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棉布


    青年们心中顿时生出无限豪情出来, 默默的坚定了要在西州大干一场的念头。


    而地里的采摘活动也开始了,上百名工人,无论是奴隶还是长工, 只要是报名这次采摘的, 据说都能奖励十个鸡蛋, 当初也有很多人就是冲着鸡蛋来的,但现在又多了奖励,这些人也是铆足了一口劲,拼命去干。


    棉花地里劳作的场景顿时变得画风不一样起来。


    不到两日, 几百亩棉花就摘完了。


    那些得到奖励的人自然是欢喜不已,但没有得到奖励的也不沮丧,因为每个人都有十个鸡蛋的报酬, 现在庄子上养的鸡鸭鹅等家畜不胜累举, 卖去一些其他的都是给自己人吃了, 这里面的鸡蛋又不能运去外地,除了卖给本地居民,禁军跟王府里又消耗不了多少, 其他的就做为各种奖励,所以庄子上的人现在对鸡蛋并不陌生。


    现在大部分人家里都有简单的厨具,得了鸡蛋以后,可以自己在家煮来吃,甚至吃生鸡蛋水也是可以的,总之像这种好东西, 是没有人能够拒绝的。


    堆成山的棉花都还没过称, 就能看出有多壮观了。


    李熙看着棉花山,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棉花被纺织成棉布的样子。


    丝绸的衣服透气却不吸汗,麻布又吸汗又透气, 但纵使是细麻,也会磨得人很不舒服,所以比起这两种材料,她早就想把贴身的衣服,换成更加轻柔透气又吸汗的棉布衣服。


    棉花里面还包含着棉籽,棉籽又紧紧贴着棉花,很难用手工将所有的棉籽都取出,这时候就需要处理。


    所以就在众人还不知道如何处理棉花的时候,工匠们做出来的轧车就出现了。


    这是一种简单的木质的工具,通过手摇助力,带动两个紧挨着的棍子转动,这时候就将棉花送去轧棉口,通过棍子的转动,棉籽是无法通过紧挨着的棍子的,就自动脱落了。


    这种看上去非常简单的工具,用其就能将棉花和棉籽脱离,而坐在这里工作的人,需要细心又有耐心,棉籽是种子,也可以用作于榨油,是很珍贵的东西,而且棉花也需要取出棉籽,才能纺成线。


    中间的工序不比锤麻简单。


    但无论是脱棉籽还是纺线,在妇人们看来,也都是很好的工作,至少比下地强多了,她们可以在这里一坐就是一整天,所以王府里的管事们来选人,大部分妇女都报名了,除了手最笨的那些,基本上都可以从地里解脱出来,一部分被分配去脱棉籽,一部分则被分配去学纺线。


    而学习这些,年轻的女性又占更大的优势。


    甚至有几个心灵手巧的女孩子,还能做织毛衣的织娘。


    听说她们虽然现在没有工钱,但只要能安心做上一段时间,就可以给自身脱了奴籍,跟工坊签订长契,这让更多的女孩子的父母羡慕不已。


    这也是李熙对于人才的奖励。


    你聪明,或者你上进,这都会让你过得跟别人不一样。


    这也让那些以前生了女儿抬不起头的人家振奋不已,谁说女儿是赔钱货了?


    现在城里的工坊比如织毛衣的,织布的,纺线或者是脱棉籽的,要的工人无一不是女性,相比之下,男的以前能做木匠铁匠泥瓦匠出头,而女性现在也得到了同样多的机会,而学会一门织布的手艺,显然要比学木匠或者泥瓦匠更快更容易上手。


    成堆的棉花被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很快就进入到了下一个程序脱籽。


    脱籽的工序做完以后,就拿去纺线。


    纺棉线的过程,跟纺麻线的过程大差不差,熟练的工人们干得快,速度其实是差不多的,但线的粗细能决定棉布的厚度,若是想穿到更轻薄的棉布衣服,就对纺线人手艺有些要求了,现在棉的产量不高,今年李熙都没打算做多少棉布,所以能加工棉线和棉布的,只有手艺最好的工人们。


    第一批棉布追求的并不是繁杂的花纹,复杂的样式,而是精湛的纺织工艺,要将这些棉花纺成线,又纺织成轻柔的棉布是很不容易的,在此之前,这些织娘们已经在新式织机上练习过上千次,劳作过数十日,这段时间他们都在甄选最好的织娘,这批布就是这群织娘做出来的。


    虽然只是素布,但已经做到了极好的工艺。


    然后没过多久,第一批棉布就这样华丽丽的问世了。


    “这就是棉布?”武氏摸着送到她手边的棉布,爱不释手:“这就是棉布吗?”


    这或许不是武氏摸过最好的布,但却也很舒服了。


    让武氏比较激动的是,西州城总算是有自己的好布料了。


    西州不能种桑树,所以这里的丝绸都要从江南运来,售价很高不说,能到西州城的丝绸也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了,但即便如此这里的人对丝绸还是趋之若鹜,一大半原因是基于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另一半原因则是,麻布确实不好贴肤穿。


    其实中原也有棉布,所以武氏对棉布并不是不了解,但因为木棉花这种东西很难纺织成线,所以棉布也极其贵重。


    而西州城如今也产棉布了,武氏不敢相信这一切,甚至手有些发抖。


    在她看来,能产棉布的地方,就跟有个金矿一样,她也懂得怀璧其罪的道理,现在西州城有这么多好东西,万一皇帝哪天看他们不顺眼,一锅端了怎么办?


    “我儿。”武氏艰难的咽了咽唾沫:“若当初换个地方分封,你是否还能折腾出这么多值钱的东西?”


    李熙想了想:“或许能。”


    她是李熙,除了是大唐的小王爷,还是末世农学生,有千年的知识积累。


    许多大唐王爷做不到的事,千年以后的那个农学生或许能做到。


    “我儿,若是以后咱们去了江南或者建州——”


    “去了那里也有在那里赚钱的法子,可是娘,咱们现在能弄出这么多东西来,可不是因为我有多聪明。”


    “我儿还要不聪明,这世上或许就没有聪明人了。”武氏笑眯眯的说:“拿去给我做几件小衣,也给殿下做几件贴身的衣服,我要看看这种棉布有多好穿。”


    很快,武氏要求的贴身穿的衣服就做好了,她第一个脱下丝绸里衣,换上棉制的内衣。


    然后武氏的眼睛大亮,棉布真的很好穿,又亲肤又透气,她找到李熙说:“这棉花做的衣服果真好穿,你手头可有多少棉布?”


    李熙在心里计算了一个数字,她今年没有打算做太多布,而是想做棉服来着,今年的冬天会更冷,务必要把禁军给武装起来,另外还有一些棉花是要给西州军的,所以棉布的产量其实很少,她报了个数字出来给到武氏。


    武氏想了想:“我知道你有什么好东西都想要先买到本地,但这批布大可不必,我要你去长安城卖,或许能让你扬名。”


    李熙噗嗤一声笑出来:“阿娘不是担心人怕出名猪怕壮吗,为何又要我去长安城扬名了?”


    武氏道:“你兄长也很爱惜名声,你做的事情如果只是图财,或者图点名声,他是不会动你的,如今你能纺出棉布来,一定会名扬四海,他就算想动我们母子,心中也会忌惮一二,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这些棉布的价格不必卖得太便宜,就比照着素丝的来,比素丝还要略贵一些才好。”


    李熙听完应下了。


    然后安西军也得到了自己的棉花。


    这些不用李熙说,他们也知道这些棉花的用途。


    王府的织衣坊里面纺出棉布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若是郭昕开口,让他顺道纺成棉布,李熙应该也会同意,但比起棉布来,棉花却是安西军最急需的。


    安西军已经没有前些年那么缺钱了,比起拿棉布换钱,他们更需要能保暖的毛衣。


    郭昕让人把棉花拿下去,做一些棉服出来,一个军镇分了几十件,也仅此而已,这些棉服比羊毛衫更贵重,也更保暖,所以也可以算做军备,冬天巡逻的时候可以轮着穿。


    其实现在西域的冬天就很寒冷了,他们试过将弹到非常松软的棉花塞进衣服,比芦花的保暖效果要好太多,将士们隐隐有些振奋,虽然说这次分到各镇的棉花也不多,但足够他们做一批棉服给巡防的士兵们用,此外他们也不是只靠棉服,今年盐场的生意很好,分给到安西军的钱也不少,现在安西军可不算穷了,有了好东西自然想紧着自己用。


    秋收虽然结束了,但庄子上的事情却没少多少。


    甜菜丰收了,庄子上的人也更忙了。


    除了要加工刚刚收获的甜菜以外,他们要去到更远一些的地方,寻找有没有可以清理掉的树枝,李熙不让他们砍树,在清理过一拨枯枝以后,又开始修建树林里面横生的树枝,但熬糖用的木柴可不少,附近已经被他们扫过一轮了,要想不砍伐树木又要找到木柴,也越来越难。


    李熙更忧心的是,树木不够用以后,还是有百姓会砍伐树木。


    对于百姓来说,即将到来的寒冬能马上冻死人。


    而百年以后气候变化,环境变化,这跟他们又有多大的关系呢,百年以后这些人是否有后人还存在在世上都不一定。


    “还没有找到石墨吗?”现在李熙更想找到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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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2章 吃菌子,躺板板


    “石墨藏在地底下, 除非机缘巧合,非常难寻找,而且百姓恐惧石墨, 纵使发现了也不敢取用, 不过小的已经派人去找了。”在这群青年里, 有一个擅长地质的青年名叫侯惜,是个北方游侠,这些年走过不少地方,也见过石墨。


    李熙给了他一队人马, 让他顺着西州城附近找。


    如果没有记错,西州城附近就有个煤矿,这可是露天煤矿!


    但这话不能跟外人讲, 对于大部分人来讲, 李熙就是聪明, 又不是真的神仙。


    “算了,出去溜达溜达吧。”


    李熙出去溜达,一般都去不同的地方, 为的就是寻找煤矿,但禁军还是挺喜欢跟她一起出门的,他们出去以后也不是瞎溜达,李熙会借着打猎的由头,那么他们就真的可以打猎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就出了门。


    这一大队人马,去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的, 所以大老远的就跟另一队人马碰上了。


    然后李熙就碰到了打头的崔佑, 两人一见面,崔佑就知道她要出城,忙道:“我也一道出城去, 就跟殿下一起跑跑马。”


    崔佑才不随便跟人跑马,李熙脊背一直,觉得他今天是要问些什么,见他还有些憔悴,怜惜他这一趟出门好像又出去了很久,忙说自己饿了,想回去吃点东西,刚好崔佑也饿了,于是两人又往城里走,就在城门口找了个卖扁食的小摊子坐下。


    卖扁食的摊主认得李熙,很热情的招待了她,就是摊子有些小,若是随行的亲卫们人人都要来一碗,怕是两个时辰都弄不完了。


    李熙看了一眼浩浩荡荡的亲卫队伍,又跟周围的几个摊主打了声招呼,买了些羊肉饼跟烤包子,周围的摊主们觉得自己做完这一单生意,就可以收摊回家了,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下班人的快乐气息。


    摊主也更加热情的招待李熙,还跟他说今天摊子上有一种韭菜肉和蘑菇肉,都很好吃,蘑菇是这时节山里面的,刚刚下过雨山里就能捡到蘑菇,这里的人很有经验,他们只选那种有虫子吃过的摘,那些花花绿绿的蘑菇是不碰的,肉是猪肉,还是从李熙庄子上买的肉。


    其实最开始西州城的人也不能接受猪肉,他们这里的羊肉并不贵。


    而且是肉哪有不贵的,肉都很贵,吃不起羊肉的人照样吃不起猪肉。


    但猪肉实在是太便宜了,只羊肉的一半价格不到,有些人就向金钱屈服了,买了些尝一尝,然后他们就解锁了新大陆,虽然羊肉很鲜很好吃,但猪肉用在一些特有的地方,也很好吃,比如说包包子和扁食,猪肉馅儿里面带着一点肥肉,肉质更润也没有那么柴。


