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弃走进小厨房时, 沉沉已然麻利地炒完一盘青菜。
他这回并没刻意压低脚步,动静大得明显。趴在梁上睡觉的小狸奴被惊醒,“喵呜”一下叫出声来。
沉沉听到, 回头瞥了一眼,知道他在,却依旧没吭声, 只背对着人兀自忙碌着。
不多时,旁边缺了半条腿的破方桌上,便添了简单的一菜一汤。她给自己盛了小半碗米饭, 坐下埋头苦吃。
而魏弃既没过去, 也没说话, 就这么站在门边静静看着她。
落日西沉, 霞光熹微,给他周身镀上一层朦胧的暖光。
他的表情却总是淡的,落在阳光下,如将融的雪。
沉沉装作视而不见,往嘴里扒了几口米饭。
不知不觉,咀嚼的动作却越来越慢,心思亦飘远:一时想起那封所谓“放妾书”上,自己歪歪斜斜的落款;一时又想起那柄并不属于自己的玉如意, 身旁宫人们或诧异或鄙夷的目光;想起自己今日初听闻那信函真相时的羞赧,和听遍流言蜚语后、踏进朝华宫前的踌躇与不安。
这些情绪,魏弃会有么?
又或者说, 如若她不说, 他会懂么?
沉沉不愿细想, 却也不得不承认:其实陆德生说得对。人在宫中,身不由己。
很多时候, 她并没资格拥有所谓的选择。正如谢家一朝落寞、仓皇入宫,由不得她选,如今魏弃要娶她,不管是儿戏还是当真,她也没得选……只是。
只是啊。
沉沉想,也许自己的确还不够老练,不够豁达,所以仍然,还有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甘心。
不甘心糊里糊涂作了谁的妾,又嫁给个、也许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他无情无欲,无喜无悲,她却要空耗自己的一生,来做他身边不被祝福的妻子,在这看不到头的深宫里,日日靠揣摩上意以求活命。她不明白这因果,也不明白,自己平生没做过坏事,没害过人,为何还是这种结局?
“殿下。”
所以她放下碗筷。
抬起头来,终究还是向着魏弃的方向,轻声说了句:“您给的信,奴婢已去送了,送到皇后娘娘手中。殿下的决定,奴婢也从来不敢有二话……奴婢只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魏弃问。
他们之间说话,常是一个跪一个站,或一个跪一个坐,仿佛天经地义,她天然地低他一等。
也因此,哪怕都坐着,亦往往是魏弃先开口,谢沉沉才敢胆战心惊地落坐。
她对他的怕,写在脸上,记在心里,只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便顷刻间破土而生,盖住所有旁的情绪。
唯独这一次,一切仿佛调转过来。
谢沉沉坐在那里,如质问,如审度。
而他站在几步开外,纵容着,接纳着。
她是抱了破釜沉舟也要问明白的心,所以不管不顾。
那他呢?
魏弃背在身后的手指不自在地蜷曲了下。
血色的痕迹从掌心蔓开,逐渐爬向手臂,很快,他的整只左手都如皮开肉绽般,布满望之可怖的红斑——
可奇怪的是,这一次,他的理智依然清醒,力量依然受控,在身体内自如地游走。
除了……心口涌起那股奇怪的、无来由的酸胀感。
为什么?
他微蹙了眉。
“殿下曾因知道奴婢是谢家女,对奴婢起杀心;也曾因怀疑奴婢要加害殿下、或是谁派来的奸细,而险些杀了奴婢。奴婢虽然愚钝,大字不识几个,可也能感觉得到,莫说娶妻,便是纳妾,殿下都是不情愿的。留奴婢到今日,只因各种机缘巧合,不得已为之。”
而浑然不觉各种变化的谢沉沉,只在许久的沉默过后,继续低声问他:“所以,奴婢不明白,是什么让殿下改了主意?”
骗就骗了,死就死了,总得给个理由吧?
“难道,只因为奴婢从地宫中阴差阳错救了殿下一次?”她说,“因为奴婢心里想过挟恩图报,所以殿下便施予奴婢……这般的恩典么?”
“……”
“若真是这样,那么,殿下需要的,究竟是一个妻子,又或者养来逗趣解闷的玩意儿,还是说,仅仅只需要是一颗没什么用处但任劳任怨的棋子就够了?殿下可知道,外头的人,如今是怎么议论您的?”
她说:“殿下又可曾知道……奴婢是怎么想的?”
方才她从太医院回来,在朝华宫外徘徊了足足两个时辰,给自己打了无数的腹稿。
真的魏弃面前时,却还是忍不住腿肚子发抖,心口突突狂跳。
果然,还是怕的。
沉沉不由地苦笑,嘴上却仍是颤颤巍巍地继续说着:“奴婢知道,能成为殿下的妻子,以奴婢眼下的处境而言,已然是不敢肖想、梦中才会有的万幸之事。可奴婢之所以费尽心思活下去,殿下,从……从很久之前开始,奴婢,就只是为了离开。”
更准确来说,是从知道魏弃是个动辄杀人的疯子开始。
纵然她对他有怜惜、有倾慕,甚至在他身上寄托过从未有过的、朦胧的少女心事,可一切的一切,于她而言,始终都比不过“活着离开皇宫”这桩大事。
如今,魏弃把她蒙在鼓里、让她亲手去送的那封“信”,却把一切都搅乱了。
她的未来,可想而知,活着倒还是活着——只是变成提心吊胆的、朝不保夕的“活”。
想到这里,沉沉忍不住用力吸了吸鼻子。
然而,见魏弃久久没有反应,依旧沉默,她眼圈分明还红着,不知怎的,却又几乎下意识地、冲他挤出个勉强的笑来:
仿佛这笑,便是她在他面前仅剩的保命符和退路;
仿佛笑完了,她就还是从前那个狗腿子的、“贪生怕死”的谢沉沉,方才说的那些太过真挚以至于危及项上人头的“疯话”,都能被她一笑而过。
“……”
魏弃盯着那笑容看了好一会儿。
心头那股陌生的、酸胀的不适感却越来越重——他发觉,自己其实并不习惯这样的谢沉沉。
“你不愿意留在这里。”于是他说。
这话并非问句,他的语气也平静得毫无波澜。
停顿良久,又道:“所以,你不开心。”
他只是在陈述自己所见的事实。
沉沉却已经不敢再拿自己所谓的了解来揣度他,闻言,脸上一瞬褪去血色,人亦从方桌前滑落,“扑通”一声、冲他跪下。
用一种几乎认命的姿态。
她低垂着头,说:“殿下,奴婢知道错了。奴婢不该不开心。奴婢没有不开心。”
“……”
“得殿下垂怜,是奴婢三生有幸,”她说,“方才的话,是奴婢胡言乱语,奴婢狂喜之下口不择言。”
“谢沉沉。”
“奴婢虽不知道,为何放妾书会变了婚书,也不知道,奴婢对殿下还有何用处,但是奴婢在殿下身边一日,便定当尽心竭力,绝不敢有……”
“……”
“殿下?”
沉沉只觉头顶一重,浑身发毛,下意识地僵在原地。
等回过神来,魏弃的手却已从她的头顶向下,轻抚过她的眉、眼,而后是她因犟嘴和后怕而通红的脸颊。
他蹲下身,视线与她平齐,无喜无悲的一双眼,望进她忍泪的眼底。
而后,再一次地重复了那句:“你不愿意留在这里。”
这一回,谢沉沉没有否认。
可也不敢点头,唯有眼泪簌簌下落,一颗豆大的泪珠,欲坠未坠地挂住长睫。
魏弃的指尖揩过那滴泪,若有所思地望着,沉默。
她不解他突如其来的温柔,心口却如擂鼓般控制不住地躁动——说不清因为羞,还是因为怕。正要说话,却见魏弃忽的凑过来,舌尖轻掠指尖,只一瞬,便又退开去。
好似一个不知事的稚童,好奇地向这陌生世界伸出试探的手指,波纹涟漪随他指尖而荡开。他脸上却现出一丝久违的、茫然的神情。
许久,他说:“谢沉沉,你在哭。”
顿了顿,又问她:“因为那封信?”
“不、不……”
沉沉心想,岂止因为那封信。
真要细数起来,理由那可太复杂——
不对啊。
只是,话到嘴边,又忽的一顿。
继而嘴角抽抽,她表情微妙地看向眼前人,心想敢情刚才说那么多,你压根都没听进去?
只吃单刀直入这一套是吧。
她心里五味杂陈。
“那就是,因为我要娶你。”
另一头的魏弃却只在短暂迟疑过后,平静地道出另一个更接近答案的结论:“而你不想做我的妻子。”
谢沉沉:“……”
话、话是这么说没错啦。
只是,同一个意思,从殿下你嘴里说出来,怎么就越听越……怪呢?
沉沉莫名两腿一软,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脑海深处,却忽响起那日、陆医士没头没尾抛下的一句,【殿下待你,确与旁人不同】。
可不同在哪?
一种完全被她忘在脑后、想也不敢想的可能倏然浮现。
她的脸上,从震惊、无措、不敢置信,到最后,所有的情绪,都被迫随一次又一次的深深呼吸而咽入腹中。
谢沉沉低下头,沉思良久。
末了,却仍是小心翼翼地、试探性地,问了魏弃一句:“殿下,你心中有……我么?”
魏弃一怔。
她又接着问:“殿下,你、你心悦于我……么?”
她怀疑自己喜欢她?
魏弃眉心一跳,想也不想地答:“荒谬。”
他怎么会喜欢她?
更何况。
喜欢又如何,不喜欢又如何?
他从前喜欢过母亲在他生辰时亲手为他煮的长寿面,喜欢过蓝姑为了哄骗他喝药而准备的甜果子,喜欢过那只乖巧蜷在他掌心、从来不怕他的傻兔子,但后来,无一例外,所有他喜欢过的,都从他面前不可逆地逝去,变得面目全非,难再追忆。
从此,这世上便再没有他喜欢的东西——遑论人。
遑论,她?
沉沉:“……”
诚然,这答案令她有一瞬说不出来的失望。
可也只失望一瞬。
她忽然又回过味来:是了,这才是魏弃。若是魏弃喜欢她,才真正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怪事呢。
他又不像她,需要为了活下去胡诌谎话。
什么“爱慕甚深,虽死不悔”……
沉沉猛地摇了摇头,把过去那些不得已为之的糊涂话甩在脑后。
继而手脚并用地爬上前去,一张脸几乎凑近在魏弃跟前,她说:“好罢,那既然不喜,殿下何必委屈自己娶我……娶奴婢?”
魏弃道:“因为你说不想做妾。”
“那我也没说……不对,奴婢也没说,要做妻呀。”
放妾书和婚书,那能是一个东西么?
她说着,两只手撑在地上,着急地仰着脖子看他。
仿佛溺水的人紧抱浮木,向他要一个决定自己命运的答案。
魏弃却只沉默,低头,又一次望向她眼底——这一次,没有沤红的眼圈,没有泪眼朦胧的雾气,他终于将她眼底自己的倒影看清,却后知后觉地发现,那是一个连他自己都陌生的自己。
他伸出手,轻抚过不自觉微扯的嘴角,想要抚平那抹笑。
突然,却耳尖微动,听清廊下由远及近而来的阵阵脚步声,眼神一冷。
来了。
——果真,竟连一刻都等不及么?
第32章 谢氏女
御书房中。
江氏搁下手中食盒, 轻手轻脚地从中取出一碗莲子羹,小心端至案旁。
“陛下。”
看向面前眉头紧蹙、手执朱笔批阅奏折的丈夫,她目光中柔情满溢, 轻声细语道:“听闻近来朝中诸事繁忙……臣妾愚钝,无法为陛下分忧。今日特地下厨、做了些莲子羹,还望能为陛下清心祛火。”
“皇后有心了。”
一心忙于政务的男人闻言, 却头也不抬,只低声应了句:“搁着罢。”
话落,殿中又重归寂静, 只剩他落笔时的簌簌细响。
徒留江氏面色微滞, 怔在原地。
诚然——她知晓自己的丈夫是当今天子。
从一方霸主到登临帝位, 魏峥素有“爱民如子, 勤勉于政”的贤名,自登基以来,更是时刻不曾懈怠。遑论如今天下并不太平,西有突厥虎视眈眈,北有燕人蛰伏边境,小乱不断。
所谓女色,于他而言,大概……亦至多不过联姻的砝码或偷闲的消遣。这么多年, 她以为自己早已习惯。
可一次又一次的徒劳无功,一次又一次的心灰意冷,原来, 到底还是伤人的。
江氏将手中瓷碗轻轻搁下。
魏峥眼角余光瞥过, 见她一再拖延不走, 却反倒有些稀罕地挑眉,侧头看来, “皇后还有何事?”
多年夫妻,江氏立刻听出他的弦外之音——亦终于想起今日前来的“正事”。
忙作势眉头一拧,福身行礼。
“臣妾确有一事,不敢隐瞒陛下,”她说着,从袖中抽出一纸信封,“今日,九皇子命其宫中侍女前来,将此信交予臣妾。”
“臣妾看过后,深觉信中所言不妥,无奈,念及九皇子年幼,其心赤诚,亦不忍伤之……思来想去,此事还须交由陛下定夺。”
魏峥闻言,顿时想起日前御花园那出落水闹剧,脸色微微一变。
思忖片刻,末了,却仍是搁下手中朱笔,从江氏处接过那信函细看起来。
果然,信上不过寥寥数行字,内容……却实在荒唐得如痴人妄语。
若非魏弃那手字是他昔日亲手所教:笔力刚劲,力透纸背;字迹舒展,鸿惊鹤飞。他几乎怀疑这又是谁想的下作招数,要闹得阖宫上下满城风雨。
魏峥扔下那信,霍地拍案而起。
盛着莲子羹的白玉碗被他撞倒,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江氏见状,也再顾不得许多,立刻跪下、垂泪为魏弃“进言”道:“陛下、陛下息怒!”
“陛下莫要怪责阿毗,他独居朝华宫多年,身边无人,难免受那宫女蛊惑。说来……也怪臣妾,那日一时心软,竟将此狼子野心的贱婢指与阿毗为妾,原想着给他身边添个人……没成想,那贱婢竟敢肖想正妻之位,可怜阿毗年幼,又哪里禁得枕边风的唆使……”
魏峥背手对她,许久无言。
唯有手指攥紧又松开,反复数次。终于,他扭头,厉声向殿外道:“安尚全何在!”
方才皇后入殿时,已将四下宫人屏退。
安尚全乃魏峥身边心腹,却始终候在内室门外,闻言,立刻躬身上前。
魏峥面上阴郁之色不减,看向跪在自己面前、鬓边已生华发的老太监,又望了一眼仍旧跪地不起、不住拭泪的皇后江氏。
许久,拂袖道:“速去朝华宫,把九皇子、还有他宫中那女子一并带来。”
谢沉沉跟着魏弃,一路被那“安公公”领到御书房时,整个人都还是蒙的。
她从前觉得,能入上京,对她这么一个小门小户的商贾之女而言,已属大开眼界;
后来阴差阳错入了皇宫,又时常安慰自己,能见到皇子皇妃、甚至与其朝夕相对,若是有朝一日出宫,也够她吹一辈子了——
可尽管如此。
安慰归安慰,她也万没奢望过,自己有朝一日、竟能得天子召见。只可惜,她能获此“殊荣”的原因,却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沉沉一时悲上心头。不由地,又看向自己一步之遥的面前、魏弃如旧伶仃消瘦的背影,心想,见过之后,明日自己的脑袋还能不能顶在脖子上招摇,恐怕都没个定数。
毕竟,皇帝陛下可不是魏弃。
魏弃杀人,至少还需要动心起念、亲自下手;
而身为天子,想要一个人的命,动动嘴皮子、便足够那人死无全尸了。
思及此,眼见得离御书房越来越近,她忍不住脚下一软——险些便要当着众人的面摔个狗啃泥,魏弃身形微顿,却如背后长了眼睛般,堪堪伸手一扶。
她借了他手腕的力,终于勉强站稳。
未及道谢,却先下意识地看向几步开外、循声回头的老太监。
安尚全果然眉头紧蹙,欲要叱问。
定睛一看,瞧清楚魏弃动作,却眼珠儿一转。
随即压低声音、和颜悦色道:“连着几日夜里落雨,地上不免湿滑,”安尚全微微一笑,“姑娘脚下当心些。”
一炷香过后,御书房中。
这一次,包括安尚全在内的数名宫人皆退至殿外。
沉沉随魏弃一同跪下、俯身行礼,过后许久,却都没听见殿中有丝毫异动。
耳边,除了烛火燃烧的细微“噼啪”声,便只剩自己略显急促却压抑不得的呼吸、和如擂鼓般躁动的心跳。
她试图调整,单薄的脊背如蝶翼震颤,背后冷汗如瀑。
一片明黄色的衣角,却堪堪停在她面前。
“你便是那谢氏女。”
而后,陌生而低沉的男声便从头顶传至耳边,冷声道:“抬起头来。”
沉沉闻言,立刻颤巍巍地仰起脑袋。
映入眼帘,是一张英气逼人的面庞:
沉沉曾听宫人们提起,天子这年已然四十有七。算起来,他比她那位蓄着山羊胡的大伯父还要大上两岁,可眼前之人,眉眼间分明毫无老态,反而凛冽如刀,锋芒尽显。
都说几位皇子中,要数魏骁与陛下生得最像,可如今看来,魏骁到底年轻,亦少了几分夺人眼目的锐气。
沉沉只不过被他居高临下“瞪”了一眼,顿时有种浑身上下皆被看穿的无措感,想低头又不敢,只能僵硬地直挺着背,才勉强维持得那点仰头的勇气。
魏峥看在眼里,许久,摆手让她退下、至殿外等候。
待到脚步声渐行渐远,御书房中,只剩父子二人,他这才低头,望向面前自始至终安静跪着的少年。
“阿毗,”而后,亦再难掩饰话中的轻鄙之意,男人冷声道,“貌丑无盐,胆小如鼠。不过区区一介罪臣之女,难堪一用——这便是你挑中的妻子?”
魏弃不答,抬头看向他。
二人四目相对的一刹,魏峥却忽的微怔。
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与记忆中的“故人”,几乎已出落得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丽姬的眼永远含泪含情,氤氲水雾之时,便是再凶恶的人,亦难免面对她而生出几分怜惜之意;
而眼前的这双眼,却如淬冷浸霜。无悲无喜,无忧无惧——平静得让人生厌。
甚至,望而生畏。
魏峥心下莫名一凛,当即蹙眉道:“朕命你暂居朝华宫中,是要你静心养性,你却一再犯禁,让朕失望至极!”
又道:“无论如何,此女断留不得!嫁娶之事,亦休要再提。待你病愈,朕自会为你择朝臣家中适龄女子、纳为正妻,日后你出宫建府,家中妻妾亦能有所助益。”
“多谢父皇。”魏弃闻言,毫不犹豫叩首以拜。
魏峥见他乖顺,心下稍宽。
怎料,脸上慈祥之意却未及停留一瞬。
又听这少年冷不丁低声问:“但,儿臣此病,若终身难愈呢?”
