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时, 沉沉亦终于意识到:
今天——只有今天。
他是真的被人刺穿了胸口,而后,带着几乎致命的重伤, 仍然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她愣了一瞬。
回过神来,却没有难过的工夫,转身便要去找伤药。
可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动作, 魏弃已如鬼魅一般,骤然出现于她身后。
“……!”
伸出双手,他将她轻轻搂在怀中。
而后, 在她身体僵硬不知如何反应的那一刻。
少年忽的弯下身来, 冰冷的脸庞贴住了她的颈侧。
“死不了, ”他说, “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伤口上。上药,包扎……之类的事情,我都不需要。”
也许,一开始的他,的确是需要的。
伤口若是失血过多,便需要花上更多时间痊愈;
同时受伤的部位若都伤及心脉,也会让他不得不卧床养伤。
就像一枚精致的木偶,倘若关节处的机关受到损坏, 需要拆下部件重新整理修缮。
可如今的他已渐渐不再需要这个过程。
第一次与燕人交战,身中十五处刀伤,三处箭伤, 手腕骨折, 两根肋骨断裂, 他泡在药浴桶中,花去二十一天, 方才彻底痊愈;
雪谷之战,他被埋在积雪之下三日,身中五刀,右臂折断、左腿脚筋被挑,这一次痊愈,他花了十五天;
定风城下,身中四十三箭,以重伤之躯深入敌阵,五脏六腑无一完整,伤势远胜从前,他却只用了七天便从昏睡中醒来,十天,即可下床行走。
纵然金针封顶为他保下了最后一丝生息,可每次濒死之后再睁开双眼,他都能察觉到,自己身上属于“人”的那部分存在,正在逐渐地消失。
而他的身体,也正渐渐向着古籍所言,“刀枪难入,伤可自愈,血治百毒,万邪不侵”的——无情无爱,一心嗜杀的兵人,不可逆地发生着变化。
魏峥至今仍没有派人取出他头顶那枚金针,或许另有打算,或许只是为了他与赵明月成亲之时,尚且是个叫人看不出破绽来的“正常人”。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枚金针的效力,已经在衰退中。
他其实,早就已经死在了朝华宫中,一剑穿心的那一日。
如今的每一日,都不过是在向天借命,苟且偷生罢了。
魏弃拥着怀中人,双臂渐渐收拢。
他的心脏亦因这动作而被挤压着,伤口不住往下淌血。空气中弥漫着扑鼻的腥味,可他似浑然不觉,这痛意反倒让他在无边的孤寂中,寻得一丝久违的真实感。
就如他怀中拥抱着的,有体温、有心跳、凌乱呼吸着的谢沉沉一样。
他已经……后悔了。
后悔那一天想过与她一起去死。
后悔自己竟然想过,要她陪着他一起死。
这样活生生的心跳,若是死了,也会像自己胸腔中那颗不会跳动的心一样,变得冰冷而无趣吧?
他想要她像这样有血有肉地活着,陪在尚且还能被称为“人”的自己身边。
倘若还能再奢侈一些的话,那他希望,若是有一日,自己连人的本能也失去时,能够控制自己——或者说,能够陪伴在自己身边,使用自己这把好用的“刀”的人,仍然还是谢沉沉。
用来杀人如砍瓜切菜是用。
用来真的砍瓜切菜,也是用。
好想……
他心里的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
好想,和你一起活下去。
谢沉沉,让我和你一起活下去吧。
“我能做什么?”沉沉忽然问。
她靠在他的怀里,起初几乎要越出胸膛的躁动不安的心,终于渐渐平复下去。
她的手,亦轻覆在了扣住自己腰肢的那双手上。
她问他:“不需要包扎伤口,不需要帮你洗掉那些脏衣裳,那,魏弃,你希望我帮你做什么呢?”
“陪在我身边。”他说。
“……”
“什么都不用做,”他说,“活下去,以及,陪在我身边。”
“但说真的——就、就这么躺着,真的没关系吗?”
深夜。
沉沉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了半宿,终于还是睁开双眼,侧身望向躺在床外侧、睡颜恬然的魏弃。
虽然闭着眼,可是她知道他没有睡着。
真正睡着的时候,他的表情不是这样的——大概是“同床共枕、”“老夫老妻”的某种默契使然,她就是有这样笃定的自信。
果然,她甫一出声,枕边人长睫微颤,随即,便缓缓掀起了眼帘。
“嗯?”却是发出一声疑惑的音节了。
“我的意思是,”沉沉只好伸手,隔着一层中衣,轻按在他受伤的伤口上,那力气小心翼翼,轻得几乎如抚摸,“真的就这么放任不管了?真的不会……流太多血,然后……”
“不会。”
“那你就这么伤着,能睡得着?”
“睡不着。”
“……”
“但是,方便想事。”魏弃言简意赅地交代着。
伤在心脉的疼痛感,尤其是伤口扯动时的绞痛,都能让他的脑子更加清醒。
回到上京已然数月。
这段时日,纵然他“大开杀戒”,毫不留情,可凡被杀之人,几乎都无一战之力。
已经很久没人能伤到他——直到今天,那个突然出现的刺客趁他分神之际,一剑洞穿了他的胸口。
如果不是他的体质特殊,这一剑,兴许能置他于死地。
且此人武功路数极为诡异,轻功了得,神出鬼没。
究竟有几分本事,他眼下与他交手不深,暂且难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会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魏弃又一次闭上双眼,陷入沉思之中。
一旁的沉沉,却露出了个意料之中的、“你看果然吧”的表情。
满脸黑线地半支起身来,她蹑手蹑脚爬起,想去外头找瓶止血药——当初魏弃险些丧命地宫,陆医士恐他伤口崩裂,开出药方之余,也留下了不少的止血药给她。她记得还没用完。
只可惜,她才一只脚跨过某人的身体,手腕便被人攥住。
“……?”
她本就小心翼翼踮着脚尖。
被他中途一拦,更是重心不稳,手在半空中拼命扑腾了两下——
最后,终是一屁股不偏不倚,坐在了离他伤口不过咫尺之距的……小腹上。
伤口淌血,他没喊过一声痛;
这么结结实实、正中靶心的“一击”,却让他顿时没忍住、闷哼出声。
沉沉连忙手脚并用地爬起,结果手没个着力点,不小心一按——
“好了。”
“别动了。”
魏弃搂着她的后脖颈,把人按进怀里,随手扯过被子,将两人一起裹得严严实实,“再动下去,流血流不死,可能得被‘秤砣’压死。”
“……我哪有那么重!”
沉沉在被子里瓮声瓮气地争辩,好不容易探出头来,整个人扒在他肩上,仰起头,刚好够到他的下巴。
“我一点也不重啊!”她怒气冲冲。
不过转念一想,不重也不是什么好事——她倒喜欢自己白白胖胖有福气的样子呢。
想到自己小时候那玉雪可爱、小团子般的讨喜模样,她的气焰顿消,只低声咕哝道:“你是没见过我小时候,那才叫小秤砣呢。我阿爹那么高,都快扛不起来我了。”
魏弃说:“那就再长胖些,让我瞧瞧你小时候的样子。”
他轻抚着她披散的长发。
许久,忽又低声道:“今日,我去见了阿史那金。这伤,便是在质子府中落下的。”
“阿、阿史那金?”沉沉一愣。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印象,却既不是那满身珠宝玉石、肆意恣睢的九王子,也不是城墙楼上惊慌失色的小少年,而是定风城牢狱中,那只冲着自己炸毛的“狮毛狗”。
他有一双很漂亮的蓝眼睛。
以及,一身改不掉的坏脾气。
“哦……”于是她喃喃出声,“他还好吗?”
不会还和以前一样动辄生气、喊打喊杀吧?
“他的命尚有价值,引得不少虫蝇闻风而来,暂时死不了。”
魏弃说:“但是,今天,这里头多出了一只从没出现过的——厉害的虫子。”
沉沉闻言,脸色登时一变,“你的伤就是他……弄的?”
“嗯。”
“是什么人?突厥人吗?”
“也许是,”魏弃说,“我的藏书中,有樊齐昔日所赠、一百七十六部江湖剑法,但其中,并不包括他今日所使之剑。要么,他并非大魏人士,要么,他的剑法已远在其之上。且他与突厥,必有千丝万缕之联系,不然,今日不会这么凑巧地出现在质子府,且——一心只为取我性命。”
平西王与王室联姻的消息,早已散播出去。
在世人眼中,他便是平西王辖下二十万赵家军的下任统领。对于久受赵氏压制的突厥人而言,则意味着,他也取代了重病不起的赵莽,成为了他们新的眼中钉,肉中刺。
“你……你看清他长什么样了么?”沉沉突然问。
不知为何,她的心跳忽然跳得很快。
盯着头顶床帐看了好一会儿,她又小声问:“他,他穿的是红衣么?”
魏弃几乎瞬间便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你怀疑那是你的兄长?”
“……”
沉沉没想到他反应这般快,一时哑然。
沉默良久,方才从喉口挤出一句:“也许……是英恪吧。我也是猜的。因为,他是大魏人士,又……和突厥,关系紧密。我能想到的人里,好像也只有他了。”
“但也不止他,”魏弃说,“而且今日,那刺客穿的并不是红衣。他脸上戴着面具,更看不清楚容貌。”
那,便当作——不是他吧。沉沉想。
最好不是他。
她宁可他逃出追捕,此时此刻,已然逃到天涯海角去,而非继续为突厥人所用,深入虎穴,与虎谋皮。
如此便好了。
想到这里,她轻按着胸口,尝试着长舒一口气。
夜色之下,魏弃却忽的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两眼深若幽潭,不知在想些什么。
等她回过神来,自己人已翻了个个儿,被人压在身下,困于他双臂之间。
而她第一反应,便是伸手推了推他肩膀。
“你……你伤还没好呢!”沉沉哭笑不得,“在想什么?我、我可不陪你玩了。”
是了。
她始终还把这回事当玩闹呢。
说着就地一滚,滚向更里侧去,魏弃却缠人地“追”上来,又一次把她拥于怀中。
“……芳娘。”
声音压低,竟犹如蛊惑一般,他与她耳语。
“给我生个孩子吧。长得像你的孩子,让你舍不掉、抛不下的孩子。”
“诶?”
沉沉瞪大了眼睛:“……诶?”
孩子?
“当我留不下你的时候——还能让你对我有所留恋的孩子,”他说,“我想要一个这样的孩子。”
让你无论如何也不舍得,时时刻刻记挂,哪怕身陷囹圄之中,仍然为他祈祷、望他平安的“家人”。
生来便与你有着斩不断的纽带,至少,在你的哥哥要对他举起屠刀时,你会在二者之中,第一时间选择扑向他、伸出双手保护的……这样的家人。
让我嫉妒到几乎想杀了他,又比任何人都想要取而代之。
为了永远将你留在我身边——无论如何都要拥有的,这样的家人。
“你不是问我,能做些什么吗?”
他说:“那就给我一个孩子吧。你的孩子。”
“……”她的呼吸一时沉重起来。
眼前一阵晕眩,想要伸手去按住他肆意妄为的手,却浑身发软,转瞬便没了力气。
她只听见他如喃喃自语般响在耳边的声音,不断地说着:“我想要流着你的血的孩子。”
如咒念,如祈祷,如恶鬼的低语。
“我想要你的孩子。”他说。
沉沉原本撑在他肩上、将人往外推的手臂,在意识到他埋首于自己颈侧、低声喘息中留下的湿热,并非气息,竟是啜泣中的热泪氤氲之时,微微一僵。
而后,短暂的迟疑过后,便成了——环住他脖颈、一个轻轻的拥抱了。
她终于还是反手拥住了他。
任由他热得发烫的呼吸,浸染了自己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到最后,已分不清是他的血,抑或……她的血,她的身体因疼痛而紧绷着,紧拥着他的双臂不住收拢,眼角泪花如雨,被轻轻舔舐而去。
他的动作轻柔下来,好似细细品尝那滴泪,嘴里却尝到血腥的气味——
他咬破了自己的舌尖。
用自己的血,来偿还她的这滴泪。
唇齿交缠间,这血又被渡入了她蜜一般馥郁芳香的唇中。
还不够。
还不够……
他想把自己的血与肉,筋与骨,都揉进她的身体里。
好想和她成为永远不分开的……
可是,只有那孩子,只有他……
从她的血肉中孕育而生,凭着一条生来斩不断的纽带,永远不会被抛弃……
嫉妒。
几乎沸腾的占有欲在心中烧灼。
他脑海中嘈杂的声音一度盖过了理智,眼底密密麻麻布满血丝,身上斑斑点点,开满潋滟如斯、几近开至凋零而艳极的红梅——
有那么一刻,他突然不想要这个孩子。
不想要这个,生下来之后,一定会抢走她的目光,能够在她的爱和关怀中美满幸福地长大,拥有圆满家庭,被保护,被宽待,被溺爱的孩子。
浪潮中的轻舟不再起伏,随潮落平息而低喘着,他两手撑在她颈侧,俯视着眼前汗湿鬓发,满面潮红的少女。
他的妻子。
只属于他的,他的妻子。
生同衾,死同穴……和他一生都在一起的,他的妻子。
为什么一定要有一个多余的孩子呢?
还是——
“魏弃。”
黑暗中,却有一个沙哑的声音低低响起。
似是终于缓过劲来,她掀起眼帘,一双澄澈的,晶莹剔透的,仿佛藏着破碎星子般的双眸,眼底映出的,却是如厉鬼般不死不休纠缠着她的……身影。
魏弃一怔。
是真的怔住——他盯着她眼底,那个狂热的、通体沐血般赤红一片的、索命恶鬼般,疯魔的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又一次失控了。
他在她的面前,失控了。
那些满目荒唐、青紫的痕迹都是他所留下。
他太过用力,以至于,真的要将她揉入骨血一般。
她几乎要碎在他的掌心,却还是用那么温柔的,平静的,有些无奈,却并没有任何厌恶的眼神看着他。
他……
原来,这就是现在的他么?
这就是她眼里的他。
“什么叫……我的孩子啊。”他听见她说。
“那是,我和你的孩子啊。”
那是我和你的孩子啊。
那是连接着我与你的,用我和你,共同的爱浇灌长大的,倾注着我与你,共同的心血的——我们的孩子。
她累极了。
汗与泪滴入鬓发,湿透枕巾,仿佛所有的力气都在一瞬之间被抽离干净。但,她仍是吃力地伸出手来,用手掌轻捧住他苍白的脸颊。
“好罢,你说的话……我答应你,”她说,“但是,你也要答应我……要做一个,好父亲啊。”
【若有红尘在心中,临事何须叩圣灵。】
愿这个流淌着你我血脉的孩子,能渡你于万丈苦海之中。
愿你的双眼,有一日,亦能得见红尘俗世,繁花似锦。
愿他能教会你,生命何其可贵,不能自轻自贱,亦不能——作践他人。
“答应我。”她说。
大颗大颗的眼泪,这一刻,突然从他眼中滚落。
青筋遍布脸颊到脖颈的每一寸肌肤,他似乎强忍着莫大的痛苦,以至于无法忍受,如孩子一般嚎啕大哭起来,却,始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不断地、不断地、哭不完的泪水从他脸颊滚落。
八岁那年,在暗室中死去的少年,如今在他身体中,静静睁开了双眼。
……是幸福吧。
这种感觉,如果要为它命名的话。
充盈着心底的,几乎要将心脏撑得鼓胀破裂开的,那样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感觉。
他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这一生中唯一一个,会用这样的目光凝视着他,让他心甘情愿,为青石砖木,供她践踏而过;做飞禽走兽,任她驱使的——他的欲念与渴望,他的生息——
他在这世上唯一的“故乡”。
他俯下身去,向她渡去绵长的亲吻,他在痛苦与极乐中,与她真正融为一体。
“芳娘……我答应你。”他说。
*
平西王府。
赵明月盯着手中那碗浓黑的药汤。
水波飘荡,倒映出她乌沉沉的一双眼。眸光闪烁,晦涩不定。
她仿佛入定一般,站在赵莽屋外,直将滚烫的一碗汤药等到彻底冷透,始终一动不动。
直至里间传来一道苍老而低沉的声音:“赵韬?”
她终于如梦初醒般抬起头来。
“阿爹,”一门之隔,少女声色温柔,“药已熬好了。我有话同阿爹说,便抢了赵韬的活儿,来给阿爹送药了。”
“进来吧。”
话音落地,她推门走进屋中。
病榻之上,赵莽已然瘦得脱相,形销骨立。这段时日以来,他整日昏睡,到最后,几乎连起身都需要搀扶,再没了昔日横刀立马、勇冠三军的威风,相反,如同行将就木的老翁一般——只如他所言、用眼前续命的汤药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等着那场联姻的尘埃落定,方能安心咽气。
他只剩了最后一□□气。
而这,也是他与魏峥这对宿敌,难得达成共识的最后约定。
否则,他若身死,赵家服孝三年,如何容得下一门大喜的婚事?
赵莽的眼珠迟钝地转动着,看向床榻前、显然消瘦许多,难掩憔悴的女儿。
这一刻,身为父亲的心疼,终是战胜了他作为平西王、作为赵家军统领的责任。
他颤颤巍巍地伸出手去,想如旧时那般,轻抚女儿娇弱的面庞。
“阿蛮,”他说,“你受苦了,咳、咳……爹知道,你受苦了。但是,这是唯一的法子了。你嫁给他,他至少不会杀你,他身边容得下你……”
赵明月垂眸不语。
“你们夫妻相称,却有比夫妻更深的……”
“够了。”
她脸色一白,倏然扬高声音打断他:“我不想听这些,我已经听够了。”
那天晚上,生死一线的时候,不得不苟且偷生求人垂怜的时候,她已经听够了。
什么不得已的理由,什么能保全性命的借口,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她的人生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证据。
她将药碗搁在床头,默不作声地搀扶赵莽起身,随即,将那碗浓黑的药汤递到他的嘴边。
“阿蛮。”赵莽却没有喝。
他仍是不忍地看向她,低声说着:“你还是不原谅爹么?爹知道,你钟意三郎,可是那三郎并非良配,你看看,直至如今,他始终未曾上门求见,对你的处境……无动于衷,这还不能明示他的心么?他若是真的对你有意……咳、咳咳!咳!若是真的,想娶你为正妻,岂能坐视不管?”
赵明月眼神低垂,捧着药碗的手微微发抖。
“阿蛮——”
赵莽两眼满是痛心:“你又何必……”
何必苦苦钟情于一个并不属意于你的男子?
何必在通天大道与明眼可见不会开阔的路中,执意选择后者。
为什么,直到如今,你还是始终长不大呢?
他的话里有太多无法言明的不解与不争。
“我知道。”赵明月却忽的低声道。
“……”
“我都知道。”
她说:“我知道他不曾真正钟情于我,我也知道,他也许并不是我的良配,可是那又如何?钟情又有什么用?若说钟情,七郎待我真心可鉴,你又看得上么?说到底,真情也好,良配也罢,都不过是借口。从前,你是称霸一方的辽西王,我想嫁给谁,你不曾管束于我,任我去选;如今,你虎落平阳,处处受阻,便惦记起了我的婚事,拿我做马前卒,当献给人的贡品了!你早就忘了曾经答应过我的事……你何尝想过我的感受?你与那无情无义的三郎有何分别!”
她秀美的面庞渐渐崩裂,几乎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我知三郎不喜我,可阿爹,你以为,我又有多钟情于他?!我不过
是看上了他未来登顶帝位,剑指九州的底气,所以将全数身家押宝于他!我苦心筹谋十余年,我处处顺着他,讨好他……因为我再也不要屈于人下,再也不要回到那个肮脏污秽的地方,我要证明给那个女人看——!”
【生得这样漂亮的一张脸,日后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我们的女儿,这是,我们的女儿,王爷,您看……她的眼睛多像您呀……】
“我要证明给那个女人看,最卑贱的血脉,也能成为这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妓/女的女儿,也能母仪天下,有朝一日,我会把所有看不起我、轻贱于我、把我当棋子玩物的人——都踩在脚下……!”
声音扬高到怒不可遏的瞬间。
袖中寒光乍现。
她抽出那把、早已磨得无比锋利、让她日夜不得安寝的匕首,对准榻上男人——她的父亲的胸膛,使出全身力气,狠狠地捅了下去!
温热的血溅了满脸,她的泪水同样落了满脸。
就在这血与泪融成的瑰艳的“画”中,她的眉眼,终于与多年前,那个被赵莽一剑刺死在床榻上的女人重合。
“阿爹,你已经老了,”她说,“人活着,就是要服老的。”
“没有人有资格,把我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再轻易地从我手中夺走。”
“我不是你手里的棋子,我是你的女儿,是赵家唯一的血脉,也是赵家军……下一任的统领。”
“到那时,会有无数男人趋之若鹜,供我挑选。一个魏弃算得了什么?”
“我,才没有你这么窝囊废的父亲。”
她泪流满面,却执着地将手中匕首钻得更深,更深。
赵莽临死前瞪大到极限、几乎落出眼眶的双眼,在此后的许多年,在她无数次午夜梦回中,始终纠缠她不放。
可她没有丝毫犹豫。
直至那匕首“噗呲”一声,透过皮肉,最终,穿过他的身体。彻底刺穿了他的心。
“阿……蛮……”
他的眼泪到这时,方才终于流了下来。
沿着衰残的脸庞,滴落到暴出青筋的肢体,他的右手已然高高扬起,只需一掌——一掌,光是掌风,他四十年的深厚内力,足够将眼前的女子劈毙于掌下。
可他看到的……怎会是女子呢?
分明,是一个女孩啊。
一个抱着他咿呀嬉笑、总有说不完的话的女孩;
一个受了委屈抱着他的腿嚎啕大哭、在他为她出气之后,又立刻破涕为笑的女孩;
一个牵着他长满老茧的大手,在辽西的大雪之中,一步一个脚印走远的——他的女儿。
他把这一生给过顾离之后,剩余的,为数不多却是所有的爱,所有的关怀,都给了她。
他用他的所有,娇惯着,溺爱着……是他,亲手让她变成了眼前这幅模样。
“阿……蛮。”
他的眼泪,又岂止是因为不甘与不忿啊。
他的女儿,如今,亲手杀了他。
未来的几十年,她要如何面对这噩梦般的一刻?
赵莽的喉□□发出一阵暴怒而凄厉的嘶吼。
他忽的摸出枕下一把同样刀鞘的匕首,而后,亮出刀刃,对准自己的咽喉——
鲜血四溅。
身首,分离。
这是何等的力气,又是何等的决心?