    李熙就跟崔佑两人一起坐下,笑问:“蘑菇可是你经常吃的,没吃过的我不要。”


    老板立马露出惊恐的表情,飞快的摆手:“我们是卖给客人的,不好的蘑菇我们不采,有些蘑菇吃了以后能去见天神,有些还能看到几千里外的东西,但有些就直接死掉了,我摘的蘑菇您放心,都是我婆娘一朵一朵捡来的,非常鲜美。”


    李熙也很喜欢吃当地的蘑菇,一种白色的菌类,有点像鸡枞菌还有些像枞菌,炖肉的味道非常鲜美,当地人也很喜欢拿来跟豆腐一起炖汤吃,自从豆腐横空出世,万物皆可炖豆腐,但武氏听说过蘑菇的可怕,明令禁止李熙在王府吃这种不明来历的食物。


    躺板板的风险也没有阻挡李熙对蘑菇的热爱,她愉快的决定吃蘑菇猪肉的馅儿了。


    老板不好意思的说,蘑菇本身就有些贵,所以蘑菇猪肉的饺子,要比韭菜猪肉的贵上三文钱,李熙爽快的应下了,不就是三文钱多大点事。


    这里的百姓也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的大官,对于皇权没有多大的敬畏心,他们只是很喜欢西州王这个人而已,老板喜欢跟李熙这个人聊天,为了迁就他能听得懂,还特地夹杂了一些长安的官话,说的不伦不类的,但却非常有趣。


    崔佑把目光凝聚在李熙说话时的笑容上,全神贯注的看着他俩对话。


    直到李熙问他要吃什么,崔佑才回过神来开口说:“我跟殿下吃一样的吧。”


    李熙笑容更大了起来,就跟崔佑说起这里的菌子有多好吃,但武氏从不同意她吃菌子,不过当地人不乱吃就没事,出事的都是那些又菜又爱玩的商贾和外地人云云,但武氏就是不信。


    周围都是嘈杂的声音,但落在崔佑的耳朵里,却只有李熙清亮的声音,他现在都十三了吧,还没有变声,声音还是清亮的童音,再看李熙的脖颈,崔佑微微有些吃惊,李熙的脖颈纤细修长,并没有寻常男子开始变声时长出来的喉结,他回眸在李熙的手指之间处。


    李熙的之间正点着桌面,手指如葱白一样白皙修长


    他真的是疯了。


    李熙点好了餐食,就百无聊赖的坐着等,目光触及到微微发愣的崔佑身上,好奇的问他:“你在看什么?”


    崔佑回过神来:“无事。”


    李熙响起他也整天在外面跑,虽然说是巡防没错,但他出去的频率可比高森要高多了,虽然说崔佑对外说是因为高森刚刚新婚,要多在家陪陪妻子,但这也太体恤下属了吧,崔佑看着可并不像那样的好人。


    所以崔佑为什么总往外面跑,她以前也从没有想过。


    崔佑身上会有秘密吗?


    就像她那样,身上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崔将军来西域多久了?”


    “一年了吧。”


    “崔将军觉得自己能在西域待多久?”


    “我怎会知道?”得看朝廷的意思。


    “崔将军这样的年纪,家中可有定下亲事。”李熙上下打量着崔佑,他比她大了六岁,这个年纪的男子,在长安或许早就婚配了。


    崔佑饶有兴致的看了看李熙:“说起来,西州王这个年纪,陛下也该操心您的婚事了吧,怎么您有心仪的姑娘了不成?”


    心仪的什么的,李熙的脸红了红。


    她又不是一个真正十三岁的姑娘,因为有前世的记忆在,她的心里年龄一直略长于同龄人,但说起喜欢的人,她以前没有想过那些就是,在宫里生活的时候武氏一直提心吊胆,每天都想远离宫廷,保住这个秘密,等出了宫,又为了自己的性命苟,而且以她现在的年纪谈恋爱,在后世是会被老师约见家长的好不好!


    “没有!”


    “没有吗?”崔佑看着李熙红透了的脸。


    幸好这个时候老板给送了扁食过来。


    李熙有些雀跃:“扁食来了,快些吃饭吧。”


    崔佑嘴角微微一笑:“我听说殿下那里纺出来了棉布,可是要在西州城卖?”


    李熙摇了摇头:“我已经让人运去长安,怎么你对棉布感兴趣?”


    崔佑道:“若是明年还有棉籽,可否也给我们一些,你也知道的安西军很缺冬衣,上回你送的那些棉花极好,我们做了些棉服,确实比羊皮袄子更好些。”


    “还有更好的。”李熙低了低头,吃了一口扁食:“老板,菌菇味道的可真鲜美,而且加了猪肉的比羊肉馅儿更好吃,以后就按这个味道做。”


    老板听到自己的东西被夸,也很高兴,不吝传授自己捡蘑菇的地点。


    李熙拒绝了,跟老板说:“若我下次还想吃扁食,直接来你摊子照顾你的声音好啦,偶尔出来吃吃也不错。”


    老板道:“但若殿下想继续吃到这种菌子,恐怕要这段日子了,再过上一段时间,这种菌子就没了,虽说晒干了以后也能吃,但味道终究不不上新鲜的。”


    李熙也很喜欢这种菌子,一口咬下去味道就很鲜美。


    一听说过段日子没了,李熙表示最近一定出来多吃几顿,不过若是没有新鲜的菌子吃,吃干菇也是不错的。


    李熙突然灵光乍现:“你做点菌油怎样,菌油也很好吃的。”


    老板有些心虚:“菌油是什么我从没有听过。”


    可能是什么皇家秘方吧,他不知道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菌油这个东西是李熙看到隔壁摊子上炸油条的才想起来,西州城的菜油并不贵,老百姓的生活中也开始出现菜油都有跟猪油。


    “就是用菜油,把洗净沥干了水份的菌子小火炸干,再放些盐进去,能保存至少一年。”


    这也太奢侈了,用油炸,店老板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这玩意儿万一卖不出去,还浪费了油,不划算不划算。


    但李熙说这话的时候也没有避开别人,便是这个老板他不听,别的老板也听了去,在他们眼里李熙想做出来的吃的自然都是好吃的。


    周围有两个摊子的老板低声议论:“要不,咱们买点菜油回去也试试?”


    “行啊,刚下过几场雨,雨又不大,山上的野菌菇还能采得到。”


    “对了你老家那边不是有座大山吗,那里可有野菌采?”


    “别说了,那叫黑山,寸草不生的,那边种粮食都种不出来”


    “我还以为那个山里也有蘑菇呢。”


    “没有,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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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3章 会脑


    补的皇帝父子


    这种对话李熙自然是没有听到的, 而此时,第一批大白猪配本地土猪的小猪崽子,并棉花一起送到宫廷。


    皇帝也数不清, 这已经是李熙今年弟多少次往京城里送东西了。


    他表示自己一点都不会再惊讶了。


    因为小皇弟之前就有跟他提过, 西州做出来了可纺三锭线的织机, 效率提升了很多,而他也因此大赚了一笔,因为那被人吸引到足够多的目光的织机,现在成为工部跟户部撕逼的引线, 工部觉得自己做出来了织机,应该居首功,而户部则觉得织机做出来了, 推广也很需要人力财力, 他们户部怎能说无功呢?


    最近在因为这件事情吵。


    但不管谁居首功, 第一大功臣都应该是李熙,而陇西李氏也在这一次撕逼中成为最大的胜利者,因为不管谁是首功, 织机的图样是从李熙那里传出来的,而皇帝也让史官把李熙的名字记录在史书之中。


    谁也没有料到李熙说过的养猪和榨油一事,只有皇帝默默地记在了心里。


    皇帝私底下让人在皇庄里养了猪,也同样让人在月余左右,将猪阉割掉,这种很原始的手段阉割, 对于皇家的兽医们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然后养猪人就惊奇的发现了,阉割过后的小猪,果然如小十三说的那样, 长肉更快了。


    但对于猪肉到底好不好吃,不少人还是存着质疑。


    这一次李熙送来的小猪崽子是一群花猪仔,据说是本地的黑猪,跟外地的白皮猪配种杂交的,这种猪在西州也是第一代,刚好那四只猪妈妈这一次都生了,才月余过后,李熙刚好要让人送一批棉布上京城来卖,所以顺道送了几只猪崽子给皇帝。


    因为这几头猪崽承载着繁衍大业,所以并未阉割,现在也养在一起了。


    皇帝对李熙的满意度还在提升中,并且坚信李熙传回来的方子,就没有一个差的,就从去年高粱酿酒开始,就让皇帝大赚了一笔,也从各大世家那里弄走了不少粮食,要知道皇帝可比李熙黑多了,他售出的价格,可是十倍二十倍不止的麦子才能换到一斤酒,这本身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还让他做成了独门。


    就说他们李家好像是打通任督二脉了,搂钱的本事一流。


    如果说皇帝为什么对李熙没有芥蒂,那是因为他赚得更多啊。


    今年又传回来这什么黄豆炼油大法。


    说真的,其实并没有那么惊艳,但用黄豆能练出油来总归是好事,只是黄豆出油率比较低,大部分剩下的渣滓,也就是豆粕,是没有办法给人重新吃的,但现在李熙告诉他,这东西其实可以养猪,而且猪饲料里加入豆粕喂养,长肉也会格外的快些 。


    若真跟李熙说的那样,那多养一些猪,的的确确是很重要。


    种下去的是豆子,得到的却是油跟猪肉什么的,听上去也很赚啊。


    不过皇帝还是希望,还有酿酒大法这么好的东西了。


    至于棉籽跟棉布什么的,在没有接触到棉布的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到底有什么厉害的,直到太监颤颤巍巍的递上一匹白色的布。


    这种东西刚到太子手里,他就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地方,太子一把接过来这种布,快速几步递到皇帝手上,然后父子两人齐齐看着这布,说不出话来。


    “这是——”皇帝的喉咙一紧。


    太子也发现了这匹布的不一样之处,跟麻布相比要更柔软,跟丝绸相比自然是没有丝绸那么华贵,但这种材质也同样亲肤柔软,若是做成衣服。


    一定会成为震惊后人的材质的。


    太子自认为见多了好东西,已经不会有什么布料能让他感觉到惊艳了,但当他的手触碰到柔软的棉布时,依旧不敢相信这是西域出品的布。


    西域出产香料美女葡萄酒,羊毛羊肉红糖,这些都让他们能接受,结果你告诉我西域还能出产这么柔软的布。


    太子在心里呐喊,皇叔有什么是你做不出来的!


    太子的表情落在皇帝眼里,他也连忙把那匹布抢过来,放在手心里反复看,这么柔软的布,真的是产自于西域,西州城现在连布都可以出产了。


    皇帝的手微微发抖:“这就是那个棉花纺出来的布?”


    如此的柔软和亲肤,看上去也很好穿。


    可为什么这种好的布料要纺织成素布?


    太子微微颔首:“是的,送来的人说这边是棉花纺线,做成的布,这种布适合贴身穿,所以最好是纺织成素布,小叔还说棉布比起丝绸来,没有丝绸的华丽,比起麻布来没有麻布结实耐造,但却是很亲肤吸汗的布料,最适合做成里衣和小衣,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物适合做成御寒的冬衣,据说非常暖和。”


    这种东西简直就是神物啊,比让户部和工部撕逼的那什么织机不好太多了。


    不过织机也是好东西就是了。


    皇帝问道:“此物不会也只适合西域种植吧。”


    太子摇了摇头:“这次皇叔除了送棉过来,另外还送了棉籽,棉籽就是种植棉花的种子,或许明年咱们也可以种上一种。”


    一般来说李熙寄过来了种子,就会有配套的说明书。


    若是此物能在关陇一带种植,那以后岂不是能发大财?


