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鲮鱼汤
看着他们哗啦啦开始抢菜吃, 师傅本来还想再制止一下。
但这顿饭对舞狮团的人来说,可以算得上人生中最美味的一顿饭。
就算师傅之后要罚他们,他们现在也要哐哐吃。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死也要当个饱死鬼!
师傅完全劝不住, 眼睁睁看着菜越来越少,他终于也反应过来。
不行,他也要快点吃啊, 不然什么都没了, 全进这帮小兔崽子的肚子。
师傅吃着杂菌饭, 配着鱼肠煎蛋:“他们店里这饭真的挺够味啊,是买那种很贵的菇吗?”
还有腊肠也是, 前段时间过年, 请他们去舞狮的人不少,主人家也大方, 很多送腊肠腊味的,其中也不少贵价货,但都没有这个香。
那这个腊肠肯定是更好的货, 也更贵上一些。
蘑菇用贵的, 腊肠用贵的,这全都用的贵价好货, 这得多少钱啊?
成本那么高,卖得肯定也很贵吧?
师傅端详叶氏饭馆的招牌, 这家店的价格如果对比普通街边小店, 那价格是贵上一些的,但跟大酒楼比起来, 那就是实惠中的实惠。
这到底怎么做到的?
师傅惊叹地端起紫菜鲮鱼滑汤又喝了一口。
清亮的汤底鲜热顺滑, 舀起一团白嫩的鱼滑, 上面裹着许多深紫色的紫菜丝, 口感柔顺又带着一点脆脆的韧劲。
两者不同的口感形成一种绝妙的对比,紫菜爽滑,鲮鱼很嫩,但却比豆腐更有弹性,鲜气直冲舌尖……
如果说腊肠有贵货,蘑菇有贵货,那这个紫菜,还有这鲮鱼,那都是他再熟悉不过的食材,再贵也贵不到哪里去。
可就那么常见的食材,那么常见的一道菜,依然那么好吃。
师傅脸上流露出顿悟的表情:“我知道了,根本不是食材的原因,是手艺!”
他知道那小老板的手艺肯定是不错的,不然也不会开两三层的饭店,但万万没想到好到这种程度。
所以刚刚那个杂菌饭那么香,也不是因为什么贵价食材,而是因为手艺。
一门好的厨艺,可以将普通食材的香味都完全发挥出来,让人流连忘返,恋恋不忘。
师傅看着手底下这班徒弟,心里也知道,这一顿下去,这帮家伙肯定会惦记上的。
不过仔细一想,这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这饭店天天吃不行,但是弄点香辣小鱼干回去还是可以的,努力练习就奖励三根……哦不,两根。
师傅想了想,要不还是一根吧,省着点哄。
……
叶从溪那桌,大家也是吃得狼吞虎咽。
忙活一早上,还要闻着香喷喷的美食不能吃,对他们来说真是身体加上精神的累啊。
不过美食吃进嘴里的那一刻,所有疲累全都一扫而光。
当然,桌上的饭菜也被一扫而光,大家满足坐在椅子上休息。
“早上累得晕头转向,现在吃饱了觉得好幸福呀。”毛仔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他吃完一碗杂菌饭,想要再去添加时候已经没了,于是毛仔改添白米饭,把米饭浸泡在鲮鱼汤,当做汤泡饭一样吃。
“今天大家确实辛苦了,”叶从溪说,“我也没想到人会那么多,应该是太久没开门,大家憋得慌,再熬过这两天就好。”
叶氏饭馆今天人流量爆棚,确实是因为终于又营业了,还有都是新菜啊!
等过两天人流会少点,但以后生意比以前还要旺是肯定的了,不过好在现在扩张了些,位置应该是够坐的。
徐爸来拿盒饭时,徐晓佳也过来帮忙,她拍了拍胸口:“溪姐,你放心,明天我还来帮忙。”
“好啊,奖励你小鱼仔。”叶从溪面露出微笑,她正好也吃饱了,就起身去柜台算账。
今天的收入自然也是跟客流一样,超乎叶从溪的预料。
她刚刚清点完,舞狮团的师傅就走过来,掏出自己的钱包:“小叶老板,我想买些香辣小鱼仔回去,现在还有没有?”
“得再等一下,还卤呢。”今天的香辣小鱼仔销量也非常好,这玩意吃着香,一口能吃好几个,特别过瘾,“等个半小时吧。”
这样才能浸够味。
“行,我们再等等。”反正今天也没有别的活。
等这锅香辣小鱼仔卤好了,叶从溪将鱼仔捞起来,凉拌之后准备称重,就问:“你们要多少?”
舞狮师傅说来两斤吧。
叶从溪就说:“好,不过如果你们没有冰箱的话,这个最多放个两天,确定是要两斤吗?”
现在虽然不算天气热,但他们家香辣小鱼仔又没有什么添加剂,她主要担心他们吃不完,万一坏掉就不好了。
不过叶从溪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吃得完吃得完。”张雪跟张天他们连忙说,他们的肚子就是冰箱!
师傅想了想,见徒弟们都是满脸哀求,也松了口:“对,两斤。”
徒弟们开心地跳起来互相击掌。
师傅在心里哼哼哼,希望你们训练的时候也能那么开心。
下午,快五点。
宋羽她们今天上的是早班,知道叶氏饭馆早上就开门,但她们走不开。
然后一个没早班的同事去了,还给她们打包一份小鱼干。
有个同事当时看了一眼,下意识道:“哎呀,怎么那么少啊。”
右边的同事也说:“这么一点点啊,我记得以前叶氏饭馆分量挺多,酸辣粉都是满满一碗。”
还有一个同事也开口,语气中藏不住的酸溜溜:“都这样的,反正我看那些饭店本来卖得好好的,忽然搞装修重新开张,价格就会变贵,口味也会变难吃,叶氏饭馆不坑你们钱,哪里来的钱扩张呢,装修了三层楼呢。”
宋羽皱皱眉,这话她听着怎么觉得那么不舒服呢?
什么叫做坑她们钱?
叶氏饭馆做的东西很好吃,她们吃完很开心,就是爱去那吃,这样能叫做坑钱?
“我怎么感觉你对叶氏饭馆很大意见啊?”
“因为他趁着饭店装修时偷偷去人家门口摆摊,卖的也是卤味什么的,结果根本没人买账啊,这不就恨上了。”
刚刚在阴阳的那个男同事脸上顿时一臊,他在工厂干了多年,工资其实也还可以,但谁能不眼红叶氏饭馆的生意啊。
他有时候去吃饭,看着厨房里头也就是将卤味捞出来拌一拌,结果就有那么多人来吃,莫名的他就觉得自己也行,也想去试试看,没想到没人买账:“谁模仿了?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他们能卖卤味。”
顿了顿,他好像还是觉得气不过,又说:“等着吧,叶氏饭馆现在做大了,就开始偷工减料,这样干不长久,早晚会倒闭的。”
带了一盒小鱼仔回来的同事终于看不下去:“什么的偷工减料啊,是叶氏饭馆今天太多人,他们备的菜都不够卖,为了让更多人买到,所以才减少每一份的分量,价格也相应降低,这是在做好事好不好?”
人家饭店本来可以直接大打包卖给同一个客人的,反正有的是顾客想要多买。
但叶氏饭馆也宁愿麻烦点,也要减少分量,让更多人吃到。
就算是宋羽听到这里也有些惊讶,其实叶氏饭馆前几天就已经盖好,她去看过一次,比以前高了两层,装修更加明亮干净。
不知道为什么,她当时有一点点难受,就好像自己的好朋友忽然大变样了,有些陌生。
但听见同事的话,她原本那点点难受的情绪又被抚平。
叶氏饭馆还是跟原来一样啊,不止东西好吃,还带着满满的人情味。
尤其是下午五点多,踏入饭店的那一刻,闻见熟悉的卤香味的那一刻,让她愈发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虽然今天的新菜都是单人餐分量,但宋羽跟孟春晓还点了卤味,绝对够吃的。
宋羽吃着杂菌饭,里头腊味醇香,加上菌类少了一丝油腻,多了鲜美,而且吃着有种好健康的感觉,好像灵魂都被菌菇的野气洗涤了一样。
老样子各种卤肉卤菜都来了点,拌上红油辣椒后香喷喷的,无比好吃。
鱼肠煎蛋的味道又香又浓,鲮鱼饼也好吃,还有这个小鱼仔,小鱼仔是最完美的。
宋羽吃了两口杂菌饭,又喝了一口紫菜鲮鱼汤,感受着温暖的热度从她的喉咙滑落,五脏六腑都是说不出的舒服。
其实宋羽一直没好意思跟别人讲,她已经把叶氏饭馆当家了。
对于宋羽来说,能让她吃饱吃好感到放松的地方就是家,她原来的家庭给不了她这样的感觉,只会朝她索取,所以她及时远离,那个地方也不算她的家。
而现在叶氏饭馆虽然变得更大,但熟悉的美味,熟悉的氛围,顾客们一边吃饭一边说着自己生活上或者工作上的繁琐事,还是跟以前一样……
哦,除了黑白大肥猫好像不在。
正好旁边有个顾客问出了她这个疑惑。
林秋娇笑着说:“人太多了,等过两天再带它过来。”
“好好好,现在饭店变那么大,这小猫肯定会玩得很开心。”
……
宋羽嘴角含笑又喝了一口汤。
在她心目中,这里依然是那个让她觉得幸福的小饭馆。
这时,早上刚刚来过的姜校长这会儿又来了。
他不止是一个人来,而且还带了几个学生。
今天下午,姜校长要给学生们上课了,上到一半,他觉得自己差点要被气吐血,不行,赶紧得来饭店吃点饭,补充补充能量。
他也不能把学生们留在家里,只能一起带过来,吃饱喝足再回去。
学生们大口大口吃着饭,脸上都是满足的表情。
好香的饭菜啊,明明来的时候还不是很饿,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闻见这饭菜香味,肚子一下就空了,怎么吃都觉得吃不够。
邓明天继续要把自己整张脸都埋进碗里:“姜老师,这个好好吃啊,您是怎么发现那么好吃的店?”