他分明可以杀了她,却选择自戕,用最后的力气,为她圆了一个不可原谅的谎言。
“阿……爹……”
一颗眼泪沿着少女的眼眶滚落。
她张开嘴唇,发出“啊”的一声,短促而尖锐,如幼兽的哀鸣。
而后,越来越多的泪水涌出来,她抱着自己的头蹲下身去。
药碗被撞翻,“当啷”落地,徒留一片狼藉。
她痴痴看着那片浓黑的污渍。
那本是她为他准备的麻药。
喝下去,便不会那么痛了,喝下去,他便不会……
【阿蛮,你可知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是……有这——么大的夜明珠!】
【不对。】
【那,是阿爹的宝刀!不管多凶恶的坏人,都逃不过爹爹的手心!】
【不对,都不对。】
男人将怀中的女孩高高举起,朗声大笑起来。
【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是阿蛮的眼泪。阿蛮若是哭了,夜明珠也好,宝刀也罢,爹爹都会毫不犹豫地拿来给你呀!】
【所以,阿蛮不要哭了,爹爹陪你骑大马好不好?】
“阿爹——!!!”
终于,她凄厉地哭喊出声。
可是这一次,再没有人会爱怜地轻抚她的脸庞,唤她一声阿蛮了。
她,终于走在了,与父亲背道而驰的路上。
而这,正是一条无法回头、无法后悔的路。
院中尸体横陈,赵韬口吐鲜血,望向屋中明灭灯火,无力地伸出手去——
身后,一袭红衣却飘然而至。
“原来,还有一只老鼠。”他的声音如水温柔,听不出丁点杀意。
赵韬的头颅却顷刻间滚落在地,死不瞑目。滴着血的剑刃被人悠然举起,耐心而细致地,一点一点拭去血迹。
他同样若有所思地,望向那灯火通明的屋中。
“平西王已死,”话音似笑似叹,眼角泪痣潋滟生光,“看来,这大魏,确实要迎来一番改天换地之兆了。”
第72章 惊变
魏历开元二十三年, 是日,腊月初一。
日暮时分,上京郊外, 一队全副武装的轻骑行色匆匆、快马加鞭地向城门方向疾驰而去。
至城外十里,那领头的黑衣大汉却蓦地吹响手哨,勒停身下骏马。身后队列随之整齐有序地停下。
“在此稍作休整, 明日入城。”
而那大汉遥望天际,思忖片刻,扭头同众人吩咐道:“切不可风尘仆仆, 忧色过深, 扰了将军静养, 定拿尔等是问。”
男人生得一张颇威武的黑面, 浓眉大眼,狮口阔鼻。
鼻翼至嘴角两道厚重的深纹,更让整张脸多出几分不怒自威的郁色,叫人望而生畏。
此人显然便是这一列近百人的队伍中、说一不二的“领头羊”。
话已出口,众人当即就地扎营。
那黑面汉子也不例外——干起活的麻利老练,动作竟毫不逊色于年轻人。不多时,一顶行军帐篷便在他手下稳稳搭成。
“老二哥,行啊你, ”正待入内,身后却倏然伸来一只黑手,“带了几年孙女, 真到要你出马的时候, 啧啧, 风采犹在啊,风采犹在。”
话落, 那人更是抢在他之前,撩开帐篷、便就地“滚”了进去——
可都几十岁的人了。
这老身板,又哪经得起年轻时候那般折腾?
为了抢帐篷滚进去是真,摔了个瓷实、“哎哟哎哟”叫个不停也是真。
赵五捂着后腰、叫苦不迭。
他哪里知道,自家这位二哥早已看穿他这死鳏夫的“懒惰成性”,没有好使唤的便宜儿子在旁,便打起身边便宜兄弟的主意,因此,早有准备地把这帐篷往宽敞了撘。
便是他不抢,这帐篷,睡上三五个人也绰绰有余。
赵五躺在地上,“哎哟哎哟”喊了半天疼,没见老哥哥搭腔,索性不装了,一骨碌爬起身来。
他是个实打实的瘦子,年轻的时候便细瘦地像条竹竿,如今都四十有六,从脸上到身上,仍然没长出几两肉,仿佛一阵风都能吹飞了似的。
就在他装惨的这会儿功夫,赵二已经在帐篷里生起火堆。
把一双昼夜不息赶路、冻僵生疮的手指搁在火堆上烤着,赵二冷冷道:“若是人人都像你,我们赵家军早就一个接一个懒死在路上。”
“哪的话,哪的话。”赵五闻言,顿时嘿嘿一笑,又恬不知耻地凑近了些。
见赵二没赶他,索性同人坐在一起烤火,嘴里不忘咕咕哝哝念叨着:“要我说,还得是咱们辽西好,白天热乎、晚上凉快,四季如此,哪像上京这鬼地方,这才腊月,就冻成这样……若是天气好些,我这老骨头可懒散不起来咯。”
“这借口,你用了没有四十年也有三十年,还没腻味?”赵二却立刻毫不留情地戳穿他,“咱们在辽西的时候,也没见你多勤快。”
赵五却只是被他训得直笑,半点不生气,说若是少了我这插科打诨的劲儿,将军回来了还不习惯呢。
“……”
听他提起将军,赵二脸上神色明显一黯。
翻动火堆的树枝亦忽的顿住,许久,方才低声开口:“那皇帝老儿当真心狠手辣,将军病重,他将消息瞒下,我们派来上京的探子,前后已有七十余人,尽皆丧命于此。如今一道圣旨赐婚,竟也只给半月时间容我等赶路。”
是了。
直到半月前,他们这些“娘家人”,才从上京传信中知悉联姻的消息。
若非那信上盖着他赵家军的印鉴,众人几乎以为那又是远在上京的皇帝老儿想出来的劳什子奸计。
无奈时间紧迫,他们亦没空多想,只得匆忙整肃队伍上路,辽西至上京,本来至少需两个月的路程,硬是被缩短到了半个月。
百余精兵,几乎昼夜不停,直至如今,已然个个精疲力竭。
而这亦是赵二着令众人城外休整的根本原因。
他对今上颇多疑虑,深知入城也并不意味着一派和平。
也许,那是另一番苦战的征兆——养精蓄锐,必不可少。
“来得匆忙,连份嫁妆也没为阿蛮备下,纵是备下了,也带不来,”赵二道,“想想那妮子从小重排场,好面子,可我们这群做叔伯的,如今竟两手空空而来……到时见了她,真不知如何是好。”
想他堂堂八尺男儿,拿那小姑娘却素来毫无办法:既是自家将军的掌上明珠,又打小生得玉雪可爱。便是再多的脾气,倘使她气恼起来,流两颗眼泪,他便束手无策,到最后,也只能顺着她去——简直和自己如今的那位胡搅蛮缠的小外孙女一模一样,只一想起,便觉又好气又好笑。
而且,旁人或许不知,他与赵五身为赵莽多年心腹,却早一清二楚:阿蛮自幼心仪的,分明是那位出身不凡的“三表哥”,如今,却不知何故被许给了九皇子。
个中必有隐情。
为此,他这半月来,亦频频去信上京平西王府,却始终未见答复。
想来所有信件,都在半路被人拦了下来,为今之计,也只能待当面见到,再行探明。
“也罢,也罢。”
赵二在众将面前,永远声色皆厉,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色。
此刻,却不由地微弯了背脊,长叹一声:“到底是我等无能,愧对将军。”
“是是是……”
一旁的赵五听得直打呵欠、眼角泛起泪花。
被赵二眼刀一扫,这才匆忙坐直了身体。
“哪的话,哪的话。”他永远是这幅语气。
“而且,谁说我们没带嫁妆?”赵五说,“阿蛮的嫁妆,不就是咱们这些老东西,还有手底下的兵么?咱们替她和将军,给那皇帝老儿磕几个响头,表个态,比什么嫁妆都来得重。”
魏家人等了二十年,归根结底,无非是等这一天。
管他是三皇子还是九皇子,便是那个天生痴傻的十皇子,结局也不例外。
两人四目相对,皆是一瞬默然。
“……时过境迁呐。”
赵五先一步撤开眼神,看向帐篷外的落日残阳,感慨道:“上回呆在这鬼地方,还是二十年前呢,好日子过久了,都快忘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日子。也不知我家里那臭小子这会儿在干嘛,等我回去,他若是还默不出千字文,我非得把他屁股打个开花不可——”
“说得好像你能默得出来似的,大老粗。”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恍惚间,似又回到了昔日的行伍岁月。
只可惜,这屋中原本应当满当当坐在这的兄弟,如今,已只剩下他们两个。
听见外头一个接一个下水的“大动静”,赵二钻出帐篷,与将士们一同下河捕鱼。
不多时,便收获不菲地回来,熟练地将手中大鱼开膛剖腹,分作两半,上火炙烤。
旁边的赵五却半点没有帮忙的意思,只翘着二郎腿躺倒在地,一副几乎快要睡着的懒散模样——
直到他忽然耳尖一动。
“有声音。”
赵五眉头紧蹙,低声喃喃:“马蹄声,人不多,正往我们这来。”
“不对……”
一息过后,更是蓦地睁开双眼。
他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摸过身旁长剑,“领头只两人,但追他们的人,至少不下三百——是敌袭!”
两人一前一后,立时冲出帐外。
“停下手中动作,”赵二冲四周厉声高呼,“全军听令,速速整队!有敌袭!”
话音刚落。
果不其然,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
众人目之所及处,只见远方残阳倾泻,两道白影驱马而至。
眼见得营队驻扎、炊烟袅袅,其中一人,更是冲着彼方撕心裂肺地大喊起来:
“赵二叔叔……赵二叔叔!”
那道女声,赵二实在再熟悉不过,瞬间头皮发麻,不敢置信地抬眼望去。
“救我——!”那白衣女子却依旧凄厉地嘶喊着。
寒风吹起了她的帷帽,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娇美面庞。
待到她勒马停下,狼狈不堪地翻下马背、跌撞出现在赵二身前,他仍没能回过神来。
只下意识地伸手,扶住了眼前险些摔倒在地的孱弱身影。
一旁的赵五,则盯着她背后裹得严严实实的布包,又看向那名后脚赶到,勒马环视四周的男子,神情若有所思。
“赵二……叔叔……”
白衣女子——亦即平西王府千金,赵明月,此刻紧紧攥住了赵二的手臂。
未语泪先流,她哭得几乎抬不起肩,每说一个字,便忍不住地哽咽。
赵二明显亦被她哭得乱了阵脚,不停地问:“发生何事?这是怎么了?”
他说:“阿蛮,为何你会出现在这,将军呢?可是将军命人护送你前来?上京城中情况如何……你怎会这般狼狈!”
他声若洪钟,中气十足,仔细听,那说话的声音却止不住地颤抖。
问到最后,鼻尖似乎嗅到某种味道,他望向赵明月身后的布包,脸色一瞬苍白。
“说啊!”
再开口时,竟已几乎是怒吼了:“说!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了?”
“阿爹……”
闻言,赵明月终于抽噎着停住了哭声。
“阿爹,被他们逼死了。”她说。
少女满脸是泪,众目睽睽之下,她颤抖着手,解下了紧紧绑在自己背后的布包。
“他们逼我嫁给……九皇子,我不愿意,阿爹也不愿让我嫁给那般嗜杀狠辣之人。可是,所有人……都在逼我们,我们被关在王府中寸步难出,所有的暗卫都死了!连赵韬也死了!”
赵韬是赵二的远房侄儿,闻听此事,他脸上顿时一阵失神。
可紧跟着。
那失神便被更加不敢相信,痛彻心扉的表情取代。
赵明月说:“那九皇子性情残暴悖劣,更是险些杀了我和阿爹——!”
“阿爹气愤不已,却被他们害得身患重病,到最后……连,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自知木已成舟,无力转圜,可他是那般个性刚烈之人,最后,为换得我一线生机,竟……自刎而死!”
自刎,而死。
此话一出,四下皆静。
连一贯冷静的赵五,脸上亦瞬间褪去所有血色,一阵地转天旋下,趔趄着退了半步。
而赵二一动不动,只木然地看着赵明月揭开手中布包,露出里头的四方锦盒。
“我、赵二叔叔,赵五叔叔,”她又一次哭出声来,“侄女无能,我,我没法把阿爹的身子带出来,我……只有这些了,我只想让阿爹能回到辽西,入土为安……”
那锦盒中,散发出一股几欲令人作呕的腐烂气味。
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再没人比赵二赵五更清楚,这味道意味着什么。
他们的将军,战无不胜的平西王。
带着他们血战沙场,也让他们得以安居乐业,恩同再造、万世难偿的主公,如今,就只剩下了这么一只腐烂的头颅。
赵二静静听着赵明月的哭诉,却始终没有伸手去接住那只锦盒。
他的手,仿佛有千斤沉重,抬不起来,无法动弹。
一片苍茫间,唯听身后一声接一声的啜泣响起。
到最后,这哭声甚至再难压抑地响成一片,震彻云霄——
可他仍然哭不出来。
脑海中,只反反复复回荡着一个念头:
将军死了。
被那些贪心不足的王孙贵族们害死,死无全尸,身躯腐烂。
若不偿命,岂能解恨?
若不让他们以命抵命,他如何向翘首盼望着将军归来的辽西子民交代?
恨意令胸腔鼓胀得几乎无法呼吸,他双目赤红,几次张嘴亦无法言语,末了,竟是趔趄着喷出一口鲜血来。
赵五闻声回神,匆匆擦去眼角泪痕,搀扶他站直身体。
“阿蛮——”赵二痛心唤道。
可这一次,话音未落。
“众位得知噩耗,想必轻易难以平复,某亦自知,实在不应出言打扰。”
跟在赵明月身后,始终沉默打量四周的白衣人,却忽的出声打断了他。
随即,见众人皆望向此,那白衣人亦索性爽利地翻身下马。
“我名尹轲,因爱慕赵姑娘甚深,不忍见她孤苦无依,遂一路护送姑娘至此。”
骨节分明的手指揭开脸上罩纱,露出一张风流俊秀的面庞。
男人微微一笑,神态自若:“但如今,追兵将至,想来,不是痛哭哀悼的时候。”
说着,他抽出腰间佩剑。
剑身状若灵蛇、造型奇诡,且材质极软,竟如缎面一般随风微晃。
“你!”
赵五一见那剑,却瞬间神情大变,厉声喝问道:“‘银蛇君子’尹问雪是你什么人!”
“不才,正是家师。”
而尹轲似早已料到他的反应,笑容愈发温和可亲,如春风拂面。
“只是,此人滥杀无辜,欺凌弱小,师不为师,徒,亦不必为徒。七年前,我已将此人斩于剑下。”
“……!”
“如今,我便以此剑相助各位,万死不辞,”他说,“还请将军,容得我对赵姑娘的……一片真心。”
*
与此同时。
魏弃踏入御书房中,单膝尚未触地,一只白玉茶盏便不偏不倚砸碎在他脚边,瓷片四下飞溅。
“你还有脸来见朕。”
御案之上,天子脸色阴沉:“若非你有意放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赵氏如何能逃出上京去?”
“你可知你的妇人之仁,令朝野大计毁于一旦!原本尽在掌握、兵不血刃便能收得的辽西之地,如今……赵莽已死,消息传出,必将招来恨海滔天,来日两军交战,更有无数大魏将士战死边疆!还是你以为,人人都是你这般的……!”
这般的,怪物么?
那冷漠讥诮的字眼在舌尖打了个转,末了,终是没有说出口。
可眼下焦灼如焚的气氛,其实已足够说明一切。
魏弃沉默着,冷眼看向脚边破碎的茶盏。
微一停顿过后,却仍是如旧向天子行礼——只是这一次,他没等座上之人的一句“平身”,便已径直起身。
“我不曾对她有丁点的妇人之仁。”他说。
抬首直视天子,少年眼中一片澄定:“她能离开上京,一来,是因为赵莽之死,的确令人措手不及,这半月来,上京人仰马翻,而越是气氛紧张,越易发生混乱;二来,则是因为护送她的那名剑客,的确本领非凡。若非我体质异于常人,早已丧命他手。”
他虽体质特异,接近不死之身,可八岁之后,因受困深宫,他所学的武功路数,大多只出自纸上谈兵。所凭借之内力,亦非一朝一夕可以养成。
如今他的武功,应付普通一流高手或已足够。
但与那些真正高深莫测的武林中人交手,却仍需谋算斟酌,反复推演——甚至,从他的敌人身上“取经”。
对旁人而言的生死一刻,于他而言,每一次,却都是见招拆招、融会贯通,不断变得更强的过程。
魏峥闻言,脸上神色亦有一瞬怔忪。
但很快,那迟疑便被他心下所更熟悉的、名为“怀疑”的情绪取代。
“即便真如你所说,此人武功高超,可你既知自己体质特异,便更应顾全大局,以命相搏,直至将此人赶尽杀绝,把赵女带回上京,”魏峥冷声道,“但眼下,你却出现在朕眼前。”
“因我不必去做毫无意义之事。”
“毫无意义?——你告诉朕,什么叫毫无意义,”魏峥被他平静无波的语气逼出额角青筋,“还是说于你而言,阿毗,能让你顺理成章地避开这门婚事,反倒是件好事么?!”
话落,殿中的杀意一瞬凝滞,几乎令人无法喘息。
“回陛下,确然如此。”
可魏弃却仍似对此浑然不察般,依旧面不改色,平静地反问:“还是说在陛下眼中,我应当为失去这门婚事而后悔莫及?”
“……”
“与赵氏联姻,本非我所愿,如今功亏一篑,或许亦是——不该求而强求的报应。”
报应。
谁的报应?!
“你放肆!”
魏峥拍案而起:“逆子,你真当自己能反了天去不成!”
“不,陛下,”魏弃温声道,“我不过是您手中的一枚棋子,对这一点,我从未有过丝毫怀疑。”
说话间,他此时此刻的神态,竟是从未有过的平静和缓了。
魏峥看在眼中,竟有些莫名的无言以对。
重重拍在御案上的右手,掌心传来火辣辣的痛意。他脸上神色阴晴不定,一时之间陷入沉默。
而这却亦给了魏弃机会,平静地,把要说的话说了下去——
“若我孤身一人,或许早已如您所说、反了天去,不受任何人掌控。但如今,我心中已有挂牵,无法独善其身,自然,也就注定受制于人。正是因为想明白了这一点,所以,这些时日以来,无论婚事也好,抑或您想让我为您除去的朝中爪牙也罢,我都一一遵从,绝无二话。”
“我早已不将您当做我的‘父亲’,却依然可以做您的‘臣子’,只希望您,将我物尽其用,从而,能善待我的妻子。”
“我何时亏待过她?!”
魏峥冷声道:“她在朝华宫中有吃有穿,衣食无忧,纵然……那一日,陶朔亦对她礼遇有加。”
“的确如此,”魏弃笑了,“所以如今,您与我还能平静地站在这里,而非刀戈相向,骨肉相残。”
魏峥一怔。
他忽的想起,自己已很久没见过魏弃脸上,出现“笑”这个神情。
带着真心实意的、而非讥讽冷漠的笑,于他而言,竟似恍若隔世。
大多数时候,在他的记忆中,自己的这个儿子总是沉默的,平静的,顺从——却并不温和。他的眼神永远不会直视向他,他的唇角永远低敛,漠然地抿成一条线。
以至于,他与丽姬分明有六七分相似,可逐渐地,竟已让人找不出丁点昔日故人的影子。
他成了一个令人陌生、好奇,又不得不打从心里惧怕和提防的少年。
可这一笑。
依稀间,魏峥又从那眉眼间找出了几分令人无比怀念的温度。
顾离。
顾离……
他心口灼烫起来,手指不由地收紧,喉口发涩,嘴上却仍是低声斥责着:“你可知光是你这些大逆不道之言,便足够朕将你——还有你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所谓‘妻子’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您不会的。”魏弃说。
“……”
“您不舍得丢弃一把,仍能为你所用的刀,”少年声若敲冰戛玉,清透悦耳,“而我的妻子,便是当世唯一,能制住我的‘刀鞘’。一把没有刀鞘的刀,注定会失控而大开杀戒,这个赌注,于您而言,是得不偿失。”
“陛下,你并非这般意气用事之人。我赌,您是知道我的底线的……唯一的,不能越过的底线。所以,您不会那样做。”
他的话并不重,语气甚至称得上温吞。
可不知为何,魏峥看着眼前不闪不避望向自己,眸色沉静的少年,心中却忽的泛起几丝寒意。
他直觉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或许不是自己想要听到的话。
“而我今日来,亦只是因为听说……嗯,一段空口无凭的传言罢了。”
魏弃的脸上笑容未褪:“几个月前,七哥府上有几名侍妾先后有孕,陛下对此颇为关心,派出太医为其日夜诊脉,重药保胎,可那些稀世珍贵的草药到最后,似乎毫无作用,连一个孩子也未曾保下。至于那几名侍妾,事后亦都暴毙而亡,死相可怖。”
“荒唐,哪里听来的无稽之谈!”
“陛下说是无稽之谈,便是无稽之谈吧,我亦只是在查案间隙偶然听闻此事,对此颇为好奇罢了。”
魏弃说:“这‘无稽之谈’,倒让我想起了一段往事。事关母妃,事隔经年,我依然记得一清二楚,只是昔日,我尚是稚子,不能了然个中阴险恶毒之处,如今,我亦将为人父,却不能不为我的妻儿苦心筹谋。”
妻儿?
魏峥的眉头一抽,脸上表情立刻变得古怪。
“为了让我的妻儿没有后顾之忧。”
魏弃却仍旧目视前方,语气平和地说着:“因此,我不得不向陛下事先言明。旁人的孩子,死一个或十个,与我而言,无关痛痒。”
——“但我的妻儿,若有毫发之伤,皆时,我必将以死相陪,血、洗,上京。”
他把“血洗”两个字,说得无比轻柔。
魏峥起初怀疑自己错听,脸色一瞬疑惑。
明白过来他所指的是什么,面皮却顿时不受控制地抖簌起来。
三步并作两步,他走到魏弃跟前,高扬起右手——
“啪”的一声,无比清脆。
魏弃脸上几乎瞬间浮现出清晰的红印。
然而,这少年竟不怒反笑,微笑着,他低头凝视着自己满面怒容的父亲。
直至这时,不可一世的帝王方才惊觉:自己的儿子,已然不知何时高过自己一头。
他尚在不断地成长之中,而自己,已然佝偻了脊背,走向迟暮之年。
以至于,身为九五之尊,他竟不得不仰头看向面前的少年了。
“陛下不是一直苦于朝堂势力盘根错节,难以将之拔除斩灭么?那么不妨借我之手,一把火烧个干净。”
魏弃说:“到那时,我会亲手拔去头顶金针,化身恶鬼,噬尽这大魏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凡你所想,尽将毁于我手。只要我还能再次睁开双目,便要——无止境地屠戮下去。”
何等的狂妄与不可一世。
可,偏偏这话从他之口说出,竟让人不得不发自心底地胆寒。
魏峥只觉自己的右手被震得发痛,竟似彻底麻痹了一般,甚至难以举起。
他怔怔站在原地,脸上神情瞬息万变。
而魏弃低头睨视他片刻,最后,竟再次展颜一笑。
笑罢,带着脸颊上骇人的五指印记,少年转身离去。
“魏弃!”
“……阿毗!”
骤然回神的天子却出声叫住他。
“你是大魏的皇子,你不该……”
“你应当知道何谓大局,怎可这般肆意妄为!”
“你的命是朕给的,你竟悖劣至此,枉为人子!”