“……”魏峥一时哑然。
思忖片刻,正欲宽慰两句,却见魏弃猛地紧捂胸口,随即,一口鲜血喷出。
入目所见,斑斑血迹,望之可怖。
魏弃大汗淋漓,面上神色狰狞。
魏峥见状,亦不由大惊失色,正要开口、唤安尚全入内,少年染血的指尖却如哀求一般,轻扣住他衣角。
“父亲……父亲。”魏炁低声喃喃着。
魏峥闻言,眼眶忽的一热。
——是了。
他怎么能忘记。
魏炁,而不是魏弃,是所有皇子中,曾唯一被允许叫他父亲的孩子。
他曾那样的、珍爱着自己和丽姬的独子,仿佛唯有无尽的父爱,可以偿还他对朝华宫中那道伶仃身影的愧疚。他不能见她,却能日日见到他们的孩子。为此,他把所有的心血、疼爱、关注,都给了自己这位天赋异禀的“九皇子”。
他带着阿毗上朝,把阿毗抱在怀中,听群臣议事;
他会如同寻常的父亲一般,教自己的儿子写字、读书、拉弓、狩猎,在四下无人时,问他,你阿母的生辰,可有准备些什么哄她开心?
阿母,阿父,还有唯一的孩子,他们的阿毗。
回忆如潮水涌来,魏峥眉头紧蹙,竟不觉心痛如绞——仿佛一瞬苍老般,他竟有些站不稳了。
许久,方才颤颤蹲下身来,扶住魏弃的肩膀。
“怎会如此!”他说,“太医说,你的病已见好,如今你已数月未曾发病,怎会如此,阿毗……”
他是天子,是万民之君。
绝无可能让一个疯子承继大统,亦不能让世人知道自己的私心。
他让阿毗避世于朝华宫中,只为能在自己羽翼下、护得此子一时。
只要留得一命,未来总有转机,可如今……
如今……
魏弃面色惨白,气若游丝,几乎倒在他怀中。
似是撑起了全身力气,方才艰难道:“父皇,儿臣自那日落水后,寒气入体,引发旧症……之所以未见发病,并非痊愈,而是病体难支,有心无力……可,早在母妃身死之时,儿臣便已无意苟活,如今,十一年过去,终至于此,儿臣……儿臣不觉痛苦,反而解脱……”
“阿毗!休要妄言!”
“儿臣自知时日无多,此生未能替父皇分忧,一生至此,徒增笑料耳,愧对父皇厚爱。出此下策、送信息凤宫,亦只为了死前,能与父皇最后相见,全了此生、此生的父子缘分……”
毕竟。
若非如此,多年来,始终有意回避朝华宫旧事的魏峥,又岂会愿意与他相见?
魏弃说着,眼中竟隐隐有泪光闪烁。
方才那寒霜一般的目光,仿佛不过幻觉,眼下,唯有父子温情如旧,恍若隔世。
语毕,见魏峥面露不忍,他挣扎着跪坐起身,又再度端端正正、向魏峥叩首道:
“今能得见父皇,儿心已无憾。只是,儿久居朝华宫,名为皇子,却早与囚徒无异,尝遍世情冷暖。谢氏女,是十一年来,唯一一个、愿为儿臣奔走之人……儿臣于她有愧。”
“那日落水,她颈上现出青痕,也只因儿子发病,险些将其扼死于掌下——而她,明知与儿子相处、朝不保夕,却仍秉仁义之心,为儿治病奔走。儿子却因一己私心、未能为她争辩,令她阴差阳错,成了儿身边有名无实的妾,坏她名节。他日若入地府,仍心中难安。”
“因此,儿今日前来,既为见父亲最后一面,也愿为她求一恩典,”他说,“求父亲,全了儿子此生……最后一个心愿。”
*
沉沉等在御书房外,从傍晚等到深夜,亦没见魏弃出来。
反而那位安公公被唤入内,很快神色慌张地匆匆行出,不多时,几名背着药箱的老翁便随他鱼贯入殿。沉沉心头狂跳,却也不敢当真凑上前去,只能站在原地心焦不已。
又过半个时辰,那安公公一脸疲色地出来,将她打发回朝华宫。她在院中徘徊,从深夜又等到天明,仍是没见魏弃归来。
到最后,她实在撑不住,伏在院中石桌上睡去。再醒来时,人却已在熟悉的卧榻之上和衣而卧。
她一怔,掀开被子起身,跑到院前一看。
魏弃像个没事人般,如旧坐在石凳上刻木。
木屑纷纷,他神色亦如往昔庄重,听见脚步声,抬眸看了她一眼,问:“醒了?”
沉沉莫名松了口气,道:“醒了。”
而后。
一坐一站遥相对,“主仆”之间,竟就无话了。
沉沉还惦记着自己昨日被“骗”去送信的事,心里难免别扭;魏弃则是本就话少。
在他这里,许多事在做成之前,不必说。
不必说,自然便沉默了。
沉沉看了他好一会儿,见他的确没有再开口的意思,到底没忍住上前,小声问:“殿下,昨夜……御书房外,奴婢瞧见,安公公半夜领去了好几位太医……”
是你又发病了么?
后头那句话,只敢在唇齿间嗫嚅,她没敢问出来。
魏弃闻言,却毫不在意地微微颌首道:“演了场戏罢了。”
怎么像是把她的心里话给回答了?
她应该没有说出口吧?
“……”沉沉一愣。
“我有分寸。”他又说。
这般坦诚,且惜字如金,她反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最后,只得学着他平时那样“哦”了一声,转身便往小厨房走。
可没走几步。
“狸奴我喂过了,”身后,魏弃又倏然出声道,“今日,我要出宫。”
“……”
“谢沉沉,你随我一起。”
第33章 出宫
出宫……魏弃不是一直被禁足在朝华宫么?
为何一夜之间, 突然便能获准出宫了?
沉沉心中疑窦丛生。
可等到她真同魏弃一前一后换上袁舜送来的便服、坐上出宫的马车。那点未说出口的疑虑,仍是不知觉消弭于无形——只剩仿佛一步之遥、便能“重获自由”的喜悦。
她悄摸瞥一眼身旁少年。
见他又在望着左手出神,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动向, 这才小心翼翼地伸手撩开车帘。
眼见得马车驶过高墙夹道,巍峨皇城渐远。入目所见,逐渐被恍如隔世一般的热闹街景取代, 又忍不住面露惊异,而后,眼也不眨地打量起过路行人……手中的油纸包来。
不错。
这个看起来像烧鸡。
那边那个, 形状瞧着像糖糕。
油果子、炊饼、干脯……怎么还有人手里拿四五串冰糖葫芦啊?
行得远了, 沉沉仍不住回头, 盯着那红艳欲滴的糖葫芦望眼欲穿。
未几, 马车却忽的停在一处繁华的商铺前。
正心猿意马的小姑娘吓得一抖,忙擦擦嘴角——好险没流出来的口水,又抬起头,望向那铺面匾额上行云流水的四个大字。
可惜,认了半天,却也只单单认出一个“福”字。
待她回过神来,魏弃已然拎着一兜不知是什么、只听里头“哐当”作响的物什下了马车。
沉沉正准备跟上,却被两侧不知何时窜出的侍卫一左一右拦住。
这便是不让她跟的意思了。
沉沉见状, 亦只得坐回原处,百无聊赖地托腮等着:
从前在伯父家中时,她日日困于后宅, 其实也鲜少有能出来走动的机会。
一年到头, 只有阖府女眷随大伯母入佛寺祈福时, 她能借机离开将军府、上街凑凑热闹。但,其实也不过就是坐在马车上, 隔着车帘匆匆一瞥罢了。
若是忘了戴帷帽,像刚才那样“不小心”探出头去,更少不了要被身边嬷嬷阴阳怪气地讽刺一番。
什么“小门小户不知羞”,“才多大年纪便野了心”之类的话,她早听得耳朵都生茧。心说,不看就不看吧。
可眼下,身边没了嘴碎的嬷嬷,也没了素爱刁难她的大伯母。
她人还坐在马车上,心却早已诚实地飞到那些沿街叫卖糖葫芦、卖面人、耍大刀的摊贩身上,不由地坐立难安。
很快,约莫一盏茶时间过去。
沉沉还在心里猜测魏弃出宫的用意、猜他为什么带上自己,又会不会一直把她撂在这不管。
“谢沉沉。”
车帘却忽被人从外撩开。
她一怔,抬起头去,目光正好迎上魏弃伸来的右手:
说来,她其实从不曾仔细看过他的手。
如今才霍地发现,果真老天爷都偏心的“美人”,定是连手指头也美得叫人心惊的。
白、细、长也就罢了,竟连骨节也圆润得丝毫不显突兀,直上直下。她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手,顿感无言形秽。
小姑娘羡慕又向往的神情都毫不遮掩地写在脸上,看得魏弃一脸莫名。
顿了顿,竟也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手:
五指齐全,没断没残,仅此而已。
有什么好看的?
他于是拧眉,又喊了一声:“谢沉沉。”
沉沉这才回过神来,忙把自己腰间钱袋解下,一把塞进了魏弃手里,道:“殿下,这,银子在这呢。”
唉。
做奴婢的是这样的,就那么点攒下来的月钱,主子若是伸手要,也不得不给。
小姑娘“割肉”割得一脸深沉。
大概早已经忘记,就在几个时辰前,她还在为昨天差点稀里糊涂把自己卖了、顺便替魏弃数钱的事生闷气。反而在心里安慰起自己:罢了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毕竟自己胳膊再粗,也粗不过魏弃背后的皇帝老爹呀!
比起操心明天自己还能不能保住项上人头、烦心宫人们背后的闲言碎语,还不如先想想怎么哄魏弃给自己买两串冰糖葫芦呢。
沉沉想到这里,顿觉拨开云雾见月明。
于是乎,又立刻毫不犹豫的冲魏弃一笑,露出一对讨好意味分明的月牙眼来。
“殿下,银子。”
——所谓“朝华宫第一狗腿子”的自我修养,想来亦不过如此。
魏弃见了,却只神情颇为微妙地盯着她,嘴角不着痕迹地抽了下。
末了,丢下句:“自己下来。”
便把钱袋子扔回她怀里,拂袖而去
说来惭愧,不算入宫这四个多月,沉沉入上京,至今也已有六年,却是直到这日才知道,原来上京第一的成衣铺子,名叫“锦衣庄”;上京第一的银楼,叫“玲珑坊”;上京最有名的胭脂铺,唤作“点绛唇”。
城中贵女时兴的样式,多半都出自于此。
虽无宫中贵人那般华冠丽服、点翠奢华,却胜在款式新颖,足把某只“土包子”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然而,“土包子”本包,起初只以为自己被魏弃领去、最多起个卖力跑腿的作用,也不敢太过丢人现眼,恐让旁人觉得一主一仆都没怎么见过世面。因此,也只能努力把脑袋埋低些,用帷帽把脸遮得严严实实。
小姑娘隔着轻纱、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四周,心中啧啧称奇。
“过来,”魏弃却冷不丁向她招手,顿了顿,又指着一套险些闪瞎她眼的头面问她,“这样的,你喜欢么?”
直把沉沉听得傻了眼。
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回过味来:
锦衣庄里挑的裙衫,皆是照着她的尺寸量的;
玲珑坊的钗环首饰,亦概都是由她来挑的;
就连那些胭脂水粉、浓淡是否适宜,也得“点绛唇”里那妩媚婀娜的胡娘当着魏弃的面,在她手上一一试过才算。
是以,足足两个时辰折腾下来,花钱如流水不说,沉沉也从最初素净干瘦的小姑娘,被“折腾”成了个有模有样的贵族女郎。
话说,自家这位九殿下……何时这般出手阔绰了?
沉沉猜不透魏弃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免诚惶诚恐。
眼见得身后侍卫怀里抱的东西越来越多,更莫名有种说不上来的负罪感,因不习惯身上装束,出门时,还险些被自己挽着的素锦披帛绊倒。
又来!
小姑娘心头一惊。
脑海中纷纭想法瞬间烟消云散,只下意识手往旁边抓,攥紧了魏弃的衣袖。无奈人已歪过头、仍是重心不稳,眼见得便要倒向身边少年怀中——
“姑娘小心。”
电光火石
之间。
她左手手腕却倏然一重。
隔着帷帽,只觉眼角一片张扬红衫掠过。那人手指轻搭她手腕,虽在腕间一触即离,亦毫不费力地将她稳稳托起。
身旁,魏弃伸出扶她的手反而僵在半空。
少年默然不语,旋即抬眼,冷冷望向面前不知从哪蹿出的红衣青年。
再准确些。
其实是看向他的右手。
袖中的刻刀已然蠢蠢欲动。
沉沉正惊魂未定,眼角余光一瞥,恰好瞧见魏弃藏在袖中的手指轻轻摩挲刀尖,吓得一把拦在他面前。
虽隔着帷帽轻纱、看不清那红衣人样貌,她仍是匆匆道了声谢,这才拉过自家这尊杀神快步离开。
怀里抱得满满当当的侍卫们紧随其后。
“公子?”
而红衣人身旁的驼背老奴等候良久,仍不见自家主子挪步,终于忍不住以突厥语小声提醒:“今次入上京,大汗已叮嘱过您,一切需小心谨慎。此处人多眼杂……”
红衣人置若罔闻,低头不语。
上京何等繁华,样貌出挑者甚众。
他的模样并不及魏弃惊艳,却胜在舒朗,透着股说不上来的恣意张扬劲。一身红衣窄袖,更衬得形貌风流。
驼背老奴见他出神,恐耽搁正事,面上难掩焦急之色,又低声劝道:“那少年瞧着形貌不凡,身份想必非比寻常,公子若是瞧上他那美妾,怕是——”
怕是如何?
红衣人神色一凛,忽的反手拨开那老者格在自己腕上的手指。
好在这时,“点绛唇”里的胡娘已然注意到情况有异,摇着团扇翩然而来。
“哟,我当是谁——今日倒是来了位贵客,叫小店蓬荜生辉得紧呢~”
说话间,柔若无骨地倚向男人肩膀,她以扇掩口,悄声道:“公子,曹家的人已在后头等候多时。”
语毕,却不等他应声,又当着往来客商的面,娇羞不已地轻捶男人胸前。
“冤家,”她嗔怒道,“怎么舍得这时才来!叫奴家好等。”
*
沉沉拉起魏弃就走。
可她压根不认路,亦不知到底该走去哪,走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只是如无头苍蝇般绕了一圈、又回到原地,顿感无地自容。
想了想,只得挤出一脸笑,侧过头去看身边唯一“救星”:“殿……不对,公子……”沉沉轻声细语道,“那个,我们,接下来去哪?”
“不是已经到了吗。”
而魏弃沉默了一路,这时亦终于舍得开口,阴恻恻道:“想来你没看够,再回来看一眼也无妨。”
沉沉:“……?”
什么意思,看什么没看够?
胭脂水粉?
沉沉瞥了一眼身后侍卫们的大包小包,忙道:“不不、都看够了,看够了。公子,今日已花了太多银子……”
俗话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妖。
何况魏弃这人,连不反常的时候都让她猜不透,沉沉被他骗了一次,总有一种时刻又要被“卖”的错觉,当即可怜巴巴道:“公、公子,而且,奴婢方才就想问了……您不会哪天……要奴婢还吧?”
那把她卖了都赔不起啊!
或者说,难道这是“放妾书”变“婚书”的另一种形式?
威逼不成,改利诱?
沉沉脑筋转得飞快,琢磨着魏弃的用意。
可惜老毛病依旧:心里想什么,都一清二楚写在脸上。
魏弃就近“观摩”了半天,心头原本雾蒙的阴翳却不知不觉渐散,只余下一点哭笑不得,又在撞入她怯生生眼神的瞬间,彻底烟消云散。
他原本在想什么来着?
……罢了,多想无益。
“是。”
思及此,索性不再解释什么,他忽的反扣住她的手腕,轻声道:“要还。”
“……!”
“但银子就不必了,”他说,“陪我去个地方。”
上京第一酒楼,珍馐阁内。
只听惊堂木一拍,四下喧哗顿止。
上至耄耋老人,下至三岁小儿,一时间,都齐齐望向楼中那位白须白眉的说书人。
“上回说到,前朝祖氏衰微,四方诸侯群起,逐鹿中原。
祖氏曾迎突厥神女为妃,为求自保,竟甘心以朝贡求和,大开中门,欲迎突厥大军入京。
诸侯畏惧突厥悍勇,心生退意,纷纷退兵观望。
唯当今陛下、与那平西王赵莽——彼时,他还未封平西王,而是辽西赵家军之首。两方均得京中细作消息,汇于西京赤水关外,后双方齐心,断突厥十万大军。此战过后,民心归定,赵氏亦甘愿俯首称臣,从此为我大魏柱国,驻守辽西,以卫一方太平。
且说那平西王赵莽,也堪称当世一奇人。
此人出身贱籍,据说还曾以养马为生,后因被世家子弟诬陷偷马私卖而下狱,又被判流放。怎料天无绝人之路,正是在这流放路上,赵氏忽见天象有异,随即鼓动一班死囚暴起,从此,游荡于辽西、占山为王。
后时逢乱世,更似如鱼得水,风头无两……但,便是这么一个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战神’,战无不胜的‘常胜将军’,倒也有那么一桩风流往事。此事,还与我等如今脚下所立之处,有千丝万缕之联系。”
说书人音调时高时低,说到酣畅处,语气更是引人入胜。
饶是一心只惦记着吃的沉沉,亦不由听得入迷,人在二楼,上半边身子却几乎快要探出栏杆去,耳朵高竖起,生怕错过丁点细节,侍卫们另坐一桌,也听得聚精会神。唯有魏弃兴致缺缺。
片刻过后,只听那说书人又道:“诸位皆知,此地名为珍馐阁,论美味佳肴,实乃我上京榜首;但诸位不知,十余年前,这里更是上京‘温柔乡’、世家子弟流连忘返的‘销金窟’——
就连那号称不近女色的平西王,也曾在此地有过一段露水情缘。
据传,昔日祖氏溃逃,乔装离京,欲远赴突厥。焉知乱世之中,一旦失迹,无异于泥牛入海,平西王赵莽却不惜单枪匹马、穷追千里取其首级,诸位可知个中因由?便是因那女子!
她本为世家女,出身贵族,却因祖氏昏庸,举家入狱,贬为贱籍,与祖氏之仇不共戴天。平西王正是为了此女,不惜以身犯险,九死一生,望博美人一笑。谁知,回到京中时,此女却已于忧思之中、香消玉殒……”
说到精彩处,似也有感于这对“苦命鸳鸯”情深缘浅,说书人作势伸手拭泪。
怎料,话音未落,人群之中,却忽的传来一声厉喝,直指他胡言乱语。
沉沉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不由循声望去。
但见人群中,一身形高挑的黄衣少女猛然站起,旁边还跟着个——嗯……看着颇眼熟的、圆滚到尤为“出挑”的身影。
七、七皇子?
沉沉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可魏治怎么会在这里?
看他这又是赔笑又是哄的样子……这女子又是谁?
她下意识看向魏弃,显然,魏弃也没料到眼下会是这般场面,面色略有不虞。
眼神落在那黄衣少女腰间悬挂的玉笛上,一怔过后,眸中更添了几分阴郁之色。而那黄衣少女却浑然不觉——或者说,是毫不在意旁人眼光,只几步奔至那说书先生跟前,随后想也不想的一巴掌扬去。
“老匹夫,休得再言!”
