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秦江久久未言, 把藤条放回书桌上,敢情他这些年折腾来折腾去,是为了给沈知闲叫屈, 跟沈家叫板, 沈老三一家不过是倒霉的炮灰。


    人无语到极点,真的会笑出来。


    “是啊, 同为沈家子孙,谁混黑市不是混,谁没做过一两件混蛋事,沈家容得下他们,为什么容不下沈知闲, 阿叙,时至今日,你竟天真的以为沈知闲是因为混迹黑市被抓,才被沈家放弃,扔去西北农场改造, 你错了,阿叙。”


    错得离谱, 错得可笑。


    他英明一生, 收养了很多孩子, 聪明者有,平庸者亦有,但蠢成像秦叙这样的,他是第一个。沈知闲不是因罪被弃, 而是因才遭忌。他太亮,


    还是个喜欢男人的蠢货。


    秦叙闻言一愣。


    “我的傻儿子,我以为你比你几个哥哥聪明, 可你偏偏在这件事上蠢得无可救药。”


    秦江坐下,冷冷地盯着他道:“这些年世道艰难,能活下去已是不易,沈家之前过得有多艰难,你不是不知,沈知闲有能力弄粮弄票养活家人,帮衬亲戚,你沈太爷爷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因此惩罚于他,沈老没你想的那么偏心短视。”


    秦叙一直以为是沈家人偏心,才害得知闲落得这般下场。察觉他心中仍有疑虑,秦江便耐着性子解释原委。


    “当年外族入侵,烧杀抢掠毁我山河,是老沈率领族人建立防线,组织附近村民一同抗敌,才让冀城等到了军队救援,沈老爷子乃忠义之士,当年若非沈家半数族人以身赴死,冀城早就沦陷了。”


    “我记他的恩,从那场战役中活下来的人,都记得这份恩情!阿叙,你可以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与世道抗争,但你不能侮辱一个曾为国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沈老爷子为抗战胜利和民族独立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再从你嘴里听到一句侮辱沈老爷子的话,老子饶不了你。”


    他目光如炬地盯着秦叙,句句诛心:“沈知闲的才,照得整个沈家同辈人黯然失色,他若光明正大,或许平平顺遂,可他偏要执迷不悟,既恋着男人,又不肯藏锋,天才遭人嫉,这个道理你该懂,对于沈家长辈而言,沈家可以有能人,有蠢蛋,有惹祸头子,但不能有让他们沈家一族人抬不起头的异类,败坏门风的耻辱。”


    沈知闲若肯低头,藏起那些不容于世的情愫,沈家不会放弃一个优秀的继承人。


    “当年你与沈知闲的事被人察觉告之沈家,沈家家风严谨,容不下一个喜欢男人的异类,逼他结婚他不肯,所以沈知闲是因为你,才被送去西北农场受苦,懂了吗?”


    “真要说有人害了沈知闲,那个人就是你,秦叙。若没有你,沈知闲不会违抗家族命令,不会拒婚拂了长辈颜面,更不会被亲弟弟揭发是个变态。他因你被弃,因你断送前程,是你秦叙害了他。”


    秦叙震惊到几近失语,怎么会……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没人告诉他,他折腾来折腾去的算什么,脑海中过往种种如潮水般涌来。


    执着讨伐的不公,竟是一场误会。


    “不可能!”他喊了一声之后,喃喃自语:“龙阳之好自古有之……”


    秦江恨自己怎么养了一个孽障,现在后悔来不及了啊。


    话说到这个地步,他还执迷不悟!


    “你说的没错,你可以怨天怨地怨沈家迂腐,都成,你喜欢男人,但不能要求人人都能接受同性相恋,你我不是亲生父子,你将来娶的人是男是女,我都不反对,因为你传承的不是我的血脉,断的不是我老秦家的根,你爱喜欢谁喜欢谁,我管不着,但沈知闲受父母生养之恩,受家族多年栽培,便要受到桎梏。”


    说了半天,嘴巴都干了,秦江喝水润润喉。


    “老祖宗岂能容下喜好男色的子孙,沈家人不接纳断袖之癖,亦在情理之中。”


    更何况,沈知闲还是沈老爷子亲自选定的下任继承人,肩负着整个家族的期望,他的婚事牵连着多方利益,容不得半点差池。


    结果一个没留神,出了天大的差池。


    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这七年的流放西北,就是他不愿意妥协的代价!为家族抹黑,便要受这惩戒。


    秦江放下水杯,目光沉沉望向窗外,“他若肯低头认错,娶个媳妇儿过日子,沈家不会把他怎么样。可他偏要犟着,不肯放弃你,宁愿自己背上罪名被发配西北。你说,这七年苦,是不是他自己选的?怨得了谁?”


    这就是他们的命,怨不得旁人。


    秦叙咬着腮帮子,黑沉的眸子里闪动着不屈的光芒,不,他不认命!他若认命,不会小小年纪挣扎求生,不会死皮赖脸的认秦江为父,更不会活到今日,早在小时候就该活活饿死了。


    他向天挣命,从不认命。


    天塌下来,他也要努力活,不仅自己活,还要拖着心上人一起活。


    他重重的磕了三个头,直起腰后额头通红:“谢您今日的费心开解,也谢谢您多年的养育之恩,孩儿不孝,今后不能在您膝前尽孝了。”


    话头听着不对啊。


    不会因为受刺激过度,不想活了吧,秦江想想他的性子,应该不会,但眼前这决绝模样,又实在不对劲。


    他心头一紧:“阿叙你别想不开……”


    “您想多了,”秦叙露出一个轻松笑容:“从前不知道知闲是因为我落难,如今知晓,我打算过些日子去西北,欠他的,我得还。”


    知闲去西北前,说了不少狠话,要与他情绝,这些年心里惦记着,每年想方设法的往返西北,却始终不敢相见。


    怕见了难受,怕见了不甘,更怕自己臭不要脸的求他别不要自己。


    年复一年,熬得人夜夜难眠。如今终于知道他为何离去,也明白了那句狠话背后的真意,秦叙再不愿退缩,千里冰雪挡不住他想见知闲的心。


    什么家族规矩、世俗眼光,都不过是压在弱者头上的枷锁。


    他从不是弱者,知闲亦不是。


    秦江松了口气,离开京城也好,省得他时不时的抽个风找沈家麻烦,至于不能膝前尽孝,听听就罢了,他不在跟前晃荡,没准能多活几年。


    儿女都是债啊,当年怎么就想不开收养了那么多孩子,好在其他儿女还算懂事。


    “走吧,赶紧去找你的小情郎,你走了老子不知省多少心。”


    秦江神色松快的走了两圈,意味深长的看了站起身后高了他一个头的犟种儿子,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沈知闲要是知道你这些年对他家人动的手脚,还会认你这个情郎吗?我看悬喽,阿叙啊,你们分开快七年了吧,你就没想过,沈知闲也许变了心,看上别人,不要你了。”


    眼见着他脸色一点点变得青黑,秦江总算出了一口恶气,拍拍他的肩:“让吴婶给你上药。”


    且不说日后去了西北如何与知闲交代,秦叙翌日便携礼,去医院探望受了伤的沈老三一家,沈家一家五口,属沈老三伤的最轻,右手胳膊骨裂,还能下地活动,其他人就倒霉了,全部重伤,躺在病床上下不来。


    见到不请自来的秦叙,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你来干吗?”


    沈老三对他恨之入骨:“我警告你,别欺人太甚!真把我逼急了,我死也要拉你垫背!”


    秦叙晃了晃手中的赔礼:“沈叔,你误会了,我是来赔礼道歉,对不住,这回真是意外。”


    沈亚明一脸见鬼的表情,半句也不信:“你少在这假惺惺!”


    秦叙全程笑呵呵的,硬是挤进了门,进了病房对着其余几位伤员嘘寒问暖,沈母冷冷地瞥他一眼,别过脸去。


    才十岁的沈德文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小孩骂人的词汇不多,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秦叙只是摸了摸他的头,掏出一块糖,塞进了他嘴里,想当年没闹掰之前,他经常抱着小胖娃玩,那时沈德文总黏着他叫哥,如今物是人非。


    一家子没一个给好脸色,对他一百个不待见,秦叙就跟没看见似的,自顾自地叙旧,叔叔阿姨弟弟妹妹叫得别提多亲热。


    沈家五口:“……”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造了哪门子的孽,认识这么一个脸皮堪比城墙的玩意!


    再看秦叙拿来的礼,十分丰厚,两罐麦乳精,四斤猪肉,三斤红糖,两斤大白兔,以及糕点和水果罐头等等一大堆,还有风靡京城的养身丸套盒。


    可谓是诚意满满,但落在沈家人眼中,像极了断头饭。


    沈亚明压不住脸上的嫌恶:“你到底想干什么?有事说事,说完赶紧滚。”


    秦叙道明来意,面上带着几分讨好,沈亚明冷笑着打断他:“少在这装模作样!这些年你做的那些事,害得我们一家不消停,现在倒有脸来道歉?知闲……早就被除族,是死是活与我们无关,你爱如何如何,只求你放过我们一家。”


    秦叙脸上的笑意微微一滞,打开一个巴掌大的布兜,里面装着一些金银首饰,送给沈家弟妹。


    沈家三兄妹不敢收,这些年秦叙喜怒无常跟个神经病似的,谁知道收了之后会不会要回去,更何况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秦叙也是走个过场,他们怎么想,不重要,该做的做到位就行。


    来这一出无非是将来见了知闲,有个交代。


    年关将近,秦叙打算抓紧时机走,去西北陪沈知闲过年,秦涛知道他要走,把木牌给了他。宋今夏的医术因钟默的托举,在京城军部和官场已不是秘密,一个木牌,代表一次令宋今夏出手的机会。


    使用木牌的前置条件……知闲的父母都是烈士,符合条件。


    秦叙指尖摩挲良久,终于收进怀里。


    “二叔,谢谢你。”


    西北农场的日子不好过,加上沈家中有人私下命令,让场部的人多加“照顾”,沈知闲被分去扛冻土、挖地窖,干得是最苦最累的活,吃不好睡不好,多年下来,身体早已摧残得不成样子,上次见面是去年,双手布满冻疮裂口,瘦的快没人形。


    那次他没忍住现身,想带他走。


    沈知闲不愿意。


    “知闲是个好孩子,二叔希望你俩有个好结局。”


    年轻时,他也走过这条路,迫于世道和孝道,选择了放弃,此后一生,再不得圆满,世上像他们这般的人本就稀少,即便如此,也难为世人所容。


    他希望这两个孩子有个好结局,别步他的后尘,悔恨终生。


    他用了半辈子才想明白,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再也无法挽回。他喜欢的不是同性,只是喜欢的人恰好是男人。


    而喜欢,只要不伤害他人,便无对错之分。


    *


    靠老婆会发达滴。


    沈淮之奉此句为人生至理名言之一,他很高兴有老婆靠,老婆也愿意让他靠,至于为此付出的代价……他希望多多益善。


    和夏夏欢爱之前,他从不知情事这般让人快乐沉迷。


    神舟一号正式立项,这两日他忙成了狗,好不容易清闲了半日,忽悠沈小宁和钱钱去前院找小朋友们玩耍,他陪在老婆身边寸步不离,享受难得的二人世界。


    人啊,是会变的。


    说的就是沈淮之。


    遥想刚认识那会,沈淮之如雪山之巅的高岭之花,如今变成了黏人小狗,奶狗狼狗自由切换的双重狗格。


    要问更喜欢哪个?


    宋今夏都喜欢,她喜欢高岭之花为爱俯首,也喜欢听话任玩、会摇尾巴的可爱小狗,咱就说,单凭他那张脸,谁能不喜欢?


    快乐总是短暂的。


    晌午前,钟默派人上门,邀请宋今夏去军研所一趟,宋今夏没有多想便应下,她要去军研所,沈淮之自然要跟着去。


    到了军研所,随着人带领穿过几道安检门,来到食堂。食堂?夫妻俩心生疑惑,特意叫她们来,却在食堂见面。


    食堂大厅早已清空,只有中央摆着拼起来的长桌,钟默坐在一侧,秦涛也在,正和老友及秦江夸耀自己独具慧眼,发掘了一个科研的好苗子。


    钟默听着他胡说八道。


    秦江听得耳朵都生茧子了,这两天只要一见面,秦涛便开始炫耀吹牛,张口闭口都是沈淮之,他抬手捂住双耳。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下一秒,被秦涛强行掰开。


    “哥,你这样就没意思了,我说得你听清没没,淮之真是个好苗子,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比你手底下带的学生厉害多了,收他为徒对你百利无一害,错过这个村没这个店,你后悔去吧!你把手放下,我是你亲弟弟,能不能给点尊重!”