    皇帝微微颤抖着手,打开李熙寄过来的信,信里面具体讲了棉花的用途,棉花比之之前的农作物不一样的地方,这是一种既可以纺线,又可以御寒的作物,而且对生长环境也不挑,南方北方皆可以种植,最最要紧的一点,这东西很耐干旱,对生长环境并不是很挑剔。


    “你皇叔,是个忠臣啊!”皇帝热泪盈眶,将信递给太子:“你以后若是当了皇帝,一定要记得他的功劳,皇室若是有如此忠臣,又何愁大唐不能君民一心,兴盛万年而不甩?”


    自古以来有爱种田的臣子,也有爱打仗的臣子,但这些人做任何事情,大抵都要先利己,像李熙这样毫无保留,不藏私还要努力的往外面传播知识的,何其少也。


    他是在乎这点钱的人吗,他是在意臣子和兄弟的忠诚。


    巴结皇帝的人不少,送宝石美女香料的也不少。


    但像李熙这样,有点好东西,就巴巴的往皇帝这里送的臣子着实不多了。


    他还不仅仅是把好东西送来,还包教包会的,生怕人不会。


    皇帝由衷感慨:“若是你皇叔能多在西域镇守几十年,不亚于一员猛将,苕郎你要记得,像你皇叔这样的忠臣不少,你以后也不能害了他的心啊,今年江南贡缎到了吗?”


    “回父皇,到了。”


    “送些上乘的锦缎过去,你皇叔素来爱吃喝,这次就多送几个厨子过去吧,不光做关陇菜系的,做甜品的各种的多点几个,待遇也要给的优厚些  ,好让他们去到西域以后,好生服侍你小叔。”


    “是。”太子问道:“那这棉花——”


    “今年皇庄先种上,这东西贵重又难得,若是今年皇庄里种好了,就分些下去让百姓们种,如今关陇平原旱灾多发,此物又不喜水,适合在这里种,若是种出来棉花,他们也多条活路,另外明年也让人大量种豆吧。”


    至少豆子也没有那么喜水。


    而且有了李熙的法子,百姓也不一定非要跟麦子过不去,他们可以种豆子榨豆油,豆粕跟豆渣可以养猪,若是能榨成油,养成猪,再跟南方交易,换取麦子回来,也是一条活路。


    但如果关中大旱——


    “多种豆子多种高粱。”这也是李熙的政策。


    太子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两人都想到远在西域的李熙,不知道此刻的她好不好。


    李熙重重的打了个喷嚏,在心里算了算时间,应该是她送去长安的棉布和棉籽到了,棉布自然是要拿去长安卖了换钱的,不过怕皇兄心里难受,她还是很大方的将棉籽和种植说明给到了皇帝。


    没有办法呀,她自己今年也才得了八九千斤棉花。


    抠抠搜搜的先给了安西军几百斤,后来郭昕亲自上门找她讨要,不得已又给了他们几百斤。


    然后李熙又让人定做了齐膝军大衣给禁军做棉服,花掉了上千斤棉花。


    这事儿不知道又怎么让郭昕知道了,然后郭昕又又又上门来讨要,又从她这里买走几百斤,据说拿去给安西军也做军大衣去了,李熙一下子失去了两千多斤棉花,心痛不已,就不肯再给皇帝棉花。


    但棉花不给也有点不像话,按照她抠搜的个性,就给了点棉籽。


    谁知道把父子俩给感动坏了,一下子又给她整出几车丝绸过来。


    李熙对这一对父子的脑补能力也是很佩服的,不过丝绸她就笑纳了,皇帝再穷还能穷到哪里去,他可是富有天下的皇帝哎,大唐疆土都是你家的,给几车丝绸还能破产了不成。


    用几十斤棉籽换来了几车丝绸的李熙就喜滋滋,喜滋滋的找武氏献宝去了。


    而武氏此刻正沉迷在美食的世界无法自拔——


    作者有话说:春节快乐啊,今天的更新又晚了,存稿真的没有了啊,我努力写点争取不断更。


    第174章 种了李熙的毒


    武氏正在吃肉夹馍。


    五花肉炖得酥烂, 肉香四溢,卤汁浓郁,五花肉的肥瘦恰到好处, 肥的不腻, 瘦的不柴, 剁碎以后再加上一勺卤过的酱汁,将肉浸泡在里面。


    白吉馍是烤到新鲜酥脆的,刚刚出炉的馍还带着一股子麦香,咬上一口只觉得麦香跟肉香在口中化开, 那滋味香的让人停不下嘴。


    这可比以前李熙给她做的肉夹馍的味道要强上太多,不仅因为肉质好了,还因为从天竺过来的商人带来了当地的香料。


    如今往来西域的人多了, 这种食用香料也频繁从天竺等国带入到西州城, 价格比以前也要低很多。


    现在的西州城俨然成了一个货物交易的集散点, 从大唐中原过来的丝绸,成为西方各国最抢手的货物,他们还喜欢中原的陶瓷, 此外他们还给中原地区带来了不少舶来的东西,香料、宝石、甚至美人,比如说制作白砂糖的技术,也是从天竺人那里学来的。


    自得了舶来的香料,简直点亮了厨娘的新技能,不仅卤肉的味道层次增加了, 最近还有人做出来了风味类似于后世生抽一样口感的酱油, 除此之外还有人用黄豆做出来了各种酱料。


    酱料的增加和油的出现,又丰富了厨娘的想象力,所以在某天厨娘总算是做出来了殿下口中描述过的肉夹馍。


    献宝一样的送到了武氏这里, 果然得到了土生土长的关中女子的喜爱,武氏一口气吃了三个才撒手,最后捂着自己圆滚滚的肚皮,颇有些罪恶感的说:“殿下呢,不是让你们去前面叫殿下用饭了吗,一个两个都是躲懒的,叫半天都叫不动。”


    底下的侍女们知道武氏的脾气,她自己吃好了,就会惦记李熙没吃上,可明明吃之前她都没有想到李熙的好不好。


    下头伺候的人一个都不敢动,好在李熙此时过来了。


    李熙一进来就听到武氏发落底下的人,笑着道:“阿娘,你就不要跟他们为难了吧,方才我是真的被事情绊住了。”


    武氏挑眉:“何事?”


    李熙:“您猜?”


    武氏道:“我可猜不到,你说便说,不说算了。”


    李熙叹气:“阿娘对事情是一点好奇心都没有的吗,真没意思。”


    武氏:“那你说,我特别好奇。”


    这也太敷衍了吧。


    李熙道:“皇兄又送了几车丝绸过来,其中还有几匹锦缎,我觉得极好,花纹和样式都是以前没见过的,刚才跟送东西来的使者多聊了一会儿,阿娘你这是做什么好吃的了?”


    这时候秋桔端了个托盘上来,笑嘻嘻的说:“厨娘新卤的五花肉,卤料和部位都选得极好,特特割了一块最好的部位下来,剁碎了做成的肉夹馍,娘娘吃了觉得极好的,便一定要我们寻了您过来,您瞧瞧这不是马上过来了吗,娘娘可是有一口好吃的,都舍不得落下您呢。”


    这也就只有武氏了。


    武氏对别的都无感,唯独好一口吃的,偏李熙也爱吃,母女两个口味也很相似。


    李熙见到肉夹馍眼睛大亮,伸手取了来,大大的咬上一口,香味暴击她的味蕾,这味道也是一绝,别说是武氏了,就是李熙吃了也连连点头,一连吃完一整个,才意犹未尽的看向秋桔。


    秋桔笑道:“就知道不够您吃的,娘娘还让我们多准备些,果然如此,您先吃着马上还有一个送上来。”


    果然又送了一个上来,不管是温度还是口感都恰到好处。


    李熙也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对口腹之欲看得比什么都重,也是一连吃了三个才停下来,这食量放在贵族里面也是很惊人的了。


    武氏却是不以为然,她本身就是丰腴美人,从不节食,长身体的时候她吃的比现在还多。


    “无妨,你喜欢就多吃一个。”


    “不了不了。”李熙连连摆手,她虽然也很好吃,但比武氏要更懂节制。


    武氏见她吃得好,心中也欢喜,一下子忘了刚才要说什么了,等到李熙不吃了,才想起来刚才说到的话题。


    “你皇兄怎么又给你送东西来了?”不是说送了棉布去长安卖,没有送给陛下,还以为两兄弟会交恶呢,谁知道他又送东西来了。


    武氏自认为接触的君王也有好几个了,就从没见过陛下什么时候对谁这么好脾性过,要说现在这位陛下,可不是什么好性儿的人,当初他当广平王的时候,可是一起造过玄宗皇帝的反。


    对自己的亲爷爷尚且如此,又是个什么慈心善念之辈吗,偏偏李熙能跟他处得极好,以前在长安时,这位陛下就跟李熙好。


    李熙道:“我送了他些棉籽过去。”


    武氏睁大了眼睛:“你怎么把种棉花的方法教给他了?”


    李熙一向是该小气的时候小气,该大方的时候大方,藏私的事情也不少,就比如说甜菜是怎么种的,葡萄干又是怎么晒的,到现在都没有泄露出去,但对于油菜、酒和盐,却又是很大方的告诉陛下。


    如果说告诉陛下如何种油菜是因为油这种东西,在现有的条件下很难运送到中原地区售卖,而运粮食(油菜籽)过去,也并不是很合算的买卖,所以李熙才这么大方告诉当今,盐是因为凭西州之力,做不到垄断全国食盐的程度,那棉花呢?


    用棉花纺织出来的细布,比丝绸更加柔软,是可以卖大价钱的东西。


    而棉花做成的衣服,也很暖和,这也太大方了吧。


    李熙道:“棉布和棉花,可是关系到千千万人生命的东西,我不敢私藏。”


    她虽然爱钱,也喜欢跟皇帝耍心眼子,但不贪这个钱。


    她是可以垄断棉花的种植,可是也能让纺织技术前进几百年,能让很多底层百姓多条活路,也能让更多的百姓因此吃饱穿暖


    而且这礼送得也恰到好处。


    皇帝是缺那几匹布料的人吗,没见他一车一车的丝绸往西北送。


    他缺的是兄弟对他的忠诚对他的爱戴,缺的是一个对他巴心巴肝,真的把他当兄长的人。


    这叫什么,叫“礼商”!


    武氏轻叹:“你这个瓜女子。”


    不过送礼要送到皇帝的心坎上,这回是真的送到了皇帝父子心尖尖上了。


    棉布做成的衣服,皇帝父子两个都穿上了。


    然后父子两人都泪流满面,这也太舒服了吧!


    也不是说丝绸的不好穿,但于吸汗这个角度来说,棉布作为里衣,并不输于丝绸。


    但棉的优点也很明显,首先它很高产,适合南北方大部分地区种植,且产量比丝绸高多了,而丝绸则是要种桑养蚕,缫丝成线,再织成丝绸,其工艺只复杂,产量之低,就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


    棉布虽然不如丝绸华贵,但保养比较简单,且产量高适合推广。


    “你小叔说,这种棉是能从地里种出来的?”


    “他是这样说的。”介于李熙爱吹牛的特点,太子觉得他说的话通常要打个折,不过这不影响父子两个对棉花的期待值。


    “今年的种子不多,明年就在皇庄里种上一年,等种子多了再分下去。”


    毕竟这东西谁也没有种过,若连司农寺都讲不出个章程出来,百姓怎敢种植,所以像这种从没有出现过的植物,一般会在官田或者皇庄里试种个三五年,等到技术成熟了,再去民间推广。


    这也是为什么李熙不往外传播其他种子的原因。


    也是她第一年会大量收购油菜籽的原因。


    百姓的抗风险成本高,一种作物没种好,影响的是全年的收成,说不定会饿死人,而皇庄里最多损失个几百亩的收益,对李熙或者对皇帝来说,都是毛毛雨。


    摸着棉布做成的布料,皇帝都开始畅想未来了。


    若将来大量种上棉花,是不是代表着民间无饥馑?


