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工部 “何至于此耶?”


    先不管“永平长公主”的名号究竟能不能让施莺莺满意, 反正肯定是绝对不会让二皇子满意的;而且施莺莺一回来就得到了封号这件事,还引发了他的那点少得可怜的危机感:


    要是不提前下手的话,只怕日后朝云国的储君, 就要是他的长姊了。


    他们二人都是中宫所出, 名正言顺;近年来他被父皇忌惮, 不得不久居都城,韬光隐晦默默无闻,可她却能远赴黄河治理水患,还把好一个烂摊子给盘活了,声名大噪;近些日子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的口中, 除了“永平长公主”之外,再听不到其他的故事:


    两厢对比之下,很难让人不动歪心思。


    对正常人而言,在比试的时候赢不过对方,要么就干脆认输,要么就回家发愤图强准备日后再战;但对心思不正的人而言,只要把对方给按在阴沟里干掉, 那也未尝不是自己的一种别样胜利。


    朝云国二皇子就很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当晚, 施莺莺刚散下长发,准备和往常一样,用牛角梳通发百次后就休息, 便等来了这些年来,除谢北辰之外的第二位刺客。


    而且这位刺客一看就是个轻功好手。


    明明数息前他还身处系统的警戒范围之外,系统也只以为这是个在长公主府外巡逻的普通护卫而已;但只一眨眼的功夫,身穿黑色夜行衣的少年便飘然而至。


    他的动作快得让系统都只来得及对施莺莺高声示警:


    “有刺客!”


    可施莺莺半点惊慌的神情都没有。


    她甚至还好整以暇地偏了偏头,系统这才发现, 她今晚从散开了长发却没有梳头那一刻,便始终坐在窗前:


    那是最容易被刺杀的地方,却也是能第一时间能发现刺客的地方。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在系统都还没察觉刺客的存在的时候,施莺莺就已经凭着在生死关头磨练出来的直觉,把他给认出来了。


    一声极轻微的机括声响后,数点寒芒借着夜幕的掩护,直取施莺莺胸腹与喉咙各致命处,俨然一副要置她于死地的架势——


    但是刺杀的人来得快,谢北辰动得更快。


    或者说正在等刺客的不止施莺莺一个人,谢北辰从投诚的那一刻就在等了。


    他深刻明白“对比产生美”的道理,并打算第一时间就将其付诸实践,让施莺莺明白他的价值,看到他的长处,明白“除了谢北辰之外再没有人的身手能好到让她可以放心依靠的地步”。


    结果他没想到的是这位刺客来得竟然这么晚,硬生生让他浪费了好几年可以表现自己的机会。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甚至连来袭的刺杀者也没能想到,有这么个厉害人物在保护着她。


    寒芒未至,便被斜地里袭来的长刀尽数挑开来,一把匕首更是被直直挑得飞上天去。同样一袭黑衣的谢北辰几乎与夜色融为了一体,来去无声如轻絮扶摇、飞鸟掠水,“流水惜花”亲传的身法更在来者之上。


    数息之间,谢北辰便将来人擒获在地,勾成鹰爪状的五指死死扣在刺客喉间,只要这人一有异动,就能将其当场格杀!


    刺客的蒙面巾被他扯下后,露出了张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容;直到这一刻,被谢北辰挑飞上天去的那把匕首,才将将落地——


    一声铿然鸣响后,寒气逼人的刀刃正巧没入少年刺客颊边的青砖三寸。


    瞬息之间,胜负已定。


    “二弟可真不厚道。”施莺莺一看到这么年轻的刺客,便拢着衣袖笑了起来,温声道:


    “明明还是个跟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小郎君,就被派出来送命啦,多可惜。”


    谢北辰眼疾手快地卸掉了刺客的下颚,让他无法咬破毒囊自尽,年轻的刺客便只能冷声含糊道:“……别想挑拨离间。成王败寇,废话这么多作甚?杀了我便是。”


    施莺莺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后,笑得愈发开心了:


    “我才不杀你呢。”


    她刚刚要费这么多口舌,就是为了看看这个刺客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在他心里,他和二皇子只是单纯的上下级的关系,把自己看做一把没有生命的武器的话,那就没办法了,这种观念一旦种下便再不好改,只能斩草除根了事。


    但如果他还对二皇子这个主人抱有信任之情,他还有一点未曾泯灭的人性的话,那可就太完美了——那一句只会用在信任的人之间的“挑拨离间”便是佐证——接下来就是施莺莺大展身手的好时候:


    她特别擅长玩弄人心,摧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


    在心防坍塌、高楼倾颓之后,再在废墟上安营扎寨,建立自己的新城。


    施莺莺披着长衣坐在窗边,墨色的长发如瀑散落,愈发衬得她肤光胜雪,恍然间有种飘然出尘、不似人世间能有的凉薄之美。


    而下一秒,这种感觉便如见了阳光的晨间薄雾般散去了:


    年轻的永平长公主对她的阶下囚很温柔地笑了一下。


    夜风透过半敞着的窗户拂过高烧的龙涎香烛,风移影动,芬芳馥郁,将渐近及笄之年的少女那逐渐长开的眉眼,映照得愈发绮丽多情:


    “我只是把我遇到刺杀的信息放了出去而已,再请你在这里喝杯茶,过上一个月,我就会让你全须全尾地回去交差,不好么?”


    “毕竟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号,永平长公主心善,不愿意见血,自然是不会杀你的,你大可宽心。”


    ——太损了,真的太损了。只有真正明白施莺莺是个什么人的系统在一旁好一番痛心疾首:


    按照朝云国二皇子的性格,就算这位死士什么情报都没透露出去,在回到二皇子身边后,他也别想有好下场,甚至还极有可能因为他能从施莺莺身边全须全尾地回来,而被抓起来另行拷问:


    你是不是打听到了什么不一样的情报?为什么你能活着回来?你是不是跟长公主有什么特别的交情?你是不是被策反了!


    换作任何一个正常人,其实都能理解这套操作:


    谁能在抓住一个想要取你性命的人之后,还胸怀宽广地留他一命?


    除非他用某种方法取得了被刺杀者的信任,然后又趁机逃了回来。


    正当同龄的一男一女,还都是情窦初开的韶华年纪,这让人不想歪都很困难:


    没准这位刺客被永平长公主用美人计策反了,这次回来面对旧主,根本就不是回来复命,而是回来反水刺杀的。


    然而很遗憾,施莺莺真不是个正常人。


    这就会形成很美妙的局面:


    明明和他有君臣情分的二皇子,竟然是那个下死手要置他于死地的人;而他本该来刺杀的永平长公主,却是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


    ——所以说对比产生美。这不假戏真做地反水都说不过去。


    施莺莺果然半点都没有苛待这位刺客,把人好吃好喝地供养了整整一个月才放他回去。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加上施莺莺又和气又美貌,这位年轻的刺客终年与刀枪剑戟为伍,与生死为伴,可以说他在刺杀的方面有多擅长,在人心之事上就有多单纯,要不然他也不至于真的把二皇子这种人当成可以信任的上司。


    在施莺莺终于决定把他放走,让他回到二皇子身边去的时候,他甚至还犹豫了一下,低声告诉了施莺莺自己的名字:


    “我叫卫楚。”


    施莺莺拢着衣袖,含笑一点头,无声地鼓励着他继续说下去,而卫楚也果然不负她所望地红了脸。


    他低下头去,顶着谢北辰几乎要把他给抽筋剥皮拆骨的目光,认认真真地看着施莺莺。依然带有几分少年意气的眉眼还未完全长开,却已然能看出他日后冷傲俊美的模样来了:


    “看在你今日救我一命的份上……我有恩必报。来日如果你和二皇子在争夺王位的时候不幸落败,就来找我,我送你出国都,隐姓埋名地过普通人的生活。”


    施莺莺眨了眨眼,温柔地笑了起来,叫谢北辰安排最好的车马送卫楚离开,温声道:


    “好呀,那一言为定。”


    “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谢北辰把车马赶过来后,卫楚看着面前的五花马、七香车,觉得不愧是永平长公主,胸怀宽广,仁义待人,便不疑有他地上了马车,但其实这又是施莺莺在二皇子的心里留下的一根刺:


    她为什么要对一个刺客这么好?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吗,肯定是因为他们有私情!


    既然有私情,那就往死里拷问!


    果不其然,在施莺莺将卫楚完璧归赵了的三天后的深夜,一辆马车载着个出气多进气少的人,从二皇子的府邸后门出去,一路快马加鞭地往乱葬岗去了。


    “抛尸”完毕的一行人离开不久后,施莺莺就带着谢北辰来捡走了遍体鳞伤的卫楚,把人带回了长公主府。


    她挽起袖子,卷了张干净的帕子敷在卫楚额间,装作没看到从他的眼角流下的一滴泪水,伸手切了下脉便坐到桌旁开方子让谢北辰去抓药,一边写字一边失笑着摇头:


    “何至于此耶?”


    ——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总归落在卫楚耳中,就是永平长公主替他惋惜,觉得他遭了不该受的苦;落在谢北辰耳中,就是“为了招揽一个备用的护卫她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


    于是谢北辰小声咕哝道:“他才不值呢,我比他有用得多。”


    施莺莺没听清,下意识地问道:“什么?”


    谢北辰刚想回答,但是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


    朝云国素来对男子的审美都是以“温文儒雅、满腹诗书”者为上,所以他也一直都在施莺莺面前拿出这幅模样来;但当施莺莺远赴黄河郡归来,面对着专门出城迎接她的、风华正茂的礼部侍郎周明德的时候,她脸都不带红半分的,丁点风月情思都没有,很明显这款不是她的菜。


    而她现在又不辞劳苦地从二皇子手里专门挖了个刺客过来,没准她喜欢卫楚这款?


    于是谢北辰立刻装起了卫楚同款的冷酷,双手环胸,惜字如金道:


    “没什么。”


    系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位小伙子有好几副面孔呢?”


    “他从投诚到你麾下起就跟周明德似的,都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现在你刚救了卫楚,他就又变回投诚你之前的那种酷哥架势了,这莫非就是……”


    施莺莺恍然大悟道:“我悟了,他可能有一点精分的前兆,日后我会多多关心我这位盟友一号的心理健康的。”


    系统:“你又悟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啊莺莺!”


    在刺杀失败后,二皇子也不知施莺莺给他把人原样送回来,是在警告他还是对他示威,竟然安分了好一段时间,弄得他阵营里的人都开始“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殿下,永平长公主都要入六部协理国事了。”


    “我们要是再不动手,以后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啊!”


    “慌什么?”二皇子已经提前打听到了施莺莺的去向——然而他并不知道那是施莺莺有意泄露出去的,就是为了让他们一行人降低戒心:


    “我已经提前打听到了,她要去工部。”


    他恶毒地推测道,明明去兵部可以协理兵权,去礼部可以享清福,去户部可以大捞一笔,去吏部就能安排自己的人手,再不济去刑部也可以与大理寺搭上关系,可她偏偏去了最吃力不讨好的工部,真是没脑子。


    再结合一下之前她交上去的那份答卷,这岂不是说明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野心,就只不过是在工程之事上有点本事而已?


    即便二皇子的心里还有一片若有若无的阴影,可朝云国这么多年来,重文采而轻实干的旧例摆在前面呢,他还是放松了对施莺莺的警惕:


    “工部可不是个好去处,还不知道有多少烂摊子等着她去收拾,且看着罢!”


    也不知道是二皇子乌鸦嘴,还是新被加封的永平长公主真的就没有享清闲的命数,在施莺莺进入工部的数日后,又一个噩耗传来:


    湔山决堤了。


    湔山与朝云国都城相距甚远,虽不至于像黄河决堤那样,能够影响得到朝云国的都城,但问题是湔山年年决堤,锲而不舍地决堤,洪水简直跟定时定点地来这里报道似的:


    不管上一年拨多少钱去修河堤,下一年照样洪涝不误。


    朝云国老皇帝震怒之下,已经在外治水数载的永平长公主,连在国都内停留哪怕区区半旬都来不及,便再次匆匆随工部出行去了。


    只不过这一次,跟在她身边的还有额外的两人:


    一名是死缠烂打地要跟上来的大燕二皇子谢北辰,因着他毕竟是另一个大国的皇子,便得到了能与施莺莺同乘一车的待遇。


    另一位便是永平长公主不知道从什么犄角旮旯里找出来的奇人异士,黑巾覆面,单名一个“楚”字,虽然常年潜藏在暗处,但只要永平长公主一声令下,他就能出现得比见了肉骨头的狗都快。  ——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系统:你们撞人设了,我建议,竞争上岗当男主。


    卫楚:我是冷峻款酷哥,古早言情男主都是这一配置。


    谢北辰:班门弄斧。我可以为莺莺当场精分,没想到吧!


    卫楚:我习武多年,身手了得。


    谢北辰:跟“流水惜花”亲传在这里耍什么大刀呢,弟弟?


    卫楚:我是二皇子曾经的手下,关键时刻可以给他扣黑锅。


    谢北辰:我是大燕二皇子,我是值钱的人质。


    无意间听到了攀比现场的施莺莺:我这里的待遇有这么好吗,一个两个的都在竞争上岗当护卫?很好,那我就放心了。


    系统欲言又止:……不,我觉得他们不是因为待遇……其实也不是在竞争护卫……算了。


    施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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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墨池 喝下这杯酒的人不该是他!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恶事行千里”,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的话,也没什么逻辑问题:


    毕竟好人好事带给人的冲击感没有恶人恶事的强。


    但反过来说的话, 如果一件好事的传奇程度和带来的冲击感, 能够强到某种地步的话, 就能达成“好事传千里”的成就了。


    这个传奇程度也不用太高,只要能比“永平长公主尚未及笄便能主持兴修黄河水利、自此之后数年来黄河再未泛滥”高就行,肯定能够比施莺莺还声名远扬。


    很明显在这个世界,能做到这点的人还没出生,于是施莺莺一行人刚抵达湔山*,就受到了当地官员的热烈欢迎。


    自她在黄河郡不受接风洗尘之礼, 就带着工部的人们匆匆去实地勘察被冲毁的堤坝的状况后,她的贤名便一传十十传百地扩散了开来,以至于湔山县令也用最简单、最省事的方式接待了她,半点也不拘虚礼,直接把人给带去堤坝被冲毁的地方了:


    “禀永平长公主,灾民已经疏散完毕了,就等殿下亲自去看看堤坝, 再细议怎么抢修。”


    施莺莺登上瞭望台, 一眼望去,就知道湔山这里是怎么回事了:


    同样是洪水决堤,冲毁堤坝, 可是和黄河郡有人力干扰、所以偷工减料了的工程不一样,这里就是单纯的因地势险要而水势格外汹涌,把真材实料的堤坝给硬生生地冲垮了。


    因此她要面对的局势,就格外困难了起来。


    此刻正是湔山的洪水期,可以说从一开始, 他们就没能占据“天时”这一要素;而“地利”和“人和”这两点,也无限趋近于零:


    黄河郡好歹物产丰足,又多豪门大户,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不缺;而湔山多悬崖峭壁,乱石险滩,都弄不到修堤坝要用的沙袋和木材;再加上这里地势高,人口少,用普通的分发粮食聚集灾民的办法来招工,估计只怕十天半个月的都不一定能招够人。


    ——难上加难,雪上加霜。


    湔山县令也知道自己这边的艰难程度。他擦擦额头上的汗,试探着问道:


    “长公主,这里也能用黄河那边的束水冲沙法吗?”


    毕竟施莺莺在黄河那边用的新式治水法太有名了,一被传开来,黄河流域上上下下有条件的都试了一下,还真的让黄河畅通了不少:


    在别的地方都成功过,没有道理在他们这里就失败吧?


    “不行。”施莺莺摇摇头,阻止了这个提议。


    她穿着和周围人别无二致的短打,一路涉水过来,衣角还带有潮湿的痕迹,更不用说已经湿透的、全都是污泥的鞋子了,怎么看都有点小狼狈,半点天家贵胄、金枝玉叶的娇贵也没有。


    但当她站在高处,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奔涌不息的洪水之时,就会让人格外安心,似乎有这样的一根定海神针在,那么他们就什么都不用怕,肯定能坚持到最后:


    “在黄河流域可以用束水冲沙法,是因为那里泥沙淤积,一碗水半碗沙,不先把常年淤积下来的泥沙冲开的话,堤坝修筑得再好也没用,河床依然会被抬高,河水一定还会顺着高河床涨上去决堤。”


    “但你们这里……”施莺莺伸出手去,点了点还在咆哮奔涌着的江水,继续耐心解说道:


    “水流湍急,问题不在于泥沙淤积,而在于堤坝牢固度太低,一不小心就会被完全冲垮。”


    “而且水流又这么急,即便勉强堵死决堤口,也无法派人下去修,只能从上面直接吊下物料来,堵住一点是一点,等枯水期再派人下去调整。”


    湔山县令顿时苦了脸,他虽然不懂水利,但至少知道自己地盘上究竟是个什么架势,施莺莺说的对是一码事,但是他们力有不逮又是一码事:


    他们已经用光湔山库存里的所有砂石和巨木来堵决堤口了,要想再挤出多余的物料来重修堤坝,是万万不能的。


    可湔山县令还没来得及诉苦,就又听施莺莺发令道:


    “传令下去,每家每户出五个长三丈、宽二尺的竹编大筐来,放在堤岸上。每日只要能背鹅卵石过来填满一个筐子,就能领到当日的赈灾粮。”


    “等所有筐子都填满之后,再齐齐把筐子吊下去;只要各家放下去的筐子编得够细密牢靠,填的石头足够实沉,能不被水冲垮,他们就能领到新一批的赈灾粮。”


    永远不要小瞧人们在逆境中爆发出来的对食物渴求的力量。


    数日后,江边便多了许多盛满了鹅卵石的大竹筐,也亏得湔山民风淳朴,没有偷奸耍滑投机取巧的现象存在,个个竹筐都结实得很:


    当这些装满了石头的竹筐被从高处一个个地吊下去之后,决堤口处便出现了一座堤坝的骨架;接下来只要将缝隙堵住,一座采用了全新的材料和修筑方式的堤坝,就能成型了!


    “等今年枯水期的时候,再用同样的方式修一江心坝以分水,雨季便可引洪入外江泄洪。”施莺莺全程在旁边监工,一点偷懒的心思也没有:


    “江心坝要直面江水的冲击,所以必须每年一修,不得有违。”


    要不是看着湔山县令在她旁边跟前跟后的,都没人能相信,这个看起来特别平易近人又跟他们一样吃苦的小姑娘,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长公主,而这也让人们对她更信服了:


    不是他们吹,哪一国的皇储能够亲自前来监工治水?没看见隔壁大燕国的二皇子都直接看直眼了,还跟条狗子似的陪在施莺莺身边忙前忙后吗?


    ——虽然很不好说他究竟是看治水的盛况看入迷了,准备偷师,还是真的很单纯地在看施莺莺本人。


    再加上这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方法还真的堵住了决堤的大坝,因此不管施莺莺说什么,都能够有一帮人为她争先恐后地办事:


    “内河泄洪不畅,原因主要在河道上:为绕开湔山山体,无法修直渠河。这样一来,枯水期水流会中途滞涩,无法起到其应有的灌溉作用,且还会淤积泥沙;丰水期因弯折过多,则面对湍流之时易决堤,长此以往,则弯道愈弯,滞者愈滞。”


    周围的人都听得入迷了,毕竟在重文采而轻实干的朝云国,这可是个全新的领域,连湔山县令都忘了对长公主应有的敬称,一迭声问道:


    “可要另派人手去凿通山体?”


    “太慢了,来不及。”施莺莺想了想,在随身带着的卷宗上写下了一串调配比例式,递给了跟她一起来湔山的工部人员,道:


    “试一下这个新的火/药配方,一硫二硝三木炭,实验的时候少量多次,切不可操之过急。”


    工部人员毫不犹豫地领命离开后,施莺莺这才看向一直跟在她身后,和她一起跑腿,帮她协调各种物材的谢北辰,疑惑道:


    “你不累吗?快去休息吧。”


    谢北辰的心理活动顿时来了个比湔山河道还要九曲十八弯的流程:


    她注意到我了,她关心我,她喜欢我!你输定了,卫楚,我的进度在你之上!


    ……算了,就当是这样吧,问题不大。


    于是他模仿着卫楚的姿态,很高冷地一点头,就来无影去无踪地消失了。


    目睹了这一切的系统觉得自己现在是唯一一个身处迷雾之外的智者。身为和施莺莺同进退共生死、同一战线上的战友,它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施莺莺,这条狗子居心叵测:


    “莺莺啊,你觉不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地方和别人不一样?”


    施莺莺沉吟片刻后,恍然大悟地一合掌,真挚道:


    “我悟了,他果然是个靠谱的盟友,值得发展成长期合作对象!”


    系统:“???你是怎么曲里拐弯地得出这个结论来的???”


