是举止都与奴婢示人的样子相差甚远, 您到底是怎么认出奴婢的呢?”


    “哦, 这个简单。”叶可可松开了他的手腕,莞尔道,“我诈你的。”


    内侍挂在脸上的笑容骤然一僵。


    于是叶可可笑得更甜了,甚至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哎呀,你别生气,这招我也是跟人学的。”


    内侍道:“……奴婢怎么会生娘娘的气呢?只是为了诈一下就舍掉了一枚镯子, 这代价未免有些重呢。”


    “那个啊, ”叶可可笑容不变, “是假的哦。”


    “毕竟梦里的东西, 无论再怎么逼真也没用呢。”


    说着, 她回头去看,站在一旁的“叶夫人”果然是没有脸的。


    等她把头转回来,就见眼前人的五官竟然如滴蜡般在慢慢融化, 只是眨眼间,就变得如同“叶夫人”一模一样。


    “真奇怪。”


    与先前截然不同的声音响起,自内侍身后走出来了一名青年样貌的男子。这人面容清秀,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穿着一身鹅黄,虽显艳俗却意外的合适。


    “真奇怪。”他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凡人应当是察觉不到在梦中的。”


    “大概是因为没有哪个太监会在宫门还没下钥就来报喜吧。”叶可可扁了扁嘴。


    “娘娘一会儿就会见识到了。”连翘平静道,“奴婢是不会骗人的。”


    当去掉所有属于“人”的伪装后,他身上属于“非人”的部分被无限凸显了出来。就如先前说的那样,无论是“娘娘”还是“奴婢”,都只是他所熟悉的称谓而已。


    然而摘下面具也不过是一瞬,顷刻间,他就又变回了熟悉的“笑脸”。


    “娘娘别怕,”他语调也跟着轻柔了起来,“奴婢这次来只为补上那日欠下的招呼。”


    他指的自然是叶可可那次浴桶惊魂了。


    “毕竟,奴婢想杀却杀不掉的人,全天下也没有几个。”


    “太妃娘娘说——”叶可可也板起了脸,“连内侍还是有分寸的。”


    连翘闻言垂下了眼帘,沉默了片刻后,又笑了起来,“所以她死了啊。”


    那语气,令少女想起了叶茗在老家时曾养过的一只松鼠。叶茗因出身不好,加之少时性子偏激,从小到大就没几个说得上话的朋友,只能天天与那松鼠为伴,后来那松鼠跑出笼子被不知哪来的野兽咬死了,她还闹着要去葬它。


    大人们自然是无闲心去陪小孩子胡闹的,唯有叶可可伴着她去了,也成就了两姐妹少有的心平气和时光。


    她还记得当时问叶茗:“要不我去求祖母,给茗姐再捉一只吧。”


    叶茗抽抽嗒嗒,用袖子抹了一下眼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要!明明在笼子里就不会死了,它偏要跑出去,可见就是养不熟的!”


    那语气,三分怜爱,三分悲伤,还有四分埋冤。


    与现在的连翘一模一样。


    叶可可终于明白了为何太妃口中将他称为“那孩子”,却毅然决定不再相见。


    因为连翘并非稚子,而是恶童。


    他的“恶”不是孩童无知的“恶”,而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异”。她有些理解他为何要变成“内侍”了——因为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只是连翘。


    他甚至没兴趣给自己取个类人的名字。


    叶可可忽然就失去了继续说下去的兴致。


    “奴婢成于龙气,长于宫闱,蒙先天造化,承此间灵秀。”连翘轻声细语,“只要龙气不断,奴婢便不死,奴婢不死,龙气可不断,娘娘乃太乙贵人……”


    少女隐约猜出了他要说的话,却不想听了。


    “我是太极贵人,殉了这国祚,能让大夏再苟且偷生几年,是吗?”她生生截住了对于的话头,“不知道这番鬼话,连内侍又跟多少人说过?”


    连翘闻言还真停下来想了想,“除了先皇后,就只有娘娘您了。”


    “先皇后是天德贵人,命中注定生有贵子,殉了她,龙气延了足有二十来年,”他说道,“先太子承母之福德,命中有文昌入怀,加之乃天家子孙,本可保本朝五十年无虞,奈何死时怨气太重,福寿折损,又逢天灾不断,为了平灾消耗过大,龙气大大缩减,否则也不必再杀皇后。”


    “贵妃娘娘命带福星,没有天德和文昌好,本不用死,奈何她与先皇后、先太子来往过密,难免会受牵连,所幸早日离宫,才多得了这么些岁数……”


    “杀了这么多人,尚不足够,”叶可可再次截住了他,“岂不是更说明大夏气数已尽?”


    “连内侍先前一直与后妃、皇子打交道,这些人与你一样,依龙脉而生,随龙脉而死,即便心中有怨,也说不出一个不字。”


    说到这里,叶可可笑了一下,“至于我,就不必了。”


    “真不要吗?”连翘眯了眯细长的眼睛,“娘娘若应了,奴婢愿担保,至娘娘死前,这天下的荣华皆是你的。谁要想抢,奴婢杀谁,即便是陛下,也不手软。”


    “我心不在此。”叶可可给了他一模一样的回答。


    “既然如此,奴婢就不得不用点粗暴手段了。”连翘脸上的笑容纹丝不动。


    话音刚落,白雾之中隐隐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如藤条般的黑影相互缠绕,向着二人所在的空地飞速靠拢。随着响动越来越近,雾气也越来越大,叶可可的眼前一片白茫笼罩,只剩下了一个怪模怪样的笑脸。


    有什么东西挨到了她的脚下,缠着双腿盘旋而上,粗粝的表皮摩擦着衣物,带来了怪异的触感。那东西将她一圈又一圈的缠住,仿若蟒蛇在捆绑猎物,只留了一个尖头,如蛇信一半昂扬起来,对准了少女的眉心。


    “娘娘别怕,这事奴婢是做熟了的。”连翘的声音从怪模怪样的笑脸里传来。


    说完,那藤条骤然发力,以近乎要将叶可可勒成数段的力度收紧,尖利的首部对着猎物直刺而去,就在那尖刺即将碰触到柔软的眉心时,连翘听到了一声轻笑。


    “连内侍,”危在旦夕的少女说道,“这好像是我的梦吧?”