    太能吹了,还百年难遇,咋不吹个千年神龟万年仙呢。


    “秦小涛!从现在起,闭嘴20分钟。”


    石正茂推了推眼镜,笑道:“不可能的院长,十分钟对涛子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秦江无奈地瞥了眼弟弟:“你说得对。”


    秦涛:“……”


    秦涛翻了个白眼,正要反驳,却看到了宋今夏和沈淮之朝这边走来,顾不上生气,拉着人热情的介绍。


    “淮之,这是我所里的秦院长,是我哥,自家人,你叫爷爷就行,这位是石正茂,从事自动武器的研究与设计,军队目前配备的某式步枪和轻重两用机枪就是他设计研发,小石同志,这就是我和你提过的沈淮之,非常不错的一个小同志。”


    秦涛带着沈淮之一位一位的介绍,像照顾自家后辈一样,沈淮之安静地听着,眸光清澈,逐一朝众人点头致意。


    宋今夏在钟默旁边落座,有点小激动。


    按照无常大人的说法,此世界与她所在的21世纪非同一个世界,最多只能算是平行时空,可眼前这些人的名字与她所在的世界相同。


    她曾在历史课本上读过他们的名字,那些埋藏在岁月尘埃中的科学家、军事家,此刻竟鲜活地站在面前。


    这么多的传奇人物齐聚一堂,她生出恍惚之感,生怕惊扰了这场跨越时空的重逢。


    钟默察觉到宋今夏的异样,轻声问道:“可是哪里不适?”


    宋今夏回过神来,摇头笑道:“无事。”


    她目光扫过长桌,落在沈淮之身上,男人眉眼沉静,从容自若,帅的宋今夏心怦怦跳,他终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未来必将取得不输于先辈的成就。


    在许多年后,沈淮之的名字也将被镌刻进历史的丰碑,与今日在座诸位并列,而此刻,他站在尚未被光照亮的地方,谦逊地垂下眼眸。


    尚在成长期的青年,如未出鞘的剑,锋芒内敛却已有寒意透出。


    宋今夏心生骄傲,这是她的男人。


    一阵寒暄过后,众人落座。


    沈淮之姿态谦逊而不拘谨,面对诸多前辈的打量和考问,侃侃而言,谈及对科研方向的理解与未来构想,竟无半分浮夸,反有几分超越年龄的成熟稳重。


    秦江收起轻慢,悄然多看了几眼,与钟默耳语:“此子见识不凡,谈吐有据,非池中之物,将来必成国之栋梁。”


    “确是可塑之才,以他的能力,假以时日,必能在军事领域走的更远,”钟默顿了顿,低声道:“就是还太年轻了,需要压一压傲气,也需要咱们这些老家伙保驾护航。”


    沈淮之如一颗星辰,缓缓升起于夜穹尽头,然夜空中暗流涌动,前路非坦途。


    钟默心中已盘算如何为这棵良材遮风挡雨、引路定向,沈淮之纵有通天之才,也要经过悉心栽培、养护,方能成为国之重器。


    “我看过你的设计图,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成就,天赋极佳,实乃可造之材。”石正茂忍不住叮嘱道,“你尚且年轻,莫因一时成就而骄傲自满,伤仲永的故事想必你已耳熟能详,愿你能以此为鉴。”


    年少得志,往往伴随着得意忘形和骄傲自满,从而致人盲目膨胀,频频犯错,走上不归路,他见过很多才华横溢的人,最终走向成功者是少数。


    希望沈淮之成为少数中的佼佼者。


    “少年有为,则国之昌,国家终有一日还要靠你们这些年轻人。”


    “是啊,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但路要一步步走,莫要心急。”


    “研究中遇到问题,随时可以来找我。”


    ……


    黑暗终究会过去,当黎明到来,他们已经老了,行将就木的人还能为这个国家做什么呢?即便能做、想做,也扛不动重担了。


    唯有将希望托付给后来者,国家才有源源不断的希望。


    国内虽已和平,但仍面临着群兽的虎视眈眈,若不尽快强大起来,拥有自保和抗敌的能力,掠夺者终将卷土重来。


    沈淮之起身致谢,神色平静却透着坚毅:“前辈教诲,晚辈铭记于心,不骄傲不自满,牢记初心。”


    宋今夏看他的眼神亮晶晶的。


    “我说老石,第一回见面,你就对淮之说教,天天说这个训那个,没够啊,吃饭吧。”一见面就端着架子训人,再把沈淮之吓跑了,“淮之啊,这帮人手底下带了不少人,都爱教训人的臭毛病,不是针对你,你别怕啊。”


    没事提什么伤仲永,那不过是警醒之言,岂能当成枷锁压人。


    竟说些不中听的话。


    “光说淮之乐,忘了给你们介绍,这是老钟提过的宋今夏宋医生,”秦涛转了话题,对宋今夏道:“这帮老家伙搞起研究经常废寝忘食,熬夜通宵是常事,身体都有点大大小小的毛病,今夏你看……”


    一切尽在不言中。


    宋今夏看了眼钟默,算是明白叫她来的目的,军研所的餐饭营养搭配均衡,有荤有素,有粥有汤,不比外面的国营饭店差。


    刚才他们聊天的时候,她吃了个半饱,这会儿撂下筷子。


    心里有那么点不悦。


    她不太喜欢这种被安排的感觉,仿佛从踏入这里起,就落入了别人的算计之中。钟默一句话不说,让秦涛出面引出话题,这是一场无声的试探。


    从一开始便说过入住疗养院的条件,以及她行医看病的规矩。


    从前在周山公社便罢了,决定开疗养院后,她便立下规矩,只接待军人,其实规矩也能修改为——接待于国有功之人。


    她并不反对。


    只是如此轻易被纳入局中,让她心生厌烦,尤其是钟默明知道她的规矩,仍以此方式试探,还是利用沈淮之的前途试探她的底线与原则。


    令人心寒。


    她是喜欢沈淮之,喜欢他谈起自己擅长的领域时,散发的魅力令她心折。


    但他不该被当作筹码,更不该成为试探的工具。宋今夏指尖微微发紧,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


    退一步讲,爱人先爱己。


    她再喜欢沈淮之,也不会因为他,受人挟制。


    放在腿上的手被轻轻握住,宋今夏目光微微下垂侧看,紧接着手心翻转,反握住悄悄摸上来的手,指尖穿过沈淮之的指缝,紧紧的交握着。


    “秦老,今天是我的主场,您可不能让夏夏抢了我的风头。”


    钟默目光从宋今夏与沈淮之交握的手上掠过,神色如常。秦涛还要劝两句,却被钟默抬手止住,指节在桌沿叩了两下。


    正要张口,一道男声突然传来,吓了深思中的钟默一激灵。


    “老师……院长您也在呢,真巧啊。”


    男人看起来年纪不大,约莫着二十来岁,拉着同行的人快走两步,来到桌前:“院长好,各位前辈好,我说实验室今个空的这么早,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哦对了,这是我妻子,胡丽梅。”


    “秦院长、各位教授好。”


    第47章


    胡丽梅面色略显不自然, 硬生生挤出一个笑容,指尖不自觉地掐进掌心,身上的伤持续作痛, 不敢表现出来分毫, 一旦让人超绝,回到家, 石诚不会饶过她。


    身体上的苦楚,比不上内心的煎熬与慌乱。


    她清晰地感觉到秦叔目光中的探究,仿佛要将她从里到外看穿一般,强撑着把背挺直,喉咙发紧:“秦爷爷, 我爸让我向您问个好,前几天去您家里看您,正巧您不在。您最近吃饭香吗?我现在调到军研所后厨工作了,以后您想吃什么尽管告诉我,我来给您做。”


    “是小梅花啊, 你在国营饭店的待遇不是挺好的吗,怎么突然想到来军研所了。”秦院长略带疑惑地打量着她。


    胡丽梅低着头, 小声说道:“我就是……想离石诚近一点。”


    秦江注意到她的手一直在捏裤缝, 眉头微不可察地一皱, 胡丽梅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当年她母亲在秦家做过工,母女俩在秦家住了好几年,所以他对这姑娘的一些小动作有所了解。


    比如, 每次一说谎,她总会不自觉地用右手去搓裤缝的线头,而此刻, 她正死死捏着那儿不放,熟悉她的人都能看出来不对劲儿。


    秦江眼神沉了沉,但没当场戳破。


    胡丽梅……石诚……


    宋今夏听着觉得这两个名字特别熟悉,尤其是石诚,听起来就像“实诚”,名字很有意思,令人印象深刻。


    再加上原文中两人的结局惨烈,很容易便想了起来。


    胡丽梅圆脸微胖,一双杏眼也圆圆的,是个十分可爱讨喜的长相,但仔细看就能发现她眼底深处藏着化不开的疲惫,以及石诚说话,或是碰到她时,她总会不自觉地瑟缩一下,那是身体本能的反应。


    她怕石诚的触碰,甚至于听到声音也瑟缩。


    再看两人的穿着。


    胡丽梅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袖口磨出了毛边,再看旁边的石诚,戴着一双银边眼镜,衣服八成新,脚踩一双小皮鞋。


    两人站在一起,说不出的违和。


    宋今夏不动声色的观察胡丽梅,发现她右手手背上有一道未愈的烫伤疤痕,边缘泛着不自然的红,像是新伤压着旧伤,脖子后面的低马尾遮盖处,有一块明显的青紫。


    书中记载的杀夫案是1979年年中发生,现在才78年年底,离那场悲剧还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可胡丽梅眼底的裂痕已如蛛网密布。


    石诚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实际上眼神飘忽不定,一看就是在打小算盘,这会儿非常明显的再借着胡丽梅,使劲儿巴结秦江等人。


    食堂已被清场,正门有人在守着,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再看石诚和胡丽梅过来的方向……她询问沈淮之,沈淮之说后厨应该有个小门,他们是从小门偷溜进来。


    沈淮之紧握了下她手,疑惑地低语:“怎么了?认识?”


    宋今夏摇头,不认识,只能算读过她们的故事,知晓胡丽梅的遭遇和结局,同为女性,难免共情。


    胡丽梅此刻强撑的笑容下,是不是日复一日的忍耐与崩溃,这样的日子,她过了多久。


    直到那根紧绷的弦终于断裂,才选择了那条不归路。


    因石诚夫妻的到来、宋今夏的不配合,这场由秦江组织的内部聚会,持续的时间不长,众人散去时,才下午两点多,正是一天最暖和的时候。


    宋今夏走在最后,回眸望了眼胡丽梅的背影,那件蓝布工装在冬阳下显得格外单薄,石诚正和她说着话,她明显害怕,想躲又不敢。


    她忽然想起书中描写的片段。


    ——胡丽梅攥着菜刀站在血泊里,一刀刀砍在石诚的身体上,刀起刀落间,血溅满身,刺鼻腥味充斥着鼻腔,胃里一阵翻涌,恐惧和恶心交织。


    ——看着无数次虐打她的丈夫痛苦挣扎,不停的求饶,像条狗一样求她放他一条生路,胡丽梅第一次尝到了操纵生死的报复快感。


    ——她亲手剁碎了她的丈夫,又将目睹这一切的婆婆杀死,婆婆也是逼她至此的帮凶,并不无辜!一切结束后,胡丽梅瘫坐在地,既有解脱又有绝望,她知道,她完了,她没有以后了。


    而此刻冬阳尚暖,却照不进她那双黯淡的眼底。


    只有被家暴打出来的恐惧,和正在不断积累的绝望。


    日落的余晖渐渐隐去,暮色如墨般晕染开来,星光亮起,皎洁的月光与灯火交相辉映,二楼卧室的窗边,摆着个做工精致的摇椅。


    宋今夏正躺在上面,望着夜空发呆,突然额头一疼,她扭头控诉:“沈淮之,你胆肥了,敢打我。”


    打?


    用词不当,明明轻轻敲了一下。


    “魂不守舍的想什么呢,从军研所回来就看你不对劲,”沈淮之搬了个小板凳挨着摇椅坐下,“生气秦老和钟爷爷联手算计你?”


    “一半吧。”


    宋今夏不是爱钻牛角尖的人,钟默的行为固然令她不爽,倒也不至于生气到现在,就是有点失望,钟默算计她,利用她,那以后,她也不会将他当作亲近的长辈,直接退回合作者的关系。


    真正让她心绪难平的,是“胡丽梅事件”反映的社会现状。


    书中描绘的血腥惨烈的画面于脑海汇成真实场景,鼻翼间仿佛流动着令人感到恶心颤栗的铁锈味,刀刃刺入皮肉的闷响仿佛在耳畔炸开。


    胡丽梅是杀人犯,但她先是受害者,是被逼至绝境的普通人。


    谁又能否认,那些日复一日的拳脚、辱骂与漠视,早已将她作为“人”的部分一点点凌迟殆尽?