姜校长听见这句话,看了一眼邓明天,幽幽地说:“说起来,你跟这家店也算是有点缘分在身上的。”
邓明天:“唉?”
姜校长又是呵呵一笑。
如果不是当初邓明天的爸爸在这里请他吃饭,让他心情大好,一时间松了口,也不会收了个那么笨的徒弟。
唉,人人都说祸从口出,他这算是祸从口入吧。
每次被学生气得半死的时候,也只能在脑海里回味一下那顿饭的美味,给自己一点心灵上的安慰。
其实吧,能让姜校长收为学生,或多或少还是有点天赋的。
但这天赋在姜校长眼里就完全不够看,跟没灵气一样,所以他们经常达不到姜校长的要求,还把他老人家气得胸堵。
学生们一边吃得津津有味,一边想到吃完还要回去继续练书法又有些发愁。
“唉,要是练书法跟吃这个饭一样简单就好了。”
这次吃饱后,姜校长神清气爽,回去就说:“你们这次要是没能写出让我满意的字,那就下楼跑五圈。”
姜校长住的这个房子楼下是个很大的绿化区,正好姜校长也发现了,这群小孩的体质不太行,跟他们年轻时候比差多了,站着写一会儿字都虚,正好接着这个机会锻炼一□□质。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哀嚎。
姜校长可不给他们逃避的机会,让他们立刻写。
第一个学生写完,姜校长看了一眼:“不行。”
第二个学生写完,姜校长又看了一眼:“不行。”
反正只要是不行的,都要去跑步。
这一趟下来,就没有一个人得到一个行的评价。
最后一个,终于轮到邓明天了。
邓明天将自己的字举起来,姜校长余光略略扫过一个字形,不行两个字就要脱口而出。
结果再仔细一看,看清楚字的内容,这个不行,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邓明天第一张纸写了“鱼肠煎蛋”,第二张纸写了“香辣小鱼仔”,第三章 纸写了“紫菜鲮鱼汤”……
看着这些字,姜校长的脑海控制不住想起叶氏饭馆的美味,每一道菜的诱人卖相都浮现在他眼前。
你说这样的怎么可能不行?!
那可真是太行了啊!
姜校长憋了半天,指了指邓明天:“你小子,机灵劲就全用在这了。”
邓明天嘿嘿嘿,反正姜校长不会说不行,那他就不用跑步了。
邓明天逃过一劫。
晚上七点。
邓明天的爸爸邓泉上门来接儿子,他知道姜校长不收礼,所以也只带了点水果,说是自家亲戚那摘下来的,家里太多了,到处分点。
姜校长这才收下。
书房里,邓泉透过门缝看了一眼客厅外的邓明天,又压低声音问:“姜校长,小天他最近怎么样?有没有进步呀?”
邓明天肯定是有进步的,而且比以前进步不少,但对于姜校长来说,这些进步跟没进步没啥区别。
此时姜校长喝了口茶,却是慢吞吞地开口:“邓明天的字啊,越来越有味道了。”
邓泉闻言一喜。
味道?什么味道?哦,是韵味对吧!
姜校长这是说他儿子写的字有仙风道骨的韵味吧!
哎哟喂,有了姜校长这夸奖,以后他都可以横着走了。
还没等邓泉高兴多久,就听见姜校长继续慢悠悠地说:“有香辣小鱼仔味,鲮鱼汤味,鲮鱼饼味。”
邓泉:“???”
……
天色越来越暗。
饭店马上要关门了,刘大爷踩着点走进来。
他今天去给女儿送东西,现在才回来,本来想着随便吃点什么应付应付就好,可是心里惦记着中午吃过的美味,对自己做的饭菜实在不感兴趣。
见警长还在他们家,三楼的灯也还没关,想着叶从溪他们应该还在店里,于是又过来了。
叶大翔吨吨吨喝完一碗紫菜汤:“刘老头,你怎么这时候才过来?东西全都卖完了,一点都没剩。”
林秋娇也说:“是啊,要是你能早点一点点,还能跟我们一起吃。”
“哎呀,年纪大了,腿不行,走慢一步。”刘大爷看着他们都光盘了,心里懊悔。
叶从溪说:“刘爷爷,有小鱼仔,您要吃小鱼仔吗?要的话我给你拿。”
“小鱼仔也行吧,有没有饭啊?我配着米饭一起吃,我还没吃饭呢。”
“米饭也没有了。”毛仔轻咳一声举起手,刚刚他已经把煮饭的锅都端过来扒拉干净。
“刘爷爷,您吃不吃面?我给您煮个面吧。”正好冰箱里还有点面条,是叶从溪想要留到明天早餐吃。
不过刘大爷还没吃饭,她就想着给他煮个面条。
“可以可以。”刘大爷可不挑,
叶从溪走进厨房,冰箱里就面条,其他东西也没有了,倒是柜台上面还有一点蒜头跟香葱。
叶从溪就地取材,将蒜末下锅炸一炸,蒜末在热油里滚出焦香味,这时候加入酱油,炒香之后放入煮好的面条,用筷子搅拌。
细细碎碎的酥脆蒜末带着泛着油花的酱油裹在面条上,面条根根分明,浓而不黏,最后撒上一把的葱花就出锅了。
刘大爷在旁边赶紧伸手接过面条,香得他移不开眼:“你怎么那么厉害呢,就那么一点东西都能做得那么香。”
叶从溪笑了笑:“刘爷爷,您快趁热吃吧。”
“好好好,我赶紧吃。”刘大爷点头,他们忙活一整天了,他也得赶紧吃完,让人能关了店铺回去休息。
刘大爷拿起筷子,搅拌搅拌,低下头就开吃。
面条带着蒜香、葱香、还有酱香铺面而来,那酱油已经渗透进面条里,吃起来咸香无比,因为里头还有蒜头,又多了一股鲜香。
随着咀嚼的动作,葱花的清香也弥漫上来。
看着简简单单的一碗面,滋味一点都不比那些大餐差。
刘大爷吃到一半,忽然有了主意:“小溪,我能加点小鱼仔在里面吗?”
“我去给你拿。”叶大翔站起身,给刘大爷端了一碟香辣小鱼仔过来。
刘大爷忽然有些忐忑:“这里面该不会有毒吧?”
叶大翔:“……”
叶大翔要抢回来:“爱吃不吃,不吃算了,还给我。”
难得做一次好人,居然还被人误解。
刘大爷:“吃吃吃,我怎么不吃,唉,等你女儿去上学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吃上这小鱼仔,还有那个煎鱼饼也是好吃,叶大翔,我说你就应该好好练练厨艺,继承点你女儿的技术,让你女儿上学的时候,我们也能吃上这些好东西啊。”
叶大翔:“……”
他那是不想吗?
但他没有遗传到他女儿的天赋啊……唉?这话怎么好像有点怪怪的。
叶从溪笑着说:“小鱼仔跟杂菌饭应该会变成常驻菜单,只是香煎鱼饼我还要再抓一抓我爸,让他努力努力。”
周一,店里关于鲮鱼的几道菜撤了下去。
人流量也逐渐恢复到一个稳定的状态,虽然也忙,但忙起来还能喘口气。
叶从溪跟鲮鱼档口的那个老板说好了,只订两天的货。
但叶氏饭馆这两天要的货,赶上别的饭店要半个多月的量。
鱼摊老板听叶从溪说暂时不要了,还有点可惜:“行,那小老板你下次还要鱼就来我们家,我们家的鱼新鲜,到时候给你打个折。”
叶从溪点点头,在周五下午又去了一趟,还是订两天的量。
“这次不要鱼内脏,只要鲮鱼。”
“行,明早给你拿过去,”鱼摊老板爽朗笑道,“你这饭店还挺有意思,是只在放假的时候做鱼吗?”
“我爸对这道菜还不拿手,我得再教教她。”
鱼摊老板觉得更有意思了,还有女儿教爸爸的?
她抓起刚刚宰好的两个鱼头装在袋子递给叶从溪:“这个你拿回去尝尝……你现在不要我明天又得给你送过去,赶紧的拿着,我还要做生意。”
叶从溪只好收下:“谢谢阿姨。”
鱼摊老板摆摆手,让她回去看着点路,他们这边地上水多,容易路滑。
鱼塘老板给的是花鲢鱼头,这种鱼头大,脑髓多,鱼脸肉也肥,又嫩又厚的,而且没有乱刺,用来做剁椒鱼头再适合不过。
正好她腌的泡椒也好了。
回到店里,正在门口趴着的警长喵喵喵地蹭上来,又闻了闻叶从溪手里的鱼头,很感兴趣的样子。
“你也想吃鱼啊?不行哦,这个鱼小猫不能吃,小猫吃点鸭心好不好?”叶从溪哄了两句警长,这才起身走进厨房。
叶从溪把鱼头拿出来洗干净,然后从后背劈开,刮去里面的黑膜跟粘液,抹上姜葱还有一点盐,这是去腥,也是打上一点底味。
将两只鱼头都处理完,就把鱼头的两面摊开来摆放,看起来好像一只展翅的蝴蝶。
叶从溪从柜子里搬出陶瓷泡菜坛,把里面的辣椒取出来。
红泡椒跟黄泡椒都有,她将泡椒剁成细细碎碎,红黄交织在一起,就算没有酸酸辣辣的味道,光看这卖相也十分诱人。
第132章 132
剁椒鱼头
叶从溪往锅里倒油, 把剁椒碎还有蒜蓉碎下锅炒出浓烈的香气,又陆陆续续加入盐蚝油酱油等调味料。
蒜香咸辣的香气伴随着锅铲翻动的频率一波一波往外弥漫。
勾得好几个顾客都频频往厨房里看。
“什么味道,又辣又香, 单单闻着这味道都觉得饿。”距离厨房最近的那个客人明明刚吃饱,却又被这味道勾得食欲大动。
“你说这饭店怎么就不弄个遮挡的,挡一挡里面传出来的香气是吧, 也不怕我们要是饿狠了冲进去抢。”好吧, 好像真不怕, 毕竟是黄毛老板,武力值还是杠杠的。
“哪里没有做, 你看现在东西卖完连挡板都关上了, 那味道就是从门底下那条缝钻出来,没办法, 太香了,漏出一点点就够让人流口水。”
……
别说他们馋,后院里梁小兰洗好碗走出来, 她没看见叶从溪刚刚处理鱼的动作, 只盯着锅里那炒得漂亮馋人的青黄剁椒蒜蓉酱问:“小叶老板,你这是在做什么?拌面吗?”