    施莺莺有理有据地分析了起来:


    “卫楚愿意跟随我,是因为我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被我的人格魅力折服了。”


    系统欲言又止:“不,我觉得可能还有别的因素,就是跟谢北辰一样的因素……”


    施莺莺继续道:“周明德愿意扶持我,是因为一来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赶鸭子上架也只能把宝押在我这里;二来他透过浅薄的色相看到了我博学多才的内心,深知我是不世出的明君,为了家国天下、社稷黎民,他也会选我的。”


    系统试图插话:“不,你听我说,其实这位年轻人也有一点……”


    施莺莺斩钉截铁道:“但是谢北辰不一样。只有他不是看中了我的特长,而是被我要挟来的。”


    系统有气无力:“不,停一下,我觉得他其实很乐于光速白给……”


    “我把剩的那一半解药扣了这么久还不给他,本就做好了他会偷偷跑掉的准备,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留了下来,半点也没想过要动歪心思,用不好的手段拿到解药,甚至愿意跟着我来湔山治水。”施莺莺感慨道:


    “你看他刚才明明帮了那么多忙,却半点想挟恩要解药的意思也没有,甚至连神情都淡定得很,果真是个有君子之风的好盟友啊!”


    系统目瞪口呆:“我不管了,我放弃了。”


    施莺莺这才反应过来:“嗯?你刚刚是不是在说什么事来着?”


    系统否认得相当迅速:“没有哦,你听错了。”


    总之在这段时间里,和谢北辰的危机感一同到达了顶峰的,是卫楚的殷勤程度:


    这位从二皇子手下投奔来的刺客,天天跟在施莺莺身边忙前忙后,恨不得一颗心都扑在她身上,和后世那种“刚跳槽换了东家就要表现得格外卖力生怕被辞退后无处可去”的打工仔达成了灵魂共鸣。


    这两人叠加起来的双倍的善解人意,就是施莺莺双倍的省心省力:


    工作期间她一伸手,谢北辰就能准确无误地根据当下的进度,为她递上往年水位记录、工程草图、招工情况最新统计与物料准备程度的汇总报告;休息时间她一伸手,卫楚就能根据施莺莺的当下状况,准确无误地给她送来毛毯、食物和热茶。


    这期间当然也不乏来自二皇子的试探和刺杀,但是不管是刺杀还是试探,在这两人的拦阻下,统统抵达不了施莺莺的面前:


    身为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的身份更方便在明处展露,于是所有不怀好意的鸿门宴全都被他拦了下来。


    此人用来挑三拣四的理由还特别歪门邪道且让人无法反驳:


    什么,你们用来招待堂堂永平长公主的宴席,就只有这个档次?我当然能说了算,毕竟我是唯一能跟在她身边这么多年的人——他顺便还要在这种时候刺一下卫楚——这种程度的宴席太轻慢了,我是不会让莺莺去的。


    什么,你们真的把宴席的规模提高了?这就离谱!永平长公主当年监修黄河大坝的时候,就已经展现出仁爱贤明的风度了,根本用不着这些虚礼。我之前只是试探你们而已,没想到你们真的这么做了?你们的心不诚,根本就不是和莺莺在一方的,还请回吧。


    身为不能见光的死士,卫楚的工作就危险得多了:


    他要在暗中护卫施莺莺的安全,一旦有人先礼后兵,打算干点脏活让施莺莺消失的话,他们就会惊喜地发现,施莺莺这边也有一套先礼后兵的对策呢。


    就像谢北辰把前来邀约的官员们给挡回去的时候,也不忘刺一下卫楚似的,他也要在这个时候专门对施莺莺邀功:


    “我知道永平长公主心善,不愿见血。可即便大燕二皇子他武艺高强,也毕竟师承侠道,做不得我这种活儿。”


    “殿下,我做得好么?”


    ——简直就跟两条大型狗子在铆足了劲儿地争宠,比谁能为主人叼来更多的东西似的。


    随着这两人的明争暗斗逐渐白热化,工部对火/药的研究也到达了顶峰。


    数月后,他们终于按照施莺莺给的方子,精准研发改进了威力大、安全性高的火/药,并且成功在山岩上炸开了一个大缺口,裁弯取直地让原本九曲十八弯的引流河变得泄洪顺畅了起来:


    筑坝分水,修渠引水,自此往后,湔山近百年水旱从人,不知饥饿,更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


    而湔山县与黄河郡的两道堤坝,也就此奠定了施莺莺在工部,乃至在朝云国人民心中不可撼动的地位:


    能够以韶华之纪成功监修两大水利,一举攻破困扰当地百姓多年的水患之忧,这才是真正的明君贤才,天意正统!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等着验收成果的人来了。


    不过和以往不同,这次来验收水利工程的人,除了工部官员之外还有兵部侍郎。


    据说是“为了永平长公主的安全考虑”,于是这位专业不对口的兵部二把手,就被朝云老皇帝给派到鸟不生蛋的湔山来了。


    这位兵部侍郎倒生性豪爽得很,明明隔着还有好一段距离,他的声音便传过来了,是实打实的未见其人便闻其声:


    “我就知道长公主肯定能做得到,朝云国有殿下,实乃我朝之幸……”


    施莺莺摇摇头,没有接下这番称赞:“您过誉了,这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办法。”


    本来就是抱着试探的目的夸奖她的兵部侍郎顿时大喜,一迭声追问道:


    “不知这位高人姓甚名甚,家在何处?只要是我朝云国的子民,我等回去后必将他力荐给圣上!”


    “他写不得漂亮文章,在朝云国就做不得官,怎么可能是我们的人呀?”施莺莺笑了笑,半真半假地往大燕国的方向一指:


    “要找这位李冰李先生的话,只怕要往别的地方找了。”*


    兵部侍郎只得很遗憾地叹了口气。


    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没能在施莺莺面前成功保密哪怕一秒:


    他的确是肩负着朝云国老皇帝的密令来的,疑心太重的老皇帝派出了他的心腹,想看看长公主有没有借着在外兴修水利的时候大力发展自己的势力。


    结果什么样的领头人就能带出什么样的兵来,原本应该来监视施莺莺,避免她远离皇城多年而心变野了的兵部侍郎,不负施莺莺所望地被带跑偏了。


    在飞马回报的密信里,兵部侍郎将这件事和那个莫须有的人才全都详尽地写了进去,末尾还不忘郑重其事地补上一句:


    “大燕国有此等人才,不得不防。”


    以黄河总督为首的周家,世世代代都专出忠君之臣的簪缨望族,在施莺莺刚协修完黄河水利的时候这么说,老皇帝一开始还是不信的;但是兵部侍郎是朝云国老皇帝阵营里的人,他也这么说,就真的很能说明问题了。


    是年,朝云国延续了数十年未变的,以八股取士、以辞藻流丽取胜的制度,终于发生了转变:


    加试一门“时策”,专考当年发生的大事,不拘文体,只要能给出中肯和详细的分析就可以;甚至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在试卷上画工程图和行军路线,是真正的“不拘一格取人才”。


    最妙的是什么呢?是大燕国被借着它的名头改革了朝云国的制度,可反过来首当其冲的又是大燕国。


    以后要是真的冲突起来,朝云国在尝试到了这种制度以及选拔/出来的人才的妙处之后,就肯定会有这种想法:


    干脆把大燕国的那些高人弄过来算了。他们只是给永平长公主献策,就能助她成功兴修水利,那把本尊请过来后,岂不能做更多的事情!


    但大燕国能交出人来吗?


    它不能啊,因为这个世界里真的就没潘、李这两人。


    可是又有真真切切的两座堤坝在那里杵着,是板上钉钉的物证;再加上施莺莺有意蒙人的时候,别说人类了,就连系统都能被她骗过去,就又是个锦上添花的人证了,兵部侍郎等人自然对其深信不疑:


    于是大燕国在面对求贤若渴的朝云国的请求的时候,它这边越拒绝,就越像是“因为惜才不想给你们,所以我们要装作没有这些人”,就越能激发两国之间的矛盾。


    这矛盾一爆发,到最后能占上风的,竟然还是改革了制度的朝云国:


    因为朝云国的女子也能出仕为官,和只有男子才能读书识字、为官做生意的大燕国相比,能出人才的基数直接大了一倍。


    考核方式一更改,能选拔/出人才来的概率就几乎相同了;在概率几乎相同的情况下,肯定是基数大的朝云国能得到的可用之才更多一些。


    等以后,朝云国越是体会到有着实干型人才的好处之后,就会越想来大燕国挖人,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我学了你的制度,来跟你要莫须有的人,要不到就要跟你打架了;打完架我心想受益良多,果然还要继续学你,今天朝云国就是个学人精,越学越快乐;学完后就继续打,打完继续继续来找你要永平长公主满嘴跑火车说的莫须有的人。


    大燕国但凡国家有灵,一定要发出灵魂的怒吼:


    永平长公主,你不是人,你好狗啊!做个好人吧!


    而也正是在同一年,一江之隔的大燕国长公主燕飞尘怒而抗婚,惹得从来没被女人拒绝过、也无法接受燕飞尘不再一心扑在他身上的厉无殇大怒,和燕飞尘在朝堂上发生了好一番争执。


    再加上两人都是习武之人,脾气都烈,厉无殇还是个动不动就要打人踹人扇人耳光、一脚踹掉孩子、甚至能把人挂在城墙上风干三天的暴虐型虐文男主,真真是说不上三句话就要互相痛殴。


    ——可关键是厉无殇还真的不敢和燕飞尘互殴,除去礼法的限制之外,更主要原因就是他打不过燕飞尘。


    很不好说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剧情里,厉无殇会经常痛打原主、甚至把人打到流产,有没有他惊觉“竟然打不过燕飞尘,所以就要通过殴打更弱的原主来找回男性自尊心”的原因。


    要不是朝堂之上不得佩剑,这两人估计当场就能撸袖子打起来:


    “从来只有男人挑女人的份,燕飞尘,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贱货,真以为自己是个长公主就值钱了?哪怕我看不上你,也轮不到你一个女人对我挑挑拣拣!”


    “我劝你找面镜子照照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厉无殇厉大将军,不光我看不上你,你心心念念的人其实也看不上你!但凡我是个男人,你以为有你说话的份儿?”


    为了调和燕飞尘和厉无殇之间水火不相容、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为了从狂怒的厉无殇代表的厉家手下保住唯二的子嗣之一,大燕国皇帝无奈之下,只得从王座上支起孱弱的身体来,清了清嗓子:


    “好啦,都少说两句罢。我这个女儿被我惯坏了,就算厉将军能看得上她,她也配不上你的。”


    “而且听她这个说法,厉将军似乎有心仪之人?自古美人爱英雄,尤其是文武双全的英雄,更能博得女人的欢心,不如厉将军趁此机会,出使一趟朝云国如何?等积攒了功勋后,迎娶心仪之人也会更容易的吧?”


    厉无殇出使朝云国,在大燕老皇帝看来有三大好处:


    一是能表达大燕的友好,二是可以把不臣之心愈发严重的厉将军往外赶一赶,三是为了看看自家二皇子在朝云国过得好不好……算了也不用管他过得好不好了,还活着就行。


    厉无殇眼中精光一闪,抱拳扬声道:


    “末将领命!”


    ——痛快地答应了下了这个派遣的厉无殇,其实还有个自己的算计:


    他的“心仪之人”,其实就是隔壁朝云国的永平长公主。这次老皇帝派他出使朝云国,可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赚到了!


    毕竟近些年来,朝云国永平长公主声名鹊起,饶是隔壁大燕国的他都听说过几分,这样的女人是不值得他正式迎娶的:


    朝云国的风气太乱了,女人怎么能和男人在一起念书和做官?荒唐!他也就是看中了那张漂亮脸蛋而已,等抢回家就藏在外面的宅子里,玩够了再丢掉就是了,反正贤惠的正妻是不该在意这种小事情的。


    至于人家永平长公主愿不愿意让他掳走,他区区一个怀有不臣之心而声名狼藉的将军能不能配得上人家有贤名的长公主,厉无殇是半点都没考虑过,真是个自信满满的人呢:


    只要他把事情做得足够隐秘,把人给强掳回来,关在她曾经住过的院子里,区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弱女子,不就插翅难飞了?


    等以后怀了孩子,她也就安分下来了,不会想家了,女人不都是这样的嘛;要是再敢有活络的心思,就打到她听话,不敢胡思乱想为止,这可真是个完美的计划。


    怀抱着这样野望的厉无殇在抵达朝云国国都后,看着远处施莺莺理应在的宫室的方向,露出个志得意满的笑容来:


    被他惦记上的东西,很少有能真正逃走的。


    ——但很不幸,施莺莺就是那“很少”里存在感最强烈的一小撮。


    于是厉无殇对着人去楼空的宫室,难以置信地又问了被施莺莺留下来看门的人一遍:


    “你刚刚说你们的长公主去哪里了?”


    因为和谢北辰猜拳猜输了,不得不饮恨让出了贴身护卫的位置而留下来看家的卫楚不冷不热地回答道:


    “永平长公主前往墨池学会进行辩论了。”


    他可太明白厉无殇是个什么货色,毕竟那双冒着老鼠见了油、狗见了肉骨头似的贼招子骗不得人。跟他一比,刚刚偷跑成功了的谢北辰都变得顺眼起来了——


    等等,话也不能这么说。


    但凡他猜拳时候的运气好一点,怎么会落到只能看家的地步!长公主也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了,让他这个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刺客看家,带着谢北辰去墨池,这跟把一头狼放在家里,带着一条狗外出冒险打猎有什么两样?!


    被卫楚在背后不停念叨的谢北辰突然打了个寒噤。


    施莺莺抽空看了他一眼,关心道:“你还好么?”


    谢北辰立刻很有竞争意识地拿出了卫楚同款的标准冰山气场,简洁有力地回答道:


    “无碍。”


    系统在施莺莺的脑海里抓紧时间指指点点,毕竟一旦墨池辩论开始,它就没机会跟施莺莺说话了,会扰乱她的思路的:


    “你看这个人,啧啧。真的是学什么像什么,啧啧。”


    它就是瞅准了这个绝佳的时机才敢跟施莺莺吐槽的,毕竟它是真的不想再听施莺莺把“我会关心我的百变盟友的心理健康”的这套神奇理论再说一遍了。


    而系统的声音刚落,三声悠长的、浑厚的锣响传来,宣告着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即将开始,礼炮对天齐齐打响,落下的花瓣和彩纸纷纷扬扬地铺在了不远处的高台上。


    放在平日,这就是个纳凉闲谈的好去处;但每逢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这高台就会变成全场所有人的注意焦点,热闹得令人目不暇接:


    只要对自己有足够信心,心理承受能力也足够好的人,就都能上高台去,作为守擂者与四方学子一较高下。


    较量的内容可比科举要精彩和全面多了,天文地理、兵法战术、水利税收、衡度律法等无所不包,以至于不少科举取不着的人才,在墨池学会里倒颇具盛名。


    但墨池学会一开始,按理来说是不该有什么人抢着上去的,毕竟作为主动上去的守擂者,被挑战者当面驳到下不来台的羞惭滋味可不好;再加上大家都是学子,都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老熟人,一不小心就会社会性死亡——


    可这一次,在所有人还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有人在护卫的陪伴下登上了高台,刹那间引发了无数学子的惊呼和议论:


    “这次这么快就有人上去?”


    “她背后的那个护卫一直在用伞遮着她,这么怕被晒到……是哪一家的贵女来了?”


    “等等,我觉得这个护卫看起来好像有点眼熟。”有人眼尖,认出了大燕二皇子和那一袭白衣的衣角绣着的振翅欲飞的黄莺后,惊得语调都险些破掉:


    “是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刹那间一石激起千层浪:


    “真的吗,是长公主?你没看错?”


    “是她!她的所有衣服衣角都绣着暗含了她名讳的黄莺,这点我是不会记错的,而且就算有人胆敢穿跟她一样的衣服,可大燕二皇子的模样是伪装不得的吧?除了永平长公主之外,还有谁能让大燕二皇子当护卫?”


    在愈发浩大的议论声和赞美声里,亦步亦趋跟在来人身后的谢北辰在把她送上高台后,终于将一直遮挡着她的伞面抬高,露出她花颜靡丽、足以倾城的容貌来——


    而就在施莺莺的真容终于自下而上地失去了伞面的遮挡,缓缓展现在所有人面前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停止了刹那的呼吸:


    她太美了。


    今日是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要不然也不会有学子在一看到她撑着伞登上高台后就明白了,这是位怕晒的贵女。


    可就连这朗朗的日光,都要在她的容貌映衬下变得暗淡晦涩了起来,所有的光芒都被这一袭白衣揽入怀中。


    即便她浑身上下,除了一支挽发的青竹簪外半点饰品也没有,素净得过分,却愈发显出一种姑射神人般的谪仙风姿来,一时间之前对她的身份的讨论有多沸反盈天,在见到了本尊后,此刻的沉默就有多落针可闻:


    除去对这份几乎能摄人心魂的美貌的赞叹外,更多的是在她近年来愈发远扬的盛名下的不敢造次,以及对自己的才学不足以驳倒永平长公主的心虚犹疑。


    在这一片过分寂静的沉默中,施莺莺拢了下袖子,对台下笑道:


    “诸位不必太过拘束。墨池学会创立百余年来,这条规矩我还是懂的,‘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学子们面面相觑,心想,这是拘束不拘束、尊卑不尊卑的问题吗?明明是没人敢上去自取其辱的问题!


    再加上愿意来墨池学会的,哪个不是博百家之长,一身本事却无法施展,只能在这里一展身手的人?一听说是永平长公主监修的两次水利推动了“时策”这一科的设立,开心都来不及,谁这么不长眼去跟她辩论?


    但要是不辩论的话,他们来墨池学会就没有意思了啊!


    这就很要命。


    幸好还是有守旧派的人存在的,一位带着蜀地口音的青衣学子在同伴们的推搡下上了高台,鼓起勇气道: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施莺莺含笑一点头,温声道:“请。”


    青衣学子深吸一口气,大声道:


    “能延续至今的旧例,肯定有它的道理。永平长公主贸然更改祖制,加试‘时策’一科,实乃轻狂悖逆之举!”


    他这一番话出来可真是拉足了火力。真的,但凡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施莺莺这个推动了“时策”一科设定的本人,墨池学会多年来传承下来的“一听到烂议题就要嘘声满堂”的传统就要爆发了。


    可人人都在等施莺莺反唇相讥之时,她半点动怒的迹象也没有;或者说,她费尽心思来这里,就是为了将最后一点反对的声音也弥平,就在专门等着这些人呢:


    “那照先生这么说,但凡是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必然都是对的了?”


    青衣学子昂首回答道:“不错。”


    施莺莺继续笑了一笑,问道:“那自古便有的‘适材适所’这个词,先生想必也认同了?”


    青衣学子心下稍定,觉得议题正在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虽然摸不清施莺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先承认下来想必也没问题:“正是!”


    “可我朝云国百余年来,科举取士只有‘八股’一途,诸位想必也都作得一手好文章。”施莺莺的话题突然转了个方向,和青衣学子聊起了家常:


    “听先生口音,好像是湔山人?”


    青衣学子怒道:“这跟今日的辩论有什么关系?八股之外,都是旁门左道,以文章定天下才是正统——”


    “没有我这个会‘旁门左道’的人去湔山治水,先生可就没命来墨池了。”施莺莺拢着衣袖,好整以暇地微微一笑,明明说话的语气很温和,但却让人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入骨的惭愧:


    “在这种多拖延一刻便多死成百上千人的紧要关头,更要‘适材适所’,寻找精于工事之人来兴修水利。先生的一身本事,又能在此时用在什么地方呢?”


    青衣学子果然被这番绵里藏针的话堵得哑口无言。他恨恨地看了一下台下的不敢抬头的好友们,心想,果然他就不该来当这个出头鸟,看看,出糗了吧。


    面对着这位脸色涨红、半个字也说不出来的青衣学子,施莺莺半点自得的意思都没有,说话的声音依然很温和:


    “昨日黄河决堤,今日湔山决堤,后日便是诸位家乡遭灾,再后日大燕国就要打过来了,我们‘适材适所’的人手可不够用的。”


    青衣学子默然良久,终于对施莺莺行了个大礼,一揖到地,惭愧道:


    “永平长公主所言甚是,是我等狭隘了。”


    施莺莺含笑受了这个她当得起的大礼后,才走上前去,轻轻扶了一下青衣学子,劝解道:


    “先生也不必太执着祖制和正统。千百年后,你我均埋骨泉下,化为一抔黄土,介时我们也是‘祖传正统’。”


    她这番话细细听来,颇有点对传统礼法大不敬的意味在里面。可因为说这番话的人是礼法最大的受益者,最不该反驳它的人竟然冲破了它的束缚,便愈发令人心驰神往了:


    这是何等潇洒不羁的好风度!