    当所有求救的门都被关上,手中只剩一把刀时,那刀刃指向的不只是暴行者,还有她的一生。


    胡丽梅不是没有对外界求救过,在这个法度尚不完善的年代,妇联的调解换来的是丈夫变本加厉的毒打,报警记录最终被轻描淡写地归为“家庭纠纷”,周围人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冷眼旁观,甚至劝她忍让,因为已婚女人大多是这样过来的。


    当法律与人心都选择沉默,当光无法照到她身上,悲剧早已悄然埋下伏笔。


    她不是突然变成凶手,而是被一点一点逼成了凶手。


    正如深渊凝视之人,终将被深渊吞噬。


    胡丽梅挥刀杀夫那日,砍向的不只是施暴者,更是那个任人宰割的过去,更是对命运的叩问。


    即便到了后世,同样有无数女性遭受着家暴,那时法律虽日益完善,但观念的枷锁仍未完全解开,受害者依旧背负着“为何不早走”的诘难。


    人们总苛责被家暴的女性为何隐忍,却无视她脚下无路可逃。


    后世的法律是冰冷的尺度,丈量不出血肉之躯承受了多少折磨与痛苦;正义有其程序,却难以缝合那些被撕裂的灵魂。


    可如今的年代,连冰冷的法律都缺失。


    这世上有千千万万个“胡丽梅”,有人忍了一辈子,有人在绝望中握紧了唯一能反抗的刀。


    宋今夏想,换作是她,站在同样绝境,也会选择挥刀。


    挥刀向施暴者,挥刀向为恶者。


    这种行为,没有错。


    刀落下的那一刻,不是暴行的开始,而是沉默的终结。


    她无法选择出生,无法无天选择婚姻,无法选择逃离的时机,但至少能在最后一刻,以血还血,以命搏命,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胡丽梅甚至不愿意接受当下法律的审判,因为她知道,那审判同样由一群从未经历过她所经历的人来裁定。所以当公安局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她手持染血的刀,坐在石诚和婆婆尸体旁,脸上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近乎平静的漠然。


    在众人惊惧胆寒的目光中,挥刀自杀而亡。


    这事没法和沈淮之说,宋今夏打回来后一直想这事,其实她一直不理解,家暴,这两个字是如何出现的。


    暴力就是暴力,不管是男打女,还是女打男,都是纯粹的暴力。


    而“家”字加诸其上,竟让暴力披上了一层……逃脱法律的遮羞布,家暴一词的出现,何尝不是一种共谋。


    将暴行纳入私域,使外人退避三舍,使法律踌躇不前,使施暴者拥有了合理施暴的借口。


    多可笑。


    不止胡丽梅,还有潘荷花——她所承受的,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家暴呢?


    宋今夏无法做到视而不见。


    上辈子,她以宋家名义建立‘反家暴’救助公益组织,为有需要的女性提供援助。


    而现在这个年代,最需要的是法律先行。


    国家将家庭暴力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打破“家务事”的陈旧观念,让制度筑起屏障,成为保护弱者的坚实盾牌,才能让身处黑暗中的灵魂看到光亮。


    所以,立法是第一步。


    宋今夏不会天真地认为自己能改变整个时代,但至少可以在自己的能力之内,点燃一簇火苗。


    这辈子的她,比上辈子更厉害不是吗?


    系统爸爸给了她这么多的帮助,她会走的更远,站得更高。


    医术,不止医人,也能医世。


    宋今夏凝视着自己这双手,纤细、白皙、柔软,却也拥有无穷的力量。


    虽不知会不会成功,总要去试一试,不是吗?


    “别亲了,小狗似的,去洗澡。”


    沈淮之还要黏糊,想以自己的方式让她高兴,被宋今夏无情推开,沈淮之满眼的委屈写在脸上,却仍乖乖起身往浴室走。


    沈淮之擦着湿发走出来,见她躺在床上,跷着腿哼着歌的轻快模样,心情好的还挺快。


    锁上房门,转身走回床边,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床上优哉游哉的美人。


    听到锁门的声音,宋今夏哼唧了下,“收拾完了赶紧睡吧,今天有点累……”了字没说完,翻身的瞬间被悄无声息回来的沈淮之吓了一跳,她以为他刚关上门,刚往回走。


    “你不上床,傻站这干吗呢?”


    沈淮之上床,双臂撑在她身体两侧,那张硬朗帅气的脸一下子凑得很近,台灯昏黄灯光温柔晕染着他的五官轮廓,朦朦胧胧的像是加了一层滤镜,身上带着沐浴后的清晰气息。


    让人不由自主的为之沦陷、着迷。


    美色诱惑!


    宋今夏看呆了,本来吓得心跳怦怦的,现在变成了对美色的心动,寂静的夜里,心跳声和呼吸声彼此纠缠,分不清是谁的。


    两人对视了几秒,也可能是十几秒,她忍不住伸出手,摸上了他的喉结。


    手指轻轻一碰,喉结就滚动一下,简直性感的要命。


    让人想要细细把玩。


    这么想着,也真的做了。


    自己的男人,想上手就上手,客气什么。


    她也真的这么做了,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一次次的碾摸下,男人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深,也愈发危险,像是蕴含着风暴旋涡,随时可将她卷入其中。


    “好玩吗?”


    声带微微震动,宋今夏意犹未尽的最后蹭了下,依依不舍的抬眸,这一看,立刻察觉到了不妙。


    男人眼中的占有欲和侵略性扑面而来。


    她今天实在没那个心思,试图挣扎:“不好玩,天都这么晚了,快睡吧,我困得不行了都。”


    困?


    骗谁呢,瞎话张嘴就来。


    沈淮之又凑近了些,脸几乎快贴上她的,呼出的热气拂过她耳畔,“心跳这么快……是怕我?还是知道接下来要做的事兴奋的?”


    说话的时候,他的指腹沿着她颈侧缓缓下滑,所过之处燃起细碎战栗。


    宋今夏暗恨自己不争气,明明知道他在故意撩人,还是情不自禁的被诱惑到了,沈淮之笑得荡漾,心中暗道:媳妇真可爱,得多疼疼她。


    “别乱摸,我不想……”


    “夏夏,你的身体似乎不是这么说的。”


    为了防止她乱跑,沈淮之掌心压在了她的肩头,缓缓滑下来,握住她纤细的手腕,置于头顶,刻意压低声线。


    “姐姐,我不吃你,伺候你舒服好不好?我不进去。”


    “我不信,你就是要吃了我。”这时候男人的话最不可信。


    话音一落,沈淮之的眼睛笑成了一弯新月,含住她柔软细腻的唇瓣,小狗舔食似的吻了好一会儿,又轻轻咬了一下她的下唇,浅浅的刺痛引得她发出轻呼。


    “就是要吃掉你。”


    “唔……等等,别……沈淮之,是你勾我的……”


    月光的映照下,两道身影缠在一起,犹如两棵缠绕生长的双体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炸豆腐……”


    脆生生的童音,响彻在腊月的寒风里,1978年的春节,正处于时代交替的微妙节点,鞭炮在这一年彻底解放了,京城的街上有噼里啪啦的炮仗声时不时的传来,越是临近除夕,烟花爆竹声频繁。


    每一个爆竹的炸响,都是为旧时代的送行,缕缕硝烟散尽处,人们仰头呼吸的,是改革开放的春风,是新时代的充满希望和自由的空气。


    沈小宁唱着年节顺口溜,从前院跑回来,手里攥着个还没点的小鞭炮,脚上穿着低帮棉靴,一路上跑跑停停,看到清扫成堆的雪,调皮地踢上两脚,扬起薄薄的雪沫。


    进了别墅,闻着味直奔厨房,裹挟着一身的凉气,冲到正在炸丸子的宋今夏身边。


    “二十六,炖羊肉,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面发……”


    仰着脸,眼睛亮晶晶的,带着邀功般的得意:“妈,我背的对不对,对了我能吃个丸子吗?丸子好香啊,隔老远我就闻见了。”


    “往后站站,小心油点子溅起来烫到你,”宋今夏戴着口罩,胳膊脖子都围得严严实实,用加长的筷子翻动油锅里的丸子:“顺口溜背的挺好,一个字都没错,宁宁真厉害,等你爸回来,再背一遍被你爸听听。”


    抽空低头看了他一眼,无奈地笑了笑,“去哪玩去了,衣服上都是泥,看你这裤腿,沈小宁,你是不是偷偷踩雪堆了?”


    沈小宁一低头看见裤腿上的泥点子,心虚得冲她笑了笑,刚想开口解释,就听见外面忽然传来汽车引擎声,还有王大虎喊人的声音。


    他拔腿就往门口跑,棉靴在地板上哒哒响,“是爷爷,我爸把太爷爷接回来了。”


    因为疗养院布局分成了前后两院,之前每次回家都要从正门进,经过前院,路远又不方便,便在后院侧面开了一个后门。


    王大虎正帮忙把轮椅从车上抬下来,这回来京城,张钰一家也跟着来了,张庄大队因为张建全参与绑架一事,被县里通报批评,张建全本人受到法律严惩,其余为虎作伥者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


    期间,王大虎查清了这些年张钰一家的遭遇,心知张庄大队的人肯定容不下张钰一家,他担心自己走后,有人来找麻烦,正在琢磨托谁照顾比较稳妥,这时候,收到了宋今夏的来信。


    信里说,疗养院要招一批烈士家属或退伍军人,让他询问张钰一家的意见,问问是否愿意来疗养院工作。


    摆在面前的难题迎刃而解,王大虎当即就和张钰商量,张钰听完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张钰的身体已经好了不少,腰部以下有了知觉,但还不能落地行走,需要借助轮椅代步。


    张征搀扶着父亲从车上下来坐到轮椅上,刚推了几步远,便见一个小红团子从别墅门口滚了出来,扑通一下摔在雪地里,又迅速爬起来,满脸兴奋地从他身边跑过去,扑进王大虎怀里。


    “太爷爷你可算来了,宁宁好想你,连做梦都梦见你呢。”


    王大虎顺势抱起他,笑得眼睛都眯成缝,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太爷爷也想宁宁啊,快让爷爷看看,刚才摔着了没,疼不疼啊。”


    他仔细摸了摸孩子的膝盖和小腿,翻了翻手心看有没有擦破,幸好冬天衣服穿得厚,还戴着手套,一点事儿都没有。


    沈小宁搂着他脖子咯咯笑,凑上去吧唧亲了一口,奶声奶气地说:“不疼,一点都不疼,太爷爷,我们今天吃炖羊肉和丸子哦,我和你说,丸子老香了,我妈妈正做着呢。”


    王大虎目光转向门口的宋今夏,她刚出来,围裙上还沾着面粉,笑着喊了一声爷爷。他心头一热,别说,有段日子没见,他是真想孙女。


    宋今夏笑着迎上前,和张钰一家打了个招呼:“张爷爷看着精神气色都好多了,快进屋坐吧,天太冷了。”


    一家人簇拥着往别墅里走,宋今夏落后几步,和沈淮之并肩而行。


    沈淮之将手插进大衣口袋,侧头看了眼她冻得发红的鼻尖:“出来急什么,也不知道穿件衣服。”


    进了别墅,屋内暖意融融,炉火正旺,炸丸子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她让沈淮之照顾客人,自己转身进了厨房。


    掀开锅盖,将最后一波丸子盛出。


    她夹起四个炸得金黄的丸子放在盘子里晾了一会儿,之后将每个切成四份,分装在三个盘子里。


    一份端给了张钰一家。


    “刚出锅的,尝尝味道怎么样,才出锅的,注意烫。”


    第二份给了王大虎和沈小宁,最后一份是她和沈淮之的。


    沈淮之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咬开,外酥里嫩,肉香四溢,夸了句:“真香。”


    沈小宁馋得直跺脚:“爷爷快吃,你一块我一块,快点快点。”


    王大虎夹着丸子都喂到他嘴边了,沈小宁摇头躲开,非要让他先吃第一口,自己才肯吃。


    王大虎笑着先咬了一口,随即称赞:“香,就是这个味儿。”


    沈小宁这才心满意足地张开小嘴,咬下那一角金黄酥脆的丸子,香得嗷呜嗷呜叫,嘴里含糊不清地喊着:“妈妈做的四喜是天下第一!天下第一好吃!”


    这孩子小嘴甜的哟,直把王大虎乐得合不拢嘴,连声说:“咱们宁宁真会夸人,你妈妈做的丸子确实好吃。”


    又夹起一块递过去,被沈小宁用小手挡开,“该你吃了,我们一人一块。”


    张钰一家也连声称赞这丸子外酥里嫩,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尤其是这肉馅调配得刚刚好,肥瘦相间,咬一口满嘴香,比当年在部队吃得肉丸子还香。


    这年头,肉本身就是稀罕物,穷人家一年沾点荤腥都难,更别提这般讲究的炸丸子了,张钰感慨道,他都十多年没吃过这么地道的四喜丸子了。


    托了老王的福,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啸月和金宝呢?”


    “门一开就溜下车了,这会儿应该在院子里疯跑呢。”沈淮之嚼着丸子,正说着,外面传来狼嚎狗叫,中间夹杂着猫的尖叫。


    宋今夏把盘子往沈淮之手里一塞:“准是爸带着大灰回来了。”


    别墅门口,啸月和金宝正对着院中正对着大灰低吼,大灰也不示弱,鬃毛炸起,龇牙低吼,与两兽对峙。


    钱钱站在大灰身旁,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三只畜生互相对峙的场面,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指着金宝哈哈大笑。


    “大灰,你看黄色的猪,还长了毛。”


    第一次见黄毛猪崽,钱成军新奇的不行,笑得前仰后合,大灰却一脸茫然,歪头盯着那只冲它龇牙的金毛“猪崽”,这是猪?它低头嗅了嗅,忽地伸出舌头舔向金宝,吓得金宝炸毛跳开,反惹来钱成军更响亮的笑声。


    金宝一个跃起,一爪拍在大灰鼻尖,转身窜上树,弓背冲着下面龇牙。


    钱钱惊得瞪眼:“好家伙,猪崽还会飞!”


