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室几乎要把天花板掀翻的嘲讽声里, 施莺莺起身走到了史英的面前,因为她就是第二个演讲者。
很明显,这也都是史英的有意安排:
在史英的原计划里, 自己一鸣惊人之后再跟上一个冒牌货, 在如此强烈的对比之下, 南宫傲凌还不得被自己迷得死心塌地?
然而这份巧妙的构思,却让安排这场好戏的人自己吃了个大苦头,也算得上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了。
被史英特意请来的南宫傲凌已经气得面色铁青,但他却还是没有离开,原因很简单:
他突然觉得,下一位即将上台演讲的那家伙……和史英竟然有点微妙的相似。这姑娘是谁来着?她好像是史英的朋友, 没权没势,出身低微……等等。史英这种人,难道真的会无所图地去和普通人做朋友吗?
南宫傲凌的怀疑之情已经再也按捺不下去了。他匆匆起身离开了报告厅,掏出手机,对着自己的助理下令道:
“去查查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三天之内,我要知道她的全部信息!”
和南宫傲凌一样有同样感想的人显然为数不少,前排有个眼神差一点的老人家与施父施母有旧, 更是毫不遮掩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哎哟, 这姑娘怎么看起来跟个施家人似的?”
倒也不是说史英不好看。或者说,在她这些年鸠占鹊巢而拥有的钞能力帮助下,就算她本来的相貌只平平, 但只要舍得动刀子,用昂贵的保养品、化妆品、美衣华服金银珠宝之类堆叠上去,也总能造出个看得过去的人来。
然而不知是天意所致还是别的什么因素,她那张脸和施莺莺竟然有三四分的相似:
两人都有一双多情的桃花眼,眼尾有个绰约的、柔和的弧度, 这样在看向别人的时候,甚至都不用开口,就能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善意和无辜。
不过和史英不同的是,施莺莺的眼睛里带着抹很深的蓝色,这点与众不同的颜色赋予了她“不好相处”的冷淡感。
以往没人发现这一点的原因很简单:
史英总觉得自己长得并不顶顶好看,便拼命往脸上堆叠各种昂贵的化妆品,化妆过后就约等于整容,使得她和施莺莺最多也只有的那两三分相似,便根本看不出来了。
可今天为了营造自己“好学生”的形象,史英都不敢画太浓的妆,就这么清汤寡水地上去了——
然后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施莺莺停下了脚步,对正打算狼狈窜逃的史英温声道:
“你知道吗?我由衷地可怜你。”
本想就此离去的史英立刻不想走了。她心高气傲,从来就听不得别人说她半句不好,更罔论这么说的人竟然还是施莺莺!
而且她的心里还有点小私心:
万一施莺莺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口出恶言的话……到时候只要自己再顺势装一下可怜,施莺莺又没有实打实的、自己偷了她的科研成果的证据,好歹能或多或少地挽回自己的一点名声吧?
结果出乎史英意料的是,施莺莺的声音依然十分平静,甚至可以称得上柔和了:
“以绝大多数人的眼光来衡量,你是个含金量百分百的‘人上人’。”
“你自出生起,便无时无刻不在坐享最宝贵的资源;而你现在就读的学校,更是医研专业里数一数二的名校。可时至今日,你不仅没能做出任何成就,甚至连半点以此为大众谋求福祉的意思也没有。”
“你愧对你的专业,愧对你身上的制服。”
说完之后,施莺莺便再也不理会呆立当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的史英,径直走向了高台,准备开始她的宣读。
史英的脸上一时间红红白白的好不精彩:这的确不是什么不体面的话,甚至半个脏字也没有——
但是却比任何激烈的言辞都要杀人诛心。
她涨红着脸,双耳嗡鸣,盯着数百道不善的目光在报告厅的后面匆匆找了个位置坐下,心底还存着仅有的一丝翻盘的希冀:
再等一会儿……等到施莺莺跟她念了一样的报告,她再出来!
不过就连安排好了这一切的史英,眼下心里都没底儿了:
这一串串的事情全都和她构想过的不一样,那就算施莺莺掉进了自己的陷阱,接下来还会有人站在她这边吗?
——很明显,接下来的事情根本就不用史英操心了。
因为施莺莺刚读完了第一句话,史英便惊骇交加地睁大了眼睛,只恨不得把眼珠子瞪出去:
她的报告怎么跟自己偷到的那份半点都不一样?!
“……异体器官移植能够有效解决终末器官衰竭。而克服排异反应,成功诱导移植免疫耐受是器官移植的重大难题,而慢性排斥反应则更是难中之难。”
施莺莺自台上居高临下地轻轻瞥了坐立不安的史英一眼,似笑非笑地继续宣读道:
“多年来,临床数据表明,目前所用免疫抑制药剂仍然存在减轻慢性排斥反应作用有限、毒性大、易引发慢性感染和肿瘤等问题。据此,本份报告提出‘间充质干细胞的免疫调节特性于器官移植中的应用’的构想……”*
随着她的报告的愈发深入,台下不少人的脸上都显出了意外和惊喜的神色:
这份报告已经远远超越了学生的水平,甚至可以说,这已经是相当成熟的理论体系了,唯一缺少的,就是更深入、更细致的实验研究和临床应用!
唯一的问题就是……
依然还是刚刚在前排,对史英第一个出声发出警告的那位教授问道:
“你的详细实验数据在哪里?”
面色灰败地坐在后排的史英一听见这番话,眼神顿时又亮了起来,带着一丝侥幸心想道,对啊,就算施莺莺是个天才,可她之前明明准备的是“干细胞培养液对器官早衰模型的影响”那份报告,怎么可能在短短数日之内,就成功拿出另一份课题?保不准这东西其实是她自己编造的,只不过她编得格外逼真而已!
结果下一秒,史英的美梦就被无情地打破了:
施莺莺当即转身把身后的写字板拉了下来,从她的正装口袋里掏出支笔来,行云流水地就开始写了起来。
那些繁复驳杂的数据从她的笔下流泻而出,半点滞塞也无,这意味着正在默写这些数据的人,不仅要有良好的归纳整理能力,更要有堪比天才的记忆力,才能将成千上百的数据都在此刻一挥而就!
一时间全场的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施莺莺的身上,然而她半点紧张的情绪也没有,甚至还在演讲台上现场解说和推算了起来:
“以上就是我在校内实验室独立完成的各项实验数据。至于为什么没带着数据来登记……”
她意味深长地深深地看了史英所在的后排一眼:
“因为这并不是我今天原本准备好的报告。”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立时便有人问道:“那你原本准备的报告是哪一份?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台下也有不少德高望重的前辈们觉得这姑娘真了不得,真是后生可畏:
她都能拿出这么优秀的一份报告来,那自然没有必要在这种小事上撒谎。那么是什么因素让她的第一份报告无法拿出手?
本着拳拳爱才之心,他们也纷纷开口问道:
“是遇到了临床实践问题,还是案例缺乏导致的数据偏差?”
“说出来看看,没准我们这把老骨头还能帮上什么忙呢?”
当然也有人的联想能力比较丰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史英那份漏洞百出的报告。
关键是那份报告如果能从头一错错到尾那也就算了,可偏偏在史英的报告里,完美的结论和荒谬的数据形成了巨大反差,很难让人不想歪:
“……是有人破坏或者偷走了你的数据吗?”
此言一出,史英面如死灰,浑身冰凉。
而施莺莺的反应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个人的最阴暗的猜想恰恰是最正确的。
她佯装为难地垂下眼,轻轻叹了口气,那张花颜靡丽的脸上便现出一点恰到好处的困窘的神色来:“抱歉,我……我不能多说。”
——很好,她也不用再多说了。
这一瞬间,全会场内的人的脑回路成功达成一致,人人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
是什么人能够在本市一手遮天到如此嚣张的地步,竟然胆敢窃取同行的研究报告,还让被害者哪怕在德高望重的前辈们面前,都有口难言?哎,你说巧不巧?之前好像就有个连自己的报告数据都搞不清楚的不学无术的人呢?
可想而知,今日过后,这些与会者们将会把施莺莺那令人震惊的全新研究成果相关消息带去多少地方;一并传开的,自然还有史英劣迹斑斑的恶行。
或者说,现在就已经传开了。
史英突然后悔自己选择坐在最后一排了。因为这个位置实在太方便别人观察她了些,只要一转头,人人都能对她行注目礼,只不过这可不是正常意义上的注目礼,而是包含唾弃与厌恶之情的。
她甚至都能听见从四面八方传来的窃窃私语声:
“施家大小姐?就这,就这?可别是个冒牌货吧?”
“就她也配?建议她赶紧把自己发配去垃圾桶里,再让她的好朋友们把她捡回来比较合适。”
“说得好,臭气熏天的小偷就该呆在那种又脏又恶心的地方。”
和史英的尴尬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施莺莺的意气风发。
此时人人看向她的眼神都饱含着赞美与憧憬之情。她在讲台上自信地宣读着自己的报告,哪怕面对的是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数得上名号的巨擘们,也毫不心虚,这愈发让人对她高看了几分,一时间不少老教授们都暗暗心想,要是这是我学生……
有句老话说得好,心动不如行动,想到不如做到。
在这个念头仅仅在不少人脑海里初具雏形的时候,已经有人抢先一步了。
之前那位数次发言过的年长的女教授推起了鼻梁上架着的金丝眼镜,一连问了施莺莺好几个问题后,满意地点点头,问道:
“将来有读研的打算吗?”
施莺莺笑了下:“要是攒够钱的话,有的。”
“那很好。”这位教授当机立断地打了个岔,对她发出邀请:
“你要不要来我的实验室,当我的学生?在这一行上,学到的东西永远不嫌多,你这么聪明,该继续读研,好好深造的。”
“我也看过你的成绩了,根本不用担心学费问题,读研后的补贴和奖学金足以让你零支出地毕业;实在不行,你还可以吃我的教授补贴。”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施莺莺也无法拒绝,更何况她本来就没有拒绝的意思,便腼腆一低头,接受了这束橄榄枝:
“谢谢老师。”
此话一出,不少之前只隐隐约约有这个想法的人齐齐扼腕,只恨自己动作没能再快一步:
天哪!早知道这位天才姑娘这么好招揽,他们还在那里犹豫什么?!像他们这种级别的研究者,但凡看见个这么绝世无双的璞玉之材,不把她收入门下当弟子都会抱憾终身!早知道……早知道……哎,有钱难买早知道哪!
可现在再怎么羡慕嫉妒恨都没用了,于是这帮人只能在施莺莺下了演讲台之后,一叠声地向这对新鲜出炉的师徒恭喜道:
“谢教授可真是雷厉风行,该出手时就出手,多好的学生啊,我也想要一个!”