    皇帝越想越激动,竟然失眠了。


    老年人睡眠不好呜呜呜,他一失眠就想起那个臭小子。


    远去西域快两年,也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如今天幕出现的是越来越少了。


    皇帝一醒来,底下就闹腾出动静出来,有上来给他按摩松松筋骨的,也有人小心端来热水服侍着的,反正他一醒大家都别想睡好觉。


    “什么时辰了?”


    “回陛下,亥时三刻了。”


    “陪朕出去走走。”


    皇帝一出了宫,脚步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往承庆殿而去。


    走到半路他笑了笑,这个点了就算有天幕,小十三也该睡觉了,于是又往回走。


    脑海中哗啦啦的一大片,回荡着的都是白天跟太子说过的话。


    接下来要干嘛呢?


    种棉花,养猪


    李熙送来的棉籽不少,明年可以种上一两百亩了,那几头小花猪,据说长得也很好,送来长安时还蔫吧了几天,后来能吃能喝也壮壮的,再养上半年也可以配种。


    李熙说除了作物有农时,牲畜也有生长季节,秋冬天牲畜也开始贴秋膘,长肉最快,最好是春天生小猪,因为春天万物复苏,有猪草可以打,可以少准备很多饲料,第一年他就搞失策了,冬天前整出来一百多头猪,除了吃喝拉撒要多费不少钱以外,冬天的保暖工作也花费不少,所以最好是春天生,秋冬天没粮食就可以宰杀。


    若猪真如李熙说的那般,能够吃豆粕和麦麸猪草等混合饲料就能长肉,那确实比牛羊的饲养成本低很多。


    然后他就越想越兴奋,越来越精神。


    原来种田这么让人快乐。


    皇帝龙躯一震,顿时觉得有些不对劲起来。


    不对,什么时候中的李熙的毒,变得跟他一样了?


    第175章 心痛,明明是他先遇到……


    今年的秋收结束了, 但活儿还没干完,大量的甜菜等着熬煮成糖,而西州的枯树枝全都给她伐了一遍, 李熙并不想百姓抢柴, 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人冻死, 所以今年冬天如果再找不到煤,明年她就不敢种那么多甜菜。


    今年靠着卖红糖大赚一笔的李熙很忧伤。


    她也不贪心,就是想搞点煤出来,给百姓们取暖, 那么她就能心安理得的把木柴都砍了熬糖,但西州这附近的山地和草原却不适合树木生长,山地也就罢了还有些树, 草原上却只有随处可见的荆棘丛。


    如果是在东北或者更南边的北庭, 哪有这个烦恼, 随便找个原始森林间一间苗,再处理一下春夏开始横长的枯枝,就足够一年的熬糖之用了。


    李熙正在看着一车车入库的甜菜, 又问马吏:“今年是不是也种了些稻子?”


    马吏很骄傲的说:“咱们的稻田里经常让鸭子过去跑,果然肥沃,稻子的产量也不错,而且今年的粮价比往年都要低些,可咱们又不卖粮。”


    鸭子这种动物,在稻田里面抓虫子吃, 又拉在里面, 生态循环了属于是。


    是的李熙种这么多地,也不卖粮,她的粮食远远没到够吃的地步。


    李熙问:“猪呢, 春天生的那批猪,现在也贴上秋膘,可以宰了吧。”


    马吏说:“还可以更晚一些,现在牧民们在卖牛羊,价格压得低低的,牛羊都卖不起价来,猪肉的价格会更低,咱们的猪跟他们的牛马不一样,入了冬还有饲料可以吃,并不用操心养一天要多吃一天草料,所以还能养一养,真正等到入冬时,价格又会高起来,等到那时候咱们再卖上一些,开春再卖一些。”


    现在庄子上榨油的豆粕,往外卖的大米剩下的米糠,以及主子们要吃的白面剩下的麦麸,这些都剩下来了,留着也净够这些猪吃的,再加上深秋开始熬糖,庄子上又富裕出来不少甜菜渣,所以并不用愁这些猪吃什么。


    李熙很喜欢听马吏讲这些,于管理上来说,马吏是个人才。


    于忠心上来讲,没有人比他更忠于殿下的了。


    李熙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救过马吏的命,不然怎么花点她的钱,比抄了马吏老家都难。


    “咱们的猪还有多少?”李熙问:“能顺利过冬吗?”


    马吏报了个数,是个比较吓人的数字,李熙听了摇头:“便是有吃的也不要留太多过冬,等年前我跟郭大将军谈一个价格,卖一些出去。”


    “是。”


    秋收一结束,安西军也攒够了军粮。


    比之以前,安西军的日子也好过太多了。


    而且北庭的曹令忠也写信过来,告知李熙他们今年也攒到了一笔过冬用的银子,希望李熙明年卖些棉花给他们,听说李熙今年种了棉花,但他们得知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李熙怀疑曹令忠写信给她就是为了炫耀,但是她没有证据。


    不过李熙还是很大方的也给了一些棉籽,告知曹令忠种植棉花的技巧和方法,而且跟曹令忠说,如果只是为了种点棉花御寒,她可以送一些棉籽给他们自己种,等以后北庭军满足了自用,若是有多余的棉花,可以考虑出售一些给她,她可以大量收购。


    于朝廷来说,北庭军也是“自己人”,谈生意伤感情。


    曹令忠收到信以后非常震惊:“西州王竟然这样大方的给了我这么多棉籽,还教了咱们如何种植?”


    今年他们也种了不少高粱,让人酿成了高粱酒,但他很谨慎的控制了一下数量,这些酒一部分做了医疗用途,一部分则是给部队的将士们留着驱寒之用,因为数量极少,根本没有计划出出去售卖的量出来,所以北庭的有钱人们还得驱车去西州买酒。


    其实曹令忠偷偷卖掉一些她也不会怎样,只是心里肯定会不舒服。


    李熙觉得曹令忠这人挺够意思的,所以也大方一些。


    棉籽就是种子,有就能种出来棉花,有棉花就能自己做衣裳,庭州附近也有大量的农田,那边往北有大量的水资源,不管是种水稻、豆子、还是麦子,都比安西的条件要更好。


    而且北庭军也有上万人,总不能靠着买棉花来做棉衣,他们现在可没有安西军有钱,等他们攒够了做棉衣的钱,那不知道往后得好几年了,所以李熙跟他讲,棉花他们可以种,可以自己用,但若有多的,可以卖给她织布。


    曹令忠收到李熙的礼物大喜,跟亲卫说:“西州王可真是个厚道人啊。”


    亲卫也深感与此:“幸好将军您没有听外头那些人撺掇的话,做了酒拿出去卖,否则西州王怎会相信将军的人品,又怎会大方赠与咱们棉籽和种棉花的法子。”


    这半年来,也有不少人在将军身边撺掇,想让将军也卖高粱酒。


    但曹令忠都拒绝了,当初李熙厚道赠送酿酒师傅,他们也就只让那两个师傅做出足够军队用的酒,烈酒对于伤患来说可以消毒,对于在冬天还要在外面的士兵来说,可以御寒也可以补充能量,确实是好东西。


    但曹令忠没有想到,他只是遵守跟李熙的承诺而已,竟然得到如此反馈。


    北庭军也很缺御寒的物资。


    “如此,明年往后,种出来的棉花先给士兵们做棉衣,后头再有棉花,就给士兵们做棉被吧,等咱们有多余的棉花能卖给西州王,也不知道是几年以后的了。”


    棉衣,棉被,这些都需要不少的棉花。


    曹令忠曾跟郭昕见过一面,曾见到他们穿的齐膝的军大衣,这衣服一套上,整个人都要暖和起来,里面再穿上一件羊毛衫,冬天跑起马来都不会很冷。


    所以棉花真的是好东西啊。


    曹令忠道:“去找些耕牛,明年开春了暖和些了给西州王送过去,他那里什么都不缺,但牛一直都是缺的,我听说西州王还养了猪,他现在为了省钱,都开始养猪了吗?”


    这时候的人不吃猪肉,吃猪肉也是拮据的象征。


    “可能是吧,但我听说是因为他的庄子上榨油,熬糖,多出来的材料养猪养鸡正好。”


    榨油、熬糖


    曹令忠想到当初其实是他先遇到李熙的。


    那会儿郭昕还没有被派来,若是他坚持留在安西,那么跟李熙维持好的关系的人,应该就是他了。


    曹令忠捂住心口,有点痛是怎么回事。


    亲卫见曹令忠脸色不好,忙道:“将军,您怎么了?”


    曹令忠挥挥手:“没事,就是心里不太舒服。”


    亲卫更紧张了:“要不要我去叫大夫。”


    太聒噪了,曹令忠的心里就更不舒服了。


    但,算了,由他去吧,万一真的把自己气死,不值当。


    李熙不但养猪,还又让人去了趟西方,要带回来更多的小白猪回来。


    之前很乐观的认为有母猪就可以,是她唐突了。


    如果只是从四只小母猪的后代互相繁衍,不说近亲繁衍会造成基因单一引发各种疾病以外,光四只猪做样本远远不够,所以这次李肖是带了一只骑兵队伍直接去找猪,若是对方不肯卖,就只能用硬招了,毕竟当初是他们违约在先,给了阉猪给他们。


    这两只阉过的小白猪涨势喜人,才一年不到,已经长到三百多斤的体重。


    因为体重过于骇人,也容易生病,干脆宰了,这猪比本地的土猪要更肥,更符合当下人需要油脂的审美。


    那四头母猪应该亦如此。


    比起纯种的白皮猪来说,新杂交的几种猪表现各不相同,这些花猪虽然不像他们的母本白皮猪那样涨势骇人,但结合了父系跟母系的双重优点,抗逆性好以及体重优势,这种猪成长速度,比之前的本地土猪明显要快上很多,在吃饲料的前提下,涨势是本地猪的一倍。


    但饲养难度比白皮猪要好很多,四只母猪一共生下来四十六头幼崽,每一头都活到了成年,这批猪绝大部分都没有做过绝育,都是要留到明年继续繁育的。


    李熙捏着鼻子在猪笼里面转了一圈,对这批嗷嗷叫的小猪崽子很满意。


    算了下日子,这一批起码也要到明年开春才能配种了,等生出来至少是夏天,那么长到冬天的时候已经不是小猪崽子了,抗寒性应该比第一年的那群小猪仔要好,而且养到一年刚好出笼的话,也错开了牧民们卖羊的时间。


    她不是农民,饲料管够,不用考虑到冬天没有粮食吃这一点。


    那么只要小猪崽子不是冬天前降生,就可以了。


    猪崽在寒冷的冬天,也是很容易冻死的。


    “行,对外面宣传一下,若是明年有百姓想找咱们买猪崽,咱们也可以卖点猪崽子出去了。”——


    作者有话说:曹将军的心情,大概就是200块钱一克,没有多买点黄金的我的真实写照了。


    第176章 腊肉


    马吏大为吃惊, 殿下的榨油坊和糖坊里都有不花钱的饲料,养猪是个很赚钱的生意,简直无本万利。


    这也是为什么马吏现在越来越喜欢这群小猪崽子的原因。


    牛羊要吃青草, 冬天吃干草就要补充豆子, 而且这里冬季漫长, 哪有那么多青菜可以吃啊,但猪是一点都不挑,什么都能吃,吃啥都长肉, 在马吏心目中现在牛都要靠边站。


    这么好的猪,殿下就该自己养着,垄断猪的市场, 让百姓们只能找殿下买猪肉吃, 可是为何要把猪崽子卖给百姓, 那不是要少赚很多钱吗?