说书人毕竟年迈,反应不及,当下“哎哟”一声、被她掀翻在地。
“……”
“……”
谢沉沉傻眼了。
不止她,甚至酒楼中,原本人声鼎沸的楼上楼下,一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闹剧而震得静谧无声:这少女生得如此美貌。怎么脾气却这般……暴躁?
沉沉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心下好奇,低声问魏弃道:“公子可知道,这、这位姑娘,是何方神圣?”
魏弃沉默,眼神紧盯着那少女腰间,脸色晦暗不明。
沉沉还以为他不愿回答,当即讪讪低下头去,装作自己没问过那话。
谁知,她一低头,魏弃又似忽然回过神来,侧头瞥了她一眼。
努力按下心头业已无可控制的沸腾杀意——他平静道:“魏治只会对一个人这般殷勤。”
“……谁?”
“平西王之女,赵明月。”
第34章 明月
平西王赵莽早年自请离京, 驻守辽西多年。
其膝下独女赵明月,却自幼深得帝妃喜爱,数度被接回京中小住, 在宫内,与一般皇子公主待遇无二。相较于几位母家出身不高的公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个中原因, 其实亦不难理解:
毕竟,她赵家功在社稷,赵莽又颇得民心。于情于理, 天子都自需待其女宽仁有加, 以示对赵家的迁就包容。
为此, 就连宫中最是受宠、同样养出个跋扈性子的四公主魏宜, 亦曾在赵明月跟前吃过不少苦头。
只不过三年前,魏宜的同胞兄弟、五皇子魏昊因救赵明月而失足落水淹死。
魏宜这才彻底失了与她“争宠”的心性,反而自那以后,只要有赵明月在的地方,便能避则避。
沉沉入宫年岁不长,自不知这些宫中旧事,亦没听说过这位赵家女的“威名”,只讶异于她美貌如斯、脾气却似一点就着的火药桶。眼下, 得知她是那位平西王的掌上明珠,更是愕然不已。
而也就是这么一晃神的工夫。
“姑娘……姑娘饶命!”
赵明月已然一脚将那说书人踩于足下,似还不解气, 又随手抄过桌案上厚实的惊堂木, 在手上一抛一接地把玩着, 吓得那说书的老翁惊叫起来,连声告饶。
而这可就急坏了与她同行的七皇子魏治——虽说换做平日, 赵明月要打谁杀谁,他定然是第一个在旁叫好的。
然则今天是他经不住软磨硬泡,私自带她出府。若是惹出什么大动静、被平西王知道,自己还不被收拾得掉层皮?
思及此,魏治忙也跟着站起,一脚踹开前来拉人的酒楼掌柜,又厉声呵斥众侍卫控制局面。
安排好一切,这才挤出个和气笑脸奔上前去。
“阿蛮,”他好言劝道,“你消消气,不过是个胡言乱语的老头,哪里值得你这般气恼?”
赵明月闻言,侧头凝了他一眼。
她与魏治同年,如今双九年华,早已出落得风姿天成,亭亭玉立。
且不同于京中那些弱柳扶风、一身娇气的贵女,艳色之外,又添了几丝叫人不敢逼视的飒爽英气。
尤其那一双美目,似桃花含情。便是瞪人、嗔怪、埋怨时,亦都叫人生不出半点怨气,反而心头荡漾不已——毕竟,能得倾国美人几分眼色,又岂是寻常男人所能肖想的?
魏治被她一看、亦不禁脸红起来,结结巴巴道:“我、我的意思是,你同他计较什么,倒是下了你的……你的身份。”
“下便下了,谁稀罕?”
赵明月闻言,抱臂冷哼一声:“但这混人竟敢捕风捉影,编排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坏我阿、坏了平西王的名声。不割了他舌头下酒,岂能泄我心头之恨!”
少女声若黄鹂,掷地有声。
此言一出,却引得四下哗然。
有好心者欲起身、代那老翁争辩几句,可还没来得及站起,便被魏治带来的侍卫持刀按在原地。
众人面面相觑。
魏治见她态度坚决,心知此事绝非轻易可以收场,亦不由头疼起来。
左右无法,只得搬出自家三哥救场:“阿蛮,”他附到少女耳边,低声道,“你、你离京太久,有所不知,此地也是三哥出宫建府后带我来的。他有时得闲,便会来此听上几场书解闷。你若拔了此人的舌头,我三哥日后来了,听什么?”
“……”
“再者你也说了,不过都是些捕风捉影的旧事。由得他们编排,也不过茶余饭后消遣几句,说得过了,自有人来收拾……何必劳驾你?脏了你的手,回头还要被母妃念叨,惹得三哥心中不喜。”
他话里话外、给眼前少女铺足了台阶。唯恐惹出事端,一张胖脸急得通红,活似个快被蒸熟的肉团子。
赵明月见状,低头思忖片刻。
末了,却终是微不可察地“嗯”了一声,挪开了腿。
那满头白发的说书先生立刻从她脚下挣扎着爬起身来,心知眼前少女身份不凡,哪还敢多说什么,慌忙冲她磕了个头,又颤颤巍巍道:“多、多谢姑娘饶小人一命。”
魏治长舒一口气。
“……饶过你?”谁曾想,身旁少女却仍有后话。
“老翁。”
赵明月居高临下,冷眼望向眼前俯趴在地、瑟瑟发抖的说书先生,忽道:“你可知何谓‘人言可畏,众口铄金’?”
她说:“这里这么多人,方才都听了你那些捕风捉影的糊涂话。你若要谢罪,还是一桌一桌,向他们解释清楚为好。否则,所谓谢罪,岂非空口无凭?”
说得好听,怎么解释?
把自己说书的饭碗砸了、给人家赔罪么?
沉沉身在二楼,目睹了一切前因后果,此刻亦忍不住默默腹诽,心中为那说书的老翁不值起来。
一时间,就连眼前不知何时摆满的美味佳肴,似也让人无从下咽。
她闷闷扒了两口饭,终归憋不住心里话,抬头看向正对面的魏弃。
四目相对。
她的眼里有兔死狐悲的委屈,有说不上来的愤懑不平。
魏弃的眼神却总是淡漠的。
像一捧捂不热融不了的冰,旁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他纵然收入眼底,也激不起半分涟漪。
“殿下,”沉沉忽然问他,“方才那老先生说的,都是编出来的假话么?”
“不。”
魏弃答:“大多为真。”
“……”
“但正因为是真,所以祸从口出,”他说,“毕竟,真话不讨喜,假话,有时倒能粉饰太平。”
所以,意思是,人人都说些虚浮无物的假话,说些人尽皆知的无聊话才最好么?
沉沉不说话了。
她看着魏弃那张脸,不知为何,竟头一次觉得,如此好看的一张脸,其实也没什么用。
就像楼下那位国姿天香的赵姑娘,美若天仙又如何?
越是金贵,越是备享尊崇,对她们这些蝼蚁一般的小人物,便越不可能感同身受。
沉沉侧过脸,望着楼下那位鼻青脸肿、仍被勒令一桌一桌前来解释致歉的说书先生,心头五味杂陈。
原来,不管是在宫里,宫外;在谢府深宅,还是上京闹市,有些事,从来都没改变过。
欺负人和被欺负,肆无忌惮任意凌/辱,和想尽办法苟且偷生,一切的一切,都在每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里发生着。
从前,她在谢府,想出府,如今,在宫里,想出宫。
可只要她还是挂罪的谢氏女,是一无所有的谢沉沉,出宫与否,身处何处,又有什么区别?
也许只是从面对一个固定的主子,换成面对不知何时便会出现的、数不尽的“主子”们吧。
“姑、姑娘,公子。”
正出神间。
那说书人竟已不知何时到了他们这桌前,老翁眼神飘忽,一直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尖。
愣了好半天,方才在身后侍卫的推搡下出声,道:“方才所言,皆、皆是老朽捕风捉影,胡编乱造,平西王一生忠良,不近女色,与青楼女子绝无瓜葛,还请诸位切勿挂怀于心,他日若是老朽再敢言说此事,甘愿受罚谢罪……”
谢沉沉:“……”
如果说方才的沉沉,心里更多是委屈。
如今,听到这些亡羊补牢般无力的解释,便只剩下无力与愤怒。
她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作践人?
说书人以说书为生,若是安上个编排的罪名便能堵住他的嘴,何不让他专背些颂词文书好了。
如她这般足不出户的姑娘,从未出过上京的少年少女,从说书人口中听得的王侯将相、将军佳人,是不是个个都得再“修缮”一番,博个刚直不阿、绝无劣迹的好名头?
沉沉看着眼前的老翁,藏在袖中的拳头捏了又捏,终究,却还是只能无奈地松开。
而原因亦无他。
她再清楚不过,自己只不过是朝华宫中命若蝼蚁的小小婢女。
她的怨怼,对魏弃尚且不敢发作,何况是平西王之女——当今天子也呵护备至的赵家千金?
是以,她终究还是没说什么,只轻轻摆了摆手,示意无事,手指随即摸向腰间荷包,从里头摸出块碎银子,而后驾轻就熟、借着长袖遮掩,轻轻把银子搁在了老翁手中。
“你……”想说什么,到底还是说不出口,最后,只在老翁愕然又感激的眼神里,她小声挤出一句,“白听了先生半个时辰的书,一点心意,先生不必声张。”
魏弃听到动静,向这头瞥了一眼。
才发现,这丫头给的银子,甚至还是她那包可怜兮兮的碎银子里最大的那块。
亏他以为她已学会明哲保身。
原来,到底还是只学了点表面功夫,依旧收敛不了那些不必要的、恐引火烧身的善心,好在这事儿放在谢沉沉身上,倒是不稀奇——奇怪的反而是他。
明知这多停留的一时片刻,多半引来祸端。他却丝毫没有想过制止,反而心如止水。
连带着对赵明月那份经年未止的杀意,都在看到谢沉沉那自以为偷偷摸摸、实际上一览无余的小动作时,全都不觉消弭于无形。
毕竟,如果谢沉沉今天对这老翁视若无睹,她就不是那个咬着牙也要把自己背出地宫的谢沉沉了。魏弃想。
所以,罢了。
她要这样,便这样吧。
最后的一点时光,他不想再和谢沉沉浪费在争吵和怨怼上。
*
沉沉塞完钱,心虚地低头吃饭。
眼见得那老翁扭头走向下一桌,终于稍稍松了口气,又悄摸抬眼看向魏弃——
“公……”
一声“公子”还卡在喉头。
她眼角余光瞥见自己身旁、近在咫尺那抹鹅黄身影,却顿时吓得魄散魂飞。一个没抓稳,筷子“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
赵明月望着她。
顿了顿,又望向她对面,依旧面无波澜、却会弯腰帮僵在原地的她捡起筷子的魏弃。那张明艳无双的小脸上,渐渐浮现出颇为古怪的神情——仿佛认了半天、才发现眼前人与她素不相识一般。
“你、你怎会在此!”
与她相比,身后的魏治这回倒显得更沉不住气。
甫一认出桌上坐着是谁,登时惊叫起来:“好你个魏……好你个老九,你竟敢私自出……”
话音未落。
“七哥,慎言。”魏弃倏然抬头,眼神掠过面前男女,平静地不做停留。
只有谢沉沉知道,他这眼神,多半就是不耐烦了。
“我行事远没有七哥大胆,”果然,语气也是不耐烦时才会有的阴阳怪气,魏弃道,“眼下一切,概都先由‘父亲’点过头。”
他的声音并不大。
恍惚却如在闹市之中,活生生辟出一块清宁的豁口。
乍然间,雨过竹林,天晴日丽。
魏治再愤愤不平,听他搬出“父亲”,一时也没了办法——又不想在赵明月跟前丢了做兄长的“威风”。
想了想,只得冷哼道:“那你便好好珍惜今日罢,”魏治话里有话,“过了今日,便守好你那一亩三分地,莫再出来丢人现眼。”
此话一出,饶是骄纵如赵明月,竟也不禁微蹙了眉。
“多谢七哥提点。”
魏弃闻言,却仍是微微颌首,不见半点怒意。
甚至把弄脏的筷子搁在一旁,重新从筷筒中拣了双干净的,又转手递到一动不敢动的谢沉沉面前。
“不过,菜要冷了。”
魏弃说:“七哥,要提点的事,概都说完了么?”
言下之意,既无话可说,自然不必久留,平白扰了别人吃饭的雅兴了。
“你……!”魏治顿时怒目圆瞪。
浑然不觉自家的阿蛮表妹在旁,听着——看着,不知何时,却渐渐盯着魏弃出了神:
眼前少年,仍与她记忆中无二。
无须粉饰或妆点,只需人往那一坐,便美得惊心动魄。
那是种让人不愿分辨雌雄、只由衷感叹、继而无法挪开视线的美。
无怪乎方才她便发现,这酒楼里,竟有许多人不看她,反而眼神每每往二楼角落里瞟。
说到底,世人皆爱美罢了。
她从前也曾对踏破门槛的爱慕者们嗤之以鼻……如今,竟也不能免俗。
赵明月心中失笑。
原本兴师问罪的张扬声势,在面对眼前这既熟悉更陌生的“故人”时,不觉消散干净。
只余一股说不上来什么意味的酸涩之情,渐渐不受控制爬上心头。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是巧合,还是缘分?
他……不记恨自己了么?
种种思绪缠绕在一处。
“魏弃,”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轻声道,“你的病,如今可好些了?”
第35章 筹谋
赵明月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魏弃时——自己与他都尚且年幼。
他亦并非如今这幅素衣寡淡的模样, 而是个锦衣华服,粉雕玉琢的小童子。
她初入宫,正逢中秋宫宴, 姑母把她抱在怀中,指着席间那些皇子公主们,一时说, 这个是大皇子魏晟,他是个好兄长,性子温文, 可以相与;一时又说, 那个是四公主魏宜, 生得玉雪可爱, 是宫中除她以外、生得最讨喜的小姑娘。
话音未落。
“不对。”
她却忽然脆生生地开口,旋即指向坐在天子身旁那道细弱身影,一本正经道:“姑母,是那边、那边那个,她才是长得最漂亮的——那是哪位娘娘生的小公主?”
昭妃被自家侄女的童言稚语逗得失笑,循着她手指方向看去,看清她说的是谁,却不由一怔。
许久, 方才若有所思地轻抚着她的脸庞。
“不是公主,”昭妃轻声道,“那是九皇子, 魏炁。”
“……!”
小姑娘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
有了这样一出插曲在前, 她自然对这位样貌不凡、据说生来亦不凡的九皇子印象深刻。
更别提他分明比她小三岁, 可是,在她还会在中秋宫宴上因被乳娘喂了一块不合口味的糕点而大发脾气、背诗背得磕磕巴巴贻笑大方时。
魏炁, 却哪怕被簇拥在大人们中间,哪怕面对的是天子、是这世上最尊贵之人,当着所有人的面考校那些在她听来如天书一般的“功课”,依旧能够面色沉静,对答如流。
“天生神子,佑我大魏。”
那时的人们,是这样对他给予厚望的。
她心里好奇,又见他极少与皇子公主们一同听太傅授课,有次终于忍不住,向那位总是盯着她看、看着看着就红了脸的七皇子打听:“为什么九皇子从来不和我们一同上课?”
“哦、哦,他呀,”魏治摸了摸鼻子,嘴里小声嘟囔,“谁让他比较笨……”
“阿治。”
旁边正翻着书的魏骁却陡然开口,道:“你当阿蛮年幼,便好骗么?”
魏治最怕自己这位三哥,一时被他训得脸色涨红,不敢再说话。
赵明月见状,趁着太傅没注意,索性拿书挡着脸、一屁股坐到这位小小年纪便颇为老成、不苟言笑的表哥身旁。
魏骁起初装作没看到,对她不理不睬。
许久,见她始终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磨蹭着不愿走,才终于侧头瞥了她一眼。
“表哥。”
她立刻露出个讨巧的笑脸,撒娇道:“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他不来?”
“……”魏骁默然,眉头微蹙。
他对魏弃的不喜,令他甚至不愿多提及这个名字。
是以,哪怕最后经不住她的死缠烂打、开了“金口”,亦不过是扔下一句意味不明的:“因为他生来与我们不同。”
“不同?”赵明月歪了歪头,“他比我们都聪明?比我们小?还是他比我们、不对,比我……好看,所以陛下舍不得把他送来念书?”
魏骁还未回答,旁边的魏治却突然跳起来,叫嚷道:“他哪里比你好看!”
结果声音太大、惊动了正摇头晃脑背“之乎者也”的老先生,三个人都被太傅告了状。
昭妃得知此事,除了自家的宝贝侄女外,剩下两个,都毫无例外地罚了十下手板。
打完了,魏骁跟没事人一般,照旧读书习武。
魏治却哭了大半个晚上,最后,还是赵明月从小厨房偷摸顺了一碟茯苓糕哄他,他这才抽抽鼻子,不哭了。
“一点也不疼,”魏治说,“我、我是故意哭给母妃看的,阿蛮表妹,你、你看,你也被骗过去了吧?”
赵明月知道他在说假话,却也不拆穿他,只是嘻嘻哈哈地笑。
两个小不点并肩坐在廊下,月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细长。
魏治忽然说:“你别再好奇魏炁的事了。他是个怪人,可奇怪了。”
“怪?”
“你不觉得么?他一点也不像个四岁的孩子,我可不认他是我的弟弟,”魏治咕哝道,“有时候他盯着我看,我手臂上都冒鸡皮疙瘩……你、你不知道,去年秋狩,父皇与他同乘一骑,结果马匹受惊,把他甩了下来,他那只手当场便折了,折成这样,你看。”
他把自己的手臂摆成一个扭曲的弯折姿势。
“骨头凸出来一截,血流了一地,我都吓得……吓得哭啦,连父皇也急得满头大汗。可他竟然一颗眼泪都没掉,反而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魏治冷哼,“其实他才是怪物呢!”
“都说他聪明,但我觉得,他明明就是古怪!他说不定是什么妖孽投生的怪胎呢!”
“……”
赵明月闻言一怔。
但其实这话从魏治的嘴里说出来,本不过是句孩子气的玩笑话,并无什么诅咒的恶意。
只是谁也没料到,短短两个月后,却一语成谶:
从赵明月入宫,到魏炁变成魏弃,富丽堂皇的朝华宫一朝门庭冷落,中间,拢共只隔了几十日的光景。
魏炁从前不来与众皇子一同上课,是因为天子随时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
后来,魏弃不来,则是因为他已经失去了离开朝华宫的资格。
她至今还记得,自己那时因好奇魏弃的处境,撺掇魏治带自己摸进朝华宫去。
两个人鬼鬼祟祟躲过侍卫,顶着一脑袋杂草、一前一后钻过狗洞。
结果一抬头,却发现魏弃就在两人三步开外,眼神漠然,静静地盯着他们,不知已在那站了多久,竟自始至终没发出半点声音。
两人顿时都傻在原地。
后头钻进来的魏治,甚至忘了爬起身,如朝拜一般跪倒在魏弃身前。
少年披散着头发,一身素衣,形销骨立,额上还绑着根醒目的白色布条。
她看着,恍惚明白过来:这是在服孝。
忙一骨碌爬起,有些手足无措地向他解释:“哦、我,我是过来……”凑热闹?看笑话?