    刹那之间,优劣互换。


    藤条、尖刺、白雾全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从《千字文》到《说文解字》,从《水经注》到《博学篇》,林林总总,编织成了笔墨汇聚的锁链,将那张古怪的笑脸死死锁在了原地。


    “说起来,其实我也有个问题想要问一问连内侍。”叶可可站在书页中央,歪了一下脑袋,“如果只是想要保这万世河山,其实换个人当皇帝,也不要紧吧?”


    笑脸跳了跳,眉眼先是一平,然后又弯了一下。


    “小姐!小姐!”


    亲切的呼唤声将叶可可从迷梦中拉了出来,等她迷迷糊糊的起身,就被早就等在床前的玉棋两三下套上了外衣,然后就被沾了热水的帕子糊了全脸。


    “小姐您快点起,宫里来人说茗小姐被封了才人,夫人正喊您去一同接旨呢!”玉棋急匆匆地拿着簪子给她挽了个发髻,又挑了几只缀着小金豆的花夹别上。


    “宫里来人?”几乎与梦境一模一样的发展让叶可可愣了一下神,“来得是谁?”


    “哎哟,”玉棋推着她出绣楼,“您去瞧瞧就知道了!”


    叶可可顺着小径往前院走,就听到有太监尖声尖气地说道:“能在殿选前就入贵人的眼,茗才人的福气还在后面呢!”


    转过最后一道门洞,她打眼望去,就见一内侍正美滋滋地收下叶夫人递出的银锭,那长相、神态都与连翘伪装的分毫不差,仿佛比着模子刻出来的。


    “可可。”叶夫人瞧见女儿,连忙招手,“快!别让人家李内侍等。”


    “郡夫人可折煞奴婢了!”李内侍笑成了一朵菊花,“等可可小姐那是等多久都行啊!”


    说是接旨,那内侍也没真敢让人跪下,只是照本宣科地念了一遍,便将圣旨递给了叶夫人。圣旨的内容也跟连翘说给叶可可听得差不多,就是夸了一通叶茗根本不存在的优点,赐她住在了兰华宫。


    “兰华宫可是历代贵妃的居所,”李内侍殷勤道,“这一般人可是住不进去的!”


    听到这里,叶可可突然心思一动,从头上取下了一只花夹,塞进了内侍的手中,“那日后还烦请公公多跟我们通通气。”


    “哎哎,您可真是太客气了!”李内侍喜笑颜开,然后环顾了一下四周,才凑到她面前悄悄说道,“按理来说,奴婢不该提前告诉您,不过这事也算不得什么大秘密。”


    “陛下啊,要春狩了。”


    ◎37.第 37 章


    《尔雅》有言, 春猎为搜,秋猎为狝。


    春狩秋围,除了可以减少作践庄稼的野兽, 也有布武天下的意义。换言之, 是大夏皇帝名正言顺的两大放风时间。


    按照惯例, 春狩应在二月举行,奈何秦斐因为亲政开了恩科, 又想在三、四月份扩充后宫,它就被一推再推,搁置了起来。


    现如今选秀雷声大雨点小,原本被搁置的春狩就重新回到了提案桌, 被大家想了起来。


    “今儿上朝时, 太仆寺卿也提了这事, 说是近段时间京里乌烟瘴气,朝野都需要振奋一下精神。”下朝后,叶宣梧听完复述后说道,“既然宫里早有消息, 那应当就是陛下授意了。”


    叶夫人很是担忧:“老爷,这春狩秋围可都是要文武百官随行的,又要骑马又要弓射箭的……”


    你行吗?


    叶可可默默在心底补全了娘亲没说出口的话。


    “……怎、怎么就不行了!”丞相大人一下子脸涨得通红, “当年夸官三日, 本相也是骑马游街过的!”


    “那骑的都是矮马呀……”叶夫人就差把“这完全是两回事写脸上了”。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叶宣梧就差一蹦三尺高了, “夫人怎能拿老眼光看为夫!”


    然后他就迎来了妻子和女儿不约而同的目光。


    有了陆垚分担火力以后, 叶宣梧在朝堂上处境好转不少, 加上开春之后饭食丰盛,眼下脸蛋竟圆了不少,脸颊也有了血色, 看着还真有点白白胖胖的意思。


    不过要是以六艺中的仆射来看,这变化完全是跟刮目相看背道而驰了。


    “这该不会爬不上马吧?”叶可可也跟着发愁,“以前的春狩都是怎么办的?”


    “唉,“叶夫人叹了口气,“都是你小舅打完了以后偷偷分他点。”


    “……那小舅在春狩前能回来吗?”


    “回不来呀,他要在北边守到明年开春呢。”


    母女俩对视一眼,一同叹气。


    叶相觉得自己一家之主的地位遭遇了山体滑坡。


    “相爷我一定没问题!”他嘴硬道。


    “好好好,没问题,老爷最棒。”刚敷衍完,叶夫人转头就跟女儿商量,“要不为娘舍下这张老脸不要,去跟宣王打个招呼,让他分你爹只兔子?”


    叶可可不敢苟同:“宣王殿下更上不去马吧?”


    “你傻吗?”叶夫人睨她,“人家是正经亲王,有亲卫!到时候那些亲卫打到的猎物全算他的!”


    叶可可目瞪口呆,没用的阅历增加了!