……
他一声接一声地痛骂着。
魏弃留给他的,却始终只有一个不回头的背影,连脚步,也未有丝毫的迟疑。
终于。
“……告诉我!”
精疲力竭,头晕目眩之下,魏峥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厉声逼问道。
“为什么……那一日,平西王府中,你不杀了他们?”
若说从前,他或许还能相信,魏弃是因顾念大局而留下了那对父女的性命。
那么如今的他,已能够确信——
魏弃,根本就不是一个会考虑所谓“大局”的人。
他分明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果然,唯独这一问,令那少年微一迟疑,顿住脚步。
“……哈。”
可最后,亦只不过换来一声短促而冷淡的笑声罢了。
他没有转身,更没有回头。
跨过门槛,头也不回地走远。
第73章 醒
【阿娘亲启:
女儿与阿九在京中一切都好, 因故耽搁,竟有数月未能去信,累得阿娘忧心, 是儿的不孝。
如今女儿手头尚算宽裕,恰逢听闻商队行经江都,年节将至, 又到裁衣时节,女儿特地托人购置了些上京城中时兴的衣裙首饰、布匹若干,皆随信带去。阿娘若用得上, 是再好不过。余下还有三百两银票, 女儿托请方镖头当面转交, 算作家用。
阿娘掌家, 切勿太过劳累,凡事以身体为重。说来,祖母身子可还康健?婉娘如今也快两岁,性子可还活络?阿殷念书念得如何,若是偷懒背不出书,阿娘记得代女儿同他说声,当心日后挨罚。要没记错,那打手心的戒尺, 可还被阿九藏在偏院的橱子里头呢
女儿不能在娘亲跟前尽孝,实在有愧父兄,还请阿娘万分保重, 不必牵挂。】
沉沉写到此处, 顿笔良久。
待到墨渍都快干透, 她方才小心翼翼地,提笔添上最后一句。
【女儿也替腹中麟儿, 问外祖母安。】
将信纸捻在手中,翻来覆去读了无数遍。
自觉除了白话了些、字大而丑了些外,这家书写得“干净”,连个墨团都没有——简直挑不出错。沉沉这才心满意足地一笑,将信纸放在一旁晾干,弯腰收拾起了一地揉皱的纸团。
就这两页家书,她竟生生折腾了一整日。
因全副心思都放在上头,连早午膳食亦不过随意用了两口。
这会儿听见肚子饿得直叫,方觉腹中空空。
她于是起身走向殿外。
正四下找着杏雨梨云,却忽见不远处的荷花池边,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正拎着自家肥肥的后脖颈皮,把那胆小如鼠的小狸奴悬空在水面上,吓得四条腿不住扑腾。
沉沉登时一惊。
顾不得脑子饿得几乎要罢工,忙小跑上前去,从他手里一把抢过那“雪团子”。
“这、这是干嘛呢,”一脸哭笑不得表情,她给怀里可怜巴巴的小狸奴顺了顺毛,“肥肥又哪里惹了你,怎么偏要作弄它?”
魏弃循声回头,正见她宝贝地护住怀中狸奴,轻声细语同它说着“怪话”。
原本还上挑着的唇角,立刻几不可察地往下一撇,他随即望向池面——准确来说,是看了一眼自己消肿的脸颊。
确认那指印已消得看不见,这才起身走到她面前:“什么叫作弄,”他面不改色地撇清关系,“它要捞鱼,又不敢扑进水里去,我正好看见,便帮它一把罢了。”
“少来,哪有你这么帮的?”沉沉一脸无奈,“它怕水,只是爱闹腾,你陪着他闹腾两下就是了,像方才那样,它不吓着才怪。”
说着,掰过小狸奴右边爪子,摇摇晃晃地抖了两下。
她与那金蓝异瞳四目相对,又蓦地一笑:“是不是?是不是?我们肥肥胆子小,可得惯着些呢,谁让我们肥肥长得这么可爱,谁见了都心软,是不是?”
小狸奴贴着她的掌心蹭,乖巧地“喵呜”一声。
魏弃:“……”
这畜生刚才张牙舞爪拍水吓鱼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只不过——他想,这几副面孔来回换的模样,倒的确颇似从前、他身旁的这位“谢小姑娘”。
难道真是“母子”之间的默契使然?
母子。
思及此,他眸色微凝,竟也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捏了一把小畜生的腮肉。
沉沉虽没阻止,却也看得失笑,轻声道:“别欺负它。”
“没欺负。它都没叫。”
“是被你吓得不敢叫啦!”沉沉嚷道。
还待再说什么,肚子却抢先一步咕咕直叫起来。
魏弃听到动静,顿时眉头微拧,低头看她:“日间没进膳?”
“胃口不好,随便用了些……”沉沉有些心虚,“这不是、忙着写家书么?你头先说顾叔的商队能替我给阿娘带信,我昨夜都没睡好,今日一早爬起来,便开始写信了。写了一整日呢!”
从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姑娘,到如今能写整整两页纸的信,她说起此事,颇有几分掩不住的骄傲。
饶是魏弃想“训”她几句,瞧见她脸上这般神采飞扬的模样,也实在说不出口。
末了,只能伸出手去,指尖轻叩在她脑门。
“下不为例。”他说。
“好了好了,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沉沉唯恐被他骂,忙把小狸奴塞进他怀中,又推着他往主殿里走。
“你眼下不好露面,先躲着去。我还得去偏殿叫杏雨梨云备膳呢。咱们随便吃些罢,我都饿得两眼发昏啦——”
因“婚约”在身,这段时日,魏弃本应是住在“夕曜宫”的。
据说那宫宇本是前朝末帝为第一任皇后殷氏所建,大兴土木,奢靡至极。
但殷氏早逝,从此,夕曜宫便如同废弃,不再有人居住,成为宫中禁地。
沉沉被幽禁在此,虽与外界消息不通,却也几次从杏雨梨云偶尔的闲聊中听说过那宫殿的富丽堂皇,只可惜,至今还没亲眼看过其“真容”。
虽说如今赵莽身死、赵明月出逃——这些事,她都已先后听魏弃提起过。只是婚约究竟废是不废,今后朝华宫中的日子,是提心吊胆还是平淡如水,于她而言,都不是眼下自己所能掌控的事。
一切唯有顺其自然。
所以,她便索性还当魏弃是那个不能露面的魏弃了。
将人推进主殿“藏好”,小姑娘甚至没给他说话的机会,门一关,便向着偏殿一溜烟跑远。
留下魏弃与怀里的小狸奴大眼瞪小眼。
谢肥肥一改方才依偎在小主人怀中的乖巧模样,吓得毛都竖起,唯恐眼前的混世魔王又想出什么折腾自己的坏招,扑腾着想从他的怀里溜下去。
“怕我?”魏弃却凉飕飕道。
那声音简直冷得能结冰。
谢肥肥打小是个识相的,听见这话,顿时小脑袋一僵,一动不动了。
魏弃遂抱着它,学着谢沉沉的样子,用五指给怀中的雪团子顺了顺毛。
忽然发觉,其实手感倒比想象中要好。
于是,便这么抱着顺着,抬步进了内室去。
沉沉晾在书案上的信纸和旁边一堆废纸团实在过分显眼,他甚至无需费心找,很快一眼瞟到。
漫不经心地“路过”,专心致志地读完。
末了,他的目光却久久停在最后一行——那明显墨渍深些,显得格外郑重的笔迹
半个时辰后。
“呀!你看过我的信了?”
沉沉正埋头在堆成山的饭碗里大快朵颐,忽听魏弃提起自己那封家书,立刻一脸惊喜地抬起头来。
“正好正好,我也想让你看看呢,”她说着,咬着筷子尖沉吟片刻,又低声问,“我……我应该写得,还算能看吧?”
“字迹比从前工整许多。”
“嗯嗯。”
“内容也算温馨得当,比文绉绉的长篇大论更适合你。”
“嗯嗯。”
“但是——”
“但是?”沉沉歪了歪脑袋。
大概是少时与兄长逗趣时养成的习惯,如今大了也改不掉。
每每遇上什么困惑不解的事,她总是喜欢这般一脸无辜地歪着头看人:
阿兄说过,向人提问或者求解的时候,要可亲可爱,才能让人知无不言咧。
而魏弃盯着她那满脸写着“为什么怎么了我的信哪里不好”的表情,默然片刻,终是伸出手——仔细看,那手指还有点颤巍巍的。
他指了指她的肚子:“你……什么时候有了?”
我怎么不知道?
沉沉起初还有些疑惑,听懂了他指的“有了”是说什么,手里的筷子却“啪嗒”一声掉在桌上,脸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染上一片潮红。
好半会儿,方才回过神来。
“我、我这是提前同阿娘说好呀!”她红着脸“争辩”,“信送到阿娘手里,得要两个多月吧!商队说不定还得走三个月呢,到……到那时候,的确就……‘有了’呀!等到阿娘的回信送来,再、再等到我回江都去看望阿娘还有祖母她们,说不定那时候,阿壮和阿花都能走路了呢!”
“阿……壮?”
魏弃脑子“嗡嗡”的响,素来处变不惊的神情崩出两道裂痕,“阿,花?”
“这是我给咱们孩子取的小名呀!”
沉沉理直气壮:“以前我小的时候……嗯,可能,一两岁的时候吧?虽然我记事之后,便能跑能跳,一点也看不出来病过了,但阿娘说,我小时候身体可差劲了,阿爹那时还给我取了个小名叫‘阿珠’呢,说是……取个贱名好养活。本来想写作‘阿猪’的,我阿娘死活不让,最后,就写成‘珠’了。”
只是,从她记事以后,除了阿娘偶有提起,家中便再没人提过这段往事。
她能跑能跳、甚至活蹦乱跳的日子过得久了,也早就忘记了那些沉在记忆最深处的旧事。
若非前些日子病得厉害,老是做梦梦见从前,她其实也想不起来这茬。
但,既然想起来了。
她闲来无事,便索性也把腹中……暂且还没在腹中的孩子……的小名给取了。
托得她的好心。
远离乡土已久的九皇子殿下,亦从这两个名字里,嗅到了久违的泥土芳香。
“不好听吗?”沉沉眨巴着一双大圆眼睛。
“……”
“我觉得很可爱呀!就像肥肥一样。”
“……嗯。”
魏弃说:“确实,很,可爱。”
到底是谁把谢沉沉的审美带偏成这样的?
缩在桌底偷吃的谢肥肥,忽觉背脊冒出几缕凉意。
抬起小脑袋,正对上某人刀子般射来的眼神。
谢肥肥:“……?”
几乎同一时间开始为未来考虑的两人,一个在孩子名字这件事上“大展身手”,一个在金銮殿上“大放厥词”,虽说听来让人啼笑皆非,可,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其实都在做着相同的事。
对此,虽不知未来的阿壮阿花是何感受。
但他们的亲爹,似乎在当夜便接受了这个略显……“残酷”的事实。
沉沉睡得半梦半醒间,忽觉腰上横了只不安分的手。
被人揽进怀中时,她尚在梦里回味晚膳时的那只鸡腿。
而魏弃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抚着她披散在肩的长发。许久,忽又轻声道:“赵氏出逃,带走了赵莽的项上人头,他的那些部将素来对他忠心耿耿,此番,若让他们逃回辽西,整军过后,定当北上讨伐。魏峥比我更懂个中利害,到那时,若是无力安抚,朝中又无人领兵,他或许会暂且放弃北疆,命我出兵镇压。”
沉沉醒着的时候都不一定能听懂他的言下之意。
遑论这时还眼皮打架、睡得迷迷糊糊了。
待他一番长篇大论说完,怀里的小姑娘仍迟迟没有转醒的征兆。
好在,魏弃本也没有让她听得太懂、徒增烦扰的意思。
只不过是习惯了什么事都提前同她说一声罢了。
“我未曾与赵家军交过手,不知他们究竟有几分本事,但书中曾说,他们战无不胜,是一支奇军。”
“也许这注定会是一场苦战。”
“但,只要你在上京平安无事,与我而言,便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他说,“无论前路如何,纵然只能行一步,看一步,可只要你我,还有……阿壮。”
他的语气永远轻描淡写,唯有说到这两个不忍面对的名字的时候,声音略微颤抖了一下:“……阿花。只要我们在一处,旁的事情,都可以容得他去。”
“……嗯?”谁料沉沉冷不丁听见熟悉的名字,却挣扎着睁开了半拉眼皮,咕哝着问他,“什么?”
她怎么好像听见魏弃在喊阿壮阿花啦?
看来,魏弃表面上不情不愿,私下里其实很喜欢她取的名字的嘛!
魏弃:“……”
总感觉自己好像被带进了一个——恐将贻害余生的审美怪圈。
但,那又如何呢。
谢沉沉喜欢,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喜欢了。
至于阿壮阿花,若是有某只小畜生那般“识相”,应当,也会欣然接受吧?
他忽的笑了。
随即不管不顾地倾身下去,微凉的唇沿着她半睁不睁的眼皮一路啜吻。
末了,依依不舍地流连于她蜜色的唇,唇齿交缠间,在寒冷的冬夜,渡去一缕旖旎缠绵的热息。
“唔……?”沉沉发出一声犹疑的气声。
“余下时间不多,有一日算一日,”魏弃说,“不如我们,还是先为阿壮阿花努点力罢。”
*
但事实证明。
这一次,魏弃却是难得的猜错了一次——自己那位阴晴不定的“父皇”的心思。
事情并未如他所料发展。
一个月后。
以赵二为首的百余赵氏精兵,被追杀至仅余不到十人,仍拼死将赵明月完好无损地送回了辽西。
当日,赵明月便手捧锦盒,登上烽火台。锦盒之中,装着赵莽早已腐烂生蛆的头颅。
而她当着辽西数万子民的面将锦盒打开。
声声凄厉的哭诉过后,一身缟素的少女泪流满面地举起火把,将那颗头颅当众焚灰。
此情此景,怎不催生群情激愤。
辽西大乱,民不闭户,手举火把,彻夜游行。
一时之间,“反”声不绝。
消息传到上京,朝野震惊,众臣议论纷纷,与她有姻亲在身的魏弃,自然成为众矢之的。
以右丞曹睿为首,共有十五名臣子上奏,要求魏弃彻查平西王“遇刺”一案,前往辽西负荆请罪,以平民愤。魏峥却迟迟不曾表态,将此事一拖再拖。
直至年后辽西来使,名为“赵啸”的少年将军,手捧锦盒面圣。
总管太监乔顺天将锦盒接到手中仔细检查,打开后,锦盒中却是空无一物。
“空,便对了,”赵啸见状,朗然一笑,“微臣这便将我辽西众人,要呈递于陛下的信物……装进盒中。”
在场众人皆是文臣,不解其意,面面相觑。
待到回过神来,却眼睁睁见他袖中滑出一把短匕。
随即,少年手执此刃——竟是在御前活生生将头颅割下,身首分离,血溅三尺!
据说那头颅骨碌碌落地时,眼珠甚至还讥诮地转动着,唇角携着嘲讽不已的笑容。
天子大怒,当夜召集群臣议事。
而被天子冷落多时的三皇子魏骁,正是在这时,叩首于御书房外求见
“……三殿下?”
沉沉看着眼前一脸紧张的杏雨,“什么意思,三殿下,要见我么?”
她今日难得有兴致,在小厨房鼓捣起糕饼点心。
怎料点心还没蒸熟,杏雨却急匆匆跑来,说是三皇子如今正在朝华宫外,说是要见她一面。
“他,能见我么?”沉沉面露迟疑。
且不说她这会儿正被关着,便是她先前在露华宫,随教习嬷嬷学了那么久的宫中规矩,也渐渐晓得了:在这后宫之中,男女大防,是为重中之重。
身为宫女——虽说如今,她也不止是宫女了,私下“勾引”皇子,轻则要挨板子,重则,那是连命都要丢掉的。
她与那三皇子……有冒着人头不保的风险都要见一面的必要么?
沉沉一脸疑惑。
“不是,不是,”杏雨闻言,连忙摇了摇头,“三殿下是随袁总管一道来的,说是……有事同姑娘商议,光明正大的——呃,称不上‘私下’,殿下说,若姑娘愿见,便见一面,不愿见的话,他可以隔着宫门同姑娘说几句话。”
隔着宫门?
沉沉想了想,心说这法子倒还算稳妥。
是以,在围布上简单擦了擦手,她到底是跟着杏雨去了。
到那一看,果然,宫门半掩着,只开了小小一条容声音“通过”的细缝。
她站在里头,外头,想必就是那位不请自来的“三殿下”了。
虽说他也看不见,可沉沉顾念周遭人多,仍是对着眼前威严的宫门微一福身,算是向他见礼,低声道:“参见三殿下。”
三殿下。
说起来,上次见到他,似乎还是在露华宫学礼时的某个炎炎夏日。沉沉想。
那时,她与他在廊下狭路相逢,可她急着回宫去见魏弃,没说两句话,便匆匆告辞。
时至今日,她早已忘了那时说过些什么,却还记得面对他时,那种莫名又不知所措的心情。
一个怪人。
除了“狠人”之外,不知何时,她已在心里默默给他加上另一句“评语”。
如今,这怪人与她一门之隔,又一次出现在她面前。
这一次,他又要同她说些什么呢?
沉沉想着,等着。可,等了半天竟也没等到魏骁说话。
她不愿与他僵持,只得先开了口:“不知殿下……来找奴婢,是为何事?”
话音刚落,身旁,杏雨看她的眼神中立刻多了几分敬意。
仿佛她在当着她的面给老虎拔毛似的。
沉沉却只觉一头雾水,心说魏骁虽是个怪人,可几次接触下来——至少明面上装的那些样子,倒也没有那么可怕。起码没有魏弃“可怕”。
怎么这一个一个的,包括领他来的袁公公,都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她不懂,也不好问,只能百无聊赖地等着魏骁说话。
可真等到魏骁低声开口,道明来意后,一脸不可置信、下巴落地的却变成了她。
“什、什么意思?”甚至忍不住结结巴巴地追问了一句。
而魏骁闻言,竟也真的颇有耐心地重复了一遍他方才的话。
“我不日便将启程前往辽西,”他说,“路上途径江都城,因此,特地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你转交家人的物什。”
沉沉竟不知自己该先震惊于最后前往辽西的会是魏骁,还是震惊于,对方竟然这般好心,在军机大事之外,还能考虑到途径江都城这等“小事”。
可……魏弃已经帮她联络了顾叔。
她的家书,还有那些添置的布匹首饰,都早托商队送出去了呀?
一时间,她心下又是疑惑,又是莫名的愧疚。
想来想去,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呆站着沉默了半天——
但,无论如何。
她想。
原来魏骁身上,到底还有几分昔日卫三郎的影子。
父兄为救他而丧命……他,到底还是念了几分他们的恩情的。
光是这一点,已足够她消解几分对他的偏见——
沉沉的手摸在门环上。
脑海中,如走马灯般回忆起从八岁到如今,关于他的种种回忆。
陪自己逛灯市、放风筝的三郎哥哥,教自己认字、画画的三郎哥哥,和阿兄勾肩搭背“哥俩好”的……三郎哥哥。
面不改色将魏弃推落入水的魏骁,毫不犹豫准备牺牲堂姐为自己铺路的魏骁,沉默的、古怪的、浑身肃杀的魏骁。
她有一瞬想要打开眼前的宫门,当面同他道一声谢,告诉他,她的兄长尚在人世,她已然不再怪他,也没有从前那般……恨他。
可,那一刻,心里却好似多出个模糊的声音,不停不停地说着:“不要开门。”
【不要打开这扇门。】
【就像……那样。】
【不要打开这扇门,就像他也从来没有为你……打开那只盒子那样。】
盒……子?
沉沉的心口忽然不受控制地往下一坠。
寒意从脚底一路窜到头顶,她的手臂上泛起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盯着眼前漆红的朱门,却仿佛透过这扇门。
她看到一个,本该如高山般伟岸,在她眼中,却如泥泞般污浊的身影。
【不要……靠近我。】
【不要用你的手碰我。】
而她心中那个声音仍在不停地说着。
【我好痛苦……】
【为什么不愿意,让我回家?】
【我想回家,让我回家吧,求求你,我不想再呆在这里——求求你——】
她的声音那样细弱而年轻,可已满是绝望的死气。
一门之隔。
“……有么?”
却是魏骁又开口问了一声:“我会帮你,把你想交给家人的东西都带去。我以……性命担保,绝不会有任何闪失。”
前生他欠她的,那些没能做到的承诺。
睽违经年,如今,或许也只能用这样微末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偿还。
他终于“鼓起勇气”,愿意面对江都城中沉重的旧事。
沉沉却只低声说:“我——”
我?
她原本想说,我没有。
几乎生硬的、用以拒绝的语气。她想毫不留情地拒绝他。
可到最后,她只说了一个“我”,声音便忽的戛然而止。
而原因亦无它。
只因这一刻,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和脑海中那道年轻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
“我……”
可如果她是“她”。
那,“她”又是谁呢?
第74章 今生
“三郎呀, 三郎。”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柔柔响在耳边。
过往种种,如琉璃易碎,前尘往事, 似过眼云烟。
——究竟是庄周梦蝶,抑或蝶梦庄周?