好像什么话都说不通。
她只能结结巴巴道:“……九殿下,节、节哀顺变。”
魏弃没有理她,连眼神都没多给一个,转身走了。
她自入宫以来,从没被人这样慢待过,立刻尴尬地涨红了脸。
旁边的魏治见状,愤愤不平地高叫起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阿蛮这是关心你!”他说,“你、你等着!魏弃,等着!”
这声音却没有喊回来人,只招来了朝华宫里仅剩的那个老嬷嬷,诚惶诚恐地奔出来谢罪。
而魏弃始终没有回头,转瞬,便在廊下消去了踪影。
——果然是个怪人
可她偏偏就喜欢怪人。赵明月想。
世人对她偏爱、嘉许、奉承,她所见到的所有人,几乎都待她不吝善意,唯有魏炁,不对,魏弃,无论在云上或泥中,始终视她如无物。那日中秋宴上,她其实并非不辨男女,是故意那样说,甚至故意往大了说,心想,这样他便会注意到自己了,可魏弃明明听到,却只是平静地扫她一眼,又平静地转开了目光。
那一刻,她所有沾沾自喜的小聪明都在那漠然的目光下无所遁形,她甚至险些没能维持天真的语气、在自家姑母面前拉下脸来。
魏弃越是不理她,越激起她的好胜心。
久而久之,她钻狗洞的技术甚至练得炉火纯青,也学会用最天真最不谙世事的语气,和魏弃描述自己每一日的见闻,把魏治说的那些坏话原模原样地复述,再义愤填膺地表示这些话多么不堪入耳……
她那时天真的以为,这样便能打动魏弃。
就像她也曾用同样的法子让父亲相信自己出淤泥而不染,所以决定“去母留女”那样——
赵明月忽的有些恍惚。
因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再想起那个女人。
尽管王府一直为了保护她而对外宣称,她的生母不过一平凡农家女,与父亲有过一夜露水情缘,后来在照顾她时骤染风寒、急病去世。
但只有她知道,那个女人带她四处流浪的几年是如何度过。
一个个面容陌生却一般狰狞的男人,是怎样流连于那张绣花卧榻。
女人从不避讳她,任由她在旁,看着那些赤/条条的身躯纠缠。
她厌恶,却也不得不习惯,到最后,几乎麻木。
有时,那些人也会用脏兮兮的眼神看着她、打量她,然后扭头去与那女人调笑,说,生得这样漂亮的一张脸,日后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女人闻言,以团扇掩面,似哭似笑。
日子仿佛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
直到那天,一身肃杀的男人找上门来。
女人生前曾同她说,自己这辈子,就靠着这方寸之地婉转承欢、得了活下来的本钱;
死的时候,果然,也死在那张卧榻之上。
那把剑穿过女人胸膛时,她就站在一旁。
鲜血溅在她的脸上,热得灼人。
“王爷、王爷……”
她听见那女人最后仍强撑着一口气,说:“是丽姬背叛了您……是丽姬……哄骗我,代替她,伺候王爷……”
那双染血的手,临死仍拼命把她往男人身前推。
时过境迁,她已经忘了女人死去时的惨状,却还记得女人几乎痴迷的语气。
在她背后,在她耳边,阴魂不散地喃喃说着:“我们的女儿、这是我们的,女儿,王爷,您看……她的眼睛多像您呀……”
女人拼命掐着她的手臂,仿佛是某种提醒。
于是,那一刻,她终于从恐惧和无措中惊醒。
看向面前眉头紧蹙、面容审视的男人,忽的张开嘴,呜咽着、而后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
她的母亲,与昔日入宫为妃的丽姬,曾同为春风阁头牌,被文人墨客追捧为“上京双姝”。
可她知道丽姬此人,却并非是从那些旖旎的诗文戏曲,或宫人的闲言碎语里,而是因为记忆中,母亲对那个名为“丽姬”的女人毫不掩饰的恨意。
恨得咬牙切齿,恨不能生啖其肉——所以,如果她知道,如今自己的女儿,不仅没能为她圆满夙愿,反而为丽姬的儿子着迷不已,也不知身在地狱的女人,会是怎样的神情?
她被心头快意和诡异的喜悦吸引着,此后,愈发殷勤地出现在朝华宫。
而魏弃亦渐渐从一开始的连眼神都不给,到后来,偶尔会看她一眼,问两句话。
他的转变虽小,可足够她发现其中微妙的不同。
也因此,她其实一度以为,自己要“成功”了。
成功地让魏弃也变成魏治那般、围绕在她身边翘首以盼的角色,他再聪明,再“古怪”,终究也不过如此——
直到她要被接回辽西的那一日,最后一次来朝华宫,找魏弃道别。
任由她两眼含泪,依依不舍,魏弃却始终只看向面前的残局,头也不抬地专心解棋。
她的哭声低了、轻了,四周亦渐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而她从一开始的伤情,到后来的莫名,到最后哑然失语,福至心灵般,却终于反应过来——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在他眼里,大概都只是看破而不挑明的一出闹剧。一时间,恼怒到几乎难以掩盖本性,伸手便要把那棋盘掀翻——
可手刚伸出,魏弃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她。
“……”
那眼神并无威胁之意。
甚至没有半点波澜,她却竟莫名胆寒,手颤了下,又悄然收回背后。
魏弃亦随即挪开了目光。
眼帘垂落下去,长睫扑扇,在眼下投落一片明暗不定的阴影。
许久,他说:“我不是你逗趣的玩意。”
“走了之后,不必再来。”
可惜。
如果她会听他的话,那她就不是赵明月了。
三年后,她又一次被接入京中,姑母在宫中为她设宴接风洗尘,宴饮过后,她装作不经意地偷偷问起魏治,魏弃如今可还被关在朝华宫里。
“你说他啊,”魏治闻言,嬉笑着看向一旁的兄长,想了想,忽然又低下头来,神神秘秘冲她道,“阿蛮,明天带你去看个有趣的东西。”
时隔三年,如今的朝华宫,早已成了被阖宫上下刻意遗忘的角落。
她若是想来,不必钻狗洞出入,可以光明正大地走进来——这里却已是荒草满园。
“喝啊!”
“不是你亲手剥皮下锅的么?九弟,这碗汤,你可千万要好好品尝啊——”
“味道如何?怎么不说话?”
而也直到她亲眼目睹眼前发生的一切。
她才知道,魏治口中那所谓“有趣的东西”,是一只被剥了皮的兔子,一锅腥气扑鼻的血汤。
还有一个,被按倒在地,被逼着喝了一碗又一碗汤的“小疯子”。
……魏弃。
赵明月愣在当场。
而那亦是她第一次切身地体会到:魏弃再也不是魏炁。
如今的他,甚至不如那个永远跟在自己屁股后头转悠的蠢货——可恨自己却曾一度枉费苦心,想要得他的欢心,图什么呢?
她盯着魏弃因狼狈喘/息而通红的脸,心口狂跳。
那一刻,也许曾有说不清的怜惜之情划过心头。
可很快,便被另一种熟悉的、报复得逞般的快意淹没:她想,如今,是她居高临下看着他受辱了。
她不仅把他曾经给过她的折辱数倍奉还,甚至还可以主宰他的命运——只要她说一句话。
为魏弃说哪怕一句求情的话。
魏治看在她的面子上,一定会放下那只盛满“汤”、不停往魏弃嘴里灌的瓷碗。
“……”
她的唇齿碾磨着,迟疑着,欲言又止。
但是。
为了这个困在朝华宫永无天日的囚徒……她要为了他,把自己放在表哥和魏治的对立面吗?
——又或者,她应该再添一把火呢?
*
“魏弃,你的病,如今可好些了?”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
不仅赵明月自己,连魏治都惊了下,有些愕然地扭头看她。
而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失言,顿了顿,只得又似笑非笑地补充一句:“数年未见,我以为你……”
以为你早已熬不过折辱与病痛,死在那座荒芜的深宫里。
她清楚地明白,这才是如今的赵明月对魏弃说话该有的语气。
可心中却仍不受控制地蔓上些许隐秘的期待,期待他会因为这次时隔多年的重逢,因为自己的“冷漠”和身不由己的讥讽而面露波澜。
“承蒙关心,”可惜,魏弃只是想也不想地回她一句,“恕不远送。”
赵明月:“……”
她的眼神扫过魏弃。
又落在一直不敢说话、低着头“装死”的谢沉沉身上,定了好一会儿。
末了,却终究领着颇有微词的魏治扭头离去。
脚步声渐行渐远。
沉沉僵坐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小心翼翼探出头去、向楼下瞄了眼。
确认两人已然走远,她这才拍拍胸脯,长舒一口气,又忍不住瞟了眼对面风轻云淡的魏弃,心想,怎么如今,美人都要配个狗脾气么?
魏弃是这样,这位赵家小姐也是这样。
而且……
“公子,”她小声开口,试探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位赵姑娘怪怪的?”
“没有。”
“……”
见她满脸写着不信,魏弃又平静地补充了句:“没注意。”
说完,他抬手,一一确认了桌上菜碗温度。
不满意,又扭头招呼店家过来重新点菜。
不多时,桌上的菜色便全然换了一轮,个个热气腾腾。
沉沉却还没反应过来,心想那么大一个大美人摆在你面前,还故意往你那挪了一步又一步想靠你近些,你竟说你没注意?
“你、你不觉得她很美么?”于是,到底没按捺得住。
小姑娘顾不上吃,反而继续锲而不舍地追问:“而且她老是盯着你看,眼神很……”
很什么?
沉沉不知道怎么形容。
只知道自己不巧瞄到时,总觉得心里怪怪的,想提醒魏弃、又不敢开口,别扭地好像屁股底下有火在烧。
而魏弃终于听出某人语气里的不对劲,抬起眼来,直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
末了,想了想,他说:“不止她一个。”
“啊?”沉沉一脸茫然。
“我的意思是,这么看我的,”魏弃从不爱说废话,这会儿却也不得不多花了点时间解释,“不止她一个——所以没注意。”
他说着,随手点了不远处因为回头看他而撞了廊柱的小二,又示意她看楼下——几个戴着幕篱的少女,从他们一行人走进珍馐阁开始,就一直在底下、不时回望这边窃窃私语。
至于邻桌的、对面的、路过的那些,就更不必提了。
若是他一一观察,一一回敬,日子还过不过?
“所以,赵明月怎么想我,怎么看我,从来与我无关,”魏弃说,“因为她与这些人毫无区别。”
“……”
谢沉沉看着一脸坦然的魏弃,懵了。
心说这、这难道就是大美人对别人觊觎自己这件事习以为常后毫不在乎的感觉么?
而且被他指的那几个人的神态,怎么这么眼熟……
这、呃、这不就是初入朝华宫的自己么?
谢沉沉震惊了。
震惊之后,是说不上来的深深挫败和想原地挖洞、把自己埋进去长眠于此的冲动。
她脸上一时红一时白,各种心情变化都写得分明。
许久,心事重重地喝了一口鸡汤,又忽然抬头问魏弃:“公子,你,那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
连赵家小姐这般美人,在他眼里都被视若无物。
该不会平时跟他说话十句里有九句都是废话,只听单刀直入那一句,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入不了他的眼吧!
这也太羞辱人了!
沉沉想到这里,悲愤交加。
魏弃却被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一愣。
“中……”
认真想了半天,原本想说“中规中矩”。
一抬头,见着她那期期艾艾又隐约冒火的眼神,话在喉口打了个转。
最终,却变成自己都不太确定的一句:“中等,偏上。”
沉沉顿时满脸不可置信,有些受宠若惊地捧脸,问:“真、真的?”
“……”
魏弃眉头一跳,说:“假的。”
然而话虽如此。
冷不丁一抬眼,见她表情失落,低头闷闷不语。
他蹙眉,想着她似乎越来越容易生气,麻烦得很。手却已然先脑子一步,给她碗里夹了块蹄髈肉。
放下筷子。
顿了顿,又淡淡补充一句:“才怪。”
露华宫中。
赵为昭斜倚卧榻之上,面带病容,不住低头轻咳。
而魏峥背手立于窗前,听得身后医士的交谈声渐止,待赵为昭用过药后、屏退众宫人,他复才回头。
两人之间,隔着一层床幔。
她苍白的脸掩于轻纱后,影影绰绰,神情难看清切。
……似乎总是这样。
魏峥忽然想。
自己永远看不清她的脸,看不清她的心,不知她的用意。
他们各有图谋,“狼狈为奸”,一回首,竟也不知觉做了二十余年的夫妻。
思及此。
“阿昭。”
魏峥沉默良久,再开口时,仍是竭力柔和了声音:“近来北燕蠢蠢欲动,朕忙于政务,竟冷落了你……是朕的不对。”
他今日来,为有要事相商,自然愿意示弱。
“臣妾惶恐,”赵为昭却不复昔日的温柔解语,只疲惫地摇了摇头,“身病可治,心病难医,臣妾是入了自己的魔障。岂敢累及陛下?”
自去年秋日里她病了一场,此后便一心求神拜佛。
魏峥已经习惯了她的自怨自艾,知道她是病得伤了心性,也没有过多追问什么,反而趁机话音一转,直入了主题,道:“你可知九皇子宫中,近日添了个新人?”
赵为昭不语。
他便又索性将昨日魏弃致信皇后、后又被自己召见之事,全数说与她听,只独独隐瞒了魏弃药石无灵、将不久于人世的消息。
“他娶此女,万万不可;但要朕放此女出宫,师出无名,也难免惹人怀疑,”魏峥道,“毕竟她是谢善家中女眷。谢善贪饷,罪无可赦……”
“陛下。”
赵为昭忽道:“谢善刚直,此事恐有内情。”
“内情如何,你又怎知?前朝之事,无需妇人置喙。”
魏峥眉头紧蹙。
话说出口,察觉自己语气里不觉染上的怀疑与警告意味,方稍稍收敛,又柔声道:“但谢善是你兄长的旧部,”他说,“你如今正在病中,如若平西王愿为谢家求情,朕为爱妃祈福,特赦一批女眷出宫,倒也……未尝不可。”
只不过,要求情,怎能没有代价?
赵为昭是何等聪颖之人,三言两语,已然听出魏峥话里一环扣一环的算计。
可她更清楚,他从来是个胸无成竹绝不出口的人。如今既已告知自己,便不是求问她是否答应——而仅仅只是为告知她一声,命她从中斡旋,劝自家兄长接受顺从而已。
毕竟,这么多年来,哪一次不是这样?
为了自己,为了助三郎登上帝位,为了赵家福泽绵延……兄长已经失去了太多,却亦不得不为。
她心知肚明,所以无力地闭上了眼。
许久,复才轻声道:“臣妾的兄长,如今已不是当初横戈跃马,勇冠三军的赵大将军,”赵为昭说,“陛下,他老了——待三郎的婚事毕,便让他带着阿蛮回辽西去罢。”
“辽西的确是个好地方。”
魏峥闻言,却叹息:“突厥王与你兄长一战过后,元气大伤,至今,已有十余年未起战事。辽西百姓安居乐业,一片太平。”
言下之意,太平之地,何须大将驻守?
“倒是北疆,这几年来,燕人频频犯境,百姓流离失所。朝中无人可用,朕心甚忧之……恰逢此时,朕之爱将却因三郎婚事拍马回京,犹若天赐良机。”
“……”
“阿昭。”
魏峥忽低声问:“设身处地,若你是朕,你会如何?”
第36章 所求
事实证明。
谢沉沉的“心大”, 实在毫不吝啬地体现在诸多方面。
譬如,近在一炷香前,她还在感慨漂亮的脸蛋不顶用, 一炷香后,就因为魏弃夸自己“中等偏上”而毫不掩饰地翘起尾巴;
又譬如,同样是一炷香前, 她还在因忧心可怜的说书先生而吃不下饭,一炷香后,便在众侍卫目瞪口呆的眼神中, 风卷残云般扫荡完几大碗连饭带汤。
只不过嘛。
等到吃完了, 饱暖思……后路。
她悄摸抬起眼睛, 看向自家那位无论何时都云淡风轻、形若谪仙, 吃顿饭连嘴角都不带脏的九殿下,又忍不住忧心忡忡起来:话说,魏弃突然对她这么好,会不会有诈呀?
虽说方才是他自己说的,不要她还银子,只要她陪他来个地方。
可结果就是来陪他吃顿饭……还是她吃得多那种。天底下有这等好事?
就算有,这是魏弃能做得出来的好事?
沉沉面色凝重地想,只有两种可能。
要不就是魏弃真的转性了, 要不就是——他“疯”得更彻底了。
坐在她正对面、被她鬼鬼祟祟打量个不停的魏弃:“……”
连猜都不用猜,一看她脸上表情,就知道她又在琢磨些什么有的没的。
他太阳穴“突突”直跳。
末了, 扭头向背后那桌侍卫扔下一句“不必跟来”, 便起身提溜起胡思乱想的小宫女。
沉沉还没来得及反应, 已被他带得趔趔趄趄下了楼去
珍馐阁后院,入目所见, 亭楼水榭,正是昔日那“销金窟”的旧址。
无奈谢沉沉只把说书人的故事当传说听,却完全没把二者联想起来,只以为魏弃是带她来见什么达官贵人,满心莫名所以。
直至不知不觉走得深了,她环顾四周,发现风景逐渐改换,更像是一处寻常人家府苑。
洒扫的仆妇进进出出,见着他们,也不阻拦,反而殷勤地帮忙引路,一口一个“大公子”的叫——要不是她知道他是宫里的九皇子,倒险些真当他是这府上土生土长的大公子了。
“殿、殿下。”
她于是愈发摸不着头脑,忍不住小声问:“我们这是要去哪?”
魏弃却不答,只道:“跟来。”
两人并肩穿过抄手回廊。
没多会儿,便见前方一处古朴庭院。
门外槐树下,一个灰袍男子正牵着个四五岁的男童等候。
小孩子沉不住气,不住向这头张望,瞧见来了人,立刻扯着大嗓门喊:“爹,爹,人来了!”
男人原本正盯着那槐树出神,闻声扭头。
见着魏弃,不过短短一瞬的四目相对,却倏然微怔。待到两人走到面前,仍久未能回神。
“大……公子。”
三个字迟疑着说出口。
八尺男儿,竟渐渐红了眼眶。
魏弃道:“顾叔,借一步说话。”
被他称作顾叔的男人擦擦眼角,点头。
眼神却瞟过他身后好奇环顾四周的谢沉沉,欲言又止。
只是,见魏弃没有介绍,他也不好多问。正要引着两人往院中走。
魏弃忽又停住脚步,伸手指了指他身边的小儿,问:“你的儿子?”
“是、是……”
“叫什么名字?”
“我叫顾不离!”不等自家爹爹回答,小男孩先跳了起来回话,嬉笑道,“离不开的离。大哥哥,你叫什么?”
不离……
“胡闹,叫大公子!”顾叔表情微变,立刻低声喝斥,把他拉到一旁,“越发地没规矩了!”
可魏弃竟难得好脾气的为这少年解了围,冲人摆手道:“无妨。”
随即,又指了指身旁一脸状况外的谢沉沉,“我同你爹有话要说,你在这里,陪她解闷,办不办得到?”
*
顾不离陪着谢沉沉在老槐树底下翻花绳。
顾叔对自己那不省心的儿子千叮咛万嘱咐,叫他千万不得怠慢贵客,这才小心翼翼引了魏弃到院内,跑前跑后地亲自为他沏茶倒水。
魏弃接过茶盏,示意他先落坐,“不必拘礼。”
“使不得、使不得!”