    说实在的,其实朝云国上上下下已经没多少人愿意反对朝云国长公主了:


    对旧有的制度心存不满之人本就十有八/九,她两度成功治水在先,仁爱贤明之名远扬;又替莘莘学子改革科举取士制度在后,就仅有的这一两个愿意蹦出来反驳她的人,也都是硬着头皮鸡蛋里挑骨头的。


    等青衣学子涨红着脸,逃命也似的下台去后,一时间竟没什么朝云人愿意做第二个勇士,于是一位大燕国的学子就钻了这个空当,上了高台。


    别问为什么能知道他是大燕国的,他一张口就能听出冲得要命的大燕国的味儿来:“女子不可干政,此为牝鸡司晨,阴阳颠倒之举!”


    施莺莺:太好了,你们终于来了。


    她就知道厉无殇前脚刚进朝云国,后脚就会带来这些糟粕东西:


    毕竟这位原男主狗是狗,但狠也是真的狠,谁也不知道这些被他带进来的大燕学子,正在以怎样的方式在国都各处蛊惑人心。


    而作为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天下学子大展身手的场所,会吸引到这些人前来,趁着辩论的时候往里面掺杂私货,实在太正常了!


    所以施莺莺在得知了厉无殇来使的消息后,当机立断便带着谢北辰来了墨池学会,一来是为了平复国内对科举制度改革的意见,二来是为了杀鸡儆猴,让这些蠢蠢欲动的大燕学子安生下来。


    于是施莺莺笑道:


    “听先生言辞如此激昂,想来一定是个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说到做到,绝不会欠人人情的人。”


    大燕学子骄傲道:“正是,我大燕男儿向来如此!”


    “那好。”他再一开口,施莺莺就听出了他是大燕国哪里的人,从两三句话的口音中便能得到这些信息,不可谓不博闻强识:


    “黄河前些年决堤过,要不是我重修了堤坝,大燕国南部与我朝云国现在还音书阻绝着呢。”


    “听你的口音,是从大燕国南边过来的,必要借道开封黄河郡才能来到朝云都城……要不你还是回去吧?毕竟这是我一个女人修的路,你肯定也不愿意走的,对不对?”


    她说着,便拍了拍手,示意谢北辰上前把自家的垃圾捡回去:


    “来人,送这位有骨气的先生绕路回大燕国去。”


    “这……不能这么说,在我们大燕国,女人的东西就是男人的……”大燕学子语无伦次地辩解,言外之意就是出苦力的时候让女人来,验收成果的时候男人就可以美滋滋坐享其成。


    更别提他还看见了谢北辰,顿时就像见了救星似的喊了起来:


    “二皇子,谢北辰,你说句公道话!”


    谢北辰冷酷道:“我不认识你。”


    “而且我生是永平长公主的人,死是她的鬼。我的什么都是她的,我才不认你这套歪门邪说。”


    大燕学子:???你他妈的???


    施莺莺继续快乐补刀了一下:


    “可这是你大燕的国情呀?又不是我朝云国的。你要参加的是我朝云国的科举,在我们的地盘上,就要听我们的。”


    这位大燕学子根本不是为了参加科举来的,他就是奉了厉无殇的命令,用大燕国通用的那套男尊女卑的道理,来扰乱朝云国民风民心的。因此他一见此招不成,便立刻改口道:


    “好,好,好!果然是能用异端邪说把人给带入歧途的朝云国,我说不过你。不用二皇子动手,我自己就能回去——”


    “再等一下。”施莺莺摆摆手,制止了他离去的脚步,问道:


    “你和你们大燕国的长公主相比,谁更尊贵些呢?”


    大燕学子摸不着头脑地回答道:“自然是大燕长公主。”


    “那太好了。”施莺莺格外欢喜地一拍手,笑道:“看来上下尊卑的礼数,不管在哪里都是通用的。”


    “既然这样,把他拖下去,割了舌头。”她对谢北辰微一扬首,声音骤然便冷了下来:


    “他刚刚对我有不敬之言。”


    大燕学子立刻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半点之前凭借着自己是个男人、就格外骄傲和得意的架势也无了:“永平长公主,你明明知道,‘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你敢对令堂说这些‘牝鸡司晨’之类的话么?”施莺莺问道。


    “……敢!”大燕学子继续硬着头皮高声道:


    “妇德有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那在你眼里,‘男女’都要排在‘长幼’前面了。”施莺莺叹了口气:


    “明明墨池中不论长幼尊卑,只论学问;你却不与我论学问,一定要提‘男女’之别;在你眼里,‘男女’又排在‘长幼’前面,可见你是不把墨池的规矩放在眼里,先把最大的一条规矩给坏了。”


    “既然你不想遵守墨池的规矩,那我就跟你论律法;可我跟你认真论起来尊卑之别来,你又要搬出墨池的这套来脱罪,世界上哪来这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好事呢?”


    再也不用施莺莺强调第二遍,谢北辰就特别流利地把人给拖了下去,当场就把人交付给了匆匆赶来的驻军。


    在远处隐隐约约的惨叫声中,施莺莺优哉游哉地整理了下衣袖,对台下噤若寒蝉的人们笑道:


    “还有哪位能与我继续相辩?先说好,我们只论学问。”


    在这一片乌泱泱的、大气也不敢喘的攒动的人群之间,蓦然传来一声朗笑:


    “永平长公主这是为墨池相辩正风气呢。”


    “否则万一今天的辩论传出去,便要让人看笑话了:十年一次的盛会上,竟然没有人讨论学问,反而让一个大燕国的外人在这里大放什么‘男女之别’的厥词,到时候丢的可是我们所有人的脸。”


    众人纷纷深以为然间,一袭暗纹银鹤补服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来到施莺莺面前深施一礼,笑如春风拂面,令人心醉: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两人在高台上相对而立,清越的声音在风中传远:


    “兴修水利有何妙处?”


    “不犯旱涝,丰产由己,航运便利。”


    “航运便利,则商业兴盛。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国多失。”


    “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以何立国?”


    “以民立国,社稷为贵,君为轻。”


    ……


    每次的墨池盛会都会被编纂成册,毕竟是十年一遇的大场面。


    以往的墨池记录里,群英荟萃,众星璀璨,出色者不知凡几,但每次墨池学会只有三天的时间,想要在三天的时间里讨论国家大事、经史子集,未免有些匆忙;再加上负责记录的人毕竟也人手有限,所以才会设立高台,将高台上相辩的人们的言论一一记下,总共记录上下两册就足够了;剩下的在台下辩论的,就只能记录格外出彩的言论。


    只有这一次的盛会,不仅编纂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足足十册,甚至在这十册里,有九本上都出现了同一个人的名字。和她辩论的人换了又换,只有她的名字与封号巍然不动:


    朝云国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不管上来的人和她说什么,她都能毫无障碍地接上话题:


    谈治国之道,她就能说到律令赋税、适材适所;谈起民生……算了,有她年纪轻轻便监修的两大水利工程放在那里,没人会想不开去跟她辩论这个的。


    谈起用兵之道,她便给出了依托朝云国地势之便的新式海战之术,数年后,新式海战之术竟然就成功地在和大燕国开战的时候用上了,这可不是纸上谈兵,是实打实的运筹帷幄而决胜千里。


    要是谈诗词歌赋,她便更不怕了,锦绣文章倚马可待,最经典的一句甚至还正好合了她的大名:


    燕燕莺莺随战马——


    为时三日的墨池盛会结束后,容色绮丽倾城的永平长公主在萧萧的风雨里只身渡江远去,雪白衣角一只黄莺振翅欲飞;为她撑伞的年轻人长身玉立,伞面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何等潇洒快活,真真羡煞人也!


    ——风风雨雨渡江船。*


    连三元及第的周明德,后世有名的朝云国贤臣、文章千古的文豪,都在编纂这一年的《墨池录》的时候,称她一句: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结果“旷千载而特生”的永平长公主刚下了船,就被一个戴着纱帽的高挑女子给截了胡,把她给拦了下来。


    她隔着纱帽死死地盯着施莺莺,半天都没能说出什么话,倒是施莺莺心有所感地先发问了:


    “……来人可是大燕长公主?”


    她伸出手去,准确而轻巧地挑开了这位女子用来遮脸的纱帽,果然看见了那张艳丽得都有些盛气凌人了的脸,便对燕飞尘笑道:


    “我万万没想到你对厉将军这么情深意重,不远千里地飘跑来跟着他。”


    燕飞尘脸色瞬间变得铁青,看这脸色八成是被施莺莺给气的。但燕飞尘最后还是说出了她要是不说,可就真对不起她专门为施莺莺跑了这一趟的警告:


    “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厉无殇等下会邀你去喝酒,为了让你不拒绝他,他还找了你二皇弟一起邀请你。你绝对不能去,他心怀鬼胎,图谋不轨!”


    施莺莺反手握住了燕飞尘的手,柔声道:


    “姐姐原来是对我如此情深意重,才来朝云的呀?那可更令我惶恐了。改头换面远赴千里,只为来给我送个信儿,我真是粉身碎骨,也无法报答姐姐的情谊呢。”


    燕飞尘的表情很微妙地扭曲了一下,可那不是厌恶也不是后悔,更像是夹杂着羞恼的不知所措:


    “……别这么跟我说话。你还是小心点吧,像你这样的好姑娘,可不知道厉无殇这种人都能干出什么事来。”


    施莺莺腼腆一低头:“原本是不知道的,但姐姐竟然特地跑了这么远来担心我的安危,我也就明白啦。”


    “可我还是很怕,要不然姐姐好人做到底,再陪我去赴个宴如何?”


    “早知道我就不多管闲事了,净给自己揽麻烦。”燕飞尘冷笑道,作势抽了一下手,但她本来就没用力气,再加上施莺莺握得紧,于是她只能嘴硬道:


    “我这就走。”


    “姐姐息怒,我当然不会让你做白工,还请姐姐听我一言。”施莺莺温声道:


    “如果厉无殇能死在朝云国,厉家群龙无首,姐姐可就是有望继承大统的最佳人选了。”


    她这不说还好,一开口,燕飞尘刚准备往施莺莺那边迈出去的脚就又缩了回来。她皱着眉把施莺莺上下打量了一遍,满怀疑惑道:


    “永平长公主,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系统惊恐道:“她好敏锐!她竟然发现了!”


    “施莺莺,检讨一下你自己啊!大燕国长公主为了切实地把信息传到你手里再顺便保护你,都打扮成侍女混进来了,你连人家叫什么都不记得,是不是太狗了点!”


    说归说,但系统还是举起了人物提示板:


    就像它说的那样,施莺莺的确没能记住燕飞尘的名字。


    施莺莺毫无心理压力地对着系统举起的提示牌回答道:


    “燕飞尘。”


    燕飞尘这才放心地长出一口气,反握住了施莺莺的手:


    “虽然不知道你要怎样才能名正言顺地杀死一个外来的使者,连两军交战都不斩来使,何况当下?但只要是永平长公主决定要做的事情,我就都会帮你的。”


    她定定地望着施莺莺,那双英丽得几乎都不像女性的黑眸里,仿佛有火在烈烈燃烧:


    “永平长公主啊,我衷心期待与你在战场上见面好多年了。”


    “你是我认定的对手,在你我之间决出胜负之前,万万不能毁在这种小事上!”


    正巧在这时,来自厉无殇的邀约也送到了,果然就像燕飞尘警告过施莺莺的那样,这封邀约是由两个人共同发出的:


    一方是“大燕国来使厉无殇”,另一方则是“皇弟敬上”,很明显打着的,是用亲情逼迫施莺莺不得不去赴约的主意。


    两人一合计,便决定了由燕飞尘先继续扮成跟着厉无殇来访朝云国的侍女,混进他们相约的酒楼中,施莺莺随后再到。


    结果燕飞尘前脚刚走,施莺莺就觉得背后有点发凉。她警觉地一回头,就看见了正在幽幽地看着她的谢北辰,简直跟看到了一条即将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似的,只好无奈道:


    “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她想了想,又流畅地补上了剩下的半句:


    “谢北辰?”


    然后施莺莺得到了一句颇为宫怨风的回答:


    “……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


    谢北辰心想,要他涂脂抹粉扮成女子来讨莺莺欢心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他超有信心扮得比燕飞尘还要美。但无奈时间紧迫,手头材料短缺,就只能通过言语简单模仿一下女子的神韵了。


    于是他继续幽幽道:


    “你什么时候和她这么要好了,莺莺妹妹?”


    系统:住手,不要再换风格了,我的宿主真的会从此认真关心你这位百变少年的心理健康的!


    施莺莺叹了口气,觉得这位盟友的风格愈发多变了,却还是耐心解释道:


    “大可不必,我只是去把厉无殇和我二皇弟拖到一张床上。”


    谢北辰立刻兴奋地摩拳擦掌了起来:“那我一定要跟着莺莺,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你不能去。”施莺莺冷静道:


    “你是大燕国的二皇子,辨识度太高了,有你在身边陪着的话,厉无殇反而会警觉起来,不敢下手。”


    如果谢北辰的身后有狗尾巴,头上也有耳朵的话,那么现在他毛绒绒的尾巴和耳朵一定全都垂头丧气地耷拉了下来,惹得施莺莺只好心软道:


    “这样吧,如果酒楼那边乱了起来,就说明我成功了,你到时候可以来看热闹,如何?”


    谢北辰立刻撒欢儿式地答应了,并自带吧嗒吧嗒摇尾巴的特效把施莺莺送出了门,同时附赠一万句嘱咐:


    “虽然我还是觉得我的皇姐不靠谱,但只要是莺莺的决策,那肯定没问题,我全力支持,一定乖乖看家,绝对不给莺莺拖后腿。”


    施莺莺想了想,问道:“那你可以在看家的时候,不和卫楚争抢么?——虽然我也不太明白你们究竟天天都在抢什么东西,习武之人的想法可真难懂啊。”


    谢北辰立刻就像是河豚一样,委委屈屈地鼓成了一个球:“……我尽量吧。等等,那这样一来,能跟你一起出去的人岂不是就只有卫楚了?!”


    神出鬼没的卫楚立刻发声,见缝插针踊跃自荐道:“我可以陪殿下去。”


    施莺莺拒绝道:“邀约人里有二皇子,那是你的旧主,我怕他发现你的存在然后对你下手,你也乖乖待在家里吧。”


    ——于是施莺莺就收获了两条委屈的狗子,并一个人出门去了。


    果然她一抵达厉无殇邀约的酒楼,就看见了二皇子和厉无殇正相谈甚欢,一见到他,厉无殇就把面前的酒壶和酒杯往施莺莺面前一推,笑道:


    “永平长公主,好久不见。”


    “我远来是客,再加上你来晚了,虽不至于让你自罚三杯,但这杯酒你一定要喝,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


    施莺莺轻轻在桌下踢了旁边的侍女一脚,笑道:“冷酒伤身。”


    随即她话题一转,问道:


    “这是厉将军从大燕国带来的侍女?毕竟我也是这里的常客了,可从来没在这酒楼里见过这位姑娘。我指挥她的话,她能听我的么?”


    厉无殇立刻就把施莺莺的这番问话理解成了“女人在面对竞争对手时候的拈酸吃醋”,立刻笑着回答道:“她自然也听你的。”


    “那就好。”施莺莺把酒壶往侍女的身边推了推,吩咐道:“去把酒烫过,再换个好看些的酒壶来。而且就我们几个喝酒未免有些无聊,不如我再请个人来吧。”


    “请周明德来如何?”二皇子不怀好意地提醒道:“正好他近来高升了,我这些天来都在忙着相看未来的皇妃,还没来得及去给他道贺呢;要是日后大婚,就更不得空了。”


    “再加上他和皇姐相识已久,来陪皇姐喝两杯也不算什么。”


    二皇子恶毒地想道,谁不知道礼部侍郎已经带着整个周家都要捆在永平长公主身上了?很难说周明德究竟有没有别的心思,但不管有没有,今天这一壶药酒下去,他的好皇姐就得名不正言不顺地嫁到大燕国去,有也得变成没有!


    让礼部侍郎来捉奸,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能当场做个见证呢。


    施莺莺满意地点了点头。


    侍女大步离开后,厉无殇立刻对着侍女离开的背影指指点点了起来,语气中不乏居高临下之意:


    “走路都没个女人样,将来肯定没人要。”


    在厉无殇的认知里,这根本不算多出格的行为:


    喝多了之后,荤段子都能满桌飘呢,对区区一个侍女耍点口花花能怎么了?


    但他没有发现,他话音刚落,这位身影即将消失在拐角的侍女踉跄了一下,背影里都带着点怒气冲冲的味道了。


    厉无殇继续对施莺莺道:“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哪怕你是朝云国长公主但也不能太不拘小节,不要天天在外面抛头露面,会影响你将来嫁人的,更不能还没结婚就和别的男人认识,像周明德这样招人喜欢的家伙更要远离,你未来的丈夫不会喜欢他的。


    ——虽然这都是大燕国的陈词滥调就是了,但厉无殇半点也没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不对劲的地方:


    只要是我说的话,那听我说话的女人还不得如闻圣旨纶音,恭恭敬敬一字一句地铭记在心?


    结果没想到施莺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优哉游哉地把面前的杯子一字排开,边玩边对厉无殇说:


    “哦,那就不要讲了,本宫从来不爱听这些欲言又止的东西,因为多半不是好事。”


    厉无殇被堵得险些翻白眼:


    没想到施莺莺这么不按常理出牌。也难怪,是自己先说的“不知当讲不当讲”,要是施莺莺真的打算拿出朝云国永平长公主的身份来,不接他的话茬,让他闭嘴,他还真的不能强行说什么!


    但是厉无殇一想,如果今天的计划成功了,她以后还不是得听自己的?于是他也就不多说了。


    结果他不说,施莺莺就要说,真的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并且还说得那叫一个一气呵成,半点让别人接话的意思也没有:


    “有句话我也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我今天就要在这里讲了,你带来的酒的味道闻起来可真不好。都是做了大燕将军的人了,怎么品味还这么堪忧呢?”


    正好那位大燕侍女去热酒回来了,并提起壶来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满满一杯酒,醇香的酒水汩汩流出,澄清的液体盛在雨过天青色的青瓷酒具中,好看得很,颇有种形态自然的清新意趣。


    不过也真的就像施莺莺说的那样,闻起来的确不太妙,对不起这美酒的好品相。


    施莺莺微一皱眉:“热过之后闻起来更糟糕。”


    厉无殇瞬间心虚了一下:


    这的确不是普通的酒,是放了十成十分量迷药和春/药的酒。


    在他这种典型大燕人的认知里,只要弄坏了一个女人的名声,生米煮成熟饭后,她又能怎么办?还不是要乖乖跟了自己?


    于是为了让施莺莺喝下这杯酒,他也没心思趁着倒酒的时候占便宜和揩油了——厉无殇甚至还觉得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让步——任凭这位高个子的大燕侍女给他们所有人都斟满了酒。


    并且因为这酒的味道太有辨识度,再加上热酒倒酒的侍女都是他带来的大燕人,于是有了双重保障的厉无殇就松懈了下来,犯了个最致命的错误:


    他没有检查一下施莺莺的杯子里,究竟是怎样的酒。


    施莺莺叹了口气,举起酒杯:“不过既然是厉将军一片心意,少不得喝一口。”


    厉无殇贪婪地注视着她将这一杯酒全都喝了下去,自己也草草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接下来只要等药效发作就可以了:


    这药本来就放了十成十的分量,热过之后效力尤甚,别说一个弱女子了,就算是身体素质奇佳的武学高手,也不一定能扛得住!


    结果这一杯下去后,不过数息时间,厉无殇就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活像坠上了重逾千斤的秤砣似的。


    在头晕眼花、不省人事地栽倒之前,他拼命地睁大双眼试图去看清对面的施莺莺的状态,既惊且疑地心想:


    不该啊!喝下这杯酒的人不该是他!


    施莺莺看着齐齐栽倒的厉无殇和二皇子,特别真心实意地叹了口气,苦恼道:


    “他都能用这一套去对付别人了,怎么就想不到别人可能也会来对付他呢?”


    系统很拗口地解释道:“他想不到你能想到。”


    刚刚负责出去烫酒的高个子侍女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随即把脸上的面具一摘,果然是燕飞尘。此刻她正在挽起袖子,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来,颇有大燕国男人的豪迈作风:


    “让开一点,我要搬人了。”


    这位大燕国长公主和朝云国长公主施莺莺形成了鲜明对比,光看她当初能提着刀来找施莺莺算账就知道,这是个走武路子的不寻常的家伙。


    也难怪施莺莺要在桌子底下轻轻踢她一脚,因为燕飞尘站在原地的时候,都是习惯性地和男子一样岔开腿站的,练武之人大马金刀的架势一下就摆出来了:


    但凡没有施莺莺在旁边提醒站姿,光看燕飞尘这不拘小节得特别有辨识度的作风,哪怕是在没什么脑子的厉无殇面前,恐怕也会分分钟露馅——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莺莺讽北辰纳谏·顺序是混乱的不要被我带跑偏】


    谢北辰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问系统曰:“吾与周家明德孰美?”