【妾将死,愿葬于江都。
然病容憔悴, 恐使母忧。
请殿下开恩,以火焚妾之骨。
轻便从行,可归故土。】
颤抖的手指, 几乎握不住手中兔毫。
胸口气血翻涌, 待回过神来, 点点血花已然绽在面前信纸上, 触目惊心。
她吃力地捂住前襟,试图坐直身体——身旁侍女的惊叫声、却仿佛一瞬远了。记忆的最后,唯有自己重重跌在地上的瞬间,剧痛袭来,身下笔墨倾倒,一片狼藉。
【三殿下……三、三郎哥哥?】
【你……还记得我么?。】
前生今世,悠长岁月,却犹若, 只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纵使这场梦的终点,仍然是那条看不见尽头的、暗无天日的黑色甬道。
但这一次,她终于看清了自己来时的路——
从露华宫到青鸾阁, 从青鸾阁, 到王府少有人至的东厢小院。
梦里的她, 如局外人般站在“自己”身旁,看着那骨瘦如柴的小姑娘被谢婉茹带出朝华宫, 头也不回地背起包袱离去:于是,没有肥肥,没有冰冷幽寂的地宫。
甚至在那场梦里,连魏弃的脸也好似蒙着一层白雾,看不清切。
一切都变得不一样
由始至终,她在朝华宫中,只呆了不到四十日。
后来,便在堂姐的撮合下与魏骁重逢——相认,乃至定情。
好不容易出宫去,又成了他一顶小轿抬入后院的妾室。
【三郎——今日怎的这么早便回来了?快来尝尝我做的茯苓糕……好吃么?】
【瞧我栽的树,可忙活了一早晨呢。也不知明年这时,是不是就能结出上回吃那可甜的果子了?】
【别别,我的手脏……哎呀。】
那时节,他们似也曾有过情深意浓,琴瑟和谐的好时光。
只可惜后来,随着赵明月嫁入王府,成了这深宅大院名正言顺的女主人,她亦毫不意外地成了那平西王千金的眼中钉、肉中刺。
昭妃常召她进宫,劝她恭顺、时刻认清身份;
赵明月更是身体力行地教会她,何谓为人妾室的规矩。
【大胆,见了王妃,为何不跪?】
【青鸾阁里没收拾干净的琐碎物什,王妃特命我等前来,亲手交还给谢姑娘。谢姑娘向来是个知情识趣的人儿,日后,还是莫要再给王妃添这等不必要的麻烦了罢?】
她性子软,耳根子更软,清楚自己势不如人,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避其锋芒。
可饶是如此。
换来的,依旧是一次甚过一次,毫不留情的讥讽与嘲笑。
魏骁在时,她与赵明月“亲如姐妹”;
魏骁不在,整座王府里,上至管家,下至粗使仆妇,皆对她避之不及。
不知从哪一日开始,连她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虚弱,从原本能跑能跳的“野猴儿”,到渐渐卧床不起。
半月后,甚至开始日日腹痛如刀绞,上吐下泻,直至呕血。
宫中的太医来了几回,竟都查不出病因,只能任由她一日一日地消瘦下去。
彼时魏骁出征在外,不过半年。
而她也不过用了半年——便被耗空了这具身子最后的生气。
侍女哭求她再撑一撑,定能等到魏骁归来。
【若是王爷在,绝不会坐看府上那些两面三刀的狗奴才欺侮姑娘。王爷待姑娘如何,我等都看在眼里。】
【姑娘是王爷心尖上的人,姑娘若是愿意争,哪怕、哪怕青鸾阁里那位……也不得不忌惮。姑娘为何不争?为何不为自己搏一搏?】
她听得苦笑,唯有闭口不答,心道,不是她不争啊。
只是一碗又一碗的苦药灌入喉,望不到头的、了无生机的日子摆在眼前,她实在觉得很累。
累得不愿再睁开眼,更不愿再自欺欺人地咬牙度日,不愿再骗自己,那夜听到魏骁的梦呓、只是自己夜不能寐催出的幻觉。
她只盼着自己能死在魏骁归家之前。
到最后,亦果真如愿。
却在这不知是真是幻的梦里,瞧见了那时没能看见的一切,看见在自己死后,拥着那瘦得只剩一把枯骨的尸体,痴坐了七日七夜的魏家三郎,看见那只——盛着她焚骨之灰的雕花玉盒。
直至临死前,魏骁仍抱着那只玉盒,要与她的骨灰同葬,共眠于永夜般暗无天日的皇陵。
【还请皇兄开恩,圆弟此愿,如此……终算死而无憾。】
只是与她这样一个、无关痛痒的妾室葬于一穴,便足够“死而无憾”了么?
记忆中,曾不可一世、剑指王座的魏三郎,在这梦里,竟苍老得令人陌生。
而她站在他的床榻边。
居高临下,望向他死前衰残的脸,听着他急促得不能自已的呼吸,和无可抑制、一声高过一声的咳嗽,竟忽觉悲哀至极——这一生到最后,她与他,原来都不得已,只能选择用死来困住彼此:
露华宫中,她与他重逢时有多么开心;
王府东苑,撒手人寰,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便有多么决绝。
她恨他。
也许,在他前半生汲汲以求于王权,夙兴夜寐不敢懈怠的日子里,他的唯一一次从心而行和“破例”,便是违背昭妃的意旨、强娶了她这样一个,与他并不般配的女子。
可纵然他给了她、自以为世间女子皆梦寐以求的宠爱与眷顾,却由始至终,连她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恳切的愿望是什么,都从未了解、也从未尊重过。
所以,他才明知自己喜欢她的生机勃勃,却将她困在死气沉沉的王府;
喜欢她的笑颜如画,却眼睁睁看着她的笑容变成一张欲盖弥彰的假面;
喜欢她对所有人毫无保留的爱与宽容,却让她与此生最亲最爱之人阴阳两隔。
他明知她想回家。
却还是将她的骨灰,与他衰残的余生一起,埋入了不见天日的皇陵。
可那样的恨,在亲眼看见他如今老去的、丑陋的、面目全非的脸庞时,她竟也只蓦地想起许多年前,那笑面盈盈倚在床边,用受伤的手执笔,为她描绘一只纸鸢的卫三郎。
【呀!这是怎么画出来的,怎么这么漂亮……三郎哥哥,也教教沉沉罢!】
【三郎哥哥,这个字念什么?】
【我阿兄说,三郎□□后要做我的‘童养夫’……三郎哥哥,童养夫是什么意思?】
若缘起只因一念之善,缘灭为何泪眼相对。
“……三郎啊。”
于是,在这梦中,她终是最后一次唤他的名。
“江都城中,我阿爹的坟前,早已开满鸢尾。把我葬在那里吧。”
你这一生,愧对之人何其多,孽缘开始于何处,不如,便让它在哪里结束。
“就当还我那一年少不知事、跳下河去救你的恩,”她说,“从此,你我二人之间的恩仇,前生今世,一笔勾销——我当真不愿,再做那些讨人厌的噩梦啦。”
我愿“放过”你。
你……也放过我罢。
一行浑浊的泪,忽从病榻之上、那惊咳不止的青年眼角滑落。
他分明听不见她的话,可至死仍不甘心、紧攥着怀中玉盒的手指,竟真的渐渐松开了。
于是。
在这无止境的噩梦尽头,沉沉拭去眼角泪水,转身回望,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来路。
面前,是属于她的另一扇门。
【还不拜见九皇子?这就是你未来的主子!】
推开门的那一刻,她仿佛又回到踏进朝华宫的第一日。
满心惴惴的少女悄摸仰起头,瞧见一截瘦削的下巴,藏在毛绒的裘领中,玉白胜雪。
她看得有些痴了,久久不曾回转目光。
直到这时——
她才想起,这原来不是他们的初见。
是迈过无尽苦悲,生死长河的再会。
*
魏弃沉着脸坐在床边。
看着榻上少女眼睫扑扇,不住颤抖,到最后,终于有气无力地掀开眼帘。
四目相对的瞬间。
他攒了一肚子的话刚到嘴边,眉心微蹙、正待开口。
小姑娘却抢先一步,在他说话之前——忽的皱着鼻子、哭丧着脸直起身来,伸出手、紧紧揽住了他的脖颈。
魏弃一怔,顾不上脖子被她勒得发痛、下意识回手环住她腰,低声问:“怎么了?”
谢沉沉说:“做了个怪梦。”
不是噩梦,而是怪梦。
她用力吸了吸鼻子,把险些落泪的冲动强按下去,搂着他安静了好一会儿,复才轻声补充道:“不过我觉得,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做这个梦了。”
“嗯?”
怎么个怪法?
“梦里我没有呆在朝华宫,而是很早很早就走掉了……被你吓跑了,”她说,“你在我心里,只是个奇奇怪怪的小疯子,长得漂亮、脾气却很古怪,动不动就要杀人。我都没来得及知道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已经不在你身边。”
“梦里也没有肥肥,我经常一个人呆在一间小院子里。每天都在生病,肚子疼,头晕,”她说着,忽的拉过他的手,隔着衣衫、轻轻覆在自己的肚皮上,“肚子疼得像有把刀在搅,大夫来看了、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开的药不管用倒是很苦,害我饭也吃不下去,到后来,瘦得简直连一阵风都能吹倒。”
“到我第一次开始呕血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可能是毒,”沉沉说,“后来,我果然被毒死了。”
“那我呢?”魏弃闻言,低声问,“你生病的时候,我在哪里?”
沉沉被他问得一呆,搂着他想了好半天。
末了,方才声若蚊蝇地轻声道:“我记得,你死了。”
“……”
用无辜的语气说出最可怕的话,在魏弃这,她谢沉沉大概算是第一人。
“哦。”
魏弃却只沉默片刻,搁在她腹上的右手,又不轻不重地揉了两下,说:“难怪。”
难怪什么?
沉沉原本还在感伤着梦里的事,却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和怪话逗笑,只觉肚子上一阵细痒,终是松开了“钳”在他脖子上的手,转而轻拍在他的胳膊上。
“痒呢。”她说。
到这时,她才后知后觉想起:自己之前分明是在宫门前同魏骁说话,怎么现在却躺在榻上?
刚刚她睡醒时,魏弃甚至还一副“等着吧终于醒了这就骂你”的表情看着她。
为什么要骂我?——她那一头雾水的神色已经代替言语,把她要说的话表达了个清楚明白。
魏弃本来都快把训她的事忘在脑后,这会儿反倒被她提醒,脸色顿时阴沉起来。
“我怎么……”
“魏骁同你说了什么?”魏弃冷声道,“把你吓得昏迷不醒,如今,好不容易醒过来,又说一堆……胡话。”
“昏、昏迷不醒?”
“你睡了整整两天。”
说着,不知想起什么,魏弃脸上郁色更浓。沉沉吓得低头装鹌鹑,心道自己昏睡的这两日,他该不会已经同魏骁算过一笔总账——顺带把那日在场听到两人说话的人、概都盘问过一遍吧?
只是这么看,那些“证词”显然不能说服他罢了。
他疑心向来重于常人,若非她亲口所说,他只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真假。
“还能有什么?”思及此,沉沉终于抬起头来,向他一本正经道,“他……三殿下说,他不日便要启程去辽西,可以为我带些东西给阿娘。可这事儿哪需要他代劳?我便……回绝了。”
说着,索性又把从前江都城中的旧事,同魏弃如实说道了一番。
尽管他们从前在江都城时,也几次陪着顾氏去拜祭过谢父。但一来,沉沉不愿挑起母亲的伤心事,二来,她其实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谢缨究竟为何变成了突厥人口中的“英恪”,是以,从未向魏弃提起过家中这段往事。
“那些杀手,把商队里几乎所有人都杀光,却没有劫走最贵重的那批货物,只抢了些布匹草料,根本不是图财。可衙门的人、偏说这是一群劫匪。到最后,货追回来了,人命却无法抵偿。”
沉沉说:“就是因为这事,我们谢家……家破人亡。阿娘被族老逼得无处立足,不得不改嫁。那时,她还未能在萧家站稳脚跟。我不愿拖累她,正好大伯父派人找来,我便随伯父入了上京。至于我阿兄的事……”
她低垂眼帘:“我阿兄的事,你知道的。我如今还没有头绪。”
魏弃听罢,半晌无话,表情沉凝。
旁人见了,或许以为他是怀疑她与魏骁交往过密,但沉沉知道,以他的心性,或许——不过是早比“梦”中的她、或者说,两年前的她,更早想到了其中的关窍所在罢了。
果然。
“你父亲不过是普通行商,为何会有杀手赶尽杀绝,你兄长经此一事,更是性情大变,行径古怪。”
魏弃思忖片刻,低声道:“何况魏骁从不是什么舍己为人的大义之人。若说他会轻易与人共患难,我不信。但,若说他能面不改色踏尸山登顶,听来倒不像作假。总之,他绝没有你想象中那般以德报德,相反,或许正因心中有愧,所以想方设法补偿。”
他说着,又不禁冷笑一声:“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图自己心安。一点小恩小惠,也敢拿来贻笑大方。”
……你干脆直接说他是罪魁祸首好啦!
沉沉一时失笑。
可那笑却亦只轻轻在脸上停留一瞬,几乎带着几分苦涩之意,很快又淡得无从察觉:
魏弃的话或许毒辣,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已然一语道破天机。
甚至于,把她“梦”里走过的弯路,三言两语,都一概说尽。
“嗯。”
所以她亦只得叹息:“我明白,这件事……和他脱不了干系。来日见了他,我会再找机会与他说清。”
虽然魏骁贵为皇子,在皇室眼中,一个小小行商的性命,实在无足轻重。
就算真的是他,又能怎么补偿——至多,也不过是赏下些金银、当做迟来的帛金。可她总觉得,这事是需要一个交代的。
起码,还活着的谢缨——需要一声道歉。
无论谢缨为何变成了如今这般模样,他永远是她的兄长。
话落,殿中静了片刻。
“……好。”魏弃却倏然淡淡应了一声。
“好?”
沉沉被他这不伦不类的反应惊得一愣,下意识问:“什么好?”
“昨夜他已与亲信暗中出发,分三路赶往辽西,”魏弃说,“你醒得晚了一步,但也无妨。他回京之日,我便把他的性命,赔与你谢罪。”
第75章 沉珠
沉沉:“……?”
明明每个字都听得一清二楚, 可组合起来,她怎么就感觉听不懂了呢?
魏骁——不说别的,他毕竟是大魏的三皇子, 是当今陛下与昭妃娘娘的爱子。
这一世,没了兵败北疆的毕生之耻加身,他仍是储君之位的有力竞争者。
除去魏弃以外, 剩余的几个皇子里,五皇子早逝,七皇子庸碌, 十皇子年幼, 能与之相争的, 也就只有养在皇后膝下、占了长子名头的大皇子魏晟而已。
原本, 两位皇子或许还算势均力敌,但随着皇后失势,昭妃执掌后宫、位同副后,魏骁眼下更被委以重任、出使辽西,她虽不懂朝堂大事,也能隐隐嗅得这之中的几分微妙意味。
这是说杀就能杀的吗?
沉沉哭笑不得,唯有叹息:“不,不必, ”她说,“至少现在不必。有些事,我还没有想清楚。我现在……更想知道, 我阿爹死的那天, 究竟发生了什么。”
到底发生了什么, 才让阿兄成了今日这般模样。
前生今世,魏骁从来对此缄口不言。
从前她以为父兄皆死, 又碍于魏骁的身份尊贵,不敢质问。
如今再回想起来,这之中,却实在还有太多太多的疑团尚未厘清。
“而且,”沉沉说,“就算要同他……算账,也不能由你来动手。”
就算魏弃愿意舍下一切、不惜代价将其斩于刀下。
但无论如何,在世人眼中,魏骁始终是他的兄长。
这骨肉相残的后果,便是魏弃不说,她也能想到。到那时,情况恐怕只会比那日朝华宫外的“猎杀”更加沉重可怖。
沉沉不禁摇了摇头。
咬牙思索片刻,复才低声道:“先想办法离开上京。其他的事,未来……以后,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从长计议。”
梦中的她,死于开元二十三年的隆冬,年不过十五。
在那里,她既没有“未来”,也没有“以后”。但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不愿再用自己或魏弃的性命为赌注,赌另一个人的满盘皆输。
“……”
而魏弃盯着她分外认真——连嘴角都不知觉抿起,满面肃然的表情。
许久,既不答应她,也没摇头说不,却淡淡说了句:“这话说得不像你。”
“那要怎么才像我?”沉沉顿时笑了,“难道要撒泼打滚让你去帮我报仇嘛?”
她既问了,魏弃便也当真想了想。
“你会哭。”
末了,他说:“但是,你现在没有哭,反而在笑。”
“……”沉沉闻声一怔。
几乎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脸,脸上神情一瞬凝固。
是了。
做了怪梦,想起旧事,思念父亲。
这里头的每一桩每一件,都足够从前的谢沉沉毫无顾忌地大哭一场。
可如今,她却如此平静而耐心地面对现实,生怕没能考虑周全,顾及大局。
或许在旁人看来,这的确是件好事。
一个不争不抢、能先为夫郎考虑的妻子,才称得上“让人放心”——
但,于他而言。魏弃想。
他却从不需要她的千般忍让,万般成全。
若是忍让和成全就能换来得偿所愿,那么,十三年前的顾离,便不会是那样的下场。
他不愿催促她成长,正是不愿让她成为第二个顾离。
“我可以暂且不对魏骁动手,”所以,他说,“但是——迟早要杀。以命抵命,血债血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何况,他虽是我的手足,却从没尽过兄长之责。为何欺我辱我时不记得自己年长,清算总账时,却要我计较骨肉同胞之情?”
“若世人朽腐,我甘担骂名。”
魏弃说着,忽也抬起手来,纤长手指抵在她眉间,轻拂开那紧蹙的皱痕,“待你问清楚了你想问的,”他说,“我自会替你做完剩下的事。”
“可是……”沉沉闻言,一瞬面露迟疑。
想了老半天,终于还是断断续续地、把从前在宫人口中听来的“储君”秘闻一一说与他听。
言下之意,颇有些“不与人斗保得太平”的意思。
魏弃听完,却只蓦地一笑,手指往下挪了寸许,不轻不重、捏了捏她脸。
“若是几个嚼舌根的宫人都能读懂皇帝的心,这个皇帝,最好是不必做了。”
“……”
听听这话,什么叫“大逆不道”——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沉沉心下一惊,唯恐隔墙有耳,忙伸手捂住他嘴。
殊不知,他亦不过是在故意逗她罢了。
也好。
吓一吓,终于不再那么无精打采,至少有几分活气。
是以,他竟也去不挪她的手。
只任由她捂着,他在她“掌下”瓮声瓮气道:“魏峥不会允许皇权旁落、外戚掌权。这些年来,给魏骁那点明面风光,也不过是故意做给旁人看,替他真正的‘爱子’立个箭靶子挡箭罢了。赵莽的外甥,岂可做他魏家王朝的储君。魏骁与那皇位之间,从来都差得太远,真要细数起来——他难得聪明一次,或许也只有这回。”
“这回?”
“自请出使辽西,”魏弃说,“他争来了这个机会。”
眼下辽西大乱,民怨沸腾,起兵造反,是迟早的事。
但赵明月心悦魏骁,早已立誓非君不嫁。魏骁又是赵莽的亲外甥,多年来,颇受其宠爱。赵家人便是看在赵为昭的面子上,也绝不会为难他。
魏骁此去,明面上是为求和安抚,实际上,争的是万民之心,朝臣拥立。
无论结局如何,他手中,都将多出几块足以撼动战局的砝码。
“若是赵明月愿意嫁他,到那时,情况恐将更不受控制,”魏弃说,“这想来不是那位陛下愿意看到的情况,但,他如今也没得选。让我去,只有一战;让魏骁一试,或许……尚有转圜之机。”
甚至,还能“匀”出些兵力来为他征战北疆,何乐而不为?
后头那句话,魏弃没有说出口。
沉沉听他不急不缓,将朝中事娓娓道来,心中却不由生出几分莫名的好奇。
“辽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她问他,“是极富庶之地么?”
“是,也不是。”魏弃道,“至少在几十年前,那里都不过是一片沙洲。”
“辽西,自古又名沙中之国,且不提那地方,四面累受风沙侵袭,多为苦寒之地,与西面的突厥汗国,更只有一水相隔,常有蛮夷作乱,百姓苦不堪言。前朝天启年间,只有被流放服役之人,才不得不前去长居耕田、改良土地。地方志中亦曾记载,彼时,辽西城不为城,民倒似匪,是臭名昭著的‘恶人乡’。”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准确来说,是一位公主的出现。
百年荒芜的辽西,终于才迎来了它焕发新生的机会。
翻开辽西史志,对这位公主的极尽描绘,更是累不胜数。
【请你们相信我,这是非常宝贵的矿石——只要把它卖给驿站的商人,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吃饱饭。再也不用互相争抢,也不会再有孩子饿死。】
【我会教你们如何耕种这些土地,但首先,你们要学会怎么读懂书,认识字,我会先教你们中间的一批人,然后,由他们去做新的老师,一个教一个……到最后,你们就都能理解书上写了什么、并且,把它教给你们的孩子们,就这样不断地传承下去。几十年后,一百年后,你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吃饱饭,再也不用为了一张饼。一张……饼,就卖掉自己的孩子,杀掉别人的家人。再也不会了。】
【在这片沙漠里种上树,它们会为你们拦下肆虐的风沙,还有这些竹子,你们过来看,把它切开之后,里面便是可以饮用的泉水。不要小看这一点水。或许,日后,若你们中有人在沙漠里迷路、干渴缺水时,这一点水,便能救下你们的命。】
【尽管辛苦,但请你们,一定要不停地播种下去。也许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这里仍然是荒漠,但,到我们的孩子、孙子长大之后,这里便能成为绿洲。总有一天,辽西会成为世人期许之地,后人会传诵你们亲手写下的篇章。】
【所以,还请各位,在这片土地上,不分你我、携手共进,努力地……活下去吧。】
【只要活下去,未来与希望便会不停地出现在眼前,我会向你们证明,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挺直腰杆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她发现了一共七种,仅存于辽西的特殊矿石;改良了沙土耕种的方法,从此以后,只要在辽西的土地上,长出的瓜果,永远比别处甜美,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生长出同样的味道,还有,这种竹子,”魏弃拎起她的手腕,指腹摩挲着那紧贴她肌肤的竹节镯,“也是经她而发现。后来的三年大旱中,果然有无数人、因此而保全了性命。”
沙漠绿洲,黄金之国。
辽西仍然还是从前那个风沙肆虐的辽西,却渐渐成为商贾聚集之地,繁华之盛,不亚于上京。
然而,这也很快引来了一水相隔的突厥人毫不掩饰的觊觎,
“他们说,那名带来改变的少女,本是突厥人的公主,却因故流落到辽西——这当然是谎言。毕竟,那少女的面容形貌,与突厥人毫不相干。可他们仍然不惜发动战争、将她掠去,又赐给她无数牛羊与土地,希望她把同样的希望带到突厥,并将她尊为‘神女’。”
“辽西人本就与突厥有百世之仇,经此一事,仇怨更深。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民间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仍然组织起一支义军,哪怕以卵击石,也坚持要把那名少女带回辽西。后世人,也将这场战争,称为‘沉珠之役’——珠沉玉陨,蕙折兰摧,他们没有夺回想要保护的人,却付出了几千上万条性命为代价。”
赵莽得以起势,麾下笼络的数万军队,据史料所载,亦正是经由这场战役而来。
“而这名公主。”
魏弃说:“就是后来嫁与前朝末帝的突厥公主,阿史那珠。”
祖氏王朝彼时已然衰微,却不知用何办法,通过向突厥施压,将阿史那珠求娶为妃,两国以此交好。
阿史那珠入京之日,城中万人空巷,夹道欢迎。
人人都想亲眼见一见,这位据说生得花容月貌、“倾国倾城”的公主,究竟生得是何模样——
“那,那她当真生得很美吗?”
沉沉听得入迷,迫不及待地追问:“她不是因为很聪明,会读书,所以才受到所有人的尊敬的吗?为什么又扯到她很美这件事上来了?”