顾叔却连连推拒,正色道:“您是主,我是仆,大公子,奴才岂能在您跟前平起平坐!”
“顾家败落多时,奴契亦在抄家时尽数焚毁,你早非顾家奴,而是如今上京商会会长,顾氏钱庄的大东家,”魏弃道,“而我只是个囚困深宫的落魄皇子,在我面前,你有何坐不得。”
“大少爷,您……万不能这样说!”
顾叔闻言,老泪纵横,“扑通”一声在他面前跪下。
“奴受了老爷小姐的恩,一生都是顾家的人。顾家当初,上下共有一百七十二口人,后来,后来却只剩下了小姐与我……小姐被发卖时,把所有的盘缠都留给了老奴,她对老奴的大恩大德,老奴永生永世不敢忘!没有顾家,便没有老奴的今天。”
从当初的一穷二白,到如今的上京巨贾,个中的苦与恨,他其实早都淡忘。
或者说,早都觉得不值一提了。
因为那些苦,他自知,比不上忍辱负重的顾家小姐顾离万分之一,更比不上。他终于风光回到上京,却得知“丽姬”暴毙、死于深宫时的……千万分之一。
这些年来,他拼了命地挣这一份家业,不惜花重金与京中忠臣结交,向皇宫安插眼线,一切的一切,只为了能够让顾家仅剩的血脉留得一份体面。
可魏弃分明早在几年前便接到他的信,早知道他在宫外的种种筹谋,却从不曾给过半分回音。
直到昨日。
少年遣人送信,告知今日一见。
他欣喜若狂,彻夜未眠,如今见到故主之子,忆及往事,亦终忍不住感慨万千。许久,方才整理好情绪,通红着眼抬头。
“大公子,”顾叔低声道,“如今北境燕人虎视眈眈,大魏朝中,却始终人心不和,无人愿冒险领兵,反而一味求和。”
“今次那赵贼胆敢回京,以奴才陋见,魏……天子,必然想方设法命其主帅出战,若他身死战场,倒也算死得其所,若他侥幸苟活,奴才愿以万金,重聘血衣楼杀手……”
顾叔说着,眼神恨恨,做了个以手割喉的姿势:
一人不行,就派十人。
十人不行就百人。
离了辽西,赵莽就如折了翼的鹰隼。
他一人再强,无辽西赵家军护佑在旁,敌得过无孔不入的刺杀么?
“杀灭这恩将仇报的不义之徒,也算为小姐报了血仇。而大魏失了平西王,国运必将行衰,”顾叔说,“到那时,便是大公子你‘反击’的机会——十一年了!大公子在宫中忍辱偷生,老奴亦无一刻不在为您筹谋,良将,谋士,兵马,粮草,只要您一句话——”
他抬起头来,眼中似燃着熊熊烈火。
那把火,从十五年前顾家满门被灭,火映半边天的那一日,烧到了今天。
曾经,他以为害死丽姬的是深宫,是美人如云、争风吃醋,最后演变成互相算计和争斗。
但后来,他渐渐明白了,害死丽姬的,不是那些可怜的女人,而是高高在上看着一切发生、却熟视无睹的帝王,是明知丽姬受苦却避世不出的将军,是这个乱世,是他们无穷无尽的欲望。
丽姬死了。
昔日巧笑嫣然的顾家大小姐,因满门被抄,沦落贱籍,做了春风阁的丽姬,后来,变成男人们之间争抢的玩物,最后,死在凄冷的深宫里。他坐拥金山银山,也再换不回她了。
所以,如今,他能做的,只有让她的儿子踩着自己的肩膀——甚至尸体,站到河山之峰,世人之顶去。
唯有如此,她的儿子才能活。
唯有如此,顾家的一百七十口人,他们的血脉,便还在这世上延续着。
“顾叔。”
魏弃闻言,垂眸看了他许久。
那目光沉静之外,竟有几丝不易察觉——连他自己也未发觉的悲悯。
末了,说出口的,却终究只有低声一问:“你以为,我还有几天可活?”
顾华章一怔:“大公子……”
“病是真的,疯也是真的,从头到尾,那都不是什么忍辱偷生的虚词,”魏弃说,“我今日来,也非是要来谈什么复仇大计——赵莽此人,我虽恨他,却无意杀他。”
“大公子!这又是为何!”
顾叔满脸痛心:“难道你忘了老奴信中所说……若非他赵莽恩将仇报,二十年前,我顾家不会因包庇他而满门获罪!后来小姐忍辱入宫……他竟也不管不顾!”
“此等无情无义不忠不贞之徒,有何颜面做他大魏人人称颂的平西王?不杀他,如何告慰小姐在天之灵?!”
“他与魏峥已然离心,此番回京,将死之期不远。”
魏弃淡淡道:“你要杀他,不必血刃,何必多此一举?”
“……至于魏峥。”
他那位,曾高高将他捧起,又毫不留情将他们母子舍下、踩入泥里的“父亲”。
魏弃闭目,沉吟良久。
恨意,杀意。
和母亲临死前噙着泪眼的那句,“不要为我报仇”,一切的一切,最后,都轻飘地落在昨夜。
他想起自己醒来时,看见魏峥那双熬得通红的眼。
男人紧紧握着他的手,说阿毗,你的愿望,朕答应你。
你要出宫去、最后看一眼你母亲的故所……朕也答应你。
人生在世,白驹过隙,昔日豪情满怀的青年帝王鬓边,如今已生华发。
“他不是个好丈夫,不算个好父亲,”魏弃说,“但,他的确是个好皇帝。”
“若非他励精图治十余年,上京绝无今日繁华盛景。三岁那年,我曾随他一同出巡,那时,战乱未息,百废待兴,上京子民,有瓦遮头已属不易,但今日所见,农不易亩,市不回肆,百姓安居乐业——我自问,这一切,如今的我做不到。”
既做不到,像魏峥那样勤勉治国,爱民如子。
更做不到像魏峥那样,爱那冰冷的皇座远胜一切。
“倘若我是个正常人,”魏弃说,“还有哪怕十年可活,也许我会应你所说,图谋取而代之,放任一试。但我知道,顾叔,我活不到那时候了。”
杀人,于他这般的“怪人”而言,也许是这世上最简单之事。
可是,杀一人,乱世生,朝堂倾轧,各方争权。
他大仇得报,却不日将身死,死后,天下无主,必然大乱——兴亡之间,百姓何辜?
顾华章自然知晓他话中深意。
却更多是忧心他的身体,当下默然不言,低头忍泪。
许久,方才颤声说:“奴才定会不惜任何代价,为公子寻治病良方。请大公子……千万保重。一切还可从长计议。”
——可哪里还有来日方长?
魏弃知道他心中复仇之念根深蒂固,绝非自己一言两语可以劝解,也没再多言。
他的身体,他自己再清楚不过,那日陆德生以金针为他调和气血,也不过机缘巧合下为他续了口气。
阎伦留下那本古籍,已然写明了失败者的下场,他就算熬过这一次发病,待到下月此时,仍然难逃一死。到那时,就不是几根金针、一夜药浴可以抑制得住的了。
不过,也好。
魏弃忽的话音一转,道:“我今日来,是为另一件事。顾叔,依你之见,三日之内,可能凑齐一队顶尖镖师、代我护一人,前往江都城?”
“江、江都城?”顾叔不解他为何突然问起这远在千里之外的无名小城,却还是凭借着昔日走南闯北的记忆、在脑海中搜寻片刻,末了,沉声道,“此地虽远,但奴才有一至交,乃上京东风镖局之首,此人能力超群,且与奴才情谊深厚,若是奴才所求,他定会办到,绝无纰漏。”
“好,”魏弃说,“那便即刻去办。若成事,遣人送信于我。我另有安排。”
魏弃从未对他有过所求,如今却破例开了金口,顾华章哪里有不应的道理?当下毫不犹豫点头答应。
只是,点头过后,见魏弃再无他话,却还是忍不住问:“公子……今日这番大费周章前来,只为此事?”
“嗯。”
“奴、奴才斗胆问,”顾叔小声道,“公子要护送之人,难道是外头那位……”
他不知怎么称呼谢沉沉。
从一开始打过照面,便觉此女与自家公子关系不一般,可横看竖看,那小姑娘除衣着华贵、样貌尚算清秀外,实在也瞧不出有任何……过人之处。
——等等。
公子身边跟着的、还被公子格外留心的女子……
他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宫中耳目传来那匪夷所思的消息,又见魏弃丝毫没有否认的意思,想来要护送之人正是此女。
顾华章纵横商场多年,一贯巧舌如簧。
此刻,嘴上竟也不由打了结巴:“难道这、这便是,少夫人?”
可不对啊。
少年夫妻,正是情浓时,大公子又怎会舍得送少夫人去那山高路远的江都城?
情急则乱,顾华章思忖片刻,忽地福至心灵,恍然大悟道:“方才老奴观少夫人身材清瘦,唯有小腹微隆……难道,少夫人已有孕在身?!”
魏弃正饮茶,闻言,一口茶呛在嗓子眼,憋得脸通红,才勉强没有惊天动地地咳出声来。
竟猜对了!
顾叔见状,却只以为他两颊红透是初通人事、心中羞涩,立刻又惊又喜,露出一脸了然的表情来。
“如此奴才便明了!”顾叔道,“大公子是怕宫中人阴险狡诈,害了尚在腹中的小少爷、小小姐,所以托奴才请人将少夫人接去江都城静养!”
魏弃:“……”
“上苍保佑,顾家先祖垂怜,我顾家有后了!”
魏弃:“……?”
我还一句话没说,你倒是想得挺多。
什么小少爷,小小姐——
怕不是谢沉沉刚才吃了还没消化那三大碗饭吧。
他想开口解释,也不知怎么解释起,总觉得这解释的话说起来实在难以启齿。
又见顾叔双手合十,一会儿感谢上苍,一会儿感谢顾家先祖,就差没再次老泪纵横,跪在地上、“砰砰”磕头个不停,那话更是再难出口,只得干脆安慰自己:误会了,说不定也是件好事。
起码,护送谢沉沉回江都的事,顾叔是会比任何人都上心了。
“老奴定会把此事办好办妥,公子且放一万个心。”
果然,顾叔擦干眼泪,立刻向他赌咒发誓:“若是少夫人出了丁点差错,老奴无颜见顾家列祖列宗,定当以死谢罪!”
话音未落。
院外却忽传来几声咋咋呼呼的惊叫,喊着:“下来,姐姐,你下来!”
……下来?
从哪下来?
魏弃与顾华章皆循声望去,便见那颗老槐树上,赫然多了一团颤颤巍巍的雪白身影。
“……”
“少夫人!!!”
这回,魏弃都还没来得及起身。
顾叔那老胳膊老腿,竟抢先一步、箭一般的冲出院去。
等到魏弃后脚跟上,顾不离已经被他爹按在地上罚跪。
顾叔在槐树底下急得满头是汗,四面打转,招呼一群仆妇又是搬梯子又是作人梯,连谢沉沉都有些受宠若惊,一迭声在树上喊着:“不必,不必,我、我可以滑下来的!”
“万万不可!”顾叔严词拒绝。
“大公子!”顾不离见魏弃来了,却立刻跳起来告状,“姐姐好生赖皮,翻花绳翻不过我,斗蛐蛐斗不赢我,便仗着比我高比我手脚长、要比爬树!结果——”
结果,就是眼前这样了:
爬是爬上去了,谁知衣服勾住了树梢,腾不出手去解,所以,下不来了。
“胡、胡说!”
被拆穿了的谢沉沉只觉颜面无存,忙攀在树上心虚地解释:“我这就下来……”
说着,一手努力抱住树,另一只手便要努力去够那缠在树梢上的裙纱。
“少夫人!少夫人万万不可!”
顾叔目呲欲裂,当即伸手厉声制止。
谢沉沉:“……?”
不就是爬个树,这老伯怎么这么紧张兮兮的?
还有……少夫人?
这是在叫自己?
她一脸茫然地看向魏弃。
至于魏弃——他此时终于也体会到了谢沉沉那种犹如在火上煎,两面不是人的感觉。两人四目相对,一时无言。
魏弃走近树下,抬头看她,问:“真当这里是自家后院了?”
沉沉连忙赔笑:“奴、奴婢……”
在宫里几百年没遇到过“玩伴”,这不是一不小心输疯……不对,玩疯了么?
魏弃看着她,一时无言。
心想这厮只一会儿没看住就能爬上树,下回,是不是直接要上朝华宫房顶揭瓦?
哦。
不过……没有下回了。
她该走了。
明年这个时候,她应该已经在江都城的家中,做清清白白的谢家女,等着考上状元的小书生回来娶她做妻子。
过几年,他们也许会添置一处这般寻常的宅院,再几年,她的孩子也会到调皮的年纪,到那时,挽起妇人发髻的她,大概也会站在树下,嚷着要自家的小孩滑下树来吧?
风起,槐花落。
他定定看向她。
眼神掠过她皱成八字的眉,飘忽的眼,心虚到往左撇又往右撇的嘴唇。
几年后,几十年后的她,会是什么样子呢?
魏弃突然想。
他从不信世间有鬼神,唯独此刻,倒是生出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若是死后能做一只游荡世间的鬼,想来也是很好的。
他此生困于深宫,还未来得及见休明盛世,大好河山。
死后做了鬼,大概才能真正做一回自己,花上许多时间,走遍这世上的路,看遍世上形形色色的人。
再之后,等到走不动了,老了——如果“鬼”也会老的话。
他想找一个地方休息的时候,也许,他便会寻到她的家中去,做她家中的一颗树,一株花草——
但,倒也不是因为……喜欢。
不是喜欢。
他想,自己只是觉得,有谢沉沉在的地方,那个家,必然是很热闹的。
他想在一个热闹的地方闭上眼睛。
死前的最后一刻,还有人轻唤他的名。
如此这般,好像也不枉费,痛苦地走过这人间一遭了。
“……”
沉沉紧抱着树,望着树下仰头看她的少年,不解地歪了歪头。
还未来得及思索那一刻他眼底的晦涩究竟为何,肩膀却先一重。
只一息过后,她便在顾叔的惊呼声中,被魏弃拎鸡仔似的拎下了树。
第37章 发妻
“少夫人!”
顾叔跑过来, 几步路的工夫,竟吓得老脸煞白,眼神不住上上下下打量着谢沉沉。
直到确认她无事, 这才长舒了口气,又有些埋怨地侧头、看向自家大公子。
那眼神里意味分明:怎么都是快当爹的人了,还这么没轻没重?
魏弃装作没看见, 背手站着。
旁边的沉沉扶着他站稳身子,回过神来,却没忍住困惑地皱眉:心说为什么这老伯, 忽然便改口叫自己少夫人了?
她只觉其中误会颇大, 开口想解释, 可转念一想, 婚书都给了,魏弃也默许,万一自己矫情起来惹了他生气,他让自己还银子怎么办?
沉沉瞟了一眼身边人。
心说反正……叫两声也不会掉块肉。
思及此,索性装作没听见,见顾叔仍一脸不放心,又忙宽慰道:“阿伯,别担心, 我真的没事。”
她说:“你别看我瘦,可我很有力气的,我在宫里, 一个人能挑两桶这——么大的水。不过是爬个树而已, 方才就算殿下不救我, 我自己也能下得来。”
说着,她拿手比划起水桶的宽度。
眼角余光瞥向旁边的顾不离, 大有一副“看姐姐我多厉害、我可不是什么花架子”的自证架势。
怎料这话没安慰到顾叔,反而把人吓得一脸惊恐,又连连摆手道:“少夫人日后万不可这般劳累!当心您腹中……”
腹中?
腹中什么?
沉沉低头看着自己吃饱喝足后微微鼓起的小肚子,又看向身旁,额角青筋隐隐抽动的某人。心下好奇,正要细问。
“顾叔,”魏弃却及时抢在她之前开口,毫不犹豫道,“我不便在此久留,这便带她走。”
沉沉早晨出宫时,两手空空,犹如被拴着绳子放出笼去的雀鸟,说是自由,也自由得束手束脚。
待到暮色苍茫时,她踏上回宫的路。
马车里,却已塞满了东一包西一包魏弃为她购置的衣裙脂粉。
途径来时的商街,原本阖目养神的少年忽的撩开车帘,低声说了句“停车”。
随即摆手,招来路边、那抱着稻草靶子沿街叫卖的小贩。
沉沉起初不解其意,直到隔着帘子一看,望见那一串串红艳欲滴的冰糖葫芦,却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买多少?”魏弃扭头问她。
沉沉起初给他比了个“三”的手势。
可没多会儿,手指颤颤巍巍,又换成个“五”。
五串?
魏弃瞥了她一眼:“你吃不完。”
“吃得完!而、而且,”沉沉立马小声解释,“殿……公子,咱们下次出来,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语毕。
既怕外头的小贩等不及,又怕魏弃不许。
她索性先斩后奏,从腰间荷包里掏出十枚铜钱摊在手心、便径自递了出去。
“劳烦,要五串!”小姑娘脆生生道。
这可是整整五串糖葫芦!
沉沉接到手里,激动得手都在发抖。
只不过,左手拿两串,右手拿三串,“糖葫芦大户”本人,到底觉得吃独食这事儿颇为不妥,于是想了想,又大方地分出一串糖裹得最厚实的给魏弃。
“殿下,”沉沉一本正经道,“今日殿下带奴婢在珍馐阁饱餐一顿,这是奴婢的谢礼。”
两文钱的糖葫芦换十两银子的饭,应该也不、不是很亏吧?
沉沉一边啃糖葫芦,一边心虚地想。
她少时习惯了饿肚子,偶尔还要跟人抢饭吃,所以吃相不好,总跟有人在后头盯着等收碗似的。
是以,一口一颗地吃完两串,嘴角竟不知觉染出两条醒目的山楂红。再抬头看魏弃:一串糖葫芦拢共六颗,他才吃了一颗的一小半。
“殿下,”沉沉看他吃得费劲,忍不住问,“不好吃么?”
“……”魏弃道,“太甜。”
有吗?
沉沉盯着他那串糖葫芦上头厚厚的一层糖,自觉是好心办了坏事,忙把自己手里还没来得及吃的那串换给他,“这个糖裹得少,殿下,你吃这个。”
说完,也没想太多,便接着他没吃完的那一小半继续吃。
“谢沉沉,”魏弃看着她那副“天塌了也不担心、先吃完这顿”的架势,忽然问,“今天,你开心么?”
“开心啊!”
而沉沉理所当然地点头。
两颗山楂一左一右顶着腮帮,让她看起来像个肥硕过头的呆松鼠,说起话来亦囫囵不清。
可他既问了她,她想了半天,还是正儿八经地答:“但,开心是开心,就是,花了、好多银子,殿下,以后我们、会不会很穷?”
宫里的人那么势利眼,哪怕皇子的份例,有时也敢克扣。
更别提那位袁总管老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因此,实际上能到魏弃手里的银子,每个月也相当有限。
沉沉虽不知魏弃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可过惯了苦日子的孩子,总是习惯不了享受,下意识地忧心明天。
“……”
魏弃淡淡道:“不会。”
话落,竟也学着她的样子,一口吞进一颗糖山楂、在嘴里各嚼两口了。当然,那味道仍是甜得齁人。
却不知为何,多嚼两口,似乎又变得不再那么难以忍受——至少,他亦渐渐在这腻人的甜里,尝出些回甘的滋味来。
只不过,这点回甘,究竟是因为手中的冰糖葫芦,还是因为她脱口而出的那句“我们”?