    马吏很心痛,脸都扭曲了:“殿下,咱们为什么要卖小猪。”


    李熙要怎么跟他说呢, 总不能把自己都垄断到自己手里吧。


    她懒得跟马吏解释这些,板着脸说:“那些百姓买不起肉,也不会买的,我可不想降价卖给他们,与其这样不如让他们买咱们的猪崽子,然后拿饲料出去卖, 这年头吃不上肉的人不少, 我就不信他们不会养猪。”


    农民们不吃猪肉并不是他们不喜欢,而是猪肉真的太贵了。


    但对于他们来说养一头小猪崽子的成本就要低很多,大部分的饲料可以用猪草, 若是还需要拌饲料,就买一些豆粕或者是甜菜渣,这种饲料说白了就是人类食物的废料,很便宜的,尤其是甜菜渣,十文钱可以买两大框,足够猪吃上十天半个月了,但换算成猪肉,就只能砍半斤肉。


    会算账的都愿意自己养猪啊。


    这些人本来也不是原本的客户群体,不如卖给他们小猪崽子跟猪饲料。


    这个消息一放出去,州城附近好多百姓都打算明年抓一只小猪,甚至在年前就开始准备盖猪舍了,听说养猪成本并不高,而且猪粪肥也可以肥地,现在地种的多了,肥料也不够用了,虽然州城公布了一些沤肥的法子,但对于百姓来说,还是人畜粪便肥更加方便一些。


    对于李熙来说,庄子上养了太多猪了,照顾这么多猪越冬也是一件难题,她不得不派人去找西州军,问问他们冬天到了,要不要买猪。


    基于猪肉那么便宜的价格,而且安西军今年也挣了不少钱,崔佑倒是很大方的一口气买了几十头猪,他让庄子里的人每隔几天送两三头过去,所以这个冬天西州军大概是过得最爽的驻军。


    不光今年分到了足额的军饷,还额外分了红利,肉更是三天两头的有,几乎每天饭碗里都有些荤菜,猪肉虽然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好歹也是荤腥,是荤腥吃到肚子里就扎实,冬天还没到西州军不少将士看着脸都圆了。


    这年头的人可没有减脂的觉悟,他们觉得有肉吃就太好了。


    北庭军表示很羡慕。


    虽然他们有地有草场,有地,但以前也没有人好好种过。


    问就是不会,而且种地也需要大量的人力。


    奴隶们他们也有,但这些人连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种田。


    北庭军要去打仗,哪有时间务农,主业不干了吗?


    今年他们也学了李熙,干脆在当地找了一个很有名的管事管着这块地,包括牧场也一起交给了对方,要求不高,把这片地能好好种起来,给他的分成不会少于一成。


    交给职业经理人一样的管事的效果很明显,再加上又有新得的油菜种,北庭军的军囤今年也得了不少粮食,跟安西军自是不能比,但起码能自给自足了。


    北庭也用了李熙的那一套模式,善待俘虏和奴隶,把这些人都用起来。


    有人才有人耕地。


    而此时的李熙看着猪圈里面的猪发愁,再卖不掉,猪就给禁军吃完了。


    这样子真的好吗?


    秋收那一阵,西州的百姓还经常买肉吃,但过了秋收老百姓都攥紧了钱袋子,他们冬天不干活本来就会少吃,就更不会吃肉了,而且到了秋冬天羊肉也很便宜,李熙无意跟牧民们争利,宰杀猪的数量一下子锐减,这倒也罢了,猪又不能跟红糖一样,运到很远的地方去卖,所以哪怕猪肉便宜,也很难在一个只有五万人的城市里出手这么多猪牛羊。


    西州百姓还是太穷了。


    不过这倒也便宜了禁军跟那些干活儿的人,哪怕是庄子上的人,也时不时能吃到一点肉腥,大大的改善了生活,李熙是很想得通的,她养猪的成本很低很低了,但马吏有意见啊,他是这个农庄的职业经理人,也是一个很抠门的HR,他不同意老板这样大手大脚。


    “殿下,我都跟您说了,猪崽子留到明年春天卖嘛,冬天还能再贴一层膘,再说了冬天又不缺吃的,多养一个冬天,说不定还能多长些肉。”


    真的,李熙没见过这么热爱自己工作岗位的人。


    “马管事。”李熙指着那些怀孕了的母猪:“明年春天这些母猪就要生了,你确定要把这么多猪都留到明年慢慢卖吗?”


    他们的计划就是明年春天会生下一大批小猪仔,所以到那个时候,猪舍肯定不够用,这些成年的猪还要不宰,等到明年只会更多更多。


    啊,受不了了。


    怎么会养那么多猪的,这还只是个开始,等到后期的繁育一上来,猪崽子多的都数不完,但不养猪庄子上那些豆粕也没处去,然后他们还养了鸡鸭鹅,自从快入冬开始,李熙还在杀大鹅吃肉。


    冬天搞个铁锅炖大鹅不要太爽。


    嗯,又扯远了。


    马吏嘀嘀咕咕:“这猪也是,总不能运到外地去吧,猪杀了肉会坏,但不杀这么沉,赶着走还是运着走?”


    李熙:“你上一句说的是什么?”


    马吏道:“赶着走还是运着走?”


    李熙摇了摇头:“你说杀了会怎样?”


    马吏在风中凌乱:“杀了肉自然会坏啊。”


    李熙双手一拍,吓得马吏一个激灵。


    猪还是宰了,但一块一块的让人用盐给腌制起来,一部分猪小肠被人挑出来清理,然后又切出来一些肥瘦相间的猪肉,李熙让人配好了香辛料,然后腌制几个时辰。


    剩下的工作就是灌肠。


    切好的猪肉腌制过几个时辰以后,惯进猪小肠里,又一节一节的用线分开,最后在肠上面扎了小洞,这就是香肠了。


    香肠跟腌制好的肉一起,被刮在风中继续凌乱,风干一天以后,就被挂到了工人们烤火的屋里的房梁顶上,熏着。


    李熙感慨,以前就总想着凹关中美食,没有想到做腊肉呢?


    马吏问:“为何殿下要将肉放到房梁上去熏,难道新鲜肉不够好吃?”


    李熙说:“因为这样做出来的肉也很好吃,就让肉挂在房梁上熏着吧,半个月过后我要来取。”


    马吏高声喝道:“这肉是殿下让人挂在房梁上熏的,谁要是多看一眼都不可以。”


    李熙:“”那倒不至于,看几眼又不会少块肉。


    马吏一直觉得李熙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聪明的人,没有之一,于是半个月以后,李熙派人来取熏好的腊肠跟腊肉时,也给了马吏一些香肠,并叮嘱他蒸过就能吃,并不需要加任何调味料。


    于是一锅腊肉跟香肠在清洗过后,就被切好了送上了李熙和武氏的餐桌。


    腊肠据说是末世未到来之前的一种食物,李熙只在记录中看到过腊肠这种东西,末世食物珍贵,根本没有多余的猪肉可以做成这种腌制食品,所以她之前根本就没想起来。


    既然是传说中的食物,又是以耐储存著称的,应该是不太好吃吧。


    盖子以掀开,锅里面就传出来咸香味,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厨娘将刚刚蒸好的腊肠切成一片一片的,李熙夹起一块,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


    味道咸香咸香的,肉有一股独特的香味,环绕在唇齿之间,李熙眼前一亮,吃下一大口米饭。


    腊肠跟米饭在一起的搭配就更美味了,一口下去还嫌不够,李熙又咬了一口。


    这一口里面有一小块肥肉,被蒸得本来就滋滋冒油,一口咬下去正是香得满嘴冒油的感觉,让李熙陶醉的闭上了双眼。


    快乐的仿佛要飞起,原来这就是香肠的味道啊。


    感谢猪,感谢各种调料,你们死得其所了。


    麻香味跟其他的味道交织在一起,肥肉跟瘦肉完美的融合了,这就是令华夏人为之陶醉的腊肠,这里面略带些烟熏味但不多,花椒的味道完美的提升了整个腊肠的层次,就是这么完美,就是这么赞。


    白茶等人好奇的看着李熙,见她脸上露出的表情,就知道妥了。


    “殿下?”


    “送去给阿娘吃,剩下的你们分了,另外庄子上晒的那些拿回来,晚上我要吃腊肉。”李熙脸上重新露出眉开眼笑的表情。


    有了腊肉,长途运输的问题也解决了。


    长期储存的问题也完美解决。


    腊肠大概熏半个月,腊肉比较厚,需要熏大概二十天,接下来无论放在家里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剩下就是运输和销售的问题,既然西州本地的肉类市场已经到达饱和,李熙打算运到稍微远一些的平原地区去卖。


    那里没有草原,肉本来也比较贵,再加上有些地方还是缺盐,比如说蜀中,因为那里跟吐蕃交界,朝廷并没有把盐的售卖权给到西州,但并没有禁止西州人往蜀中卖腊肉啊。


    于是,运载着一车车腊肉的车,从西州出发,前往蜀中。


    第177章 这一届土匪是真的不行


    就连白茶等人, 从宫里出来以后,吃得比以前也要好多了。


    宫里的规矩多,规矩也大, 下人们是不能吃的太饱, 以免伺候主子的时候不雅。


    所以在宫里时, 这几个大宫女都没吃饱过饭,就别说其他的下人们了,除了在厨房里不用出来伺候主子又能偷嘴的厨娘,其他人几乎都没有吃饱过。


    不过到了西州以后, 这样的事情就没有过了。


    白茶咀嚼着口中的东西,幸福的眼泪都要流出来,她问旁边的碧青:“你吃饱没, 饭不够我再给你添点儿。”


    碧青年纪最小, 也最得几个姐姐的疼爱。


    “我不要, 你们吃吧。”她们虽然不敢吃太饱,但送到她们房里的吃食,必是府里最好的一批, 哪怕最难的日子,这几个贴身的侍女都是不曾吃粗粮的。


    今年庄子上种了几十亩水稻,然后她们也开始跟着主子们一起吃米饭。


    米饭也很好吃啊,碧青刚才吃的呜呜呜的,几个姐姐顿时对她心生怜爱。


    跟着殿下,她们才算是过上好日子了。


    从确定腊肉可以吃以及很好吃以后, 庄子上就开始大量杀猪。


    现在天冷, 田地边上会有烤火的屋子,这种地方一天到晚都有人在,肉和腊肠稍微风干一下, 就挂在烤火的屋子的上方,熏制一段时间就行了。


    杀猪让庄子上的干活儿的人都得了好,每天都有大盆的杀猪菜可以吃,不能熏制的各种内脏,就便宜了他们了,就连最开始被剿匪弄到这里来的这一帮人,都不需要带着枷锁专人看管,已经跟其他的百姓看起来没什么两样。


    笑话,谁在这里能吃一口饱饭,还愿意出去当土匪啊。


    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刑期”,刑期内要给庄子上免费干活,这叫劳动改造,让他们用干活儿赎罪,等到赎完罪,就可以跟正常人一样,在庄子上当长工。


    有这日子干,谁没事想去造反当土匪啊。


    而且现在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了,秋收一结束庄子上就开始杀猪,那些贵人们不吃的猪肚猪头猪肝,尽便宜他们了,虽然人多分不上几口,但好歹也是个荤腥味儿不是?


    这里大部分人以前几乎日日都过得饿得慌的日子,肚子里头吃多少东西好像都不会饱。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跟熟人见面,打招呼都是——


    “吃了吗?”