“因为,世人总爱风花雪月,才子佳人,”魏弃说,“他们总以为,只有美丽的皮囊才能让无数人趋之若鹜,也习惯去将事情的原貌按照他们的想象美化雕琢。许多事,就是这样传着传着,逐渐变了味道。当他们发现自己错了时,反而要掉头破口大骂当事者令他们失望,可他们忘了,所有那些违背想象的现实,本都是他们强加于人。”
“这就是人。”
他说:“这就是,人性。”
阿史那珠公主,并非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
昔年,祖氏末帝仓皇离宫时,杀尽宗族,又放了一把大火,焚尽皇室画像,阿史那珠的画像自然也包括在内。
除了当年亲眼见过她的人,再没有人知道她长成什么模样。
但,从文字的记载亦不难察觉,她的容貌,的确令上京人大失所望。
【风吹帘动,公主低眉。
惊鸿一瞥,墨沉纸碎。】
阿史那金公主,在欢呼声也掩不住的一片嘘声中,踏入了上京皇宫。
她本是辽西人人尊敬的奇女子,又被突厥人奉为“神女”。
然而,她在祖氏后宫中度过的后半生,却并不受宠,甚至可以说颇受冷落。
起居注中记载,她在宫中时,从未接受过祖氏的临幸。
纵然位份极高,可她说到底,只不过是一尊被捧上神坛的神像,一尊象征两国友好、却不被允许拥有人伦世俗感情的泥塑罢了。
就是这样一个女子,她本该因自己聪慧过人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彪炳史册,可到最后,史书上对她的记载,却只轻飘飘地落笔于她在祖氏兵败如山倒之时,如何被当做筹码而再度掠走,又如何在逃亡的路上,“拼死”为其生下了最后一位公主。随即,在祖氏被杀过后,惊骇而亡。她亦因此而被冠上所谓“忠贞守节”的名号。
也许,这就是她生而为人,还能被榨尽的最后一丝“价值”。
这,就是她的结局。
“也许她的确如史书所载,貌丑无盐,行事粗蛮,因此而不受宠。”
魏弃说:“但,阿史那珠之所以能被称为‘神女’,本也不因她的皮囊华美,而是因为——她尽管不美,仍然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与尊重。”
早已分崩离析的腐朽王朝,让明珠蒙尘,沦为鱼目,却还在史书中,极尽丑化地描绘着这位公主的格格不入与“粗俗”。
她的死,是一个时代的流亡。而身处其中的人,犹自浑然不觉。
直至时隔多年,在这冷清的宫室之中,烛火摇晃,人影熹微。
一对少年夫妻依偎着,聊起她。
沉沉说:“我觉得她……很厉害。”
尽管她贫瘠的辞藻,无法支撑起文采斐然的溢美之词。
可她仍是若有所思地低声说着:“我见过那些吃不饱饭的人,我也……曾经每天都吃不饱,所以我知道,能说出‘让每个人都能吃饱饭’这样的愿望的人,有多厉害。她真的在关心那些人,所以她知道,比起那些渺不可及的愿望,最大也最实际的愿望,就是先让人吃饱。”
“嗯。”
“我也想认识很多很多字,学更多的东西,”她说,“这样,也许有一天我也能做到,不止给人一只饼……”
她忽的想起沙漠驿站中,那些为了糕饼打架的孩童。
想起一身污脏的少年长生,他还给她的“一饼之恩”,改变了战场上无数人的命运。
沉沉说:“不止给一只饼,我还要教会他们怎么做饼,我、我先学,然后再教会他们,怎么才能赚到买米面的银子。”
“嗯。”
“虽然我有些笨……”
“你
不笨。”
“但是我会好好学的!”
“……嗯。”
魏弃低垂眼帘。
听着她莫名被故事鼓舞、一句比一句笃定的“许诺”,看着她因心虚和激动而涨红的脸颊,忍了许久,到这时,却终于还是没忍住,蓦地弯唇一笑。
“我教你,”他说,“……不止教你一个人。”
“诶?”
沉沉一愣:“不止我?那还有谁?”
魏弃没有回答,只伸出手去,又一次,隔着衣衫轻轻覆上她的小腹。
沉沉歪了歪脑袋,问他:“什么?”
什么话都不说,莫名其妙摸她做什么?
“除了你。”
而魏弃说:“还有阿壮阿花。”
沉沉:“……”
怎么他也学起她给阿娘写信时,那种“管他八字没一撇,提前先说好”的风范啦?
小姑娘扁了扁嘴,低声咕哝:“那还得等到什么时……”
什么时候。
话音未落,魏弃却在这时,轻轻地,轻而又轻地拥住她。
“这一次,是真的阿壮阿花,”他说,“只是他们粗心的父母亲,没有及时发现他。”
直到意外发生,一向粗枝大叶、又是第一次做娘亲的小姑娘,整整昏睡了两天两夜。
前来把脉的太医心惊胆颤,将那脉案看了又看。
终于,却在止不住的颤抖中双膝跪地,向他连声道起恭贺恭喜。
恭贺,恭喜?
于是,第一次做“父亲”的少年郎,也怔在了原地。
于是。
这便是,“你和我的孩子”来到世上,被你我所知的第一日了。
第76章 临别
魏历开元二十四年春, 三皇子骁出使辽西,七皇子治随行。
九皇子炁奉上命,彻查北疆贪腐案, 诛灭涉案朝臣二十余名,手段雷厉风行,共缴黄金十一万三千, 银五十万两,珍宝若干,皆收归国库。
然其铁面无情, 公而忘私, 凡涉事者, 三族皆灭, 终致世家怨声载道。击鼓鸣冤者,以死明志者,数不胜数。
二月末,徐家孤女不顾地冻天寒,着单衣缟素,三跪九叩,自城外五里入京面圣,血浸青砖, 以此陈情。
帝动容,闭九皇子炁于宫,静思己过, 修养心性。大皇子晟素有贤名, 受朝臣推举, 主持大理寺誊写卷宗,惩恶扬善, 以彰上意。
至此,北疆贪腐一案落下帷幕
魏弃在被“关禁闭”前的几日,做的最后一件“大事”,是替谢沉沉给早产得子的谢婉茹,送去了一封家书。
只不过,喜得麟儿,毕竟是件喜事。她虽受困宫中,亦不能只送几页纸去。
思前想后,索性托他将她嫁妆里的两对金耳环同一只金镯子送去金铺熔了,重新打成一只足有手巴掌大的、沉甸甸的长命金锁。
美其名曰:“我也是做姨母的人了,给孩子添点心意是应该的。”
听她说得一本正经,魏弃便也没有拦她。
只是,身为“姨父”,亲自送礼过去时,他又额外在盒中添了五百两银票和一包碎银子——为什么这么送,个中道理亦很简单:
那早产儿虽生来体弱,可毕竟是魏晟长子,绝无可能受什么被亏待。不必旁人关心,也能活得很好。
倒是自己那位长嫂善妒的名声在外,谢沉沉那堂姐在大皇子府上过的日子,想必,便就没有这么松快了。
魏弃登门拜访,礼物装在雕花盒中,由魏晟代为转交。
看清那礼单上写的礼为何物,魏晟脸上笑容却微一收敛,转而眉头紧蹙。
放在寻常人家,这长命金锁与银票自算得重礼。
放在皇室,却是既俗套,又入不得眼的寒碜了。
“九弟近来,手上不宽裕?”是以,魏晟收下礼物,转手递给身后管家,又淡淡道,“若有为兄能帮得上的,尽管直言。”
魏弃却只摇头:“金锁虽俗,总归意在祝福,至于旁的物什,为何要送,自然是因为缺。为什么缺,大哥应当比我更清楚。”
忽略顾叔不提,魏弃的私库在众皇子中,确实是最穷的。
本就“穷”,遑论这半年来,上京城中的几处粥棚,抚民所需的费用,除却在收缴的库银中挪用部分外,剩余的银钱所需,大都出自他的私库。
魏晟当然清楚。
可越是清楚,他反倒越发觉得眼前幼弟深不可测,话有所指。
从前那个与世无争、颇让人心生怜悯的九弟,他想,如今,终究也成了这般汲汲于名、不可一世之人。
难道连他的家事都要来插上一脚么?
思及此,魏晟说话的语气更不免重了些:“婉茹未出阁前,确与那谢氏有堂姊妹之情。可说到底,她如今已嫁我为妇,她的事,自有蓁蓁关心,不劳九弟费神,”他说,“而且,真要说她这一胎,唯独有次——险些动了胎气,还是那日在朝华宫出的事。那时,我也未曾像九弟这般咄咄逼人、穷究是谁的过错。”
“……”
魏弃闻言,冷不丁一笑。
那笑却只浅浅在面皮上停留一瞬。
分明是笑着的,眼底却如寒芒淬冷,他温声问:“所以,大哥是在怪我?”
“我并无此意,只是想告诉你,也请你转告谢氏,蓁蓁待婉茹很好,”魏晟说,“世间,向来只有出嫁从夫,没有‘出嫁从妹’的道理,她如今已有了倚仗,日子只会越过越好,不劳旁人过多费心。”
“蓁蓁亦并非善妒之人,只是入我府上,如若心思太重,恐令家宅不宁,是以,有意敲打一番罢了。这概都是她掌家的法子,我无意干涉,但无论如何,婉茹如今毕竟为我诞下麟儿,日后,我自会护她周全。”
“若然如此,那自然好,”魏弃笑道,“今日,原是我说多了。”
“……?”
就这么揭过去了?
魏晟原本还有一肚子的长篇大论要说,此刻见他一反常态、一副乖乖受教的表情,心口那股缠绕不去的郁气却不由地散去些许,脸色亦逐渐和缓下来。
顿了顿,又低声道:“阿毗,我知你没有坏心,”魏晟说,“说到底,你我与三郎、七郎,还有小十都不同,我素来觉得,你我之间,从小到大,无论处境抑或心性,概都是最像的。几个弟弟里,我最疼的也是你。政见不合,是外头的事,关起门来,我们永远是一家人。切莫因些小事,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方才是我话重了些,”他说,“劳你走这一趟,实是有心,我这便叫管家将东西送去东院,日后,待婉茹身子好些,定当让她上门道谢,也好……与那谢氏再重叙姐妹情谊。”
这会儿倒想起姐妹情谊了?
魏弃笑而不语,微微颔首过后,转身离去。
直至事后沉沉问起,去大皇子府上送礼加“做客”的感受如何。
他思索片刻,方才说了四个字:“惺惺作态。”
说到底,不过是既想做他的大哥,又怕这哥哥做得太“威风”、把他逼去站队魏骁罢了。
“那堂姐那边……”
沉沉听出他话里的烦厌之意,不由面露担忧:“听说大皇子妃出身大家,气性颇高,平素便容不得大殿下身边添人。如今,堂姐才刚生了小外甥,身子还不见好,该不会……”
“暂且可以放心,”魏弃摇了摇头,“我那大哥既不愿与我交恶,心中虽不喜,下次总还要上门来攀关系。不看僧面看佛面,也是不会太亏待她的。”
只不过——
魏晟虽不打算亏待她,她家中那位当家的“主母”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了。
总而言之,魏弃想,身为外人,做到这便差不多了。
再之后,便是各人的际遇,他既不关心,也不会插手。
而他这“浅尝辄止”的想法,沉沉自然不知。
只因一向相信他,听他说“不会太亏待”,顿时松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原本还坐直的身子,立刻便埋进臂弯里,她整个人半倒在四仙桌上。
魏弃看得失笑,随手将跳到桌上的谢肥肥拎开、扔到一边去玩它的纸团。又问:“今日的药吃过了么?”
*
名义上是静思己过,修养心性。
事实上,魏弃被关在朝华宫中的这些天,更像是他父子二人共同默许的一段“战备之期”。
毕竟,他人眼中戒备森严的皇宫后院,于魏弃而言,却早已如入无人境般漏洞百出。
是以,与其说是魏峥一道圣旨把他关进了朝华宫,不如说,是他自己把自己关在了这里。
每日的生活,除了教谢沉沉读书认字,哄她喝那些苦得头皮发麻、却能“养身体”的补药,给她讲方志怪谈中的奇妙传说作睡前故事外,便只剩无穷无尽地,读着一堆繁复难懂的医书。
——也不知他从哪弄来那么多医药典籍、文库藏书。
但沉沉猜,八成是趁夜从太医院书库中顺手“摸”来的。
因为她发现,每过两天,他书案上那些堆成山的医书似乎都要换一轮。
新旧不一,配图各异,唯一的共同点是:她都看不懂。
简直是天书啊天书!
她摇头晃脑地感叹,苦兮兮地趴在小书案上练了会儿字,却很快禁不住困意上涌。
随口同魏弃提了一嘴,便青天白日下打着哈欠、光明正大地窝回榻上睡起懒觉来。
她有孕在身,本就贪觉,整日睡得天昏地暗都舍不得睁眼。
魏弃却似和她完全相反——压根不需要睡觉。
每次她一觉醒来找不见人,无论白天还是夜里,最后都无一例外发现,他仍端坐于书案前,废寝忘食地读着那些“天书”。
“他们说你身体底子不好。”
这个沉沉还是知道的。
谁让太医们每次一给她把脉,总是战战兢兢,魏弃不在的时候,还不停地叹气。
“一群庸医,交给他们,我不放心。”
沉沉心道阿弥陀佛,太医们个个好声好气,怎么能说人家是庸医?
“醒了?——今日的药喝了么?那方子里我改了两味药,你试一试,是不是没有那么苦了。”
唯有最后这话,是最中听的。
沉沉松了口气。
只不过,话又说回来,打她第一次见他开始,便觉他肤色雪白胜于常人,后来又因体质缘故,脸上连丁点划痕伤疤都留不下亦找不见,比剥了皮的鸡蛋更光滑细腻。
如今,眼下两圈浓重的乌青,却简直像是被人当面打了两拳,说不上来的违和滑稽。
沉沉喝完药、把碗交给杏雨梨云,扭头来寻他。
才打了个照面,顿觉又气又好笑。只是,一想起他是为什么而“彻夜苦读”,心里又不由地泛起酸来。
“哎呀……”她轻叹了声气。
走近些,原是靠着那太师椅的扶手侧站着。
魏弃却不放心,愣是将她搂在怀里、坐到膝上,手臂轻环过她的小腹。
“药喝过了,”沉沉于是开口说,“都喝光啦,这次一点没剩下呢,我连蜜饯都没要。”
“嗯。”
“确实没那么苦了。”
“还想吐么?”
“不想了。”
“……嗯。”他听到这,才像是终于松了口气,眼帘扑扇着,嘴角扯出一道如释重负的弧度,说,“那就好。”
沉沉心里又是一阵发酸,不由仰起头来,认认真真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
末了,忽地凑过去、轻轻亲了一口他的下巴。
可惜——又被他那难得冒出来那丁点青色胡茬给“刺”得立马缩了回去。
“……”
她一时失笑,窘得揉了揉嘴唇。
却还不忘小声“宽慰”他说:“别担心了,身子不好,养就好了呀。我整日都喝那些补药,腰都粗了这——么多。哪里需要你这么废寝忘食?我好着呢。”
“没有,”魏弃闻声,却低下头去,不错眼地盯着她的腰看,许久,蹙眉道,“没变化。”
沉沉:“……”
敢情你比我自个儿还清楚腰粗没粗是吧!
好吧——
某种程度上来说,你确实更清楚。
毕竟你可是每天都用手臂“量”过的!
她听得一阵心虚,只好改口说:“虽说腰没怎么粗,但我最近胃口确实大了些,不像一开始那样、吃了就吐了。等慢慢地,一定就好了。”
“吃得略微多了些,可还是比从前吃得少,”魏弃眉间皱痕更深,眼神凝固于她那平坦如初的小腹上,说,“他吃不饱没事,但他害得你吃不饱。”
“什么‘他’!”
沉沉不禁被他语气逗得笑出声来。
说着,大着胆子伸出手、又学着他的样子,捏了捏眼前那一看就手感颇好的脸颊,她大声道:“那是阿壮和阿花!”
“……”
“跟我说:阿壮,阿花!”
魏弃却难得没接她的腔,冷着表情别过脸去。
“没人告诉过我,怀孕是这样的。”他说。
忽然间,竟像是孩子似的赌气了:“早知他让你这么辛苦,就应该……”
“停、停停!”
沉沉表情瞬间也变了:“说什么呢,怎么就辛苦了?就应该——就应该什么?”
他并没把话说完,但难得的,她却完全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
心中一沉,又立刻庄而重之地掰过他的脸。
她一字一顿道:“不要这么想。”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呢?连我都没有觉得辛苦,没有因为辛苦而后悔生他,你怎么能代替我去说这样的话?”
“……”
“别以为阿花阿壮听不见就在这乱说,”她说,“小孩子可是很聪明的……比大人想的聪明多了。”
说着,似乎是为了让他相信她说的话,她咬唇沉思片刻,又低声道:“其实,我小的时候,应该——远远还不到所谓知事的年纪,我阿娘也许都以为我早没有印象了。可是,我真的记得的,记得很清楚。那时候,阿娘其实不喜欢我,还总是跟人说、想找个机会把我送走。”
这件事,除了魏弃,她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
在她无忧无虑的童年里,这是唯一不可提及也不能提及的疮疤。
她说出来,只会叫阿娘流泪,叫父兄担心,所以,她从来不说。
但这一刻,她却在他面前亲手揭开了它。
“阿娘和我住在一个院子里,我就睡在阿娘旁边,可是她从来不抱我,那时候,我还有一个奶娘,每次奶娘把我抱去给阿娘看,她总是摆摆手,但对着阿兄,她的声音永远是往上扬、是开开心心笑着的。”
孩子啊……
连话都不会说的孩子,其实,也能感受到大人的偏心。
所以,当她慢慢长大、会走路、开始牙牙学语的时候,总是很害怕面对自己那“不苟言笑”的阿娘。
“我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我的呢?后来我老是自个儿偷偷地想,想来想去,好像,就是从我开口叫了她一声‘娘’之后,”沉沉说,“那是我会说的第一个字,我见了谁都喊娘,可是对着她,我怕得说不出话来,我怕我叫了她、她不笑,依然还是冲我摆摆手,爱理不理的样子。所以我一边喊,一边哭了起来。”
她那时还小,却对顾氏的神情记忆犹新。
那种茫然的、怔忪的、忽然便红了眼眶的表情,多年后,她把它理解为“接纳”。
也许,不是从生下她开始,而是直到那一刻,顾氏才真正成为了她的母亲。
“我不希望我们的孩子也看到那种表情,”末了,沉沉说,“所以,我得纠正你。魏弃——没有‘就应该’。”
没有如果,没有后悔药。
既然选择了做父母,就应当有接纳这未知生命带来的一切可能后果的预期。
她说完,伸出手去。
这一次,却不是捏他的脸也不是玩笑,她只是紧紧搂住了他的脖颈,把脑袋轻搁在了他的肩上。
这是一个带着“重量”的拥抱。
生命的重量,就那么看似寻常地寄居于她的腹中,而在她平坦的肚皮底下,血液在流淌,皮肉在变化。
而这个过程,并不只有她在承受着,他也同样如此。
他所忧心为难的那些问题,答案,亦并不在那些繁复陈旧的医书里,正在他眼前。
沉沉说:“我才没有那么弱。你知道吗?我在大伯家里的时候,可是连吃最噎人的饼子都能活下来的。所以,我的孩子一定也能做到。他肯定能好好地在我肚子里长大。”
“……”
“你相不相信?”
“……”
“怎么不说话?你相不相信呀?”沉沉忽的笑了。
魏弃依旧沉默,却蓦地伸手回抱住她,也将脑袋深深埋进她的颈边。
许久。
久到她眼皮打架、都快要睡着了,脑袋一点一点,如小鸡啄米般直坠。
“就是因为。”
她才终于听到了他的回答,他说:“就是因为……相信你,比想象中更坚强。”
魏弃说:“所以我很害怕。”
不是担心,而是害怕吗?
“我害怕那种不顾一切、不计付出也要延续生命的母性,”他说,“害怕那种,宁可忍受痛苦,也要供给自己的骨肉,直到生命燃至最后一刻的坚忍……就像我母亲曾经做的那样。”
“我……”沉沉怔住了。
这时的她,其实还不能理解魏弃的惶恐不安,只是难得听他主动提起自己的母亲,又有些好奇他的语气这般沉重而隐忍,不由地竖起耳朵。
可,魏弃却没有再往下说。
只顿了顿,话音一转,又沉声道:“所以,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拢在她脖颈上的双手渐渐收紧了,他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才终于对她说出这最后的决定。
“我要你,无论何时都——选你自己,”魏弃说,“无论什么时候,如果这个孩子,他像一个食血兽那样榨取吞噬着你,不要什么都不说,不要瞒着我。”
“可我、我只是胃口变小了些,少吃了半碗饭。”
沉沉刚要应声,又被他突然抬起、沤红的眼圈吓到,下意识结结巴巴地说了句:“没有你说的那么吓人……”
“我只是说如果。”
魏弃的眼神和语气却依然平静,丝毫没有和她谈笑的意思。
唯有眼圈红得吓人,眼底满是血丝,他低声说着:“如果真的有那一天,你无论如何都要选自己,否则,谢沉沉,我会让你永世不得安生,死后不能安寝。你能想到的所有报复,我都会一一做个遍。”
“……你哪有那么吓人!”
“是么。”
“你又不是从前那个……你了,”她说,“怎么还拿以前那一套来吓我。”
他却不回答,只忽的凑近她,以额头抵住她的额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许久,复才淡淡道,“他们教给我的坏,早已经种在在骨子里……只有你。”
【谢氏女,是十一年来,唯一一个、愿为儿臣奔走之人。】
“只有你,所以,不能……没有你,”他说,“谢沉沉,我能留在朝华宫的时间,恐怕不多了。”
*
魏历开元三十四年夏,北燕蠢蠢欲动,屯军雪谷。
六月初十,雪狐王率三百轻骑出茫城、偷袭魏营,守军措手不及,死伤二百七十余人,副将王虎被擒,双手被缚,高悬于城楼之上,破口痛骂不休。三日后,暴晒而死,尸身付之鸟雀分食。
消息传至上京,满朝文武哗然。
帝震怒,命九皇子炁挂帅出征,军令为状,歃血为誓,驱除北燕蛮夷,收归雪域八城。
第77章 催火毒
“太医院院士皆称, 谢氏腹中胎象已稳。如此这般,阿毗,你亦除去后顾之忧——可安心上阵了。”
出征前夜。
御书房中, 魏峥与魏弃秉烛夜谈。
两父子各坐棋盘两端,父执黑,子执白。棋盘之上, 杀得有来有往。
和颜悦色的气氛之下,却是说不出的暗流涌动。
“是。”
魏弃闻言,漫不经心地再落一子, “所以, 我应了雪域之战。”
“你心中有几分胜算?”魏峥闻言, 遂也开门见山地问。
“事在人为, 人定胜天。”
魏弃却只淡哂一声:“胜算不可计。但若您真能兑现诺言,待我凯旋归来之日,容我一家出京团圆,我自当为陛下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他如今鲜少称“父皇”,却如寻常臣子般称呼魏峥一声“陛下”。话外之意,不言自明。
魏峥是个再聪明不过的人,自然能听懂:皇权也好,王位也罢, 他从来都无甚兴趣。
尽管以他毫不掩饰的威胁与杀意作为“底气”,如今,他与自己的父亲, 已然达成了某种表面上的和平, 或者说, “合作”关系。
但由始至终,魏弃的想法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能走, 是一定要走的。走得越远越好。
世道乱,藩王出,诸侯斗,世家谋。
征伐不休的日子,从祖氏衰微至今,已然持续了数十年。
此番,若是北疆平定,雪域八城收归大魏,算上辽西之地,魏朝的版图,将扩充至百余年前祖氏建国时的盛大光景。
到那时,外患除,四海平,理所当然,便到了向内求稳的时候。储君之争,必然提上台面。而如他这般双手沾满血腥之人,留在上京,只有等人口诛笔伐、立起来当靶子的可能。
他一个轻易死不了的,在这乱局之中倒不妨事。
但,若再加上谢沉沉与她腹中的孩子——
“若我能为朝廷收归雪域,届时,便再向……父亲,讨要一个驻北的闲职做做罢。”魏弃温声道。
像是提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般,声音波澜无惊:“儿臣本也身无长物,在京中无甚牵挂,”他说,“倒还有一身武艺。若能为我大魏守得北地太平,也算不枉此生了。”
这当然只是借口,父子二人皆心知肚明。
换做从前,他这个做儿子的,或许还会因那点父子孺慕之情而对魏峥有所保留。
但如今的他,却早已无法信任魏峥那喜怒不定、生杀予夺的帝王心性。
倒是那日朝华宫外的“猎杀”之举——他信,有一便有二。
眼下他还能像这样坐在魏峥面前平心静气地下棋,也不过是因为于魏峥而言,现在,活着的他比死了的他,稍微更有价值些而已。
魏峥听他此言,脸上却难得的现出几分为人父母的温情。
“阿毗,你可知,北疆苦冷,冬季尤寒,”魏峥道,“于常人而言,绝非什么好去处。若非战乱之年无人可托,朕又怎忍心叫你长居北地。”
说话间,执棋的手亦微微一顿,将那黑子捻在手中把玩起来:“你以为,那谢氏女本就体弱,产子过后、经得住这般磋磨?于女子而言,生产本是九死一生之事,你不为她寻个四季皆宜之处好生休养,却要带她长途跋涉归去北疆,未免不妥。”
听他主动提起谢沉沉,魏弃眸色微暗。
却仍是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棋盘,以平淡至极的口吻答道:“一时的苦,与一世的苦,内子总还是分得清孰轻孰重的,”他说,“何况,我留于上京,难免碍了陛下大业。何苦来哉呢?”