生来早慧如他,一向自诩洞察人心。
唯独这一刻,却看不透自己,也看不透……这世上原本最好看透的谢沉沉。
许久,只能欲盖弥彰地移开目光,低声道:“谢沉沉。”
沉沉正吃得开心,一听他喊自己名字,却还是下意识地抬起头来:“嗯嗯嗯?”
“你就没有什么其他要问的。”魏弃说。
问?
……问、问什么?
沉沉想了半天,也没觉得有什么好问的。
又怕魏弃觉得自己一天到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唯独不动脑子,思忖片刻,只得神秘兮兮地挤出句:“殿下,其、其实奴婢确实一直想问,”她说,“您今日早晨去的那铺子,是不是传说中的——赌场?”
不然到底哪来的钱?
魏弃:“……”
算了。
他面无表情地咬了一口糖葫芦。
心想,当他没问。
确实也不该指望以谢沉沉那个、只装得下银子和饭菜的脑子,能绕十万八千里路,想到他那些不与人说的心思。
毕竟,连他自己都解释不清……他要见的人,要安排的事,本可以尽数瞒着她。可是,他竟还是想让她见一见顾华章。
想听顾华章叫她一声“少夫人”;
想让谢沉沉,走在仿照昔日顾家宅邸原样建造的庭院——如果顾家没有出事,如果母亲还活着,如果母家的亲人们都还在,如果他们化为幽魂无处可去……还会回到这里。
朝华宫是他的囚牢,不是他的家。
哪怕只有一日,他还是想带着自己的妻子,回自己真正的“家”中看看。
一息,便是一生。
沉沉坐在魏弃身旁,没用多久,便吃完了整整四串糖葫芦。
吃完了,餍足地揉揉肚子,小姑娘这时才回过味来:魏弃今天的样子,好像是看着和平时不一样。
可仔细看,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只能归结于车帘轻晃,泄进来一缕残阳。
饶是一贯凉薄如他,眉眼之间,似也被那夕阳镀过、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本不该出现在他脸上的柔情意味。
沉沉看着,不知不觉出了神。
脑子里,仿佛有个轻微的声音在低语。
【谢沉沉,今天,你开心么?】
许多事,许多答案,昭然欲揭。
“殿下。”
于是。
鬼使神差般,她亦有样学样地开口,小声问他:“那你今日……开心么?”
魏弃闻言,抬眼看向她。
分明听清了,却许久没有回答。
只是伸出手。
手指瓷白如玉,抵在她唇边,停留片刻。
末了,如轻抚,似碾磨,一点一点、擦去了那竹签留下的糖印。
“若日日都是这么活,活着也不错。”他说。
*
魏弃不像谢沉沉,总是轻而易举便感到快乐。
正如他也学不来她那简单到几乎“粗暴”的做人做事原则:凡是理解不了的事,都只看结果就好。
因为脑子在这方面不太灵光,所以不必细究个中的关窍与细节,想不通的就不想。
比起忧心“为什么”和“怎么办”,她只知道,买了衣裳很快乐,买了脂粉首饰很快乐,买了糖葫芦更快乐,因此,连带着回宫之后的十来天,都是乐乐呵呵的。
遇人就笑,整天笑得牙不见眼,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犯了什么痴病——唯一对此能感同身受的,大概,也只有近期同样因“养伤”肥了一大圈的谢肥肥了。
它如今已是一只活得颇为金贵的四脚兽。
羊奶嘛,想喝就喝。
没得喝,就跑到主殿里去撒娇打滚。
魏弃懒得理它,它就乖乖窝在他脚边装死;
魏弃若是受不了它、要扔它,它就可怜兮兮地叫——
只要小主人人在朝华宫,这招十次里有九次都能奏效。
顾华章安插在宫里的耳目,如今已成了魏弃给谢肥肥买羊奶的“专属货郎”。
一人一兽齐齐感慨:这日子啊,过得那叫一个滋润唷!
更别提,沉沉起初还因“放妾书”变“婚书”的乌龙委屈着,渐渐却发现,宫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每日都在变。
事情没了后文,她们反而不好再提,甚至对她这么个身份微妙的“谢姑娘”谨慎起来。
言辞之间,少了几分冒犯,多了几分讨好与试探。
沉沉虽对做皇子妃不感兴趣,也不敢真的奢望自己成了旁人眼里那只变凤凰的麻雀。
只是,能让他们别再拿她打赌什么时候被魏弃杀了丢出宫去,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毕竟,反正自己也出不了宫,谁不想日子过得好一些呢?
她那时没敢想,其实更好的事还在后头——
“芳娘!”
这日,沉沉前脚刚从袁舜处领了月例回来,后脚便在朝华宫外,被等候多时的谢婉茹“堵”了个正着。
两个姑娘许久没见,互相紧紧拉着手,四目对望,一时都百感交集。
沉沉却来不及同堂姐聊上几句近况,一开口,便被谢婉茹抢去了话头。
三言两语过后,小姑娘惊讶又难掩惊喜地瞪大了眼,忍不住确认:“此、此话当真?!”
“自是真的……是昭妃娘娘亲口同我说的,哪里还会有假!”
谢婉茹说着。
起初还笑得欣然,后来,却不禁默默红了眼圈,又低声道:“如今,爹爹的罪名虽尚未洗清,还好,你……芳娘,你终是没被我们牵累太深。阿姐知道,你一直想回家去,不愿在这深宫中空耗一生……如今你得偿所愿了,阿姐为你高兴。”
“嗯、嗯!”沉沉不知怎么安慰,又怕自己开心得口不择言,只得连连点头,又抬手为堂姐拭泪,“二姐,那你呢?”
沉沉问:“你要同我一起走么?”
谢婉茹眼底仍噙着泪水,闻言,笑着向她摇了摇头。
“沉沉,我与你……不同。我不走。”
她说:“我自小便习惯了锦衣玉食,入宫之前,亦只知整日弹琴作画,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没伺候过人,更没有养活自己的本领——便是出宫,之后又能如何呢?”
谢婉茹话音幽幽:“我谢家已然没落,从前交好的世家,在我阿母阿兄下狱之时,尚且不愿出言相助,难道会愿意家中子弟娶我为妻,助我谢家平/反冤情?可若是要我去做他人姬妾,余生困于后宅,便是再好的郎君,我亦不会甘心。如今在宫中,有娘娘照拂,或许还能谋得出头之日。有朝一日,能救得我阿母、阿兄,若是出了宫,才当真是浮萍无依,余生无望了……所以,沉沉,我不敢走,更不能走。”
沉沉知道她贵为谢家嫡女,坦然说出这些剖白的话,需要多少勇气,听罢,亦不由一时哑然。
只低声道:“二姐……”
五个月前,初入宫时,二姐还是个只知哭哭啼啼的小娘子。
如今,却什么道理都懂了。
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说不清,可心里沉甸甸的,直往下坠。
“芳娘,不必担心我,”谢婉茹见状,用力攥紧了她的手,“你只记得,下月初一,也就是半月之后,宫中特赦的女眷经乾西门出宫,到时,各宫总管自会领了人去……只是……”
谢婉茹看了一眼她身后宫门,欲言又止。
“九殿下他……”
宫中谁不知晓,九殿下身患疯病。
难得有人可以在朝华宫活过五个月,如今却说要把人放走。
他若发起疯来,硬要把沉沉留下,谁能奈何得了他?
或者说,谁又能和一个疯子计较?
谢沉沉循着她目光看去,亦从一开始的欣喜若狂,渐渐地平息下来。
反而是愁惘,迷茫,还有隐约的一点不舍、丝丝点点的情绪,都渐漫上心头。
第38章 离宫
谢沉沉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主殿时, 魏弃正在书案前练字。
一页宣纸,密密麻麻写了大半。她看不懂,又不知怎么开口, 只好先走到一旁帮忙磨墨。
阎伦留下那本古籍,此时就大喇喇地摊在一旁。
她瞟了一眼,眉头微皱, 只觉写字的人实在太不讲究:这都是些什么鬼画符?比她写得还丑。
再一看魏弃的字,虽不认识,果然还是顺眼许多, 一个个写得跟画出来似的。
“殿下, ”她本就发愁没话起头, 当即抓紧机会溜须拍马, 开口便“盛赞”道,“这、这字写得真好看——不愧是殿下,做什么都是好看的。”
话落。
魏弃手中动作一顿。
眼见得墨汁在笔端晕开,沉沉忙伸手去托了一下他手腕,想把那狼毫拎开,可已经来不及,宣纸上留下个大黑团。
一副好端端的字,就这么毁在手里。
沉沉看得心痛不已, 又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手脚麻利地收拾好桌上残局,把写废了的纸放到一旁, 又扭头从书架上找了一张新纸, 她小心翼翼把纸铺平, 拿镇纸压好两头。
刚要抬头邀功,怎料, 却正好与魏弃四目相对。
小姑娘到底道行浅,被那眼神看得心虚,嘴上立刻也结巴起来:“写、写这张。”她说。
魏弃没动。
狼毫墨汁未干,便被随手搁在笔枕上,往书案上渗了几滴墨迹。沉沉低头去擦,避开他的目光。
忽然,却听魏弃问:“她为何叫你芳娘?”
这话一出。
沉沉身形僵在原地,心瞬间提到嗓子眼。
可不知怎的——或许是因魏弃说完这句便不再说话,没有逼问的意思,只是等着她回答;或许是,听他的语气,既没有不耐,也没有生气。
她的心高吊起,又不知觉轻轻落下:心想反正在朝华宫,什么事都瞒不过他。
那还有什么弯弯绕绕的必要?
思及此,给自己鼓劲似的,她轻轻舒了口气。
吐息之间,终于,才敢抬起头来直视他。
“殿下,奴婢从前在家时,小字叫撷芳,”她说,“谢、撷、芳,很拗口对不对?可我阿爹非说是一个高人帮忙取的,改不了。所以,家里人……比较亲近的那些,后来都常叫我作‘芳娘’。”
她说完,屏气凝神,等着他继续往下问。
谁知魏弃得了她的回答,只轻轻答了句“哦”,便没了后话。
反而重新执笔,继续在那张新铺开的宣纸上写他的字——似乎无意再把这话题继续下去。
于是提问的话头,最后还是转到了谢沉沉这里:“殿下,你都听到了?”
她问得小心翼翼:“奴婢、奴婢……与堂姐说话,讲的什么,殿下都知道?”
魏弃回了她轻飘的一个“嗯”。
可“嗯”是什么意思?
答应还是不答应?
沉沉猜不出来,只得硬着头皮继续试探:“堂姐方才说,平西王今日在朝堂之上,为我大伯父求情,陛下虽不情愿,可……看在昭妃娘娘的面子上,为给娘娘祈福,还是答应特赦一批女眷出宫,”她说,“奴、奴婢正好也在此列……”
她一边说话,一边打量着魏弃的神情。
见他专心练字,丝毫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又小小声道:“所以,殿下,奴婢……可以,回家么?奴婢想回江都城去。”
说是对这里毫无留恋,那是假的。
她毕竟在朝华宫呆了五个月,和魏弃朝夕相处了百余日,说走就走,哪里能不伤情?
可是如今,她不敢让自己伤情。
不敢错过这一生也许只有一次的机会。
也许,等回到江都,她会时不时再想起朝华宫里的点点滴滴,会思念魏弃,会学着昭妃为魏骁做的那样、求神拜佛为他祈福,祈祷他平安健康,可是——那是回到家之后的事。
她现在只担心自己回不去。
沉沉想到这,紧张得直冒汗,手心里、背上、额头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汗。
换了从前,她早就跪下“砰砰”磕头。
可不知怎么,如今,她的膝盖却在魏弃面前弯不下来:她的直觉告诉她,她和魏弃不应该跪着说话。可她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低声恳求:“殿下,我、而且我回家去,还会给你写信的。”
“信?你大字不识几个。”
魏弃却毫不留情地拆穿她。
难得开次口,结果声音凉得像冰,把她吓够呛:“谢沉沉,写什么信?”
骗人也不打草稿。
而且,宫外的书信,哪是那么简单就能送进来的?
江都与上京相隔千里,传一次信要多久?
沉沉起初只是随口一提,压根没想那么多。
此刻被魏弃一问,方觉自己才是那个不靠谱的、哄人玩的坏人,一时蔫得低下头去,不敢再信口开河。
无奈,左想右想,以她的脑筋,实在也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最后只能自暴自弃地双手合十:“好罢,奴婢认识的字是不多,”沉沉道,“写不了长信,可奴婢记得,江都的家中,不远便有座古庙——庙里的菩萨可灵了!”
“奴婢……奴婢届时定会把想对殿下说的话都说给菩萨听,让菩萨托梦给殿下。”
魏弃:“……”
怎么不说烧给他?
他无言,失笑,沉默,面上却始终死水一片。
一切翻涌在心、不可告人的惊涛,似亦只藏在越写越快的笔锋中,字迹越见潦草。
直到,笔下又一次因久久停顿而晕开墨渍——而这已经是今日的第六次。
他的心不静,练字也只是空耗。
索性搁了笔。
他问谢沉沉:“你觉得我要拦你?”
“……”
不、不然呢?
沉沉不敢与他对视。
眼神飘忽着,看书架,看墙上的画,看香烟袅袅的香炉,就是不看他。
嘴上却还在努力给自己灌迷魂汤:“怎会!”她说,“奴婢知道,殿下一向宽宏大量,宅心仁厚……”
狗腿子做到这份上,差点把自己都给骗过去。
可惜,魏弃一向不吃这一套。
他已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甚至不会再与她一来一回,无心与她“唇枪舌战”,只是沉默着,在她不愿看他时,方能肆无忌惮的,几乎贪婪的,望着她,许久又许久。
末了。
他说谢沉沉,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但我从没想过要拦你——并非因为什么宽仁。
“只是因为我答应过,会让你拿一纸放妾书、清清白白地出宫去,”魏弃淡淡道,“如今,你拿到了。”
从莫名变成“婚书”的放妾书,到御书房里那次没头没尾的召见;
从突然被准允的出宫,到那些塞满马车、几乎快装不下的脂粉与衣裙。
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这一刻,连成一道严丝合缝的圆。
沉沉脑中“轰”一声,不禁悚然地瞪大眼睛。
而魏弃,却既没再多作解释,也没有给她无用的宽慰,只是伸手,点了点桌上宣纸,道:“离下月初一,还有十五日。”
“……”
“你可以走,”他说,“但走之前,至少该学会、怎么写封报平安的信。至于送信的人,我自会安排。”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沉沉头先还在震惊中,眼泪聚在眼眶里,没流下来。
听见这句话,却再忍不住,捂着脸、背过身去,像孩子似的,“呜呜”哭出声来。
百余日的恐惧,委屈;渐生出的不舍,怜惜,一切爱恨情绪,都在眼泪中道尽。
*
谢沉沉在朝华宫的最后半个月,是在勤勤恳恳的练字中度过的。
可怜她在读书写字一事上,惯来没什么天赋,全靠苦练,以及小时候认得的那几个大字做基础。如此这般,整天几个时辰几个时辰地练下来,到临走时,竟也真的学会默几行歪歪扭扭的“平安信”。
只是,真到要走的前一夜,却还是失了眠。
“殿下。”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室内静得落针可闻。
只她睡不着,盯着床幔看了半天,突然,又翻过身去、对着床外侧那隆起的一节地铺,小声道:“你睡了么?”
魏弃从那次出宫回来之后,便不再睡在地宫。可也不乐意睡床上。
明明睡了那么多年的床,如今病了一回,却总说睡得热,不利养伤,非要“抢”了她的地铺来睡。
奇哉怪哉。
沉沉问完那句,等了半天,也没听他应声,只得又翻身回去。
谁知翻来覆去好一会儿,还是睡不着。
最后,索性蹑手蹑脚地爬下床去,路过书架,还不忘从上头顺走好几张宣纸。
她鬼鬼祟祟出了门,一溜烟直奔小厨房去。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才带着满身烟火气、慢吞吞摸回殿中来。
这回,脑袋一沾枕头,便累得沉沉睡去
翌日。
袁舜提前得了魏弃的吩咐,一大清早,便领着手底下的一班小太监,过来帮沉沉搬走院中那两只足有半人高的箱奁——准确来说,这都是她离宫时要带的行李。
衣裳装一箱,首饰同其他物件儿装满一箱。
宫中规矩,要带出宫去的东西,总得清点一二。
是以,一件件数下来,也花了足有小半个时辰,这事儿才算办好。
……小小一个宫女而已,走时竟给她带走这么多东西。
饶是袁舜这般见过世面的总管太监,也不免有点为九皇子这出手阔绰的劲儿暗自咋舌。
冷不丁一回头,却见小宫女仍在殿内殿外不住穿梭出入,似乎在找些什么,迟迟没有要走的意思。
不禁又皱眉催促道:“姑娘,还在找什么?”袁舜喊住谢沉沉,“再不走,要耽误时候了。”
沉沉闻言,亦有些欲哭无泪。
她总不能和袁舜实话实说,昨天晚上,魏弃分明还睡在她亲手铺的地铺上,今早起来却不见了人影,她想和他最后道别一声、都找不到人吧?方才袁舜问的时候,她还下意识打掩护说魏弃还睡着呢。
难道,又躲到地宫里去了?