    “不!需!要!本相!自己!可以!打猎!“叶宣梧快被这对母女气到打鸣了。


    大概是老天爷也看不过他的惨状,几日之后秦斐宣布春狩,竟破天荒地允诺了百官可带家眷。


    “众卿连月议政,个中辛苦,朕都明白。”他说道,“朕常说要与民同乐,不若就从与众卿同乐开始吧。”


    他上下嘴皮子一碰,全京都都忙碌了起来。


    春狩选在了城郊的皇家猎场,与招提寺正处于山岭的两侧。是以不少商贾前脚带着动物去后山放生以赚取福报,后脚“福报”就在猎场休养生息,进了别人的肚子。


    除了猎物多且肥美之外,选在这里还有一个优点——离家近。


    不仅大臣们离家近,皇帝也离家近,队伍乍看十分浩荡,仔细一想就是踏个青的距离。毕竟历朝历代不知道多少政变、行刺都发生在围猎,慢慢的,帝王们也学乖了,愣是把场子改到了家门口。


    顺带一提,北衙十六卫的驻地也在这里。


    秦斐的恩典对叶宣梧最大的好处就是他的猎物终于有了着落。


    叶夫人翻出了年轻时候的骑装,请出了家传的宝弓,在正院里立了个靶子,抬手搭弓放箭,正中靶心。


    叶宣梧看得毛骨悚然,赶忙起立鼓掌。


    就听叶夫人幽幽道:“鼓什么呀,都生疏了,我以前能在百步之外穿头发丝,现在两箭皆中同一个地方都有点难了。”


    这就太超出文弱书生的想象了,丞相大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爹你心虚啥,”叶可可一边嗑瓜子一边幸灾乐祸,“终于发现自己在鬼门关走几遭了?”


    叶相恨道:“少了你这个小下舌精,为父能活到九十九!”


    话虽如此,等到第二天上朝,在一群霜打茄子一样的文官里,丞相大人精神抖擞到都可以现场来一个大鹏展翅。


    相比之下,武官那边就振奋多了。


    与可以按部就班升迁的文官相反,在无战事时,武官得帝王青眼的机会少得可怜。也因此,谁能否在春狩中拔得头筹就显得至重要起来。不少人都摩拳擦掌,勤加锻炼,就等着在春狩上一鸣惊人。


    当然,也有一人始终格格不入。


    “你们管这叫狩猎?”听叶可可说起春狩,阿穆勒皱起了眉头。


    “在西北,我们从不与猛兽搏斗。”他一边说一边比划,“狼群的厉害自不用说,还有足有一个半人高的熊,一爪子便要你半条命的猞猁,早年还能见到老虎,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会想在山地上见到他们。”


    “还有苍鹰,双翼展开足有四尺,它们会趁你不备俯冲而下,夺走牧群里的羊羔和牛犊,饱餐一顿。而那些吃剩下的腐肉和骨架,会吸引来更大的邪魔,那些邪魔比苍鹰更大,头顶无毛,脖子细长,双翼六尺有余,盘旋时会发出怪叫,听起来像是在嚎丧。”


    叶可可正思索着怎么向他解释猎场里可能只有一只只肥兔子,就被阿穆勒口中的广阔天地给勾得跑了神。


    见她愿意听,阿穆勒说得更带劲了,“在我们那里,娶媳妇是要有家底的,多少狼皮,多少猞猁皮,还有多少骨器,都有讲头。为了证明自己,成年的男子会独自在荒漠里待上一晚,若是能活着回来,便可以娶妻生子。”


    “说起来,叶丫头你喜欢什么?大哥去帮你打回来,保准能堆满你家院子,足足一个月都不用上街买肉!”


    “等等,”叶可可听出了蹊跷,“你怎么就成我大哥了?”


    阿穆勒笑得憨厚,“不重要,不重要!”


    叶可可眯着眼,“你是不是在占我便宜?”


    阿穆勒把手摆出了残影。


    就在叶可可打算再接再厉的时候,一只足有半人高的宽木匣被放到了二人中央的桌子上,秦晔的声音紧随其后,“既然那邪魔有这么大,怎么就没把你叼走呢?”


    “那当然是因为——我太胖啦!”阿穆勒露出了满口白牙,可谓能屈能伸。


    三人此时正围坐在一张方桌前。托道虚的福,先前的酒馆是不能去了,不过阿穆勒比叶可可这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还京城人士,总能找到避人耳目的地方。


    秦晔拿来的木匣里放着一把弓。


    “你不是嫌那些弓不够重吗?”他说道,“我找哨所的人专门打的,羽箭也会特制,拉满之后能将合抱粗的树射穿。”


    阿穆勒一听眼前当即一亮,当即上手去摸,被秦晔用筷子准确地打在了手背。


    “油。”少年皱眉,显然很是嫌弃。


    “嘿嘿嘿。”青年被打了也不恼,而是对着弓匣左看右看,显然是喜欢到不行。”你送他这个,是打算让他夺魁吗?”叶可可和秦晔咬耳朵。


    “大哥要真能夺魁,我还挺想看秦斐那张脸会有什么表情,”秦晔用右手支着脑袋,斜眼瞧她,似笑非笑,“但你忘了,这可是他亲政第一年。”


    亲政第一年的魁首永远都是新帝,这可是不成文的规矩。


    “规矩就是要打破的嘛,你们都太保守了!”阿穆勒美滋滋地说道,“等着看吧!我一定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甭管这京城多少人喜,多少人悲,春狩之日都无可阻拦地到来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上,叶可可掀起帘子,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春狩的队伍很长,打头的是金吾卫的卫队,中央是秦斐的龙辇,后面跟着禁卫军,再后面是各路皇亲国戚,属于臣子的马车只能按着官职缀在最后面。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哪怕刚封了一批秀女,秦斐也没有带随侍的后妃,就连本该一同前往的皇后都留在了宫中。