    “我们还没吃,你们那边吃了吗?”每一个部分放饭时间不一样,有时候菜品也不同,干体力活儿的那些人,总是吃的最好的。


    “吃了,今天是猪肝汤,里面还打了些菜叶子,说不上是什么叶子,反正也挺好吃的,没想到猪肝做成汤也这么好吃,对了你们那边的管事我刚好像见到了,抬了两大盆猪血汤过去。”


    “不行,那我得赶紧走,万一去晚了打不上了怎么办。”


    说起来有些像炫耀,但这也就是他们的日常对话了,大家都很期待下一顿吃的到底是什么,如果再炫耀一点,他们都想说,其实被抓以后,过的最苦的日子就是在路上被绑着的那几天。


    这两人原本都是附近的匪盗,是同一个山寨的,后来这两人被抓了,还想一起跑掉来着,没想到干着干着,大家就都不想走了。


    最开始是因为这里的管事不打下人,跟他们土匪窝的老大不一样,当个土匪除了要把头别在裤腰带上,还要忍受土匪头子的毒打。


    就在这时,庄子外面传来了一阵敲锣声。


    “敌袭,敌袭。”


    “怎么回事?”


    “外面好像有骑兵,是敌袭,该死的一定是哪个山上的土匪,看到咱们庄子上秋收了,来这里打劫。”


    这群人的笑容就僵在脸上,尤其是那几个准备冲过去吃猪血汤的人。


    谁那么可恶,竟然在开饭前来打劫,找死也不选一个好点的时间吗?


    那几个准备去吃饭的人顿时怒气值爆表,他们以前也是土匪好吗,打劫这种事情,还有谁比他们干的还专业。


    就,打劫打到贼窝窝里头来了。


    “管事,让我们几个去。”阿黄捏紧手里的锄头:“就是,就是”


    管事本来想去叫禁军来着,但这段时间治安太好,大部分禁军回城里去了,现在留在庄子上的人也不多,万一敌人来的太多,光靠那几个禁军肯定不行。


    这几个人以前可是悍匪。


    但只是犹豫了一下,管事还是同意了,庄子上马上组成了一只反击的队伍。


    禁军还有盔甲,这帮土匪就那样直接上,并且大喇喇的表示:


    “咱不用,给我一把大刀一匹马就行,以前我们就这样打仗,谁穿盔甲谁孬种。”


    穿好了盔甲并且还在担忧这群人安全的禁军们:“”


    算了,断胳膊断腿了别找他们哭去。


    这帮悍匪马上又表示:“我听说殿下会帮人缝伤口,若是真的受伤了,你们会帮我们治疗和缝合吧。”


    禁军就觉得,这帮人更不靠谱了。


    留守在这里的禁军是个小旗,底下只有十来个人,其实他觉得如果入侵的人不多,十来个人足够收拾一小窝土匪,他们这帮禁军也不是盖的,这些日子好吃好喝的也在操练,还经常跟西州军一起出去巡逻,如今的战斗力早就不是当年可以比的了。


    但马吏很担心他们的安全,一定要让他们多带些人。


    小旗看着这群不怕死的前悍匪,道:“你们就在后面掠阵。”


    又没有盔甲,而且多久没操练过了?


    让这些人冲锋陷阵可不就是找死?


    但显然这些前悍匪不这样想,他们觉得自己被人鄙视了,瞬间觉得该拿出体面的姿态上战场,一个个雄赳赳,手里拿着的虽然不是趁手的兵器。


    管他呢,干就完了。


    前面的禁军骑着战马,后面的前悍匪们骑着替马,已经很久没有上过战场的他们顿时雄心万丈,现在的他们已经是今非昔比,以前连顿饱饭都没有吃过,都能打仗,现在的他们可是顿顿吃肉(姑且把每顿饭都能吃点肉沫也算做肉吧),怎可能比以前还差。


    禁军小旗有些恼火,这些土匪头子好像不太好管啊。


    管事沉着一张脸对还没吃饭的人说:“好好打仗,等下回来重新做饭。”


    前悍匪们:!!!!


    仿佛闻到了饭菜的香气,顿时也有了力气。


    禁军小旗:“”


    鼓励威胁的话白搭,还不如说句回来有饭吃。


    除了这群悍匪以外,还有一些是民兵。


    这些民兵是最初那些为了每天多拿一两个饼子报名参军的勇士,是从奴隶里面选出来的一些身强体健之人,他们会在农闲时,以及每个月也有固定时间操练,但这些人大部分都不能熟练的骑马,战斗力比这群前任悍匪还是要差一些,他们练习的主要是防守,所以埋伏在庄子四周,这是为了防止敌人从四面八方偷袭。


    禁军小旗是个很有经验的战士,只要看上一眼前方尘土扬起的规模,就大概能猜的出来有多少人马,人不多他心里也暗暗松了一口气。


    “禁军打头阵,你们左右包抄,民兵这一伙坚守四方,若是有敌军从周围突袭,以锣鼓为号,我们只要是能撑得过一个时辰,城里面的援军应该就到了。”


    民兵还是有点怂,他们虽然训练了很久,但能杀到这里来的敌人还是很少的,也就是说他们没有真刀真枪的实战过。


    被拉到这里来,他们也很害怕的好不好。


    但因为有了前面两拨士兵打头阵,他们的胆怯也少了不少。


    禁军们排好队列,等待敌人上前就缠斗了起来,而那群远离匪窝的前任悍匪们,虽然有勇气加持,但终归不如以前那么悍勇了,以前打战是为了活命,现在打战是为了一口饭吃,勇气上就落了下成,他们居然庆幸有禁军打头阵。


    有禁军打头实在是太好了。


    但他们也没有怂,毕竟在这里大半年时间,给他们的身体也是养得比以前更好了,劈砍之时都比以前更有力量,管他娘的先干了再说,今天就算是赶鸭子上架,也得把这些人给赶出去。


    而那些来打劫的呢,他们来之前其实也打听过了,知道这地方大,禁军刚好又回城了,弄了一批马就不知死活的来打劫,而且他们也知道,庄子上刚刚秋收,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随便搞走一点,都能赚翻。


    但谁能告诉他们,庄子上怎么会有一群这么能打的人,而且看路数一点都不像那些当兵的,出手又狠又没有底线。


    嗷嗷嗷,悔死了。


    那些奴隶们,从小就是扛着锄头长大,根本不会打架的。


    那么哪里来的这么一群悍匪!


    这群人既懵逼又委屈,觉得自己真是输的冤死了,输给这群奴隶简直不要太憋屈。


    而禁军带着的前任悍匪们,越打越出风格,逐渐占了上风,不到两刻钟,这场看上去有些荒唐的战役,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前悍匪们还有些意犹未尽的。


    怎么就结束了,刚刚才热身呢,还没发挥到最好的状态。


    这一届土匪还真是不行啊。


    第178章 大捷


    匪徒里面有一个人看着凶神恶煞的, 大概二十多岁的青年,对着有些熟悉的面孔大声说:“三哥,三哥, 你怎么在这里, 我说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厉害呢, 原来这个庄子是被你拿下来了。”


    被叫三哥的是一个脸上有疤的青年。


    青年的脸色顿时一变,想起那等做为匪徒的旧事,顿时脸一黑,对他说:“你认错人了, 我不是你说的这个人。”


    他才不要被人知道当匪徒的过去,他是以后要做良民的好人!


    青年以前是三哥的亲信,见他不理自己, 眼珠子一转就有了骚主意, 他自以为很懂的点了点头, 忙说:“对对对,我们认错人了。”


    三哥这样的悍匪,怎么可能在农庄里面给人种地, 他肯定是渗透进去了。


    准备摸清楚了底细,一举拿下整个庄子。


    嘿嘿嘿,那他这个以前三哥的前亲信,到那时肯定能受到重用。


    他自以为很懂的冲三哥飞了个媚眼,结果见一脸严肃的三哥理也没理的就走开了,三哥把手里的武器给了禁军的小旗, 兵器是在小旗那里领的, 肯定也要还回去。


    小旗也注意到两人的对话,只是扫了一眼,就笑嘻嘻的跟管事说:“饭菜都准备好了没有, 刚才一起出征的这群兄弟好多都还是饿着的。”


    他就不信,在这里好吃好喝的待着,谁还想过躲躲闪闪的匪徒生活,这些匪徒们大概是不知道这里的待遇有多好,西州城的庄子从来就没短过这里的人吃的。


    三哥面无表情的从那人面前走过,深藏功与名。


    他已经告别过去,也起了新的名字李良,他要当一个良民。


    再有三个月,他的刑期就能期满,等到那时候他就能成为一个长工。


    当长工肯定没有当初在山寨里面做一个小头目风光,但起码稳定,这在古代勉强也算是入编了的待遇,西州城的百姓未必都有这里的长工们日子好过,他们不需要操心粮食是否会欠收,每年还能拿到五千钱的工钱,这些钱攒上个三年,就能够买上一些农具跟种子,够在这里落户了。


    这里的长工也就是外地来落户的那些人,他们要干上三年才能分到土地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要用三年的时间,积攒下来科学种田的经验,也要用三年的时间,攒下一笔钱财,有了这笔钱就能在当地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三哥没有亲眷,既不好带也有好处。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可以把做长工攒的所有钱都积攒下来,攒够三年的钱,绝对能够自己在这里落户,所以他怎么可能再当匪徒。


    别了,我亲爱的兄弟。


    李良在心里默默的为以前的兄弟们念了一遍经。


    这些被抓到的人,于是经历了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一幕。


    从城里赶过来的禁军很快包围了这里,在检查过后又发现了几拨守在这附近的匪徒们,他们把这群人一并抓了,捆在一起,这已经是常规操作了,这些禁军刚刚回城,又被叫回了庄子,真的是好不火大,于是这群刚刚被抓的人就遭了老罪了,被狠狠的修理了一顿。


    这些人觉得自己真是倒霉死了,小声在下面议论。


    “真是的,被骗到黑山那种地方就算了,谁也没有告诉我皇庄里面也有这么多能打的,那群禁军不是回城了吗?”


    其实他们也不想把庄子里的人怎么样,就想抢点吃的。


    现在入冬了,他们没吃的就算了,连马儿都很久没有吃过青草,这群人刚刚从黑山过来,那里简直是寸草不生,现在是实打实的人困马乏。


    “你不懂,我三哥刚才混在人群里面,他肯定会放了我的,等人少了,到了晚上,我再设法联系上他。”


    “你什么三哥,跟你很熟吗?”


    “那什么我们山寨以前的头目,很厉害的一个人,我刚才看到他了,他肯定是潜伏在这里,准备来一票大的。”这人自信满满的说:“跟着我三哥肯定有肉吃。”


    而且他很自信三哥那么讲义气的人,一定会救他。


    但这群禁军也没走,更没有把他们关进牢笼里面去,而是在他们面前架起火堆,上头还夹着几口大锅。


    就在这群匪徒们云里雾里的时候,这群人竟然当着他们的面,做起饭来。


    真是丧心病狂。


    上头还专门赏下来一大块肥猪肉,奖励他们的勇敢和忠诚。


    虽然说赏赐还没有下来,但以西州王的慷慨,肯定是少不了的,就看看这块肥美的肉吧,肥肉被切成了小片,在锅里炸出油来,肥油的味道在空中飘荡着,整个庄子上方都是肉香味,大家都忍不住咽口水。


    以前大家也吃杀猪菜,但用的都是不好储存的内脏和猪血。


    肥肉,这么好的东西哪里能轮得到他们吃。


    不过作为干活的人,能时常吃到猪杂汤或者是猪血汤,就够让人羡慕的了。


    没有哪天的伙食有今天这么好,肥肉啊肥肉,咬一口一定美滋滋。


    厨子的手脚飞快,很快一大盆杀猪饭就做好了,刚才参与战斗了的人几乎人人有份。


    听听,咱们马庄头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比冬天天上打雷还要稀奇。


    马吏挥舞着瘦瘦的手臂说:“凡是能够保卫庄子的人,都是好样的,以后你们也要对殿下这样的忠诚,你们走出去看一看,有哪个主子能对下人这么好,不是我说,这样的主子百年都难碰到一个,吃吃吃,今天吃的管够,还有你们不要看了,这是参加过战斗的人的待遇,以前让你们报名参加民兵,贪生怕死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今天人家有吃不完的一天呢。”


    有肥肉,饼子还管饱!


