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遥期待的等着三个人的反馈,这是他打算去镇上卖的吃食,虽然调料依然不全,但他调了一下彼此的比例。


    如果味道可以的话,他就按这个配方走了。


    林遥看三个人要动筷子了,连忙开口提醒:“小心一点,味道可能比较重。”差点忘了。


    孟锦逸大口咬了一口手里的兔腿,先是被嘴里的味道冲了一下,嘴唇发烫发麻,接着眼睛越来越亮:“好吃。”


    看孟锦逸喜欢,林遥笑笑,看向刘晴和孟平。


    不是林遥不相信孟锦逸,而是不管他做什么,孟锦逸都喜欢,都是好吃。


    在林遥期待的目光中,孟平率先咬下一口兔肉。


    第一感觉就是麻,辣,嘴巴发木。


    接着是充斥整个口腔的香,肉麻辣鲜嫩,带着恰到好处的汁水,又香又嫩,表面还带着微微的焦香,后味十足。


    让人等不及咽下嘴里的肉,嘴巴已经再次咬下去了。


    等反应过来时,孟平正一脸满足的嗦着手里的骨头,太香了,味道太足了,连骨头都是香的。


    他已经忘了要给林遥分享感受,嗦完骨头,两下把手上的味道嗦干净,快步去厨房把酒拿出来。


    啃着手里骨头多肉少的兔肉,呷上一口酒,又是另一番滋味。


    他忍不住的喟叹一声,这日子,真舒服啊。


    看着这样的孟平,林遥失笑,看来他今天的兔肉做的很成功。


    等桌前再次响起说话的声音时,桌子上的盘子已经空了。


    “阿遥,娘不知道咋说,就是一句,好吃。”她喝了一口桌子上的温水,又在后面接了一句:“就是麻嘴。”


    嘴唇虽然麻,嘴巴里面却是让人意犹未尽的香。


    孟平匝巴匝巴嘴,同样意犹未尽,他放下手里的酒碗,搓搓手说道:“阿遥啊,要不,咱们今天晚上再吃一顿?”


    听到这话,刘晴白了一眼孟平,说道:“去你的,天天吃啊。”


    孟平也不生气,只嘿嘿笑着说道:“这不是太好吃了嘛。”


    林遥被两个人逗得直乐,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让孟锦逸同意卖兔肉:“阿逸,你觉得兔肉好吃吧?”


    孟锦逸边小心喝水,边认真点头。


    林遥仔细看着孟锦逸的表情,缓缓开口说道:“那我们做兔肉卖好不好?挣钱。”


    孟锦逸喝水的动作顿住,刚才吃到好吃的美食的兴奋散去,他扣扣碗底,小心的看了一眼身边的林遥,犹豫着开口说道:“可是这样就看不到兔子了,阿遥不是说兔子可爱,兔毛漂亮吗?”


    卖兔肉需要好多好多兔子,阿遥做的兔肉那么好吃,家里的兔子很快就没了。


    一瞬间,林遥怔住。


    就因为他一句兔子可爱,兔毛漂亮,所以孟锦逸才在家里养了这么多兔子?


    可连他自己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说过兔子可爱。


    啊,想起来了。


    是说过,那次他和孟锦逸一起上山,无意间看到一只兔妈妈,带着一只小兔子。


    林遥以前没见过这么小的兔子,当时随口感叹了一句,这兔子还挺可爱,兔毛也漂亮。


    没想到却被孟锦逸一直记着,还为了让他看兔子,在家里养了这么多。


    对了,每次有母兔生崽子,孟锦逸总会在某一天拉着他去后院看兔子。


    总要问他一句,兔子是不是很可爱,毛发是不是很漂亮。


    那兔子好像就他们之前看到的小兔子那么大。


    孟锦逸放下手里的碗,看了一眼林遥,脸上扬起笑容说道:“阿遥做的兔子这么好吃,如果阿遥想卖兔肉挣钱,那阿遥就卖吧。反正这些兔子本来就是阿遥的。”


    说完,还替林遥着急。


    怕林遥因为兔子做的太好吃,卖的太快,家里很快就没有兔子了。


    嚷着要让狗蛋和孟秋安他们都来帮他们养兔子,这样,林遥就有源源不断的兔子可以卖了。


    看着言语间已经提前替狗蛋和孟秋安他们想好未来的孟锦逸,林遥轻笑,嘴里的话随着秋风散去。


    “真傻。”


    第39章


    秋日阳光温柔,秋风卷着温暖,带来丝丝凉意。


    草屋上空,灰白色炊烟由浓变淡。


    很快,院子里的凉意逐渐被带着暖意的肉香取代。


    油脂香伴着调味料的香气在鼻头爆开。


    房间,床上被褥凌乱,隐隐可以看出里面被包裹着一个人。


    不知道是不是被飘进来的肉香惊扰,被子里的人动了动。


    很快,被子被人从里面掀开,闭着眼睛的人鼻子动了动,随后,睁开眼睛,扭头看向屋外。


    刘晴在厨房边帮林遥打下手,边犹豫着说道:“阿遥,要不让你爹跟着一起去吧?”