    系统曰:“君狗甚,状元郎何能及君也!”


    周家明德,朝云之君子者也。


    北辰不自信,复问系统曰:“吾与卫楚孰美?”


    系统曰:“区区死士,何能及君之狗里狗气也!”


    明日,周明德得封礼部员外郎,为莺莺颁旨;卫楚得以随行湔山,贴身护卫。


    北辰毫无进展,大悲,于是入朝见莺莺,莺莺曰:“君之问与统之答,可谓风马牛不相及。君问美,而统答曰狗里狗气。由此观之,君之蔽甚矣。”


    北辰曰:“汪QAQ。”


    *湔山:都江堰附近。


    *李冰,号陆海,战国时代著名的水利工程专家。


    他开玉垒山,修鱼嘴、飞沙堰和宝瓶口及渠道网,彻底根除岷江水患,将成都变为“天府之国”;同时关注民生,修建多处便民措施,留下中国史籍所载最早的凿井煮盐的记录。


    我国古代兴修过许多水利工程,但都先后废弃了,唯独李冰创建的都江堰经久不衰,至今仍发挥着防洪灌溉和运输等多种功能。


    本文节选他的两段成就,一,以“竹笼填石”法修筑犍尾堰;二,开凿宝瓶口,节制内江水量。


    《元和郡县志》:犍尾堰在县西南二十五里,李冰作之以防江决。破竹为笼,圆径三尺,长十丈,以石实之。累而壅水。


    《史记·河渠书》: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之害。


    *《华阳国志》:(蜀地)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水旱从人,不知饥饿,则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


    *《管子·国蓄》:是故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


    翻译:所以一个万乘之国出现了万金的大商人,一个千乘之国出现了千金的大商人,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说明国家大量流失财利,那么臣子就不肯尽忠,战士也不肯效死了。


    *《管子·国蓄》: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


    翻译:经济由国家统一掌握,这样的国家强大无敌。


    《管子·国蓄》: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


    予之、夺之决定于国君,贫之、富之也决定于国君。这样,人民就拥戴国君有如日月,亲近国君有如父母了。


    *《吴山晓望》 宋 汪元量


    城南城北草芊芊,满地干戈已惘然。燕燕莺莺随战马,风风雨雨渡江船。


    小儒愁剧吟如哭,老子歌阑醉欲眠。一夜春寒花命薄,乱飘红紫下平川。


    *蔡邕《静情赋》: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翻译:普天之下都不能找到和她登对的人,因为她是历尽千年才能降生的独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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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章 撞破 “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


    礼部侍郎周明德一接到施莺莺的邀约就出门了:


    不能怪他急, 但凡今天这席上的另外两个人正常一点,他也不会担心到这个地步,没准出门前还会认认真真地挑选一下冠带佩饰, 好让自己看起来更体面点, 人靠衣装的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可问题就出在这两个人身上:


    大燕国的来使厉无殇就不用说了, 能拥兵自重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说以前的二皇子还能勉强称得上“虽然平平无奇但至少让人省心”,那么现在的他就是实打实的昏庸无能,别说争朝云国的皇位,就这德行放在普通人家,老一辈的人也不会放心把哪怕一文钱的家产交给他的。


    这两个祸害叠加在一起的效果,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忧心忡忡的周明德提前在脑海里预演了数十种他可能会面对的场景, 并提前想好了应对方法,但他唯一没想到的就是这幅场面:


    他刚一进酒楼,就看见了端坐在二楼栏边的施莺莺。


    厉无殇存心要把事闹大,闹得人人皆知,也就没包场;再加上朝云国对女子的拘束也没有那么严厉,她们不用戴纱帽就能出门——施莺莺不久前也就是这样认出燕飞尘来的,在全码头一堆要么不戴纱帽、要么只戴个斗笠遮阳的女孩子里面, 燕飞尘是唯一一个正经戴了厚纱帽遮脸的人, 想认不出来都很难——以至于那张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发容色天成的脸,就露在了所有人面前:


    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不是个瞎子, 就要认得施莺莺。


    正常情况下的酒楼应该热闹得很,这家酒楼也不外乎如是,但那都是截止到永平长公主从某个包厢里走出来之前的事情了:


    她只是漫不经心地往那里一坐,一整层二楼就比包了场更安静。


    这股安静的氛围甚至还有相当强大的感染力:


    不出一炷香的时间,能看到她所在的位置的、足足一层楼的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等到周明德匆匆赶来之后, 整座酒楼便已经鸦雀无声得半点之前客来客往的热闹也没有了。


    只因为她坐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的样子,一言不发地、专心地把玩着面前的酒盏,于是一整座酒楼,上上下下连客人带帮佣百余人,也就没有人说话,半点声音也不发出,生怕打扰了这份超脱尘世的冷淡之美,都能听到一根针落在地上的、最细微的声音。


    直到施莺莺一看到周明德,便起身相迎,对他笑着说了句“我怕你找不到路,专出来接你的”之后,整座酒楼才像被刚刚注入了灵魂似的,又恢复了之前热热闹闹的样子,以人间的烟火气为她增添些温暖的颜色。


    周明德在看到平安无事的她之后,才松了口气,也对施莺莺笑道:


    “有劳殿下专门来接我了,也不知道他们喝成了什么样。”


    他这一笑起来,便让人有春风拂面之感,果然是朝云都城万千少女的梦中人的模样,翩翩君子,如琢如磨。等他们并肩离开后,一时间又热闹了起来的酒楼里,竟然上上下下没有一桌不是在讨论这两人的:


    “这是真正的郎才女貌,好生般配!”


    “周家世世代代都是出文人贤臣的世家,难不成这一次……要出个前所未有的操持中馈之人?”


    立刻有人反驳道:“周明德应该不会这么短见吧?毕竟内帷不能干政,他要是真走了这条路,日后一身的本事都无处施展了。”


    “但是明人不说暗话,如果能遇到永平长公主这样的良人,吃一辈子软饭我也愿意,就是没人能看得上我,可惜可惜。”


    “有点志气好不好,你以为堂堂礼部侍郎跟你似的?!”


    ——别说,周明德还真有这个念头,只不过他太正派了,无法将自己真正的心意说出口而已。


    或者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周明德是个在传统的礼法规制内长大的人,看这么多人对他的评价众口一词都是“翩翩君子”便可见一斑。


    这样的正经人和某些豁得出脸皮去讨好施莺莺、奔放又百变的家伙一比,简直就是贤妻良母与狐狸精小妾的鲜明对比。


    周明德尚不知道酒楼里的这帮人都已经替他把终身大事八卦完了,他只来得及松一口气,暗自庆幸,幸好永平长公主足够机警,再加上他来得是时候,什么事都还没发生。


    然而周明德这口气松得实在太早了。


    他毫无防备地就推开了包厢的门,就猝不及防迎面撞见了衣衫不整地滚在一起的厉无殇和朝云二皇子:


    是字面意义上的,和深层意义上的双重滚在一起。


    两人都面色涨红,喘着粗气,就像是看见了什么绝世美女一样疯狂地扒着对方的衣服,已经赤/裸相见了。


    只不过和厉无殇相比,朝云二皇子显然还留存有最后的一点神志,能认出来门口的人是周明德。


    他立刻就想从旁边的衣服堆里扒拉出一点能蔽体的衣裳来,结果二皇子一动,厉无殇就紧接着把人给捉了回来,神志不清地邪魅一笑:


    “我就知道你也是这样的女人,呵,都是一路货色。”


    周明德刹那间以为自己打开了什么通往阿鼻地狱的大门。


    他下意识地就抬起了袖子,想要给施莺莺遮一遮眼,结果朝云二皇子误会了这个动作,以为他要救自己呢,便断断续续地挣扎道:


    “救……救我……”


    周明德,朝云国万千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温润如玉的浊世佳公子,也是个实打实的直男,在今天遭到了他灵魂中最震颤心灵、毁天灭地的打击:


    没救了,等死吧,告辞。


    数息后,一道惊怒交加的喊声从二楼的某处包厢传了出来。


    这道喊声的内容本就很出格得让人不得不留意,再加上这么失态的人还是礼数周到、风采天成、不管遇到什么变故都能处变不惊的周明德,就更引人遐想了:


    “二皇子,这成何体统!快把衣服穿上!”


    瞬间,整座酒楼就又一次迎来了鸦雀无声的寂静,人人都在交换着好奇的目光,用眼神示意彼此: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周明德都失态至此?


    而一干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的疑问紧接着就得到了解答,因为施莺莺的声音恰到好处地跟上了,很难说她是认认真真地在为二皇子结尾,还是在火上浇油、雪上添霜:


    “二皇弟,就算你和厉将军情深意重,也不能私下搞成这个样子啊。你们把人家酒楼的地儿给弄脏了,可让老板以后怎么做生意?真不厚道。”


    “来人,给大燕国的厉将军拿件衣服,这……光天化日,衣不蔽体,总归不太好。”


    楼下恨不得长出双兔子耳朵的吃瓜群众们对视了一眼,随即纷纷达成了默契的共识:


    好家伙,看来是出大事了!有热闹不看王八蛋!


    等周明德一从楼上下来,往京兆尹所在的光德坊东南隅匆匆赶去后,乌泱泱的一帮人瞬间化整为零地从各处涌了过去:


    胆子略微大一点的人,就光明正大地走楼梯上二楼看戏去了;胆子小一点的、不愿意掺和进天家贵胄这些破事里的,就给跑堂的小二塞了钱,让他去看看二楼究竟发生了什么,再下来讲给他们听。


    跑堂的小二欢欢喜喜地发了笔横财,同时通往二楼的楼梯承受了它们不该承受的重量。


    可不要小瞧跑堂的小二的八卦传播能力。规模越大的酒楼,消息就越灵通,多少江湖人士、军中探子、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就是在当地的大酒楼里打听到最新的情报的?


    这也是厉无殇当初打的好算盘,结果没想到,在施莺莺和燕飞尘的联手之下,一只能分别倒出内盛的两种不同酒液的阴阳壶,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最终让他自食苦果。


    施莺莺用袖子遮着眼睛,紧接着从二楼下来后,情真意切地对闻讯赶来、面色铁青的酒楼老板道:


    “都是我不好,有这么个不争气的弟弟。”


    酒楼老板也是个明事理的人。他再怎么窝火,觉得自己做生意的地方被玷污了,可也知道这事怪不到施莺莺:


    放眼朝云国上下,哪个不知道永平长公主是有大才能的贤人?在座的这么多人,少不得有一小半的家乡都受过她监修的那两道水利工程的恩惠。再者,都说“养不教父之过”,她的弟弟不争气,可不能把账算在她身上。


    于是酒楼老板连忙摆手道:“不敢不敢,殿下言重了。”


    施莺莺苦笑一声摇摇头:“这……哎,算了,我的弟弟毕竟是跟在父皇和母后身边长大的,我就算想管教他,也有心无力,倒让大家看笑话了。等下从我的公主府走一笔私账,帮老板把这里翻修了便是,除此之外,我什么都说不得、做不得。”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能让大部分看热闹的人都听见:


    这样一来,等今日的新闻传出去后,本来就在及格线边缘摇摇欲坠的朝云帝后的名声,就又要添上一条“不会教养子嗣”了,顺便还能把施莺莺的名声对比着往上抬一抬:


    永平长公主在这么个糊涂地方还能长成个好人,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我已经将此地的乱象禀告了京兆尹。”周明德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同时带来了一个施莺莺期待已久的好消息:


    “他一听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有如此伤风败俗之事,涉事一方还是二皇子后,便大惊失色,已经派御林军前来捉拿大燕将军,并紧急入宫去禀告圣上了。”


    “那可太好了。”施莺莺合掌庆幸道:


    “在我朝云国土之上,怎么能有这种事情发生?明明我的皇弟近日来还在相看贵女,准备结婚呢,为何就与别国的将军勾搭上了?”


    “要么是他骗了父皇母后,欺上瞒下,又要祸害别人家清白无辜的女儿;要么就是他被用强失身了,甚是可怜,可若照此看来,便是大燕国欺我朝云太甚——无论如何,定要查个明白才好!”


    这就是被用十几盆凉水兜头浇得痛不欲生、险些旱地呛死的厉无殇,醒来后要面对的惨况:


    他和二皇子互相扒掉了对方的衣服,并且从椅子上滚到了地上再滚到了床上,弄得杯盘倾倒、满地狼藉不说,两人的身上还留了不少青青紫紫的印子,是个明眼人就能看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呢,就看见了门外不少看热闹的人的身影正在围拢,一阵高过一阵的议论声扑面而来:


    “成何体统,真的成何体统!”


    “我可算是明白了,怪不得大燕国的将军要出使我们朝云国,原来他早就和二皇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


    “再怎么情意绵绵也不能在这里搞啊!以后店家还怎么做生意?”


    “那二皇子这些天来还在相看贵女,打算娶皇妃?我呸,这种人也配?真是让人倒尽胃口了!”


    这些至少都是画风正常的讨论,还在铁青着脸穿衣服的两人都能接受,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直到有个油腻腻的老男人的声音突兀地插了一句:


    “哦哟,好白的屁股。”


    刹那间前所未有的屈辱与恶心感浮上了这两人的心头,直让厉无殇和二皇子好一阵天旋地转,险些当场吐出来:


    这就是自视甚高的人的通病。他们只允许自己对别人评头论足,一旦他们反过来被别人指指点点,就会感到成倍的崩溃。


    更别提施莺莺还端着副关切备至的样子,刚进门就对着她这位名义上的弟弟来了个一针见血式的嘘寒问暖,真是个往伤口上撒盐的好手:


    “倒是我这个皇姐失职,一直不知道你还有这个癖好。”


    “你们已经暗通款曲多久了?还是说……”她若有若无地轻轻瞥了一眼厉无殇:


    “是厉将军酒色攻心,强迫了你?不要怕,朝云的律法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二皇子险些没恶心得把胃都吐出来。这哪里是他有这个癖好?分明是厉无殇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要把自己给拉下水!是了,没错,就是刚刚那杯酒有问题!


    一念至此,他对施莺莺怒道:“你——!”


    但是二皇子没能把话说完。


    因为就算他再没脑子,也注意到了眼下是何等两难的局面:


    如果他承认是他和厉无殇联手,想要害施莺莺却反害了自己的话,就要面临着被以“残害手足”的罪名褫夺皇子封号送去大理寺的风险,终身与皇位无缘;但如果他顺着施莺莺的意思,承认是厉无殇强迫了他的话,倒不用去受牢狱之苦了,却依然于风评有损。


    怎么看都没有一个好选项,而且根本没有抵赖的第三条路:


    这些铁板钉钉的人证物证都在这里被当场逮住了,真当看热闹的人瞎不成?


    急怒攻心之下,这位终年虚胖过度的二皇子当场就厥了过去,但在失去意识之前,他还没忘把厉无殇拉下水,这两人的塑料同盟情已经碎到鲁班再世都修不回来的程度了:


    “是……是他逼我的!”


    对一个直男癌来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被用强”这件事,这真是个终身难忘的奇耻大辱。


    自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二皇子别说不能人道了,就连正常的吃饭喝水都成问题,要不是他府上的太医发现得快,他恐怕早就投江自尽,了却残生。


    ——而二皇子在晕过去的最后一句证言,也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大燕国的男人们看来,寻花问柳之事再正常不过了,谁还没有个“家里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倒”的梦想呢?


    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成功地将这个梦想变成了现实,真的是身体力行的追梦人;就算被捉奸也不算什么,没准还能获称一声“风流多情”。


    但这一切,都得建立在另一方是个女人的基础上。


    很明显,朝云国二皇子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


    厉无殇深知自己不仅丢脸丢到了国外、很快就要举国或天下皆知,更有可能被爱子心切的朝云老皇帝投入天牢问罪,于是他当场崩溃了。


    这位《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里的原男主,狗比程度比起上一个世界里的顾城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古早味道浓重到要窜出屏幕:


    他秉持着“爱你就要误会你”的原则虐死了原主,还要大言不惭地说这是重视她;同时贯彻着“不听话的女人打一顿就好了”的家暴男原则,和燕飞尘从头打到尾,打不过燕飞尘就去打原主;再加上年纪轻轻便大权在握,从直男癌的角度看,的确是个体面人,直到他遇到了施莺莺。


    他带着“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能拒绝我的魅力的女人”的难以置信的神色,从地上踉踉跄跄地挣扎起来,颤巍巍地伸出根手指指着施莺莺,怒道:


    “永平长公主,你好狠的心啊!你——”


    他和半路厥过去的朝云二皇子一样,没能说完这句对施莺莺的血泪控诉,就倒了下去,正好将最后的舞台留给了施莺莺。


    于是她对着两人衣衫不整堆叠在一起的身体,投过去了夹杂嫌弃、惋惜和同情等各种情绪的微妙目光,手把手将这口绿油油的黑锅给他们戴在了头顶:


    “我早就说过了,纵欲过度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说完之后,她头也不回地下楼去,只不过在临走之前,她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在这个小包厢的梁顶轻轻巧巧地打了个转,随即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微微地笑了起来。


    系统不解道:“你发现什么好东西了,这么开心?”


    施莺莺:“哎呀,你没有发现吗?我的护卫两人一前一后地在房梁上撞见了。刚刚厉无殇莫名其妙地晕了过去,就是他们齐齐下的手。”


    系统感动道:“真是忠心护主……不对,你好歹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啊!人家九死一生地从二皇子那里跳槽到你这儿,这些年来又给你挡了多少次来自旧主的暗杀和试探,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又能怎样!不能因为记不住卫楚的名字,就把谢北辰也一起浓缩成了‘护卫’好吗?!”


    施莺莺:“诶嘿。”


    她下得楼去,便望见了刚从京兆尹处赶回来的周明德。


    他一看到施莺莺独身从二楼下来、背后也没有跟着累赘,便知道今日的将计就计之局已经成功了十之八九,便快步走到施莺莺身边,对她叮嘱道:


    “京兆尹处已经有回复了,圣上龙颜大怒,正要急令御林军来捉人,殿下且小心着些。”


    施莺莺也微一点头:“辛苦了。”


    “为殿下办事,哪里有‘辛苦’之说。”周明德低声道:“幸好这里是全都城里最大的酒楼,消息一出来,封都封不住。”


    “哎呀。”施莺莺用手帕象征性地挡了一下脸,言笑晏晏道:


    “我可能听错了什么,周先生刚刚说的是‘幸好’吧?”


    在外人看来,就是素有贤名,人人交口称赞她“有仁爱之心”,才干与美貌都一等一超群的永平长公主,正在为自家不争气的弟弟难过呢: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有了这么个毛病?


    要是真的好这一口其实也没什么,别祸害别人就行,可二皇子近来正为了从施莺莺手中夺权,而挨家挨户地求娶贵女呢,这……这不是糟蹋人吗?!畜生啊!狗东西!


    只有站在施莺莺身边的周明德,才能听见她声音里藏着的一抹柔和的笑意,于是他的唇角也几不可查地勾了一下:


    “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


    “如果不是永平长公主心细如发,当机立断,现在受害的就是殿下了。既然殿下平安无事,那自然是万幸中的万幸。”


    施莺莺又问道:“我去湔山治水前嘱咐你安排的阵法,军中可秘密操练好了?”


    “自然。”周明德应道:“那阵法精妙得很,似乎生来就适合水边作战,如果真有一日要与大燕国开战,必能建立奇功。”


    周明德话音刚落,看起来还想再跟施莺莺多说几句呢,结果谢北辰就突然从两人背后探出头来了,是真真的神出鬼没。


    他就像是在大草原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打洞的土拨鼠一样,硬生生在这君臣相合的氛围里打出了一个洞,把自己妥协地安置了进去,对周明德道:


    “有我在,莺莺就不会出事。”


    周明德当场就卡顿了一下,不知道是在纳闷“大燕二皇子你为什么这么不会看气氛”,还是在纠结“在里面的是你们大燕国的将军,你一个二皇子这么向着朝云国真的不是立场不对吗”,总之最后千言万语凝聚成两个字:


    “……甚好。”


    “可这样一来,我就难做了,哎。”谢北辰最擅长的就是顺杆子往上爬,于是他立刻就可怜巴巴地黏在了施莺莺身边,对施莺莺道:


    “莺莺也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在朝云国更容易闹笑话,本想拜托莺莺帮我写一封请罪的信递交给礼部的,但这位礼部侍郎好像有话要跟你说的样子?算了,莺莺如果另有要事,就先去忙吧,我一个人写也可以。”


    施莺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周明德一拱手:“周先生,事有轻重缓急,我们日后再会罢。”


    眼睁睁地看着“请永平长公主去府上喝酒压惊顺便推杯换盏交心”的剧本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周明德:……这位大燕二皇子有点不对劲,但至于哪里不对劲,我也说不上来。


    这就是太端着君子风度的周明德和谢北辰的第一次交锋,也从此奠定了他永远都没能赢得过谢北辰的一辈子。


    如果他再晚生个几百年,就会知道后世有个词语,是专门创造出来形容谢北辰这种人的:


    又茶又狗。


    有个谢北辰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周明德哪怕有一肚子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能在离开之前提点了施莺莺最后一句:


    “殿下,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小心着些罢。他毕竟是大燕国的二皇子,和我们不是一路人。”


    施莺莺拢着袖子笑了笑:“我当然知道。”


    她笑起来的时候又秀美又温柔,尤其是当那双脉脉含情的暗蓝色桃花眼,在说话的时候认真地注视着眼前人的时候,就会让人感觉万丈软红扑面而来,三千世界尽是风月;可一旦配上她的这番话语,便有种过分冷静的残酷感了:


    “要不我当年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把他带回朝云国,还要对他以礼相待?”