这直白过头的话,实在称不上“悦耳”。
但这日夜里——
许是因为眼前年不过十七的儿郎即将披甲出征,又或是北疆在手、宏图霸业勾得人心潮澎湃,无心动怒。
总之,魏峥听过之后,竟只朗然一笑。随后,抬手落下那决定胜局的最后一子。
“也罢。”
魏峥低声道:“你大哥自幼饱读经书,仁心善治,来日,定为百代传诵、贤明之君。若你能守得北疆几十年太平相安,叫那些猖狂的燕人领会大魏国威浩荡,晟儿是不会与你为难的。”
魏弃闻声默然,不置可否。
既没有对魏峥口中表明的储君人选有任何微词,亦没有半点讶然震惊之色。
他只垂下眼来,定定看向眼前那胜败已定的黑白棋局。
许久,同样扬唇一笑,道:“如此,甚好。”
*
魏弃告诉谢沉沉自己要去打仗时的语气,在她听来,实在和告诉她“今晚多添一道药膳”时差不多,不咸不淡,轻描淡写。
她虽有些心理准备,也知道这一日终归要来,仍是不免惊掉了下巴。
待想到要为他整理行囊时,才发现,魏弃早都在她不分白天黑夜睡大觉时收拾好了。除了衣物银钱外,甚至还另装了一箱子书。
不大不小两只箱箧,便把他这趟“出远门”所需的全部行装归置妥当。
沉沉却不放心,又一一掀开来、重新清点了遍。
末了,手里攥着那件用以御寒的狐皮大氅不住轻抚着。到这时,她才恍然回神、真正有了些离愁别绪的实感。
“这趟要去多久?”沉沉问。
“少则数月,多则数载。”
魏弃说:“但,我会尽可能快些回来……至少,在‘他’学会说话之前。”
他的眼神落在她养了三月、终于略微隆起些弧度的小腹上。
想来她说的陈年旧事,他明面上不说,却都记在了心里。沉沉不由失笑
“好罢,”于是她说,“行军打仗,真要折腾起来,确实是没个定数的事。我……算起来,也是去过战场的人了。”
“嗯。”
“记得写信回来。”
“嗯。”
“我寄家书过去,能收得到么?”她又问,“说不定秋日里,还能晒些果干寄与你呢。我阿娘少时常做给我同阿兄吃,去年没赶上时候,前年……前年那时候,我和你都不在一块。”
两年前,她记得,也是这般初夏时节。
魏弃千方百计送她出宫,为她铺路,许她返乡。
只是后来,她却还是抛下了江都城中的安稳人生,又兜兜转转回到了他的身边。
飞蛾扑火,战场相见。
那时的他们,又岂能想到后来经历的种种曲折呢?
“我那时给你写的信,你都没回呢,”沉沉说,“就是因为一直不回,所以我才担心你,还去找你。”
“……”
“但这回,恐怕就没法去找你了。”
她说着,苦笑了下,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看向那朱红庄严、紧闭的宫门。
右手轻抚上小腹,许久,方才低声喃喃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叫我担心罢,”沉沉说,“收到家书,记得写封回信与我……嗯,我只在定风城待过,还未见过雪谷,还有那雪域……什么什么城呢。你回来时,记得再同我说说,他们那是什么景色,有些什么顶好吃的吃食,好不好?”
少年不答,低垂眼眸,蝶翼般脆弱而密织的长睫轻颤。
沉沉却也不生气,只冲他伸出手来,勾勾小拇指,嘴里念念有词说着从前小时与同伴玩闹的童谣。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什么?
“等你回来,教阿壮阿花说话啊。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变了抄书三百篇。”
而沉沉念完了,心定了,却只仰起头来,冲他极灿烂地笑起。
她说:“我能顾好自己。”
“倒是阿九嘛,切不要太记挂我——倒叫自己,茶饭不思了。”
魏弃出宫那日,沉沉只送到了朝华宫门前。
目送他在众人簇拥中走远,她沉默静立着,久久不语。
一旁的杏雨梨云见状,对了个眼神。
杏雨摇了摇头,示意噤声。
梨云却到底年纪小、憋不住话:“姑娘不去送殿下出征么?”她小声问,“袁公公昨夜来过,说是……”
平日里暂且不论,至少今日,朝华宫的大门是打开的。
姑娘若是想送,便是要送到城门外,也是有人护着、不会阻拦的。
可不知怎么,这对平日里恩爱甚笃的少年夫妻,却像是早商量好了似的,一个不回头,一个不远送,仿佛九殿下这一去,不过是从前那般、入夜前便归来——可这分明是要远赴北疆,一场搏命的仗哪。
这打仗的事,没有个一年半载,哪能收得了场?
梨云家中,从前也是有名有姓的人家,只因父兄在战场上犯了事,牵连家眷,这才入了宫闱为奴。对这打仗的事,她自诩有几分“心得”。
更何况,谢姑娘如今肚子里还“装”着一个小娃娃呢。
想到这里,这小宫女越发不住地往谢沉沉那微隆起的小腹处瞥。
沉沉被她一语惊醒,回过神来,却没有追出门去的意思,反而冲人笑着摆摆手。
“回去吧。”她温声道。
离愁别绪,不是没有。
可她更明白,自己若是哭着送、送到城门外,魏弃心里至少得要难受十天半个月。
与其让他心里一直记挂着、放不下心,连觉也睡不安稳,不如彼此留个念想——如此这般,她倒是终于明白了两年前,魏弃不来送她的原因了。
也许她成长的脚步永远比他慢上一步……但还好,总归是能追上的。她想。
沉沉一手护着小腹,转身默默走向主殿。
正迎着檐下窝着那醒目的小白团子招手,忽然,那瘦削的身形却眼见得踉跄了下。
“……!”
原还怔怔站在原地的杏雨梨云二人,心下顿时警铃大作,三步并作两步小跑上前,一左一右搀扶住她。
“姑娘?”杏雨一脸担忧。
“我……没事。”
沉沉额上发了几滴虚汗,显然也被自己方才那突如其来的晕眩吓得不轻。
缓了好一阵,方才攥住两人手臂重新站直身体。
“许是昨夜受了凉罢,”她解释,“总觉得热,便不舍得关窗,大抵吹风……着凉了。”
然则两个宫女里,杏雨毕竟年长些,做事顾虑稳妥。
思忖片刻,仍是不放心,又提议道:“要不,还是请位太医来替姑娘看看?”
这回沉沉没有推脱,不犹豫地点了头。
却不想,杏雨这次请来的太医实在大有来头。
她等在殿中,循着脚步声抬头望去。
只见那娃娃脸的医士一脸戏谑,书中玉笛转个不停,眼神与她撞在一处,又蓦地轻笑了声。
“陶……医士。”旧怨历历在目,沉沉这一声“医士”,喊得不情不愿。
陶朔显然也听出来了她的不满意,作势无奈地摊了摊手,“这不是,北疆用不上我,反倒叫我闲下来了么?听闻姑娘这有活儿干,我便上赶着来了。”
沉沉:“……”
要说像从前陆德生那般位居末流的医士,需要上赶着来讨人欢心也就罢了,陶朔如今在太医院、位置举足轻重,还需要他“上赶着”?
陶朔迎上她那写满狐疑的目光,只当看不见她脸上写着“你有鬼”三个大字,坦荡道:“风水轮流转,终轮到我来伺候姑娘,幸而姑娘宽宏大量,想必容得下我。”
只是搭个脉而已,怎么说得好似他打算“投诚”似的。
沉沉嘴角抽抽。
与陶朔见过太多次,倒不必再隔层纱,她示意杏雨梨云把刚搬过来的屏风撤下。
顿了顿,索性又开门见山道:“陶医士,如今殿下不在,我本是被囚于此,也没什么容得下容不下的。但医士从前做过的事,实在教人轻易忘不了。一场小病,实在不必劳动您,不如,还是换李医士来吧。”
“那牛鼻子老李?”陶朔轻嗤一声,“连我的小拇指都比不上。”
“正好,我如今的病,也不过是小拇指般大小的病,”沉沉微微一笑,随即抬手指向门外,“我身子重,这便不远送了,医士请回罢。”
陶朔:“……”
“陶医士可是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陶朔不语,却“啧”了声,视线再度上下打量她一圈。
末了,悠然感叹道:“小拇指大——庸医啊庸医,这些时日,是怎么敷衍你们的?你这身子,也过三个月了罢,别人探不出原因,自己难道也半点没察觉?还是,自欺欺人?”
沉沉微怔。
眉头紧蹙着,她额上忽又滴下几滴汗来。
脑海之中,各种念头交错闪过,最后,却还是紧绷着小脸,她一字一顿,向面前人下了最后的逐客令:“陶医士,不远送了。”
陶朔见此,知她心意已决,倒也没再说什么。
只手里玉笛在指尖轻佻转上一圈,他向她拱手道:“那谢姑娘,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便是日后“终究还有再相见时”的意思
沉沉知道他是话里有话,却没想到,他们二人的“再相见”,当真来得那样快。
五日后,在加重了每日补药用量的情况下,她仍突发晕厥。
彼时,她正在莲花池旁同谢肥肥玩闹,若非反应及时,一把攥住池沿,险些便当头栽倒下去。
杏雨请来沉沉指名的那位李太医,把脉问诊过后,那太医却只直道奇怪。
“这,这脉象为何……”他脸色灰暗,嘴里不住喃喃自语,“不可能诊错的,怎会如此……?”
沉沉听得心下直跳,问他为何这般惊惶。
李太医却视线飘忽、避而不答,只细细问了她这些时日进膳和用药的情况,末了,仍是看不出有何问题,只得又再悬丝诊脉,呆坐在屏风后,凝神沉思许久。
这一次,无需他明说,沉沉已明白了,眼前因好脾气好说话而被她“选中”的老太医,是真正遇到了束手无策的问题。
李太医回去后,陶朔第二次“不请自来”地登门。
沉沉看着他脸上那副“你看吧最后还是这样”的欠打表情,忍了又忍,终于还是伸出手腕。
“这回不怕劳烦了?”陶朔说。
“陶医士与我夫妇二人从前的事,总还是在心里的,”沉沉就坡下驴,“但,世上没有解不开的结,若陶医士能助我保下这孩子,我会在信中向殿下写明来龙去脉,待殿下凯旋,到时,他……自也会有他的决断。”
在宫里呆久了,她偶尔说话,竟也有几分贵人们“话里有话”的意味来。
沉沉心下咋舌,忍不住好生感激了一番露华宫里那两位严格的教习嬷嬷。
“谢姑娘是个聪明人。”
陶朔闻言,却只朗然笑了:“他在的时候,可是不叫我踏进朝华宫一步的。都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只不过是想借殿下一小瓶血研究研究罢了,若是在姑娘这里得了面子,想来,一瓶血而已,他会给的吧?”
“……”
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沉沉正要往回缩手腕,陶朔却冷不丁伸手、将她腕子一扣。
而后,脸上嬉皮笑脸的笑意,肉眼可见地收敛。
望闻问切,细细将她有孕以来的情况概都问了个遍后,这位自诩医术天下无双的陶医士,竟也和他口中“医术不精、废物一个”的李太医般,蹙眉沉默许久。
只不过,相较于李太医,他还是多问了切中要害的一句:“……你吃过寒蛇胆?”
“啊?”
沉沉被问得一脸懵:“什么蛇胆?我不敢吃那些……是什么补药么?”
“寒蛇多出没于沙漠,皮、肉、胆皆能入药,但能让身体虚寒至此的,非寒蛇胆不可。”
陶朔说:“你想想,自己可曾胡乱吃过什么药。”
沉沉听他声音严肃,不像随口发问,不由也紧张起来,将自己这段时日吃过的补药一一说了遍。
“都不是。再往前想。”
她只好渐次往前推。
话赶话地,几乎是绞尽脑汁回想。
她想起他说那寒蛇出没于沙漠,又随口提起:“说起沙漠,我确实去过,药……有位镖头大哥,当时我们身陷险境,不得已要药倒那掳走我们的首领,所以,他提供了一味叫‘催火毒’的药。那药无色无味,对身体伤害亦不大,只对那些平日里大鱼大肉虚火旺的人有反应。当时,为引那首领中计,我也不得不吃了些下过药的食物,但吃过之后、立马服了解药——”
话音未落。
陶朔却蓦地冷笑一声:“谁告诉你,它对身体伤害‘亦不大’了?”
“……”
“吃了解药,”陶朔说,“谁告诉的你那毒有解药?”
沉沉抿着嘴唇,不说话了。
心口却“砰砰”直跳,一股莫名的恐慌让她两眼发昏——她忽的抬手撑住桌案,试图以此支撑住忽又不受控制前栽的身体。
然而,天旋地转间,却终究只来得及说一声“……救我”。
她身子一软,在那突然袭来的晕眩下、彻底失了意识。
第78章 决断
上京, 若卢狱。
幽暗狭长的地牢甬道中,身着白袍医士服的男子手执一豆灯火。灯火明灭间,脸上神色亦被映照得阴晴不定。
时间紧迫, 他很快向自己要找的“那位”道明了来意。
随即,便沉默着,定定望向牢房中那盘坐于地、顶着满头枯发背对自己的伶仃身影。
不知过了多久。
男人终于舍得开口, 低声道:“区区催火毒,虽难治,到底难不倒你, 而我以金针行医, 善治热毒……术业有专攻, 这回, 你找错了人。”
他虽有意压低声音,以致语气迟缓,嘶哑难闻。
但若沉沉在此、却定能听出——这声音毫无疑问,便是早已“失踪”数月的陆德生,陆医士。
而他此刻正对的那片斑驳到难以辨认的土墙上,赫然是一个又一个、密密麻麻记录时间的“正”字。
地牢不见天日,一日只供应两餐米汤,不许犯人之间通话传信, 狱卒更是凶神恶煞,堪称酷吏——记录时间,便成了他每日仅剩的一丝希望与“乐趣”。
可饶是如此, 他也几乎要忘记, 自己到底被关在这里多久了。
“若只是为了治病, 我一人自能应付。”
而听他此言,陶朔亦毫不掩饰地自傲道:“毕竟, 如你所言,这世上还未曾有过难得倒我的疑难杂症。只可惜,我遇上了一个难应付的病人。”
炼制催火毒的主要材料,多从寒蛇身上取用,寒蛇胆亦在其中。
严格来说,它的确不算“毒”,历史上,百越之地热毒横行,此药甚至多用于解毒,被奉为神药,直至第一个服药后昏睡不醒的人出现,人们方才渐渐发现,催火毒虽不是毒:若是男子服用,至多不过精气衰减、体力不济。但若是女子服用,却轻则昏迷,重者,更有伤及根底、一生不可孕育子嗣者。
原名“催火散”的神药,从此,亦改名叫作“催火毒”。
只可惜,百越地广人稀,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与外界沟通甚少,药的副作用亦未曾传播开去。
倒是许多走南闯北的江湖人士知悉此药神奇,将其用于坑蒙拐骗、以备逃命之需。饶是陶朔这般通读医典、求知若渴的人物,也只不过对此略有耳闻。
难治是难治,他想,但是,未尝不能一试。
“无奈那位谢姑娘,对我实在防备甚深,”陶朔笑道,“防备心太重的病人,令人头疼啊。”
话里话外,不乏几分刻意为之的凄凉之意。
“若是殿下还在宫中,想必你连近身都难。”
陆德生却毫不留情地点破他道:“北疆之战中,你我二人如何驱使于他?如今,他便是再怎么冷眼相对,也说不上过分。”
陶朔心道那是你关在牢里,还不晓得后来我那金蚕丝网是如何派上用场的呢。
梁子早已结下。深深结下。
无奈,风水轮流转,而他……亦不过顺势而为罢了。
“但那位谢姑娘却颇为信任你,”陶朔既不解释,也不把话题展开,只婉言提醒道,“她不愿冒险尝试我所说的法子,眼下,只能拿几倍的热药大补、勉强吊着命,准确来说,是吊着腹中胎儿的性命。长此以往,对她来说,负担亦不可谓不大。”
陆德生闻言,眉头紧蹙,垂首不言。
陶朔“谈天说地”的兴致却半点没被这闷声不吭的聊天对象打击,反而接着絮絮叨叨地往下说着:“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那九殿下,倒的确算得上‘天赋异禀’。”
“听说他两个多月来,日夜不息、苦读医书,想也是发现了这一胎的凶险之处,还作主改了那废物庸医给的药方,若非如此,这毒早已发作——”
“难得暂缓了这么些时日,恐怕他亦心存侥幸,觉得已将此毒压制下去。可他毕竟不是杏林出身,半道出家,又哪里晓得,寒气入体,短则蛰伏数月,更有二十年中频繁发作却寻不出病因的例子在前。若让他知道,他前脚一走,朝华宫中的谢姑娘便被毒发折磨得卧病不起,恐怕……世道将乱呐。”
不说别的,高居金銮的九五之尊,便不会允许此事发生。
而这,也是他今日前来这地牢中“搬救兵”的根本原因。
谢沉沉听他说了那寒毒的凶险之处,知道可能危及腹中胎儿,便不愿用他的药,只明里暗里提了无数次,希望能找陆德生来替她诊病。
太极殿那边安插的眼线无孔不入,如今,既送了手令、放了他来,便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
“陆兄啊陆兄,你既要为家人翻案,九死不悔,如今不过是蹲了一回大狱,便心气全无了么?”
陶朔看向那不动如山的背影,蓦然笑道:“今夜,我执陛下手令,特来请你‘出山’,为那谢姑娘解燃眉之急。这病拖得一时,她的凶险便更重一分,你还要浪费多少时间,在这无意义的踌躇上?”
相差十余岁,却因医术上的见解一见如故。
虽理念不同,他对这位年纪轻轻医术不凡的“忘年交”,到底还是有几分惜才之心的。
陆德生没有回答。
只抬起头来,无声地、久久地望向墙壁上那一个个从整齐端方到胡乱潦草的“正”字。
不知怎的,他忽又想起两年多前的那个深夜。
手提宫灯的少女,满脸稚嫩,浑身发抖,他百般劝退,那少女却还是毫不犹豫地对他一跪。
那时,她是怎么说的呢?
【我家殿下,若是能活,为何一定要死?】
【若是有一线生机,我无论如何做不到,眼睁睁看他去死。】
她腹无点墨,说话亦直白得令人发笑。
可不知为何,那话却毫无预兆地,触动了他心中早已蒙尘的角落:
刺客扑袭,家人失散,早已沦为乡野之家的阎氏满门诛灭。
那一路护送他南下的家仆,在为他引开追兵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同样也是这样朴素而直白的一句。
【小公子,跑吧!】
【哪怕只有一线生机,跑吧,只要你还活着,阎公的医术便不会失传,乘船南下,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地活下去,夫人,还有老夫人,还有……我,在天上,都会保护着您、一直看着您的!】
那位姓陆的家仆以身为盾,拼死扑向一名追杀而来的刺客,几乎被砍成肉泥。
临死前,却还在不停地高声重复着、仿佛在用最后的力气为他“鼓劲”:“跑、跑啊!不要回头,小公子,跑啊!”
他在那场雨夜中拔足狂奔,把一切抛在身后,也最终失去了所有。
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花了比寻常人更甚十倍的力气,终于才以良民身份考入太医院。
他想为家人翻案,想知道阎家一夕之间家破人亡的原因:为何祖父分明是被刺而死,却要称自杀;为何祖母执意将祖父私库中所有藏书捐于太医院,散尽家财,也要将全家迁离上京;为何,他们都一退再退,那些人仍然不愿放过他,要将阎家满门屠戮殆尽,将他们彻底地抹去——
陆德生的背深深弯低,脸埋进双掌中,许久的,许久沉默不语。
如今,他早已知道了一切的答案。
而这近一年的牢狱之灾,亦正是魏帝给他的回答。
皇后江氏,做了再多错事,到底是他们皇室关起门来的家事,那是一国之母,天下女子表率。
至于生民何辜——?说到底,蝼蚁罢了。
蝼蚁。
可他……终究还想再为这蝼蚁般的一生,挣扎一回啊。
“为我准备一套干净的衣衫吧。”他忽的低声说。
“嗯?”陶朔挑眉。
“这般尊容,只会吓到她,”陆德生说着,吃力地拾起手边石子,用沉重如灌铅的手,在墙壁上刻下“正”字的最后一横,“她的病,我来治。但那是我的……朋友。你至少应当告诉我——”
上,有何所求?
汝,有何所求?
陶朔听出他的话外之意,不由愣了一瞬。
回过神来,却只满脸无辜地眨眨眼:“谁告诉你是陛下命我前去?”他笑容间满是促狭之意,“我不过是闲来无事,不请自来,想用这份恩情,换那位殿下的一瓶血、以供钻研罢了。”
当然,说归他说。
信不信,便是听者的事了。
“好了。”
他推开早已解开大锁的牢门,冲里间人温声道:“此事不宜耽搁,陆兄,这便动身吧。”
*
“姑娘,药来了。”
“姑娘,该用药了。”
“姑娘,且先莫睡……药还没喝呢。”
沉沉端着药碗的手微微发抖。
盯着里头浓黑的药汤,做了好一会儿的心理建设,终于,还是捏着鼻子将这一海碗的补药一饮而尽。
苦药入喉,胃中顿时翻腾不止。
她一瞬面如土色,扶着床沿欲呕。
杏雨见状,连忙将蜜饯罐子取来,连着好几颗喂下去,这才勉强将她嘴里的苦味盖下,停了咳嗽。
“……姑娘?”