    “大皇子生病了,她走不开。”他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与可以驱车前往的女眷不同,男子只能骑马跟随,这就导致等到达皇家围场,叶相的屁股已经颠成了八瓣。


    叶可可看着老爹被呲牙咧嘴地被娘亲从马上扶下来,差点就笑出了声,好在众人都在安营扎寨,才没注意到丞相大人难得一见的窘态。趁此机会,叶可可也好好记下了其他人的帐篷所在。


    宣王府的帐篷紧挨着帝王,顾家因为老的闭门思过,小的受伤,只能窝在一个小小角落,魏王府的帐蓬几乎要融入百官之中,


    叶可可正记着呢,就感觉到一道视线落到了自己身上。她抬头望去,就见最中央明黄色的大帐已被拉开,秦斐站在门口,正一错不错地盯着她看。


    少女默默拉过造反大师系统,遮住了自己的脸。


    嗐,晦气。


    ◎38.第 38 章


    “围猎, 古礼也,又称田狩,军礼‘大田’之一, 上可震慑诸侯, 下可操练兵士……”


    “爹, ”叶可可叹了口气,“你这一紧张就背书的毛病到底啥时候能改。”


    “你这逆女是要气死为父吗?”叶宣梧恼羞道, 如果他底气不是那么虚的话,或许还有那么几分训诫的力度。


    而引发这段父女阋墙的则是一匹高头大马。


    皇家围场的马大都是从军马中精挑细选出的上品,先祖可以追溯到大宛马或者乌孙马,个头比普通矮脚马高了一倍不止, 且个个四肢修长、肌肉健壮, 被太仆寺养得油光水滑, 打个响鼻都显得格外有力。


    “这马真不错。”叶夫人抚摸着马匹厚实的鬃毛,发出了由衷的赞赏,“性子也温顺。”


    战马乖巧地蹭了蹭叶夫人的掌心,然后对着叶宣梧打了个充满嘲讽意味的响鼻。


    叶宣梧立马看向自家闺女:“这马是你变的吗?”


    叶可可道:“爹你再这样, 我让娘揍你了啊。”


    由于一行人都需要休息整顿,正式的春狩被安排到了晌午之后。可能是早就料到了文官们的骑术水平,太仆寺要求所有参加狩猎的官员都要提前熟悉战马, 以免真上场后闹笑话。


    其中也包括数日不见的杨临清。


    由于省略了“衣锦还乡”这一重要环节, 京城人士杨临清是春闱三鼎甲中最早领职的那个, 从一个响当当的才子变成了翰林院编修, 成功混进了“在京城大街上拿石子砸人, 能砸到一片七品官”的七品官中。


    顺带一提,不出意外的话,谢修齐应该会被授予翰林院修撰, 从六品,比后面两个小老弟高半格——不过高半格也没啥用,都是大哥别笑二哥。


    新鲜出炉的编修大人在领职之后很是表现了一番,把自己的老本行都懈怠了,导致叶可可重新看到他跟秦晔走在一起时还有点不适应。


    叶宣梧叶发现了女儿的视线,警觉道:“你在看什么?”


    叶可可道:“我在看文臣村全村的希望。”


    因为这话实在无法反驳,丞相大人铩羽而归,然后被叶夫人拎着耳朵去练马。


    没了老爹在旁边盯梢,叶可可看得更光明正大了。


    既然叫围猎,自然是要先围再猎。


    北衙十六卫作为皇帝的随行护卫,理所应当的充当起了“探子”的角色。他们会先派斥候深入围场,发现兽群后会将其围在一定的区域内,以供帝王及群臣狩猎。


    因“斥候”必须身手敏捷、胆大心细,往往都会挑选卫所中武艺最高者担任,对北衙十六卫而言,这个人选就是秦晔。


    叶可可很少能看到秦晔穿胡服。


    脱去了宽袍广袖之后,胡服干脆利落的收线勾勒出了少年笔直的双腿和漂亮的腰线。他的脸上被抹上了几道遮掩用的灰痕,却更衬的那双眼睛如宝玉一般。


    相比之下,同样装扮的杨临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们要出发了。据说今年的目标是林子里的鹿王,想把那种家伙引出来可不容易,也难怪四堂弟要亲自上。”


    兰平郡主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叶可可扭头,就见好友拿着马鞭走了过来。


    “父王说什么不能丢人,就把凌亭借走了。”她冲叶可可抱怨道,“幸好你也来了,否则我都不知道要干点什么好!”


    说完,她牵起叶可可的手就往前领。


    “有四堂弟在,那鹿王铁定是跑不了了。”她说道,“咱们先去占位子,省得一会儿开猎挤不到全面!看不得这个热闹!”


    诚如兰平所说的那样,不到一个时辰,前哨的卫兵就发来了消息,说是斥候已经发现了鹿王,正将其往围场中驱赶。


    等再过一柱香的时间,一前一后两道黑影从林中钻出,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秦晔的发丝略显凌乱,脸上的灰渍被汗水冲掉了一半,而另一边则是一头神气活现的雄鹿,两只鹿角像是分杈的树枝,漂亮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已经走出大帐的秦斐自然不会放过如此合他心意的猎物,当即搭弓射箭。


    “噗。”


    羽箭擦着秦晔没入了草地。


    见第一次失利,秦斐重新搭弓射箭,只是那箭头,怎么看怎么不是对着雄鹿。


    空地上,正在吸引雄鹿注意的秦晔似乎也意识到了潜在的杀机,趁着雄鹿冲过头回不了身,就地直接一滚,躲过了直飞而来的箭矢。


    如此一来,在场的明眼人哪能看不出来,秦斐想射的根本不是雄鹿,而是自己的亲堂弟!


