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痛这个词用得还挺实在。


    周伶还准备继续问点什么,就被圣切斯打断,一副在这件事上没得商量的态度。


    周伶十分无奈,一幅人体骨骼图居然就只换来这么两句话,这买卖太亏了。


    叹息地拿起武器架上的一把剑胡乱练习了起来。


    他还不信还有人能阻止他成为一位剑术师,他对剑术也老有兴趣了。


    圣切斯:“你最好穿上练习甲,虽然这剑并没有开刃,但实际作战的时候都会穿甲,不然在你触碰到对方之前,已经被火枪射成了漏子。”


    各国的火枪技术都十分发达,火枪是战场上用得最多的武器,也亏得各国的钢铁技术也不错,从街道上的蒸汽汽车就能看得出来,这样的背景下,也就造成了战场上的士兵甚至连马匹都会穿上全身甲,像瘟疫之境的白袍子驱鼠士,真是在战场上挡铅子的炮灰。


    再英勇的将军在不穿甲的情况下,也抵不过一颗铅子,所以厚重的全身甲在这个时代得到了十分全面的发展。


    火枪虽然厉害,但并非冷武器就没有了用处,因为点火瞄准换火药换铅子都需要时间,而一杆火枪基本需要两个人同时操作才最快捷,加上火枪的射程有限,被全身着甲手持利器的战士当面冲来,也会陷入无法开枪和被当面击杀的尴尬处境。


    这时,冷武器的重要性就体现了出来,即便是火枪兵在敌人靠近时,他们都能拔出腰间的冷武器拼上一阵。


    圣切斯:“比起成为一个剑术师,你可以优先考虑使用长枪,你的力量不够,即便能准确地砍在连接的重甲的缝隙之间,也只会让刀卡在那里,改用枪刺,或许能让枪尖通过敌人铠甲的缝隙刺入血肉。”


    周伶:“……”


    剑术师梦破!


    不过没关系,他其实也有一个成为长枪兵的梦想。


    周伶又去拿了柄长枪舞了起来,看他身如蛟龙,枪法无敌于世。


    圣切斯:“你得从最简单的刺和捅练起,能准确的刺入敌人的薄弱处,能顺利地将刺入敌人血肉中的武器拔出来……”


    周伶怒目而视:“否认别人的梦想太残忍了。”


    他刚换的梦想才开始呢。


    长得俊有什么用,嘴冷得跟刀子一样,白瞎长得那么好看,和他那个时代长得好看又温柔的小哥哥一点都不一样,他视频里面那些帅哥都……都会温柔地嘘寒问暖,还有求必应,只需要给他们点赞投币顺便送个飞机。


    周伶:“怎么刺!”


    “怎么捅!”


    周伶换上了训练甲,端上了枪。


    这个世界的枪和周伶那个时代有很大的不同,需要紧端在身侧,然后跨步,捅刺,回拔,不然稍微有点力量从其他方向进行干扰,人都站不稳。


    所以长枪兵的进阶是长枪骑兵,多会借助坐骑奔跑的惯性借力。


    周伶现在特别笨拙,穿上练习甲和没穿练习甲完全是两回事。


    圣切斯:“端稳枪,从未见过一个长枪兵连自己的枪都端不稳,这样上了战场 ,你的枪甚至会干扰旁边的同伴前进。”


    周伶已经麻木了,伟大的长枪兵还不会好好端枪:“有没有不用上战场的长枪兵?”


    圣切斯捂脸,他教周伶这些,是因为周伶的新戏剧一旦上演,他将成为瘟疫之境最想杀的人之一,无数的暗杀者会蜂拥而至,秘法师并非万能,特别是周伶这种学徒级别的秘法师,那么一些应对突如其来的危险的能力就必须具备。


    圣切斯都没有回答周伶耻辱性的问题,而是道:“长枪兵是最速成的,练上一两年就能上战场,我可以送你一身铠甲和钢纹长枪。”


    周伶愉快地练习了起来,心道,早点说你这么慷慨,他也不这么犯愁了。


    他决定了,他的理想就是当个长枪兵。


    特别是当那套光闪闪的英武铠甲和冰冷的钢纹长枪送来的时候,周伶对自己新的理想更加的坚定。


    那头盔像一个倒扣的水桶,只有眼前的栅栏能看到正前方,耳边的声音都安静了很多,因为全包裹,呼吸也变得困难,因为全包裹,太棒了。


    据说这些设计是为了让长枪兵一往直前,英勇就义,永不回头。


    在长枪兵的军令中就没有回撤这一条,冲了出去,死了就死了。


    说起来好像也就比炮灰高级了那么一点,阿切给他推荐的职业当真不错。


    周伶都差点将手上的钢疙瘩砸在了地上,若说它的优点,那估计就是铅子休想打破他的脑袋。


    在钢盔前面还挂了一块红布,据说是防止血溅进眼睛,也防止正面飘来的刺鼻的硫磺味道,像个贴了符咒的<a href=Tags_Nan/JiangShi.html target=_blank >僵尸</a>。