“让我歇歇,”沉沉无力道,“让我歇歇罢。”
她头晕脑胀地瘫倒在床上,额头一阵阵的发虚汗,浑身冷了又热,热了又冷。
就连谢肥肥讨好地窝在床边、冲她不住地“喵呜”叫,她也实在没力气伸手、去摸摸它的脑袋了。
从前一日只用一回药的日子,仿佛已隔了半辈子,自打那晕眩之症频频发作,她如今,一日得吃三回大补之药。
可那“补药”到底补到哪去,总归是没补在她那三两肉上。
她分明有孕在身,却是一阵风都能吹倒的瘦弱,除了微微隆起的小腹外,整个人看着,简直比当初十四岁、刚入朝华宫时还要瘦骨伶仃。
发病之初,谢婉茹不知从哪听到了消息,竟还在大皇子魏晟的护送下,入宫来见了她一回。
结果只一照面,如今已是妇人打扮的谢家小姐,便当场哭得泪人似的,怎么都止不住,拉着自家小妹的手紧紧不放。
最后,反倒是沉沉怕吓着襁褓中的小侄儿,挤出笑意哄她说:“没事的、没事的。”
小姑娘面皮无肉,笑容却分外灿烂,伸手轻抚魏璟——也就是她那白白净净、酷爱咬脖子上那把长命金锁玩的小侄儿肉乎乎的脸庞,又伸手把那金锁从他嘴里拨出来。
“二姐,你忘了,我可是上过战场的姑娘呀,”她说,“从小命硬得很。那时候,我阿爹还托人给我算过命,说我有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之相……你想,我这一路不就是这般过来的么?所以这回,一定也不例外。”
“当真?”谢婉茹泪眼盈盈地看向她。
“当真!”沉沉点头。
那时,她答得毫不犹豫。虽卧病在床,两眼却乌黑发亮,满是活气。
然而,如今不过半月过去。
她整个人却犹如换了一副躯壳——全靠一股顽强的意志力在撑着。
“呼、呼……”
眼前仿佛蒙了一层雾。
她有气无力地盯着头顶的床帐,呼吸凝滞而沉重。
那位陶医士的确医术高超,一眼看出这病的症结所在,也在不久前,给了她解毒的法子。
可给出法子的同时,他也明明白白地告诉她:这法子恐会危及腹中胎儿。纵然生得下来,也很有可能养不活。且治愈之后,虽无性命之虞,因毒性潜伏过久,伤及根本,她余生,都将不再有孕事的可能。
沉沉紧闭双目,长睫不住颤抖。
【不过这也无妨,世间男子,哪个不三妻四妾?孩子嘛,留待她人去生,也未尝不可。】
【我观殿下待姑娘之心情真意切,便是生不出孩子,情意也可长久。】
【实在不行,到时过继一个妾室的孩子来养,想来,殿下疼爱姑娘,定会允准。】
陶朔略带戏谑的声音响在耳边,她心乱如麻,辗转反侧,只觉嘴里方才被蜜饯压下的苦味又一个劲地翻涌上来,腹中小儿却如……死去一般,毫无反应。
是了。
没有胎动,没有堂姐说的那些半夜踢腿蹬脚、扰人安宁,她的这个孩子,从始至终都“安静”着。
若非医士诊脉,说胎心犹在,她几乎要怀疑腹中已是一枚死胎。
可,就是这样一个安静的孩子,却已然与她血脉相连。
他有名字,有“爱称”,有她无尽的爱与期冀的灌溉,就像一株瘦弱的小苗,颤抖着、在寒风中静默地生长。
——她明知他的存在,又曾那样期盼着他的到来,又要如何才能狠下心来,将他“连根拔除”?
她做不到。
她不忍心,不愿意。
也因此,她甚至不敢去信告诉魏弃这件事。
因她毫不怀疑,魏弃知晓过后,只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这个孩子。
而她害怕看到那个答案,害怕看到“放弃”两个字,所以,总是抱着一些微末的期望祈祷着:挺过去就好了。
若是真的让她挺过去了呢?倘若事有“例外”呢?
她这般哀求着,恳切地祷告、祈求上天。脑海中半生的记忆如走马灯般来回上演,有时,白日里烧得迷迷糊糊,有时夜里又如坠寒潭之中,浑身冰冷。
陆德生来为她诊脉时,她其实已烧得只迷迷糊糊看见一道熟悉的剪影。
说不清是真实还是梦境,却不知怎么,好似这么多日的隐忍,都在这一刻尽数倾泻而出。
她忽然便泪如雨下。
“我平生,没有……做过坏事……”沉沉呜咽着说。
“我毕生所求,也只是安安稳稳的生活,我从未有过害人的心,从未去做伤人的事,为何,坏事都轮到我身上?”她渐渐哭出声音来,“若是有报应,也不该这样报应在我的孩子身上,是我哪里做错了么?”
她像做错事的孩子般嚎啕大哭:“我做错什么了?陆医士,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我做错什么了?”
她反反复复,只问这一句话。
而陆德生沉默着,静静看向病榻上形容枯槁、泪流满面的少女。
许久。
他说:“弃了他吧。”
“……”
沉沉一怔,泪眼朦胧地抬起眼睛。
“没了这个孩子,你尚还有大好年华,你与殿下,少年相知相识,夫妻情深意笃,纵然没有这血脉牵连,他之一生,亦会爱你护你,但,若是你执意要留下他,留下这个孩子。”
陆德生垂落眼帘,沉默——如山河静默。
殿中安静,落针可闻。
唯有她的呼吸声忽而急促起来。
他说:“若你执意要留下腹中子,亦只能保下一个先天不足,注定早衰的孩子。光是生产一事,便是九死一生。沉沉,你还年轻——”
“……”
“可你还这样年轻。”他说。
第79章 炼胎
“姓陆的当真去了朝华宫?”
“千真万确, 此乃奴婢义妹亲眼所见。她如今在那袁舜手下当差,日夜盯着朝华宫里的动静,凡有风吹草动, 立刻便来禀报,绝不敢有半句虚言。”
息凤宫中,久未露面的皇后江氏斜倚美人榻上。
那张愈见清瘦却风韵犹存的白净面颊, 较之从前,却多了一线细微的红色疤痕。
从右脸颧骨一路蜿蜒至唇角,纵有脂粉遮盖, 仍透出些令人侧目的违和。
兰芝答完主子的话, 小心翼翼抬起头来。
正见江氏若有所思地轻抚着面上疤痕, 神情微妙莫名。她心口不由重重一跳。
娘娘这是……又想起那陆德生做的混账事了?
身为息凤宫中最是忠心耿耿的大宫女, 兰芝低头思忖片刻,当即言辞激烈地为自家主子“声讨”起来:“那陆德生大逆不道,竟胆敢行刺娘娘,罪不可赦,奴婢真恨不能将此人千刀万剐,生啖其肉,遂听得这事,再顾不得其他、立刻便来禀报……!”
皇后贵为一国之母, 凤体金贵。
莫说面上留疤,便是手上见血,都应叫此人拿命来偿。
先前听说陛下虽压下消息, 却也将此人关进大狱、不日问斩, 兰芝心中还觉得解气。
怎料, 他竟到如今还活蹦乱跳,甚至堂而皇之出入朝华宫中, 与那恶鬼般凶狠可怖的九皇子为伍。
若没有陛下的暗中默许,区区一介医士,岂能这般猖狂?
二十余载夫妻情谊,陛下竟对娘娘无情至此——!
兰芝想到此处,愤怒归愤怒,又不由地悲从中来,唯有低下头去,强自掩去那几分泪意。
“……哭什么?”
江氏却被她压抑的抽泣声吵得回过神,眉头微挑。
看向面前终忍不住掩面哭出声的大宫女,许久,女人复又冷笑一声:“他去朝华宫,保不齐是因谢氏那厢出事。有什么好哭?一场大戏罢了!”
江氏道:“从前坏我大事、救下魏弃性命的亦是他二人,那孽种从此对谢女生出情意,如今更是情根深种。谢氏若死,他身在前线,必定心乱生错,又还能猖狂到几时?!”
“本是件喜事,倒叫你哭出几分晦气来!”
“娘娘的意思是……”
兰芝面颊上还挂着几颗泪珠,闻言,却怔怔抬起头。
也算看在她对自己忠心耿耿、绝无二心的份上。
江氏虽不喜蠢人,到底恹恹地解释起来:“丽姬之事已败露,可也算无心插柳,阴差阳错,助那孽种得了一身本事。幸而此子天性嗜杀,目中无物,在上京大肆屠戮世家子弟,引得朝野怨声载道,他纵有赫赫战功,到底,也不过是我晟儿的垫脚石罢了!”
江氏道:“本宫虽被囚于此,可陛下属意晟儿,储君之位,不日必入吾手,眼下不过一时落寞……待到他日我儿登基,迎本宫为太后,届时,无论那陆——阎氏子也好,或那孽种也罢,概都有本宫向其清算总账之日。”
她说着,用力按上面颊那道殷红狭长的伤疤,目光森然。
斩草不除根,必有后患。
她千算万算,只没有想到,阎伦竟还有后代存活于世。
那赵为昭又不知从哪得了消息,将她过往所行之事一一揭发,累她至此!
如今,她被陛下厌弃,困于宫中,雉奴年幼,又先天不足,几乎痴傻,大字不识得几个。
幸而还有养子忠孝,对她这个名义上的母亲尊敬至极。
她“因病不出”的这些时日,无论风霜雨雪,魏晟每日定来请安求见。她既有这个“靠山”在,便不愁没有翻天之日——
是了。
她与那赵为昭争了一辈子,抢了一辈子,说到底,还是她赢。
只有她能赢。
“命人继续盯紧朝华宫。”江氏冷声道。
说话间,又扭过头去,望着榻边那对栩栩如生的彩塑木雕,出神良久。
琴瑟和谐、举案齐眉的恩爱夫妻,到底只在那死物中最好看,放在眼前,便觉得刺目非常了。
她既得不到的,也不喜欢他人得到。
是以,思忖片刻,忽又开口幽幽道:“本宫既无一日顺心,那朝华宫中,理应也无一日安宁,”江氏冷笑一声,“适当的时候,再为陛下添上一把柴,亦未尝不可。”
陆德生,乃阎伦之孙。
昔日,正是那阎伦以逆天之法,救得丽姬腹中死胎,与她一同造出了“天降神子”的妄言。
【陛下啊陛下,二十余载夫妻,如今你我二人,又何尝不是殊途同归……做着同样的事呢?】
江氏闭目沉思,面上神情似讽犹悲。
忽然,却听得一阵凌乱脚步声自殿外匆匆闯入,待她睁开眼,只见自家小儿手中捧着几颗浑圆的鹅卵石,一脸献宝般的神情跪在榻边,将石子递到她面前。
十皇子魏宣——她的雉奴。
他如今已年满十三,却还是这么一副稚童做派。
既背不出书,也不喜练字,唯独模样倒生得玲珑可爱。
连魏氏众皇子如出一辙的凤眼凌厉,到了他脸上,也显出几分不掩饰的天真气来。
“母后……母后。”
魏宣道:“给你瞧。”
他将手心里捧着的石子一一递给她看,满脸写着“求奖赏”、眼神扑闪扑闪地望着她。
“雉奴是又跑去那池子里捞石子了?”江氏见状,顿时笑起。
将那石头看了又看,顺手接过兰芝递来的帕子,又一脸慈爱地为魏宣擦去了脸上、手上的水渍,她嗔怪道:“也不怕着凉。若害你染了寒气,再漂亮的石子,也讨不得母后的欢心。”
说着,便眼神示意兰芝,着宫女带他前去沐浴更衣。
魏宣有些依依不舍地扯着江氏的袖子不放,江氏便安慰他,午间用过膳后,许他多吃两颗蜜饯。魏宣掰着手指算了好一会儿,喜气洋洋地扭头走了。
却不知,他这一走,殿中的气氛转瞬便从短暂的温馨急转直下。
江氏脸上笑容渐渐敛去,将那青色的圆石子捏在手中把玩片刻。末了,唤了管事的太监入殿。
“今日服侍雉奴的那几名宫女,”她说,“既连个人都看不住,息凤宫中,亦不必养些不中用的废人了。”
那总管闻言,不住叩首应是,冷汗涔涔地应声而退。
至于魏宣得了两颗蜜饯,却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又失了四个愿意陪他捞石子爬树的宫女,为此大哭一场、闹得息凤宫上下彻夜灯火不熄的事——那便是后话了。
*
而此时的谢沉沉,尚且对息凤宫中发生的一切,以及自己所住的朝华宫在不知觉中、成为这后宫万目齐视之处毫无察觉。
陆德生的一声“放弃”,远比陶朔的十句百句风凉话还要伤人,她吓得当夜便发了一场高烧。
好不容易从昏睡中醒来,对上的,却仍是陆德生那一双无悲无喜——却又悲天悯人的眼。
“多拖一日,对你而言,百害而无一利,”他将药碗搁于案上,淡淡道,“尽快做决定罢。”
“难道真没有别的办法?”
“没有。”
“若我说……不呢?”沉沉低声问,“若我将他生下来,纵然先天不足,或许,也能好生养着,凡事总有转机,说不定他是健康的,说不定,他也和寻常的孩子一般……”
“没有‘说不定’。”
陆德生却不等她说完,便几乎残忍地打断她:“而且,你要付出的代价太大。纵然殿下在此,亦不会允你做出这般荒唐之事。”
魏弃于她,执念究竟多深,旁人暂且不论,经历过定风城一役的人,心中都自有掂量。
是以,“保小不保大”的事,在如今虽也不算罕见,但在她身上……却断不可行。
陆德生眉头紧蹙,见她仍在犹豫,不由又提醒道:“殿下如今远在北疆,上京之事,鞭长莫及。但,若是连你也不顾惜自己,待他凯旋之日,你当如何应对?”
言下之意,他的“脾气”,你还不清楚么?
沉沉闻言,神色黯然,久久不语。
而陆德生亦没再多话,轻叹一声,给足了她“考虑”的时间。
只等她将那苦药一饮而尽,便端起药碗转身离去。
第二日,第三日,都始终如此。
他心知自己所做的一切,说到底,不过在身体力行地告诉她:她不应再有第二个选择。
身为医者,身为朋友,他不愿见她挣扎在病痛之中。这既是他的性格使然,也是他如今唯一还能为她做的事。
可他——或许,终究还是低估了一个母亲的“决心”。
是以,当他第四日再来,替她开具出一份绝不会伤及身体的堕胎药方,正待劝解,却见那病榻上瘦骨伶仃的少女目光炯炯,伸手向他递来一本破旧的古籍时。
陆德生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到愕然,再到愤怒。
变幻之间,他忽将自己苦思一夜写作的药方揉成一团,狠掷于地!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他素有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色的淡然心性,此时此刻,却只觉一种莫大的讽刺和无力涌上心头,声音止不住地颤抖,“你知不知道这上头……写的是什么?!谢沉沉,你简直愚蠢!”
“我知道。”而沉沉没有反驳。
甚至低声答他:“我知道,我素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蠢人。陆医士,我无心惹你生气,只是,我亦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她的神情极平静,仿佛她眼下递出的这本古籍,不过是一本寻常的字帖或旧书,可她攥着这书的手指,分明也已用力到骨节泛白。
她说:“殿下曾同我提起过他幼时的遭遇,虽然,只有三言两语,但我知道。”
“……”
“我知道丽嫔娘娘为了生下殿下,吃了极大的苦……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
她虽不曾切身体会,那所谓的法子究竟有多痛苦。
可从魏弃只言片语的提及中也能明白,那必然是逼人赌上命去的极端办法。
“你……!”
陆德生面带怒容:“既然知道,为何还要做这以命换命的蠢事?!”
“不是以命换命。”
沉沉却静静摇了摇头,望着他的眼神光亮如星。
她说:“我能撑过去。我能活,我的孩子亦能活。”
昔日的丽姬娘娘,不也撑过去了么?
同为人母,若有一线生机,她又怎能对腹中血肉……见死不救?
沉沉苦笑。
魏弃或许能做到,可这是因为,孩子不曾长于他的腹中,他不曾期盼和感受过这个孩子的心跳,不曾整夜隔着皮肉抚摸、轻唤着淘气亲昵的乳名。
母子之间的羁绊,远早于父与子,从这个孩子寄居于她的腹中开始,她已经有了为人母的觉悟。她对这个孩子寄予的爱与期冀,让她无法做出割舍的抉择。
到这一刻,她甚至庆幸。
朝华宫中的东西摆放何处,重要的书目物什藏于哪里,除了魏弃,只有她最清楚。
至于手中这本,很有可能记载了那凶险之法的古籍——她亦曾在魏弃的书案上见到过这本书。
虽然,那已是两年多前的事。
但重重的记忆碎片拼凑完整,她仍是猜出了这本书的奇特之处。
昨夜她屏退杏雨梨云,在殿中翻箱倒柜,也正是为了寻找此书。
上头的字,她看不懂。
把书找出来,其实也带着几分冒险之意。
但如今,陆德生的反应,却已证明了一切。
这的确是一本“危险”的书,可也正是因为危险,所以,带来了险中求存的可能。
沉沉望向面前表情僵硬的青衣医士,沉声道:“或许凶险,但我愿意一试。”
“……”
陆德生不答,只满脸涨红,劈手将那书从她手中夺过。
为今之计,他只想把这带来一切不幸的怪法撕开烧毁、永世不存。
可不知为何,真的用上力气时,却怎么都下不去手。
唯有两手不住抖簌着,这薄薄的一本书册,如有千斤沉重。
他看着谢沉沉,谢沉沉亦看着他。
在她消瘦到毫无光泽的脸上,缀着一双光彩夺目、让人几乎无法逼视的眼睛。
“不是没有办法,只是,愿不愿意一试而已,”她说,“陆医士,而我愿赌这一次。”
语毕,拖着沉重的身体下榻,她扶着床沿,向他虚虚一跪。
“无论结果如何,陆医士,我都愿承担,绝不推……”诿。
她昨夜一夜未眠,其实,已早早想好了今日要做要说的一切。
只是,真到要跪时。
双膝尚未触地,却终是被苍白了脸的陆医士轻托手肘扶起。
她从未看过陆德生这般神情,更不会知晓,在她提出要逆天而行、再行这“炼胎之法”时,眼前心事重重的青年究竟想到了什么,考虑了多少。
到最后,她只听到他一声绵长的叹息。
“原是……如此,”陆德生道,“竟是如此。”
几乎一息之间被抽干了所有活气。
他的声音无力,脸上亦唯有苦笑:“沉沉,从前我便说过,身在宫中,身不由己。原来到如今,依然如此。”
“……陆医士?”
【上,有何所求?】
【汝,有何所求?】
陆德生忽想起那夜牢狱之中,自己背对陶朔,发自心底问出的问题。
他总有几分侥幸,总以为,事在人为,选择亦能从心。
走到这一步,方知自己也好,初为人母的谢沉沉也罢,甚至于,千里之外的北疆,那位苦心经营图谋一条生路的殿下,所有人皆在局中。
顺势而为——究竟顺的是谁的势,又如何为?
“陛下英明。”
御书房中,陶朔跪地叩首,连称万岁。
魏峥脸上神色却看不出喜怒,只静坐御案之上,将朝华宫中事态一一向他问明。
“那谢氏女对微臣多有防备,却对陆德生所言深信不疑,”陶朔道,“陆德生此人,生性耿直,少有虚言,谢氏听他话中笃定、腹中胎儿绝不能留,只觉已是穷途末路,当夜高烧不退,臣借送药机会,同她提及‘或有一法,却太过凶险’,并未直言,可她已有警觉之心,事后,便从九殿下的藏书中一通寻找,终寻出了那‘炼胎’的古籍。”
“她主动向陆德生提及?”
“非但主动,还跪求其相助。”
陶朔话里带笑:“她欲行此法,绝非我等逼迫暗算,不过是她自己选择,与人无尤。便是九殿下秋后算账,想来,她亦只会把‘罪’揽于己身。我虽是陛下近臣,可几次三番劝她身体为重、不必保胎,杏雨梨云彼时皆在场,俱是人证。”
魏峥闻言,连日攒起的眉峰亦终于舒展,笑道:“你行事颇为周全,朕果真没有错看。之后的事,便交给那陆德生罢。”
“是。”
“他是个聪明人,”魏峥话音淡淡,“想来,定不会再叫朕失望。”
至于阿毗皆时会如何想,如何做——
阿毗啊。
他忽的想起北疆大军出征那日,城楼下银甲加身、披风猎猎,跪地向他臣服的少年将军。
已然翱翔于天际的雄鹰,自不能轻易断折他的翅膀。
但新生的鹰,却还有任人驯服塑造的可能。
“朕这……来之不易的孙儿。”
魏峥忽道:“待他临世,当养于王座之侧,倾吾心血,以为补偿,绝不让他步其父后尘。”
无论战功赫赫,功在千古,他终不会允许第二个赵莽的存在。
昔日不可一世驰骋草原的突厥可汗,尚且有九王子阿史那金在京为质。
来日定当平北疆、开阔土,贵为封疆大吏的大魏九皇子,又岂能例外。
“……”
陶朔再度深深叩首,道:“陛下英明。”
第80章 家书
北疆。
魏人行军, 昼夜不息。
不过月余,即自上京赶至定风城,修整五日, 补充粮草。随即赴雪谷,直扑雪域。
途中,以军师兆闻、副将范曜为首大军却忽遭伏兵夹击。
燕人于雪山突围奇袭, 领兵之人,正是北燕名将,雪狐王燕翎。
两国交战数年, 新仇旧恨, 见之难消。
血战由暮至夜, 死伤惨重。
雪狐王自忖机不可失, 下令四面围杀,决意逼退魏军于雪谷之外,生擒其主将。怎料魏人已然兵分两路,趁战场混乱,天色昏暗,竟有魏将悍不惧死,领十余名轻骑绕后,掳走雪狐王爱子燕权。
燕权年十三, 擅长枪,厮杀正酣、忽遭拦截,破口大骂不止。
魏将斩其右臂, 掠人上马。燕权改口嚎哭, 痛骂魏贼, 战场为之侧目。
雪狐王大怒,与魏将轻骑战于野。
领头之人身披银甲, 以白巾遮面,手执双剑,背负玄铁长弓。
雪狐王忧心爱子,心急意乱,竟轻敌不察,遭其一箭穿胸,当场口吐鲜血不止,颓然败退。
魏军士气大振,一路直追。
时有燕将认出执弓之人,轰然变色,高呼“战鬼亡我”。燕军哗然,匆忙退守茫城。
大魏屯军城下,围城十日。
雪狐王闭而不战。茫城城楼,高挂免战牌
“殿下英明!”