    随着秦斐第三次搭弓射箭,场上的气氛逐渐凝重了起来。春狩的第一个猎物向来是帝王的,只要他不肯结束这场戏弄,秦晔就不能停下驱赶雄鹿的脚步,而雄鹿也因一次又一次的扑空而急躁了起来。


    “不是吧……”兰平郡主错愕道,“二堂兄疯了吧?他在干嘛?”


    “父王!对!去找父王!”她急匆匆便要往大帐跑,却又立马住下。叶可可望向大帐,就见宣王殿下早就被拦在了几步远的地方,正在与大太监张如海争执,而后者时不时回头看向秦斐,满脸都写着为难。


    秦斐维持着拉弓的姿势,没有松弦。


    雄鹿压低了上半身,锋利的鹿角对准了场上的胡服少年,猛得冲了过去!而秦晔则迎着雄鹿冲来的方向,双手一伸握住鹿角,整个人腾空而起——


    秦斐眯了眯眼,调整了一下手中的羽箭。


    就在这时,破空声响起,在秦晔翻到最高点时,一支羽箭疾驰而出,正中雄鹿的眼睛,力道之大,竟从它的后脑刺了出来!


    被一箭穿脑的雄鹿一下子便失了重心,整个向一边倒去。秦晔趁机落地,双手一松,将鹿摔到了地上,几下助跑,就又回到了林子里。


    “你在干什么!”张如海瞥了一眼面色铁青的秦斐,对着正在放下弓的男人出声训斥。


    “哎?”射出绝妙一箭的阿穆勒一脸无辜,“先前陛下不是射过了吗?他一直不中,不就是在让我们吗?”


    张如海肯定也不是,否认也不是,一口恶气憋在胸中,正待继续开口时,就听秦斐那边冷冷地来了一句“算了”。


    魏王大公子脑回路异于常人,与他计较只会自寻烦恼——通过这些日子阿穆勒坚持不懈的捣乱,这条“真理”已经深入人心了。


    神色阴郁地看了一眼死去的鹿王,秦斐将手中的长弓往地上一甩,对着观战的群臣摆了摆手,便兴趣缺缺地往回走。


    见此,叶可可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地。


    既然第一个猎物已经诞生,早就等候多时的群臣纷纷上马,或熟练或笨拙地背着弓箭跑入了林中。


    叶可可一眼就看到了姿势生疏的老爹,后者硬生生把围猎变成了骑马遛弯,倒是她娘如离弦之箭般策马飞奔,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少女想跟兰平搭话,却见她眉头紧皱,脸上也有阴翳。


    “拿人命取乐……”兰平郡主喃喃说道,“二堂兄以前决不会这么做的……”


    叶可可看着那头倒地的雄鹿,想起小时候抓到只白兔都要捧给她看的秦斐,“可是兰平,人总是会变的。”


    只不过秦斐变得快面目全非了。


    她本以为这段插曲已经告一段落,谁想在自家帐篷前又见到了那头死去的鹿王。


    “可可小姐回来了。”张如海站在死鹿庞,笑谄媚,“陛下说,他本想亲手猎了给您送来,如今阴差阳错由大公子代劳了,虽心有惋惜,但也算是机缘巧合。”


    “这鹿皮毛光亮,却损毁极小,您要是愿意,奴婢这个让小的们剥皮硝制,拿回去给您做袄子,而这鹿肉新鲜极了,是烤着吃、炖着吃还是炒着吃都是极佳,您一定不能错过了!”


    叶可可低头瞧着这只雄鹿,耳朵里听着张如海絮絮叨叨的话语,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北衙十六卫费尽心思引来一头雄壮的鹿王,当然不会是没有讲究。


    只有帝王才配逐鹿中原,因此帝王的第一只猎物,也必须是“鹿”。


    在有如此寓意的情况下,秦斐还特意将弓箭对准秦晔,就未免耐人寻味了些。


    就像她爹紧张时背得那样,春狩是军礼,为的是操练兵士和震慑诸侯。如果说在这场操练里,秦晔这魏王世子被视为是需要震慑的诸侯……


    那秦斐先前的动作不就意味着“要先杀诸侯才能尽得天下”么!


    他打算对藩王动手了?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一名小太监便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对着张如海说道:“不好了!公公!”


    “什么不好了!公公我好得很!”张如海张口便是训斥,“叶小姐在这,还不行礼!宫规礼仪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叶小姐。”小太监连忙对着叶茗补上了见礼,然后又立马哭丧着一张脸,对张如海道,“陛下说魏王殿下的大公子殿前失仪,非要让人将他拿下,您快去看看吧!”


    ◎39.第 39 章


    殿前失仪, 历来都是一个含糊的说法。


    到底怎么样才算失仪呢?


    皇帝喜欢你的时候,你在御前翻跟头都不打紧。


    皇帝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左脚先于右脚迈出也是失仪。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皇权面前, 纵是皇亲国戚也只能自认倒霉。


    等到叶可可随着张如海到达事发之地的时候, 却发现事情比她想的还要更糟一些。


    阿穆勒手持重弓,被金吾卫团团围住, 而在不远处,秦斐背手站在帐前,脚边瘫坐着叶可可先前见过的李内侍,正捂着被羽箭射伤的肩膀唉唉叫痛。


    “哎呀, 这是怎么了, 陛下呀, 您没事吧?”张如海见状立马扑了过去,趴到了秦斐脚下,不住地发出惊呼,对真受伤的那名太监却是一眼未看。


    秦斐瞥了他一眼, 没有答话。


    “张总管,”一旁有人解释道,“如今这时节正逢大雁北归, 大公子与其他几位大人打赌比赛射雁, 不想其中一箭失了准头, 误伤了陛下身边的李内侍。”


    “怎么就没把这马屁精给射死……”张如海咋舌。


    “张公公?”那人没太听清。


    “哎哟, 这李公公时运也太不济了些, ”张如海立马改口,“陛下没事就是万福啊!”