“这个报告的完成度,直接发期刊都没问题吧?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太了不得了,后生可畏哪……”
“谢教授都多少年不带学生了,怎么今天突然要破例了呢?”
“可能缘分到了吧。”这位素来不苟言笑的教授在得到了施莺莺的回答后,终于缓和了一下神色,欣慰道:
“不瞒诸位说,这孩子我一看见就觉得亲切得很。”
她这话一出,立刻有人凑过来打趣:“那就是上辈子的母女缘分啦?”
“哎呀,不能怪谢教授心痒,我看见了这么个好苗子,都想把人拐到我们学校来进修呢。”
“既然我找到了新学生,就不再多待下去,跟你们抢位置了。”这位教授抓紧下一个人上台的空隙,对施莺莺道:
“我开车来的,一起回去吧,我带你去论文负责人那里。”
系统不解道:“为什么这位教授这么慎重?难道不是把稿子递过去等审核就行?”
施莺莺笑了一下,意有所指道:
“你也太不知变通了,这可是人情社会,不是什么事情都会按照你学到的数据那样发展下去的。”
对一个之前没有过相关经验、也没有足够丰厚的家底来造一个独立实验室完成各项试验的普通学生来说,一篇论文的完成,少不得这么几个条件:
有来自导师的帮助和完善,用的还是学校实验室的经费和材料,以及负责帮他完成与杂志的联络的通讯人。
所以一篇论文,往往会出现好几个人共同署名的情况,这并不稀奇:
毕竟只要是真正参与到过这篇论文的完成中的人,都能拥有署名权——连负责收发邮件的人都能挂个“通讯作者”的名头呢——只是“第一作者”、也就是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一定要留给负责写论文的学生就是了,不能随便抢他人的功劳。
但在人情越来越严重,学阀盘踞党派林立的高校里,就会出现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状况:
领导班子会齐刷刷地在署名那里挂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时还要在底标掩耳盗铃式地表明,“以上诸位为共同第一作者”;真正的学生,反而被放在无关紧要的“通讯作者”的栏目里了,有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被压榨得名字都不剩,因为第二类的“通讯作者”的署名,要留给他们的导师。
系统反应过来之后当即就在施莺莺脑海里撸袖子了:“这不行,莺莺你等着,就算你的论文报上去,你没有第一署名,我也能篡改后台给你改过来……”
施莺莺卡顿了一下,语气很是微妙:
“虽然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我觉得这位教授不会这么做的。”
说话间她已经搭着这位教授的顺风车,抵达了论文负责人的办公室。负责人把论文接了过去,匆匆扫了一眼来的人是谁之后,当即兴奋地高声招呼了起来:
“哟,谢教授,好久没见您啦,今天也带着学生来发论文?”
这位似乎颇受爱戴和尊敬的谢教授点了点头:“嗯。但是这个学生的情况特殊,我得亲自送她过来,怕你办不好事。”
“您这话说的也太信不过我了。”负责人笑道:“咱们学校谁不知道您从来不搞歪门邪道那一套?”
为了验证自己所言非虚,他转向施莺莺,道:
“小姑娘,我跟你讲,你们教授是个好人呢。这么多年了,她带出来的研究生可有好几百个,没有一个人的论文的‘第一作者’,不是学生自己!”
“明明谢教授也跟着出钱出力、费时费心的,结果署名的时候,她永远把自己放在‘通讯作者’这一栏上,从不跟学生抢功劳。这不,评选职称的时候,她的第一作者的署名就拼不过那些会跟学生抢署名的人了,要不怎么这么多年来都不升职,一直在这里兢兢业业地带学生呢。”
说话间他已经接过了施莺莺的报告,问道:
“那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这个学生是第一作者,你是通讯?”
“不。”满头白发的老教授把施莺莺往前推了一下,自豪道:
“这篇论文的署名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我连‘通讯作者’的名头都不用挂。”
“……那可真了不起。”负责人惊讶道:“但是这样一来,你就又没有升职的希望了,”
“我也不缺这点钱。”谢教授笑道:“你给我把这个学生的论文好好发出去,我就放心啦。”
在转身离开的时候,施莺莺注意到了墙上贴着的历年论文发表荣誉表。
她匆匆扫了一眼,只觉触目惊心:
但凡是原主记忆里有印象的教授,都齐刷刷地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出现在了荣誉表格里,堂而皇之地占据着不属于他们的位置。
只有一个名字,这么多年来,都白纸黑字地出现在“通讯作者”的栏目里,就像是一棵扎下了根的树一样,死死不挪窝,拼命伸展着自己的枝叶,为还没来得及长成大树的小树苗们遮风挡雨。
哪怕原本能跟她出现在同一个阶层里的教授们,都评定了更高的职称、升职去了更好的学校;原本不如她的后辈,也通过抢夺论文署名的方式占据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位置,可只有这个名字,从头到尾,数十年来,不越雷池一步:
谢成芳。
人人都知道她的名字,可人人都不必再提及她的名字了,只说一下她的姓氏,就再也不会有人想岔成别的人。
这是真正的园丁。 ——
作者有话说:*此处原论文标题为,《间充质干细胞免疫调节特性及在器官移植中的应用》,选自2019年01期中国组织工程研究,原作者蒋珊珊,王峰,余丽梅。
原论文目的:综述充质干细胞的免疫调节特性以及在器官移植中应用的研究进展。
为写作便利和艺术效果,已对此论文进行加工,并于知网购买原论文全文,除文中艺术加工之外不用于其余任何场所,而本文不对任何加工后的事物的准确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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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赠礼 “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有人春风得意, 就有人失魂落魄。
史英最后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报告厅的,只记得一路上收到的无数嘲讽的、鄙夷的、看热闹的和厌恶的眼神,几乎都要把她的皮活生生剥下一层来;更有这么个念头, 从此长长久久地盘踞在了她的心间:
施莺莺, 我要和你不死不休!
怀抱着这样的念头, 她一回到施家,就看见了等在客厅里的南宫傲凌。
史英看南宫傲凌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眼下南宫傲凌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是她无论如何都要抱住的金大|腿,只要有这个人的支持,那么就算自己再怎么声名狼藉,施家也会有她的一席之地!
于是她立刻在脸上挂起了楚楚可怜的神情, 晶莹的泪珠也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柔情似水地开口呼唤道:
“阿凌……”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南宫傲凌竟然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嫌弃的神色,随即大手一挥,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讨好:“不要这么叫我。”
史英的眼中顿时浮现出了一丝惊慌:
糟糕,自己好不容易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拉近到可以互相称呼对方的昵称,今天这档烂事儿过后, 只怕又要倒退回原点了!今天真倒霉, 诸事不宜!
但是她还是没有放弃,或者说,眼下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情况已经容不得她和南宫傲凌之间的关系再远哪怕半分。
于是她挺起胸/脯, 柔媚地蹭了上去,试图用美色来打动他,同时小心翼翼地替自己辩解道:
“我今天状态不好……这是个意外,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是那种人。南宫少爷, 你要相信我呀!”
这话放在之前说,或许会有那么十分之一二的可能性让南宫傲凌相信;但是现在,已经晚了。
南宫傲凌在见到了施莺莺的正脸后,一开始只为这份美貌神魂颠倒。
但是他和故去的施父施母相熟在先,再加上刚刚的研讨会上,施莺莺过分优秀的表现终于让他正视起了隐藏在这份美貌下的别的东西,使得他越看施莺莺,越觉得不对劲:
等等,这姑娘……好像比史英还像施家人啊?!
一旦心里有了怀疑的种子,那么接下来,不管史英做什么,都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让南宫傲凌戴上滤镜去发自内心地喜爱她了。
一忍再忍,无需再忍,南宫傲凌当即便狠狠一甩手,把史英推倒在了地上,和他不久前还浓情蜜意、伏小做低的做派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活像他有躁狂症似的:
“滚,离我远点!”
史英当即就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她的手心和膝盖处顿时传来了火辣辣的痛感,应该是擦伤了,裸露在外的伤口不一会儿就沁出了鲜血。
可是她连出声都不敢,只能浑身发抖地抱住自己,看着南宫傲凌像困兽一样团团转圈,自言自语:
“施莺莺……施莺莺……”
史英陡然间心生一计。
她迎着南宫傲凌愈发不耐烦的眼神,出声道:
“南宫少爷要是想见她的话,我可以办个酒会,再把她请来。毕竟我们这段时间来颇有误会,如果能借着聚会和她把话说开,那对我们都好……我真的不想失去她这个朋友。”
南宫傲凌狐疑地把史英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才倨傲地一点头:“那你赶紧安排。最晚后天,我就要在这里见到她!”
史英在心里露出个计策得逞的微笑,心想,施莺莺,你总算落在我手里了!
复仇的怒火一瞬间充满了她的胸膛,史英立刻就规划出了堪称完美的害人计划:
只要把施莺莺弄到自己的地盘上,那么在酒水饮料里加点什么料还不是轻而易举?接下来随便把她送到哪个超有钱的花花公子床上就行了。到时候不管施莺莺再怎么辩解,谁会相信一个没权没钱还长得好看的女孩子是冤枉的?人人都只会觉得她想利用自己的美色攀上大树。
这个计划看似十分完美,只有一个非常致命的漏洞,而史英自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谢北辰。
谢家眼下的状况可以说如日中天。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贵族、豪门和当权者,都乐意为这位年少有为的谢家家主大开欢迎之门,谢北辰自然不一定会把区区A市、还是由正在没落下去的施家举办的一个小型酒会放在眼里。
可万一……他真的要来这场酒会,要为施莺莺出头,那根本不可能有人拦得住他!
为了拦住谢北辰,史英立刻分别往施莺莺和谢成芳的电子信箱里,投递了一封邀请去舞会的请柬和一封匿名信。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地把施莺莺弄到自己的地盘上,史英甚至不惜抛出了她试图掩盖下去的秘密作为诱饵:
你难道不奇怪,为什么你和你的父母一点都不像吗?答应我的邀请,出席后天我举办的酒会,我就告诉你你的真正身世!
给谢成芳的那封匿名信就更加恶毒一些:
你儿子谢北辰看上了施莺莺。她很穷,上不得台面,而且她都这么穷了,谁能保证她接近你儿子没有一丁点的谋求外物的意思?你儿子要被抢走了!
不得不说,史英把一个“年轻丧夫后从未再婚、只一心扑在事业上的中年女性”应有的心理状态,把握的淋漓尽致:
一般情况下来说,这样的人都会有很强的掌控欲,把自己的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生怕被别人抢走。
就算谢成芳在研究治学方面诚然铁面无私、严谨大度,可要是遇到亲情上的问题,她还能拎得清吗?