叶从溪听见这句话忍不住笑:“你忽然想吃拌面啊?”
梁小兰老实地点点头:“昨天你给那个大爷做的拌面可香了。”
“这是剁椒鱼头。”叶从溪关掉火, 单手端起锅,将锅里油光红艳的剁椒淋在鱼头身上。
鱼头装在砂锅里, 底下还铺了一层金针菇, 香味冲鼻的浓郁酱料厚厚地流到鱼头身上。
一般剁椒鱼头都是上锅去蒸的,不过叶从溪更偏爱用砂锅慢慢焗出来的, 会更加入味香浓。
用大火烧到沸腾, 然后转到成小火, 等时间一到, 叶从溪就掀开锅盖,一片氤氲的蒸汽白雾中,鱼头温热缤纷,底下只剩下一层深褐色的汤汁。
叶从溪撒上一把葱花,然后把烧得滚热的油泼上去,伴随着滋啦一声,本身就浓郁的香气变得愈发刺激。
碧绿的葱花,红黄色的辣椒,还有灰白色的鱼肉,跟浅浅的、将鱼头浸泡在其中的深褐色酱汁,各色交相辉映,这卖相说一句活色生香也不为过。
叶大翔炒了个青菜,然后又把剩下的卤味凉拌凉拌,加上这两锅剁椒鱼头,就是今天的晚饭。
“鱼头够不够吃呀,鱼头没什么肉吧。”毛仔端着鱼头出去。
说实话,他没吃过鱼头,所以拿起筷子时,虽然被这道菜的味道馋得不行,但一时之间连怎么夹都不知道。
“鱼头能吃什么?鱼眼睛?”毛仔犯难了。
“那你吃鱼眼睛。”叶从溪让他去夹。
鱼眼胶质多,吃起来滑爽美味,周边还带着剁椒跟的泡椒,咸香酸辣的滋味瞬间在舌尖上绽放开,香得他一个哆嗦,眼睛都变纯净了。
“哇哦,好好吃啊!”毛仔本来还想着鱼头好像没什么肉,都是骨头,应该不够吃啊,但没想到溪姐做的鱼肉那么香,这味道也太带劲。
就这么一口鱼眼,再加上细细碎碎的辣椒,他直接就配着吃了大半碗饭,嘴里都是香的。
“鱼好吃,上面的辣椒也好吃,只吃辣椒都够下饭了。”毛仔美滋滋地说。
叶从溪刚刚吃完底下香辣脆爽的金针菇,伸出筷子去夹鱼肉,她夹的是鱼嘴的位置,鱼头被焗软了,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连骨带肉拨下来:“你光吃辣椒干什么?这还有肉啊,这里都是能吃的。”
“这也能吃?”毛仔以为只有鱼眼睛能吃。
他学着叶从溪的样子将另一边鱼嘴夹下来,鱼肉挂着香浓的蒜蓉辣椒酱,毛仔又点了点底下的料汁,这才吃进嘴里。
天啊~~
毛仔整个人陶醉的,飘飘然的,他感觉整个人幸福得快要上天堂了。
没想到鱼头这个部位的肉也那么好吃,又嫩又滑,很轻易就能用舌头把鱼脸肉从鱼骨上面吸下来。
没错,吸下来,甚至都不用啃,白嫩嫩的鱼肉就这么吞进肚子里。
毛仔吃得津津有味:“没想到鱼头还有那么多部位都是能吃的。”
梁小兰吃着鱼头大口扒拉着米饭:“鱼头可好吃了。”
郑金茹也说:“小叶师傅这个鱼头处理得好,我之前用鱼头炖过豆腐,但煮得不够味。”
梁小兰吃完米饭,她本来想再去添饭,但看着锅里的辣椒碎,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叶老板,冰箱里是不是还有点面条,我能不能去煮了用来和这个辣椒一起拌面。”
“是还有点面条,”叶从溪点点头,正好她吃饱了,“我去给你煮吧。”
她速度快,很快就做好一份炸蒜酱油捞面。
因为梁小兰说她要弄辣椒碎拌面,所以她特意没有搞太咸。
等把砂锅里吃剩下的辣椒酱淋在拌面上,然后拌一拌,让细碎鲜辣的辣椒碎均匀地粘在面条上。
梁小兰吃了一大口,香得她连不小心沾在嘴唇上的辣椒汁都要舔干净。
“这面条太香,这都能当做一道菜来卖了,就叫做辣椒拌面,肯定很多人吃。”
林秋娇本来是用辣椒拌米饭吃的,她闻言,也要试试辣椒拌面。
大家你一筷子,我一筷子。
拌面吃完了,砂锅里的辣椒碎跟金针菇也被吃完了,桌子上就剩下骨头,其他餐具全都干净得反光,仿佛没用过一样。
林秋娇还用筷子在砂锅里捞了捞,试图再捞一点出来。
叶从溪看着妈妈这个样子,露出笑容:“妈妈,你还想吃?那我们明天做点这个卖吧,我去跟鱼摊的老板说一下。”
现在店里也拉了电话,鱼摊老板没有电话,但是菜市场有。
叶从溪的电话打到菜市场那,让管理人员帮忙联系一下鱼摊老板,多加五十个鱼头。
打完电话,张阿婆正巧从门口路过,拿了点桑葚给他们吃。
三月份的桑葚,又酸又甜,酸得很清爽,甜得不腻。
林秋娇吃了两口,看见叶大翔嘴巴的颜色,也龇起牙问:“我牙齿上面有没有颜色?”
“有有有,又紫又红又黑。”毛仔哈哈哈哈,他张开嘴巴,努力不触碰牙齿,把桑葚放在舌头上,用上牙膛压爆了桑葚。
然后伸出舌头,假装僵尸的样子:“哇呜呜呜,有没有被吓到?我这样恐怖吗哈哈哈?”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梁小兰兴致勃勃。
连叶大翔跟林秋娇也玩起来。
幼稚!
叶从溪哼哼两声,却也伸手,拿起一个桑葚,把舌头变成恐怖的紫红色,然后去吓唬警长。
警长竖起猫尾巴,在楼梯跑上跑下。
叶从溪也紧跟在后面追:“小猫咪,别跑啊,让我抓到你吧~!”
抓到你,然后把你亲亲亲,把你的小嘴筒子也亲成黑紫色的。
叶从溪跟警长就这么上蹿下跳着。
刀疤一吃着桑葚,忽然想起一件事,开口:“翔哥,明仔前几天去找我,问我们要不要去他们家摘菠萝。”
明仔算叶大翔的半个小弟,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是先跟刀疤兄弟认识。
然后跟叶大翔认识没几天就回乡下去了,因为他爸摔断腿,他要回去养猪种田,暂时当不了古惑仔。
直到前几天,明仔来一趟涌头镇这边,去刀疤一之前租的房子看了看,发现他们还在,就给他们说了这事。
“到时候喊上翔哥和秋姐一起来,菠萝管够!多到再不吃就要烂在地里了。”
刀疤一当时赶着回店里干活,再加上这几天店里事情挺多,一下子就给忘记,直到刚刚吃了桑葚,这才想起来。
“好久都没看到明仔,那时候还想把明仔也喊过来一起干,不过想到他家里还有活就算了。”叶大翔说。
而且他们只知道明仔在哪个村,具体村里哪个地址也不知道,现在交通不方便,找过去一趟还挺麻烦。
林秋娇眼睛亮亮地说:“我也想去摘菠萝,问问小溪要不要去。”
叶从溪在楼梯上就听见他们的对话,她抱着警长下来:“可以啊,下星期放假的时候我们去吧。”
现在叶氏饭馆是一月休息四天,下周六日她也放假,店里休息两天,去找明仔玩。
叶从溪记忆里对明仔的印象不深,只记得好像比毛仔大一点,性格有点腼腆。
不过腼腆不影响他当九零年代杀马特。
一眨眼,就到了周六早上。
叶氏饭馆门口贴着休息两天的牌子。
客人们过来一看,没开门,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一看只有两天。
还好还好。
有了那么长时间作对比,这两天看起来都没那么难熬。
吃了闭门羹的顾客来来去去好几波,此时,叶从溪他们也包了一台面包车去找明仔。
明仔姓谢,住在谢家村,不过谢家村还挺大的,分为上村跟下村,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只能下了车慢慢找。
村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叶从溪他们几个陌生面孔很快就引来关注。
“你们是来找人的吗?”
“对啊,你认不认识个叫谢明的,跟我一样染着黄色头发……”
叶大翔说到一半,刀疤一悄咪咪跟他说:“翔哥,明仔现在没有染黄色头发了。”
什么?
叶大翔闻言心碎了,想当初,明仔特意跟他染了一样颜色的头发,说这是对他的崇拜跟忠心。
唉。
不过来都来了,还是得找到人再说。
几人一边打探一边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下村,刚好村口有人,他们就过去问。
“你们找明仔干什么?”说话的阿姨显然是认识明仔的。
“我是明仔大哥,我过来看看他。”叶大翔一副十足十的大哥样子。
“那边,这里走过去,最后一家就是他。”阿姨说完,目光又落在他们身上。
等叶从溪他们道了谢,往前走,阿姨依然不舍得挪动视线,直到只拿到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她这才一拍手,激动地去跟自己的好姐妹分享八卦。
“刚刚有一群人来找明仔,穿得光鲜亮丽的,说是明仔的大哥,明仔什么时候还有这门亲戚啊?”