    第48章


    大灰愣了愣, 继而兴奋地刨起前蹄,狼生头一次见到会飞的猪,仰头发出一声长嚎。啸月立刻竖起尾巴, 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吼声, 金宝站在树杈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下方猪猫不分的蠢人和蠢狼。


    钱钱瞅见宋今夏, 立马扬起手臂挥手喊道:“宝宝!你快来看,这有一只会飞的猪!”


    宋今夏扫过树上胖成团的金宝和地上兴奋刨地的大灰,以及始终保持警惕的啸月,忍不住扶额,三兽初见的场面远比她预想的闹腾。


    又看了眼比分别时胖了不止一圈的金宝, 笑出了声,这小家伙圆滚滚的模样活像只金毛球。她几步上前,向金宝张开怀抱,金宝瞅准时机一跃而下,带着蓬松的弧线扑进她怀里, 差点将她撞得后退两步。


    宋今夏稳住身形,入手沉甸甸的, 笑着揉了把毛茸茸的脑袋, 手感又软又暖, 显然这阵子被爷爷养的很好。


    “宝宝,”钱钱呲着牙乐,盯着金毛猪崽:“什么时候养的猪啊,我都没见过, 宝宝真厉害,养的猪都和别人家的不一样,和山里的也不一样!山里的大猪又肥又凶, 长得丑死了,小猪仔有黑的,有白的,都没有这只好看,关键是没毛!”


    宝宝是第一个养出黄毛猪的人,太厉害了,不愧是他的宝宝。


    宋今夏忍不住笑出声,揉着金宝肥嘟嘟软绵绵的肚子:“这不是猪,是橘猫,叫金宝。”


    金宝眯着眼睛蹭她掌心,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钱钱瞪大眼睛,难以置信道:“猫?这么胖还能飞?”话音刚落,金宝似乎被激怒,猛然从她怀里窜出,蓬松尾巴高高翘起,一跃跳回树杈,


    钱钱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


    猫?


    谁家猫长这么肥?!


    哦,是宝宝家的,等同于他家的。


    宋今夏为金宝挽尊:“它不是胖,是健康肥,黄色的猫都这样,金宝它挺厉害的。”


    金宝似乎听懂了夸奖,脑袋一昂,尾巴翘得老高。


    钱钱将信将疑,挠了挠头,大灰在一旁忍不住又嚎了一声,引得啸月龇牙低吼,气氛再度紧绷。


    宋今夏将金宝塞给跟出来的沈淮之,走向两兽之间:“好了好了,都不许凶了,是自家人。”


    啸月听到小主人声音,立马摇起尾巴,吐出粉红舌头。大灰围着啸月嗅一圈,试探片刻后竟将脑袋搁在啸月背脊,亲昵蹭了蹭,啸月愣住,耳尖微动,尾梢迟疑地勾了下大灰的狼尾。


    这是接纳对方做同伴的意思。


    客厅内,钱钱端着盘子大快淋漓,切成小块的四喜丸子被他三下五除二全塞进嘴里,腮帮子鼓得像塞了两个核桃,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好吃”,油光锃亮的嘴角吃得不停。


    宋今夏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递上手绢:“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我做了很多。”


    钱钱嘿嘿一笑,接过手绢胡乱抹了把嘴,眼睛盯着张钰一家,尤其是张钰和张云舒照顾张征的样子,吃丸子的速度慢了下来。


    脑海中浮现两张陌生的脸。


    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却莫名感到熟悉的脸,他们站在记忆裂隙里,穿着老旧衣衫,牵着年幼的孩童走过雪地,脚印很快被风雪掩埋。


    “爸爸,我累了,走不动啦。”


    男人蹲下来:“来,爸背你。”


    幼童嘻嘻哈哈的窜上父亲宽厚的脊背,咯吱咯吱踩着积雪前行,女人在旁伸手掖了掖孩子脚踝处露出的布袜,指尖冻得通红:“小军今天想吃什么,妈妈给你做好不好呀。”


    “我要吃鸡蛋,多多的鸡蛋,吃鸡蛋,长高高,长大以后,成为像爸爸一样的大英雄,保护妈妈。”


    “真是爸的好儿子。”


    ……


    张征的咳嗽声将他猛地拽回现实,钱钱怔怔望着张钰一家四口,他垂下眼,油光还沾在嘴角,嘴里的丸子变得难以下咽,笑不出来了。


    张钰一家被安排进前院的宿舍楼,宿舍楼里住的都是退伍军人和烈士家属,选出来的人在人品上都没什么大问题,大伙有意熟悉的情况下,很快亲近起来。


    商量着结伴去买年货。


    国营商店和供销社的门前都排起长队,人们攥着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票,购买各种各样的年货,今年最受欢迎的当属鞭炮票。


    炮竹彻底放开,手里不缺钱票的人一窝蜂的抢购“钢鞭”“二踢脚”“麻雷子”等炮竹。


    潘荷花、李招娣和张云舒一帮人一大早就往供销社跑,玻璃柜台里的五花肉挂的油亮,潘荷花盯上了最肥的那块,售货员用蒲草绳扎好,称盘晃了晃:“半斤,刚刚好,钱票拿来吧。”


    其他人落后一步,看着她把肉揣进怀里,赶紧挑起其他年货,生怕晚一步,看好的东西就没了。


    宋今夏和沈淮之一家四口也来了,她们去的国营商店,远远就听见里面热闹的人声。


    沈小宁被沈淮之抱在怀里,好奇地探着脑袋,圆溜溜的大眼睛扫视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


    钱钱仗着人高马大护着宋今夏挤到柜台前,父女俩看着玻璃柜里摆放的各种年货,糖果、糕点、布料、搪瓷盆……应有尽有,其中大多都需要凭票供应。


    她挑了十几副春联和福字,目光落在一副写着“春回大地千山秀,日照神州百业兴”的春联上,寓意符合今年更改的国家政策,便让售货员一起包起来。


    钱钱正眼巴巴地看着柜台里的芝麻酥、水果糖、糖葫芦,宋今夏见状,笑着摇了摇头,又用糖票称了两斤芝麻酥和一斤水果糖,糖葫芦是现成串好的,红彤彤裹着晶亮的糖衣,她也顺手拿了十串。


    全给让他自己抱着。


    钱钱一手拎着芝麻酥,一手攥着水果糖,怀里还小心翼翼抱着糖葫芦,活像个得了心爱玩具的孩子,高兴的嘴角咧到耳朵根了,寸步不离地跟在宋今夏身边,想要哪个就戳戳她。


    “宝宝,要这个。”


    “宝宝,那个也想吃。”


    整场逛下来,比沈小宁还像个孩子,看什么都稀奇,看什么都想吃,拉着宋今夏很快把沈淮之父子甩丢。


    幸好来之前,两人便商量好需要购买的年货,列了个清单,沈淮之卖好他负责的那部分,抱着沈小宁出了国营商店,爷俩蹲在门口,一人拿着一串糖葫芦,边吃边等人。


    沈小宁嗷呜一口咬住一颗山楂,酸得小眉头都皱了起来,又舍不得松口,吧唧吧唧吃得一脸满足。


    等了快一个小时,宋今夏和钱钱才出来。


    钱钱身上几乎都挂满了,宋今夏手里也拎了不少,一家子走到停车点,赵队长家在京城,回家过年去了,安保队中有家有口的都走了,留下的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


    今日开车出来的是一个没满二十的小伙子,别看他年龄不大,军龄已有三年,身上的功绩十分两眼,若非去年参加任务时不甚受伤,没了三根手指,最起码是个排长。


    他帮着把年货搬到车上,一回头被钱钱塞了半块芝麻酥。


    钱钱嘴里也吃着呢,说话含糊不清:“峰峰,好吃不?”


    谈雪峰看他鼓鼓囊囊的腮帮子,嚼了两口,香甜酥脆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甜味令人幸福:“好吃,谢谢钱叔。”


    钱钱咔嚓咔嚓吃得更欢了。


    谈雪峰笑着把剩把最后一个网兜拎上车,东西太多,连人带物的坐不下,商量着他先把钱叔和年货送回去,再来接人。


    她们是下午三点多回到家的,回来的时候,前院热热闹闹的贴春联,不拘一家,而是聚在一起互相帮忙。


    不光宿舍楼,连带着食堂、住院部等地方,也贴上了。


    潘荷花踩着板凳,仰着脖子往门框上糊浆糊,李招娣站在底下扶着板凳,嘴里还不停念叨:“左边点,再左边点,哎对,就这个位置,好了,哎呦看着真喜庆!”


    张云舒抱着一沓剪好的窗花,正挨个往窗户玻璃上贴,红底金字的“福”字倒着贴在中央,寓意“福到”。


    张钰带着其他行动不算方便的人,把晾干的红辣椒串和金黄的玉米棒子川成串,其他人负责挂在食堂的屋檐下,一串串沉甸甸的,透着年节的丰足。


    潘荷花这才满意地从板凳上下来,拍了拍手上的浆糊,瞥见闺女和小伙伴们分吃着糖葫芦和糖果。


    问她们哪来的。


    曹朝阳分到了一颗,她咬了一半,剩下的半颗塞进妈妈嘴里:“是宁宁给我们的,院长买了好多,让宁宁分给我们吃。”


    “对,是宁宁弟弟给的。”


    “院长姐姐说除夕一起在食堂吃饭,问我们愿不愿意,爸,行不行呀。”


    ……


    大家自然求之不得,得知家家户户都同意,一起过除夕的安排便正式确定下来,后院,宋今夏一家也在贴春联。


    钱钱自告奋勇地要爬高贴大门上的横批,他是男人里长得最高的,确实最适合,王大虎在一旁扶着梯子,确保梯子不会晃动。


    三兽也跟着凑热闹,偶尔传来“喵”“嗷呜”“汪汪”的叫声,仿佛也在为这即将到来的新年感到高兴。


    竖日,整个疗养院焕然一新,前后院红彤彤的一片,充满了浓浓的年味。


    宋今夏站在别墅三楼的窗前,看着院外的景色,这是她穿越到这个世界后,过的第一个新年,不同于上辈子庞大家族的热闹,这辈子围在身边的人虽少,但个个真心。


    爱她的丈夫沈淮之,不是亲生、视她为亲生母亲的沈宁,疼爱她的爷爷王大虎,即便失忆也认出她、将她当成宝贝的父亲钱成军。


    还有前院那群真诚可爱的人。


    人不多,个个都是精品。


    没有虚与委蛇的外人,没有长辈殷殷托付的家族重任,一切都是那么温馨而美好。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周山公社,机关大院,钱家。


    “怀信快住手,钱怀信好端端的你又抽什么疯,敢和你哥动手,”何贞拉扯着钱怀信的胳膊,被他甩到了一地上,盘好的头发散落开来,衣服在拉扯间破了个口子,她气得大叫:“快住手,别打了,妈你管管,”叫这位没用,继母惯会装哑巴,她转向钱余明:“爸,你快让怀信停下,大过年的他要干嘛呀。”


    钱余明黑着脸,看着骑在钱怀宇身上左勾拳右勾拳,打得大孙子无还手之力的钱怀信,喊了两嗓子不管用,茶杯往地上狠狠一摔。


    砰——


    茶杯碎裂的脆响震得满堂寂静。


    钱怀信骑在钱怀宇身上的动作一顿,猩红着眼转头瞪向钱余明,活像头被激怒的小兽:“爷爷你知道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吗?他说我哥是逃兵!他凭什么说我哥坏话!我哥不是!我哥是英雄!我哥为国死在战场上,他算什么东西,长了一张烂醉,敢说我哥坏话,今天我不打死他,我和他姓!”


    钱怀宇被打得鼻青脸肿,嘴角淌着血丝,却梗着脖子不肯示弱,含糊道:“本来就是……不止我一个人这么说,当年的事早就传开了,不止你哥,还有二叔,谁知道怎么死的。”


    “你胡说!草你麻的我弄死你!”他的话戳钱怀信肺管子上了,一个是亲哥,另一个是心爱的偶像,钱怀信怒吼一声,扬手还要再打。


    就在这时,钱成阳一把揪住他后领,狠狠甩了出去。


    他踉跄几步撞在墙上,疼得闷哼一声,死死咬着唇,看着钱成阳的眼神像是看不共戴天的仇人。


    “你敢打我?等我爸回来的。”


    钱怀信稍微冷静了点,知道他一个人干不过对面的一家三口,暂且忍了动手的念头,即便如此,嘴上一点不消停。


    “爷爷,你听到他说的了吗?他说我二叔,我死去的哥不是你亲孙子,你不管就算了,二叔呢?二叔总是你亲儿子,爷爷你就由着他污蔑二叔吗?”


    何贞心疼地扑过去抱住钱怀宇,查看他的伤势,嘴里不停抱怨:“爸!您看看怀宇被打成什么样了,好好的喜庆日子,有什么事不能过了年再说,非得闹大,再说怀宇说的也没错啊,二叔他……”


    “闭嘴!”钱余明猛地打断她,胸口剧烈起伏,指着何贞的手抖个不停,“你给我闭嘴!成军是我儿子!轮不到你一个妇道人家说三道四!”