    送来的铠甲,是银色锁子甲,密集的挂钩连在一起,十分的坚韧又富有灵活性,金属敲在上面能发出特别响亮的声音。


    按理,像重甲长枪骑兵,外面套一层铠甲,里面再一身锁子甲,最里面是武装衣。


    但周伶身上这件锁子甲都不需要套外面笨重的铠甲,就已经具备了极强的防御能力,更是兼具了灵活性。


    哪怕是日常生活,穿上它都没有问题。


    这玩意加上这工艺,怕是不便宜。


    周伶记得阿切有时候就会直接穿一身银色英武的锁子甲外套,样式也是这样的。


    只是他现在这件小了一号。


    周伶疑惑地看向圣切斯。


    这是让他日常穿上?是不是太麻烦了一点。


    但有什么好嫌弃的呢,瘟疫之境那么凶狠的白袍子想要一件普通铠甲还没有。


    他这一身要是被那些无甲仔看到了,还不得羡慕死。


    圣切斯:“这已经是能正常生活还能着甲的最好选择。”


    “这件锁甲是由卡索隆火焰官邸的特殊矿石锻炼,由地狱火鸟的火焰煅烧而成,所以才能几个特性都具备。”


    周伶:“你……你该早点拿出来,害我刚才穿那练习甲差点闷死。”


    好东西啊。


    剩下的钢纹枪,给人一种,只要是血肉之躯,它都能去试着捅一捅的感觉,枪尖扁平且尖锐,十分方便从敌人头盔的栅栏捅进敌人的脑袋。


    所谓全身甲,但不可能连眼睛的视线也全部遮挡住,除非他们有周伶一样的穿透视角。


    枪尖下方有稍微凸起的金属刺,这是为了让鲜血方便滴落,不流到柄上,防止端不稳枪。


    周伶就这么穿着锁子甲,带上头盔,拿着枪练了一会儿,不练还不行,也不知道阿切今天怎么这么有耐心,非得看着他练。


    周伶:“其实我还是想成为一个秘法师,我想将理想换回去,我从未听说秘法师有穿这么一身的。”


    看上去不厚,但或许为了保持防御性,重是真的重,关键是那头盔,不透气,闷,跟个贴了符的外国僵尸一样。


    圣切斯就当没听到。


    圣切斯:“长枪兵因为头盔的原因,视线受限,但你的第一个能力,可以完全弥补这个缺点。”


    “长枪兵因为枪的长度无法太近距离作战,但你的第二个能力可以将对方拉扯到合适的距离,任由你捅刺。”


    “穿上锁子甲戴上头盔灵活性减少,但……”圣切斯指了指周伶的银手镯:“它可以弥补你反应不及时的危机情况。”


    周伶:“……”


    噢,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成为一个近战法师。


    无论如何,免费得了一套装备,阿切还是挺慷慨的,以前都冤枉他了。


    周伶又练了一会儿刺枪,捅,拔。


    然后取下头盔,将枪放在一旁的武器架,等会他再带回去。


    身上的锁子甲不用脱,就当负重练习了。


    这个世界有多危险,其实周伶清楚,他当初想要成为秘法师,不就是因为想要有自保的能力。


    此时的周伶,武装衣外加银色锁子甲,下面简单的皮革裤子,长出来的一点锁子甲尾被抄进了皮带里面,脚上皮质长筒马靴,让他想起了他玩过的一款名叫《匹偌曹的谎言》游戏中的主角,多了一丝维多利亚风格,还有一点点金属的蒸汽朋克风。


    比起大红袍子的斯文,现在多了一些干练和贵族武士风。


    休息了一会儿,周伶手持长枪戴上头盔:“走,我们去会会你抓的那些无甲仔,啧,让他们看看他们曾经是如何对我这样的美少<a href=tuijian/nianxiagong/ target=_blank >年下</a>得去手的。”


    圣切斯嘴角都抽了一下,他怎么听着,这是有意去炫耀。


    圣切斯吩咐了一声,因为他觉得亚历克斯看到那样的场面会晕厥过去,还是先稍微“打扫”一番。


    周伶去的时候,几排人被挂在那里。身上湿漉漉的,好像被冲洗过。


    周伶心道,阿切抓的人还不少。


    待遇好像也不错,还给洗澡。


    圣切斯以为,以周伶的性格,去的时候说上一句,无甲仔,看看他身上的新盔甲这样的嘲讽都不意外,但……


    周伶也不管这些人听不听得到他说话,有没有听他说话,自顾自地讲了起来,讲得圣切斯都皱起了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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