    “周先生,我这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呢。”——


    作者有话说:下章原男主就要没了,大家快记住他的名字!莺莺都记住这个上了死亡名单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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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章 倒戈 “就在今天。”


    牢狱里的环境多半都不会太好, 毕竟犯人们是来蹲监狱的,又不是享福的。


    由此可见,监狱的环境并不会因为规格的提升而改变, 就算是朝云国的天牢, 也照样糟糕得很, 甚至因为这里面关着的人是厉无殇而更糟糕了:


    这可是被朝云老皇帝刻意关照过,要“好好照顾”的人,估计他也被“自己的儿子竟然被人给用了强”这件事震撼到了。


    数日滴水未进、粒米未食之后,厉无殇的声音已经虚弱得几不可闻了,嘶哑地挣扎着的样子就像是一条丧家犬,狼狈得很, 半点之前威风赫赫的体面也没有:


    “放我出去,我和你们二皇子半点关系也没有,这是个误会。”


    结果能听他说话的人只有门外的狱卒,他们本来就特别看不顺眼大燕国这位自视甚高的将军,更别提他们还得了老皇帝的指令,便可劲儿在这里对厉无殇冷嘲热讽了起来:


    “哟,你快醒醒吧, 都被掏空了身子虚成这样, 还真把自己当一呼百应的威风将军了?”


    “我劝你省着点力气吧,等下看看大理寺要判你个什么罪名。若是判你‘谋害皇嗣’,来个痛快的斩首, 那你吃饱了就能上路;若是判你‘强行非礼’,那少不得是个绞刑,多挣扎一会儿就能多吊着活一会儿呢。”


    “哎哟,您说说,您这也是体体面面的一国将军, 怎么眼光就这么差,看上个男人也就算了,非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办事儿,看看,看看,坏菜了吧。现在别说朝云国了,就连你们大燕国,都有你的话本子了。”


    “别说,那话本子挺好看的,我昨个休沐的时候还在看呢。”


    但凡厉无殇的身体素质再差一点,在连日的苛待下又怒火郁积在心,他真的能当场吐出血来:


    他千里迢迢来朝云国,满心的龌龊想法一个都没付诸实践,就丢了个大脸。现在全国——不管是朝云国还是大燕国——都知道他是个禽兽不如的畜生,估计正人人都拍手叫好地等他死呢!


    “吃饭的时间到了,大将军。”狱卒们嬉笑着把一桶臭气熏天的泔水泼在了他所在的牢房的地上,脏污的颜色瞬间混着黏答答的液体横流了开来,连狱卒们自己都觉得这东西脏,便更连靠近都不愿意靠近他了,像唤狗一样地在外面用脚点着地,催他过来吃:


    “有一顿吃一顿啊,别客气。”


    厉无殇刚被投入天牢的时候还傲气着呢,面对这帮人的折辱,当即便大喊大骂,拒绝进食,毕竟对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而言,突然给他吃泔水,这简直就跟要了他的命没什么两样:


    “你们知道我是谁?我可是大燕国的将军,是特派使臣!要是亏待了我,等我被放出去之后,有你们好看的!你们全都得死!”


    结果狱卒这种行当,别的本事没有,折磨人的本事可一套一套的:


    不吃就不吃吧,等时间一到就给你撤下去,饿不死你。什么,他还能骂人?那只能说明他的闲力气太多了,再饿几顿就清净下来了,到时候他不吃也得吃。


    果不其然,这一次,当这桶东西被泼进来的时候,在饥饿的促使下,厉无殇没有拒绝。


    他麻木地趴了下来,就像一条狗一样匍匐在地上,正准备舔舐干净地上的这些脏兮兮的东西聊以充饥呢——吃了可能会坏肚子但不吃就真的要饿死了,两害相权取其轻——陡然从门外传来一道温柔的声音。


    哪怕隔着厚重的木门,不少地方的言词都不甚清楚,厉无殇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来的人是谁了:


    “我奉了父皇的命令来……在此之前,我还要问这位犯人几句话,这是手谕,请诸位过目。”


    ——那是他这么多年来,都在为少时的心动而苦心谋划、试图强取豪夺,却自始至终都在失败的朝云国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立刻有狱卒谄媚道:


    “殿下真是折煞我们了,您要问什么,让我们把他拖出来便是,怎么能劳动殿下万金之躯到这种地方来?”


    接下来这狱卒又说了什么,厉无殇已经听不见了:


    因为他猝不及防地迎来了一大桶从天而降的井水,冰凉的温度和庞然的重量加在一起,当场就把数日都没有进食的他泼了个头晕眼花,险些当场猝死。


    在他趴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正虚弱的时候,两个狱卒破门而入,找了根长扁担,挑着他手上的镣铐把人给抬了出去,浑身的重量都只被一副铁镣铐给系着,险些没把他的手给弄得当场脱臼:


    “快把他弄得干净点,长公主殿下要见他。万一污了贵人的眼,有你们好看的!”


    等厉无殇被放在另外一间干净的牢房里之后,又有人进来,用猪毛的刷子把他里里外外刷了好一番,再泼了好几遭凉水,才把人送到了施莺莺的面前。


    他们眼下所在的,是大理寺后面的小厢房。


    这里原本是给下人住的地方,然而现在,这个小厢房已经体面得跟富贵人家的千金闺房似的了:


    谁让他们一大早就接到了来自长公主府的密报,说永平长公主即将奉命前来赐死这位犯下滔天大罪的大燕将军,在他上黄泉路之前,有几句话要对他说,问大理寺能不能给她腾出个干净的、秘密一点的地方来?


    大理寺还能说不能吗?先不说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永平长公主就是板上钉钉的下一任朝云皇帝;就光看她的贤明程度,很多时候,她的话也已经比圣旨都管用了。


    更何况来送信的还是大燕二皇子谢北辰:


    连大燕国的二皇子都能心甘情愿被她差遣,往小了说,这是施莺莺知人善用,人脉极广;往大了说,这是永平长公主有挥师大燕的野心,要扶持一个傀儡出来!


    于是为了能让施莺莺落脚,他们从一大早开始,就把小厢房给由里而外、彻彻底底地打扫了好几遍:


    地上铺设着昂贵的波斯毛毯,踩上去甚至还会软软地弹起来;原本晦暗的斑驳墙面也被重重绣障给遮掩住了,为了不让最难以掩饰的天花板煞风景,这些绣障还是从天花板中央一条条垂挂下来的,颇有异域逐水而居的游牧人住所的风味。


    空无一物的房间里,已经摆了一整套金丝楠木的桌椅,更有数架出自大家之手的山水屏风挡住了可能会透风的地方,淡淡的清香弥漫开来,可即便如此,旁边也还有个战战兢兢擦汗的官员在察言观色,生怕施莺莺对这里不满意:


    “殿下,这是我们能收拾出来的最体面的地方,不敢再把他往外领了。”


    “那可是大燕国的将军,一身本事高强着呢,当初他要不是中了迷/药和春/药,也不会被我们如此轻易地擒拿下来。”


    “虽然这些天都没给他饭吃,可毕竟没能续上用药,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个什么光景,就算殿下身边有人护着,那也小心些的好,就怕他其实一直都在暗中积攒力气,暴起伤人。”


    “已经很好了。”施莺莺笑了笑:“我从来不挑这些的。”


    系统声嘶力竭地控诉着施莺莺:“你骗人,你明明是个超喜欢漂亮东西的颜狗!你还记得你当年捕获谢北辰的时候那个极尽奢侈的陷阱吗?”


    施莺莺柔声解释道:“因为漂亮的东西会让人心情愉快呀。”


    她端起茶杯送客,将茶碗的盖子轻轻一抹,便露出了白瓷杯里亮色的、醇厚的茶汤。在袅袅不绝的清幽气里,她眉眼弯弯地笑道:


    “可他都要死在我面前了,这样一来导致的心情的愉悦程度,可比漂亮的东西都要让人来得快活。”


    就在他们说话间,厉无殇终于被带了进来,领到了施莺莺面前。


    这一路上,他那被饥饿和干渴锈住了的大脑缓缓地转动了起来,终于弄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八成是那个倒酒的侍女和酒壶有问题,便怒道:


    “永平长公主,你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放倒我,就算你赢了也不光彩!”


    这里陈设了太多的绣障,大白天的,小厢房里还是点了盏油灯,才能让这里更明亮一些。馥郁的香气从灯边传来,应该是往灯油里掺杂了价值千金的龙涎香,才有这个效果。


    于是施莺莺慢条斯理地挑了一下灯芯,她被映在墙上的纤瘦的身影,便如风中盈盈的一株细弱花枝般晃了一下,这才笑道:


    “哎呀,厉将军这话说得真没道理。”


    “怎么你先动手的时候不这么想,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之后,反倒这么想了呢?”


    厉无殇顿时被哽到了,毕竟他当时没包场,还选了全都城里最热闹的酒楼,就是存着把事情给闹大的心思:


    结果最后成功闹大了吗?是的,的确闹大了,只不过被坑到的人反而是他自己。


    厉无殇沉吟片刻,追问道:“那个侍女是你的人?”


    他表面上是在跟施莺莺说话,实则在暗暗挣脱身上的镣铐,他心底的暴虐之情已经压抑不住了:


    只要让他逃出去,他就要把永平长公主给打晕抢走,带到大燕的青楼里去藏起来!之前还想着让她做正妻呢,没想到她这么不识抬举,竟然还敢害自己,那就连正妻的位置也没有了!


    可施莺莺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另一道冷意入骨的声音抢在了她前面,回答了厉无殇:


    “当然是。”


    厉无殇依稀听着这声音耳熟,便转过头去,瞧见了一位更眼熟的故人:


    大燕国长公主,燕飞尘。


    高挑的黑衣女子提着刀大步走进门来,哪怕脚下踩着的是价值千金的绫罗锦缎,她凌厉的、利落的步伐也没有半点被牵绊住的迹象:


    就像她本人一样,不管大燕国的陈规旧套有多令人窒息,她也能在这扭曲的规则里,试图给自己挣扎出一条生路来。


    燕飞尘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厉无殇的小动作,她长眉一挑,雪亮的长刀直直从铁镣铐的缝隙里刺入,精准地挑断了还在挣扎不休的厉无殇的手筋。


    鲜血飞溅开来,甚至有一缕血高高地溅到了燕飞尘的侧脸上,配上她霜雪也似的苍白肤色,还有点墨般的长发与羽睫,就好像有一朵艳色的梅花,在冰天雪地的暗夜里盛开了。


    在厉无殇的惨叫声中,燕飞尘的神情甚至都没有半点变化,冷声道:


    “自永平长公主当年愿与我真心相待的那一刻起,我就是她的人了。”


    而且燕飞尘说的也全都是真话,毕竟不是谁都有在数年前,就把自己未来的计划全盘相告的勇气的:


    这样一来,施莺莺不仅要提防燕飞尘会反水,提前对自己下手;日后还要面对因为做了这么久的准备,变得更加棘手起来的大燕国。


    但她就是能做出这么大气的事情来,只为了收获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以天下为棋盘以国家为棋子,和燕飞尘来一场战场上的较量,权谋上的抗衡,堂堂正正,一决胜负。


    人生最难得的,便是能够交心的知己与势均力敌的对手。


    从施莺莺拢着长长的衣袖,将天下大事、家国斗争全都付诸从容笑谈中的那一刻起,燕飞尘就知道自己输了,她一辈子也赢不过施莺莺:


    那是她的倾盖如故。


    ——如果燕飞尘不是大燕国硕果仅存的王储,无论如何也不能束手就擒,她早就把整个国家都拱手相让了。


    厉无殇在一天之内遭遇了两次极大的打击。


    他做梦也想不到,曾经那么热情地追逐过她的女人竟然背叛了他,对一个自信满满的直男癌来说,这真的是最恶毒、最可怕的精神攻击了:


    “燕飞尘……我就知道你这个女人吃里扒外,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可千万别忘了,你只是大燕长公主,不能继承大统。我要是在朝云国的地盘上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厉家就必然不会再甘心屈居于你们之下;为了安抚厉家,你的弟弟也不会放过你的——”


    “你在说什么瞎话?”谢北辰的声音从更深的黑暗里幽幽响起:


    “我也是莺莺的人。”


    也不知道这一句是说给厉无殇听的,告诉他自己半点为他“报仇”的念头也没有,让他趁早打消了狐假虎威、挑拨离间的心思;还是说给燕飞尘听的,告诉自己这位皇姐,省省吧,要投诚的话还要看看排队在你前面的你弟弟呢:


    “我跟了莺莺都这么多年了,要是真帮了将军,这才叫吃里扒外。”


    ——这一个两个的大燕国皇嗣,愣是半个给自家将军出气的人都没有,可以说胳膊肘往外拐得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在听到了从谢北辰口中说出的那个名字之后,燕飞尘收刀归鞘的动作顿了一下。


    她转过身去,深深地望了施莺莺最后一眼,才苦笑道:


    “原来你叫施莺莺?这么多年来……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永平长公主。”


    系统控诉道:“我就说你该对这位大燕长公主上点心,女孩子的心灵都是很脆弱的!你们这样信息和实力不对等也就算了,你不记得人家的名字也就算了,结果你连你到底叫什么都没告诉过人家?太狠了,大燕长公主会哭的哦,真的会哭的!”


    施莺莺欣喜道:“点心?太好了,什么点心!”


    系统:???


    在小厢房内不甚明亮的光线下,谢北辰突然有了一秒的错觉,燕飞尘那张他从小看到大的、过分美艳的脸,竟然有了些难以描述的违和感:


    那双漆黑的凤眼未免太狭长凌厉了,再加上她那高挺的鼻梁和轮廓分明的侧脸,让燕飞尘看起来英丽干练得很,可同样的配置,放在男子身上也不会不对劲。


    甚至这身气势、这张脸,真放在男子身上的话,就更会因为不必堆叠这些冗余的脂粉,而显出燕飞尘发如鸦羽眸如点漆的真正风采来,说一句“掷果盈车”都不过分。


    谢北辰摇了摇头,把这点不对劲的感觉甩到了脑后,状若无心地给燕飞尘补了最后一刀:


    “是吗?那只能说明皇姐你太不上心了,我早就知道莺莺的名字啦。”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谢北辰又一次成功占据了上风,并成功奠定了燕飞尘一辈子也没能胜过他的最终局面,这就是做狗子的的最高境界:


    与外人斗,其乐无穷;与兄弟斗,其乐无穷——反正没有一条狗子能超越他就是了。


    燕飞尘铁青着脸,刚想说些什么来反驳谢北辰,比如“你一天天的都在关心这些事情吗,更不能搞点更有价值的事情来担心”,就又看见谢北辰对施莺莺狂摇尾巴,邀宠道:


    “所以莺莺快看,是不是我对你更上心一点?”


    施莺莺无奈地叹了口气,伸出根手指抵着他的额头,把人给推回了屏风后面,笑道:


    “别闹,回去待着,这里没你的事儿。”


    ——虽然她没有明显偏向哪一方,但是光看这个动作,也能让人感受到亲疏有别了。


    从来没见过这种高级宫斗玩家的燕飞尘,在这一刻终于想通了为什么谢北辰从小就跟她不亲近:


    我悟了,原来这就是人生,当年我和谢北辰搞不好关系果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在十几年前就敏锐地洞彻了我日后的命运!


    燕飞尘从小就一直身体不好,别说和谢北辰了,就连和大燕皇帝之间的来往都没有多频繁,全天能见到的最多的人,就是她的母后和奶妈,还有一干头都不敢抬的侍女。


    后来她的母后去世了,再加上燕飞尘那段时间因为成为了“长公主”,身体才渐渐好转起来,就导致了她陷入了很困苦的局面:


    她一边要努力与失去母亲的悲伤相抗衡,一边又要把自己变得更像“长公主”一些;同时还要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千万不要在外人面前露馅。


    就连成年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更何况一个身量未足、尚未长成的小孩子呢?再加上燕飞尘和谢北辰之间本来就不亲近,时间一久,更是形容陌路了。


    等燕飞尘再长大了些,弄明白了“按照父皇的深情程度,他估计是不会娶继后了,只会让这个位置一直悬空着”这件事,就后知后觉地明白了自己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困境:


    这样下去的话,她未来的弟弟可能只有这一个背负着“不祥”名号的谢北辰;换句话说,她以后争夺王位之时的助力只有谢北辰一个人——


    别说什么兄弟阋墙之类的话了,她都快没有兄弟能阋了!


    别说谢北辰只是个区区“不祥”,就算他是条狗,燕飞尘也得加大马力和他拉近关系!*


    结果两人疏远了太长时间,以至于后来不管燕飞尘怎么努力,谢北辰都是冷冷的、没什么表情变化的模样,半点不假辞色,跟她完全亲近不起来。


    燕飞尘一开始的确不好受过,但后来想通了也就看开了:


    谢北辰身体不好,名声也不好,和完全就是天之骄子的她一对比,会自卑和难过也很正常。


    直到今天,燕飞尘终于弄明白了这个迟来了十几年的真相:


    这他妈谁能想到谢北辰从来没自卑和难受过,他当年就是真的很单纯地不想搭理大燕国的所有人而已!看看他在施莺莺面前舔得多欢实啊,真的就像一条狗子似的!


    说真的,谢北辰这些年来的种种举动换作别的男人来做,多半有点让人尴尬,毕竟绝大部分的男人对女人好,只有一个终极目的:


    把人拐上床。


    可谢北辰偏偏就是剩下的那一小撮,他只想让施莺莺也看他一眼,仅此而已,别无他求;再加上他的确长得好看,于是施莺莺也就真的看向他了。


    在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强大对手面前,燕飞尘缺席了十好几年的宫斗教育在这一刻,终于萌发了初级阶段的萌芽:


    “我只是……只是碍于大燕国‘不能随意询问女子闺名’的习俗,没敢来问莺莺罢了。这明明是我守礼本分的表现,怎么能说我不上心呢?”


    系统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便对施莺莺问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哪怕在大燕国的习俗里,这个习俗也仅限于男子吧?燕飞尘是不是把自己代错了角色?”


    施莺莺没有回答系统的问题,只是转向燕飞尘,对她柔声道:


    “正像厉将军说的这样,如果他真的死在了朝云国,那厉家的不臣之心定然大作,你的父皇可就危险了。”


    “燕姐姐是选择回国去主持大局,还是留在我身边呢?”


    燕飞尘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一咬牙,对施莺莺果断道:


    “我在大燕等你。”


    施莺莺拢着袖子,很温柔地对燕飞尘笑了笑,有种枝头新融霜雪般的好风姿:


    “好呀,我们一言为定。”


    可就在燕飞尘提着刀,从谢北辰身边经过的时候,她陡然感受到了一阵实打实的杀气。


    习武之人对这东西敏感得很,更别提这股杀气实在太险恶、太不留情了,就像是汇集在一起的千百万根钢针一样,对着她直直刺去!


    燕飞尘下意识地便伸手一振,自幼便佩戴在身侧的长刀应声出鞘,向着杀气传来的方向迎上去,一阵短促清越的金铁铿然鸣响后——


    雪亮的刀身映出了谢北辰的眼睛,而燕飞尘那动如雷霆的长刀攻势,也被他手中的金错刀完全挡下了。


    燕飞尘的脸色瞬间不好了起来,因为她认得那把刀:


    当年施莺莺暂住在大燕的时候,曾经和她约好过,要让燕飞尘来教她适合女孩子的刀法,于是施莺莺特意求到了大燕皇帝的面前,去他们国库里挑了一把适合她的佩刀。


    时至今日,燕飞尘还记得那把佩刀的模样:


    刀身就像施莺莺本人一样,看起来纤细又轻巧,刀鞘上镂刻着繁复的错金纹,哪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里,只要给它一点光照,立刻就能华彩满室,明光煌煌。


    与其说这是一件武器,倒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件精美的装饰品,她曾经还对施莺莺笑道:


    “难怪你会挑这么把刀,毕竟从来没有习过武的人是拿不动太重的东西的嘛。”


    “不过不要紧,朝云长公主,只要你一日还在我大燕的土地上,我便保你平安一日。有我在,你肯定不会出事儿的!”