    何贞哭得像死了爸一样,眼中含着恨。


    钱怀信靠在墙上,背部一阵阵的疼,越疼,嘴上越是不饶人:“瞧他那副窝囊样,不就挨了几下打,又哭又嚎的口水都管不住了,诬陷我二叔,还有脸惦记二叔的房子,呸,死不要脸的玩意!扣块墙皮比比,墙皮都比不上你脸皮厚。”


    还有两天过年,趁着好日子,钱怀宇的未婚妻一家也来了,两家吃个饭,顺便把结婚日子定下来。


    钱怀信憋着一肚子到家,正听到大伯和大伯母互相打着配合,提出二叔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钱怀宇当婚房。


    他爸不久前才警告过不要脸的一家子,少惦记二叔的房子。


    这才过了没多久,臭不要脸的又提,新仇旧恨加在一起,钱怀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勒住钱怀宇的脖子匠人撂倒,在众人惊呼中,好一顿暴揍。


    钱怀信虽然没从军,也是被钱诚顺当兵训练着长大的,身手比钱怀宇这个妈宝强了几倍。


    打他跟打小鸡仔一样轻松。


    要不是有人拦着,钱怀宇被打的更惨,就这,也没了三分之一条命。


    当着未来亲家的面,闹出这么大的笑话,钱余明一张脸青了又白,白了又黑,只觉得丢尽了脸,人越老越好面子,当下拎起特意拿出来装门面的虎头拐杖,砰砰砰的捶地。


    有什么事不能私底下说,非要闹得这么难看,家丑不可外扬,丢死个人。


    钱余明嘴角强扯着笑,说了一番场面话,好说好道的送走了岑旅长一家,岑家人倒是没表现出来不高兴,给足了钱余明面子,直到离开家属大院。


    岑父才没了好脸色,想着钱怀宇那废物样,这门婚事还是在考虑考虑的好。


    岑莉把玩着手腕上的上等玉镯,这是定亲时,何贞送给她的礼物,并承诺结婚时,会给丰厚的彩礼。


    “爸,废物有废物的好,就是他,不改了。”


    废物好拿捏。


    岑家人走后,钱余明气得追着钱怀信打,钱怀信能站着让他打吗?必须不能啊,一边跑一边喋喋不休,说出的话气死人不偿命。


    “二叔是你亲儿子不?他这么污蔑你儿子,你不打他,打我?爷爷我看你是真的老糊涂了,有他这样里外不分的混蛋侄子,有你这样的糊涂爹,二叔绝对死不瞑目,”


    钱余明气得浑身发抖,手中的拐杖几次差点脱手,指着钱怀信骂:“你……你这个孽障!你还说,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钱怀信梗着脖子,脸上满是不服气:“我孽障?我维护我哥和二叔,有错吗?爷爷,您摸着良心说,这些年,大伯一家是怎么对我的?又是怎么对二叔的?当年你为了大伯还把我姐送走,他们还惦记着二叔的遗产,现在连他的名声都要毁!您不帮着二叔,反倒帮着这群白眼狼,您对得起我爸我哥,对得起二叔吗?”


    “你……你……住嘴!”钱余明被他一连串的质问堵得说不出话来,胸口闷得厉害,看着要撅过去。


    何贞见状,立刻凑过去做孝顺儿媳:“爸!您别气坏了身子!这小兔崽子就是被小叔子惯坏了,目无尊长,无法无天,连您也不放在眼里。”


    钱怀信看着大伯一家子当孝子贤孙伺候着,他的亲奶奶从始至终一言不发,突然大笑起来。


    那笑声里满是嘲讽,笑得钱余明更加不舒服。


    “哈哈……哈哈哈哈……真是好笑!你们演啊,继续演啊!演给谁看呢?爷爷啊,您的二儿子被人这么糟践,您居然无动于衷,在您心里,只有大伯和钱怀宇,我哥呢?我牺牲在战场上的哥呢?他们也是你看着长大的,你就一点不在乎,还有我二叔,原来这些年您都在骗我。”


    钱余明拧眉:“我骗你什么了?”


    “您说几个孩子中,最疼的是我二叔,因为他长得像大奶奶,性子最像您,如果这就是您的疼爱,那可真是太可笑了。”


    钱余明的这份疼爱一文不值,令人恶心!


    “如果我是二叔,我一定不会原谅你。”


    听到他的话,钱余明明显一怔,嘴唇子直哆嗦,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啪啪啪。


    不知何时回来,站在门口听了多久的钱成顺拍着巴掌道:“说的好。”


    钱成顺穿着军装,面容冷峻,扫过客厅里的一片狼藉。


    ——混乱的餐桌,地上摔碎的茶杯,钱怀宇惨不忍睹的伤,何贞假惺惺抹泪的姿表情,以及钱余明气得铁青的脸色。


    目光最后落在神情倔强又委屈落泪的儿子身上。


    “爸,”钱成顺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听起来似乎含着笑:“家里这是唱的哪一出?我这刚进门,就听见鸡飞狗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戏班子,马上要过年,是该听听戏。”


    钱余明见到二儿子,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又像是被戳中了痛处:“问问你儿子,问问他干了什么!”


    何贞连忙上前又是拍背又是顺气,嘴里还不忘哭诉:“三弟你可算回来了!你看看怀信,无法无天了!不知道在哪听到点闲话,到家就动手,把他大哥打成这样,当时岑家人还在呢,平日里闹腾就算了,当着岑家的面……你不知道岑家走的时候脸色可难看了。”


    钱怀信泪水决堤,不知是替自己委屈,还是替死去的哥哥和二叔委屈,亦或是两者都有:“爸……”


    钱成顺抬手制止了何贞的喋喋不休,几步走到儿子面前,伸手抹去他脸上的泪痕:“我儿子什么样,我心里清楚。”


    怀信是不着调,调皮了些,但不是无端生事的人。


    动手必有原因。


    “哭什么?受委屈了?和爸说说,谁欺负了你?”


    这一声受委屈了,像是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钱怀信所有的防线。


    钱怀信哽咽着告状:“爸!钱怀宇在外和别人说我哥是逃兵!说二叔……说二叔不知怎么死的!死的糊里糊涂,大伯他们他还惦记二叔的房子!我都听到了,爷爷他……他还帮着他们!”


    钱成顺双眸覆上一层寒冰,扫过客厅里的所有人。


    “怀信说得可是真的?”


    第49章


    没有人敢应声。


    钱余明避开他的目光。


    钱成阳笑着打哈哈, 含糊道:“怀宇他酒喝多了胡说八道,嘴上每个把门了,再怎么样, 也不鞥当着外人的面动手啊。”


    他明白钱余明最在意面子, 避重就轻的解释。


    何贞也跟着附和:“是啊,三弟, 怀宇喝多了,嘴上没遮拦,可家丑不可外扬,怀信当着岑家人面动手,这传出去多不好听, 二弟那房子,我们就是看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正赶上怀宇结婚,想着……想着先借用一下,等以后条件好了就搬出来, 怀宇是成军亲侄子,这也算是成军的心意不是。”


    钱成顺冷冷看着她,


    钱成顺今日去拜访了老领导, 穿的比较正式, 此刻冷笑一声,指尖在军装袖口缓缓摩挲,他缓步走到父亲面前,军靴在地板上踏出沉闷回响。


    每一步都像踩在众人心尖上。


    钱怀信除外, 他觉得他爸帅呆了。


    “借用?还是占为己有,你们心里清楚,”钱成顺陡然转厉, 声音如寒霜覆地:“怀宇,那些混账话,是不是你说的?”


    钱余明避开他的目光,嘴唇动了动:“我、我也是听人说……”


    “啪!”


    钱成顺一巴掌扇过去,力道之大让钱怀宇踉跄倒地。谁也没料到他会突然动手,钱怀宇捂着半边脸,一脸懵地的看着他三叔。


    因为无血脉关系,这么多年,别说打,三叔连句重话都没对他说过。


    其他人也难以置信。


    “听人说?你耳朵长来就是听这些腌臜话的?这是污蔑!是对为国捐躯的烈士的亵渎!我钱成顺的儿子是英雄,不是你们嘴里可以随意践踏的人,还有二哥,英雄的名誉不容怀疑和玷污,这件事我会查清楚,不会姑息任何一个造谣者。大哥大嫂,你们若是教不好儿子,我不介意替你们管教儿子。”


    具象化的压迫力压得钱怀宇喘不过气来。


    他的目光如刀锋扫过全场,最后定格在钱余明脸上:“爸,在你这,当真人死如灯灭?我为二哥不值。”


    满屋死寂。


    ……


    除夕夜,京城内的爆竹声浪持续数小时,烟火染红了半边天,漆黑的天幕上时不时的绽放着绚烂的烟花,与繁星共舞。


    孩童们提着红灯笼和哧花嬉笑追逐,欢快的笑闹声在巷口回荡。


    京城内城热闹,位于郊区的疗养院也不逞多让,四处挂上了红绸与灯笼,将喜庆氛围烘托得格外浓郁,所有军属、不,应该说所有隶属于疗养院的职工,全部聚在食堂中围坐成片。


    这是第一波入职人员,也将是疗养院开院以后,见证其从默默无名,到走向辉煌的全程参与者。


    一共十户人家,每家两到四人不等,围坐在长桌旁,桌上摆了六菜一汤,饭菜热气腾腾,映着一张张幸福的笑脸。


    今日所用物资,宋今夏出了一半,其余由这十户人家负责,有物出物,条件实在差的多出人力,


    每桌有一瓶药酒,是宋今夏亲手所酿,名为“十月白”,酒色清冽如秋水,入口绵柔,后劲小,一杯入喉暖全身。


    酒香、饭香、人声、笑语交织成一片温情,恰似春水初生,幸福无声。


    众人身暖,心更暖。


    宋今夏站起身,说了几句调动气氛的场面话,之后举起酒杯:“这第一杯酒,敬护国的英雄,愿山河无恙,吾国永安。”


    众人早闻言纷纷起身,举杯齐致敬意,人不多,声浪却如潮涌般响起:“愿山河无恙,吾国永安。”


    声落,举杯共饮。


    酒水入喉,暖意自腹中升腾,蔓延至四肢百骸,仿佛将冬夜的寒意尽数驱散,也将过往的一切阴霾融化。


    “第二杯酒,敬此刻,敬诸位。”


    “从今往后,我们便是一家人,这疗养院,便是我们共同的家,愿往后的除夕夜,在座的每一位都在,愿我们年年有今朝,岁岁皆欢愉。”


    宋今夏声音温,目光扫过每一张脸庞。


    众人再度举杯,眼中泛着光,有人高声道:“我一定在。”


    附和声随之而来:“我们一定在。”


    声声饱含着激动和对未来的憧憬。


    “第三杯,敬未来。”


    “愿新的一年里,吾国富强,百姓安康,你我顺遂。”


    宋今夏心中默道,愿以她微薄之力,治愈更多伤残将士,助更多的英魂投胎转世,愿随身空间早日升级。


    愿她与沈淮之,不忘初心,携手同行。


    沈小宁坐在爸爸怀里,看着宋今夏从容得体、鼓舞人心的样子,小脸上满是崇拜,偷偷学着大人的模样,抿了一口杯中的果汁,心里暗暗下决心,以后也要像妈妈一样厉害。


    等宋今夏说完坐下,王大虎冲她竖起大拇指:“夏夏说得真好,我听着心里都热乎乎的。”


    “对!宝宝最棒!”钱钱不服输地双手都竖起大拇指,“宝宝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宝宝,天下第一无敌棒~”


    沈淮之给了个五花肉放在她碗中,桌子下两人十指相扣。


    家人们将她三百六十度夸了一遍,宋今夏眼角眉梢皆是柔和的笑意,暖意融融中,回望着满堂人,心无比安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气氛愈发热烈。


    擅长厨艺的叔伯婶子端着一盘盘刚出锅的饺子,笑着招呼大家:“白菜猪肉馅和大葱猪肉馅的,新年吃饺子,招财进宝,日子越过越红火!”


    一盘盘饺子端上桌,热气裹着麦香扑面而来,众人边吃边聊,聊着过去聊着未来,言语间笑声不断。


    这一夜,是1978年的结束,过了晚上12点,便是新一年的开始。


    就在众人聚集在食堂吃吃喝喝守岁时,一场针对宋今夏和沈淮之的阴谋正在悄然展开。


    大年初二,天刚蒙蒙亮,疗养院门外便传来急促的叩门声,负责守门的是牛继忠,年过五十的退伍的老兵,他披上外套起身,透过门缝见到沈启戎的警卫员神色慌张地站在门外。


    自从林家闹事那日,孟瑶发现了钱成军还活着,三天两头的往疗养院跑,陪同的还有沈启戎,沈启戎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盯住孟瑶,而是缓和与沈淮之的关系。


    他的警卫员也成了熟面孔。


    “牛叔,我找沈同志,首长病重,命在旦夕,请沈同志随我走一趟。”


    牛继忠不敢怠慢,急忙转身朝院内奔去,直奔后院,敲开了别墅的大门。


    沈淮之听完警卫员的叙述,神色未变:“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换身衣服。”


    回到二楼卧室,宋今夏睡得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见沈淮之正在穿外衣,声音中带着迷蒙的困意:“怎么了?”