然而史英的愿望又一次没有实现。
明明在原剧情里,她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体面人,结果自从施莺莺来接了原主的班后,就没有一件事符合她的构思:
在这份匿名举报信发到谢教授的电子信箱里的当天下午,常年恨不得把自己007按在实验室和办公室里的谢成芳,破天荒地请了个年假。
——这可真是一大奇观!谢教授竟然请年假了!
于是谢成芳还没来得及把“小兔崽子”捉过来当拎包开车付账的苦力,这个消息就像“海瑞买肉”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整个大学,连带着这个神奇的请假理由都一起传遍了*:
“这周末我要带我学生出去见见世面,但她没件能穿得出去的衣服,我要带她去买衣服,顺便找个养生馆休息一下,等到时候再做个造型,这一套下来不得请个好几天的年假?”
这个逻辑哪哪儿都没问题可是又哪哪儿都不对劲,以至于校方在接到了这个年假申请后都吐槽了:
“谢教授,我觉得您这不是带了个学生,是带了个亲闺女,多少家长都没你这么走心。”
关键是他们还不能不给谢成芳批这个理由清奇的年假。
自从谢成芳的爱人去世之后,她就像是再也没有了正常人应有的喜怒哀乐似的,全心全意、无欲无求地扑在了研究上,那副不要命的架势看得她的同事们都有点心惊胆战。
可这位学生一拜入谢成芳门下后,她就像是骤然活了过来似的,终于在十数年后为私人事件开始请假了?!
这是好事,是天大的好事!这个年假自然要批,还要批得尽可能久一点!说真的,要不是谢成芳说了“这个周末有活动”,她的同事们绝对不介意自己无偿加班替她把年假延长成寒暑假!
什么东西传播的速度最快?
除了秒速三十万公里的光之外,那一定就是八卦了。
当天下午,“谢教授竟然是谢家家主的母亲,天哪她这些年来活得好低调”,和“她新收的那个学生突然就被带出去见世面了,听说还是要去上流社会的酒会,真是让人羡慕嫉妒”的两大八卦,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入了坐立不安地等消息的史英耳朵里,险些没把她气到吐血。
史英:我是让你警惕“别有用心”接近你儿子的人!不是让你把你儿子打包送出去的!
——只可惜她饱含悲愤之情的咆哮完全没能传进谢成芳耳朵里,自然也就没法让满心满眼都是施莺莺的谢北辰听见半个字了。
此刻的谢北辰正在耐心地等着谢成芳和施莺莺翻完当季新品的图册。
跟他一起在休息区等人的还有不少男性同胞,一看见又来了个最新受害者,就立刻有人过来,“同病相怜”地搭话道:
“兄弟,你也是来遭罪的?”
“你在说什么呢!”谢北辰当场就震惊了:“这怎么能说是遭罪,明明是不可多得的好事!你这觉悟一看就不行,兄弟。”
听说这是谢家家主,因此特意来搭话试图攀关系的人当场就被梗了一下:
没法接,这话没法接。
但愈挫愈勇可能是人类的天性之一,没能在上一个话题中取得共鸣的这人还不死心,立刻开启了第二个话题:
“那等会儿她们问你,‘你觉得怎么样’、‘哪件好看’的时候,你怎么办?”
他上一秒刚说完,下一秒谢北辰的实践机会就来了。
谢成芳骄傲地把施莺莺往镜子前推了推,头也不回地发问道:
“你觉得哪件好看?”
谢北辰立刻毫无停顿地对答如流,熟练得简直像在心底排练过不知道多少遍似的:
“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这跟那种敷衍式的回答还很不一样,因为接下来谢北辰就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了,完美地论证了自己刚刚有认真提意见的这一事实:
“这件黑色的能衬得莺莺肤白胜雪,酒红色的看起来也很明丽,淡蓝色的放在别人身上就会显黄,可穿在莺莺身上就这么清丽脱俗——啊,不愧是莺莺,穿什么都好看!这就是天然自带的优势啊!”
一旁本来都打好了一肚子夸奖言辞的导购小姐瞬间目瞪口呆:???究竟您是导购还是我是导购???
而店内一干正苦不堪言地陪着身旁的女伴,在无数件看起来都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里做痛苦抉择的男性同胞,也纷纷对谢北辰投去了难以置信的眼神:
为什么这个人他可以如此自然地说出这么狗里狗气的话来,这就是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吗!这就是年少有为的掌权者该有的魄力吗?靠北,这个本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当然也有不少人对施莺莺投去了或光明正大或隐晦的,饱含艳羡之情的目光。
消息略微灵通一点的,自然知道谢北辰背后代表着怎样庞大的势力和惊人的财力;可就算是消息最闭塞的人,在看见这一行人摆出了这样的购物架势之后,哪怕不清楚他们的身份,也会觉得,能收到这份大礼的人实在太幸运了!
然而旁观者眼中的幸运儿,也就是施莺莺本人,却觉得有些为难。
她从来不想欠别人任何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礼物还是来往人情,她都向来不欠不还。哪怕一时间迫不得已要接受来自别人的帮助,她也必然要速速还清,才觉得去了一桩心事。
要让她接受非亲非故的人给她的、如此昂贵的赠礼,显然与她一直以来为人处世的方式截然相反。
于是她下意识地便想开口拒绝:“不必……”
“拿着吧。”谢成芳突然开口,深深地望了施莺莺一眼,对她低声说:
“一直以来……我都没能留给你什么东西。我留给你的太少,可要托付给你的又太多,到头来,竟然只能送给你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之物。”
“你要是再推辞,我可就要伤心了。”
这话说得颇有点没头没尾,可施莺莺心头突然一动,便也不再多言,任凭她这位刚上任不到一周的导师牵着她的手,带她继续在奢侈品店里来回扫荡,颇有种“不把这条街搬空不罢手”的一掷千金的壕气。
谢北辰跟在这两人身后,任劳任怨地扮演着无情的付款机的角色,而扮演这样的角色的下场一般就是——
“你真是好福气!”有个完全不知道谢北辰身份的旁观者,有心和这位看似也是被强拉来逛街的男同胞聊天,便选了个看起来最安全的话题:
“很少见到当婆婆的对未来的儿媳这么和颜悦色的情况啊,真稀罕。”
此言一出,立刻得到了另外几位路人的附和:
“真好啊,看来以后要处理的家庭矛盾肯定很少。”
“简直就像亲母女一样!”
谢北辰突然笑了起来,遥遥看向前面两人的背影:“其实我也这么想。”
说来也奇怪,明明户口簿上白纸黑字地记载着,“谢北辰”是“谢成芳”的孩子,但这两人愣是丁点儿也不像。
也难怪谢成芳成功地保持了十几年的低调,即便她身为谢家家主的母亲,也没跟家大业大的谢家扯上半点关系。
但当谢成芳和施莺莺站在一起的时候,某种微妙的相似感便呼之欲出了,也难怪连旁观者都会如此感叹。
不过能发现这点的人并不多,毕竟她们的相似点在神情、气质与微末的细节,这就是所谓的“骨相”;真要论起“皮相”的话,还是身为原女主的史英跟施莺莺在表面上更像一点。
然而就连这种假冒伪劣产品和正品的相似,也要随着今晚酒会的举行而烟消云散了。
史英为了在今晚的宴会上一举翻身,可真是下了血本,花了大把大把的金钱和时间,把自己收拾得那叫一个光鲜靓丽:
说实在的,她的名声其实基本已经没救了。既然如此,那也不用博得那些老古板们的喜爱了,干脆放弃走学术的路子,专心致志地扒住南宫傲凌这棵大树才是上上之选!
因此她特意选了一条纯白的短裙,将精心挑选的雏菊发带编入长发,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出水白莲般的清新之美,就连她往日里最喜欢的浓妆,都配合这身装扮改换成了伪素颜式的。
史英的目的很明显:
当年还是个孩子的施家真千金救下南宫傲凌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毕竟如果她当时不是这种无害又单纯的人的话,又怎么会救下个看起来背后就跟着一大串麻烦的、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如果能通过外貌或者气场上的相似,唤起南宫傲凌心底仅有的一丝念旧之情,那她就不算满盘皆输!
史英的这身装扮的确很有效——或者说,截止施莺莺登场之前,都一直很有效。
当她在外面迎接客人的时候,近日来连多看她半眼都嫌烦的南宫傲凌一见到她,竟然难得地缓和了神色,对史英的态度又好转了起来:
“怎么不进去等我?”
史英心想,她特地迎出来,不就为了让他看见自己最完美、最善解人意温柔娴淑的一面吗?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于是她做作地整理了一下头发,浅笑盈盈:
“我想见你……”
史英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她听到了无数声从她背后齐齐响起的,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
自这一刻起,再也没有人去关注身为宴会举办者的她了。南宫傲凌,乃至全场的人的目光,已经全都集中到了她身后的某人身上——
作者有话说:*海瑞: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人,明朝著名清官,有“海青天”之誉。
他实在太清廉、太简朴了,以至于某日他为了给自己七十岁的老母亲祝寿,发现穷到没什么礼物能送后,只能去肉摊上割两斤肉。他家除了年节外都不吃肉,这一买,把肉摊的老板都惊到了,以至于他本人还没回家,这个消息就以无可阻挡之势传遍了全城,人人口口相传,难以置信:海青天买肉了!不容易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所以有个玩笑,海瑞买肉,天下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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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酒会 她黑衣如夜,肤光胜雪。
史英突然有了种很不好的预感。
此时的她自然不知道, 这种预感在她接下来的人生里还会出现很多次,而且次次都是跟施莺莺有关,一次比一次把她往地狱里推得更深一点。
还没像日后那样, 患上不可治愈的“施莺莺恐惧症”的史英, 在这一刻感到恐慌的原因很简单:
她从没在南宫傲凌看向自己的眼神中, 见过如此复杂的情绪。
那个眼神里有惊艳,有欣赏,有疑惑……种种情绪不一而足,但更多的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感兴趣的时候,才会产生的征服欲。
更别提南宫傲凌还自言自语似的喊出了那个名字:“施莺莺?”
来者的身份就这样被一锤定音,史英完全不敢回头。
她当年初见施莺莺的时候, 哪怕这位真正的施家千金还没变得像现在这样心思玲珑又不好相处,那份清艳逼人的容光就已然掩盖不住了。
即便那时的施莺莺周身穿着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士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廉价货,她的美貌也不会因此减弱半分光华。
更罔论这段时间以来,施莺莺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陡然生出了以往没有的锋芒;从数日前,那场引爆了A市本地豪门八卦圈子的、一掷千金式的采购就能得知, 谢北辰十有八/九依然没有放弃他对施莺莺莫名其妙的执着, 肯定不会让她再穿普通衣服了,只怕恨不得把她装扮成个移动珠宝架吧!