叶从溪一家都长得挺好看,身形也高挑,而且现在店里生意好,林秋娇也舍得买好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么一整确实光鲜亮丽的。
连带着刀疤一跟毛仔他们都光鲜起来。
谢家村都挺穷的,明仔一家还是这里头最穷的,他爸腿不好,他妈心脏不好,家里现在就他跟他奶奶能干活,谢奶奶年纪也大。
这一家怎么看怎么不行。
居然有人来找,还是看着混得很好的人,那个年纪比较小的小姑娘手里还拿着相机呢。
相机耶,是很贵的东西了。
顺着刚刚那个阿姨说的方向,几人踩着泥地走。
涌头镇那边起码是水泥地了,但谢家村这里还到处都是泥土地,而且也没有路灯,这到了晚上肯定乌漆嘛黑的。
幸好现在是白天,马上要到最后一处房子,那房子里头也走出来一个身影。
那身影看见他们,好像以为自己出现幻觉般,又揉了揉眼睛,连揉三次,确定是真的,语气不可置信地说:“翔哥,秋姐,你们怎么来了,大一哥!”
刀疤一笑道:“不是你让我们来摘菠萝吗?”
谢明愣了愣,反应过来,挠挠头:“哦哦,是哦。”
但他真没想到他们回来,毕竟过来这里一趟要花的钱,能买好多菠萝了。
谢明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止是为了菠萝来的。
经过叶从溪的提醒,叶大翔还拎了礼物,给谢明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
谢明爸妈都显得特别拘谨:“我,我们这里也没什么能招待你们的。”
谢明爸妈还想把珍藏的奶粉拿出来冲给他们喝。
“不用啦叔叔阿姨,让明仔哥带我们去菠萝地就行,我们想吃菠萝。”叶从溪说。
“要吃菠萝啊,好好好,明仔,快点带你大哥他们去摘菠萝。”谢爸招呼道。
谢明就带着叶从溪他们出去,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菠萝地。
菠萝树只有半人高,像放大版的仙人掌,上面挂着带刺的菠萝,摘的时候得戴上手套,不然没摘两个就要废了。
谢明家就三副手套,所以谢明带着刀疤一跟叶大翔下地去了。
叶从溪拿出相机咔擦咔擦拍了几张,林秋娇也很新奇:“原来菠萝树是这样的,我还以为是很高很高的,就那么矮啊。”
“是啊,去年菠萝成熟那会,我刚回来,还跟翔哥一样染着黄头发,蹲下来的时候,我奶眼神不好,以为我脑袋是菠萝,伸手要来摘。”谢明说着说着,给自己说不好意思了,耳根子都红起来。
毛仔直接哈哈哈哈大笑,差点笑得捶地。
叶大翔也哈哈哈哈,原来明仔是因为这个才没继续染黄头发啊。
摘好的菠萝扔到框里面,他们拖着框回去。
路上,毛仔好奇问:“明仔哥,你们种这菠萝赚钱吗?”
明仔摇了摇头:“不赚,勉勉强强能过下去吧。”
菠萝销路不好,但谢家村的人种了那么久的菠萝,也只会种菠萝,只能这样一年接着一年地重复。
毛仔想了想谢明家的环境,确实看不出赚钱的样子:“要不你来跟溪姐还有翔哥混吧。”
叶从溪点点头:“正好现在饭店也还需要人。”
忙是忙得过来,但大家也忙得挺累,如果能多个人,那肯定能轻松很多。
谢明显示眼前一亮,可是想到什么,又叹了口气:“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爸妈这样,我奶奶年纪也大,实在是走不开。”
他这样说,大家也不好勉强,毕竟谢明家里那情况,确实有些麻烦。
回到家里,谢明就先削一个菠萝给他们吃。
菠萝就这么吃容易杀嘴,有些人嘴巴能疼好几天,谢明自己吃没问题,但他怕叶从溪他们不行,所以还是泡了会盐水,才端过去让他们试试。
谢明种的菠萝带着很浓的果香味,是那种新鲜热带水果独有的、被太阳晒透的甜香。
果肉脆嫩,甜中带着一丝酸,酸味很轻,刚好起到一个提味的作用。
好吃得让人想要去树林里当吗喽晃荡大叫。
一个菠萝瞬间就被人分完。
叶大翔说:“明仔,再去摘几个吧,我们买回去吃。”
林秋娇点点头:“对,多拿点,我们吃不完还可以给客人吃。”
毛仔举手:“还能给溪姐当食材,之前溪姐就做过一道菠萝咕噜肉。”
叶从溪将最后一口菠萝吃完:“你记忆力倒是挺好。”
毛仔嘿嘿嘿笑,那么好吃的菜,怎么可能忘记。
明仔站起身:“行,翔哥,我再去给你摘几个,不过咱们的关系就别说什么买不买的,就当是我请你吃,反正现在菠萝也不值钱。”
谢爸谢妈还有谢奶奶也说不用给钱,拿去尝尝就好。
叶大翔却说什么也要塞钱,双方推来推去,最后叶大翔只好假装把钱往兜里一塞:“行吧行吧。”
其实走的时候,偷偷给放到桌子上。
等谢明送他们到村口,帮忙叫了辆面包车,回来才发现钱,他摸了摸眼泪。
等回到涌头镇,他们在店里下车,打算先把菠萝放到店里。
叶从溪用袋子拎了几个菠萝,等下给张阿婆他们送去,一出门,却看见姜校长,姜校长旁边还跟着一个中年男人。
两个小时前,姜校长家来了客人。
这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校长带的第一届学生,也是顺景隆的老板马正平。
姜校长跟马正平的关系一直挺好。
马正平前几年得了很严重的病,专门去国外做了手术,不过现在恢复得不错。
姜校长上次见到马正平,跟他简单说了马英明的事。
马英明是马正平堂哥那边的亲戚,因为马正平身体不好,当时女儿年纪也还小,还在念书,所以才把酒店重要的事情交给马英明。
直到姜校长说明情况,马正平这才知道马英明居然背着自己做了那么多混账事。
马英明做的错事还不止做假证这一件,他把之前顺景隆的大厨逼走,安排自己的人手进来,所以顺景隆饭菜的味道一跌再跌,很多老顾客都走了。
马英明这才想把叶从溪招到顺景隆来,试图挽回这个局面,还使出一些下作手段。
马正平这边肯定不会护着他,警察那边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马正平找上姜校长,也是知道他跟叶从溪认识:“听说是个年纪很小的孩子,我想见一见她,给她道个歉。”
所以姜校长这才带着马正平上门。
叶从溪听完他们的解释,也不计较:“马先生,我不怪你,毕竟这事也不是你想做的,既然马英明现在已经被警察带走,那也算暂时告一段落。”
马正平感慨这孩子心胸宽广大气,又看了看周边:“我听姜校长说,这房子是刚刚建起来,没想到你们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就把饭店开那么大,真厉害。”
想当年,他也是靠着家里的人脉,才幸运地有了顺景隆。
姜校长倒是想起一件事:“小溪,你不是说三楼是做私宴的吗?现在能约吗?你看你这位置都弄出来了,不做不是浪费吗?”
叶从溪明天还是放假,她低头看了看那一筐菠萝,有个想法:“可以,您要不要订?明天就招待你们这一桌,不过做什么菜我说了算。”
姜校长赶紧说:“订订订。”
马正平搓搓手:“老师,我也想尝尝。”
姜校长看他一眼:“行吧,那就六个人。”
除了马正平,还有那几个学生呢,唉,都是债啊。
“行,那你们明天中午十二点过来。”
本来招待一桌客人,只要叶大翔跟林秋娇来帮忙打打下手就行的。
但毛仔说什么也要来帮忙。
叶大翔一语道破:“他主要就是想要蹭口吃的。”
毛仔被戳破目的,也不尴尬,反而嘻嘻地说:“溪姐今天肯定会做很多关于菠萝的美食,溪姐,会有咕噜肉吗?”
“这都被你看出来啦,”叶从溪确实是因为看见那么多菠萝,手瘾上来了,所以才接下这私宴的,“有咕噜肉,还有其他菜。”
叶从溪接过她爸洗干净的鸡,顺着鸡肉的骨骼砍成小块,抹上调味料还有薄薄的淀粉腌一腌。
趁着这时候,叶从溪拿过叶大翔削好的菠萝切开。
金黄甜润的汁水溢了出来,她先把菠萝放到盐水里浸泡。
等鸡肉腌入味,就下锅煎,将鸡油都煎出来,变成干干的焦褐色。
这时候满锅都是滋啦滋啦的油香味,再把切碎的蒜蓉和洋葱丝小米辣放下去炒香炒软,最大火爆出香气。
在锅内的温度到最高点时,在周边淋入一圈白酒挥发香气,紧接着倒入切好的菠萝块翻炒均匀,最后撒上一把香菜。
一道菠萝干煎鸡就能上桌了。
第133章 133
菠萝干煎鸡+菠萝饭+黑椒菠萝牛肉粒
三楼。
这里一边是房子, 一边是天台,叶从溪准备到时候种满花,警长也可以在这里玩。
现在虽然还没有种上花朵, 但这不妨碍警长在上面打滚晒太阳。
姜校长跟马正平还有几个小孩上来时,看见警长还想要逗逗它,跟它打招呼。
警长甩了一下尾巴, 把脑袋埋过去。
邓明天:“它好高冷啊。”
姜校长:“这猫长得还挺俊。”
看得姜校长手痒了。
姜校长不仅毛笔字写得好, 还略懂一些水墨画, 还真巧,邓明天带了毛笔墨水还有宣纸。
姜校长就在三楼的石桌上将宣纸铺开, 当场作画。
因为马上要吃到美食, 他心情好,所以一口气画了好几张, 每一幅看起来都栩栩如生,非常有灵气。
林秋娇端着做好的菠萝干煎鸡上来,就看见姜校长画好的警长:“哇, 好好看啊。”
姜校长:“之前答应过你女儿, 等你们开店就送几张字画,不过她一直要上学, 也没时间问她喜欢什么,你看这个怎么样?”