    沈淮之早就断了与沈家的走动,最近对沈启戎和孟瑶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今天都没打算登门拜年,没想到沈启戎看起来壮的和牛似,内里这么空虚,大好的日子,突然倒下了。


    “沈启戎病重,他的警卫员来找我,我去一趟。”


    他低头吻了吻她额头,“别担心,我很快回来。”


    宋今夏拽着他胳膊,半坐起来:“需要我和你一起去吗?”


    沈淮之按住她手背,扶着她重新躺下:“不用,我一个人能应付,外面天气这么冷,别跟着折腾。”他顿了顿道,“照顾好宁宁,除了我,别让任何人接走他。”


    “放心。”


    宋今夏望着他穿好大衣推门而出,站在三楼窗前往下看,通往前院的路上,牛继忠拿着手电筒在前引路,沈淮之步履不紧不忙的跟上。


    很快消失在视线中。


    不知为何,她心里忽然涌上一阵不安,这份不安像一根细线缠绕在心口,越收越紧,驱散了未曾睡够的困意。


    躺回床上,盯着腕上系统签到出来的、带有护身功效的手绳,心稍稍安定了些,她闭上眼,强迫自己别胡思乱想,却再也睡不着了,干脆将意识沉入到随身空间中。


    积分停在了1900,距离升到三级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待疗养院开业,军部那边会先安排一部分级别低的军人住进来。


    赵队长负责对接此事,向她透露过,一共20人,这些人患病程度不同,伤残程度不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伤病,普通医生无法治愈,有能力治疗的人,是少数。


    多方因素交织下,这群人成了军部送到疗养院的试验品。


    宋今夏对自身医术有信心,不在乎国家的试探,等这波人住进来,积分积累速度会加快,到时候很快就能升到三级。


    吃过早饭,一家四口去了前院,住院部一层的休息区,临时建了个小舞台,以李奶奶为首的年长者,正在安排着最后走一遍流程。


    她拿着节目单,挨个确认表演顺序,脸上洋溢着久违的活力。


    初二组建节目表演,是宋今夏提出来的,其他人积极响应,纷纷报名参与,最后由大伙投票选出来十个节目。


    第一名将获得由宋今夏提供的奖励:奖金16块,养身丸一瓶。


    她们一来,李奶奶立刻迎上来,笑着递过节目单,宋今夏接过来大致一看,节目内容有合唱、独唱、舞蹈,还有人自编自导了小品,花样儿真不少。


    “妈妈,我去找吉桉哥哥玩。”


    不远处,吉桉正冲他招手,得到允许后,沈小宁小跑着过去,孩子们准备了小合唱,凑在一块叽叽喳喳的背着歌词,作为参与者的一员,沈小宁小脸绷着一张严肃的小脸,奶声奶气地跟着节奏哼唱。


    钱钱带着大灰也跟着凑热闹。


    于是,一片童声中,时不时的夹杂着一道响亮的狼嚎,引得众人朝那边看去,大灰叫得更嗨了。


    没一会儿,又多出了汪汪的叫声,和声线曲折的喵喵声,啸月和金宝也加入了孩子们的合唱训练团。


    下午一点,表演开始。


    宋今夏坐在前排,看着简陋舞台上的表演者们热情的演出,每个节目或许单调,歌声不是那么美妙,舞蹈不如后世那般整齐有意思,但特别有看头,台下掌声不断,笑声与喝彩交织在一起。


    她不知不觉的沉浸其中。


    下午五点多,节目步入尾声,台下掌声雷动,就在这时,负责保护沈淮之的保镖,慌慌张张的闯了进来。


    安保队成立后,赵队长便在宋今夏极其家人身边各自安排了保镖,负责保住他们的人身安排,早上沈淮之走时,保镖跟着一起去的沈家。


    “宋、宋院长,快,快去医院……沈淮之出事了!”


    他一路跑过来,呼哧呼哧的大喘气,带来的消息令人群轰然炸响,王大虎第一时间看向宋今夏,询问情况,朱安军磕磕绊绊的把沈家发生的事讲了一遍,王大虎听完心里咯噔一声。


    “今夏、淮之中了枪,在医院抢救。”


    “我听到了。”


    宋今夏看似平静,在听闻消息那一刻,脑子有瞬间的空白,尾音打着颤,目光扫过人群,最终落在正从台上跑过来的沈小宁脸上。


    那孩子眼里盛满恐惧。


    “朱叔叔说爸爸中了枪,呜呜、妈妈我怕……”


    宋今夏深吸一口气,她知道,此刻自己不能乱,越是这种危急时刻,越要稳住心神:“具体情况路上再说,当务之急先去医院。”


    她一把抱起沈小宁,脚步坚定地往外走:“宁宁不怕,我不会让你爸爸出事。”


    她压下喉间的哽咽,迅速回别墅取药箱,等她下楼,王大虎已安排人开车等在门前,宋今夏抱着沈小宁坐在后座,王大虎和钱成军也上了车。


    车子疾驰在通往医院的路上,王大虎想安慰她,却知生死面前,什么安慰都是徒然,在愈演愈烈的担忧中,时间的脚步走在宋今夏心尖上,一步一步的踩着她的心前行,四十多分钟后,终于赶到了医院。


    急诊室的灯光刺眼而冰冷,孟瑶正站在走廊里,眼眶发红地望着那扇紧闭的门。来来回回的走动缓解内心的焦躁,不停祈祷着沈淮之平安无事。


    除了她,走廊里还有不少人,她都不认识。


    不对,有一个熟人。


    沈启戎站在走廊另一侧,像一尊沉默的雕像。


    疑惑从宋今夏心中一晃而过。


    ——沈启戎不是病重吗?怎么好端端的站在这。


    眼下来不及深想,她快步上前询问情况,孟瑶哽咽着说手术还在进行,枪伤位于腹部和胸口,似乎打中了心脏。


    宋今夏听罢,从钱钱手中接过药箱,径直走向沈启戎:“我的医术,你应该了解,现在,安排我进去。”


    沈启戎还没说话,护士试图拦下她:“家属请在外等候。”


    孟瑶靠在沈启戎身上,满脑子都是沈淮之浑身是血生命垂危的模样,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捶着痛的憋闷的胸口哽咽的叫着“我的儿”,沈启动缩在袖子里的手失控般的抖动。


    一位沈家长辈见沈启戎答应,安排宋今夏进入急救室,一下子发了火,压抑憋闷多时的情绪寻到了发泄口,张口就训。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功夫胡闹,躺在里面的是你儿子,你亲儿子!从前眼瞎偏心就算了,这么关键的时候,你还作,我打死了你个混娃子,你还敢跑,你给老子站住!”


    沈启戎一边跑一边解释:“爸,不是你想的那样,这是今夏,淮之媳妇,她是医生,医术比里面那些人强,你别闹了,赶紧安排她进去救人。”


    沈老爷子:“……??”


    他朝宋今夏看了过去。


    沈焰苍白怒容上泪水掉落,紧紧回握宋今夏的手,连声道:“好孩子,你是个好孩子,爷爷对不起你,都是我出的馊主意,骗淮之回家,不然不会出这档子事。”


    是他一叶障目,一直看不起宋今夏,逼着淮之离婚另娶,把孩子逼得不愿认沈家,又想出装病的馊主意匠人骗回来,给了恶人可乘之机。


    在沈淮之中枪倒下那一刻,他便知道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他看宋今夏的目光越发的慈爱,已将其视为孙媳妇看待,他发誓,只要沈淮之挺过这一关,他一定不会再阻挠两个孩子的事,只要大孙子好好地,他再也不闹了。


    沈家人都是神经病!


    宋今夏懒得搭理沈焰,再次催促沈启戎的同时,往急救室内冲,沈启戎吩咐人开门,让她进去。


    手术室内,经过医生一番抢救,恢复了些许意识的沈淮之,心情非常激动,他重生了,重生到宁宁五岁这年。


    新记忆中,宋今夏和上辈子完全不同,她待宋家的态度便能窥见一二,其次,这辈子的他和宋今夏相爱了。


    上一世,他虽然也和宋今夏结了婚,但他知道,今夏的灵魂有缺,更知道,这一世,他们依旧摆不脱命运的捉弄,今夏会死于难产,他会再一次失去她。


    于是——


    他用功德、气运与此界地府做了一个交易。


    世界重启,灵魂归一。


    种种迹象表明,他成功了。


    他高兴的咧嘴笑,动作太大扯到了胸口的伤,疼痛感让他有一种生命的真实感,他活过来了。


    宋今夏换好手术服,进入了急救室,他进来的那瞬间,仿佛冥冥之中若有所感,沈淮之艰难的偏头朝门口看去。


    一眼看到了戴着口罩,只露出小半张脸的宋今夏。


    四目相对间,宋今夏怔住了。


    紧接着快速走上前,注视着他的眼睛,秀丽的脸看起来神情平静,只是她那微微颤抖的手暴露了内心的惊涛骇浪。


    “是你吗?沈淮之是你吗?”


    沈淮之傻笑道:“是我。”


    不,他不是沈淮之!


    恐惧如同狂潮一般,几乎将宋今夏吞没。


    沈淮之将脸贴在宋今夏温热的掌心中,这一幕他盼了很多很多年,在每一世她死后,在地府奈何桥上,他幻想过无数次,终于如愿以偿的再次感受到她的体温。


    “我终于……”


    我终于再次见到你了。


    突然涌上喉间的腥红止住了他的话,随后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嘴中涌出,很快染湿了病服床被,鲜艳血红像极了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沈淮之!沈淮之你别吓我。”


    宋今夏惊惶失措的想擦掉他嘴上身上的血,却怎么也擦不干净,他仿佛要将身体里的血全部吐出来一样,巨大的恐慌侵袭而来。


    心电监护仪发出刺破耳膜的危险提示声。


    她摸上他的脉。


    频死之相。


    不,不会的……


    眼前的一幕仿佛与上辈子爷爷躺在医院中临死的那一幕重合,重来一世,她竟要再一次面临一次挚爱之人死在自己眼前的悲剧吗?


    宋今夏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冷静,冷静下来,一定还有办法。”


    极度的恐慌下,宋今夏强迫自己冷静理智,电闪雷鸣间,她想起来吃剩下的四分之一的洗髓丹,以及签到奖励中的一本古籍。


    古籍上记载着一个针灸之法,又称:生死针法。


    只用于垂死之脉。


    她不确定系统出品的四分之一洗髓丹对于沈淮之有多大效果,包括生死针法,她也未曾用过,眼下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丹药送入沈淮之嘴中,入口即化。


    心电监护仪持续发出滴滴的提示声,医生正要阻止,被沈启戎安排进来的护士拦住,解释了宋今夏的身份。


    不巧,这位医生与扁扶是好友,听说过宋今夏的大名。


    “留下三人,其他人都出去。”


    ……


    从出来的医护人员口中得知沈淮之的情况,沈焰哭倒在地,不停地唤着沈淮之的名字:“老天爷你不开眼啊,你还我的好大孙儿……把我的命拿走,让我孙儿活……”


    孟瑶捂着心脏,眼前一片眩晕,被沈启戎搀扶着坐在走廊的椅子上。


    王大虎抱着沈小宁安慰道:“你爸爸不会有事的,你不相信爷爷,还不相信你妈妈的医术吗?”


    沈小宁哭声一顿:“我相信妈妈。”


    妈妈承诺他,一定会救回爸爸。


    但愿吧。


    王大虎只能不停的祈祷,祈祷沈淮之安然无事,祈祷命运不会如此残忍,祈祷夏夏再次创造奇迹。


    钱钱无条件相信他的宝宝,宝宝说能救,肯定是能救,不懂这帮人哭什么,烦死了,突然,他在沈家的人群里,看到了一个人。


    好眼熟啊。


    看了一会儿,那人要走,他偷摸的跟了上去。


    大约两个多小时后,手术结束,诸葛医生率先从急救室出来,告知家属“病人已经脱离危险”的消息,沈启戎如释重负,绷紧多时的身体脱力般的靠在墙壁下移,跌坐在地上。


    孟瑶哭倒在他怀里:“戎哥,你听到了吗,儿子没事了。”


    沈焰喜极而泣,又哭又笑的双手合十:“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以后我的好大孙肯定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旁观了整个治疗过程的诸葛坤,及其他两人,这会儿还有点没换过神来,奇迹啊,他们亲眼见证了奇迹的诞生。


    在他们看来,沈淮之不可能活,却在宋今夏的救治下,转危为安,简直就是奇迹。


    那双将沈淮之从死忙边缘拉回来的手,被他们称为:神之手。


    *


    昏迷中的沈淮之身处无边黑暗之中,四顾茫然,突然一道身影从远处缓缓走来,于一丈之外站定。


    沈淮之看着一身白袍、面糊熟悉的男人问:“你是谁?这又是哪?”