史英浑身僵硬地一点点梗着脖子转过头去,就看到了她毕生难忘的景象:
一袭修身黑色长裙的施莺莺长发高挽, 自长长的大理石台阶下拾级而上。
酒会举行的时间是晚上,毕竟大家的夜生活都很丰富,要是有人互相看对眼,正好能就着这个时间进行下一步的“深入交流”。
偌大的施家庭院里灯火通明,宛如钻石般闪耀的细碎光芒随着泉水的涌动而起伏, 参差的绿叶披拂下来,精心修剪过的形状投射下来的光影沿着长路与石阶一路延伸过来,正巧衬托出了宴会厅身为酒会举办地点的主体地位。
——然而施莺莺一出场,什么光影什么豪宅什么庭院设计,尽数化为乌有,此时此刻,只有她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只有她才能占据主体地位!
那件黑色的长裙一看就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当季成衣,多半是专门延请名牌设计师和老牌私人裁缝,砸了几十倍的钱,硬生生把原本数年后才会问世的华服给精工细作地催出来的。
纯黑的裙摆有着高级织物独有的粼粼波纹,这件衣服何其造价不菲,由此可见一斑。可经由灯光一掠,甚至能在裙角看到若隐若现的银色星光,当旁观者再细细看去的时候,这抹寒芒便瞬息消隐无踪,只能感受到一阵携着极冷、极幽静的香气的风经过身旁。
认真算起来的话,在时尚界,黑色只能算个“及格”。意思是只要衣服的设计别太离谱,那么不管怎么穿,都难看不到哪里去,相应的,也惊艳不到哪里去。
然而这个定律,在今晚的施莺莺身上被完全打破了。
满庭明光辉映之下,她黑衣如夜,又肤光胜雪。
哪怕她身上未佩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米粒大小的珍珠都没有,以“参加上流酒会”的标准去评判,未免过于寒酸,但她的美就是最昂贵的、天赐般的珍宝,宛如芒寒色正的星辰降临人间。
就这样,仅仅一个照面,一个登场,施莺莺甚至不必说一句话,就从气场、姿态与容貌等多方面,把小白莲也似的宴会主人给死死地压制住了!
只不过这身装扮虽然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一致好评,可系统却不理解施莺莺的用意:
“女配那家伙一看就满肚子坏水,绝对没打什么好主意!再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原主的身份了吗?根本就没必要来。”
施莺莺对此的回答只有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系统恍然大悟,这果然是施莺莺的风格,她不光有仇必报,还是睚眦必报:
“可是如果我不来的话,又怎么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手术台呢?”
在原剧情里,还怀着孕的女主被史英送上了手术台,险些一尸四命;那立场颠倒一下,施莺莺也要让史英几乎死在手术台上,还要精准而巧妙地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去,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而能达成这一切构思的关键点,就在施莺莺今晚的装扮上。
——原著中,女主和女配在身体上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女配背后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胎记。
南宫傲凌心底的熟悉感已经无法忽视了,因为他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的救命恩人似乎也是这种气场。
然而南宫傲凌试图凑上去搭讪的念头终究还是被掐死在了萌芽状态,因为他刚上前一步,就大失所望地看见了跟在施莺莺身后的谢北辰。
说来也奇怪,像谢北辰这种级别的人物,所过之处本应很难被人忽视:
地位超于他的人几近于无,就算有,他们也不敢小觑这位过分年少英才的谢家家主;地位与他等同的人自然想要谋求合作,至于那些地位不如他的人,更是恨不得扒在他身上,靠着谄媚讨好分得一点残羹冷炙。
可谢北辰似乎很难真正被外人捕捉到身影。近来,他深居简出的状况比起往日已经改善了不少,但也就是把出席宴会的频率从零上涨到了百分之一而已。
就好像他生来就已经习惯了潜伏在常人注意不到的死角,时刻伺机而动一招制敌似的。
南宫傲凌近乎贪婪地注视着施莺莺从他面前走过,那一瞬间,他对谢北辰这个塑料盟友的艳羡与嫉妒之情达到了顶峰:
凭什么你可以陪在这样的美人身边,而我就只能被一个样貌平平的救命恩人用旧事牵绊住?要不是被史英缠住了,可恶,现在我早就能过去跟施莺莺搭话了!
南宫傲凌这种男人的良心,比针眼和芝麻也大不到哪里去。一旦有更为美貌的新人在侧,他就把那些虚头巴脑的救命恩情啊家族利益啊什么的,尽数抛于脑后了,一心一意地只想跟全场最美的女子结交搭话:
他真心觉得自己已经对施莺莺一见钟情了!为了这张脸,还有她身上若有若无的、与施家定然有千丝万缕的谜团与熟悉感,他甚至愿意迎娶施莺莺当正妻!
只可惜他的野望目前无法实现。为了弥补内心的失落感,他转而对身边的史英说:
“今晚好像有雨,我们和雨天真是缘分匪浅。”
“还记得吗?当年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也在下雨呢。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少,怎么就这么巧让我们碰上了?果然是缘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口,史英的背后当即渗出了薄薄的一层冷汗。
她死死地盯着施莺莺的身影,几乎要骂出声来:
那条昂贵的礼裙是露背设计的,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能看见施莺莺光滑无暇、宛如一整块羊脂白玉般的后背。要了命了!自己的背后怎么就好死不死地有巴掌大的那么一块胎记?!
而且南宫傲凌刚刚已经亲口承认了,他被救下的那天是个雨天,还是个夏日的雨天。
人们在夏季的穿衣选择向来单薄,万一施莺莺那天的衣服都被打湿了的话……南宫傲凌连天气这种小事都记得,自然不会忘记施莺莺的背后到底有没有胎记这种极具辨识度的大事!
史英一度抱着侥幸心理想道,要不就这样算了吧,万一南宫傲凌发现了,就骗他说这块胎记是后来长出来的。
但她很快就否决了这个馊主意:
胎记是色素性皮损,多出现在婴幼儿的身上,并随年龄的增加发生覆盖面积上的变化,多半是个从小变大的过程,很少有从无到有、还长出了这么大一块的状况。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让自己和南宫傲凌记忆中的施莺莺更像一点,史英必须抓紧时间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去掉这个不完美的因素。
于是当晚的酒会出奇地风平浪静。
来参加酒会的人已经或多或少地听说了史英最近的“光辉事迹”,自然也不会忽视施莺莺这位崭露头角的佼佼者。
前来向她搭讪和敬酒的人本应络绎不绝,但在看到以保护者的姿态陪在她身边的谢北辰之后,几乎都打了退堂鼓;仅有几位胆敢盯着谢北辰绝对零度的目光凑过去的,也没一个能坚持过五分钟,便匆匆离开了。
人人都在心底打起了算盘:
史英基本上是个废人了,以后唯一的价值就是通过联姻把自家的家产拱手相让。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自家孩子好像也没落魄到娶一个不学无术、好吃懒做、挥金如土、声名狼藉的学术骗子的地步。
既然如此,那还给她注意力干什么?难得看见谢北辰对什么人这么上心,自然是赶紧跟这位又漂亮又有才华的年轻姑娘搞好关系才是正事!
这不,立刻就有人送礼来了。
“哎呀,小姑娘真漂亮。”一位珠光宝气、保养得宜的贵妇迎了上来,对施莺莺笑着开口搭话:
“我十好几年都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女孩子了。听说你最近还在研讨会上拿出了最新的,领先这个领域最新成果至少十年的研究报告?那可真是了不得!果然年轻有为,真是让人羡慕,要是我家孩子也有这么厉害就好啦。”
她边说着边叫来助手,亲自双手捧出一只锦盒,盒子的盖子是半开的,只一眼,也能看见锦盒内部是何其宝光璀璨:
“初次见面,这点小玩意儿就送给你当见面礼吧。”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这是个“小玩意儿”,但是在场所有知道她身份的人都知道,这位贵妇是A市本地最大的珠宝商人:
这种级别的人一出手,送出的礼难道还真的会是什么“小玩意儿”?
只可惜这位珠宝商人试图通过施莺莺搭上谢北辰的曲线救国道路,最后还是中途夭折了。
因为在施莺莺做出反应之前,谢北辰先她一步接过了那只锦盒,往里略略扫了一眼,便饶有兴味地笑了起来:
“你若有要事相求于我的话,也会给我送这种东西么?”
——此言一出,满室俱静。
眼尖的人已经看出那只锦盒里放的是什么东西来了:
那是一对高冰阳绿的翡翠手镯,生机勃勃的浓绿色几乎要汪成一抹流动的水,澄澈温润得几乎能透过光。以这个品相来看,市面上最低的开价少说也要八位数。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多少人一辈子都攒不起。若是把这么对镯子送给施莺莺这种没什么背景的普通人家的姑娘,算是份很厚的礼物了,也难怪这位贵妇能信心满满地拿得出手。
但如果收礼之人是谢北辰的话,那这份礼就有点轻了,这种级别的东西,他看都不会看一眼。
然而此时此刻,谢北辰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你敢把这种礼物送给我吗”,这几乎是在明示在场的所有人:
施莺莺从此受到谢家的保护。你们见她如见我,对她如对我。
对此,史英的脸都要气歪了,她根本不能接受施莺莺竟然一步登天地踩在了自己头上这件事!
史英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还有让她更气不过的事情:
在这位珠宝商人心知自己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立刻面色惨白地离开之后,第二个凑过去的竟然是南宫傲凌。
在谢北辰明示了施莺莺的身份与他同等贵重之后,南宫傲凌已经再也不想多看史英一眼了:
一个相貌平平——以施莺莺为参照物——的旧恩人,怎么比得上更美貌、更有智慧、还与谢北辰相识的施莺莺?!
而且据南宫傲凌对谢北辰的了解,或者说,据所有人对谢北辰的了解,这人生来就没在女色方面开过窍。
人人都明里暗里地说谢北辰明明家财万贯又一副好皮囊,却半点不会利用,真是块不可雕的朽木,从他当年在某场酒会上,当场扯掉某位试图攀高枝的影后的遮羞布并把她冷藏了起来这件事上,谢北辰的不解风情便可见一斑。
要说谢北辰会对什么人上心?那还不如指望明个儿太阳从西边南边北边反正不是东边出来。
再加上施莺莺又是谢成芳近来最看重的、新收的弟子,于是一个美妙的误会就这样形成了:
谢北辰爱护施莺莺,只是看在母亲的面子上,把她当妹妹看。
——换个角度想,要是能攀上施莺莺的关系,不就约等于跟谢家攀上关系了?!