“小溪肯定喜欢。”林秋娇把菜给他们端进屋里。
三楼的私宴厅只有三张桌子, 毕竟叶从溪没有专门做私宴的打算, 她只是想着有时候手瘾来了可以弄几桌。
林秋娇刚刚上来的时候,大家的目光就都被吸引, 现在坐下来, 更是等不及米饭上来, 迫不及待就拿起筷子。
几个小的, 连同马正平都看着姜校长,眼睛充满期盼。
姜校长:“……”
小孩也就算了,这个马正平自己家开酒楼的居然还那么馋别人家的饭菜,算了算了,看在他身体刚刚好的份上不说他了。
姜校长轻咳一声:“行了,快点吃吧。”
话音刚刚落,刷刷刷几双筷子伸出去,对准盘里的鸡肉就是快狠准一夹。
姜校长:“……”平时练字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的手那么有劲?!
因为大家速度都太快了,手影模糊菜色,邓明天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夹到肉,没想到他夹到一块菠萝。
而且他一时之间还没认出来这是菠萝,是看见有些不对劲,愣愣地问:“这是什么啊?该不会是姜吧?”
姜这种东西就是喜欢伪装各种菜。
他已经上过很多次当。
马正平倒是看出来:“菠萝,这是一道菠萝干锅鸡,这个时节的菠萝确实不错,咱们有口福了。”
他笑了笑,张嘴将鸡肉送入口中。
干锅菠萝鸡外酥里嫩,焦香中带着菠萝的酸甜,浓浓的料汁裹在鸡肉上,又带着一点咸香,伴随着唇齿的起起落落,洋葱微甜,小米椒的微辣,还有香菜的清香,层层递进。
这一道菠萝鸡不但卖相看着诱人,吃起来更加妙。
邓明天惊叹:“什么?菠萝也可以炒菜啊?”
马正平将嘴里的鸡肉咽下去:“当然,菠萝炒菜别有一番风味,还有苹果其实也可以用在菜上面的。”
另一个小孩很快也干掉一块菠萝鸡,脸上满满都是意犹未尽的表情:“好好吃啊这个鸡,酸酸甜甜咸咸。”
其实她说不上来具体到底是个什么味道,只觉得所有味道都有。
别的菜要是一下那么多味道堆在一起,那口感估计挺微妙,承受力差点的估计还会觉得难以下咽。
但叶从溪做的这一道干锅菠萝鸡就不会,酸甜可口,鸡肉咸香,反而十分开胃,所有味道都融合得刚刚好。
马正平又夹起一块肉,他这次细细品尝:“这鸡得先腌后煎,炒的时候要用猛火,酱汁要收得干,才能做出这种香而不腻的滋味。”
一般来说,老师傅做这道菜难免也会有几分失误,比如不够干香,又比如焦过头了。
但眼前这一道干锅鸡相当完美,要是没见过厨师本人,只尝这味道,肯定会以为是个有几十年经验的老师傅做出来的。
梁小兰这会儿端着米饭上来,看见餐盘里已经被吃了一大半的菠萝鸡,她都开始怀疑自己的效率了。
不会吧,林老板刚刚下去,她就上来了呀。
他们也吃太快了!眨眼的功夫就干掉那么多。
好像之前一直闹饥荒,现在终于有饭吃一样!
“米饭来了,哎呀好啊,这就是要配着米饭吃……唉,这米饭感觉有点少啊。”马正平都等不及梁小兰走过来,他自己站起身接过米饭,先给姜校长添了一碗。
“小叶老板还在做菠萝饭呢,不过她先让我端点米饭上来,说你们肯定要。”梁小兰心想,小叶老板还真是说对了。
干香菠萝鸡太下饭,因为干香的做法,鸡肉足够入味,带着满满的锅气,跟着晶莹的大米饭一起吃,这一口鸡一口饭,火热的酸甜咸香混着米饭,比什么龙肉凤肉都要下饭。
姜校长把米饭吃完,又吃菠萝,酱香爆炒过的菠萝吃起来还挺特别,外面热乎乎的,牙齿一咬,汁水就爆了出来。
“你酒楼卖过这道菜吗?”
马正平实话实说:“有啊,不过就算是以前那个师傅在,做出来也没有这么好吃。”
唉,如果不是这小叶老板真的挖不走,别说三顾茅庐了,就算三百顾茅庐,他也要试试,把人请回去。
对于马老板的这个想法,叶从溪毫不知情,她还在备菜。
叶从溪今天准备做菠萝饭、菠萝咕噜肉、菠萝牛肉粒,还有菠萝拌黄瓜跟菠萝猪肉串,加上刚刚端上去的干香菠萝鸡,一共六道菜。
林秋娇刚刚将警长的画拿下来:“小溪,你猜猜看这是谁家猫猫?”
“警长啊,这一看就是警长。”叶从溪笑着说,“姜校长画的?”
林秋娇点点头:“是啊,真厉害啊,跟警长一模一样。”
水墨画不像照片,可以一比一还原,但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警长,像的是神韵。
“确实厉害,等下要好好谢谢姜校长,妈妈,你先挂起来吧,找个时间我们去买个画框,然后挂在店里。”叶从溪正在调菠萝咕噜肉用的料汁。
“好嘞。”林秋娇小心翼翼把画收好。
毛仔兴奋地举着几个挖好的菠萝过来:“溪姐,你看我这个菠萝挖得漂不漂亮?”
“漂亮。”叶从溪满意点点头,她将菠萝壳拿去烤一下,回来的时候,叶大翔已经将菠萝切成菠萝粒。
叶从溪接过手,就开始炒菠萝饭。
虾仁、蛋黄、玉米粒、豌豆粒、还有菠萝饭绝对必不可少的咖喱。
新鲜的虾仁弯曲红润,米饭粒粒分明,蛋液均匀地地裹在在米粒上,将炒饭变成跟菠萝一样的金黄色泽,在大火猛炒的过程中,其他配菜点缀其中,香气渐渐渗透出来,最后咖喱粉收尾,直接出锅。
毛仔眼巴巴地瞧着,嘴巴都张大了,他看着叶从溪单手将锅给端起来,把炒饭倒在菠萝壳里。
毛仔看得心痒痒:“溪姐,你也太厉害了,你怎么想得出来这样的炒饭?我从来没见过!”
“我在书上看的。”叶从溪笑了笑,其实她旅游吃到的,她还记得当时天气很热,她没什么食欲,但闻见街边小店传来的菠萝炒饭香味,让她立刻就来了胃口,吃了整整一大份。
菠萝炒饭端上楼。
马正平一看见炒饭就笑了:“难怪刚刚米饭那么少,原来还有好东西在后头等我们呢。”
小孩子们看见这菠萝炒饭都是哇地一声。
他们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炒饭。
黄亮的米饭,翠绿的豌豆,嫩嫩的玉米,还有红红的虾仁,加上藏在其中的菠萝粒,这一碗的菠萝炒饭好像一道色彩缤纷的珍宝。
马正平倒是吃过这道菜,不过等他添了一小碗菠萝炒饭到自己碗里,凑近闻见那香气,他就知道这跟他以前吃过的菠萝炒饭都不相同。
无论咖喱的辛香,还是蛋液的蛋香,亦或者是菠萝的果甜等等,都要比他之前吃过的炒饭还要香浓许多。
叶从溪的手艺好像一个美味扩散器,经过她手出来的菜都会变得非常香。
马正平挖起一勺炒蛋送进嘴里,那复杂又热烈的美味就在舌尖上跳开。
油润干香的米饭带着咖喱的香气,这一口让人胃口瞬间大开,里面虾仁也是相当弹牙鲜美,甜脆的豌豆粒和玉米粒在嘴里迸发出不同的口感。
最妙的就是马正平不小心咬到藏在其中的温热菠萝丁,那丰沛的果汁立刻溅开,清新的酸甜味瞬间化解了所有的香浓与油腻。
马正平陶醉其中,其他小孩子全都低头扒拉,姜校长也是吃得沉默不语。
这么多人的餐桌,居然一点聊天的声音都没有,只剩下餐具碰撞的声音。
等姜校长将一整碗菠萝炒饭都吃完,他这才依依不舍放下勺子,脸上依旧露出回味神色:“好吃,还很有锅气,炒饭就是要这种火气猛的。”
邓明天将勺子都正正反反舔了个遍:“好香啊,没想到菠萝做菜那么好吃,我回去也要让我爸给我做!”
马正平笑了:“菠萝做菜是好吃,但你爸可不一定有人家小叶师傅的水平啊。”
姜校长也觉得有意思,虽然他很赞同马正平的话,但还是忍不住调侃一句:“你自己一个开酒楼的,倒是把别人家饭店的菜给夸上天了。”
马正平摇摇头,不以为然:“做人,就是要承认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还是姜老师您教我的。”
姜校长也笑了笑。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说实话很难做到,尤其是马正平这个地位的人,很少能承认看似没他成功的人的优点。
虽然现在叶氏饭馆蒸蒸日上,但跟顺景隆还是无法相比。
马正平却能坦然地承认对方的优点……不过不想承认也挺难的,毕竟太明显了。
饭菜好吃到这种程度,已经到了让人不得不承认的地步了。
姜校长一边想着,一边期盼地往外看。
邓明天也等不及了,心痒痒的,恨不得能马上吃到下一道菜,他干脆直接跑出去,就在楼梯口蹲。
“太上老君,孙悟空,如来佛祖,求求你们了!让下一道菜马上就上来吧!”邓明天把各路神仙全都给摇出来。
香味从厨房传到楼梯口,邓明天又去找警长唠嗑:“你就好了,你主人那么厉害,你肯定可以天天吃到很多好吃的东西吧?”