    男人不紧不慢地的开口:“我就是你,准确的说,我是你的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世……你只要知道我们是同一个人就够了,沈淮之,我很羡慕你,你比我幸运,我历经几世,未能有一次护她平安,世世害她枉死,终生活于悔恨之中。”


    他望向沈淮之的目光中,有羡慕有嫉妒:“你的运气真好啊,连天都在助你,沈淮之,能与她相守不易,你要珍惜这份幸运,你要好好待她,不可惹她伤心,让她掉泪,更不许负她。”


    他有千言万语想要叮嘱,又好似什么也不用说,他了解自己,这辈子有幸将心爱的小姑娘占为己有,拥有了相守一生的机会,他一定会珍之重之,恨不得将世间最好的一切捧到那人面前。


    求她欢喜,求她爱自己。


    忽有故人心上过,回首山河已是秋。


    两处相思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几世生离死别,两处时空,他即是沈淮之,沈淮之即是他。


    前生遗憾今生弥补,他与宋今夏也算是再相守了。


    最后千言万语只剩下一句话:“替我好好爱她。”


    沈淮之黑眸一怔,喉咙涩然,想说什么,然而男人没给他机会,凝望着那抹白影渐渐消散在黑暗中,在消散的白点处,大量金色的光芒涌现。


    金色光芒如星河倾泻,涌入他的眉心,浸入灵魂。


    所过之处,留下点点金光滋养五脏六腑四肢筋脉,形成一层薄膜覆于之上,金光缓慢的爬行,再爬行,终于覆盖住他整个身体。


    黑暗渐渐消散,沈淮之感觉身体变得轻盈,意识逐渐变得清醒,他听见心电监护仪规律的滴答声,鼻尖萦绕着淡淡的消毒水味。


    眼皮沉重得如同压了千斤,怎么睁也睁不开。


    不知过了多久,一缕温暖的晨光落在他眼角,那层沉重的黑暗终于裂开细缝,千斤之力消散,他指尖微动,缓缓睁开眼,视线模糊又渐清,他睁开眼时,第一个听到的是他爷爷沈焰的声音,他正在不留余力的夸赞宋今夏。


    “今夏这孩子,人漂亮不说,还这么有本事,从前我真是眼瞎,才看不上他,唉……这孩子衣不解带守在好大孙身边照顾着,一看就是情根深种的样子,这些天下来,我这个老头子看着都心疼。”


    沈焰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与赞许,“她说等你醒了第一眼要看见她,所以不敢走远,怕你醒来找不到人,哈好大孙啊,你睡了好几日,快快醒来吧,再不醒,你媳妇都快熬坏了。”


    沈淮之目光转向另一边,落在病床旁笑意温柔的脸庞上,宋今夏第一时间发现他苏醒,正握着他的手摸脉象。


    眼底有未散去的疲惫,和泪水。


    他想抬手替她拭泪,却发现全身无力,越是动不了,越是想摸摸她,想着想着,被自己气到了,扯到了伤口,疼的发出一声痛呼。


    打断了沈焰的自言自语。


    沈启戎和孟瑶听到动静凑了过来,两人担忧的围绕在床前,心虚的面面相觑,怕他听到了他们方才交谈的内容。


    他们刚刚再商量对林欢和沈应舟的处置方案。


    宋今夏拿起面前沾水帮沈淮之润润唇:“你的伤无大碍,伤口愈合的很好,但需静养些时日,宁宁一直守着你,我怕他身子受不住,中午让爷爷抱他回去补觉了,晚上会再过来。”


    沈淮之望着她泛红的眼眶,艰难的侧头用脸颊蹭了蹭她掌心。


    一张老脸横插在两人之间,沈焰笑得像尊弥勒佛:“可算醒了我的好大孙,这几日可让爷爷揪心坏了,你疼不疼啊,疼就和爷爷说、不对,和你媳妇说,别自己忍着,这几天,爷爷提心吊胆的,你看见没,我都瘦了一圈了,你若再不醒来,我这把老身子骨,可就撑不住了。”


    沈淮之浑身上下疼得厉害,开口时只见嘴唇动了动,半个音都发出不出来。


    “你说什么?大点声?”沈焰凑近。


    宋今夏:“……他让你走远点。”


    沈焰讪讪地往后退了半步,嘴里还嘀咕着“亲爷孙说句话都不行,眼里只有你媳妇,我走远点,你们小两口说体己话。”


    沈焰嘴上抱怨,脚步却轻快地往门外挪,还不忘把沈启戎和孟瑶一并喊了出去。


    病房门合上,室内安静下来。


    宋今夏抚摸着他微凉的脸颊:“沈淮之,这两日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沈淮之无法出声,用眼神示意她继续说,宋今夏眉眼温柔,流动着浓烈的情愫,“你不是总喜欢问我,能不能多喜欢你一点。”


    沈淮之猜到了她要说什么,激动的不得了,却该死的发不出丁点声音,也动不了分毫,只能用力眨了眨眼。


    宋今夏俯身在他唇边吻了一下,声音低得像呢喃:“我爱你。沈淮之,我说我爱你,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


    他听到了听到了听到了!


    他眼角迅速沁出一滴泪,这滴泪还未来得及话落,便被她吻了去。


    “很抱歉,于生死之际,才看清自己的心意。”


    沈淮之想说:不要说抱歉,只要得到你的爱,就行,来迟了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来了,便已足够。


    病房外,沈焰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打出来后,嘴就没闲着过,数落沈启戎和孟瑶。


    “你们俩也是,平时看着精明,关键时候全成了摆设!好好的儿子不珍惜,偏心个假货,还有,今夏这么好的姑娘,你们也不早些告诉我,我要知道她这么好,能逼着好大孙离婚娶别人,逼得好大孙不认我这个爷爷。”


    都是他俩的错!


    “好大孙命好,找了今夏这么好的媳妇,积了大福了,咱们祖上积了大福喽。”


    孟瑶欲言又止。


    沈启戎赞同他爸说的话,只是……命运弄人啊,他面色夹杂着几分苦意:“今夏这姑娘确实不错,可是爸,您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沈启戎叹气:“您忘了他被剁掉了一只手指。”


    宋今夏是个好姑娘,不管是容貌家世、还是自身能力本领,从哪方面看,都是顶好的姑娘,说句实在话,没出事前,俩孩子是相配。


    可现在不一样了。


    淮之没了根手指,身体有缺,配不上她了啊。


    除非宋今夏不在意,有可能吗?


    作为父母,不管孩子变成什么样,爱子之心永远不会变,不管他是瘸了瞎了残废了,都是他们的亲儿子,他们不会放弃他。


    宋今夏不一样。


    孟瑶也跟着叹气。


    沈焰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不就是没了根手指,又不是没了个胳膊,算不得什么大事,人活着才最重要。


    沈焰的念头尚未落地,病房门再度开启。宋今夏抱着保温桶走了出来,眉眼平静如常,“淮之喝完粥了,他需要静养,之前说好,等他醒来,你们就走。”


    说着,把保温桶交给孟瑶。


    不等三人说些什么,返回了病房,轻轻带上门。


    沈焰张了张嘴,望着紧闭的房门,眼珠子乱转,忽然咧嘴一笑,让沈启戎和孟瑶先回去,他要去找老朋友叙叙旧。


    在诸葛院长的办公室混了一小时,把人折磨的够呛,送瘟神一样送他走,沈焰揣着刚到手的检查报告,步履轻快地穿过长廊,去找他的好大孙。


    他掐着饭点来的,每天这个时候,王大虎会来送饭,顺便和宋今夏换班,让她去休息,因为之前的事,他面对宋今夏时,特别心虚,说话没底气。


    王大虎就不一样了。


    第50章


    两人便在病房外碰了头。


    “老首长, 你怎么又来了?”


    这个又字刚蹦出来,沈焰闲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听听这语气, 明摆着嫌弃他呗, 大虎子有了新孙女,他这老首长在他心里的地位直线下降啊。


    沈焰是个脸皮厚的, 偏要倚老卖老,凑上去拍了拍王大虎的肩膀,“你啥态度,我不乐意听啊,有了好孙女就忘了咱们当年一块打仗的革命情谊, 以前我是你领导,现在我好大孙娶了你孙女,咱俩成了亲家,关系应该更铁、合该比以前更要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年轻时候, 沈焰就是个嘴皮子利索的,老了老了, 功力见长, 一套一套的没一会儿把王大虎哄成了翘嘴, 哥俩一边聊一遍往病房里走。


    等王大虎从迷魂汤里反应过来,觉出不对的时候,沈焰早就坐在病床前头,一口一个好大孙的叫得热乎。


    说话就说话, 他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孙儿啊,少了根手指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别忘心里去, 知道不?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以前打仗那会儿,缺胳膊断腿的人多了去了,哪个不是照样过日子?你看你爷爷我,脚指头还少了俩呢,现在不照样活得好好的?人啊,得往前看,别总盯着缺憾处。”


    王大虎听这话,心里咯噔一下,赶紧上前捂住沈焰欠巴巴的老嘴,紧张的盯着沈淮之看,生怕这孩子受不了打击。


    在一块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他多少了解沈淮之的性子,是个事事追求完美的人儿,看沈小宁的臭美自恋的劲儿就知道,当爹的也是个讲究人。


    尤其他孙女今夏,实打实的颜控,因为她的喜好,淮之平日里特别注重脸和手的保养,爷俩闲聊的时候还说过,一张好相貌和完美的手型,是他勾搭今夏的本钱。


    那会儿还笑他一个大男人,天天擦护肤霜,擦的比小姑娘还勤快。


    唉……这事闹的。


    别说淮之,他也担心今夏因为手指的残缺会嫌弃淮之,导致感情生变,还好今夏临走前给他吃了颗定心丸,不然啊,他真不敢放沈焰这个大嘴巴进来。


    在沈焰来之前,沈淮之便察觉到了左手的不对劲,整只左手掌被绷带裹得严实,麻药劲过去后一阵阵的痛,他便有了不好的猜测。


    加上沈启戎和孟瑶避着他说得悄悄话,虽然声音小,还是被他听到了一些话音。


    今夏走后,他尝试着挨个动了动手指,每动一下,手就钻心地疼,直到发现小指处的空荡,才终于确认了猜测。


    闭着眼睛躺了许久,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疼是一回事,更多是心里的冷和惧,他根本不敢想象今夏看到自己残缺的手会作何反应,更怕她会会嫌弃,甚至不要他。


    正难过呢,烦人精爷爷一进门就嚷嚷起来,絮絮叨叨说个没完,烦得要命。


    沈淮之懒得听,始终闭着眼,一个眼神都没给他。


    脑袋里仿佛有两个缩小的他在干架。


    白衣小淮之说:“放弃吧,你配不上她了,有点自知之明吧,你又不知道不知道,夏夏有多喜欢你的手,现在你变成了个残疾,手变得丑陋不堪,夏夏肯定会嫌弃,识相点要点脸,别想着死皮赖脸的缠着她,纯粹耽误人,分开对你们两个人都好。”


    黑衣小淮之急的跳脚反驳:“什么配不配的,你本来就不是正人君子,和自己亲亲媳妇面前装什么假正直这一套,喜欢就上!喜欢就把她留在身边,她愿意最好,不愿意就想方设法逼她愿意,绝对不能放手,放手你一定会后悔!”


    白衣小淮之神色挣扎:“不行,你不能害她,爱是成全,爱是放手,难道你要为了一己私欲,让夏夏天天面对你丑陋不堪的手过日子吗?她能忍一天,一年,时间长了难保不会后悔。”


    黑衣小淮之一拳把白衣小人打倒在地,骑在他身上挥舞着拳头骂骂咧咧:“别给老子扯那些大道理,我只知道喜欢就要在一起,我要把夏夏留在身边,绑在我身边一辈子!我会对她好,我会一辈子对她好!我会补偿她,用我的后半辈子补偿她。”


    两个小人互不相让,打得火热。


    想着想着,被自己气到了,沈淮之猛地睁开眼,左手不受控地抽搐了一下,疼的发出一声痛呼。


    今夏不在,王大虎赶紧去叫医生。


    诸葛医生赶来为他重新包扎左手伤口,处理时,沈淮之已冷静下来,望着天花板怔怔出神:“夏夏什么时候回来?”


    王大虎想起沈焰刚才说的话,下意识的避开了他的双眼,他也说不准今夏几点来,沈淮之的心沉了下去,王大虎想告诉他,今夏不在意他的伤势,不会抛弃他。


    再一想,这话题还是小两口亲自聊比较好。


    于是转身退出了病房,拉着惹祸头子沈焰一起走的,刚出了门,顾不上首长不首长的,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


    沈焰不以为然:“早晚都会知道,早知道早接受,这种事又瞒不住。”


    病房里,沈淮之望着门口,既盼着宋今夏早点回来,又心生胆怯心绪。他怕她看见自己缠满绷带的左手会难过,更怕在她眼底看到嫌弃,哪怕一丝丝。


    可若她真弃他而去……念头一出,他的心痛死了。


    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她是触不可及的天上月、水中花,你渴求靠近,你仰望着她,你将身上的缺点无限放大,你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如知晓自己成为残疾的沈淮之。


    他胆怯后退,却又心怀卑劣,自私的想将其留下独占。


    宋今夏提着亲自下厨做好的调养餐食来了医院,身后跟抱着沈小宁的钱钱,这时候儿沈焰已经跑了,王大虎见到宋今夏欲言又止,一副有话想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的样子。


    “我喂淮之吧,你歇会儿。”


    “我不累,”宋今夏将他的那份晚饭递过去:“今天来的晚了点,您快去吃饭,淮之这里有我。”


    王大虎哎了一声,接过餐盒,因为心虚没敢进去,扭头去了医院食堂。


    宋今夏喂食的时候沈淮之一直躲避她的目光,即便吞咽动作扯得伤口疼,也一声不吭,自己强忍着,观其这两日的神色状态,似乎手术那日看到的那个“人”是错觉。


    她压下心中的疑惑,专心喂饭。


    沈淮之痴痴地盯着宋今夏,姣好的面容泛着疲惫,眼神中充满了包容和爱意,令他无所适从又心生占有,这样好的姑娘,他怎能放手?