于是南宫傲凌的脸上挂着的,便再也不是他泡妞的时候专用的玩味轻佻的微笑了,甚至还带了几分诚恳与深情出来:
“今晚的月色何其美好,如果一直待在室内,未免也太辜负它了。”
“唯有美景与美人不可辜负,而你又是全场最耀眼的存在。施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请你出去走走吗?”
施莺莺还没说话呢,谢北辰就上前一步,阴阳怪气地开口了: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你没这个荣幸。”
刚准备按照正常成年人的社交套路有来有往一下的南宫傲凌:???怎么回事,这个人他不按常理出牌???
——现在的南宫傲凌还不知道,对于谢北辰这种人,很多时候都得用个专门的形容词来形容他:
狗里狗气。
然而就算南宫傲凌献殷勤的行为没有取得他想要的效果,史英最不想要的效果却还是依然有的:
她被施莺莺狠狠地比下去了。
人人都知道史英对南宫傲凌一往情深,都觉得今天的酒会,根本就是她为了讨好南宫傲凌而特意举办的,他们两人本应是场中毋庸置疑的天生一对才是。
结果这场酒会的男主角,从头到尾都没给过史英这个女主角一眼,甚至中途还丢下她,去向别的女子献殷勤,这无疑就是在狠狠地打史英的脸,不,说得再贴切一些,就是在把史英的面子撕下来扔在地上,然后在上面热舞桑巴、坟头蹦迪。
史英怨毒地看向施莺莺,恍惚间只觉得今晚的灯光实在太刺眼了,刺眼到都让人产生了错觉:
否则的话,她怎么会觉得施莺莺是如此地高不可攀呢?
史英死死地盯着施莺莺的背影,恨不得用目光把她光洁无暇的后背给硬生生烧出一块疤,这样一来,她们之间最大的不同也就能遮掩过去了。
只可惜她的眼神毕竟不是激光,根本没有此等奇效。
史英想要去掉自己背后那块胎记的话,只能老老实实地选择动刀子做手术,也就是施莺莺构想的那样,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手术台。
于是数日后的某家私立整形医院,便接待了这样一位客人。
她把自己从头到脚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半根头发丝儿都不想露出来,声音从口罩后面传出来的时候,便有些失真和发闷了:
“我要去除我背后的胎记。”
在做过了各项检测之后,主治医生看着这位神秘客人的档案为难道:“可是您的情况并不适合做激光手术。”
“您是敏感型皮肤,还是易留疤痕的体质,如果做了手术却没有做好术后护理的话,这一整块背就都要留疤,保不准还要把周围的皮肤也带坏。”
“再加上这块胎记的周围还有发育不良痣,如果一定要做激光手术去除胎记,这些有异型性的痣细胞就极其容易在激光诱导下产生异变,变成黑色素瘤,会增大罹患皮肤癌的风险……”
他没能把这番话说完,因为史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趾高气昂道:
“少废话,让你做就做。”
或者说,每一个不把医嘱放在心上的人都是这样想的:
反正也就违反一两次医嘱而已,我运气好,肯定不至于出事。
连史英本人都这么说了,医生再反对也是无用功;更何况私立的这些整形医院就靠着赚爱漂亮的小姑娘们的钱开下去,连史英自己都没有意见,他只是个还要靠收入提成吃饭的普通人,能尽到道德责任地提醒这么一声,已经很可以了。
于是主治医生便痛快地给史英安排了激光祛斑手术,并细细叮嘱了她术后保养的各项要点之后,史英就躺上了手术台。
然而史英在看着装满了麻药的针头向她逐渐逼近的时候,内心深处突然涌现出一股难以消弭的空虚和惧怕之情:
她这些年来都干了什么啊?她不应该是高高在上、人人追捧的施家千金吗?怎么就沦落到这种地步,孤零零地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甚至连出于塑料情谊来看她一眼的人都没有半个?
史英对这些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但一手促成这一切的施莺莺就清楚得很了:
因为这些都是原主受过的罪。
原主曾经身怀六甲地躺在手术台上,仰望着头顶刺眼的灯光,茫然得几乎要落下泪来的时候,她心底的苦痛与愤懑之情,比此刻的史英还要强烈一百倍:
【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为什么我循规蹈矩、与人友善、潜心治学,却还要遭遇这样的事情?】
【她窃取我的身份,偷走我的父母的爱,剥夺了我的一切之后,为何犹不饗足,甚至要取走我的生命?就为了“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吗?未免也太令人作呕!】
【不管是谁……不管是谁,来帮帮我吧。救救我,我真的……好痛,好痛啊。】
【我不要当替身,但我更不想当“正主”;我可以终生默默无闻,但我的学识,必要造福大众!】
【哪怕你是魔鬼也好,你是恶灵也好,只要你能达成我的愿望,改变我的命运,我愿意用我最珍贵的任何事来换!】
这垂死的挣扎,果然被万千轮回里的一抹游荡着的、不知来处与归途的孤魂听得,于是冥冥中那个能改变她命运的存在便翩然降临。
当原主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将名为“施莺莺”的存在请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之后,这些史英曾经加诸她身上的痛苦,自此之后,便要一一偿还。
不知是不是史英在原剧情里造孽过多的缘故,总之这台手术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
打给史英的麻药打错了,不知道被谁换成了肌肉松弛剂。
药剂进入她身体五分钟后,史英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如果这是麻药的话,她现在应该昏睡过去了才对,为什么现在的自己还清醒着?!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结果她内心再怎么惊骇不已,面上也喊都喊不出半点声来,因为肌肉松弛剂已经完全起效了。
史英只能看似安详、实则肝胆俱裂地感受着,自己在完全清醒、却动弹不得的情况下,被推上手术台——
然后本该只有轻微痛感的激光刀,带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刻骨的剧痛,鲜血四溢地切开了她的背。
在钻心剜骨的疼痛折磨之下,史英几乎都要吐出来了。
然而因为刚刚注射过了肌肉松弛剂,她的喉咙现在连呕吐的动作都做不出来,只能想象着自己背上的皮肤、脂肪和肌肉怎样被一层层红白分明地切开,感受着温热的鲜血从自己身上缓缓流下,顺便连一旁的助理们小声交谈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好像听说过她,这不就是咱们市里那所特别有名的医科大学里出的学术骗子吗?名声可差劲了。”
“听说她还拼命倒贴一个男的,结果这个男的看都不看她一眼,而是一心追求她的好朋友,要我说,这就是活该。”
“可不止。她当时不是在作报告的时候露的马脚嘛,然后大家都说,她就连这份报告都是从她朋友那儿偷的!”
“这种人可不好伺候着呢……万一她动完手术觉得不满意,来找我们的茬怎么办?”
“她不敢的。这是她以前的某位闺蜜开的店,结果这位大小姐不知道脑子里哪根弦搭错了,非让人家大半夜去翻垃圾桶,丢脸丢到全市。现在她们不明面上撕破脸就不错了,她还敢来找麻烦?”
“好了,咱们都安静点吧,别干扰到主刀。”
史英的脸上缓缓地流下了一缕冷汗。
从背后传来的疼痛里开始夹杂了烧灼感,然而这种又痛又痒、仿佛有一千万只蚂蚁在伤口上咬人的感觉,都比不上她心中的耻辱与愤怒:
就知道那帮小贱人们靠不住!只是被自己指使着去干了点儿脏活而已,至于这样报复自己吗?!等她把南宫傲凌彻底搞到手,第一时间就灭了她们!
目瞪口呆地旁观了一切的系统表示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很好,很可以,从见到那帮人的第一眼起就能想到这么长远的未来,还精心设计、环环相扣到这个地步,让她们双方互坑,把自己择得一干二净,不愧是莺莺。”
施莺莺谦逊温柔地一低头,看起来别提多无害了:“你说什么呢?我听不懂。”
系统:我信你个大头鬼啦!!!
而施莺莺的算计可不止如此。
原主可是实打实地丢掉了性命,仅仅让史英遭这点罪,又怎么能够完全偿还?
她不仅要让史英遭同等的罪,甚至还要连带着把原男主也送上黄泉路,来个买一赠一,才是她的作风。
于是史英在手术结束,还在家中静养的第二天,就得到了一个完全在她意料之外的消息:
施莺莺被谢教授推荐去了位于西藏的三级生物试验室参观学习了,要过半年才能回来。
第59章 出行 “让我看看谁真谁假。”……
西藏数年前建成了全世界海拔最高的三级生物试验室, 能够借助高原独到的地形,对血液流变学参数、生化参数等各项数据进行掌控和调整,所以明明刚建立起来没几年, 却已经能够和A市赫赫有名的医科大学实验室互相参观学习了。
“太好了!”史英死死地盯着面前电脑屏幕上的参观学习的名单, 心想, 自己的这个心腹大患可终于去除了。
没有了这个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对手之后,区区一个被旧日情分蒙蔽了双眼的南宫傲凌,对她而言,还不是手到擒来?她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养伤。
结果史英刚松了口气出来,三天后,她就发现自己放心得太早了:
有三个完全在她意料之外的消息, 不分前后地抵达了她的面前,几乎将她这些天来的苦心构思都毁于一旦。
第一个消息是以实物匿名包裹的形式送过来的,里三层外三层,包装得那叫一个体面。
也正因如此,史英便对它半点也没放在心上,还以为是哪位追求者给她买的礼物呢,便轻蔑一笑, 把它扔在了沙发上。
第二个消息是人人都能看见的, A市医科大学实验室参观学习的队伍,在三级生物试验室的楼下拍了张合影,发到了医科大学的官网上作为宣传。
哪怕在光照过分强烈的高原地区, 施莺莺的美貌也照样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她带着一脸憧憬地跟在她身后的学弟学妹们大大方方地拍了个照,又博得一片诸如“莺莺学姐又聪明又和气,真是太好了”的称赞。
但这还不是最让史英目眦欲裂的地方。
她心里有鬼,自然便一眼看见了施莺莺最想让她看见的东西:
那块史英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弄到手的玉佩,竟然以挂件的形式佩戴在了施莺莺随身的背包上。
史英陡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而就在这种预感轰然来袭的下一秒, 南宫傲凌就连招呼都不打地长驱直入了。
他怒气冲冲地推门而入,一看见还在发愣的史英,便劈头盖脸好一顿质问:
“你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却又拿不出相认的信物,我本来就觉得你很可疑了。现在这块玉佩又出现在了别人身上,这是怎么回事?”