“姑娘,”袁舜见她还不安分,想往殿中去,当即又加重了语气,“时间紧迫,若无它事,这便随洒家去吧?莫误了正事。”
话已至此。
沉沉亦别无他法,只能应了声“是”,转身随他走向宫门——
这日。
晴空如洗,万里无云。
五个月前,谢沉沉随袁舜走进朝华宫时,还是个雪落纷纷的寻常冬日。
如今,夏已至。
四季常在,万物轮转,她似乎,亦只是机缘巧合地走过此处,又毫无留恋地抽身离去。
到最后,竟忍住,头也不回
魏弃在地宫中,呆了足足六个时辰。
再出来时,天边已然日暮西沉,他坐在书案前,发了会儿呆,起身找了块木头刻。
过一会儿,又开始看书,抄经,练字,一切如常。
仿佛丝毫没察觉宫中少了个人。
直到腹中终于熬不住,饿得发痛,他才终于走去小厨房。
一推开门,却见谢肥肥蔫儿吧唧地趴在不远处,面前摆着三只碗,盛着满满三大碗没动过的羊奶。
见着他来,它亦不如往日里的热情,依旧无精打采地趴着。
魏弃于是更不理它,径自去灶前准备生火。
只是,手还未伸向柴垛,却倏然愣住。
环顾四周,仿佛又看到那个熟悉的、忙忙碌碌的身影:
她总是闲不下来。
一有空,便要把小厨房收拾得一尘不染,连临走前的一夜也不例外。
收拾完了,环顾四下一圈,又忽然忙前忙后找来根柴火棍,低着头,用炭灰在宣纸上写了许多字——
初学者的大字,笔触总是笨拙而生疏。
她却写得分外认真,一笔一划,写着:油、盐、酱、醋。
写好了,便用米粒贴在宣纸背面,黏在一个个对应的调料碗边。
却还不满意。
大概怕她走了之后,他整日吃的还是清汤寡水面,想着离天亮还有一会儿,又忙着生起火来炼猪油。
一整碗香喷喷的猪油,盖好收在灶边,猪油渣捞出来,留着给他煮面。
怕他不会用,索性还给他留了几张简易的……不会写的字、就用打叉或者空着来替代的菜谱,压在方桌的茶碗底下。
他把那几张纸抽出来看,果不其然,字还是那么歪歪扭扭。教也教不好的丑。
唯有四个字。
练得多了,烂熟于心,她写得工整出奇。
奇哉怪哉。
他的手指轻抚过每一页纸的最开头,每一页,她都端端正正地写:“问殿下安。”
【问殿下安,××排骨的做法是……】
【问殿下安,×吃鱼,要先……】
【问殿下安,煮面要放盐……】
这大概是他此生收到过最可笑的“礼物”。魏弃想。
可不知为何,他竟怎么都笑不出来。
唯有熟悉又刺眼的血花如绽,从手指,爬上他的手背,再到手臂。
翻腾的腥气哽在喉口。
他脸上轰然变色,猛地俯身——
谢肥肥被那一地黑血吓得炸毛,凄惨地惊叫起来。
第39章 江都
两个月后。
江都城, 萧府。
适逢六月十九观音诞,顾氏天还未亮便起身,为自家婆母准备斋席。
卯时末, 家中小儿起,她吩咐丫鬟前去伺候洗漱,又一一为其清点了书箧中的笔墨纸砚。
途中随手一翻, 却见书本上画满乌龟王八,佩刀小人,还有几个活灵活现的牛鼻子夫子, 不禁看得眉头紧蹙, 她喊人召来伴读的书童。
才问了几句学堂里的情况, 说到一定盯好少爷, 切勿放任其玩物丧志。
照顾小女儿的乳母却急急忙忙抱来孩子,说是孩子醒来后便哭闹不停。
她只得放下手中事,又抱着怀中四个月大的小女婴在屋内来回踱步,不住小言安抚。
“阿娘!”
好不容易将孩子哄睡。
谁知大儿子这时竟恰巧闯进门来,嬉笑着同她道别去上学。
将将闭上眼的小女婴听得哥哥的声音,眼睫颤抖两下,很快,伴随着一声震破天际的啼哭, 再度睁开眼睛。顾氏慌忙去哄。
“又来了!”
萧殷看着自家娘亲怀中那嚎啕不止的小婴儿,却难忍一脸嫌弃:“整日只知道哭,吵死了。”
语毕, 也不管顾氏在身后一迭声唤他, 便招呼着傻呆呆站在原地的书童, 一溜烟跑出门去。
书童忙也挑起书箧,亦步亦趋跟上他。
两个半大孩子, 前脚刚到萧府门外,却都齐齐注意到一辆陌生的古朴马车停在门前。
两列威风凛凛的镖师护卫左右。为首的大汉一身黑色劲装,蓄着醒目的络腮胡,两臂鼓起,远远看去,块头如小山般扎实。
萧殷打小爱看江湖话本子,尤其佩服那些走南闯北的侠客,眼神盯着大汉腰间挂着那柄大刀,一时看得挪不开眼。
大汉却显然没把他这么个黄毛小子放在眼里,只仰头看了一眼萧府牌匾,又驱马掉头,撩开车窗布帘,与马车主人再三确认。末了,翻身下马,两手抱拳,与匆匆赶来的萧府老管家见礼。
“老先生,贸然打扰,实属唐突。”
他人虽瞧着粗莽,说起话来却颇有礼数,说完,伸手指了指身后马车:“但某受友重托,务必要把人送到。烦请老先生告知贵府夫人,谢家芳娘求见。”
谢家……?
老管家闻言,脸色微变。
可一看那马车周遭十数名镖师,个个皆是腰间佩刀,作练家子打扮,一时也不敢多问,讷讷应了,扭头便去叫人。
萧殷仗着个子不高,躲在家丁身旁看热闹。
老实的小书童抬头,一看天色,却急得直扯他衣袖,“少爷,夫子昨日说,您要是再迟到,以后便不必去了。”
“吵什么,”萧殷不耐地挥手,“不去便不去,真当我稀罕去么——别耽误少爷我的正事。”
他说完,眼也不眨地盯着那辆迟迟没有动静的马车,心说,这么大阵仗,马车上坐的会是什么人?会不会是话本子里写的世外高人……说不准这就是他的奇遇!
“芳娘!”
正心猿意马间,却忽听身后传来一道再熟悉不过的女声。
只是,那话音不复平日的温和沉静,竟带着几分抽泣。
他怀疑自己听错,愕然回头:可来者不是顾氏还有谁?
她甚至一路跌跌撞撞,向府门小跑而来。
再没半点执掌中馈的当家主母派头,只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焦急的母亲而已。
“芳娘!”她喊着,“芳娘……!”
沉沉在马车上等得坐立难安,忽听到母亲的声音远远传来,蓦地一怔。
回过神,却好似瞬间又回到了许多年前:她与兄长偷溜出府,爬树捉鸟,下水捞鱼,总要玩得日暮西沉才舍得回来。母亲担心,因此总是早早就等在院门外,听见他们嬉笑打闹跑回家的声音,立刻迎上前来——
【阿缨,】母亲怀里抱住她,伸手轻点兄长的额头,笑道,【今日又带着芳娘去哪儿野了?两只泥猴儿,才多大,便不着家。】
沉沉连幕篱也忘了戴,轻踏轿凳,从马车上一跃而下。
萧殷只见眼前一道浅绿身影闪过,再定睛看,那少女已然把头埋进自家娘亲怀里,两手紧紧环住顾氏的腰。
而顾氏颤抖着手,轻托起怀中少女的脸,泪眼朦胧间,仍不住确认:“芳娘?是我的芳娘?”
八岁以前的谢沉沉,足比同龄的少女圆润一大圈。
为此,没少被邻家小孩或兄长的同窗们拿来取笑,她也不生气,仍是整日笑呵呵的。
手里永远拎着油纸包在吃。今日抓一包糖栗子,明日拎一把甜果子。
可如今,顾氏稍微拢紧手臂,便能将她紧揽在怀里。骨头硌着肩膀,生疼。沉沉却似浑然不觉,红着眼圈,笑着抬起头来,说阿娘,你一点儿也没变,和沉沉梦里的样子一模一样。
她八岁那年,随伯父派来的人去往上京,那时,总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见着什么都觉得新奇。
直到真的踏上回家的路,方知,回来的路原来那么长——那么远。
远到好像那些少不知事的旧事,记忆里的旧人,都是上辈子的回忆。
六年过去,谢家昔日的宅邸早被族老霸占,她一路行来,瞧见邻家的虎头也已搬走。
纵然街道还是从前记忆中的街道,风景却大不相同。
……还好,阿娘还在。
她再不必做皇宫中朝不保夕、命若蝼蚁的小宫女,可以做回十四岁尚在闺中、无忧无虑的谢家芳娘。
沉沉收拢手臂,紧紧依偎在顾氏怀中,只觉许久未有过的宽心和满足。
裙角却倏然被人扯了扯。
她起初没当回事,任由它去,直到听见方武——亦即一路护送她的镖师头子一声厉喝,才回过神来,望向自己脚边,那被他声音吓得一动不动、傻在原地的男孩儿。
“啊!”
顾氏亦回过神来,忙擦擦眼泪,拉过萧殷道:“沉沉,这是……”
“你是谁?为什么抱着我阿娘哭?”话未说完,萧殷却抢着开口。
他生得有几分像顾氏,于是,亦有几分——像谢缨。
沉沉看着他,恍惚中,仿佛又看见了许多年前的那只“大泥猴儿”,可如今,她却是更年长的那个了。
心下的五味杂陈,岂是一语可以道清。
她不想在顾氏面前表露出不合时宜的怀念,只能努力让自己笑,继而蹲下身去,视线与他平齐,说:“我叫谢沉沉,是你……”
是你,什么?
话哽在喉头。
她忽的若有所感,抬头看向一直在旁默默不语、神情微妙的老管家,又看向头顶正上方,那块醒目的“萧府”牌匾。
末了,只能轻声道:“我与你,都是阿娘的孩子。”
*
回到江都城的第一日,沉沉住进萧府东厢的一处偏院,把行李归置好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提笔给魏弃写信。
先是问,前次在驿站寄出的几封信,殿下可收到了么?
又说我已回到江都,见了娘亲,一切都好。最后,端端正正写上一句,“问殿下安”,便把信纸对折收起,装进信封,交给了方武。
“殿下有没有回信?”她顺口问。
方武却只面色凝重地摇了摇头,“按理说,姑娘在崇州时便寄出第一封信,来去半个月便能送回上京,若是有回信,此时,怎么都该送到了,”他话音沉沉,“但如今五封信去,竟都毫无回音。”
沉沉几乎每到一处驿站,便会给魏弃去一封信,报平安之余,顺带描述一下途中的见闻。
但,因为认识的字不多,每次说的话其实也都是那几句:无外乎是,风景美,人很好,饭好吃,睡得香。
难道魏弃是因为她写得太无聊,所以懒得回?
沉沉心中羞惭,又不好直说,只能装作同样疑惑,说若有回信,请方大哥一定托人尽快送来与我
在萧家住的第一个月,沉沉过得尚算太平。
平日里,除了帮顾氏带带那同母异父的胞妹萧婉,便是偶尔去接萧殷下学。
而那镖头方武,与她相处了两个月,深知她为人过于宽厚,恐她在萧家受人欺负,还特地在江都多留了一个多月。
几次打听下来,得知她在萧府的境遇,当下气得要找萧家人算账。她好说歹说,这才将人拦了下来。
“姑娘身份尊贵,岂可在萧家做些……做些奴才做的事!”方武气得脸通红,“简直欺人太甚!”
沉沉却连忙摆手,苦笑道:“不不、不尊贵,我身份不尊贵。方大哥切莫冲动。”
方武毕竟是外人,不知内情。
可沉沉清楚,母亲如今在萧家当家,上头却还压着个萧家祖母。
身为一家主母,家主在外经商,前脚刚走,顾氏后脚便“收留”了她这么个不明不白的外姓女,萧家祖母几次派人来问,谢家那些黑心的族老也从中作梗,在外头散播谣言。顾氏是顶着莫大压力,这才力排众议、把她留在身边。
如此安排,也不过是想让她能收拢些府上人心,顺带找个借口出府透气,打发打发无聊时间而已。
江都地处偏远,不似上京那般文雅迂腐,自古以来,民风开放,女子亦可随意上街。
萧殷起初却十分不喜她,不让她接,还和学堂里的同伴一同逗她闹她,骂她坏了家风,来路不明。
沉沉也不生气。
她从前在大伯父家,一样是寄人篱下,可那里没有阿娘,她也没有单独的小院子住。
她从来不和好的比,便也习惯安慰自己,和最坏的境遇比,现在难道不算过得很好?于是连带着,对萧殷也多了几分和颜悦色,他不喜欢她,她便离他远远的,远远跟着,能看到他平安回到府上就好;他与学堂里的同窗打架,打得鼻青脸肿,却还恶狠狠威胁她不肯告状,沉沉想了想,答应了,却说你这样回去,不告状,别人也知道你打架了。
“你来我院子里待一会儿,等阿娘去哄婉娘了,再溜回去睡。”她说。
萧殷将信将疑地打量着她,末了,还是跟着她去了。
沉沉把人放在院子里野,便扭头去厨房煮面,煮好了,问他吃不吃。
他昂着下巴说谁吃你做的东西,沉沉“哦”了一声,没说什么,自己端了面吃。
面条香味却勾得小屁孩在厨房门口直打转,末了,装作不经意地瞥一眼,又瞥一眼。
沉沉分明背对着他,可背上仿佛长了眼睛。
他路过第五次,她终于开口,说:“锅里还能盛出来一碗,你吃不吃?”
萧殷不说话。
沉沉搁下手里的碗,起身盛了一碗面给他。又用猪油煎了个蛋,铺在面上。
萧殷吃着吃着,忽然问:“他们都说你是野种,是我娘在外头偷人生的。你说,你是不是?”
沉沉摇摇头,说:“不是。”
“我八岁那年,爹爹死了,阿兄也死了,那些族老欺负我和阿娘孤儿寡母,”她说,“所以,阿娘才嫁给了你爹。我不是野种。”
从前在上京的时候,那些仆妇便背地里骂她野种,她可以任她们骂。
唯独在江都城,不可以。
她是谢家堂堂正正的女儿,是阿娘的孩子,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野种。
“那这几年,你在哪里?”萧殷又问,“为什么我从没见过你,你先前去哪了,为什么现在突然回来?”
“我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沉沉说。
“很远很远是多远?”
沉沉思考了下,回答:“远到日夜兼程地赶路,从那里回来江都,也要整整两个月。”
这么远!
他最远最远,也才去过邻县的惠城呢。他以为那就已经是很远了。
“那,怎么样?你去的地方好玩吗?”萧殷毕竟年幼,三言两语间,好奇心已然被勾起来,“那里的人和江都有什么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沉沉说,“也是有好人,有坏人,有长得平平无奇的,也有长得……很美很美的。”
不、不对。
她说错了,这点其实不一样。沉沉突然想。
毕竟,长得很美很美的那个人,只在上京,在江都城找不到。
“……”
她低下头去。
看着手里捧着的汤面,不由地想,此时此刻的上京,朝华宫里的九殿下,在做什么呢?
在看书、刻木头,还是练字,煮面、发呆,又或者……在给她回信?
三个月了,他是胖了,还是瘦了。
她给他留的字条,他有没有看到?会不会现在还在吃着难吃的清汤寡水面?
想到这里,好像嘴里的面条也没了滋味。
她有些茫然地,伸手按了按心脏的位置,忽觉得那里空落落的,很不舒服——可是,到底为什么呢?
殿下啊殿下……
是什么事耽搁了,为什么不回信?
第40章 兵人
江都城中, 有一百年古刹,名天佛禅寺。经年香火鼎盛,信众往来不绝。
寺中主持惠寿大师, 每日巳时起,便会在佛寺主殿为人解签。
因签文灵验,且不收分毫, 无论世家贵族抑或平头百姓,皆一视同仁,因此解签的队伍日日大排长龙。
“阿弥陀佛。”
惠寿双手合十, 望向面前不住掩面拭泪的妇人:“此签上平, 施主所求, 来日或有柳暗花明之转机。只需静心等待即可, 切勿暗中筹谋,横生枝节,反受其害。”
妇人闻言一怔。
回过神来,千恩万谢地起身离开。
后头排着的少女原本还在望着殿中佛像出神,面前位置稍一腾出,又忙将手中的签文递上,一眨不眨地望着僧人。
惠寿接过去,只看一眼, 眉心蓦地紧皱。
“来路明兮复不明,他朝为龙落尘泥……高墙倾跌还城土,纵是神扶也难行*。”
少女听得半懂不懂, 一脸茫然。
等了半天, 也未听他再开口, 又忍不住小声问:“方丈,这签文是什么意思?”
惠寿却不答反问:“此签, 女施主为谁所求?”
“为……一位朋友,”少女说,“我与他已有数月未见,多次去信,也无音讯,只能……到菩萨跟前求问了:也不知他境况究竟如何?为什么总也不回信?可是因什么事耽搁了?”
说完,观僧人表情颇为微妙,她咽了口口水,又怯生生道:“方丈师傅,这签文,很不好么?”
“女施主,若贫僧没有记错,施主前日、昨日、今日,已排了三回。贫僧亦为你解了三次签。”
惠寿道:“今日的签文,却与前两次无异,甚至更为凶险。”
她的脸色顿时煞白。
僧人见状,摇头叹息。
思忖片刻,命身旁的小沙弥将签筒拿来,请她再抽一签。
“女施主且为自己求一签。”他说。
少女额上冒汗,双手合十,嘴里喃喃自语。
许久,复才庄而重之地摸向签筒,将签文捧在手中,交予面前僧人。
惠寿接过细看,“清复浊来浊复清,人为善恶自报应;若有红尘在心中,临事何须叩圣灵*,”他话中带叹,看向面前一脸紧张的少女,只低声道,“阿弥陀佛……原来如此。”
“方丈?”
“三日三签,女施主心中已有答案,所求者境遇如何,来日如何,前世后生,皆在眼前。”
惠寿道:“贫僧已入空门,四大皆空,按理说,不应再插手世间事。只是,女施主昔日与我佛门,还有一段前缘。是以,贫僧亦愿冒死提点一二——”
“今日,明珠蒙尘,尚未通达,”惠寿道,“远观之,静待机缘,来日或有天恩坦途;若意气用事,置身险境,便是九死得生,亦难逃天惩。”
少女面色微滞,问:“何谓天惩?”
惠寿却不答,只定定看向她。
双眸沉静,分明无喜无悲,又似透过她两眼,望清前尘旧事,来路艰辛。末了,唯余一声悠长叹息。
“生死有命,岂由人定,”他说,“贫僧言尽于此。女施主,请回罢。”
萧殷今日下学,没见着谢沉沉来接,一回家,便直奔偏院。
结果在偏院四下找了一圈,也未见她身影,只得寻了院子里负责洒扫的仆妇问,才知谢沉沉今日出了趟门,前脚刚回来,后脚便被萧家祖母找去。如今两个时辰了,还没被“放”回来。
“祖母找她什么事?”萧殷问。
仆妇笑道:“听说是来了求亲的人,老夫人颇为满意,遂叫谢姑娘去见上一见。咱们府上,怕是不日就要有喜事了。”
萧殷闻言,愣了一瞬。回过神来,扭头就往祖母的院子跑去。
而谢沉沉彼时正跪在萧家祖母跟前听训。
顾氏侍候在婆母身旁,几次想要插嘴,都被萧家祖母一个眼刀给逼退回去,心中也憋着一股气,脸色越发难看。
一时间,两母女皆沉默不言。
屋内只有萧家祖母的声音絮絮不停,一时道:“芳娘啊,那金家是我江都城中数一数二的大户,金家钱庄,你可有耳闻?说富甲一方亦不为过。更别提他家那位二公子,不仅颇有才学,也是一表人才,如今看得上你,愿娶你为妻,既是你身之幸,亦是我萧家幸事——你还有何不满意?”
一时又道:“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父兄早年不幸身故,你的婚事,自也该由你母做主。她嫁与我萧家,便是我萧家人,你既来投奔,也勉强算我萧家半个女儿。此事虽于礼不合,老身却仍愿力排众议,留你长住,若非如此,你焉有片瓦遮头?便是念着这份恩情,你也不该忤逆长辈,叫老身难做。”
毕竟是当过家的人,一番长篇大论下来,真可谓是“恩威并施,双管齐下”。
“回祖母的话,”沉沉却仍是坚持叩首道,“金家固然好,可沉沉与金家二少爷素不相识……”
“素不相识又如何?”萧家祖母打断她,“若是无媒苟/合,那才叫荒唐。金家人既看上你,愿意重金求娶,自有他们的理由,成婚之后,朝夕相对,亦多得是机会了解。”
语毕,老妇人扭头看向顾氏,示意她出言规劝。
顾氏却低垂眼帘,避开她视线。
沉吟良久,反倒毅然决然,随女儿一同跪在自家婆母身前。
“婆母有所不知,”顾氏道,“先夫还在时,已为芳娘定下一门亲事,正是昔年陈家秀才之子,陈缙——”
“陈秀才?”萧家祖母顿时面露鄙夷,“爷孙三代,考了几十年,也不过出了个小小举人,自诩两袖清风,至今仍是家徒四壁,你也看得上!”