    只可惜施莺莺还没来得及学到什么,朝云国的来使就带走了她,这把金错刀也随着她一同往朝云去了。


    燕飞尘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今天,在谢北辰的手里,又一次看到了这把刀。


    这意味着什么?


    她没敢多想。


    燕飞尘这小半辈子活下来,从没这么狼狈过,只能默不作声地收刀入鞘,在谢北辰笑意盈盈、却又满是审视的注视下离开了:


    明明她才是那个手持利刃的人,可在佩了一把金错刀的谢北辰面前,她半点竞争力也没有,半点胜算也无,只能像个丧家之犬似的仓皇逃窜。


    而在她最后的脚步即将迈出门的那一瞬间,这来得莫名其妙的杀意也消弭得无影无踪,谢北辰将金错刀挂在了墙上,对燕飞尘笑了笑:


    “我还以为皇姐也要学我呢,吓了我好一跳。”


    “皇姐能如此心怀大志,没有辜负父皇这么多年来的期待,可太好了,大燕国的万千子民都在等着皇姐呢,你还不赶快回去?”


    燕飞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背负长刀,迎向门外的漫天长风。


    在萧萧的风声里,依稀有歌声从背后传来,那是谢北辰在弹刀高吟,清越的金铁鸣响和骊歌夹杂在一起,传得很远很远:


    “美人曾赠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在这道意有所指的歌声里,燕飞尘的脚步踉跄了一下。


    有那么一瞬间,她的内心的确萌生过这样的想法:


    她不要做大燕长公主了,她这就要回到施莺莺的身边去。反正施莺莺也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她也知道施莺莺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明君之才,既然如此,那还争什么呢?


    只可惜她不能这么做。


    她忍辱负重、改头换面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等着恢复真实身份的那一天,接管大燕国么?要是她真的就此转投了施莺莺,那这么多年的潜伏,岂不是全都做了白工?!她万不能接受!


    而且除去“长公主”这个身份限制的话,哪一位皇子能够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自己没有渴求过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


    于是燕飞尘最后还是离去了,在她的孤影最终消失在天地接壤的远方后,谢北辰也终于唱出了骊歌的最后一句:


    “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唱得不错,真是多才多艺。”施莺莺凝神听完了这对大燕皇储之间的最后一次交锋,才对着被冷落了半晌的厉无殇笑道:


    “厉将军,既然他们已经说完话了,我也就不跟你兜圈子了,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我是奉了父皇之命,来给你报丧信的。龙阳断袖之癖终究上不得台面,更罔论你欺辱的还是我国皇子,未免也太不把我朝云国放在眼里了。”


    她慢慢地弹了弹指甲,对厉无殇下了最后通牒,示意他看向被摆在一旁桌子上的寒光闪烁的刀,和一整壶被放在琉璃壶里的酒:


    “自宫和鸩酒,你选一个自己动手吧。看,东西我都给你带来了。”


    厉无殇的脸色瞬间就变得惨白如纸了:


    对一个重视尊严的大燕男人来说,让他自宫,简直就跟让他坠入生不如死的地狱没什么两样!


    他艰难抉择的时间有点久,活像在动什么歪心思似的,以至于他头顶的房梁上都响起了一道冷冷的男声:


    “别动什么歪心思。你以为永平长公主的护卫只有谢北辰一个人?”


    厉无殇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就又听见施莺莺笑道:


    “厉将军,我的时间不多了,还等着回去复命呢。”


    “你要是一直无法决断的话,就让我来帮你选如何?依我看,还是这杯酒来得省事些……”


    厉无殇终于做出了决断,嘶声道:“把刀给我。”


    施莺莺怔了一下,才缓缓地露出个“果然如此”的笑容来,笑道:


    “这就是大燕男人的气节,‘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厉无殇颤抖着双手拿过桌上的刀,可施莺莺的那个充满讽刺意味的笑容,落在他的眼里,便已胜于千刀万剐之刑数倍了。


    结果他自宫的时候,因为被燕飞尘挑断了手筋,手上没有什么力气,下了好几次的刀,才彻底把那东西给剁了下来。


    钻心入骨的疼痛传遍厉无殇的四肢百骸,接连的惨叫声让潜伏在房梁上的卫楚都有点感同身受地下半身一凉,可施莺莺面上半点变色的意味都没有,甚至只是微微阖了一下眼睛,颇有点不想被面前鲜血横飞的场面给脏到眼睛的嫌弃感:


    “不过如此。”


    然而架不住她人长得好看,连厌倦的表情,都能做出十二万分的矜贵气势来。


    这种“万事皆休”的冷淡之美,让本来就因为没有了男性象征而格外自卑的厉无殇,更加不敢抬头看她了,只能在地上蜷缩起来,想要遮掩自己血流不止的下半身,但可惜没什么用。


    施莺莺轻轻晃了晃桌边的摇铃,就有两个狱卒低着头进来,大气也不敢喘地清理掉了地上被鲜血弄脏的地毯,将那块切下来的冗肉包裹着一并带走了。


    厉无殇痛得昏昏沉沉地躺在冰冷的地上,头也不敢抬,心想,要是这样能活下来的话也好——


    然而就在此时,施莺莺又开口,火上浇油地添了一句:


    “我骗你的。”


    系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一听见这句话就觉得有点耳熟,并发自内心地牙根痒痒了起来。


    厉无殇瞬间抬起头来,目眦欲裂,虚弱道:“永平长公主,你这是什么意思?”


    施莺莺从怀中拿出朝云老皇帝的亲笔手谕,抖开展示在了厉无殇的面前,上面硕大的“杀无赦”三个字和落在末尾的皇帝玉玺刺痛了厉无殇的双眼:


    “意思就是,就算你自宫了,你也照样得死。”


    厉无殇怒极攻心之下,终于动用了他最后的保命工具,一枚藏在口中的淬毒的针:


    这枚毒针是敲落了他的两枚牙齿,藏在仿制成牙齿模样的机关里的,不能用于杀人,只能用来自保。万一他在两军交战的时候被抓住了,就可以咬开这个机关,用毒针自杀,避免大燕国的军机情报落入他人之手。


    每位身居高位的厉家将军都会在身上准备这么个机关,可细细算来,只有厉无殇的这个机关,是在如此窝囊的状态下使用的。


    显然厉无殇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别人都是慷慨赴死的将军,只有他,是一个自杀式袭击的太监。


    这种巨大的落差感和耻辱感袭击了他,使得他临死前吐出毒针的最后一击都失去了准头:


    “去死吧——”


    那枚毒针上闪着莹莹的蓝光,一看就是淬了见血封喉的剧/毒所致,这种程度的毒/药也的确不需要什么准头:


    只要能在施莺莺的身上擦一下,见丁点儿的血,永平长公主就要去见阎王了!


    可厉无殇最终还是没能说完这句话,因为有人动手动得比他还要快。


    这便是隐藏在暗中的第三人,甚至连刺杀经验丰富的卫楚,和能够突入朝云御林军重围刺杀长公主的谢北辰加在一起,两人都没能发现她的存在。


    陡然惊起的谢北辰只来得及朝那枚毒针的方向掷出金错刀,一跃而下的卫楚还在空中,他的匕首还未出鞘,两人便刹那间面如死灰,恨不能以身代之:


    因为他们都知道,晚了,来不及了!


    也正是在此时,一道雪亮的剑光掠过厉无殇的颈侧,只一个眨眼的功夫,厉无殇的喉咙就被割开了一半,血如泉涌地倒在了施莺莺的面前。


    然而这道剑光去势未止。


    剑锋的主人甚至都不必现身,那明明没有多少杀意、甚至优美得如落花拂过流水似的剑法,便将那枚毒针沿着它的来路反击了回去,险之又险地擦过厉无殇冷汗横流的侧脸。


    直到这时,卫楚的匕首才和谢北辰掷出的金错刀撞在一起,发出了一道绵延不绝的、清越的回声。


    系统这才发现,施莺莺从头到尾,都端坐在原地,半点起身躲避的意思都没有,便疑惑道:


    “你知道有除了谢北辰和卫楚之外的人会来救你?这人是谁,为什么我没有感知到她的存在?她是敌人吗?”


    “因为她不在你的警戒范围之内呀。”施莺莺这才施施然起身,整理了一下十六幅的石青织金凤纹裙摆,笑道:


    “‘流水惜花’,果然名不虚传。”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只能从喉咙里发出无力的“嗬嗬”气音的厉无殇,怜悯地摇摇头,判断出了这道剑光造成的伤势何等严重:


    “好重的伤,怕是华佗再世、扁鹊重生,也救不回来了吧?”


    厉无殇拼命点头,用眼神示意施莺莺给他个痛快:


    他的喉咙都被割开了一半,现在多活一秒,就多痛苦一秒。


    曾经威风到让大燕皇权都不得不避让的一代将军,竟然沦落到这个地步,何等可悲可叹又可笑可怜。


    “但我是个好人,怎么能送厉将军去死呢?”施莺莺笑着一合掌,对闻讯赶来的人柔声吩咐道:


    “给我好生照顾着这位厉将军,请来太医院最好的御医为他续命。再告诉御医们,治不好没关系,我和父皇不一样,不会治他们的罪;可他能多活一天,负责医治他的人就能多领一份赏钱。”


    “耗费的钱财记在我皇弟的账上,毕竟这是我皇弟的心上人嘛。”


    厉无殇就这样被无情地拖走了,还在流血不止的新鲜伤口就这样直接摩擦在冰冷的石地上,看得人牙根发酸,施莺莺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的身后拖曳出的长长的血迹,笑道:


    “我当年刚见将军的时候,就对你的名字很好奇,什么样的父母会给自己的孩子用‘殇’做名字呢?”


    她将双手拢在长长的衣袖里,轻呵出一口气来,笑道:


    “‘未家短折曰殇,死于国事曰国殇’,可现在看来,将军哪一条都不占,也蛮不容易的呀?”*


    厉无殇怒极攻心之下,终于硬生生呕出一口血来,昏迷过去了。


    可他只昏迷过去了数息,就又被从身下和脖颈两个地方传来的剧痛给拽回了神志,是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系统打了个冷战心想,所以说惹谁都不要惹到施莺莺,她特别擅长记仇,会细致地比着记事本一条条对上:


    原作里厉无殇毁了原身的名声,她就也要把厉无殇的名声给弄坏,要让他以更屈辱的方法死去。


    对于过分重视自己“身为男人”这一优势的大燕人来说,还有什么折辱能够比让他亲手阉了自己更痛苦?


    厉无殇折辱原主多年,又灭了朝云国,所以施莺莺也要有样学样地灭掉大燕国,并在此之前让厉无殇体验一下度日如年的痛苦,再让他以命相抵。


    原作里曾经的太子、现在的二皇子跟在厉无殇后面捡漏,两人算是盟友关系;于是施莺莺就要让厉无殇的这一套下作手段把二皇子也一起坑进去:


    德行有亏,声名大损,他毕生与储君之位无缘。


    更妙的是按照朝云国老皇帝爱子心切的程度,他也会同意处置厉无殇的:


    在这种偏心的家长看来,不管出了什么岔子,犯错的肯定不会是自家的孩子;更别提还有二皇子的“是他逼我的”证言了。


    这样一来,就算厉无殇最后死在了施莺莺手里,老皇帝也不会觉得这是施莺莺有野心的象征,反而会觉得她做的不错,因为她帮忙遮盖了这场丑事,为自己“被强迫了的儿子”讨了公道。


    果不其然,在厉无殇苦苦挣扎了十数日终于伤口化脓而死后,施莺莺接到了老皇帝的传唤,负责传话的人依然是周明德:


    “皇上请永平长公主入宫,有要事协商。”


    卫楚还天真地期盼朝云老皇帝给施莺莺一点公正待遇呢,闻言欣喜道:“太好了,陛下一定会封赏长公主的。”


    谢北辰很纳闷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位同僚,心想,但凡你在权谋这方面有你武学的半分造诣,你当初也不会被莺莺拐到手,也不会提出这个问题了: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卫楚疑惑道:“因为这种脏手的活本不该殿下去做。堂堂一国长公主临危受命,抹平皇室丑闻,又亲自去赐死了罪人,妥善地收拾好了这个烂摊子后,难道陛下不该给她封赏以示安抚么?”


    “他怎么会想到这点。”谢北辰冷笑一声:“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二皇子身上,就好像那才是他的亲生子一样。”


    卫楚不再说话了,只摩挲着手中匕首的锋刃,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寒芒。


    果然就像谢北辰说的那样,施莺莺在拜见过老皇帝之后,她这位名义上的“父皇”半句也没安慰她,只翻来覆去地说“你做的不错”,和“你二弟惊着了,有空去看看他”这样的陈腔滥调。


    施莺莺本来就和任务世界里的人物没什么亲缘感情,也不想继续和他虚与委蛇下去,便随意客套了几句后离开,然而系统却在沉默了半天后出声了,对施莺莺劝道:


    “这种人肯定不会是你的父母,莺莺,你不要为他们生气难过。”


    它好像还想劝些什么,可话到临头,却被某种更高一层的力量堵住了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施莺莺笑着拢了下衣袖,温柔地回答了它的安慰:


    “我当然知道。”


    她平静的目光投向了远方,似乎要窥破这方任务世界的小天地,看到笼罩在所有任务世界之上的、那种操控着一切的神秘力量,看到被她遗忘的过往:


    “我的父母,定然有经天纬地之才,才能生得出、养得出这么出色的我来。”


    “所以我半点也不会为这种人伤心。”


    她刚要迈出脚步去,便停住了脚,鞋尖一枚寸许大的南海珍珠在暮色里发出柔和润泽的光辉,就好像她足下踏着的,是天边即将冉冉亮起的万千星辰。


    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轻轻巧巧地掠过雕梁画栋、飞檐斗拱,随即停留在了某个看似无人的死角,在逐渐四合的暮色里,她轻声道:


    “别做多余的事情,卫楚,我留着他还有用呢。”


    片刻后,一道暗影心不甘情不愿地掠过高楼,显然在被施莺莺发现了之后,这个只会直来直去思考的死士终于放弃了“刺杀朝云国皇帝给施莺莺出气”的简单想法。


    等施莺莺回到自己宫中的时候,已经是真正的傍晚了。她还没下马车,就看见了倚在门边的谢北辰,也不知道他等了多久。


    他一看到施莺莺,便起身迎上前来,接过她随手脱下的大氅,同时对暗中的卫楚使了个得意的眼神:


    看吧,我才是最了解莺莺的人。她没动老皇帝,就说明老皇帝对她依然有用,不是因为她不敢动。


    卫楚当场便败退下来,输得那叫一个心服口服,同时也奠定了他一辈子都没能赢过谢北辰的终局:你赢了,果然还是你最了解殿下。


    施莺莺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暗流汹涌,但她万万没把这场短暂的交锋往自己身上想,只诧异道:“你们在干什么?”


    “没什么。”谢北辰连忙替施莺莺推开大门,带着她往里走去,同时为了转移施莺莺的注意力,立刻换了个话题问道:


    “你和周明德前些天在酒楼门口都聊了什么呀,莺莺?”


    施莺莺轻轻挑了下她那纤长秀气的眉,就好像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东西似的。


    随即她拢起了衣袖,迈入正室后屏退了周围所有的侍女,只留了卫楚在暗中护卫,这才对谢北辰道:


    “你的母亲是当今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盗‘流水惜花’。传说她轻功冠绝天下,能踏过烛火不伤烛芯,于流水之上随花而行;剑术更是精妙绝伦,能杀人于瞬息之间,剑走人去之后,鲜血才会溅到地面。”


    施莺莺说完后停顿了一下,直到谢北辰缓缓点了点头后,才继续笑道:


    “那么一身本事全都是从她那里学的你,自然也不该差。谢北辰,你难道你真的没有听见我和周明德当时说了什么?”


    “好吧,其实我听见了。”谢北辰上前一步,笑道:


    “所以我才会在这里等你。”


    ——在他听见了周明德的那句“他是外人”,以及施莺莺的那句“用在一时”后,他就完全明白了:


    他一个远在朝云国的大燕皇子,对永平长公主施莺莺而言,能起到的最大的作用是什么?


    是开战之时,用以威胁大燕国的人质。


    但施莺莺是个不能用常理来忖度的人,谢北辰自然也不是。


    他半点那种传统虐文男主在发现自己被利用之后,该有的伤心欲绝、怒发冲冠的神态都没有,甚至有一点得偿所愿的快活气息在他的面上流露出来了:


    就好像数年前,还是个中毒渐深的大燕二皇子的他,从放下了手里的刀,跟着施莺莺回到朝云国的那年起,就始终在期待着自己能够发挥自己该有的作用一样。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


    于是谢北辰对施莺莺眨眨眼笑了起来,那是个得偿所愿的笑容:


    从这一刻起,他终于不再像温润儒雅的周明德,也不再像孤傲冷峻的卫楚,更不像貌若好女、艳丽无双的燕飞尘。


    不管他努力把自己伪装成谁,看向施莺莺的时候,都带着十二万分的真心;除此之外,自始至终,他真正的模样,都被藏在各式各样的伪装下。


    只有揭开这些浮于表面的藻饰,就能看到那头被藏在最深处的独狼,同时也是只听命于施莺莺一人的恶犬,又冷静又疯狂:


    “所以莺莺什么时候动手?”


    卫楚从来没有想过,施莺莺将谢北辰留在身边,原来一直打的都是这种主意。就像谢北辰说的那样,卫楚的武学造诣有多高,他的权谋考量就有多简单,他至今还以为施莺莺把谢北辰带在身边,就是很单纯地要和大燕国交好呢。


    陡然得知这个血淋淋的、残酷的真相之后,卫楚震悚之下,立刻下意识地将身畔匕首出鞘数寸,只待谢北辰不堪受辱、准备暴起逃亡的时候,他便可以将其一刀封喉!


    ——都到了这种要直面人性最黑暗的时候了,他还是下意识地站在了施莺莺的一方。


    只可惜这番苦心完全做给了瞎子看,因为施莺莺背对着卫楚,缓缓地竖起了手掌,向下一压,比了个“停止”的手势:


    她纤瘦白皙的手是那样惹人爱怜,在此时此刻,却宛如不可撼动的铁则般,有着只手操控生死的大威能,强硬而不容反驳。


    在施莺莺手下做事,第一要学会的就是听话,因为她的计划太超前了,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刚刚卫楚已经犯过了“擅自行动”的大错,吃了个教训的他再也不敢造次,便只能在施莺莺的示意下,心不甘情不愿地将匕首收回鞘中,发出了一阵轻微的、窸窸窣窣的摩擦声。


    谢北辰凝神听着卫楚收刀入鞘后,才对施莺莺笑道:


    “我知道莺莺不信我,虽然明面上说要跟我做交易,但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另一半的解毒/药,甚至都没有告诉我我母亲的行踪,只在前些天,让我和她在天牢里匆匆见了一面,随即便各奔东西。”


    施莺莺不否认也不承认,冷静地反问道:


    “这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大燕二皇子?燕飞尘与你同出一父,自然行事作风必有相似之处。明明我对她以礼相待,试图招降她,她却始终都惦念着大燕国,要回去继承王位。”


    “连礼法中没有继承权的大燕长公主,都对一国之君的位置如此热心;那么只是背了个区区‘不祥’名头、却是货真价实的正统皇子的你,就真的不会离开么?”


    “我信不过你,实在太正常了——”


    “不。”谢北辰陡然打断了施莺莺的置疑之词,沉声道:


    “莺莺,你错了,我和她不一样。”


    他拉着施莺莺的手,强行放在了自己的手腕上,施莺莺一触之下瞳孔骤缩,戒心当场提到最高,险些就要抽出佩在腰畔的金错刀来:


    谢北辰体内的厉家余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清理得一干二净了!


    “自莺莺给了我解毒丸,让我重获光明后,我的内功就能将剩下的毒素尽数排出。”谢北辰定定地看向施莺莺,笑道:


    “否则的话,我活不过今年。”


    “但我在解毒成功之后,也一直都没有离开你,更没有不轨和逾矩之举,甚至还要主动当你的人质。如果这些都还不能证明我的诚意的话,莺莺——”


    他朗笑起来,一时间仿佛天地间的清气都在他的笑声里回荡,端的是刀尖舔血、快哉生死的潇洒江湖客模样:


    “那现在就动手吧!”


    在他毫无阴霾的笑意前,施莺莺竟后退了半步,就像是无法直视这过分纯然的真心、终年的乌云都要在阳光的普照下褪去一样;可随着她的脚步后撤,那一直竖着、让卫楚稍安勿躁的手,也终于落了下来:


    “卫楚!”