南宫傲凌死死地盯着史英,颇有种如果她拿不出合理解释来,就要把她当场扒皮抽筋拆骨一样的架势:
“你最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史英张口结舌,汗如泉涌,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她当初也动过去施莺莺那里把玉佩给骗过来的主意,只可惜这个主意还没来得及被付诸行动,她就已经和施莺莺撕破了脸。
再加上施莺莺好像也一直都没有计较这方面的事情,时间一久,史英的警惕心也就淡了,因为施莺莺给她闹出来的更大的麻烦一个接一个:
学术造假,身份有暴露风险,不得不动手术……
史英本以为处理完这些事情就是极限了,没想到施莺莺半点给她松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在这里给她准备了个多重大礼!
就像是早就设置好了一条布满陷阱的通道,随后一步步亲手把猎物逼入陷阱中的猎人似的,不求一击致命,因为她只想看被她盯上的猎物手忙脚乱地徒劳挣扎的样子,有种近乎残酷的、爱玩的心性。
在史英有口难辩的时候,南宫傲凌自然也注意到了沙发上的那个匿名包裹。
他眸光一动,他粗暴地推开了史英试图伸过来拦截的手,将这个包裹当场撕开——
一块被放在礼盒里的玉佩,便在两人的注视下掉到了地上。
更要命的是,因为南宫傲凌拆包裹的动作太粗暴了,这块玉佩当即在地上被摔了个四分五裂,补都不好补的那种。
南宫傲凌看起来已经恨不得把史英原地掐死再毁尸灭迹了,他的声音都沉了下来,活像下一秒就能当场发疯似的:
“你倒是说说看,这是什么?”
人的潜能在危急时刻会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
在自己即将露馅、身败名裂、被逐出家族的前一秒,史英不算灵光的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
是了,肯定是因为自己试探了太多次,施莺莺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但是施莺莺又把不准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做了块假的玉佩寄过来,把真的信物留在身边,以此来试探和激将自己!
史英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测有道理。于是她计上心来,立刻便对着南宫傲凌泫然欲泣了起来,哽咽道:
“施莺莺把我们的信物都偷走了,你却来质问我?要不是她偷走了我的玉佩,我至于去做这么个仿制品吗?”
然而这段时间来,史英露出的破绽实在太多,这种似是而非的言语已然无法说服南宫傲凌。
他傲慢地、居高临下地瞥了史英一眼,语气中满是怀疑之情:
“既然如此,那你就跟我一起去西藏一趟,让我看看谁真谁假。”
史英险些没绷住。
她背后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根本经不起长途跋涉。可南宫傲凌的态度实在太强硬了,压根容不得她拒绝。
于是史英只能强颜欢笑道:“你愿意为我做主,真是太好了……”
然而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南宫傲凌打断了。他面色古怪地看了史英一眼,轻蔑道:
“你当年的救命之恩,在你惹出这么多事后,我觉得我已经还完了。否则你以为,你现在这么声名狼藉、人人唾弃,怎么会没人借此机会落井下石,让你还能安安稳稳地留在施家做你的大小姐?”
“谁说我是去给你做主的?我是去见施莺莺的。”
南宫傲凌在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甚至还有一点憧憬,也不知道这个人在自信地憧憬着什么:
“也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其实依我来看,谢北辰对她也没那个意思,没准就是看在谢成芳的份上把她当妹妹照顾呢?这样的话,我肯定还有机会。”
史英的声音几乎都是从喉咙里生挤出来的了:“你一大早跑来我这里,难道就只是为了质问我吗?”
“当然不是。”南宫傲凌疑惑地瞥了她一眼,似乎很奇怪为什么史英这么不解风情似的:
“我说过的吧?你的恩情,我已经还完了。既然已经还清了往日旧恩,那我们之间还能有别的什么瓜葛?”
“我以为……”史英刚想说“我以为我们是情侣”,可话到嘴边,才终于发现了一个骇人的事实:
南宫傲凌从没在任何场合,正式承认过他们之间的“情侣关系”,他一直只是若有若无地暗示而已。
正因为他从未正式承认过,所以日后他要甩开史英,也就格外方便,只要轻飘飘地说一句“大家都误会了”就可以!
想通了这一点后,史英难堪得险些哭出来。
她当初想利用南宫傲凌的时候,或许不够喜欢他;但两人在相处这么久之后,史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对他情根深种了。
结果在她已经把这个男人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当做自己的恋人之时,对方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我们根本毫无关系”,这可真是把史英的脸面和少女芳心一起扯了下来,冷酷无情地在地上踩了个稀巴烂,强力粘合剂都粘不回来的那种。
史英面色涨红,带着哭腔垂死挣扎道:“……我以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当然是了。”南宫傲凌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然而史英还没来得及为此开心哪怕一分钟,下一句话就让她如坠冰窖,浑身僵硬,半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所以我来问问你,你以前还没和施莺莺闹僵的时候,跟她关系很不错吧?她会喜欢什么东西?”
“都这么久不见了,得准备个礼物送给她,送什么好呢?珠宝首饰豪车之类的也太俗气了……我可得好好想想。”
史英拼命咬着自己的嘴唇,直到尝到了一丝鲜血的味道,才被剧痛给拉回了神志,强笑道:
“她不喜欢这些身外之物,可挑着呢。”
史英的本意是让南宫傲凌觉得施莺莺是个挑剔的人,然而施莺莺的滤镜,现在在南宫傲凌这里是完全拉满的。于是他半点史英预料中的不耐都没有,反而双眼一亮,赞赏道:
“不愧是她,我就知道莺莺不是那种看重外物的人。那你赶紧收拾一下,我们今天就走。”
——施莺莺。
这个名字在史英眼里,已经不再是什么“能够随意糊弄的对象”了,而是恶魔的催命符也似的存在:
她不过一介家境贫寒的普通人,为什么人人都爱重她?
豪门世家里声名显赫的贵公子对她一见倾心,学术界的前辈们对她赞誉有加,就连自己用卑劣手段骗来的人,也会逐渐认清自己的面目,转而站在她那一边……
有些东西,是不是天生便定好了的,像自己这样的冒牌货,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改变分毫?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在史英的脑海里,就被她强行按了下去。她甚至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直打得自己眼冒金星,头晕眼花,才堪堪忘掉刚刚那个可怕的想法:
“不可能!我一定,一定能赢回来的!不管是谁,都别想从我手里抢走我的半点东西!”
南宫傲凌向来是个说一不二,完全听不进他人意见的人。他说今天就走,那就算史英今日突发疾病,身体不适,南宫傲凌也会用绑的把她绑上飞机。
迫不得已之下,史英只能拨通了给她做过手术的医生的电话,那边的医生一接起电话,史英就劈头盖脸地问道:
“我的手术伤口还没愈合就去高原地区的话,会有什么后果?怎样才能预防?”
“最好还是不要去。”那位医生虽然对史英这种被娇惯坏了的大小姐没什么好印象,但他的医者仁心还是促使他谨慎地叮嘱道:
“您背后的胎记面积有些大,伤口恢复得肯定会慢一些,在直射紫外线的高原地区更容易引发日光性皮炎,并且后续极有可能并发感染,留下水泡,您又是疤痕体质,一定会有碍美观的。”
“再不乐观一点,还有可能……”
史英几乎咬碎一口牙:
这可真要命。自己刚动了手术,的确不适合去高原地区;但是如果自己不去的话,谁知道施莺莺会不会把当年的真相顺藤摸瓜地给查出来?这是个不得不去的死局!
史英焦躁之下,也就没心思听医生后面的叮嘱了,反手便挂掉了电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半晌之后才面色阴郁地冷笑道:
“施莺莺,我们走着瞧。你真以为谢北辰能把你保护得滴水不漏?” ——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女主的潜质】
系统:我觉得史英其实挺有女主的潜质的。
施莺莺:请讲。
系统:她能在有限的条件限制下得出完全不正确的结论来,这难道和你不像吗?总是接不到直球,闪避率百分百,永远错过正确答案!
谢北辰土拨鼠探头:你放什么厥词呢,我才是女主,谢谢。我永远不会闪避莺莺的任何一个球,是真正的接球高手,全世界动物园里的海豹海狮加起来都不如我。
系统:???不,兄弟,倒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把自己排除在人类范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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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西藏 “这话你留着去跟警察说吧。”……
和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观赏性的赛车比赛相比, 飙车这种事情,完全就是追求刺激的人们搞出来的、踩在交通安全法规的边缘来回蹦跶的一种活动。
当飙车的地点还设置在高海拔地区的盘山公路上的时候,简单概括一下, 就可以用两个字来精准地形容这种危险娱乐活动:
找死。
然而对“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特权阶级而言, 这些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公路上可能会有别的私家车辆来回, 恐造成交通事故?没问题,把这段路封了就好。开车超速可能会被罚款和吊销驾照,还可能违法?没问题,找个没摄像头的路段飙车就好了,实在不行还能买通相关人士嘛。
至于安全问题?哎,有钱人的痛苦, 正常人怎么会懂呢:
他们从小就在蜜罐子里长大,要什么有什么。锦衣玉食、金银珠宝、豪车房宅……这些普通人需要花一生的时间去奋斗,才能拥有一部分的东西,他们生来便据而有之。
要什么就会有什么,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仿佛能按照他们的心意运行,久而久之,一部分人便会觉得人生索然无味, 进而追寻别的富有刺激性的事物来消遣, 也就“很正常”了。
自然也有一部分人依然能像正常人一样,求学进修,管理财务, 积攒家业,只不过这部分人向来和前一部分的人走不到一起去而已。
两拨人马互看对方都不顺眼,前者觉得后者死脑筋假正经颇是无趣,后者觉得前者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迟早要出事。
——但是,当后者的典型代表谢北辰突然造访当地前者的圈子, 甚至率先传达出了友好的讯号,那就是另外的情况了:
之前互看不顺眼?哪里的事,影都没有!谢哥家风严正,自持沉稳,年少有为,我们都打心眼里佩服,早就想跟你结交了,没想到今天竟然真的有这个机会,真是三生有幸,你说往东我们绝不往西!
这就是史英一大早起来,就发现南宫傲凌不见了的原因:
他一听说谢北辰带着施莺莺出去玩了,就屁颠屁颠地跟了过去,完全把一起来的史英给抛到了脑后。
当史英发现南宫傲凌竟然不在之后,立时计上心来:
根据她这段时间的观察,施莺莺根本没有佩戴首饰的习惯,所以那块玉佩肯定会被她放在住处。而她和谢北辰今早又都出去了,南宫傲凌也不在自己身边……
这可真是个去施莺莺的住处偷偷把玉佩掉包回来的天赐良机!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
于是史英立刻查到了施莺莺的住处,并十分开心地发现施莺莺竟然只住在校方给安排的学生宿舍里:
只要能避开学生宿舍的简单的安保与寥寥几个摄像头,她掉包个东西不还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可是就在史英打算安排人手的时候,她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件事:
她在这里,根本没什么能用的人手。
一来,施家曾经家大业大不假,但西藏地区是政治高风险地区之一,他们的手再怎么长,也不敢往这里伸太远。
二来,由于史英多年来自负身份,愿意帮她做事的人少之又少。
她之前暗算施莺莺的时候,用的就不是自己的人手,是她那帮狐朋狗友的。史英从前颇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她一直信奉“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的原则,没有手下也不要紧,从别人那里借就好了。
结果她不光和那帮人分道扬镳了,甚至还被他们算计着吃了个暗亏,又怎么能再跟以前一样,借到能帮她做事的人?