    “哼,”秦斐闻言冷哼一声, “朕有没有事,还得看大公子的心意啊。”


    众人把目光纷纷投向阿穆勒,就见后者面上既没惶恐也没失措。


    “那箭不是我射的。”他说道。


    此言一出,李内侍的叫声又惨烈了几分。


    “大公子呀!”张如海立马过来劝,“您就跟陛下服个软、道个歉,这事谁不定就过去了,否则呀,因殿前失仪剥了爵位,那就得不偿失了!”


    “我没有爵位。”阿穆勒说道,“那箭不是我射的。”


    见他油盐不进,秦晔的眼神暗了又暗,李内侍一看皇帝面色不佳,当即放开嗓子嚎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堂堂魏王大公子杀人不认账啦!”


    “你喊也没有用。”阿穆勒又重复了一遍,“箭不是我的。”


    “这、这春狩大家用的都是一样的箭,”先前开口那人说道,“大公子你何必嘴硬呢?”


    阿穆勒瞪了他一眼,没再开口。


    但叶可可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阿穆勒的弓和箭都是秦晔特意找人打的,外型虽与官制一样,实际一上手就能知道差别,眼下那李内侍虽捂得紧,但见过真货的叶可可都能看出那不过是围场提供的官制箭矢,更遑论实际使用的阿穆勒了。


    眼下只要将弓箭的特殊之处说出来,阿穆勒便可以轻易脱罪,但他绝不会说。


    在旁人——特别是秦斐眼里,魏王府的两兄弟可不是能互赠礼物的关系。


    “这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叶可可打了个圆场,“既然大公子说箭不是他的,那还请护卫大哥循着雁群飞过的地方找找,看看可否有被射下的雁子。”


    在场诸人皆知阿穆勒曾在街上救过她,对这段帮腔毫不吃惊,张如海甚至赞道:“要不还是您细心呢,来人,赶紧——”


    “不必了。”秦斐打断了他,“可可心善,朕却没有那么容易心软,殿前失仪还嘴硬,先断他一条腿!”


    “这……”张如海和先前那人均是一呆,唯有李内侍叫得仿若杀猪。


    几名金吾卫听命上前,奈何阿穆勒确实高大,一时半会还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见他们踌躇,秦斐眉头皱起,“还不动手!”


    然而,率先动手的却不是金吾卫,而是阿穆勒,只见他从背后的箭囊取出一支,搭弓对准了大帐方向,手指一松,箭矢疾射而出!


    他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快到其他人都反应不及,只觉一阵劲风刮过,就见先前还在打滚儿叫痛的李内侍脖子上被羽箭射出了一个大洞,鲜血向后喷溅在帐上,双眼暴突,眼看是不活了。


    “秦皓!”张如海的尖叫几乎破了音,“你是要弑君吗?!”


    “你们非说那箭是我射的,”阿穆勒放下持弓的手,“那就我让你们看看中我一箭是何种模样。”


    “好……好、好!”秦斐脸色由白转青,“真是魏王叔的好儿子!”


    “来人!秦皓目无王法、罪大恶极!给朕就地诛杀!”


    这一次金吾卫动作麻利了许多,然而阿穆勒是上过战场的人,哪有那么好抓?只见他一个虚晃便冲出包围,两三下蹬上等在一旁的马匹,随着马屁股便是一脚,那马吃痛,对着人群直直撞来!


    在一片人仰马翻之中,叶可可突觉一股大力袭来,整个人立时一轻,回过神来已到了马上。阿穆勒单手虚扣少女的咽喉,对着马下的人喊道:“你们再过来,我便拧断这小丫头的脖子。”


    说完,他又对着叶可可道:“陛下铁了心要害我,你要是配合,等我突出重围就放了你,你要是不配合,就当报了我前几日的恩情吧!”


    “使不得啊!使不得啊!”张如海一听就慌了,“这可是丞相的千金!”


    此言一出,阿穆勒犹豫与否还不好说,同样举起弓箭的金吾卫倒是犹豫了起来。


    “秦皓,”秦斐的语调也缓了一些,“这围场外皆是重兵,你是跑不掉的,把可可放了,朕不追究你行刺一事就是了。”


    “后退。”阿穆勒说道,扣在叶可可脖子上的手又紧了几分。


    秦斐嘴唇抿成一条线,目光好似毒蛇吐信。沉吟半晌,最终还是抬手给他们放行。


    金吾卫缓缓让出了一个缺口,阿穆勒掉转马头,带着叶可可没入山林。此时群臣和北衙十六卫还散落在围场之中,秦斐想要下令调动卫队也许时间,阿穆勒驱使战马一直往西走,直到树林越来越茂密,山坡越来越陡峭,才下马把叶可可放到了一块巨石上。


    “用不到你了,回去吧。”阿穆勒拍拍战马的屁股,示意它往回走。


    “他们会循着它找过来的。”叶可可说道。


    “要的就是他们找过来,却不知道我具体的去向。”阿穆勒把弓背在了身后,扫去二人走过的痕迹,“只有让他们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到我身上,才顾不上去为难世子。”


    “你又喊他世子了,”叶可可说道,“其实魏王殿下从没想过换掉他,对吗?”


    阿穆勒动作顿了一下,“这个时候你竟然还有心思说这个,世子说得对,你确实胆子很大。”


    “不可以问吗?”叶可可坐在大石晃了晃腿,“那你当作没听到好了。”


    “不,事到如今,这也不算什么秘密了。”男人露出了一个有些不合时宜的爽朗笑容,“是的,王爷一直在等他回去。”


    “那第二个问题,”叶可可说道,“今日之事,魏王陛下料到了吗?”