警长喵呜一声。
邓明天还想说些什么,毛仔端着菜上来,而且嗓门还特别响亮地吆喝了一声:“上菜啦,黑椒菠萝牛肉粒!”
邓明天嗖地一声坐回位置上。
刚刚的菠萝鸡还有菠萝炒饭已经足够让人惊艳,但现在这黑椒菠萝牛肉粒一端上来,大家还是忍不住齐齐发出哇地一声。
叶从溪做这道菜选的牛肉是牛里脊,这个地方细嫩没有筋膜,直接切成方方正正的,大概跟骰子一样的大小。
接着就放生抽蚝油老抽跟一点点白糖加上黑椒粉去腌,最后加上一勺油锁住水分。
蒜末跟牛肉还有菠萝一起下锅炒,淋入一份调好的料汁,让汤汁慢慢收浓,油油亮亮地覆在食材上。
碟子里的每一颗牛肉粒、每一块菠萝都挂着一层黑亮浓郁的黑椒酱,看得人食欲大开。
“这牛肉是好牛肉啊。”马正平边评价边吃,牛肉好,厨艺更好,牛肉外面被煎得微焦,还有一点似有似无的细碎黑椒颗粒感。
马正平咬开牛肉,里面滚热的肉汁就爆发出来,和咸鲜微甜的黑椒菠萝汁水顺在一起,带着一点椒辣的滋味。
因为马正平是牛肉粒还有菠萝块一起吃的,咀嚼的过程中,菠萝那甜而胃酸的滋味也冲刷而来,形成一种非常绝妙的口感,马正平被香得为之一振。
其中一个小孩说:“要是有汽水就好了!”
这个配上汽水喝也太香了。
不过不知道姜校长给不给他们喝汽水。
几个学生都试探性地看向姜校长。
姜校长知道他们什么意思:“你们要是能买到汽水那就去买吧,给我也买一瓶。”
马正平轻咳一声:“我也要。”
“我去买,我看到旁边有个小卖部!”邓明天举起手。
不过他临走之前,担心自己这一去再回来,牛肉粒就都被吃完了,于是他嬉皮笑脸地抽出两根牙签,插上四颗牛肉粒,这才下楼去。
“这孩子以后绝对吃不了亏。”马正平笑着指了指邓明天的背影。
邓明天兜里有钱,是他爸给他的,他哒哒哒下了楼,往王逗逗家去。
今天叶氏饭馆放假,所以王建成敢把儿子带到店里来。
王逗逗在收银台写写画画,王建成在货架后面叠货。
邓明天单手拿着剩下那一串牛肉粒,从冰箱里掏出几瓶汽水,也不怕冷,就这样抱在怀里:“老板,多少钱?”
本来在画画的王逗逗鼻子抽动,他闻见一股好香好香的味道,黑椒酱浓浓的,加上一些酸甜的菠萝汁,根本没有小孩子可以抵挡住这个诱惑。
王建成放下货物正准备过来收钱,就听见自己儿子来了句:“哥哥,不要钱,汽水全部请你喝,你可以把你的肉肉串给我吗?”
王建成:“……”
邓明天也愣了下,他看了看自己的牛肉粒,看了看汽水,再看了看王逗逗那充满期盼的眼神,深吸一口气,肉痛道:“算了,我请你吃,你还是算我钱吧。”
“你这肉串哪里来的?”王建成闻见香味,那么香的肉,感觉像是小叶老板做的,但叶氏饭馆今天好像没开门。
邓明天指了指叶氏饭馆的方向:“就是那个饭店里。”
王建成有些惊讶,然后反应过来,应该是叶氏饭馆的私宴客人。
王建成见邓明天给儿子送过去肉串,就帮他减掉两瓶汽水的钱,用袋子给他装好。
王逗逗津津有味地吃着牛肉粒。
王建成笑着问:“好不好吃?”
王逗逗用力点点头,超无敌好吃,好吃得要飞起来的肉肉,真是太香了。
他看了看爸爸,忽然良心发现,将剩下的一颗牛肉粒递过去:“这个给爸爸吃,我们一人一颗。”
王建成简直受宠若惊,他伸手接过:“儿子,你长大了!”
王逗逗本来就纠结,听到王建成那么一说,又后悔了:“爸爸,爸爸,我还小,没有长大,还是还给我吧,等我长大再给你吃。”
“……”王建成直接一口吃掉。
王建成本来还带着几分逗儿子的想法,但等牛肉粒一入口,他的所有注意力全都落在嘴里的美味上。
黑椒的香气裹着肉香,其中夹杂着一点果酱的清新酸甜,牛肉粒的表面带着一点焦香,但里头却软嫩得很,每次咀嚼都会微微溢出汁水。
就这么一口,王建成当场上瘾了,他都想要不做生意,直接抱着儿子去叶氏饭馆也订一餐大吃特吃。
还好等嘴里的牛肉咽下去后,王建成的理智渐渐回笼。
“行了别哭了儿子,等爸爸赚到钱,也请你去吃小叶老板的私宴。”王建成揉了揉儿子的脑袋,心里赚钱的动力也是蹭蹭上涨。
王逗逗哭着鼻子嘟着嘴巴,爸爸的嘴,骗人的鬼,他才不要相信呢。
邓明天拎着汽水,哒哒哒就要往楼上走,可是闻见厨房传来的香气,他脚步一顿,不由自主被味道吸引,走到厨房。
就看见叶从溪正在做菠萝咕噜肉。
咕噜肉已经到了最后一步,将炸好的肉和料汁混在一起翻炒,用小火慢慢收汁,酸香味一点点被镬气催出来,浓浓稠稠地裹在肉块上。
最后叶从溪放入菠萝跟青红椒炒香断生,用大火快速翻炒一下,酸甜香跟肉香齐齐冲出锅,这么一碟菜,酸甜咸鲜全都有了,让人光闻这味道就口水直流。
叶从溪炒好菜,才发现旁边的邓明天,这应该是姜校长的一个学生。
叶从溪看他疯狂吞着口水的样子:“你饿啦?”
毛仔一双眼睛看得明明白白:“什么饿了,这肯定是馋了。”
刚刚才端上去那么多菜呢,溪姐做的每一样菜的份量那都是顶顶多的,吃了那么多,怎么可能还饿?
邓明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走吧,我给你端着。”毛仔端起新鲜出炉的咕噜肉,跟在邓明天身后往楼上走,他问,“你有没有吃过这个菠萝咕噜肉?”
邓明天摇了摇头:“我吃过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跟这个有点像,都是酸甜口,但是这个看起来要好吃好多好多啊。
“我们溪姐做的咕噜肉老香了,特别下饭,对了,你们那还有饭吗?”毛仔又问。
邓明天点点头:“还有那个菠萝饭!本来我们想要把全部的菠萝饭都吃完的,然后姜校长说等下肯定还有更好吃的菜,让我们先别吃完,留着来配菜。”
毛仔:“还是姜校长有经验啊。”
邓明天带着汽水还有咕噜肉回来。
他给大家发完汽水,迫不及待坐下来夹起一块咕噜肉,温和的酸香味刺激着他的喉咙。
邓明天咽了咽疯狂分泌出来的唾液,啊呜一口,将咕噜肉塞进嘴里。
咕噜肉外头的酱汁香浓开胃,里面的肉外又脆又嫩,再配着香喷喷的米饭吃,然后来一块牛肉粒,猛地灌一口汽水。
邓明天真是说不出的幸福啊,他看了看姜校长,心想如果姜校长不是书法大师,是美食大师该多好?
然后他当姜校长的学生,每天的工作就是来叶氏饭馆吃吃喝喝!
姜校长还不知道邓明天的想法呢,如果知道,肯定要给他脑袋来一下,真是机灵劲全用在别的地方去了。
之前邓明天的爸爸第一次请姜校长去顺景隆吃饭,其中有一道菜就是菠萝咕噜肉。
两道同样的菜对比起来就非常明显。
“小叶老板这个咕噜肉做得就很好,酸甜都是刚刚好,一点都不腻,你看这酱汁挂得多均匀漂亮,而且每一口都有味,”姜校长直接说,“之前去你家吃过,那味道是真的不行,太酸了,吃着很腻。”
酸甜口的就是小孩菜,这几个小孩年纪最大的也才十八岁,正是喜欢吃这些菜的年纪,各个都是吃得头也不抬,腮帮子鼓鼓囊囊的,跟仓鼠一样。
“唉。”马正平也是叹气。
酒楼的大师傅肯定是要换的,来之前他心里还有几个人选,但现在吃过叶从溪的菜后,他都有些迷茫了。
不知道选谁比较好,感觉哪个都不如叶从溪做的。
马正平跟姜校长说出自己的困惑。
姜校长啧了一声:“要跟小叶老板手艺一样的能有几个?你别那么高标准,肯定找不到的,你就找其中做得最好吃的就行。”
马正平:“……”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姜校长继续吃吃吃,他抬眼看了下餐桌:“这是全上完了吗?”
话音刚落,毛仔又端着一个东西上来。
大家以为是新菜,全都期盼地看过去,结果定眼一瞧,发现这是一炉黑炭。
第134章 134
菠萝烤肉串
马正平跟姜校长已经看出来这是黑炭, 但邓明天他馋啊,而且刚刚叶从溪做的每一道菜,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好吃, 就他以前不爱吃的洋葱丝他都觉得香喷喷的。
所以看着这黑炭,他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什么新食材呢, 筷子一伸, 夹起一块黑色的木炭就要吃。
“哎哟喂你干嘛?这是炭, 这怎么能吃?”毛仔赶紧把木炭给抢过来,又看了一眼马正平。
这人好像是什么顺景隆的老板的, 虽然看起来跟之前那个马英明不一样, 但谁说得准呢!