    施莺莺一直都以为他们的交易是摆在明面上的,是心照不宣的、默契的等价交换:


    她为谢北辰解毒,将他从以厉无殇为首的厉家人势力范围里带走,离开大燕,让他得以安全活命;又为他找来了他母亲的信息,动用了永平长公主的权力,让母子相见。


    而她要的东西很简单,她只要一张挡箭牌,一张厉无殇死后,厉家群龙无首,人人都不得不重认大燕正统之时的挡箭牌。


    就好像在她读过的正统历史中,靖康之变里,徽、钦二宗在金人手里的时候,宋朝结结实实内乱了好一阵子。


    那么如果在大燕皇帝只有这两个子嗣的前提下,长公主不能继位,厉无殇在异乡死无葬身之地,那大燕二皇子谢北辰就摇身一变,身价倍增:


    区区“不祥”算什么,但凡这里有条狗继承了大燕皇家血脉,那这条狗都能去争上一争!


    在施莺莺下一步的计划里,失去厉无殇后的大燕国必然元气大伤,她正好可以挥师直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而横亘在朝云国和大燕国之间的阻碍,也只有这一条浩浩不息的大江了:


    只要打海战的时候,把谢北辰绑在船头挂起来,让大燕国的人都看见这个昂贵的人质,那他们必然投鼠忌器,只能一退再退,毕竟谁都不想背负“谋害皇嗣”的罪名,事半功倍的同时,也能尽可能地减少战争的扰民度。


    为了把这个人质控制在手里,施莺莺做了两手准备,可谓“无则随他自由,有则锦上添花”:


    第一,她没给谢北辰完全解毒。


    第二,万一谢北辰真的拼着不解毒也要从她手里逃走、并成功离开了朝云国的话,她也有后手,不过就是打起来的时候,多少对民生有点阻碍罢了。


    然而施莺莺算到了各方各面,却偏偏、偏偏没能算到这一点:


    谢北辰不光从头到尾都知道她想干什么,甚至连抵抗都不愿意抵抗一下,束手就擒得那叫一个无作为抵抗。


    施莺莺话音刚落,卫楚便自房梁上一跃而下,并指如刀势如闪电,连点谢北辰周身十八处大穴:


    对任何一个习武之人而言,以如此重的力道封住十八处要害大穴,不管他之前的造诣有多深,内功有多精妙,都足以把人变成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孱弱废物。


    更别提谢北辰为了让功力不如他的卫楚成功点住他的穴道,他还收敛了周身流转的护体真气,把自己的要害完全暴露在了外面!


    电光火石之间,尘埃落定。


    卫楚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谢北辰,终于明白了他在想什么:


    被当做人质其实是很危险的事情,但谢北辰却自始至终都在期待这一刻,甚至打心眼里在盼着施莺莺对他下手,就差把刀塞进施莺莺手里,再牵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脖子上了。


    这番打斗结束得太快了,连施莺莺都好生怔了一下,才反应了过来。


    她挥挥手屏退了卫楚,亲自倒了杯茶,敬给了谢北辰,看着痛快地一饮而尽后,才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不是问我什么时候动手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


    她迎着谢北辰逐渐混沌起来的目光,微微地笑了起来,暗蓝色的桃花眼里,似乎闪过刀与剑的清光、血与火的哀嚎;与此同时,象征战争的号角在这一刻响彻全皇城,无数人的清梦刹那间破碎成片:


    “就在今天。”——


    作者有话说:*放一个小彩蛋,“不祥”和狗。


    *金错刀的来源:施莺莺去大燕国的时候,什么都没带;第30章燕飞尘来访,31章离开之时便身佩金错刀,由此可见是燕飞尘送的。


    *四愁诗 张衡 汉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周礼·谥法》:未家短折曰殇。


    翻译:还没成人就死掉了,叫殇。


    《康熙字典》:死于国事曰国殇。


    【小剧场·对比】


    燕飞尘:我是大燕国最后的皇储,就算我觉得莺莺很不错,是一代明君的好料子,但我大燕国的人也是要脸的,我还是想当大燕皇帝的!所以该打的仗还是要打,不能白给!


    谢北辰:莺莺看我,我已经光速白给了!太好了,燕飞尘没学我白给,谢谢皇姐给我铺路,对比产生美!你越跟莺莺当对手,她就越会注意到我的价值,谢谢你,皇姐!


    燕飞尘:???你他妈????


    旁观了一切的系统大彻大悟做总结:谢北辰的一切对手都输在了太要脸上。


    第40章 用兵 “我是你手里最利的剑吗?”……


    上次施莺莺可不是白去大燕国的, 她不光要打着“大燕国人才辈出”的旗号改革自家的科举制度,更把“大燕国君主式微、厉家尾大不掉”的情报传回来:


    只要有这个引子在前面,接下来都不用她分析, 朝云老皇帝的心腹、兵部侍郎一行人, 就能推断出, 现在是对大燕国用兵的最好时机!


    系统:“我悟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我只负责传递情报,黑背锅你来,送死你去’的合作伙伴,不愧是你啊莺莺!”


    施莺莺谦虚地摆摆手:“还好还好,过奖过奖,毕竟不能让人觉得我是个有野心的人嘛。”


    系统:“???不, 那啥,我没有真的在夸你……”


    果不其然,当施莺莺深夜受急召入大殿议事的时候,兵部侍郎正在手舞足蹈、慷慨激昂地分析局势呢:


    “幸好厉无殇已经死了,大燕国再无用兵之才,区区一个长公主燕飞尘根本不足为惧,更何况大燕国那边的陈规陋矩谁不清楚?”


    立刻有人附和道:“是啊, 那位大燕长公主只怕从娘胎里出来后, 就再也没接触过权谋之术了,能舞刀弄剑都是她那父皇格外开恩。”


    “陛下,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良机, 如果错过了,燕飞尘就会站稳脚跟、临危受命监国。此后她只要能力挽狂澜哪怕一次,就能大大提高声望,鼓舞士气,万一真的就此破除了他们的旧规矩, 那以后只怕再也动不得大燕国了!”


    老皇帝虚眯着眼睛,看向面前一干摩拳擦掌的大臣们。明明每个人都在向他表忠心,可帝王多疑,他反而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他的臣子们个个都正当壮年,足智多谋,而他又是个痼疾缠身的老家伙了,谁能担保出兵大燕国的这个人,不会成为朝云国的厉无殇?


    但他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甚至还对施莺莺发问道:


    “那依我们的长公主之见,派谁去出兵更合适呢?”


    一手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的幕后黑手摆出了一副茫然的神情来,沉吟片刻后,低声道:


    “父皇,我是工部的人,只会负责剑修水利,不会排兵布阵。此等大事,还是交给兵部的人来决断罢,我等工部只负责为军队打造作战用的盔甲和刀枪便是了。”


    “长公主何必自谦呢。”兵部侍郎和朝云老皇帝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进一步试探道:


    “就连大燕国的长公主都能临危受命监国,难不成我们的长公主要输给她不成?”


    施莺莺连连摆手,为难道:“倒不是这么说,只是我和大燕长公主义结金兰交好多年,要是让我带兵去打她的话……我心里不好受。”


    一听施莺莺这么说,老皇帝浑浊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这么看来,施莺莺果然是带军出兵大燕国的最佳人选!


    首先,她不擅军事,只要能捅下一两个篓子,就足以把她这些年来,靠两大座水利工程打下来的贤名消耗殆尽了,毕竟这可是牵系着全军百姓性命的事情。


    其次,她一看就是个不爱争功的人,不管打赢了还是打输了,都对自己的皇位没有威胁。


    最后,施莺莺还和大燕长公主燕飞尘是故交,这样一来,不管最后打赢了还是打输了,就都有了完美的说法:


    赢了的话,就可以说“永平长公主何等心狠,连义结金兰的姐妹之情都不顾了,一心只想着争名逐利”,从而降低她的声望;输了的话就更不用说了,要么说她“妇人之仁,没有帝王担当”,要么说她“明明能打赢,却里应外合地输给了大燕国,真是家贼难防”。


    于是朝云老皇帝当场拍了板,一锤定音道:


    “年轻人出去多历练历练,总是好的。”


    “传令,永平长公主施莺莺,即日起得封三军总帅,领军出征大燕国,必要终结这百余年来,我等隔江对峙,南北分治的僵局!”


    系统:“???讲道理,你是故意那么说的吧!你根本就没把人家燕飞尘当姐妹啊,如果她真的是你的好姐妹的话,你好歹记一下她的全名,不要一口一个‘大燕长公主’这么生疏地叫着!”


    施莺莺:“诶嘿。”


    此刻还在大燕国和一帮固守规矩的老臣们争得面红耳赤的燕飞尘突然背后一凉,被施莺莺坑怕了的条件反射正在慢慢形成:


    谁又在阴我呢?果然是你吧,施莺莺?!


    朝云老皇帝压根儿就没想让施莺莺打胜仗不错,但这个机会难得,不探探大燕国的底也说不过去。


    于是他虽然给了施莺莺号令三军的权力,可根本就没给她多少练兵的时间:


    短短十日后,永平长公主领受铜虎符、青玉钺,披挂银甲,配金错刀,与三军歃血为盟,扬帆出征。


    老皇帝的想法很明确:打一打,试一试,不行就收手。


    ——但至于这试一试之下,如果还有施莺莺的掺和,那能不能把大燕国直接打穿,就很不好说了。


    这次施莺莺离开长公主府的时候,只带了要做人质用的谢北辰,卫楚则被她留在了都城内,与周明德联手,防止后方内乱。


    结果谢北辰快乐的心情还没来得及保持上半个时辰,就被一道等在城外十里亭那里的人影给浇灭了:


    那是从朝云都城告假,只身溜出来的周明德。


    长身玉立的翩翩公子穿着朱红色的官袍,站在参差披拂的柳枝下,便宛如一幅绝世名画。他举起手中的青瓷酒盏,对施莺莺遥遥一敬,清朗温和的声音随风遥遥传来:


    “某知道永平长公主军务在身,不便饮酒。可某与长公主知心相交一场,不来送一送,未免可惜。”


    “以水代酒,折柳赠君,我敬殿下一杯。”


    施莺莺对他遥遥含笑一点头便继续策马前行,周明德的目光在军队后逡巡了好几圈,才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被关在囚车里的谢北辰。


    然而谢北辰半点沦为阶下囚的自觉都没有。


    别看他赤脚散发,身披单薄的麻衣,可就连这么落魄的装束,他都能穿出一股怡然自得的感觉来,甚至还在用手指轻轻弹着囚车的铁栏杆,在铮铮的金铁鸣声里含笑长吟: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他清越的声音逐渐传开来,一时间竟引得不少朝云士兵,被敌国皇子这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的好风度折服,便纷纷将手中的武器边走边顿在地上,在逐渐壮大起来的沉闷的节奏声里,与他一同唱起这首古老的战歌: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无数人的声音浩浩汤汤地聚集在一起,古老的战歌与沉闷的兵器击地的声音响彻三军,直上寰宇,竟把周明德的存在感给盖过去了:


    这可是很不寻常的事情,毕竟以往不管什么场合,只要有周明德在场,看在他周身温润如玉的君子风度的份上,他就肯定不会被忽视。


    ——直到今天,周明德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强劲的对手。


    连施莺莺都在这歌声里含笑看向了谢北辰的方向,遥遥一指,不知说了些什么,便有人过去,递给了谢北辰一件大氅,看他说话时的唇形,分明说的是:


    “长公主命我送来的,还请殿下保重。”


    等谢北辰把大氅披上身之后,囚车所在的队伍正好经过僵立当场的周明德身边。


    两人的目光在这一瞬间短暂地交锋片刻,几乎都要当场碰撞出火星子来,恨不得用眼神把对方当场格杀,甚至两人的所思所想在这一刻都达成了高度一致:


    你凭什么能被殿下青眼相待,她甚至还亲自吩咐,为你加衣!


    你凭什么能被莺莺格外看重,她甚至还把卫楚留在了朝云国都好配合你!


    系统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在施莺莺脑海里打小报告:“你不去看一看你的盟友们吗?他们在后面都要打起来了哦。”


    施莺莺想了想,淡然道:“无非是争功罢了,我懂。”


    系统:不,你不懂,你懂个锤子。


    然而系统和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施莺莺甚至还欣慰地叹了口气,感慨道:


    “原来周明德那样的端方君子,在面对权力的更迭的时候,也是会有危机感、会争上一争的啊。很好,那我就放心了,毕竟没有欲望的人最难掌控,只要他渴求权力,我就有信心让他不背叛我。”


    系统目瞪口呆,无言以对:“不,我觉得他不是……算了。”


    施莺莺:“?你要是有心提醒我的话,倒是把话说明白一点啊!”


    大燕国与朝云国仅有一江之隔,往日里,这条江上船只往来,好不热闹,是两国通用的经商之路;但自从两国撕破了脸之后,便再也热闹不起来了,能在这种时候还在江上通行无阻的,便只有两国的战船。


    ——不,说得再准确一点,通行无阻的只有朝云国的战船。


    毕竟自从他们把谢北辰给绑在了桅杆上高高吊起之后,简直就跟挂了免死金牌似的,一时间甚至都没有一艘大燕国的战船,能够在这个金贵的人质面前做出像样的抵抗。


    “十一人为一队,最前者用长/枪远拒敌。次二人用长盾和藤盾,带标枪腰刀以备近战,同时掩护后队行进。”施莺莺重申着下船之后的布阵:


    “再后四人用长/枪,左右各二人,与盾牌手互相照应;再两人用白杆枪,专攻敌军下路;后四人用火/枪,负责远射;再选近身战出色者担任短刀手,与白杆兵呼应,待其倒地之后就地格杀。”


    这套阵法从好几年前,施莺莺还没去湔山治水的时候,就在暗中操练了,灵活多变,可以随时变纵为横,收紧战线,专门针对同样在江边的大燕国准备的。


    更别提自从施莺莺一力做主,让工部研究出了精炼火/药,并让它在湔山治水中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后,兵部和工部的人就齐齐把注意力放在了这玩意儿身上。


    在隔壁大燕国还在努力研究“丹炉为什么会炸掉是不是我们炼丹之时心意不诚”的时候,朝云国已经在新上任的一帮实干家的带领下,把火/枪的性能好生改进了一下:


    现在它不光能连发不炸膛,甚至打完之后还能倒过来当榔头用,永远不要小瞧被糟糕的科举制度憋了几十年的改装小能手们。


    随军的兵部侍郎满心疑惑地问道:“这又是哪位高人给长公主献的策?”


    施莺莺回答得面不改色心不跳,特别诚恳:“戚继光。”*


    她说得太真了,和之前的每次驴人的时候一样真——通俗点说就是十句话里只有半句是真的,但有她那张诚实的脸的加成,就听起来格外像百分百不掺假——哪怕兵部侍郎没听说过这个人,也被当场忽悠住,对施莺莺一拱手,道:


    “大燕国果然人才辈出,多谢长公主倾囊相授,我等定要小心行事。”


    但凡大燕国是个人,它就要发出灵魂的咆哮:


    你胡说,我没有!夭寿啦,永平长公主又双叒叕在驴人了!


    兵部侍郎刚要下到船舱去清点物资,可他随即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住了脚步,目光也移去了桅杆上:


    那里没什么别的东西,只有一个被挂起来当做人质的谢北辰。


    明明这人平时和谢北辰的关系也不好,完全把这位大燕二皇子当成透明人,结果在施莺莺下令把人吊到桅杆上去,让大燕国的船只不敢动手后,他却对谢北辰殷勤起来了,甚至还对施莺莺很不赞同地摇摇头,开口道:


    “派个人上去给他喂点水吧。”


    “大燕国的船队根本不敢对他动手,殿下请看,他们已经全都退下了,还是把人放下来,让大燕二皇子休息下吧。”


    他毕竟是兵部侍郎,就算人心所向大半是施莺莺,也少不得有人会听他两句。一时间在愿意听命于他的人七手八脚的帮助下,他们还真的把谢北辰从桅杆上放了下来。


    兵部侍郎看着面前奄奄一息的谢北辰,内心狂喜,心知套近乎拉关系的好时候来了:


    他从来就没觉得永平长公主能打赢这一仗,毕竟她从来没带过兵,最多也就是修一修水利而已,隔行如隔山,她怎么可能打得赢?


    只要朝云国打不赢这场仗,大燕国就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把他们硕果仅存的这位皇子换回去。


    如果他能够在谢北辰身陷险境的时候施以援手,那等谢北辰回了大燕国之后,还能不记他这个雪中送炭的人情?


    于是他一边解下腰间的水囊递给谢北辰,一边状若不经意地说:


    “殿下受苦了,且喝口水吧,再这样干渴下去,是会出人命的。别看我们刚刚手下没留情,可这是永平长公主的命令,我们少不得也只能不近人情了……”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谢北辰半点从他手里接过水囊的意思也没有,甚至还闭着眼冷笑了一声,颇有种“我就看你这秋后的蚂蚱能蹦跶到什么时候”的感觉。


    兵部侍郎突然有了种不太好的预感。而下一秒,他的预感就成真了,因为施莺莺满含笑意的声音从他身后不远处响起,柔声道:


    “真不好意思呀,我就是这么个为了胜利不择手段的人。”


    她语气一转,陡然间变得不可撼动了起来,有着钢铁般的冷硬、坚定与执着:


    “但这场战争如果能取胜,那我们朝云国的万千子民,便从此再也不必担心会有敌军挥师渡河而来。人人都不必再枕戈待旦,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也触手可及。”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若是能让千万人得以安寝,我不择手段一点,把全部的骂名都背了,又能怎样?千秋功过,且留给民生评定去罢!”


    兵部侍郎刹那间老脸通红,急忙带着水囊匆匆下了甲板,可这一路上,对他指指点点的人就没停过:


    “这就是兵部侍郎?还不如让我去干呢,至少我不会和那位大燕二皇子套近乎。你看他当时笑得多开心啊,就差没把一脸的褶子全都堆出来了。”


    “这么软弱的人,也配带兵?但凡他有半分长公主殿下的杀伐果断,也就能分得清敌人和自己人了。”


    待挑拨离间的兵部侍郎掩面羞惭离去之后,施莺莺才缓缓走到了谢北辰的身边,想要看一看他的状况究竟如何。


    她刚俯下身去,谢北辰便感受到了脸上传来了一片遮蔽物挡住阳光带来的阴凉。于是他闭着眼开心地笑了起来,哑声道:


    “莺莺,你来看我啦?”


    施莺莺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沉默了半晌,才低低应了一声:


    “嗯。”


    “我都听见了,堂堂大燕国的战船,竟然在莺莺的面前不战而溃……果然莺莺很厉害。”谢北辰终于凝聚起力气,挣扎着抬起手,抓住了施莺莺的衣角,迫使她停住了即将离去的脚步。


    日晒风吹雨打下,许久未能饮水的他嘴角已经开裂流血,可都到了这关头,谢北辰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所以永平长公主殿下……”


    他强撑着抬起头来看向施莺莺,那双眼睛里有灼人的、孤注一掷的火:


    “我是你手里最利的剑吗?”


    那是何等疯狂、冷静、孤注一掷又满载真心的眼神,连施莺莺都在这种不死不休的势头面前完全怔住了。


    她俯身慢慢伸出手去,握住了谢北辰的,并一根一根地掰开了他因疲乏无力而只能虚握着的手指,将他的手笼在自己手中,低声道:


    “你是。”


    于是谢北辰周身的疲乏刹那间一扫而空,甚至都肉眼可见地流露出了高兴的神色,就好像他终于比过了所有的对手,在胜利的哨声中冲过了终点线似的:


    卫楚做得到吗?他虽然武功高强,可毕竟是死士出身的刺客,命若草芥。二皇子不在意他的死活,还把他打了个半死扔去乱葬岗,在施莺莺这里即便能得到好一些的待遇,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个护卫。


    周明德做得到吗?他虽然才华横溢,但打仗的时候就是最不需要文臣的时候,就算他挂念施莺莺,甚至在城外十里亭送过大军,但没有朝云国老皇帝的谕令,他就是不能跟上来,只能待在朝云皇城里望眼欲穿地等消息。


    燕飞尘做得到吗?燕飞尘是谁?他从来就没把这位皇姐当成正经的竞争对手,毕竟她和施莺莺性别相同,天生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


    纵观他所有的对手,不管他们曾经多有威胁力,从今日起,就都要成为谢北辰的手下败将,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达成他今日的这般成就:


    他是施莺莺最昂贵的人质,是她最忠心耿耿的同盟,是说了要把命抵给她的人,就真的能言出行随做到的人。


    别看施莺莺在感情上迟钝得活像一万年也不开花的铁树,可她却是个真正的好盟友:


    因此,当她付出过的筹码完全无法与谢北辰的牺牲对等的时候,她就会彻底记住谢北辰,记住这个鲜血淋漓地捧出满腔真情、束手就擒只为让她动容的赌徒。


    而谢北辰果然也赌对了!