魏军帐中,炭火熊熊,一室暖意。
众将皆是全副武装,身披重甲,杀意凛然,独魏弃一身素衣,身披狐氅,端坐案前。
无论帐中众人如何喜气洋洋、一时痛骂燕人卑鄙无常,一时嘲其窝囊无用,他自浑然度外,只专注于提笔挥墨,行文洋洋洒洒——许是为了向上头传书、汇报军务?
一众将士对了个眼神,见他竟接连写了有四五页纸,还不见有停笔的意思,心道这九皇子果真是个有墨水的,不像他们这群只会打仗的武夫,大字不识几个。
为首的范曜看在眼里,更是羞赧不已,忍不住挠头直笑:他自当年定风城一战负伤后,便卧床养了大半年的病,直至月前才稍有好转。
听说殿下亲临,领兵作战、意图收归雪域,当即抄起家伙事儿便跟了上来。一路上,和人吹捧九皇子最多的就是他。
魏弃本不是个爱与人说道的个性,倒也多亏他这大喇叭四处宣扬。
如今的魏军之中,谁不晓得,他们这位九皇子看着个性冷淡、孤高不群,实则,却是个能与他们小兵小卒打交道,没什么贵人架子的亲厚人。
按范曜的说法,和从前行军路上冻死饿死的兵士们相比,咱这一路既没有缺衣少粮,也不曾受过冻,炭火分到各个营中还有剩——可不就是九皇子变着法儿从上京那些贵人手头上榨出来的么?
他从前在军中养病,可是亲眼见过九殿下陪着谢姑娘给那些伤兵营中的老兵们烧火送饭,甚至,听到过九殿下给他们“承诺”的。
他还记得,素来面无表情,寡言少语的少年,彼时,却不错眼地盯着那双紧攥住自己衣袖的、满是伤痕的手。
迟疑片刻,那目光又望向身旁红了眼圈的小姑娘,神情微有动摇。
范曜认识拽着他的那人,名叫老高,当了十几年兵,始终没什么建树,却回回能舍得出命去,这才留下了一身的伤,直至在定风城守城的战事中,被敌军一刀捅了个对穿。
老高鼓起勇气、拽住魏弃说话的时候,其实已经有进气没出气了。
听说老高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家里的媳妇儿、肚子里还怀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便被燕人掳走。
找到的时候,连件衣裳都没剩下,早已冻成了冰柱,身体亦被狼群啃掉了大半。
惨呐。
老高一喝醉酒,便为媳妇孩子高哭不止。这事儿翻来覆去说了无数遍,稍微了解他的人,都能背得滚瓜烂熟了。
可,这年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活的,谁没有点提不得、一提就掉眼泪的凄惨往事?
打仗的年头,谁家没有饿死过孩子,更有甚者,穷途末路之时,家家易子而食?
老高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可怜人。
青史不会留名,死后草席一裹、过几年便没人记得。魏弃大可以敷衍了事,或沉默以对。
可那一日,伤兵营中的所有人,却还是听见了这少年一字一顿,平静,却也笃定的回答。
他说,日后,凡他麾下将士,只会战死沙场,绝不会饿死于途中,冻毙于风雪。
如今,他亦确实做到,没有食言。
——殿下和从前那些尸位素餐的、只会舞文弄墨的劳什子监军不同,是个干实事的人!
范曜心中豪情满怀。
只恨自己不识字,不然这会儿,估计也像从前那些爱写酸诗的“上官”一样,天天给自家殿下写些歌功颂德的文章,贴在外头让人看。
而一众能入主帐议事的将领,亦早习惯魏弃这不爱接茬的性子。
和从前上边派下来那些唯爱指手画脚、颐指气使的“文官大元帅”比起来,反倒让他们自在得多,便也毫无顾忌地围着沙盘、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话来。
“那燕权乃雪狐王爱妾所生,甚得宠爱,如今每日被挂在外头示众,起初,还整天骂骂咧咧,看着颇有志气,如今却是一副油尽灯枯之相,估计熬不过几天了。”
“熬不过好!狗/日的燕人,老子见一个杀一个,要不是殿下说留他一命还有用处,我早就把这小儿片成片、丢进油锅里炸了!”
“谁说不是呢?说来燕翎那厮,年轻时也是个不可一世的,没成想,最后也在情爱上栽了跟头。听说他那美妾整日登城楼,和自己儿子遥遥相望、哭个不停,他被烦得都不回府,整日住在军营里头了。”
“老张,行啊你,这都知道?”
“听城里逃难出来那些人说的呗,我倒好奇燕翎憋着什么坏,总不至于打那么一场,就把志气打没了吧?”
“他又不止这一个儿子!”
“何况他都十年没有打过仗,去年咱们殿下带兵、都打到雪谷了,都没见那燕王把他派来,怕不是、呃,怕不是,早已今非昔比……不足为惧了……”
众将多是与燕人几番交手过的老将,对燕翎这“常胜将军”,更恨得咬牙切齿。
魏弃一心写信,偶尔听几声,也听得出来他们的语气里除了讽刺,还余下几分讪讪的畏惧。
倒像是刻意透给他听、给他提醒似的。
怕他败在燕翎手下?
魏弃淡淡一笑,不做言语。
只等他们聊尽兴了,四周声音渐弱下来。
他这才搁下手中墨笔,“抽空”问了句:“王虎的尸体,可有好生安葬?”
“有、有!”
闻言,负责此事的范曜连忙点头:“王副将……已入土为安。给他家人的抚恤,昨日,军需官也特地遣人给送去了。”
提及王虎,他的语气不由地有些低落。
毕竟,若非亲眼所见,他实在没法想象,从前那个挥舞两柄巨斧、与自己一同出生入死的黑面将军,最后会是这般下场:被挂在城楼暴晒示众,多日不进水米,直至活生生被饿死。
等他们前去为他收尸,他的尸体早被鸟雀啃食得不成样子。与其说是尸体,倒更像条残缺不全的腊肉。
连范曜这般久经沙场之人,面对那尸体,也不由地胆战心惊,忍不住背过身去干呕。魏弃却什么都没说。
既没有什么慷慨陈词,也没有露出半点悲痛之色。
只是,从那天过后,燕权便每天在城外那木头柱子上挂着了。
同样的暴晒,同样的水米不进。
这大抵就是人常说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范曜是个大老粗,猜不透这喜怒不形于色的少年心中装着什么,但他总觉得,越是这样不爱表露的人,越是心细如发,对人的好不在面上,在心里。
而那抚恤中多出来的十锭金子,便是明证。
“……如此便好。”
魏弃却并没有再接着王虎的话题说下去,仿佛只是随口提起一嘴,得了答案,紧接着便入了正题,问及众人粮草军需,厉兵秣马之事。
只是,说归说,手中又不知何时重新提笔。
站得离他最近的范曜没忍住好奇、小心往书案上瞄了一眼:这才发现信早写完,正放在一旁等着墨迹晾干。
殿下这会儿竟还颇有闲情雅致,开始画起画来了?
难道是画布防图么?
他一不小心,便看得专注了些。
直至冷不丁被魏弃眼风一扫,方意识到自己有些逾矩,吓得脑袋一歪,装作看天看地看脚尖去了——
当然。
也不是每个人都跟他似的,一心只好奇魏弃在写什么画什么。
譬如军师兆闻,这位公孙渊的嫡传弟子,因魏弃不喜公孙氏而临危受命出征,此时此刻,他便一心只想知道,这位九殿下究竟还有什么后招,又不敢直说,只能旁敲侧击问着何日出兵、如何才能重挫燕军。
“如今,还不到北疆之地封冻时节,我军尚有一战之力,”兆闻道,“若等到十月后,滴水成冰,大雪连天,届时,恐怕雪域行兵,寸步难行啊。”
雪狐王高挂免战牌,避而不战,无非是为拖延时日。
可,他们燕人拖得,魏人如何拖得?
见魏弃默然不言,兆闻索性一番痛陈利弊、将帐中众人唬的一愣一愣,面面相觑。末了,概都头一偏,齐齐看向魏弃。
“这……”众将欲言又止。
虽说他们于雪谷遭伏,燕人利用地形迂回作战,一夕之间,令他们死伤数千将士。但雪狐王如今身负重伤,麾下同样损耗不轻,按理说,这的确是个好机会——
“想打?”
魏弃却蓦地抬起头来,泠然双眸扫视四周。
“吾不惧死,尔等却乃血肉之躯。茫城依山而建,四面雪山合围,易守难攻,是八城中最险要之关隘。六十年前,祖氏拒燕人于关外,正是利用此地地形,以火药诱发雪崩,致使燕人十万大军折戟于此。”
由古至今,行军打仗最怕的,从来都不是人祸,而是天灾。
哪怕是人造的天灾,亦能有顷刻之间横冲直撞、造成远超估计之损失的能力。
魏人和燕人打了这么些年,都不过“小打小闹”,从未跨过雪谷。如今,六十年前的惨剧,却眼见得要在面前重演。
“强取茫城,必有一场血战,届时在座诸位,兴许……十能存二三?”
魏弃道:“而我要的,是不战。”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大胜。
众将或面露不解,或视线惊疑,唯独兆闻神色黯然、一阵失神,最终,却都应声退去,照魏弃吩咐,自领其事。
独剩下魏弃一人,仍专注于目下画作。
不多时,有小兵入内奉茶。
斟茶间隙,那小兵用轻不可闻的声音低语片刻,末了,又道:“雪狐王果真毒入骨髓,暗中求医。我等已照殿下所言安排妥当,人、药皆入城。此外,粮草棉衣,行军所需,亦将源源不断送入北疆,顾家全副身家,皆可为殿下所用。”
顾华章多年经营,早已富可敌国,天下粮仓,亦无不与之往来贸易,如今,概都派上用场。
魏弃淡淡“嗯”了一声。
停笔,将那水墨画搁在一旁,低头兀自欣赏。
许久,又问:“朝华宫中近况如何?”
“李医官称,母子无恙。”
……你说无恙便无恙么?
魏弃唇边笑容微收,顿时蹙眉,“我问的话,听不懂?”
那“小兵”亦是善于察言观色之人,想起临行前自家主人的叮嘱,顿时回过神来,恭恭敬敬、双手将袖中一叠文书呈上。
从每日进膳,到脉案怎写,食谱到药方,他一一检查,目无遗漏。
“方子是李程开的?”
“是。”
若是真按这方子用药,尽都是些大补之物,除了他先前改过的那两处外,倒瞧不出什么差错来。
魏弃心下稍安,将方才写的信折了两折,塞入信封中。
时间有限,那画来不及装裱,索性也另装一封。两只信封尽交予眼前人。
小兵将信封藏于袖中,端起茶盘躬身离开。
*
而这封家书送到朝华宫时,已是秋日时节。
却非经由宫人之手,而是在某个寻常如旧的早晨,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放在了谢沉沉平日里专用的小书案上。
那是沉沉只要清醒、便每日都要呆上一会儿的地方,她自然第一个发现。
于是,待陆德生端着药碗走进殿中,便无意外地,正瞧见个一门心思读信的背影了。
她的肚子已经很大。
若让人来看,兴许以为她不日就要临盆。但事实上,这孩子亦不过六个多月而已。
肚大如球,令她无论弯腰或坐下,都极为吃力,可她此刻却似浑然不察,跪坐在书案前——脑袋一低一低,读得极为认真,几乎都要埋进信里去。
偶尔遇见那么一两个不是那么理解的字眼,又不自觉地咕哝出声。
仿佛读通了就揣摩透了似的,小姑娘自己都没发觉,脸上笑意盈然,是许多日都未曾有过的开怀。
一时小声感叹:“雪山啊……雪山里原来真的有小狐狸!”
一时又若有所思:“和肥肥比起来,谁比较白呢?”
结果越往后读,脸色越不对。
到最后才恍然回神:“嗯……呀,原来竟还有人吃狐狸啊!狐狸是拿来吃的?”
蜷在她腿边打盹的谢肥肥顿时打了个哆嗦,“喵呜”一声窜起来。
沉沉被它吓了一跳,慌忙抬起头,这才发现不远处端着药碗、静静站在门边的青衣医士。
“……”
四目相对,她忽然笑了笑。
“殿下来信了。”沉沉说。
说话间,又从旁边拿起另一只已拆开的信封,从里头拿出那张折了两折的画。
虽有些皱痕,亦不难看出,那是一幅工笔极好的山水。
山川自然,皆在笔下,她虽没有去过北疆,恍惚间,亦似能从他的画里得见山河壮阔,万物峥嵘。
“还有画。”
她眼眸弯弯,话音雀跃——仔细听,似乎还有种掩不住的骄傲语气:“画的是不是很好?我从前只知他的字写得很好,若是早知道画也这样好,便叫他也教教我了。”
陆德生于感情一事向来迟钝,却也能看出她那毫不掩饰的欣喜。
是以,迟疑片刻,到底还是跟着扯动唇角,朝她露出个同样久违的笑容。
“是很……”好。
那个“好”字还含在唇齿之间。
他脸色却倏然大变,几步上前,将手中冷透的药碗随意搁在一旁,从袖中摸出两根金针。
“怎么了?”沉沉歪歪脑袋,不解地看着他。
却从他清透的眼底,看到一个顶着两行鼻血,模样滑稽不堪的自己。
她的肚子已经这样大,脸却瘦得凹陷下去,像许多天都没吃饱过的人似的……可她明明每天都吃五六顿呀?那些大补的药,她每一碗都喝得干干净净,一滴不剩。
原本的一双大眼睛,如今眼窝变得很深,显得深邃而褪去了几分稚气。
颧骨反倒因此显得莫名突出,嘴皮苍白得没有血色,整个人暮气沉沉。
她忍不住一愣。
直到金针扎在两处大穴,才后知后觉地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耳朵——前者是因为她看见了血,后者则是因为感受到了痛。果不其然,摸到一手的血。
耳朵鼓涨着,嗡鸣不停。
脑袋好像也被什么东西撑开,太阳穴一抖一抖地痛。
她看见陆医士满头是汗地凑在自己面前,嘴唇一张一合,却听不见他说了什么。
捏着信纸的手被扎了针,另一只手满是血,她就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既怕自己的血弄脏了信,又怕流更多的血——到时候,免不了又要被扎成一只刺猬。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久到她的下半身已经完全麻木,肚子开始隐隐作痛,她的耳朵终于又能听到声音。
只不过,还朦朦胧胧,好像隔着一层什么东西,她努力凑近了听,才听到陆医士是在问她:“痛不痛?”
他每次都问,但其实答案总是一样的。
“……”
沉沉笑了,说:“不痛。”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右手。
手上的血早已干透,凝固成一块块斑驳的痕迹,无奈另一只手还插着针、不能挪动,她只好用力把血擦在了自己的外衣上。
觉得勉强干净了,这才将左手上紧捏着的画换到右手来,和桌案上那几页信纸一起、努力地挪远些,再挪远些。
她不想弄脏了信。
写了那么多字,她还没读完呢。
“你……”
陆德生看着她吃力的动作,又看向她因疼痛而不觉扭曲的脸庞,许久,终是垂下眼帘,低声道:“……我帮你,你坐着,莫要再动了。”
*
沉沉给魏弃写了一封回信。
她有心想多写,无奈认得的字有限,每日清醒的时候也有限。
是以,纵然绞尽脑汁、最后把想得到的鸡毛蒜皮事都写上去,也不过凑够三页纸而已。
而随信而去的,还有她托陆德生在宫外买来的两包果干——她曾答应过魏弃要给他准备,如今却有心无力,只好祈祷他一定吃不出来,又在信里允诺,明年此时,她会再做给他解馋。
“……呼。”
她将自己的回信捻在手中,一字一句地检查。
唯恐哪里写漏了、又有哪里说得太多,看到最后,只觉两眼发花。回过神时,眼底竟已一片血红。顺手摸去才发现,眼下淌出两道血珠,泪水似的流个不停。
她匆忙拿衣袖拭了,结果没注意、有两页信纸仍是浸润了那血渍,边角处漫开一豆猩红。
正欲重写,却忽听外头有人敲窗——她知道那便是魏弃信中提到的“送信人”。说好了两日,便只给她留了两日回信的时间,来得格外准时。
她只好将那两页信纸沾到了血的边角撕去,又将信纸折了两折,收进信封里
茫城外,大雪漫天。
燕权被绑在木柱上,两眼木然地看向远处轮廓依稀的城楼。
他先是被断一臂,血流不止,那之后,不过用麻布草草包扎、又被那些可恨的魏人绑在木柱上暴晒。数日下来,浑身上下都脱了一层皮,早已没有了当初厉声叫骂的力气。
唯有无解的恨意与愤怒不时涌上心头:他宁可自己死个痛快,也不愿再被继续绑在这里任那些魏人羞/辱。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父亲……是不会为了他放弃茫城的。
没有任何人值得他们放弃茫城!
可是……自己,就要这么死了吗?
燕权的目光渐渐变得失神而黯淡。
看着远方城楼上那道熟悉的身影,他喉口挤出一声嘶哑难闻的:“阿娘……”
可他们离得这样远,阿娘又岂能听到他最后的这声呼唤呢?
热泪滚过脸庞,他闭上了眼。
最后听到的声音,却似乎,是城门轰然开启的巨响
雪狐王燕翎有美妾,名萧蝉,祖籍江都。
翎甚爱之,出入左右,皆命其随。
雪谷伏击,翎遭人重挫,重伤昏迷,箭伤在要害之处、迟迟不愈。
蝉为其求医问药,衣不解带,照料在旁。
一日,忽手执雪狐王密令,似癫若狂,高呼“王薨逝、王薨逝”,举城皆乱。蝉以密令相胁,着令守城将士大开城门。
魏军乘机攻城,长驱直入,城中大溃,降之。
*
魏弃翻阅着手中那薄薄几页信纸。
读过一遍,又重新翻回第一页。
恰好看见上头几个明晃晃的错别字,唇角不觉微微勾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愉悦地轻叩桌案。
但亦或许是看得太过专心。
他甚至不曾注意一身素服踏入营帐中的萧蝉。
在她身后不情不愿站着的,则是手捧降书,只剩一条左臂的燕权。
萧蝉双膝跪地。
燕权两眼沤红,不愿跪,终究还是被拉拽着跪下。
魏弃听见动静,懒懒抬起眼来。
眼神掠过满脸不甘的燕权,末了,却只停在萧蝉平静到几乎冷漠的脸上。
若非他早已知道——甚至是他一手推波助澜,昔日战无不胜的雪狐王燕翎,正是被眼前貌不惊人、以柔顺贤淑闻名的女子一刀刺死,看见她,他兴许还会有几分惊诧。
毕竟,眼前的这个女人,实在太冷静了。
毫无丧夫的悲伤,或向胜者求饶图存的恐惧,她不卑不亢,眼神平和而坚定。
以至于,不知怎的,魏弃竟不想直面这道目光,下意识眉头微蹙,别过脸去。
“你二人的性命,我无意取之。”
他只冷声道:“雪狐王父子二人,杀我将士岂止千百,我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事毕则另论,夫人既是魏人,亦与我魏人有功,自领了金银返乡去罢。”
按理说,燕权的命,是不应留的。
但……看在她姓萧的份上。
魏弃忽的想起江都城中那位老祖母。
她二人眉眼之间,当真有几分相似。
如今茫城战事已毕,若萧蝉能回到江都城去,想必,萧家人也会为此开心吧?
他看向桌案上那盘果干。
看了好一会儿,又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
——罢了。
一个燕权而已,掀不起什么风浪。
放了他,再找个别的借口向魏峥交代便是。
“殿下,”萧蝉将他淡然忖度的神色收入眼底,却忽的定定道,“您会有报应的。”
“……”
魏弃一怔。
怔愣过后,是无可掩饰的寒意翻涌于眼底。
萧蝉却似浑然不觉,依旧一字一顿,低声道:
“利用我与权儿的母子之情,您纵然胜了,亦是胜之不武。难道,您没有母亲,您没有妻子……您的妻子,日后不会为您诞下子嗣,成为您孩子的母亲么?若然有——但凡您有,那么,您迟早会明白,今日您做了多么肮脏下作之事,迟早有一日,您会为今日所为付出代价——”
“闭嘴。”
魏弃目光森然,双手猛地紧攥成拳。
营帐之中,空气如凝,酝酿着风雨欲来的杀意。
饶是燕权这般少年意气不知事的,也一时吓得失了声音,只怔怔跪在母亲身后,满面悚然:他生来至今,似也是第一次见到母亲的另一面,不可置信,又不知所措。反倒收敛了几分戾气。
许久,复才小心翼翼伸出手,扯了扯母亲的衣角。
“阿娘……”
萧蝉却丝毫不为所动,仍然直挺挺地跪着,看着眼前同样冷脸的少年。
“践踏人心之人,迟早亦会被人所践踏。”
她说:“殿下,当您的真心,来日也像这般被人肆意利用和羞/辱,愿那时的您会想起,这,都是您今日所为的报应。”
言毕。
女人埋头叩首,向主座上沉默良久的少年,行了个端端正正的大礼。
而魏弃手中紧攥着那薄薄数页信纸,垂眸观她良久。
末了,忽的冲帐外扬声厉喝道:“范曜!把人带出去!”
萧蝉摇头笑起。
敛去怒容,那笑终于有了昔日“乖顺温柔”之意。
她没有理睬走进帐中的范曜,却回过头去,伸手轻抚燕权的面庞。
“乖孩子,”她说,“阿娘此生最大的骄傲,便是生下你。所以,娘无论如何,都不能眼睁睁……看你那样屈辱地死去。宁安殿下还在等你,你绝不能……负她。”
“你父亲心中,先是家国,再是你,可在娘的心里,山河万里,功在千秋,都不及你。我对不起你爹,这些年来,他待我很好,若不是我,不是我……茫城不会失。是我对不起他。”
一行清泪自眼角滑落。
她闭上眼,无声叹息。
带着乡音的口吻,却仍温和而爱怜:“记住,你的命,是阿娘给的……要对得起阿娘。若你还愿意活……便好好地活下去,活出点志气来。”
这点志气,亦是娘最后能为你挣来的一线生机。
只是,原谅阿娘无用,此一生,只能送你……到这里。
范曜不知帐中发生何事,伸手拖拽母子二人起身。
众人眼底,却忽有寒芒闪过。
魏弃心头一沉。
当即捻果为石,向她执匕的右手投掷而去——却仍是慢了一步
鲜血飞溅,顷刻间染红他手中信纸。
“滴答”间。
血珠顺着那女子手中匕首落地,在凹凸不平的地上汇成小溪,汩汩不绝。
而燕权怔怔看着女人轰然倒地的身影,手中降书同样滚落在地。
“阿娘……!!!!”
整个营帐中,一时间,只剩下少年凄厉的怒吼。
“阿娘!!……不!”
“为什么、为什么!!”
可躺在他怀中、死未瞑目的萧蝉,已永远再无法回答他。
“……”
魏弃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却不知为何,忽觉一身热血寸寸冻结,连呼出的空气似也沾染刺骨的寒意,他的心在冰冷的呼吸中、坠入重重深渊。
——“扑通”一声。
水花与血花一同四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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