    他的眼神变得深沉而危险,却在对上宋今夏目光那一瞬立刻露出脆弱的神色:“我的手……诸葛医生说是你亲自包扎的,夏夏,你都看见了,是不是很丑,你要是介意,我们可以分开。”


    “你以前说过,最喜欢我的手,不许它受伤,不许它变丑,可现在……我的小手指没了,一定很丑,谁看了都会嫌弃,我舍不得你,不想你丢下我,但是我不想让你因为同情留下,不想变成你的负担,你说过的话我都记得,手长得好看的男人很多,你换一个吧。”


    一招以退为进,使用的炉火纯青。


    食堂里发愁的王大虎还在唉声叹气的,内疚的不行,哪知道孙女婿心思这般坏,只觉得淮之这孩子实在可怜,心疼归心疼,要是今夏真选择放弃,他肯定站在她这边。


    是沈淮之没福气。


    宋今夏漫不经心地放下粥碗,没接他的话,反问道:“爷爷说你问了好几遍我什么时候回来,是因为知道了没了根手指,怕我嫌弃,还是受着伤、心里脆弱难受,一分钟也离不开我?”


    沈淮之喉咙发紧,沉默不语。


    “怎么不吭声?”宋今夏用手帕给他擦嘴,靠过去些,压低声音诱哄:“前者还是后者,说实话,骗人是小狗。”


    含着笑意添了一句:“想好了再说。”


    沈淮之心脏不受控制的狂跳,心神晃动时,“残缺”两个字及时在脑海中响起,他压下心中涌起的甜意,咳了声清清嗓子。


    “都有。我成了残疾人,配不上你了,夏夏……我怕你嫌弃我。”


    比起少了根手指,他更怕的,是宋今夏不要他。


    宋今夏眼神柔和,带着不可动摇的坚定,笑了一声:“你知道那天知道你出事,来医院的路上我在想什么吗?我想了最坏的结果,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


    她沉默了片刻,继续道:“沈淮之,我这辈子认定了你,你活着,我给你做媳妇,你死了,我大概率不会在爱上别人,不能说绝对,但……我见到各种各样的男人,不曾让我动过分毫真心,这世上,只有一个沈淮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喜欢你,喜欢完美的你,也能接受残缺的你,安心养病,我的沈先生。”


    眼泪吧嗒掉落在碗里,钱钱抹了把眼泪,沈小宁不解他哭什么。


    “我也不知道,就是好难过。”


    宝宝说的那些话,听得他好难过啊呜呜,香喷喷的肉粥都抚慰不了突然糟糕的心情。


    宋今夏把手伸进被子里,握住他的手。


    不知怎么的,沈淮之突然想起那个穿着中式白袍的男人,梦中说的那些话。


    “沈淮之,我很羡慕你,你比我幸运,我历经几世,未能与她相守。”


    “你要好好待她,不许负她。”


    他以退为进,他示弱于人,他……如愿以偿的得了爱人的承诺。


    他承认自己不是正直的好人,他自私、卑劣、阴暗,那又如何?只要宋今夏愿意留在他身边,他绝对不会辜负她。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宋今夏舀了勺粥塞进他嘴里:“我信你。”


    *


    “爸,你猜我今日看到谁了?”傍晚,崔正华卡着饭点回到家,一边啃着杂面馒头,一边大口吃着菜:“我在医院附近看到小妹了。”


    崔玉明抽着大烟,烟杆抽了下崔正华扒菜的手:“你大哥大嫂还没吃呢,你就光顾着自己,给他们留点,知许在乡下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可能在京城,一天到晚就知道胡言乱语,昨晚又和你那群狐朋狗友喝酒去了吧,一身的酒味,我跟你说了多少次,少和那些人混。”


    崔正华吃得也差不多了,放下筷子揉手背,言之凿凿的道:“真的是小妹,昨天我也以为自己看错了,今早特意在医院门口守着,还打听了一下,您猜怎么着,就是小妹,听说是她男人受了重伤,来京城这边治病。”


    他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咱们都被小妹骗了,她嫁的根本不是乡下泥腿子,人当兵的,据说还是个连长。”又对一旁闷头吃饭的杨英道:“我盯了一整天,小妹和一个大婶同进同出的,两人挽着手,看着和亲母女一样,妈,不是我挑事,我看小妹对那人比对你还亲呢。”


    “真是知许?确定没看错人?”崔玉明抽烟的动作停下。


    “真是我妹,您要是不信,明天一起去看看不就行了,小妹就住在医院旁边的招待所。”


    杨英也放下筷子。


    自打崔知许离开家之后,杨英才发现闺女的好,知许在家的时候,家里每天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从来不用她操心,三个孩子里,知许是最懂事也最会体贴父母的一个。


    也最心疼她。


    听了崔正华的话,杨英心里又酸又涩。


    猜到了正华口中的“大婶”,是知许的婆婆。


    等崔正国夫妻俩下班回家,听到了关于小妹的消息,高兴的同时不免生出忧虑。


    若正华说的那人真是小妹,她回了京城,过家门而不入,这说明什么?陈春丽想起小妹离家那一天说的决绝之语,她定是真想和家中断了。


    压根没想着回家看看。


    夫妻俩想一块去了。


    崔正国明天歇班,正好跟着一同看看,他也挺想小妹的。


    崔知许的丈夫便是军部送往疗养院的伤员之一,在开院之前,这批人被安置在京城的解放军总医院住院部。


    崔知许每日在医院陪护,熬好的中药用搪瓷缸子装着,一勺一勺喂丈夫喝下。


    中药是家乡老大夫开得,不能治愈李德的伤,但能缓解疼痛,防止恶化,李德是在一场任务中被俘,遭受了近半月的折磨才被救了出来,身心皆受创。


    他是这批人中伤得最严重的人,小腿粉碎性骨折,腰部也受到了重创,一只眼睛被生生挖了去,如今仅存的左眼也因感染几近失明。


    崔知许紧紧握着丈夫枯瘦的手,默默感谢老天爷给了她重生的机会,让她回到丈夫牺牲的消息传来之前,又忍不住贪心的想,既然让她回来,为什么不能再早两个月呢?


    那样的话,她一定想办法阻止丈夫参加任务,躲开必死之局。


    幸好,老天爷看她上辈子活得太苦,留下了一线生机,她靠着前世记忆,帮了扁家一个忙,趁机得到了扁家的人情,他用这份人情换扁神医出手,这才保住了丈夫的一条命。


    只要丈夫活着,她和女儿便有依靠,不会沦落到上辈子人人可欺的地步。


    “李若渝,你再胡闹,看我不揭了你的皮!”


    李若渝吐了吐舌头:“奶奶,你放心吧,我丢不了,我认识了个好朋友,就在楼下花园玩,你回去照顾爸爸,听话啊。”


    李若渝蹦跳着跑下楼,李盼弟追得气喘吁吁,一边喊一边骂,终究没追上孙女,这孩子,打小就皮实,长大了一点女孩子样没有,活脱脱一个假小子。


    她望着孙女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她是管不了这孩子了,只能去搬救兵,便掏出帕子擦了擦汗,转身往楼上走。


    心里盘算着,得让知许好好说说孙女,医院人多眼杂的,怎么能乱跑呢。


    李若渝风一般的跑到花园,与新认识的好朋友碰了面:“宁宁,先别说话,先让我歇会。”


    她一屁股坐在台阶上。


    沈小宁要拉她起来:“地上凉,妈妈说不可以直接坐,会着凉,肚肚疼。”


    李若渝摆了摆手,一动不动,喘着气道:“不妨事,我身体好着呢,抗造。”缓过劲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个油纸包,里面是温热的葱花烧饼,掰开一半塞给沈小宁:“喏,我奶奶做的,特别香,你尝尝。”


    沈小宁接过,也从背着的零食包里拿出一小块鸡蛋糕,递到李若渝手里,两小孩一站一坐,高高兴兴地交换了吃得。


    才认识两天,却相处的极好,十分合得来。


    吃完之后,李若渝抹了抹嘴,小大人似的叹气:“我告诉你个秘密,我爸爸是英雄,他打坏人受了伤。”


    沈小宁眼睛一亮:“真的吗?我爸爸也受伤了,不过没打坏人,你爸爸伤的严重吗?”


    “很严重,奶奶说,我爸爸站不起来了。”


    “啊,我爸爸倒是能站起来,就是没了根手指,”沈小宁捏了捏自己的小指,白嫩胖乎的脸上露出心疼:“爸爸肯定很痛。”


    他之前不小心被石头砸了手,都疼的哭了好久。


    同病相怜的两人互相安慰了一番,李若渝怕奶奶着急,准备回去了,李若渝牵着沈小宁的手往住院部走,刚走到花园拐角那儿,沈小宁突然停住了脚,朝着右边方使劲挥手。


    “妈妈,我在这~”


    他拽着李若渝小跑过去:“妈妈,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呀。”


    宋今夏拿着他的帽子手套,揉了下小崽子冻得通红的耳朵,沈淮之住的病房在三楼,位置正对着小花园,从窗边往下看就能看见人影。


    再加上钱钱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他,就算一时找不到沈小宁,也能看到鹤立鸡群的钱钱。


    “爷爷在?”


    沈小宁四处张望了一圈,没找到人,宋今夏笑:“你爷爷反侦察能力可厉害,他不主动现身,你找不到的,这是你新认识的朋友?不给妈妈介绍介绍。”


    还没等沈小宁开口,李若渝就主动说道:“阿姨你好,我叫李若渝,是宁宁的好朋友。”说着,伸出右手。


    李若渝?


    宋今夏目光从她眼角的泪痣停留了三秒,握了握李若渝伸出的手:“若渝你好,你妈妈叫崔知许?”


    “是呀,阿姨你认识我妈妈。”


    宋今夏又简单询问了几句,心里有了数,真是巧了,居然在医院遇到了原著小说里的女主。


    和原书中记载的一样,李若渝,天生的美人胚子,瓜子脸,柳叶眉,一双杏眼明亮清纯,眼尾一颗红色泪痣特别显眼,让人见之难忘。


    父亲李德,是一名军人。


    母亲崔知许,是下乡知青。


    李德在她很小的时候牺牲,李家二老接连丧子,受不住打击没几年先后去世,只留下母亲崔知许独自将她抚养长大。


    母女俩靠着抚恤金,刚开始那几年日子过得还不错,很快,崔知许的娘家得知了她丧夫的消息,不仅逼迫她改嫁,还企图侵吞她的抚恤金和房产。


    李家的远房亲戚也趁机上门讨要便宜,崔知许孤女寡母势单力薄,最后抚恤金被瓜分殆尽,崔知许拼死才保下了房子。


    接下来的几年中,日子过得并不宽裕,李若渝跟着母亲崔知许省吃俭用,生活上没少吃苦,但在这个年代,有几个人的日子过的不苦?


    能维持温饱,便已不易。


    直到八十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推进,经济复苏,崔知许在学校旁边只了个煎饼小摊,母女俩的生活才开始有了起色。


    等到李若渝考上大学,遇到了男主,两个人故事拉开了序幕。


    十八岁的李若渝亭亭玉立,是个甜妹的长相,虽然自小经历忐忑,但从不缺爱,父亲爷奶在世时,她是家里的掌中宝,得到了家人全部的爱意,他们离世后,崔知许恨不得加倍爱她。


    用最纯粹的爱浇灌出来了漂亮的花儿。


    她善良却又底线,待人接物温婉有礼,看似柔弱的外表下藏着一股韧劲儿,男主便是被她的这股韧劲所吸引。


    而彼时无父无母无亲族的沈宁,也被有相似经历的李若渝深深吸引。


    他羡慕李若渝拥有一个爱她、保护她,始终不离不弃的母亲,羡慕她活在爱里,羡慕她不管遇到什么事,永远乐观以待的心态。


    经年的羡慕中,又掺杂着无以言说的嫉妒。


    这种复杂的情感在心底悄然滋长,最终演变成一种奇怪的执念。李若渝每次余男主吵架、或者受到男主家人的为难时,他总会及时的出现。


    问她:


    “后悔吗?需不需要我帮你?”


    “李若渝,他配不上你。”


    “为了一个男人吃苦,不值得,你这样对得起你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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