史英百般无奈之下,又不想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只能亲自去动手,把那件对她而言至关重要的信物偷过来。
正在史英鬼鬼祟祟地摸进施莺莺的住处的时候,施莺莺正在以研究科研报告的架势研究面前的仪表盘。
她此刻开的是谢北辰的车,而这辆造价不菲、哪怕是最简单的型号配置也要数千万美金的布加迪威龙的主人,正站在场外和一干同样身家不菲的富家子弟们交谈。
这些人家大业大,想要讨好他们的人不计其数。能讨好一个人的东西,数来数去无非就那么几样,金钱,权势,美色……
但即便他们多年来阅人无数,也从没见过施莺莺这样的美人。
哪怕都跟谢北辰所代表的谢家交情匪浅了,她平日里穿着的,依然是那身浑身上下没有一件超过百块钱的衣服。和那群恨不得画出“有妆似无妆”的“素颜感”的姑娘们相比,施莺莺才是实打实的不妆不饰。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相当素净寡淡的装扮,总该和这群人格格不入。
然而当她抬起眼,那双深蓝色的桃花眼不带半点感情、冰冰凉凉地从半摇下来的车窗里往外轻轻一瞥之时,所有人当时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此等豪车,就该配如斯美人。
她不需要任何外物的妆点,因为她本身的清贵与姝色,就能够压制住一切冗杂的俗物。
如果能被这位乌发雪肤、眸如星海的美人正眼看上一看,他们甚至可以为之去死!
这帮人原本在面对漂亮姑娘的时候,嘴上很少能把得住门,然而在施莺莺的面前,一个个却都像封了口的葫芦似的,嗫嚅了半天,也不敢在她面前说出半个字来,只能转而去询问跟她一起来的谢北辰:
“我们都听说了,这就是令堂新收的那个据说特别天才的学生?”
“哎,别提了,我家老爷子自打从那次研讨会回来之后,就天天在我耳边念叨,说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你再看看你如何如何,搞得我都要对这姑娘产生心理阴影了。”
“人又聪明,长得还这么好看……真可惜了,要是她出生在我们的圈子里,现在应该和谢哥一样,是个一家之主级别的存在吧?”
“谢哥,打个商量,你要是不追她的话,不如给我个机会?我挺喜欢她的。”
这人正准备自来熟地把手搭上谢北辰肩膀套个近乎,就莫名感觉到背后窜上一股阴森森的寒气;与此同时,谢北辰的声音冷冷地响了起来:
“好胆啊,你再说一遍试试?”
自打他来到这里后,就一直对这帮人爱答不理的,可这些人即便感觉到自己被慢待了,也没法生气,毕竟那可是谢北辰!
别说他只不过是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施莺莺身上而已,就算他真的在明面上看不起这帮天天只会混日子的富家子弟,这帮人也不敢说什么,只能陪着笑说是。
再说了,施莺莺还这么好看,连素来对外人都不假辞色的谢北辰都难得地对她和颜悦色了起来。
要是在这里的随便是个别的什么人,这种反应一出来,他们绝对会以为这人对施莺莺有意思,哪里还会开这个口?
——截止到刚才,他们都在心里不无侥幸地想,幸好这漂亮姑娘身边的人是谢北辰。
他生来就一副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享乐都没有半点兴趣的架势,严于律己得近乎苛刻,“谢北辰”这三个字,在知道这个名字的人的概念里,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和情情爱爱这样的事情挂钩的。
那谢北辰为什么还会照顾施莺莺?哦,那一定是看在他母亲的面子上,把施莺莺当成自家人看待。
综上所述,他们才敢这么说,反正谢北辰对施莺莺不可能有别的意思嘛。
结果谢北辰的反应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贸然开口的这人已经不是感觉背后发冷的问题了。
这人毕竟是个富家子弟,有钱人该有的娱乐活动样样都体验过,自然也尝试过野外捕猎。
他狩猎过无数次猎物,小到野兔大到麝牛,甚至还远距离见过活生生的美洲狮和灰熊棕熊,然而哪怕是这些凶猛的顶级掠食者,都不如此刻谢北辰带给他的威胁感来得强烈与刻骨。
他一时间都以为自己被什么非人的生物盯上了。这种来自更高层面的压制带来的无限临近死亡的恐惧感,来得如此真实和难以抵抗,仿佛下一秒就会被碾成齑粉似的,令他不由自主地战栗了起来!
幸好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当然主要是靠他自己求胜欲强烈,反应奇快,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症结所在,赶忙战战兢兢地开口表明立场:
“不敢不敢……我只是想想而已。”
为了彻底打消谢北辰那不知从何而来的怒气,他简直都把一辈子的好口才的本事全部透支在这里了:
“我何德何能配得上这姑娘?哎,刚刚那么说也就是图个嘴快而已,谢哥千万别当真。说实在的,她一看就合该跟你当一家人才对嘛!”
说实在的,这人在这里对施莺莺极尽溢美之词,说施莺莺应该是谢家人,还真不能算他强行拍马屁,帮施莺莺抬高地位。
毕竟只要是见过谢成芳和施莺莺的人,可能第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但与这两人相处的时间一久,就会发现一件很微妙的事:
这位豪门里出来的高级知识分子、久负盛名的教授,竟然和那位出身寒微的穷学生,在面容上有着一定的相似度。
倒也不能说这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可她们的容貌愣是在细枝末节的地方的重合度多到让人心惊。
再加上这段时间来,谢成芳对施莺莺何其优待和看重,是个人就能看在眼里。说实在的,要不是谢成芳当年与丈夫伉俪情深得不容置疑,几乎都要有人怀疑,施莺莺才是谢成芳的亲生子了。
他亡羊补牢式的解释刚结束,那种巨大的威胁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留了冷汗如泉涌的他在原地呆呆地站着,甚至还能听见谢北辰近乎和颜悦色地对他说:
“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不错,很有眼光。”
旁观了这一场堪称世纪级别的变脸的人们都不知道怎么评价谢北辰了:???这是什么级别的神奇生物啊???
幸好在他们陷入长久的迷思和自我怀疑之前,一直在研究仪表盘的施莺莺终于开口了。她摇下半边车窗,探出头问道:
“既然是比赛,那总该有点彩头吧?要不也太无聊了。”
谢北辰闻言笑道:“你想要什么,只管开口跟我说就好,哪里用得着让外人破费?”
刚刚还在试图对施莺莺献殷勤的这帮富二代们,猝不及防地就在谢北辰的只言片语之间被打成了“外人”:???是我的错觉吗,这是什么令人猝不及防的茶里茶气???
“倒不是想要什么东西。”施莺莺解释道:
“只是毕竟受谢教授照顾这么久,想找个机会借花献佛,聊表心意罢了。”
她这话说得不可谓不巧妙,简直把在场所有纨绔的心事都戳中了:
这帮人为什么会请谢北辰出来消遣?还不是因为他们想攀上谢家!
但是根据谢北辰今天的表现来看,这条大腿好像没有那么容易抱。既然如此,那就改变一下策略曲线救国,去走谢成芳那条人情线也不错。
可问题又来了,谢成芳是这个圈子里少有的异类,明明能利用自家的权势当个学阀,却兢兢业业、近乎隐姓埋名地在大学里当起了教授,搞科研一搞就是几十年,这种人的关系可不是那么好攀的。
结果好巧不巧,他们正瞌睡着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要是能让施莺莺赢下今天的比赛,再把他们提供的彩头当成礼物,绕个弯送给谢成芳,那也能混个脸熟不是?
一想通了其中的弯弯绕绕,这帮人立刻争先恐后地给这场甚至还没开始的比赛一掷千金地加码了:
“既然出来玩,那就要玩得开心点。我记得谢教授和你都是同一所大学的吧?那我加码千万级别的科研仪器一台,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替我向谢教授问好就行。”
“那我加码一套非射频抗扰度测试系统?”
“这是研究芯片才用得上的,你可别出来闹笑话了,人家谢教授走的是医学生物的路数,哪里用得着这个。”
“我可听不懂你们加码的都是什么东西,我是个俗人,就直接加码钱吧,不管谁能赢下这次的比赛,我都给谢教授的研究室注资五千万的科研经费。”
——被她这番话突然点醒的不止这群人,还有史英。
史英之前为了讨好南宫傲凌,给他身边的助理塞了不少钱,她的要求也很简单:
要是有什么能让她在南宫傲凌面前长脸的事情,立刻通知她。
这位被重金收买的助理灵机一动,心想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就立刻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这里,拨通了史英的电话:
“史小姐,你要的机会来了……”
史英还在施莺莺的宿舍里翻箱倒柜一无所获呢,她找了半天都没能找到那块玉佩,正恼火着,就接到了这个电话。
电光火石之间,陡然有一个恶毒的想法窜入了史英的脑海:
这个彩头,十有八/九是要落在施莺莺手里的。
就算她不会开车,按照谢北辰“看重什么人就肯定会一路保到底”的性格,也必定会亲自出马,赢下比赛,然后把奖品送给施莺莺。
如果自己能提供一辆豪车作为奖品,再在这辆作为奖品的车上遥遥地做个手脚,比如说,卸掉刹车什么的,等以后施莺莺去提车的时候,自己就能得偿所愿了。
只要干掉施莺莺这个压在她头上的大山,让这个人生赢家对比组一消失,假以时日,南宫傲凌就会想起自己的好了!
一念至此,史英立刻回答道:“那我也加码,赶紧去告诉南宫……”
数分钟后,这边还没能讨论出究竟让谁来加码,南宫傲凌那位吃里扒外的助理已经回来了,对南宫傲凌道:
“南宫少爷,史小姐来电话了。”
南宫傲凌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看了起来:
他正在这边苦追施莺莺呢,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史英了,这才一大早地就把史英甩开,没想到这女人这么阴魂不散!她就是成心添堵对不对?自己当初怎么会猪油蒙了心似的,把这种人放在心上,念念不忘地一找就是好多年?
结果让南宫傲凌堵心的事还不止这么一桩。
向来最会察言观色的谢北辰——至少他真的很会看施莺莺的脸色——在这一刻就像是瞎了似的,顶着南宫傲凌那张铁青的脸拍了拍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之后,笑道:
“难得有漂亮姑娘对我兄弟这么情深义重,大老远地都要跟过来,那要不然就用她提供的彩头吧?”