    “料到一半吧……”阿穆勒说道,“王爷想过皇上会借机发难,但这么迫不及待还是大大出乎了意料,否则我今日也不会应对的这么仓促。”


    “最后一个问题,”叶可可收起了笑容,“这事秦晔知道吗?”


    阿穆勒想也没想:“不知道,无论是对王爷还是对我,世子都一无所知,因为这样……他才更安全。”


    说完,他直接冲着叶可可跪了下去。


    “叶小姐,方才挟持你是迫不得已,之后要打要罚我都认了,但此时此地,我秦皓,魏王府亲卫指挥使,求你帮帮我。”


    “你在校场故意掠走我,除了缺个肉票,果然另有所图。”叶可可托着腮,嘴巴嘟了起来。


    “我也是没其他法子了。”阿穆勒说完就苦笑了起来,“毕竟这京里,还在乎世子性命的,恐怕就只有你和宣王府了。”


    “选宣王应该比我好?”叶可可不太确定。


    “宣王殿下或许更有权势,但是,比起他,我更愿意相信你一些,说不定……我确实被世子影响了吧。”


    这么说着,他解下了腰间的一块令牌,郑重地递给叶可可。


    “这是指挥使令牌,拿它就如魏王亲临,足以调动所有亲卫。”


    “只要能度过这关,以后但凡有任何事,只要你需要,魏王府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他没能说完,因为叶可可伸出脚,踩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你刚才说,既不想他们太快找到,又要他们真能找到,对吧?”


    阿穆勒怔愣了一下,随即点头,“是。”


    叶可可指了指自己的小腿肚,“带匕首了吗?往这里割一刀。”


    阿穆勒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其他事都等到了山上再说,”少女道,“有伤口说明我尽力挣扎过了,而少量的血腥味既可以让后面的猎犬找到,也不显眼。”


    见男人没有动作,她催促道:“北衙十六卫动作比你预料的迅速,快点。”


    男人闻言立马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长匕首,对着叶可可的小腿肚比划了几下,就在他要下刀的时候,少女伸出手指点了一下匕首。


    “我丑话说在前面,”她笑得眼睛弯弯,“敢切到留疤的深度,我就弄死你。”


    ◎40.第 40 章


    可能老天爷也怕戏不够精彩, 爬到半山腰的叶可可二人迎来了一场毫无征兆的春雨。


    雨水瞬间便冲刷了二人行过的气味,却也将山路变得泥泞不堪,阿穆勒每走一步都很用力, 似乎是想留下一个半个足够幸运的脚印。


    叶可可左腿的伤口随着衣服被打湿而刺痛了起来, 往外渗出了新的血丝。


    “这样下去, 消去痕迹是小事,遇到山洪就麻烦了。”


    阿穆勒蹲在地上, 趁着泥土还没被完全打透,捏起一小撮闻了闻,然后指了个方向,“往那边走。”


    叶可可一脚深一脚浅地跟在后面, 一直到衣衫全部湿透, 才进入了一座不太起眼的山洞。


    山洞不大, 弥漫着一股山野特有的霉味。阿穆勒检查了一圈,在临近洞口的位置收拾出一块空地,示意叶可可坐下。


    “有了这场雨,应该能拖到明日。”阿穆勒注视着雨幕, 微微有些出神,“……真好啊。”


    “好在哪?”叶可可顺口问道。


    “在我们那里,雨比黄金还贵。”男人靠在岩壁上, 把匕首插进了松软的土里, “一年下不到十次, 一次连土都浇不透, 过了夏天就是长达九个月旱季。接近中原的地区还好, 越往西越旱,除了黄沙以外,什么都没有。想要吃饭, 除了打猎就要靠朝廷拨的粮饷。”


    “从两年前开始,我们就再也没有收到一颗来自朝廷的粮饷。”


    叶可可第一反应便是不可能,两年前秦斐还没有亲政,朝廷政事还由叶宣梧把持,她爹最是了解边防有之重,不可能进行克扣……


    不对!


    “帝后大婚……”她喃喃说道。


    近两年前,是秦斐大婚的日子!


    而国丈,也就是那时候被提成的司农寺卿!


    “一开始我们并没有当回事。”阿穆勒的叙述还在继续,“毕竟王爷和京城关系糟糕也不是一天两天,往年也不是没有过粮饷滞后,先吃仓库里的沉粮也能熬过几个月。”


    但第二月还没有粮饷运来时,魏王就察觉到了不对,奈何藩王无旨不可进京,而他寄出的奏报也全部石沉大海。


    阿穆勒说道:“西北卫所为抵御外敌所设,卫兵全靠魏王府供养,那些士兵饿一顿可以,饿两顿也行,但饿三顿四顿,哪里还有战力可言?”


    “这些年我扮作商队护卫,游走于西域诸国,那些家伙当初虽被打得伤筋动骨,但随着连年休养生息,渐渐缓了过来,而此时西北卫军却在日渐衰弱,长此以往必酿大祸。”


    在沉思了一天一夜后,魏王做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决定——他要与西域诸国互市!


    “私开商市可是死罪。”叶可可道。


    “死一个总比死一堆好。”阿穆勒道,“可就算是这样粮饷的问题也没有解决。”


    西北缺粮水,西域诸国也同样。


    更重要的是,因为不能露怯,魏王根本不敢大肆收购食物。


    “西域诸国虽然也无粟米,好在盛产珠宝、黄金和辛香料,王爷将它们高价买下,再从东边的行商那换取粮食,以此周转,勉强撑到了今日。”


    然而再愚笨的人,经过了两年也能回过味来,更何况西北买粮这事,根本就包不住。


    “西域诸国已经察觉到了端倪,开始大肆抬高物价,即便是王爷也无法负担,再这样下去,不出半年,西北防线必破。”阿穆勒如此说道。


    “所以你这次进京,是来要粮的?”叶可可恍然。


    “然而我根本要不到。”男人嘴角泛出了一丝冷笑,“兵部、户部、司农寺、卫尉寺、军器监……我按着王爷给的名单挨个拜访,那群蠢材收下礼物后竟然张口就是允诺帮我争取世子之位!听到我真正的来意后,要么推三阻四,要么狮子大开口,没有一个人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叶可可扁了扁嘴,说道:“所以你发现我与世子相熟后,非要和我一起喝酒,就是想要走爹我的路子,是吗?”