    大家竟然都生出来一些,对土匪们的感激。


    杀猪菜,大家还是在第一次杀猪宴上面吃过,滋味就不比多说了,现在想想就觉得畅快,结果每人领了三块饼子,又各自打了一大碗杀猪菜,心满意足的吃了起来。


    一口肥肉一口酸菜一口饼子的,要有多爽有多爽。


    这些人从来没有这般畅快的吃喝过,不光肉吃的爽了,饼子不够还可以续,有些吃到第五个,厨子也毫不吝啬的多给了。


    这些人是吃爽了,那些土匪们却闻着香喷喷的味道,更饿了。


    “为,老赵,你们那个三哥,待会儿能送点吃的过来不?”


    “我可都饿死了,跑了那么久,碰到的一个比一个难搞,西州人咋这么彪悍?”


    那个被叫老赵的,就是刚才喊三哥的青年,其实他年纪也不算很大,大概二十多岁,人已经看着很沧桑了,长期饥饿和在太阳底下暴晒,让他看上去远比实际年龄更老。


    这一路跑上跑下,他都要饿死了。


    但牛还是要吹的,就是因为他吹嘘自己有熟人在这个庄子里应外合,这些人才肯过来的,幸运的是真的有认识的人在庄子里,不幸的是他们这群人被抓了。


    这些土匪已经饿了好几天,本来想打


    劫农民,但这里的农民挺彪悍的,也不是什么软柿子,想打劫牧民吧,牧民还扎堆住,一群套马的汉子比他们还彪悍,于是他们鬼迷心窍的来打劫这个农庄了。


    听说这个庄子是附近最有钱的庄子,不仅有粮食,甚至还有红糖。


    红糖啊红糖,那是多值钱的东西,只要能抢到一袋,拿去哪里都能换得到钱的。


    “我怎么知道这里还有这么能打的人。”老赵骂骂咧咧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又埋怨起秃头汉子来:“就是你,找错了路去黑山,要不是白耽搁两天,咱们早就出了西州城了。”


    说起黑山来又一肚子的火,忍不住咒骂起来。


    这一群人的对话,都落在了一个小厮的耳朵里。


    小厮是负责看守这帮人的,无论他们说出什么样的话,都会被报告上去。


    马吏很快就知道了三哥是谁,把李良叫了过来,指着外头的那个土匪问:“你认识他?”


    李良倒没露怯,还点了点头。


    他当土匪这么多年了,什么场面他没见过,就算他认识这里面其中一个土匪也不能证明什么,他真的跟这群土匪没有任何联系。


    “马庄头,您是知道的,我们这些人进了庄子里以后,都没有办法跟外头联系,像我这样的以前做什么事的我清楚,上回禁军来缴费,一个寨子里的人跑的跑逃的逃,流落到外面的落草为寇也是有的。”


    马吏想了想,倒也没全信他。


    他底下有若干个小管事,后面会找管着李良的管事了解清楚。


    “你们这些人跟奴隶们不一样,还是有机会当个百姓的。”马吏道。


    李良脸上顿时露出感激的神色出来。


    “但,要是跟这些匪徒勾结,可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李良说:“马庄头,您可以去查,我是直到擒住他才知道他也在土匪队伍里,咱们庄子上虽然不将我们这些人锁起来,但管的也很严,我能不能跟外头接触,小管事比谁都清楚。”


    “那你是想要成为良籍咯?”


    “是。”


    “有个立功的机会,你愿不愿意试试。”马吏说。


    第179章 皇帝这个代言人……


    李良等人吃完了饭, 趁着没人的时候去找了以前的老部下老赵。


    老赵等一行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再饿都要出现幻觉,现在他晕乎乎的躺在地上, 哪怕地板很冷, 只想一动不动的, 好饿得慢一些。


    但看到李良的时候,还是一屁股坐了起来:“三哥。”


    李良微微颔首:“你怎么还在外头?”


    老赵羞愧的说:“当初寨子里头一进来人,就乱了起来,我被人裹挟着往外头跑, 结果又碰到了老张他们,这些日子以来我们东躲西藏的,夏天还好草原里跟山上还能挖点吃的出来, 一入冬连猎物都没有了。”


    打不到猎, 算是彻底断了他们的后路。


    不要问他们为什么不种地, 西州城现在虽然鼓励开荒,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要一开荒周围的官衙就会来人, 而且开荒也是很不容易的,农具你有吗,种子你有吗,户籍你有吗?


    没有这三样,想要从良都无从下手。


    在这个时代,想要当个农民也很难。


    “三哥, 刚才你们在吃啥啊, 能不能给我们也整上一些吃的?”


    “你们多久没吃东西了?”


    李良想了想,回去跟马吏提了这个要求。


    马吏气哼哼的:“就这些人,也配吃咱们庄子上的饭食?”


    他一眼瞥见喂猪的人拎着桶走过, 对下人说:“盛一大碗给他们吧。”


    嗯,猪食。


    这些想要打劫庄子的猪猡只配吃猪饲料。


    老赵等人看着那一盆猪食,陷入了沉默。


    这,是什么东西啊!


    勇敢的人先尝试了一口,惊喜的说:“有盐,还有菜。”


    盐现在是西州城不缺的东西,菜地里也有现成的,做饭的厨娘并不知道是给匪徒吃的,听说要做给人吃的猪食,还很好心的在锅里加了一大少盐,再拌了个白菜进去,这不就又有菜又有盐了吗?


    这群人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盐没吃过菜了,听说里头又有盐又有菜,一个个马上不管不顾扑上去一通吃吃吃。


    虽然这是一盆猪食,但却是一盆有盐又有菜的猪食啊。


    山上哪有青菜,野菜也不好吃哇,而且这顿饭不光有盐还管饱,吃的这群人幸福的嗷嗷叫。


    这就是当匪徒的生活,李良都觉得没眼睛看,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以前也经常这样。


    等他们捂着肚子吃完了,一个个满足的躺在地上时,李良把老赵叫到一边说话。


    “你们这些日子都是这样过来的?”


    老赵吃饱了,心满意足,也放下了防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李良吐槽:“三哥,现在安西军可狠了,动不动就来一场清缴,现在这一路的马匪都没有几个了,我们还算好的,东躲西藏,好不容易才活到今天,要不是碰到你,我估计就饿死了。”


    到现在这傻小子还以为,李良在这里能说得上话呢。


    要是早点给西州军抓来,也可以早点过好日子。


    李良很是同情的看向他:“你们就没想过找个地方投奔,西州王可是下了从良令的。”


    被抓到的和自己来投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后来从良的那些土匪,李良就不想说了,这些人的待遇跟长工们一样,一来就有工钱了,而且这些人还可以学习务农,不用像被抓来的土匪一样,来这里先干半年苦力再说。


    是的,农事也分好多种,最最下成的就是挖渠和拉犁,但西州王现在不要人拉犁。


    能学着播种、割草、收割的这一批人,才是在学习种田。


    别以为人天生会种地,能看懂农时吗你?


    老赵微微叹气:“谁知道他把我们这些人骗来,是不是要将我们杀了。”


    李良:“”


    老赵又道:“哥,你打算东山再起吗?”


    李良:“不”。


    当土匪一点都不好,他拒绝。


    老赵有些不好意思的问:“三哥,你们这里是不是每顿都吃刚才那个。”


    虽然主食粗糙了点,但有菜有盐,他这辈子都没有吃过那顿饭有这么多的盐,可见三哥混的还是挺好的。


    “饭菜里面都放这么多盐?”


    李良有些同情的看着老赵,自他们殿下发现盐矿后,庄子上确实没缺过盐了,这倒叫他遗忘了以前的日子,西北一直都是缺盐的,他们以前从没有吃过富裕的盐。


    “也不是吧。”吃的可比这好太多了。


    两人东一榔头西一扒犁的,就将老赵这段日期以来在哪里混日子的,又是在哪里遇到黑山的,一五一十的交代了,在老赵看来黑山只是一个寸草不生的地方,跟财富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行人是被人撵进黑山去的,结果在那里饿了两天肚子啥也没找到。


    但李良却隐隐的兴奋起来。


    这东西,他想应该是不亚于甜菜,不然殿下也不会让人如此努力去找。


    一想到甜菜顿时能联想到那一家奴隶,听说他们家现在也出息了,今年秋收一过,就是妥妥的小地主,而且二三那块地就在封主的领地旁边,只要西州王还在这里,他们就会得到本地封主的庇佑。


    这已经是奴隶们能想到的向往的生活。


    但李良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用真诚换取西州王的信任,将会得到更多。


    “你是说,黑山找到了?”李熙坐在火炉子边烤香肠吃,突然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精神了:“谁找到的,怎么找到的,现在派人过去了吗?”


    “是昨天那帮抓到的土匪,那些匪徒到处乱窜,倒是给他们找到了黑山。”其实就在离西州城不远的地方,是个露天煤矿,当地人都知道。


    正因为大家都知道,所以忽视掉了。


    然后下人们把发现黑山的过程跟李熙细细的描述一番。


    这些派来报信的下人,都是选的一些能说会道的,包括给那些劫匪们吃猪食,李良又是怎么套话,让他形容的惟妙惟肖,说起那些土匪们吃到有盐的猪食时,下人们全部都乐了,李熙一高兴,随手拿起一把铜子赏了对方。


    那人笑眯眯的接下,谢过了李熙。


    这就是给西州王传话的好处了,每次带来的只要是好消息,就一定能得到赏赐。


    李熙迫不及待的要见到报信的人了。


    所以这次不光李良,去过黑山的老赵也被带了来王府。


    这是李良跟老赵第一次进西州城,李良的目光带着探索,而老赵则被吓晕了,他们这些盗贼,也就敢在商路上拦截拦截车队,通常是绕开城市走的,一到人多的地方老赵的腿都软了。


    不会是被人压去官府,官府会怎么处置他们这些盗贼,是杀了还是宰了,是斩首还是流放,不对西域才是中原地区的流放之地,再流放要往更西边的碎叶城去了,那边就连当土匪时候的老赵都不敢去,就别说现在的老赵。


    老赵差点吓得归西,但见他三哥还算沉着。


    李良低声说:“没什么事,你可别自己吓唬自己,待会儿贵人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老赵还能


    说啥呢,强忍着不晕罢了。


    李良很嫌弃的看了老赵一眼,还好当初没跟这群人出去单干,否则现在也是这个下场,早几年服刑,早几年翻身,说不定再过个几年还能攒下个老婆本。


    两人被带入到王府中,从进王府的那一刻,老赵就长大了嘴巴。


    这就是王府,雕梁画栋,好不华丽。


    李熙就坐在堂上,年龄虽小但不失威严的问:“是谁去过黑山?”


    底下一片沉默,李良赶紧踹了老赵一脚。


    “是我是我。”老赵回过神来,刚想抬头看,就被李良给按住了脑袋,他只能用余光扫向坐在上头的贵人,那人长得像个神仙人物一样,老赵艰难的咽了咽口水,看了他三哥一眼,见他三哥眼神不飘气不喘,心说果然是我三哥。


    “你还记得去黑山的路吗?”


    “那个,贵人要找黑山做什么。”老赵瞥向李熙的眼神中透出几分精明。


    这时候脑袋上被人无情的敲了一把:“殿下让人问你话,你就答,罗里吧嗦的做什么,只管说黑山在哪个方位,在什么地方,再啰嗦你看我不砍了你。”


    下人们目瞪口呆,连李熙也愣住了。


    李良其实也知道,西州王殿下在上面,他这样削人实在是不对。


    但老赵这群人就是个油子,若叫他们知道黑山是殿下一直要找的地方,肯定会狮子大开口,这些倒也罢了,耽误殿下的正经事才是正经,所以一想到这里,李良就不能忍。


    被削了一巴掌的老赵瞬间老实,捂住脑袋求饶:“我说,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众人:“”


    这难道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吗?