谢北辰都发话了,其他的人们还能有什么意见?只得纷纷点头,打算听一听这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施家大小姐能加什么码:
“可别太寒酸,要不然可就不是结人情,是结仇了。”
“就是就是。而且我们这边刚刚加码的可都是千万起步,总不能比这个数还少吧?”
“哎,你说什么傻话呢,人家可是施家的人,还在苦追南宫,难不成还能抠抠搜搜的?这要是加码加少了,南宫的面子也说不过去啊。”
“好了,废话少说,让我们看看她要加码什么吧。”
好巧不巧,谢北辰在此时又看似无意地补充了一句:
“大家都是熟人,那我也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诸位都知道我母亲对名车豪宅之类的身外之物不是很看重,加码的彩头可千万别是这些俗物,要不然可真的送不出手。”
本来觉得史英的彩头很不错的助理立刻心虚了,几乎要当场流下冷汗来:
史英的真实财产状况现在如何,他们这帮曾经跟她合作过的人再清楚不过了。
以前施家还有两位当家人在的时候,史英的小金库那叫一个丰足,不管是一掷千金地收买人心还是自己挥金如土地乱花多少,都永远没有半点要枯竭的迹象。
然而自从施父施母车祸去世之后,史英的运气就头也不回地走上了俯冲式下坡路:
她昔日的拥趸们纷纷离她而去,好不容易攀上的南宫傲凌对她先热后冷,再加上她不善经营,短短半年内,原本堆金积玉的财产就被挥霍得近乎见底。
他们对此的感受最为直观,以前这些被收买的人给史英通风报信的时候,每每都能拿到价值不菲的报酬,可现在能拿到的东西简直少得可怜——哪怕算上史英开的无数张空头支票,也少得可怜!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于是这位助理硬着头皮开口道:
“史小姐加码的……是一辆存在A市的施家地下车库里的,今年最新款的赛级跑车。她说正巧现在诸位在赛车,那她就加码一点应景的东西。”
助理话音落定之后,周围便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轻微的笑声,明摆着是在嗤笑史英太不会做人,连送礼都不会。
南宫傲凌的脸色已经不是简单的不好看的级别了,要是史英在他面前,他绝对能发挥虐文男主必备的狂躁技能把她活活掐死:
你这是来结人情的?分明是来让我丢脸的!真是一点大家族里的人该有的眼光和见识都没有,太丢人了,赶紧离我远一点!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谢北辰在略作思考之后,竟然还收下了这个彩头,只不过他说的话就比较扎南宫傲凌的心了:
“毕竟是你的追求者的一番心意,不能浪费。”
就这样,在空无一人的盘山公路上,十数量天价跑车前前后后排开,铆足了马力要一决胜负。
系统对这场比赛的输赢倒不是很担心,它更担心的是史英会不会有什么后招:
“她拿来当礼物的那辆车一定有问题,莺莺你要是赢了的话,可千万别去提车,也别把它当礼物送给别人!”
施莺莺颇觉奇怪地回答道:“我知道啊,我刚刚故意那么说给所有人听的,为的就是让史英把有问题的礼物送出来。”
系统:……虽然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有人要倒霉了。
“她怎么还没找到我专门放在抽屉里的东西。”施莺莺在等待开赛前又百无聊赖地往车上的显示屏瞥了一眼:
“这效率也太低了,我真的好想过去帮她一把。”
系统也颇觉好奇地看了看那个显示屏,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原本只是用来播放电影电视剧之类的、专供自动驾驶时消遣的显示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改造成了与施莺莺特制的房间监控连通的实时监控影像。
也就是说,在施莺莺刚刚佯装研究仪表盘的数分钟内,她就把这辆车的车载系统给黑了个透彻,还成功把它跟自己设置的房间监控连接了起来。
史英以为施莺莺的住处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大学宿舍,不可能在房间内安装监控,再加上知道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她就亲自出马去偷东西了。
她只觉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人知晓,然而在数百里之外,在施莺莺面前的显示屏上,哪怕连史英脸上最细微的表情,都纤毫毕现地投影在了施莺莺的面前。
——在无知无觉间被人滴水不漏地监控着,实在是过分可怕的事情。
然而更可怕的事情不止于此。
十五分钟后,所有人都跑完一圈了,施莺莺开的布加迪威龙甚至连半圈都没跑完,原因很简单:
她那不叫开车,最多叫蜗牛爬。
系统对此痛心疾首得恨不得亲自上手替施莺莺开车:“太可怕了,我第一次见到有人能把全球闻名的天价跑车开出电动车的速度!莺莺,你在干什么啊莺莺!”
施莺莺慢吞吞地又把控着方向盘往前挪了挪,云淡风轻地回答道:
“我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怎么可能在公路上超速飙车?而且最主要的是我怕死。”
系统:我信你个大头鬼!!!
一路领先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辆车的反常,只能心照不宣地齐齐放慢了速度,哭笑不得地等后视镜里那辆完全卡在限速线以内的车,慢慢地沿着山路一圈一圈爬上来:
“这姑娘也太惜命了……不至于,真不至于,我们都把这条路封上了,没外人的,跑一跑又能怎样?”
“我们要怎样放水才能让她赢?怕不是要放出一个太平洋吧?”
“谢哥还坐在她副驾上吧,真的也就不伸手帮她一下?哪怕她把自动驾驶打开都不止这个速度!”
然而就在这帮人被迫减速慢行放水的时候,施莺莺面前的显示屏上终于显示出了她想看到的影像:
史英在把她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之后,终于注意到了那个上了密码锁的抽屉,已经开始在排列组合式地尝试开锁了!
“抓稳。”施莺莺的话音还没来得及落下,正在慢吞吞地拐弯的这辆车当即便加速来了个漂移过弯,整辆车几乎是飞出去的:
“我要赶时间回去。”
她这一下来得太猛了,就连坐在车子里的谢北辰一时间都感觉有些天旋地转,就更不用说一直在密切关注这辆车的动向的那帮人了:
他们的呼吸都停止了一下。
因为加速过弯的时候,在这种山路尤要小心,但是那辆车……那辆布加迪威龙在加速的时候,很明显直接把油门给踩到了底,半个车轮和小半截后身都甩出了山路,全靠着前面掌控方向盘的人的高超技艺,才堪堪维持住了平衡,没有当场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而且他们明显能看到,正在掌控着方向盘的人,依然还是那个漂亮得让人心都能停跳一拍的姑娘。
不过在这一下加速漂移过弯之后,施莺莺给他们带来的心脏停跳一拍的感受,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了:
吓得。
——她怎么敢的啊!她刚刚不是还惜命得恨不得把跑车开出电动车的速度吗,怎么突然间就换了风格?!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还在后面,在一路反超越过了他们设置的终点之后,这辆车半点减速停下的势头都没有,一路冲着市区去了。
这帮纨绔子弟面面相觑,一时间都不知道施莺莺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还要不要跟上去?
多番权衡之下,他们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什么情况,毕竟那可是谢北辰,这条大腿自然能抱多久就要抱多久。
再说了,万一是谢北辰是有什么突发状况要赶回去处理呢?他们肯定要赶紧过去帮忙。
就这样,一列豪车飙车飙得那叫一个风驰电掣,争先恐后地冲进了市区。
时刻监管着道路状况的交通管制处第一时间发现了这帮人,在得知了究竟是谁坐在领头的那辆车上之后,工作人员一时间只觉真是头大:
罚,还是不罚?
这帮人都是特权阶层,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富二代,像自己这样吃公家饭的平头老百姓根本惹不起,什么公正执法,在绝对的权力和金钱面前,都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然而就在他左右为难的当口,为首的那辆车竟然开始减速了。
工作人员近乎喜极而泣地看着监控里的实时车速一路骤降,数分钟内便从外城公路上的最高限速降到了城内的最高限速:
太好了,终于不用冒着得罪人的风险去吊销他们的驾驶证了……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虽然这帮车开过来的时候声势浩大,但是在为首的那辆车压速度压得特别死的情况下,竟然人人都是卡着最高限速的线过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还真不能算他们违法。
对此系统表示有话要说:
“莺莺算得好准,一路卡着最高限速回来的话,不仅不会触犯交通法规,还正好能赶上把史英抓个正着!”
施莺莺颇是自豪地一点头:“毕竟我向来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嘛。”
前半部分的“遵纪守法”系统表示十分认可,后半部分的“良民”可就有点睁眼说瞎话了:“真的吗?我不信!”
此时,史英已经成功地用最笨的排列组合法,把上了密码锁的抽屉给打开了。
清脆的“咔哒”一声弹簧响,在寂静无声的房间中显得那么刺耳,一时间搞得史英都有点心虚了,不由得自言自语道:
“我没想惹你哦,等我拿完东西就走……”
史英伸手在抽屉里摸索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冰凉的硬物,这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玉佩了吧?
她刚刚把这东西握在手心里,就听见那个几乎都要让自己产生永久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的声音,从她身后突然响起来了,活像个神出鬼没的背后灵似的:
“你在拿什么呢?”
史英背后的伤在经历了一整天的曝晒,又没能得到妥善的治疗,已经在火烧火燎地刺痛了,她甚至都能感受到一点濡湿的感觉蔓延开来,隐隐约约的血腥气萦绕在她的鼻尖。
在剧烈的疼痛和猝不及防被抓包的双重刺激下,史英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完整,只能结结巴巴道:“我……我没有……”
在她身后站着的,赫然是刚刚赶回来的施莺莺。
不得不说施莺莺的时机把握得太好了,她不仅卡着点回来把史英给当场抓包了,甚至还带了一堆人来围观史英的做贼现场,让她抵赖都抵赖不得!
黔驴技穷的史英拼命把手里握着的东西往身后藏,就好像只要别人看不见,就不会知道她刚刚偷了施莺莺的东西似的。
然而施莺莺哪里会让她如愿?
她握住了史英的手。就像当初,不明真相的原主依然一厢情愿地把史英当成最好的朋友似的,温柔而不容抗拒地一点一点地舒展开了史英紧握着的手指:
被史英偷走的、放在抽屉里的那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玉佩,而是一台微型摄像仪,忠实地记录下了史英从撬门到开锁再到偷东西的全部举动。
施莺莺看着史英苍白的脸色,一时间只觉兴味阑珊,毕竟这种对手完全按照自己的规划一步一步踩坑的感觉太无聊了,便一锤定音道:
“这话你留着去跟警察说吧。” ——
作者有话说:*山路飙车不是好孩子,大家不要学施莺莺大魔王哦,特此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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