    林遥撕着手里的兔肉,脸上带着一层浅浅的笑:“你和爹这几天不是要去地里忙活,哪有空?而且,我们和张叔在一起摆摊,有他关照着,不会有事的。”


    张叔就是当初林遥他们卖虾,愿意让他们把桌椅放在自己家的老张头。


    今天林遥就要和孟锦逸一起去镇上卖手撕兔了,刘晴怎么想怎么不放心。


    这不比去镇上买东西。


    孟平正担着水回来,闻言,明白怎么回事后,揶揄的看了一眼刘晴,笑着对林遥说道:“你娘就是瞎担心,昨晚就开始琢磨。”


    说着,他又看向对自己说的话,明显不认同的刘晴:“咱们家阿遥你又不是不知道,聪明机灵,你放心吧,做买卖这事,咱们没有阿遥能耐。”


    林遥被孟平宽慰刘晴的话,说的想笑,恐怕在爹心里不管自己干什么都是厉害的。


    倒是刘晴还真被孟平这话安抚住了,煞有其事的点点头说道:“咱们阿遥确实厉害。”


    林遥看了一眼明显没有刚才那么紧张的刘晴,在对方看不到的角度微微弯唇。


    好吧,他刚才少算了一个娘。


    说话间,孟锦逸从房间里出来。


    刘晴一抬眼就看到孟锦逸直直的往厨房走,顿时笑着问道:“阿逸,你是不是被香醒的?”


    林遥听到刘晴这话,抬眼就见孟锦逸毫不犹豫的点头:“嗯。”


    林遥脸上的笑容变大,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一根兔腿晃了晃:“阿逸快去洗漱,一会儿给你吃兔腿。”


    “我这就去。”孟锦逸快步去提盆舀水。


    第一天卖手撕兔,林遥没准备太多,五只手撕兔,还有火爆兔肝、火爆兔肚、麻辣兔头和兔腰。


    兔头和兔腰,林遥原本是不打算做的,但想了想还是做上了,有人买就卖,没人买就他们自己吃。


    孟平看着林遥做的兔头蠢蠢欲动,家里以前做兔子都是红烧,兔头这些刘晴不爱,一般都是他咂摸咂摸就扔了。


    好歹是肉,但要说有多好吃,也不见得。


    但林遥做的兔头显然与众不同。


    泛着诱人的麻香,上面还粘着一粒粒花椒,光想想前天吃的兔肉,就知道这兔头有多够味!


    林遥合上两个手撕兔盆的盖子,把手边单独舀出来装着兔头和兔腰的碗往孟平的方向推了推。


    孟平的视线太火热了,他想不注意都难。


    “爹,娘,这两个前天没做,你们帮我尝尝味道行不行?我有些拿不准大家会不会买,想着不浪费就全都做了。”


    说完,他假装没看到孟平骤然一亮的眼睛,端着装着兔腿的碗出去找孟锦逸。


    他要去看看,孟锦逸洗漱怎么这么久还没过来。


    林遥看着蹲在水盆前的孟锦逸失笑,难怪这么久,原来是在扎头发。


    以前孟锦逸的头发是刘晴帮忙扎的,再大一些,林遥和刘晴就教他自己梳发。


    今天孟锦逸不知道哪里出错了,头发总是扎不好。孟锦逸的发质很好,黑发披在背上,被抓的有点乱。


    林遥把碗放到堂屋桌子上,朝孟锦逸晃晃还带着调料香气的手:“去屋里坐着等我,我先洗个手。”


    明白林遥是要帮他梳发,孟锦逸喜滋滋放下被自己绑的乱七八糟的头发,乖乖转身进屋。


    在家里磨蹭了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林遥把东西装上车,带着孟锦逸往村外去。


    经过村子里,遇到提着篮子往地里走的村民,林遥笑着和他们打招呼。


    听到后面传来的赶车声,汉子和他媳妇自觉往旁边让让,接着扭头看向身后。


    “这不是遥哥儿和锦逸吗?这是去镇上啊?”


    “是啊,叔和婶要下地啊。”


    两个人笑着应声,牛车从他们经过,视线不自觉的往牛车上放着的东西上瞟。


    对于他们的视线,林遥无奈的同时,也习惯了。


    在村里不好就不好在,没有什么秘密。


    牛车过了人,汉子杵杵他媳妇,瞥着前面的牛车尾,问道:“这是要去镇上卖东西吧?”


    “估计是。”


    镇上,林遥一路赶着牛车往张叔卖馒头的摊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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