最近经常在小书摊上借阅各种故事杂志的毛仔脑补了一场惊天大戏,比如顺景隆老板其实也是坏人, 想要让这个小孩吃下木炭,然后勒索敲诈他们饭店……
被拦住的邓明天眼里露出迷茫:“啊,不能吃吗?我还以为那个姐姐做的所有东西都能吃呢。”
毛仔脑里的大戏戛然而止, 他看着邓明天的眼神, 好吧,看来只是单纯地馋了。
“这是炭啊, 溪姐腌了菠萝肉串,好像是菠萝猪颈肉跟菠萝五花肉, 还有这个蘸酱, 闹钟,跟要烤的时间。”毛仔一个一个拿出来。
马正平拿过那个写着时间的本子来看:“这教程写得可真详细, 什么时候翻面, 什么时候刷酱, 要烤多久都写好了。”
毛仔哼哼哼, 那必须的,我们溪姐就是一个那么细致又讲究的人。
这时,梁小兰端着串好的菠萝肉串上来,还有最后一道菜,菠萝拌黄瓜。
“哇,真的是有菠萝的肉串,姜老师,我们现在可以吃了嘛?我还想要试一下。”
邓明天举手;“我来烤,我来烤!”
一桌人开始风风火火研究起烤串,因为肉串都是叶从溪腌好,而且步骤写得非常详细,甚至连要注意的火候情况都写上去。
按照这个来烤,最后烤出来的肉串味道特别香,在蘸酱上滚一圈,热辣辣的咸香辣味将肉串的滋味烘托得更加美味,咬到中间的菠萝时候,汁水在嘴里爆开,正好将刚刚肉的油香冲散干净。
“这个蘸酱肯定也是那个姐姐自己调的。”邓明天真是太喜欢这个调味料的,感觉平时蘸什么东西都好吃,他拿起来凑近看看,发现里面是用各种不同的调味料拼凑起来的。
马正平一个自己干餐饮的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个模式也挺有意思,将注意事项都写好,让客人自己参与动手,很有成就感啊。”
虽然照搬到顺景隆不合适,不过倒是可以参考参考,比如弄一些淋上东西会变色的菜之类的。
他们在三楼一边烤一边吃,楼下叶从溪他们也开始吃饭。
叶从溪摘下围裙,她脸蛋红扑扑的,今天这一顿菠萝宴席真是给她做爽了。
虽然已经洗过手,但还是能闻见一股淡淡的菠萝果香,不知道是粘在衣服上的,还是空气里飘漫着的。
梁小兰在收拾后院,之前装修时,叶从溪跟徐爸说想要在后院弄个遮雨棚,所以得留出一块空地来。
徐爸一听:“那为什么不直接搭个亭子?遮雨棚风吹雨打的很容易坏,来个大点的台风,说不定就给你刮上天去了,就算你用那种能收起来的,那也挺麻烦。”
叶从溪觉得搭个亭子确实不错,但这个不好审核吧。
不过她没想到这时候建房子还没那么严格,徐爸去疏通疏通关系,这个亭子还真的建成了。
正正方方古风凉亭,有一面还是鲤鱼跃门的图案。
凉亭的桌子收拾干净,叶从溪将今天的菜都做了两份,剩下的这一份被陆陆续续摆上桌子。
林秋娇去王逗逗家里搬了汽水回来,一人一瓶。
叶从溪接过开好的橘子汽水,连吸管都已经插上,直接低头就能喝:“谢谢妈妈。”
林秋娇说:“妈妈给你买了两瓶,等你喝完了我给你换。”
叶从溪笑着点点头。
梁小兰摆好筷子,将烤炉放在中间:“好啦好啦,大家可以来吃啦。”
其实今天梁小兰也可以不用来的,但是她听见毛仔说今天还要来店里,心想这肯定有什么好东西。
果然还是老员工有经验啊。
梁小兰夹起一块咕噜肉,配着菠萝饭,眉眼全都舒展开了,满足的笑意浮上面庞:“差点就让我错过这一顿。”
菠萝饭里面有咖喱,咖喱的香气正好可以缓和菠萝的酸甜,让这酸溜溜甜滋滋的味道保持在一个香而不腻的范围内。
还有黑椒牛肉也好吃,干香咸辣的菠萝干煎鸡也好吃。
毛仔叹气:“都怪我,给郑姐送东西时说漏嘴,不然我可以吃两个人的份。”现在要多分一份给梁小兰。
梁小兰嘿嘿嘿笑。
毛仔扒拉两口菠萝饭,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溪姐,我清明节可以请三天假期吗?我要和奶奶回去祭祖。”
毛仔对祭祖没什么感觉,但是毛奶奶年纪大了,对家乡还是很有归宿感的,尤其是清明节,还是得回去拜一拜,让列祖列宗保佑孙子身体健康,顺顺利利,无灾无难。
毛仔家乡在两个省份相邻的地区,距离鹏城说近不近,说远也不算远,坐大巴也要十个多小时的样子。
“三天是吧?可以,你回去吧。”叶从溪点点头,又感慨,“日子好快啊,感觉刚刚过年,怎么一眨眼就是清明了。”
叶从溪能当厨子,自然是因为她也是个好吃的,这会儿提到清明节,她脑海里就想起各种烧猪啊乌米饭啊艾糍啊。
到时候肯定得搞些艾糍来吃,包着炒花生芝麻白砂糖的那种,趁热的时候吃,想想就流口水。
到时候菜市场应该有艾叶卖吧?
没有的话她就去山上摘。
毛仔看着叶从溪这个表情,每次溪姐露出这个表情后,就会有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出现,他立刻警觉起来:“溪姐,清明的时候你会做好吃的吗?”
叶从溪点头:“会啊,那过节肯定要做点过节吃的东西。”
毛仔捶胸,简直心痛到无法呼吸:“我要错过了。”
“给你留点。”叶从溪好笑地说。
毛仔激动:“溪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要当你一辈子小弟!”
叶大翔:人麻了。
算了算了,比不过女儿,不丢脸。
叶大翔大口大口吃着黑椒牛肉粒,还舀起来拌着炒饭一起吃,舀起满满一大勺,里面有虾有牛肉,丰盛得很。
毛仔还在那感动:“我一定会尽快回来的,不然你们忙不过来,唉,可惜明仔抽不开身,不然可以让他过来帮帮忙。”
“明仔要照顾家里人,而且还要弄菠萝,他这个菠萝真的挺好吃的,但好像说卖不出去。”林秋娇觉得好可惜啊。
叶从溪试探问:“要不我们收过来,用来做菜。”
以他们店里这个人流量,解决这些菠萝是没问题的。
“可是你要上学呢,总不能让你来做,”叶大翔这下真是恨自己不成钢了,“我技术也不行。”
今天女儿教他做那个咕噜肉,他尝试了下,但油炸那个步骤总是控制不好,做出来的炸肉跟酸甜料汁混在一起,吃着腻腻的。
叶从溪翻动烤炉上的菠萝猪肉串,让毛仔刷一层酱上去,想了想,说:“这样,我想个煎的菜,不用油炸的,到时候教你。”
她爸对油温的控制确实不太熟练,反而煎东西比较拿手。
叶大翔点点头:“可以可以。”他喜欢做煎的菜。
餐桌中间的炭火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烟雾飘散出来,毛仔往旁边坐了坐,不然熏一脸的烟。
猪颈肉跟五花肉在高温下慢慢收紧表皮,原本粉嫩的肉块逐渐泛出焦香色泽,油脂也渗透出来,跟刷上去的料汁混在一起,串在中间的菠萝也逐渐变软。
叶从溪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烤好的肉串从烤架上取下来。
肉串被烤得微微发亮,散发着浓郁的炭烤肉香还有菠萝的清香。
“哇塞,我第一次吃烤水果,让我试一下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毛仔拿过一串猪颈肉,第一口是猪颈肉。
这个部位的肉烤起来特别好吃,肉质不硬不柴,咬起来脆脆的,本来就已经腌得很香了,烧烤时刷上的料汁也格外美味,这时候毛仔再沾一点干料。
三层香味直接在嘴里爆发,咸香中带着刺激的辣味,第二口就是菠萝。
烤过的菠萝酸味减低一些,甜味变得更加浓郁,带着炭火烘烤出来的那种焦热香气,吃起来格外多汁,淡淡的果肉香解了肉类的腻味。
毛仔吃得睁大眼睛:“没想到烤菠萝那么好吃,一点都不比肉差啊。”
林秋娇吃的是五花肉,五花肉的油脂全都已经被烤出来,肥的地方变得透明软糯,瘦的部位变得酥脆,这么配着吃实在是太妙了。
林秋娇一口气就把手里的三串烤肉吃得干干净净,又猛地喝了一口汽水。
梁小兰忽然想起来:“冰箱里面还有菠萝拌黄瓜呢。”
菠萝拌黄瓜相当于餐后小食,叶从溪把菠萝泡过盐水后和切成段的黄瓜放在一起,加了白糖跟白醋下去拌匀了腌制,然后放到冰箱里冷藏,说是这样口感会更好。
梁小兰端了一份上楼,还有一份在冰箱里。
梁小兰赶紧去拿。
大家用牙签叉起来一块吃,黄瓜清爽,菠萝酸甜,放在冰箱里果然更好吃了,冰冰凉凉的。
因为菠萝不够,后面有些肉串没有加菠萝,来一口全是猪颈肉或者五花肉的肉串,再来一口青瓜菠萝,简直快活似神仙。
他们在这里烤了一会儿,姜校长他们也吃撑休息完准备下楼去把尾款付了,然后顺便要几个打包盒。
叶氏饭馆的分量真是太足,他们肚子都鼓起来了,却还有剩下的。
这些自然不能浪费,等胃里的东西消化完来上一口,又是一顿享受。
下了楼,马正平抢着给钱,邓明天透过厨房望着后院,里头烧烤的香气飘散而来,十分诱人,让本来吃得很饱的他们还想要再来一点。
叶从溪收完钱,给他们一人拿了一串。
马正平吃得赞不绝口:“本来以为我们自己烤的那个已经够好吃的,果然小叶师傅亲自弄的还是要更胜一筹啊。”
马正平回到家里,保姆立刻过来帮他接过手里的东西:“马先生,这个要放冰箱吗?”