“那陈缙今年已过了乡试,明年二月,便可赴上京参加会试……”
“老身活了七十年,七十年来,我江都城再没出过一名贡事!你当他有几分本事?若是过不了会试,也不过就是个寂寂无名的酸儒罢了,等县中空缺补官,再到千里百里外的穷乡僻壤做个小县令,你且说,与金家怎比?”
顾氏被她斥得面色惨白,讷讷不得语。
老妇人言罢,却又缓和了神色,侧头看向谢沉沉,温声道:“芳娘,你如今年幼,自不懂其中利害。也只有自家长辈,才会与你直言不讳,”她说,“你回去好生考虑罢。毕竟婚姻嫁娶,亦非一朝一夕之事,要准备的事不少。待我与金家定好良辰吉日,自会再告知与你。”
是告知,而非商量。
沉沉心下一紧,猛地抬头。
可顾氏在旁,轻轻按住她手臂,她知晓那动作下的安抚之意,不想母亲难做,亦不好再开口,只能先低头应是——
于是乎,待到萧殷匆匆赶到,其实也没见着什么热闹,只看见谢沉沉低着脑袋、跟在顾氏后头,有些无精打采地从祖母院中走了出来。
他跑过去,问她怎么不开心,是不是被祖母欺负了。
结果话刚说出口,便被顾氏当着几名婆子的面训了一顿,说他没大没小,妄议长辈。
萧殷气得直跺脚。
顾氏想拦都没拦住,他已莽头冲进院中去。
见状,谢沉沉有些担忧地看了母亲一眼。
“无妨,”顾氏却只疲惫地摆手,“婆母一向溺爱阿殷,便是翻了天去,也不舍得责骂……不必担心他。”
沉沉一想,也是。
比起萧殷,眼下她更该担心的是自己才对。顾氏拉着她的手,一路走,只说会再想办法,却也没说是什么办法。
沉沉心事重重地回了偏院。
正在房中来回踱步,发愁不已,忽听窗外传来“咚咚”两声闷响。
她一脸疑窦地起身、推窗一看。
竟见方武满头大汗地站在外头:既没走正门,也没通报一声,就这么翻墙进了她的院子。
“方大哥……你这是?”沉沉有点懵。
却还是下意识退开两步,容他翻窗入内,又跑去给他倒了杯茶,“先喝口水顺顺气,”沉沉问,“可是京中有消息了?”
“正是!”方武接过茶,仰头牛饮一口。
一口气险些没喘上来,只不住拍着胸脯顺气,又颠三倒四地急声道:“半个时辰前,我接到上京飞鸽传信,方知大事不好。”
“打姑娘离京后,这三个月来……京中动乱频生!华章在宫中耳目众多,可朝华宫忽如铁壁囚牢,非天子手令不可进……几番打探竟仍不得法。直至七日前,方知殿下此刻并不在京中!”
“不在京中?不在朝华宫?”沉沉心下一沉,“那他……在哪?”
“北疆,定风城!”
*
个中前因后果,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赵莽为谢家求情,本是受自家妹妹所托,不忍见麾下旧部战死、家中女眷却在宫中服役受苦。
谁知天子前脚答应,后脚便勒令其将功补过、领兵开赴北疆。赵莽自知中计,大怒,以年老体衰无力胜任为由,悍然抗命,拒接圣旨,从此被禁足平西王府。
君臣嫌隙至深,经此一事,无异公之于众。朝野上下,顿时人心惶惶。
当是时,却有三皇子魏骁主动请命,愿替舅父领兵出征北疆、降服燕人——
同日。
赵为昭乔装出宫,抱病亲临平西王府。
赵莽闭门不见,她便在院外长跪不起。入夜,院中咳声不断,赵莽隔窗望着那道伶仃身影,许久,两眼通红,终是长叹一声,命人将昭妃搀扶入内。
“观音奴,”他问,“你这又是何苦?”
“兄长,救我三郎!”
赵为昭却只跪倒在地,一路膝行至他跟前,“观音奴知错了,”她泪流不止,颤抖着拉住赵莽的衣摆,“兄长,我不该、不该同魏峥一起算计你,兄长,你莫要再生观音奴的气……可好?”
哪怕是当初她执意要嫁给魏峥,赵莽也从未让她跪过这么久。
他与她一母同胞,统率赵家军多年,又岂会是什么有勇无谋的莽夫。
平素不追究,并非不懂,只是不愿让她难堪罢了。
可如今,他再无顾忌——这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她更清楚。
而她亦再不必在他面前,装出什么沉稳后妃的模样了。
这一刻,她只是个关心则乱、别无他法的母亲。为了三郎,她可以不惜一切。
“……”
“你救救三郎……好不好?”赵为昭泣不成声,“他是你的外甥,你的亲人,你岂能眼睁睁看他送死?兄长,你说过……你曾说过!这一生,只要我想要,我所求,你都为我办到,你忘了么?你忘了六岁那年,我把自己卖给顾家,只为给你买药;你忘了那时你与魏峥争天下,一度处处受阻,我为求魏峥退兵解围,不惜委身于他,那时我与他甚至并无儿女私情——”
“我没有忘,”赵莽却忽道,“观音奴,是你忘了。”
他的声音,是经年未有的肃然与庄重。
他鲜少用这样的语气与她说话。
除了当年——
赵为昭呼吸一滞,猛地抬头。
而赵莽居高临下,平静地望向她,许久,方才轻声道:“这天下,本该是我赵氏的天下。”
“我的确曾败于魏峥。可后来,大败祖氏于赤水关外,首功归我赵家;追击祖氏三千里,取他项上人头,得传国玉玺的亦是我。那魏氏小儿做了什么?他不过是趁我追杀祖氏,大肆笼络人心,在京中散布谣言,让所有人都相信,我赵家经此一战,已甘为他左膀右臂,俯首称臣。我回到京中,提刀入营,那一日,我本来就能杀了他——”
“可是,那时,你也是这样。”
赵莽蹲下身来,伸手揩过她脸上泪痕。
动作怜惜,小心翼翼,脸上却仍是面无表情。
似陷入极远极陌生的回忆之中。
他眼中有悔,有恨,有痛,低声说:“你也是这样,哭着跪在我面前,求我看在你、看在三郎年幼的份上,平息干戈,还天下一个太平。观音奴,我是为了你,为了三郎,为了……她,所以,才把玉玺拱手相让。”
“我自请镇守辽西,也是因为,那里是我赵莽一手打下来的江山,那里的人,那里的兵,只认我赵莽的令箭,我赵家绝不能失了那块根基。那时,是魏峥亲口答应我,只要他活一日,便绝不会动辽西,让我与我麾下将士‘百年归老,仍能葬于此’。如今,他要我率赵家兵马出征北疆,派人代理辽西,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
赵为昭闭口不言,眼睫颤颤。
“从一开始,三郎的婚事,便只是一个引我上钩的饵。你自幼聪慧,岂会一点不知?至少,你一定在我之前,便得知此事真相。可你还是眼睁睁看我沦落至此。”
“为昭,你太过自信,因为你知道从小到大,凡你所求,我从未有过二话。不管你再过分、再多算计……哪怕算计到我头上,做兄长的,总希望能给你留一条退路,”他说,“所以,到如今,你还敢求到我面前来,要我救你的三郎。”
夜雨击窗,如珠落玉盘。
屋中一瞬静得落针可闻,唯余难捱而颤抖的抽泣声。
不知为何,赵莽却忽然想起了许多年前,似乎也是这般大雨倾盆的夜。
丽姬推开窗,探头张望片刻,忽的回头道,阿莽,雨后道路泥泞难行,修整一夜再去可好?
他正在擦刀,闻言不解,问她,祖氏与你顾家深仇难解,我早一刻去追他,为你报仇雪恨,难道不好。
他答应过她,要提着祖氏的人头来做她的聘礼。为了娶她,他片刻都等不得。言罢便要起身。
她却伸手按住他。
想了想,说,我的确恨他。所以,报仇的人理应是我,而不是你。我想他死,可更想你活着——好好地活着。
丽姬——
不,顾离。
她那时还那么年轻,容颜如旧。
他还记得她轻抚着他脸庞时温柔而缱绻的神情,她说:【那日你回城时,我去看了,你身后,站着那么多的将士,一眼望不到头。那些将士……都有家人,他们每一家,其实都和我们顾家一样。我不能因为我的一己之私,让将士没了将军,让他们被无德之人任意驱用,最后横死沙场……这和祖氏做的事有什么分别?】
【你愿意为顾家报仇,我很开心。可你要答应我,无论有没有找到他,开春之前,都一定要回来。】
【阿莽,我喜欢春天。到那时,我的盖头也该绣好了,我等了好久、好久,终于,我能清清白白地嫁你为妻了。阿莽,所以,你一定要回来,不要再让我等,好不好?】
她的声音在期冀和爱意中飘渺远去。
到最后,却只剩那日,朝华宫中,少年代她告知于他的“遗言”: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赵莽只觉一口淤血堆积心头,眼前一阵模糊、险些栽倒。
紧扶着椅背,方才勉强站稳。回过神来,入目所见,却仍是一张熟悉的、垂泪的脸。
“可你听着,”他嘶声说,“赵为昭,我赵家驻辽西的二十万大军,他们,人人都姓赵,他们,人人都是我的亲人——我可以死在上京,绝不能让他们死于他乡,尸骨无存!”
赵为昭闻言,颓然坐倒在地。
血丝沿着嘴角,落在前襟,一片血花淋漓
她想不明白,为何会这样?
为何一切都和那“怪梦”中不一样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为什么她不惜代价想改变三郎的命运,反而步步将他、将兄长推得更远?
赵为昭失魂落魄地回到露华宫,当夜旧病复发,高烧不止。
天子闻讯,破例准允太医院阖院医士深夜入宫,一同商议为昭妃诊病之法。可办法试了又试,却始终不见效。
不多时,露华宫外,已然跪倒一片。
鸦雀无声间,唯有一青衣医士忽膝行至天子跟前、重重叩首,“臣陆德生,”他说着,随即强忍颤抖、捧起手中金针,沉声道,“有一法,或能为昭妃娘娘解忧。臣斗胆请试。”
魏峥负手而立,冷冷看他。
许久,问:“若再失败?”
若再失败……
医士抬起头来,眼中似有破釜沉舟之决心。
末了,一字一顿,坚定道:“臣愿以项上人头担保!”
露华宫中。
赵为昭只觉身体一阵冷,一阵热,仿佛置身于冰火两重天中。
无数神思朦胧,远去,脑海中却仍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三郎去北疆送死。
要想办法……
一定有办法。
大魏的颓势,若真如她在那场怪梦中所见,便是从北疆战败而始。
只不过,梦里的兄长前来上京,是为送女出嫁。魏峥勒令他出征北疆,他虽迟疑,最终也还是答应。
但,谁都没有料到,兄长竟在出兵前夕遭刺。
长剑穿胸,伤重难愈,自此大病不起。
而朝中强将,早在魏峥登基时便“清洗”殆尽。大魏重文轻武、休养生息多年,一时间,竟无人可用。魏峥只得请来早已退隐避世的戎马将军樊齐领兵。
可樊齐年老,不敌燕人强将,只两月,便失三城,有愧于国,自刎而死。
梦中的兄长有意助三郎夺位,得知此事,以赵家令箭相赠。
三郎随即请命,代天子亲征。
但,哪怕有赵家兵马相助,整整十个月,双方仍在定风城外僵持不下。
直到……那女子暴毙而亡。
三郎抛下一切,纵马千里赶回上京,也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反致腿上旧伤发作,未能及时诊治,从此不利于行。
更可怕的是。
主将“溃逃”,大魏军队人心涣散,燕人先夺定风城,屠城三日;后占掩云关,将守将头颅悬挂暴晒。连战连胜,竟一路打到西京赤水关外,距上京,只百里之遥。
魏峥不得已,亲自领兵出战,仍败。此战成了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
最终,身为君主,亦只得在群臣死谏之下,为保全根基,割地求和。不久,便郁郁而终,留下众子夺位,争得头破血流——
她已在梦中知悉未来会发生的一切。
赵为昭想:既知道结局,又怎能放任三郎意气用事,去赴这场毫无疑问的必败之战?!
她的三郎,来日要做万人之上的帝王。这骂名,这败仗,便绝不能落在他的头上。只是,大皇子自幼习文,不擅武,人尽皆知。五皇子早逝,七皇子无能,十皇子年幼……如果说,一定要有一个人代天子亲征。
“娘娘!娘娘!”
耳边传来嘈杂的声音。
荃华当是吓坏了,见她醒来,顷刻间流泪不止,只一个劲道:“娘娘,您醒了,娘娘,您可还看得清奴婢?”
她不言,渐渐睁开迷蒙的双眼。
入目所见,却是一身青色长衫。一身书卷气的医士垂眼望她,见她醒来,似也长舒一口气。
事后,她问起荃华,这位面生的医士姓甚名谁,怎么从未见过、却这般医术高超。荃华顿时会过意来。
“回娘娘的话。”
派人仔细打探一番,却已是两日过去。
荃华跪在她身前,语带斟酌:“此人名叫陆德生,考入太医院不久,此前的确名不见经传,不为宫中贵人所喜……但,奴婢请院士调出其诊录后,却意外发现,他是宫中唯一一位、曾为九皇子诊治过的医士。而且,还有人曾看见过,他与朝华宫那位……”
荃华说到这,小心翼翼抬眼,看了一眼她的脸色。
发现并无半点异常,方才吞吞口水,继续道:“他与娘娘此前见过那位谢家女似乎过从甚密。”
“娘娘可还记得?四月初二那日,您命奴婢盯紧朝华宫有无异动,其实太医院当日曾来报,有人手持三皇子令牌,来请医士出宫,只是当时奴婢并未细想,因三殿下一向谨慎,他能交予令牌之人,定是可信得过的心腹。直至今日一查,才知如此巧合……那人请走的,正是这位陆医士。奴婢因此多留了个心眼,又去问那日太医院留守的太监,来请陆医士的人,穿得什么衣裳,约莫什么身形,其间种种,竟都能和那位谢家女对得上。”
四月初二。
正是赵为昭梦里,魏弃身死于朝华宫之日。
可是……他没有死。
不仅没有死,还以自己的性命为筹码,换得了谢家女出宫的机会。
难道……
赵为昭心口忽的重重一跳。
便听荃华又道:“且两日后,这位陆医士便拜访平西王府,听王府中人说,王爷读过信后,便让他去见一人——正是日前、王爷曾带进宫来为您诊病的那位‘神医’。两人相谈甚欢,互相引为知己。因此,王爷至今仍将这位陆医士收留府上,加以庇护。”
不对。
不对。
难道自己漏掉的、最关键的人,让一切生出变数的“罪魁祸首”,竟是那蛰伏多年不得出的小疯子?!
……顾离!
你就连死了,还要留下这么一个祸害!
赵为昭猛地坐起身来。
“去给本宫,把陆德生……”竟连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不止,她两眼通红,似癫若狂,“不,还有,兄长府上那医士,把他们一并找来!”
是夜。
御书房中,仍灯火通明。
魏峥愁眉紧锁,看向面前泣泪斑斑的奏折:北疆之乱,果真已到了火烧眉毛的地步。
燕人狼子野心,他早在登基之时,已有预料。只是那时,中原战乱方止,他亦不得不休养生息,以图大魏长治久安,却没想到,这些燕人会来得这么快——这么势不可挡。
天下才不过太平了十余年啊。
他从前也是武将出身,自然不甘一味求和。身为一国之君,必要平定燕乱,可恨那赵莽却执意与他作对。他昔年的心腹良将,亦死的死,退的退,哪怕还活在朝中的,亦多被“盛世”熬软了骨头。
想来,安乐的日子过得太久,谁还愿意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领兵打仗?
思前想后,也许只有樊齐……这老翁可供一用。
他昔年于樊齐有恩,樊齐又是个愚忠之人,命其出山,想必不难。
至于三郎……
三郎,的确是一众皇子中,长得最像他的,心性也最像。
因此有时,他看着三郎,总不免想起年少时的自己。
若是三郎并非赵氏所出,若是赵氏心甘情愿为他所用,若是……该有多好。
可惜。
没有那么多“若是”。
比起身后站着庞大的赵家,日后外戚干政,恐后患无穷的三儿子,在他心中,如今最合适的储君人选,还是长于治国,心忧天下的长子魏晟。
可惜,晟儿于武艺一窍不通……
思来想去,似乎还是只有三郎能替他亲征、鼓舞前线士气。
魏峥手执朱笔,若有所思地在宣纸上写下“三郎”二字。
若是三郎胜了,立下奇功,自己该当如何?
若是三郎败了,溃退千里,自己又当如何?
左右为难。
忽然,却听一阵匆匆脚步声入殿而来。
他循声抬头:来者竟是久病多时的赵为昭。
饶是心思深沉如他,一时间,竟也不由面露茫然。
回过神来,方才匆匆起身、搀扶起跪倒在地的女子,又温声道:“阿昭,你的病可好些了?怎么这时前来?”
赵为昭是遏制赵莽、最好的一把剑。
虽不像从前那般管用,可留在身边,毕竟还是有些用处的。
赵为昭自然知道他心中所想。
是以抬起头来,并未回答那些无聊寒暄,只开门见山道:“臣妾前来,是为陛下献计。”
“献计?”魏峥心头一喜——面上却仍不动声色,“你想到法子,劝服你兄长出兵?”
“不。”
赵为昭摇头道:“他意坚决,臣妾无能为力。”
“……”
“但臣妾此计,绝不亚于此,还请陛下听臣妾一言。”说着,她又从袖中捧出一本古籍。
古籍之上,字迹端秀。
写的字字句句,却都指向一个闻所未闻、骇人听闻的法子。
魏峥翻动两页,眉头已然紧皱,末了,拂袖背身,斥道:“妖邪之物,难登大雅之堂!你竟也信这妖术不成!”
“此非妖术,而乃医术。”赵为昭却依旧坚定道。
“……”
“陛下,难道你就从未怀疑过,为何阿毗……他出生数日,便可开口作人语,一岁,便通读百家书,三岁,令无数大儒夫子甘拜下风,四岁,可开十石弓,败樊齐于剑下?一切原因皆在此!如今,他已过十五岁,即书中所言,过生死劫。此法若成,从此刀枪难入,伤可自愈,血治百毒,万邪不侵。”
当然,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因为他在得到那些能力的同时,也会逐渐丧失心智。他最强时,则是在他死去之后——前提是,有人知道怎么“使用”他。
昔日阎伦叛出师门,只带走了记载“炼胎之法”古籍的上半本,也难怪他终此一生,都未曾勘破,所谓炼胎之法,本质并非救人,而是炼出一具无情无爱一心嗜杀的兵人。
心智尽失,独听笛声指挥,无所不能。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陛下若是不信,”赵为昭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望向魏峥沉默的背影,“还请陛下一试便知。若是臣妾所言有虚,愿以一命换一命。”
“你……!”
“但,若是此言为真,”赵为昭说,“陛下,试问还有谁比阿毗,更适合做出征北疆的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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