    在老赵的带领下,一行人快马到了黑山。


    李良的眼睛在黑山附近四处打量,最后选定一个地方,亲自带着榔头凿下去。


    黑色的,像石头一样的土层下面还是黑色,这应该就是殿下要的东西。


    李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低头用手搓着手里黑色的土块,眼中突然精光大作:“就是这个了。”


    挖,赶紧挖。


    此时长安城里正在疯抢棉布。


    被运到长安的棉布是大家没有见过的布料,价格又贵颜色还是素色,本来销量不怎么样。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唐皇帝也穿棉布的消息穿到了长安城各处。


    永远不乏跟风者,于是棉布在沉寂了一个多月以后,突然畅销起来。


    远在太极宫的皇帝:“”


    仿佛了解了什么。


    仿佛知道了什么。


    察觉到了阴谋的味道。


    可恶的李熙,竟然用一匹棉布,给朕留下这么大一个坑!


    第180章 煤球


    棉布的走红是必然的, 从第一匹布被卖掉以后,这种柔软材质的衣服就被人制作成里衣。


    跟以前的棉布很像,但又不一样, 产自于我国新疆的棉花, 经过优质的培育过后, 具有比较长的纤维,也更加亲肤柔软,这一点李熙自己亲自验证过了,现在她总算能穿上棉布做的内衣内裤, 里衣里裤,睡衣睡裤,都得益于棉布的出现。


    这种布料之所以这么受欢迎还因为, 它比丝绸要更便宜, 也更符合国民的使用习惯。


    远在太极宫的皇帝听八卦听到自己头上的心情。


    真的, 人无语起来是会笑的。


    皇帝气笑了:“现在长安市井中都传言朕都只穿棉布做的衣裳了,真是好笑死了,我才有一匹布, 怎么在外头传到这么离谱了来,这话不会也是颜卿的好徒儿传出去的吧。”


    颜真卿的一张笑脸就僵在脸上。


    用常理想想,肯定是他啊。


    棉布刚进长安时,卖的并不贵,一匹棉布的价格是普通丝绸的三分之一,比麻布自然贵一点, 但棉布在当时还是算比较有性价比的, 毕竟人家虽然华贵程度不及丝绸,但舒适度还算可以,换句话说就是比麻布更舒服, 但比丝绸更便宜。


    当时买的人也少,普通人在武家的杂货店就能买得到。


    那会儿是有些人有点猎奇心理,买了一匹后面裁衣,然后穿过的都觉得真香,回购的不少,但销售量还真的不多,至少库存都是压在里头了。


    真正火起来是自从传出皇帝也穿棉布。


    然后长安城一堆跟风的就去买买买,这一买之下就发现是真的很香,大户人家一旦裁剪起衣服来,可不是一件两件能打得住的,于是顺理成章的就是,武家的铺子里卖断货了呀。


    一问,还没有货续上。


    毕竟棉布也是要织娘慢慢的。


    织娘们可以慢慢织,长安城的贵人们却不想慢慢等,谁家先用上这种潮流的东西,大家相互之间都会卷一下的,你家有了我家没有,这个女儿有了那个女儿没有。


    等等,这个营销套路有点眼熟。


    此刻颜真卿身上就穿着这么一身里衣,说实话是很好穿。


    但价格现在涨到了一匹丝的价,他还跟夫人说了,等稍微晚些,西州王肯定还会继续送布料来京城的,但他夫人不听,不过是几匹丝的价格,也就不要跟夫人去据理力争了。


    颜真卿怀疑这事跟西州王有关但他木有证据。


    “陛下以为呢?”


    皇帝都要被气笑了,自己还巴巴的送了几车丝绸过去,结果李熙竟然铆足了劲在这里发大财,真是气死他了:“我听说西州城产的红糖如今也是到处都在卖,他那里有那么多柴火可以熬糖吗?”


    毕竟熬糖跟煮盐一样,是很消耗资源的。


    自然,糖没有盐那么刚需,产量也不需要那么大。


    但是西域那个地方,多荒芜少耕种,古代就有因河水枯竭,一整个王国都迁徙走的例子,而现在李熙在的西州其实并不富饶,真正的富饶之土,应该是在更北边的北庭都护府。


    李熙在这里铆足劲发财,早就有不少世家看不惯了。


    但他们看不惯,还真的没有办法,毕竟红糖跟酒都是刚需,不仅朝廷有用,甚至连他们也要向李熙购买红糖,若是断了红糖的来路,只怕自己都没得吃了。


    所以这群世家一边不希望红糖断了来路,一边又只希望自己能买得到。


    而且长安城里渐渐传出些风声来,说西州的树快要被砍伐完了,西州马上就没有办法继续熬糖。


    大家都期待看着李熙吃瘪。


    长安城的一些世家子弟,甚至还下了赌注,就赌李熙继续熬糖,能不能逼得百姓造反。


    别以为熬糖跟民生没有关系,一个熬字就说明了,熬糖需要伐木。


    夏天还罢了,本身夏天就是草木旺盛生长的时候,但一旦到了冬天——


    到了冬天柴火的需求量会陡然增大,百姓也需要取暖,那些百姓为了活命,造他的反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西北民风彪悍,人口纷杂,有外族人甚至还有从吐蕃擒过来的降兵,一旦乱起来,整个西州都会乱成一锅粥。


    嘿嘿嘿,一旦西州城乱起来,那让他们拿到甜菜种子不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是的,长安城的二代们就是这么闲,就是这么无聊。


    对此,李熙想说——想屁吃。


    黑色的原煤被挖回来以后,在里面加入了黄土跟木屑,再加入些许水搅拌以后,被人用手搓成了煤球。


    是的,没看错是手搓,这年头的人工就是这么不值钱。


    搓好以后的煤球没过两天就被晒干了,下人们忐忑不安的将煤球丢到烧好的火堆上面点燃 。


    然后惊讶的发现,黑色的结团很缓慢的被点燃,这种东西能燃烧!


    并且只要烧着了,能燃烧很长一段时间,发现这一切的人欣喜若狂。


    其实方法是李熙教的,能点着一点也不奇怪,虽然李熙所在的那个时代煤已经用的不普遍了,但原煤的使用方法,她还是略知一二的,李熙去看了一眼煤炉子里面熊熊燃烧着的火,心中欢喜起来。


    “这个就是煤,趁着天气还没冷下来,多搓一些煤球。”李熙想了想道:“那个叫李良的  ,就不用回庄子上干活了吧,以后就负责挖煤,至于那群土匪,态度好的劳改三年,悔过态度不好的直接砍了,还有那些杀过平民的,也不用留了。”


    土匪,就让出生土匪的人去管就好了。


    “李良?”


    “找到煤矿的那个,他以前是土匪,应该知道怎么管这群土匪,先给他一点甜头,他若是能管好这群土匪,就升他做个小管事。”


    李熙对这些土匪一点好感都无,一向都是从严处置,对于那些杀过人的更是不留情面,哪怕悔过态度好,她也会毫不留情的剁了对方。


    老赵等人就在庄子里原地劳动改造了,马吏对这些人并没有好感,给他们的吃的比照着那群吐蕃俘虏的来,不过对于这些人来说已经很满足了,这种鬼天气有个地方落脚,不至于被冻死,就已经是很好的了,而这里的封主仁慈的像个傻子,甚至还给他们这么好的食物,这帮人私底下商量好,打算熬过这个冬天,等明年天气暖和了再逃走。


    结果第二天天还没亮,这帮人就被叫醒了。


    叫醒他们的就是李良打头的一群人。


    老赵这群人还在打着呵欠,老赵问:“三哥,叫我干嘛呢?”


    李良:“起来干活儿。”


    这群人猛的一个机灵,都吓醒了。


    他们这群人之所以落草为寇,也是因为有些懒。


    懒得下地干活儿,懒得去城里找活儿干,最后干脆落草为寇。


    “这么早,天都还没亮呢,三哥不能让人多睡一会儿吗?”其中一个土匪说。


    李良顿时不耐烦起来:“睡睡睡,忘记自己来是干嘛来的了,还以为自己是山寨里面的大爷呢,从今天开始,不干活儿就没饭吃,浑水摸鱼的也要扣掉吃食,不好好干活儿,就给你吊起来挂在城头去。”


    土匪们一向吃硬不吃软,畏惧强者。


    让李良管着这群土匪也很合适,马吏嘴硬心软,那种怀柔的管理手法,压根不适合这群土匪,虽然心里诸多抱怨,但这群土匪还是被拉了出去,带着在车队后面跑,跟他们一起出去的还有牛车,只是他们到了目的地才发现,为什么牛车上面是空的,也不让他们在上面坐着。


    “从今天开始,你们负责挖煤,不许偷懒,谁若是想找死,我这里还有鞭子。”李良指着手里大拇指粗细的鞭子。


    李良以前做土匪时,用的最好的就是一手鞭子。


    这时候有土匪不服气:“老子有说要给这什么劳什子王爷干活儿了——”


    话还没说完,李良的鞭子轻轻挥出,却在那人背后滑过,这一鞭的力道控制得很好,是恰好能让人感觉到很疼,但皮肉上没有伤痕,刚才那人被这一鞭震得往前趔趄好几步,内脏几乎要震碎,差点要吐血。


    剩下的土匪们也见识过各路高手,顿时不敢造次。


    若是以前还有人对李良不服的,现在也只好低下了头。


    “怎么挖?”有人胆战心惊的问。


    “把这些黑色的东西,运上牛车,堆满了三车才可以吃饭。”李良面无表情的说。


    这些人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饭,一摸肚子确实饿得咕咕叫唤,手脚也发软,昨天吃的还是第一天来时那样的猪饲料,只是区别于猪吃的东西,还是给这些人煮过也加了蔬菜跟盐。


    看得出来,这些人吃到这样的猪食,都觉得很满足了。


    连马吏都有些同情起这些人来,当土匪就这么惨吗,活的比西州城的奴隶们还差。


    恩威并施,这群平常懒惯了的人不得不拉起榔头跟铁锹,老老实实的干起活儿来,他们把原煤从矿山上挖下来,一铲子一铲子的弄到车上。


    尤其是这些煤还很脏,而且他们昨天吃的东西早就消化了,躺着不动时还好,一干起活儿来只觉得头晕眼花,最后手脚只能机械性的活动了。


    装齐三车还是花了不少的功夫,但等到开饭时,他们又觉得是值得的。


    今天厨娘做了豆渣饼子。


    这是用磨豆腐的豆渣,和着菜和面粉揉在一起,然后蒸出来的饼子,现在豆腐坊里每天多很多豆腐豆花,过滤掉的豆渣是很多的,一部分拿去喂马喂牛,剩下的一部分就给人吃了,这种饼子其实成本很低的,豆渣是给牲口吃的也不值钱,面粉加的也不多。


    只是因为厨娘有些巧思,比如说了丁点熟菜油在里面增香,又加了好多剁碎的白菜进去,闻起来还是挺香的,而且加了油以后不仅耐饿了,还没有以前那样刺拉嗓子。


    这些土匪们见到是干的,首先一愣,然后不管还脏兮兮的手,使劲往嘴里塞。


    豆渣饼的味道有些清香,还有些好闻,土匪们狼吞虎咽的,差点没有把自己噎死,但因为没人都得到了一碗萝卜汤,就着汤咽下去,这才没把命交代在这里。


    汤就是最简单的萝卜炖出来的,但因为里面放了少许油和一些盐,味道竟然也不错,老赵兴奋的拉着李良到一边去问:“三哥,咱们庄子上一向都吃的这么好,还是只有干活儿的时候才能吃上这些?”


    李良的目光中同情跟鄙视交加。


    再次庆幸自己没有继续当土匪——


    作者有话说:初五迎财神,发30个小红包吧,祝大家新的一年发大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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