    施莺莺解下了腰间的水囊,皮革质地的袋子和她腰畔的金错刀互相摩挲,发出细小的动静。她将谢北辰小心翼翼地扶起来,给他喂了点水,终于给出了一个毕生无二的承诺:


    “我将来是要做天下共主的人,一言九鼎,如白染皂,所诺必成。”


    涛声回响,长风猎猎,拍打上船舷的浪花顷刻间便被撞碎成弥漫的水雾,却愈发显得施莺莺那足以倾国倾城的好容貌,更清艳超群、不染凡尘了。


    她伸出手去,接住了一滴从朝云战船高悬着的旗帜上,缓缓凝聚而成的水珠。就像是用这最脆弱、最细小、最转瞬即逝的一滴水为证物,许下了一个最牢不可破、最坚固、最长久的誓言——


    在绵延不绝的涛声中,年轻的永平长公主冷静道:


    “谢北辰,我不会让你死的。”


    ——自此之后,以此为证,凡我立约,无不践行!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自大燕皇帝得知厉无殇身死朝云国后,本来就身体不好的他情绪一激动,当场就来了个“喜中”。中风患者连自理都很困难,就更别说上朝议事这么高难度的行动了,只能非常时期特殊行事,让燕飞尘以长公主之身监国。


    当施莺莺率领的朝云国船队在江面上所向披靡的时候,刚领受监国职务的燕飞尘便接到了急报,并被施莺莺的这番急行军和新战术打了个晕头转向:


    这跟当年我们说好的不一样!


    燕飞尘这么想着想着,一不小心就把这番话给说出来了。很不巧的是,她此刻正在大殿上与朝臣议事,这番话一说出来,当即便收获了无数大燕臣子怀疑的目光:


    “长公主这是跟谁说好过什么事情?”


    “莫非长公主早就有里应外合通敌之心?我就知道女人靠不住!”


    燕飞尘真是有口难辩:


    她能说施莺莺当年客居大燕的时候,就和她聊过日后兵戈相见的事情,当下的事情发展没别的大事,只是和当年她们假设过的情况不一样么?


    她不能。因为什么都缺可就是不缺信心的大燕国的男人们,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也能有惺惺相惜这码事,他们总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会为了博取他们的喜爱而自相残杀。


    保不准她前脚一承认,后脚就要被按上“里应外合通敌叛国”的帽子,推出去在江边斩了!


    于是燕飞尘只能强行转移话题:“我是说,朝云国长公主用的新阵法,和我在书上看到的不一样。”


    她的这番说辞说服了一部分人,但更多的人依然不愿意听她的解释,并不是因为这番话,仅仅只因为“燕飞尘”是个女人而已。


    这不,她刚解释完,就立刻就有人在大殿上用燕飞尘都能听得见的声音“咕哝”道:


    “区区一介女流,怎么能协理国事?说个话都颠三倒四的,我就说出点钱把二皇子赎回来算了。”


    燕飞尘是真的没脾气了。


    她咬着牙看着殿上的一干大臣,恨恨地心想,施莺莺会跟你“算了”吗?


    ——很明显不会。她这么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就是为了毕其功于一役的!


    施莺莺当年告诉燕飞尘的计划,是缓慢渗透、挑起人心浮动再一朝击破型的,于是燕飞尘这些年来都在努力往这个方向努力,高筑墙,广积粮,同时尽可能地颁布一点保护女人的法令,好让施莺莺最损的那个计划落空:


    在施莺莺的原计划里,的确有这么一条,就是派人来招揽人才;结果招揽人才的要求五花八门,门槛忽高忽低,可卡得最死的性别要求只有一条,女。


    这很难不让大燕国的女人心动。


    人心一浮动起来,只要走了第一个人,就会有紧随其后的第二个,第三个……时间一久,大燕国都城里女子一少,则必会大乱!


    多损哪,可更损的是燕飞尘没法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隔壁朝云国能给出的待遇就是比大燕国的要好。


    虽然燕飞尘在还是个“长公主”的时候没什么话语权,但大燕皇帝在中风前也算个明君,象征性地听取了她的部分建议,把国都给护卫得固若金汤,更是把全城的消息传播途径都把控了个滴水不漏,还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准备应对内乱。


    结果燕飞尘所有用于应对施莺莺这番缓攻计谋的准备都做好了,厉无殇的死就扭转了所有的局面:


    说好一点点渗透的,你怎么突然就打过来了!


    ——这还不能算施莺莺失约和骗人,因为是大燕国先动的手。


    于是原本,燕飞尘的所有优势,就都变成了劣势:


    信息流通不畅,战报传达不便,只精于防守而不擅长进攻,只精于陆战而不擅长海战,囤积的物资过于丰厚,以至于逃跑的时候都带不走……


    在被天降奇兵式的鸳鸯阵打得节节败退、连丢三城之后,朝云国的军队占据了他们原本修好的城池,吃着他们原本囤好的粮食,占着本该属于他们的地利与他们遥遥对峙了起来:


    气不气,损不损哪,吃你囤的粮,住你盖的屋,借用你的城防,还要用你铸造的兵器反过来打你。


    这还没完。


    燕飞尘已经隐约摸到施莺莺的性格的边儿了,总觉得她肯定有什么后手,于是本来就难以安寝的她更是精神衰弱,夜不能寐食不能安,就好像头上吊着一把随时都会砸下来的剑一样。


    ——在一个万里无云的晴早,这把剑终于砸了下来。


    “报!长公主,大事不好!”传令官火急火燎地跑到燕飞尘寝宫外,高声道:


    “有人在都城的水里投了毒,现在全都城都中毒了!”


    他正在犯愁该怎么对燕飞尘这么个女人描述这种毒/药的症状呢,便听到了一个令他目瞪口呆的声音从寝宫里传来:


    那毫无疑问是燕飞尘的……或者说,曾经是燕飞尘的声音。


    只不过和燕飞尘日常的声线一比,这道声音更低沉了些,还带着点怒火上头的哑意,这种种变化凑在一起之后,就是个男子的声音了:


    “滚出去!”


    传令官魂飞九天外地带着满脑子乱七八糟的糟糕念头跑出去的时候,忽然想起多年前,这位大燕国长公主诞生的时候,有过这样一则传闻:


    在她降生的那一刻,凄风苦雨,浪涌不止,惊涛拍岸,黑云压城,似乎天地间的一切异象,都在昭示着这位大燕最正统的首位继承者,未来会遭遇何等颠沛艰难的人生。


    有个云游道士恰好行经此地,见此异象,暗暗称奇,便在大燕臣子的引荐下来到了殿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大燕国当时唯一的继承者做出了这样的预言:


    “若他是个男子,便命数困苦,活不到舞象之年,更要令大燕国终于他人之手;可若他是个女子,即便能活过十五岁,也终究要遭受国破家亡之苦,如此看来,还不如当个男子,提前死了好呢。”


    大燕皇帝当即便龙颜震怒,让人把云游道士拖出去,就地斩杀:


    堂堂一国仅有的皇嗣,怎么能跟这种不吉利的命数扯上关系?


    可这位云游道士也不是常人,一见大燕皇帝动了杀心,他便身形一晃,大笑着化作一阵清风离去,他依稀还能听见他高声道:


    “如此痴儿,留他作甚?多情总被无情苦,痴情更被薄情误,居士还是舍了我,舍了我罢!”


    在此等异象的加成下,纸就更包不住火了,就算大燕皇帝处理得快,可这个消息还是传了出去,一时间大燕国崇道成风,唯一没能传出去的,只有皇嗣的性别了:


    如果他是个皇子,那么就是个短命鬼,还要额外背负上“亡国不祥”的名头;如果她是个公主,那……


    那还真不用变成“不祥”,毕竟大燕的人们有个共识,那就是女人做不得大事。国破家亡和公主能有什么关系?她就是命不好而已。


    ——也正是在这段传言又一次被强行泯灭下去之后,“大燕长公主燕飞尘”的名号和姓名,才姗姗来迟地上了族谱。


    魂不守舍的传令官终究还是没能把他听到的这个声音,以及多年前那段已经鲜有人知的旧事给一同带出去:


    因为一把雪亮的长刀,在他跑出燕飞尘的寝宫之前,便从他身后裹挟着猎猎风声急速掷来,铿然没入他足下的青石一寸之深。


    与这把夹杂着滔天杀气的金铁之声一并响起的,还是那道压抑着怒火的男子的声音:


    “……去听听朝云国那边要开什么条件,这绝对是永平长公主的手笔。”


    燕飞尘的确没猜错,这药就是施莺莺下的,她甚至在行军赶路的时候都在船舱里调配这幅毒/药,颇有点绝命毒师的感觉。


    系统一开始对施莺莺的计划并没持有太乐观的态度:


    大燕国虽然在男女之别的问题上过分保守、甚至可以称得上恶劣了些,但这个国家还是有它的长处的,不能一味地否定它。


    比如对士农工商的划分没有那么严格,再比如科举的制度曾经比朝云国的要更加灵活多变,更重要的就是这条:


    因为大男子主义盛行,所以大燕国民风彪悍,尤其是在战场上的时候,恨不得一个打十个。


    先不说这风气好不好,也不说能不能打赢,光看这种悍然不畏死的架势,就能从气势上压对面一头了。


    从以往朝云国和大燕国的交战记录来看,让随便一个大燕国的男人投降都是天大的耻辱,他们又怎么可能因为区区一点毒/药的药效,就来听他们的条件?除非猪会上树——


    系统还没来得及想完,就看见了个传令官从朝云国的都城里出来了,显然是知道了这次投毒事件出自施莺莺之手,他是遵从了燕飞尘的吩咐,来听条件的。


    施莺莺也没有辜负燕飞尘的期待,她悠闲地拍拍手,亲自站在城头,对着下面咬牙切齿的传令官高声喊话道:


    “回去告诉你们长公主,这毒/药只有我才能解。”


    “想要解药的话,可以,拿人质来换,一个女人换一份解药!”


    系统目瞪口呆:“……不,这未免也太荒谬了,这帮男人把女人看作是自己的东西,你反倒跟他们要他们的老婆,这不是在老虎口边抢食吗?你真觉得会有人同意你的条件?”


    施莺莺诚恳道:“我不要你觉得,我要他们觉得。你看吧,不过半天时间,就会有第一批人质送来了。”


    系统半信半疑地等了一下,结果大燕国的人比施莺莺预料中的还要快,还要沉不住气:


    连半天时间都不到,只区区一炷香后,便有第一批或哭闹不止、或死气沉沉的女人被带出了大燕都城,挂上了人质的镣铐,诚意十足地送到了他们的面前。


    系统抓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是怎么回事,难以置信道:“……这毒/药的药效究竟是什么啊?为什么这帮大燕男人竟然全都听了你的?这就离谱!”


    施莺莺谦虚一低头,腼腆道:“让人不举而已。”


    系统沉默了长达三秒钟,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太狠了,真的太狠了。


    大燕国的男人不是最重视自己身为“男人”的这重身份吗?那就从根源上断掉他们骄傲的力量。为了换取解药,本来就被他们视为附庸的女性,迟早都会被他们主动送出城——


    往远了看,一个没有女性存在的社会,时间一久,迟早崩溃。


    一听说来都城就有不举的危险,谁还敢冒着失去“尊严”的风险前来援助?别看大燕国都周围郡县林立,可施莺莺都率领着朝云国大军在他们门口扎营安寨了,也没有半点地方郡县起兵的迹象。


    ——往近了看,这对于男人来说堪称无可解的“噩耗”,便断绝了援兵前来的可能。


    两厢一结合起来,便有种荒谬绝伦,可笑至极,却又无比真实的感觉。


    施莺莺察觉到了系统陡然的沉默,便问道:“你在干什么呢?”


    系统被提醒得回过神来之后,便开始疯狂地翻找资料库了:“寻找能上树的猪。”


    施莺莺:???


    被带来的女人们也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全盘接受朝云国的制度的,甚至还有人偷偷找到了施莺莺,嗫嚅着说,要回家去照顾她的丈夫。


    施莺莺听到她这么说,当场便笑了起来,温声道:


    “你要回去照顾对你动辄非打即骂的丈夫吗?醒醒吧,他没了你一样能过得很好,甚至还用你没来得及带走的嫁妆,新娶了几房小妾呢。”


    这女人满面都是被生活的苦楚留下的风霜痕迹,一听丈夫竟然做了这么过分的事情,当即便红了眼圈,都这样了也不敢痛骂出声,只能哀哀戚戚道:


    “那我……我不求他能回心转意,只想看看我的孩子就好,求你了,永平长公主!求求你,让我再见我孩子一眼吧!”


    她一边哭诉,一边在地上狠狠地磕头,头骨和坚硬的地面隔了一层皮肉的撞击声是那么明显,直搞得周围不少女人也都感同身受地红了眼眶,施莺莺这才合掌一笑,仿佛刚想起来这件事似的:


    “你的孩子,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吧?真可爱啊,我见了都很喜欢呢。”


    女人的脸上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出“是的没错我的孩子就是这么可爱”的欣喜笑容,就被放在她面前的两个布包裹给震惊到了:


    那是两个身量相仿的白布包裹,湿淋淋的,一看就刚从护城河里被捞出来不久。


    不管里面包裹着的是什么,总归不会是活人,因为那条裹尸布的下面,半晌过去,也一点起伏都没有,平静得就像是死物一样。


    女人刹那间目眦欲裂,就像是看到了什么天崩地裂的可怕事物一样。


    她小心翼翼地跪着爬上去,都不敢完全揭开这两条白布,只颤抖着双手掀开了一角,做母亲的人便认出了自己的女儿的手,难以自抑地痛哭出声:


    “囡囡,乖乖——你们为什么、为什么也会变成这样啊?!”


    “哎呀,您怎么这么吃惊的样子?”施莺莺轻轻一挑眉,对她座下痛哭流涕的女人柔声问道:


    “年年死在这条江里的大燕国的女孩子,难道还少了么?”


    女子红肿着眼睛抬起头来,了无生气地讷讷道:“可我的丈夫在把我交出来换解药之前,明明答应过我,会好好照顾我的囡囡和乖乖的……”


    “男人的话是半个字都不能信的。”施莺莺叹了口气,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位失魂落魄的人质,缓缓开口道:


    “你要回去的话,我自然不拦你,我只是为你难过。”


    她略一侧首,便有朝云国英姿飒爽的女军疾步上前来,将两具女童的尸体抱了下去,准备妥善安置;更有两位女文书上前来,默不作声地核对着按照大燕国的法律和朝云国的法律,溺杀女婴分别该判处怎样的刑法,留下记录,等日后攻破大燕国的时候,修订新法好用。


    ——说来可笑,在大燕国溺杀女婴,只要坐牢六个月,或者缴纳五两纹银即可,倒把“溺杀婴儿不论性别一律十年起步”的朝云国给衬成大恶人了。


    等周围不少或哀哀哭泣、或面如土色的女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些朝云国的女军给吸引了之后,施莺莺才继续道:


    “如果你生在朝云国,你便会是我的结义姊妹、得力下属、求学同窗、有为同僚……可你生在大燕,便只能是男人的妻子了。”


    “我给你这个掌控自己生死的机会,可你不愿意珍惜,那我还能说什么呢?”她起身,对身边的亲卫吩咐道:


    “既然她这么思念丈夫,那就送她回去吧,我朝云国上上下下,人人皆知我永平长公主素来仁爱待人……”


    施莺莺的这番话没能说完,因为刚才还在嚷着要回家的女人,突然以猛虎扑食的势头扑了上来,死死地抱住了施莺莺的腿,嘶声道:


    “我不要回去了!永平长公主,求你还是留下我罢,我什么都能做!”


    她这话一说出来,周围不少本来就也跃跃欲试的大燕国的女人们,立刻争先恐后地发声,活像说得慢了点就要被赶走似的:


    “是啊,男人能做的事情,我也都能做得到,我能洗衣做饭、种地织布,唯一不会的就是识字了,但我可以学!”


    “他们都把我们送来了这里,也不管我们的死活,我们还回去干什么?”


    “永平长公主,你的贤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连远在大燕国的我们都听说过,求你指点我们一条生路吧,我会给你造长生牌位的!”


    施莺莺含笑看向远处,又一次被打开了的大燕城门,看来是尝到了解药甜头的男人们奔走相告,在巨大的喜悦的冲击下,第二批惶恐不安的人质即将抵达:


    只要她下在水源里的毒一日未解,那她即将组建起来的大燕女军的数量,便要增加一日,端的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于是施莺莺心满意足地拍拍手,立刻有专门负责招降新兵的人上前来,将这批人质依次带走了:


    “放心吧,你们现在什么都不会,我也不至于立刻就派你们上战场去送死。”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接受战事训练之前,你们先去城外种地好了,顺便活动活动筋骨,打下基础。”


    她刚准备离开,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折返回来问道:


    “对了,你们里面有没有会开船的老把式?举荐几个出来,我要组建船队去海外寻找更高产的作物。”


    大燕女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终于扭扭捏捏地站了出来几人,还都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


    一看就知道,她们在大燕国做惯了没报酬的苦力,所以哪怕换到了施莺莺手下,也没什么实质的,对大燕国和朝云国之前差距的感知,还在习惯性地想要偷懒,去做更安全些的种地的活计呢。


    “不会让你们白跑一趟的。”施莺莺细细观察着她们的神色,片刻后就知道症结所在了,便笑道:


    “凡是入我船队者,报酬丰厚,论功行赏。如有亲眷者,死后由公中料理后事,保你亲眷吃穿用度终身无忧;若无亲眷者,生前赏金便按十倍计算,当场结清,绝不拖欠。”


    “更何况我们此去,不为立威也不为求财,只要能找到我要的东西,就即刻返航,不与任何人争斗;为了以防万一,还人人配备火/枪两把,出行前另有人教导诸位如何使用火/枪,安全得很呢。”


    “这样一来,诸位可放心了?”


    ——岂止是放心,简直是老鼠掉进了米缸里。


    本来懒懒散散的这帮女子立刻个个都睁大了眼,毕竟她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条件,一时间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完整了:


    “我!让我去!”


    “永平长公主都这么说了,那我肯定是放心的,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如此数日数月后,大燕国的女人们组成的军队规模一日比一日更大,专为寻找新作物而出航的船队也已经离开了好久。城外的麦田黄了一茬,新的粮食和棉衣都做好了,似乎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入正轨:


    朝云国和大燕国的女子混合成的娘子军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地在城外劳作,等着城内的人把新一批的人质送出来,把她们带去军营;排查完间谍后再把这批人质打散安置在营中每一处,留待日后接受训练,磨练技艺,要么上战场,要么做后勤,总归不会闲着宜室宜家就是了。


    可从某一日开始,那紧闭的大燕国都大门,即便从天亮等到天黑,也没有了要打开的迹象,甚至还能听见从里面隐约传出来的喊打喊杀的声音,看来是施莺莺一直都在期待的内乱,终于来临了。


    果不其然,她凝神一算便笑了起来:


    “数目合上了。”


    ——那帮蜷缩在大燕都城里的男人,已经交不出哪怕一个人质来了,可需要解药的人的数目还在增加,因为曾经的小孩子也是会长大的。


    长此以往,怎生了得?


    系统也对照了一下资料库,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接纳了大燕国都里除了燕飞尘的全部女性,便小声提醒施莺莺道:


    “大燕长公主其实也是个好人,你要不要去接她出来?”


    施莺莺诧异道:“你在想什么呢?那是大燕皇子。”


    系统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险些当场乱码:?!?!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那是谁?!


    燕飞尘究竟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场荒谬而令人深省的战争,已经临近了尾声:


    三年后,大燕国内乱不止。


    又过五年,乱民开城门,献城投降——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沦为阶下囚后的对比】


    前提条件,同样赤足散发,身披麻衣,弹槛高歌。


    起点男主:莫欺少年穷,待我日后归来,定教你朝云国血流成河,尸骨如山,无一存者!


    一位神秘老者被起点男主的装逼气场震慑,收他为徒,将毕生绝学倾囊相授,开启复仇之路。


    正常言情男主:也不知此去,是否能平安归来……xxx,等我。


    然后会遇到女主/女配前来送行,两人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谢北辰:莺莺看我,我是不是超忠心,这样可以让你放心了吗?哎,莺莺为什么突然不看我了,让我看看是谁抢走了莺莺的注意力——周明德!天杀的周明德,怎么又是你!


    周明德放出了来自情敌的死亡注视:好巧哦,我也在想怎么天杀的又是你。


    系统:讲道理,我觉得谢北辰的心理活动是最吵的,我愿意命名他为狗子牌土拨鼠。


    施莺莺:有吗?我觉得很可爱哦。


    系统:?!?!?!?你这是?!?!?!


    谢北辰:莺莺只会觉得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可爱啦QAQ。


    施莺莺:正解,不愧是你,北辰,我就知道你是我超默契的盟友。


    系统:…………看起来感觉更惨了。【蜡烛】【蜡烛】


    *燕飞尘是个女装大佬:


    第30章,系统说,“原剧情两人未曾洞房”;


    第30章,燕飞尘本人说,“我这套刀法不适合你,等以后我教你练女孩子的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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