    阿穆勒承认得很爽快,“一开始确实是这样没错。”


    “我入京时,王爷曾经说过,如果实在不行就去求叶相。他说叶相虽然是皇帝一派,但是个明白人,说不得便会拉我们一把。但我入京后发现,叶相眼下的处境或许并不比王爷好上多少。”


    “所以我也在犹豫,将西北的危情告诉叶相或许真的能解燃眉之急,但一定会触怒皇帝,到时候,就等于是我将叶相置于了险境……”说到这里,他自嘲道,“我阿穆勒不是好人,但这种恩将仇报的事还是干不太出来。”


    不过由于秦斐在春狩发难,完全打灭了西北求助的希望,他的这点纠结倒是可以省去了。


    “出发的时候我就做了两手准备,若是求助无门,就破釜沉舟。”他说道,“我要送世子回西北。”


    魏王,真的老了。


    沉疴与年岁,让这名曾经以勇武闻名天下的亲王再也无法重现当年的风采。


    “你应该也好奇过,同为王爷的儿子,为什么我甘愿以侍卫自居,称父亲为王爷,称弟弟为世子?”阿穆勒摘下头上的帽子,露出了那头带有红棕色的头发,“没有人会接受一个跟敌人无比相似的将领,甚至包括我自己。”


    而西北,迫切地需要新王。


    “你要如何去做?”叶可可问道,“这皇家围场外有禁军包围,内有金吾卫,可以说是插翅难逃,你自己一个人,又能做什么?”


    阿穆勒笑了笑,“我射杀那太监与行刺无异,又挟持了丞相的独女,皇帝想要保住脸面的话,无论如何都把我找出来杀之而后快,兵马调动之际必然会出现豁口,只要世子能离开,在京郊的十八名亲卫会负责护送他回西北。“


    “秦晔与你表面关系再疏远,也是正经的魏王世子,你惹出这种乱子,就不怕秦斐拿他撒气?”叶可可好奇道。


    “不会,”男人很是自信,“我了解世子,他从不会坐以待毙,既然皇帝今日猎鹿显露了杀机,他就不会再轻易现身,他们就算想找,一时半会也抓不住他。”


    “如今我掠走你的事恐怕已经传遍了围场,他若是听到消息定会来寻我,到时我们一旦汇合……”


    男子的声音截然而止,因为叶可可伸出手,按在了他的胳膊上。


    “不行。”她说道,“你这个法子行不通。”


    阿穆勒或许了解秦晔,但他不了解秦斐,一点都不。


    “这一代亲王就藩的只有魏王,想动藩王就是动魏王,而魏王最大的软肋,便是世子人选。”


    少女随手捡了个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圆,又画了一个小圆。


    “对于秦斐而言,想要收回对西北的控制权,就一定要杀魏王,然而他始终拿不到魏王的把柄,断粮饷属于下策中的下策,就是在倒逼你们犯错。”


    “然而魏王殿下从不是吃素的善人,哪怕你们与西域互市,秦斐也不能轻易拿此发难。因为这事归根究底是他有错在先,一旦动手很有可能引起西北动荡,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当太妃去世,他便想引魏王殿下进京,偏偏只来了一个你,这个盘算就算落空,只能另想法子。”


    她先在大圆画了一个叉,又点了点小圆。


    “其实于秦斐而言,他什么也不做便能将魏王殿下熬死,但魏王一死,秦晔身为世子就必须去就藩,从此就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先帝留下的制衡之策彻底失了效,西北的兵权还是回不到手里。”


    “想要破开这条死路,唯一的方法,就是杀掉秦晔。”


    叶可可在小圆上也画了个叉。


    “这样魏王与世子双死,西北无人可继,军权自然又回到了帝王的手上。”


    “但就算是皇帝,做事也不能随心所欲。在正常情况下,秦斐想杀秦晔,其实有登天之难。”


    “怎么说?”阿穆勒一下子来了精神。


    “弑亲是大忌,即便是对皇家也是如此。”叶可可道,“这也是先皇不杀魏王,只施计制衡的原因。”


    “所以,他需要秦晔先犯错。”


    “诚如你所说,你不过是庶子,还混有外族之血,拿你的错处去削魏王或者秦晔的封衔,其实并不能服众。”


    这么说着,她用线将大圆和小圆串在了一处。


    “但只要证了秦晔与你同罪,就大不一样了。”


    “杨临清原本跟秦晔形影不离,在你入京前却突然被撤掉,等到今日才重现校场,这本身就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信号。”


    “先前猎鹿一事,足以证明你在乎秦晔的生死——”


    叶可可将手中的树枝扔进了不见休止的雨幕,雨势加大,天外隐隐有闷雷声响起。


    “若我是他,”她说出了定语,“我会让秦晔来杀你!”


    “他杀你,则西北折损一员大将。”


    “他不杀你,他与你皆走不出这皇家围场。”


    “这是一选二的阳谋,”少女说道,“指挥使,前方没有路了。“


    “不,有路。”阿穆勒摇了摇头,倏尔笑了起来,“我其实已经看厌了黄沙和戈壁,这里山清水秀,是个好住处。”


    “但是小晔不行,”他第一次喊出了弟弟的名字,“我们小晔还要当西北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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