马正平想了想:“先不用,邵宁呢?你把邵宁喊来。”
马邵宁是马正平的女儿。
马正平生病那两年,马邵宁还在念书,现在她已经毕业了,马正平有意让女儿接管顺景隆。
马邵宁大学读的是管理,但书上学的始终是书上学的,出来之后,还是得实践为主。
既然要接管家里的酒楼,那少不了要对餐饮有了解。
马正平把女儿喊来,就是想让她试试看什么是好菜。
马邵宁很快就过来:“爸,你今早去哪里了?你现在身体刚好,还是要多休息。”
“我去找姜老师,”马正平说,“你赶紧来试试这些菜。”
马正平拿来一双新的筷子跟一个新的盘子,一份夹出来一点,让女儿能一次性看清楚它们。
“闻着都好香啊。”马邵宁接过筷子,这些菜现在还带着热气,菠萝鸡肉金黄焦香,浓郁的黑椒牛肉粒嫩滑入味,咕噜肉外酥里嫩,菠萝跟黄瓜脆嫩清爽,就连这炒饭都是香气十足,非常丰富。
马邵宁几乎一下就反应过来:“爸,这就是之前马英明想要算计的那个小叶老板做的吧。”
“没错。”马正平点点头。
马邵宁感慨:“她的手艺真的很好,这些菜都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可惜了,没机会合作。”
马邵宁正叹着气,忽然想到什么:“爸,我知道怎么请那些厨师来了。”
顺景隆需要新的大师傅,虽然顺景隆挺有名气,但那些能力强的师傅也不缺名气,再加上因为马英明逼走之前顺景隆大师傅,他们酒楼在这些名厨之间口碑不太好。
找有能力的大师傅成了一件难事。
不过叶从溪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但其他大师傅还有点可能,马邵宁作为继承人,这些天也一直在磨对方,可惜对方都婉拒见面邀请。
不过这些厨师都追求更高超的手艺,现在有了那么美味的饭菜作为诱饵,何尝钓不起他们呢?
晚上七点。
马家来客人了。
周大厨,姜大厨,赵大厨都正正好在楼下遇见。
三人都互相认识。
“你们怎么在这里?该不会也是马小姐请你们来的吧。”
“对啊,她说她找到个很好吃的菜,比我做的都要好吃,想要请我来研究一下是怎么做出来的。”周大厨一听这个就来劲了。
“她跟我也是这样说的,行,原来用都是这个理由啊,也不知道真假,他们顺景隆……唉。”这个唉,自然是在叹原先在顺景隆工作的那个大师傅被挤走的事情,那个师傅还是赵大厨的朋友。
“听说之前是亲戚在管理,我印象里马先生跟马小姐人倒是挺好的,还是不能混为一谈,”姜大厨笑着说,“都到门口了,进去看看就知道真假。”
听见门铃声,马邵宁来开门,她脸上露出笑容:“周师傅,姜师傅,赵师傅,我还想出去接你们呢,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来了。”
马正平也起身寒暄。
马邵宁将各位师傅们引到厨房:“这是我爸在外面一家饭店打包回来的菜,味道特别好吃,不过现在有些凉了。”
凉了?三个大厨都在这里,加热菜只是小问题。
三人齐齐上阵,很快就把菜品都加热好。
他们原先以为马邵宁只是夸张手法,可等拿起筷子一尝,便知道这些菜吃起来比闻起来还要美味。
“这个牛肉处理得好啊,特别嫩,黑椒汁也调得好,加入菠萝还减少了那种厚重。”
“这个咕噜肉复热之后都那么香,这新鲜出炉的时候……”不敢想,不敢想。
“有鸡蛋的炒饭是很讲究手法的,怎么让蛋液包裹住每一颗米饭,又要保持干香分明的口感,而且还要油而不腻,米饭不能有鸡蛋的腥气……这道炒饭居然都做到了。”
……
三位大厨刚开始还一边吃一边分析研究,到最后全都哐哐哐纯吃起来,直到桌上的餐盘被一扫而空,他们这才放下餐具,脸上满是意犹未尽的表情。
“马先生,这些菜是出自哪位大师之手啊?”
其实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些人的调味侧重不同,有些人的火候把控不同,有些人细节手法不同。
像他们这种有名的厨师多多少少都尝过对方做的菜,可眼前这几道菜的细节味道让他们感到陌生。
这是个他们不认识的厨师,而且水平比他们高,很有灵气,是的,做饭也是讲究灵气的,这个厨师的菜式有很多值得他们学习的地方。
按理说厨艺到了这个水平,他们应该有所耳闻,可是他们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马先生笑了笑:“是偶然知道的一家小饭店,味道确实不错,我这女儿马上要接管顺景隆,我还想着等那一天,就带上酒楼的人一起再去尝尝,就当做学习了。”
三个厨师互相对视一眼,立刻明白马正平的意思。
想知道这个厨师在哪里,那就先入职顺景隆。
马正平又问:“周大厨,如果你来做这个咕噜肉,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吗?”
周大厨深思:“应该能做个八九分……不对,六七分。”
顶多能做个六七分味道,这个料汁真的调得太绝了,酸甜而不腻,真好奇那个厨师在里面加了什么。
马正平又问了其他厨师类似的问题,他们都不能保证自己完完全全复制出来。
这一通问话,让三位大厨更加迫切想要知道背后的厨师是谁。
其实顺景隆开出的福利本来就很好,他们也能接受,只是需要一个台阶下。
马正平这时候又递出台阶,态度友好地邀请他们加入顺景隆。
一番诚恳的交流,三位大厨思索完,最终都答应加入顺景隆。
马正平终于也松了口气。
虽然以后顺景隆的出品还是无法和叶氏饭馆的相比,但也能稳住,不会那么快走下坡路。
晚上九点。
林秋娇跟叶从溪抱着警长在沙发上看电影,这时候门开了。
叶大翔走进来,林秋娇给他倒杯水,捏了两下肩,又坐回沙发上:“翔哥,辛苦啦,菠萝都运回来了嘛?”
“嗯,运回来了,摆在店里。”今天下午,叶大翔又去了一趟明仔那边,拉了一面包车菠萝回来。
叶从溪说:“爸爸,明天早点起来,我们来练习菠萝猪扒。”
林秋娇两只手捏紧打气:“翔哥,你一定没问题的。”
叶大翔用力点头:“没错。”
如果他能学会这道菜,就能把明仔的菠萝全都买过来,这样明仔有钱赚,他们也有钱赚,简直是一举两得呀。
林秋娇帮叶大翔调好个三个闹钟,为了明天不被吵醒,她去另一个房间睡。
第二天,夺命连环响把叶大翔从被窝里震起来。
他两眼惺忪,洗了把脸就跟上去。
刚削好一个菠萝,昨天定的猪肉就送来了。
“做这个猪排要用梅头肉,先切成这个大小,然后用刀背敲散,打断里面的肉筋,吃起来才会嫩。”叶从溪教她爸。
叶大翔跟着上手,很快就把一块梅头肉给切好。
“接下来就是腌肉,到时候我会把一斤肉要腌多少调味料给你写清楚,你照着腌就行。”叶从溪把肉腌好,倒一点油封上。
叶大翔就在旁边把做卤味要用底汤熬上。
大概过去半个小时,肉腌得入味了,叶从溪就让叶大翔上手去煎,一块一块地煎,锻炼一下手感。
她拿来一个碗,倒入番茄白糖生抽清水等调了一个料汁。
肉排都煎好盛出来,再放菠萝下去煎,煎到两面泛起一点焦色,再放一把洋葱炒香炒软,重新加入肉排,淋入料汁翻炒。
出锅的菠萝肉排卖相油润诱人,看起来相当不错。
孙天宝正好也过来,他尝一口,竖起大拇指:“我觉得挺可以,行啊翔哥。”
叶从溪也夹起一块肉排,她要求严格;“爸,你煎肉的时候放太多油了,记得少点。”
叶大翔刚开始煎前面几块肉时确实不小心倒多油,后面就减少了,他女儿舌头真是太厉害,这都能尝出来。
叶大翔点头:“行,我记住了。”
接下来,叶大翔跟孙天宝都开始练这道菜,在叶从溪的魔鬼训练下终于勉强达到合格线。
于是叶氏饭馆跟学校食堂都上了这道菠萝肉排。
第135章 135
菠萝肉扒
菠萝猪扒在学校上架的那天, 叶从溪一到下课时间就往厨房跑。
孙天宝练习的时间比叶大翔少一些,虽然技术上面算及格,但叶从溪担心他一做大份量的会紧张搞砸, 所以时不时就下楼去看。
叶从溪一在,孙天宝确实手稳了许多。
周明昊就跟那闻见腥味的猫一样,一下子就发现不对劲:“溪姐上节课一打铃就出去, 这节课也是一打铃就出去。”
周明昊在走廊上, 往楼下一看, 接着又回去跟班上其他人说:“溪姐果然是去食堂,我第六感告诉我, 今天肯定有好东西。”
班长距离叶从溪也就一条走廊道的距离:“我在叶同学身上闻到一股很香的味道, 说不上来是什么,就是酸酸甜甜的, 好像某种水果。”
“水果?”周明昊听到水果,完全没把这个跟做菜联想起来,他往座位一反跨坐, 撑着脸, 略微沮丧,“那应该只是去吃水果吧。”
陈鹏推了推眼镜:“可惜徐晓佳下课就被老师喊走, 不然她肯定能知道点什么。”
说着说着,上课铃响了。
叶从溪踩着预备铃声回到座位上, 这一次她身上的香味更加明显, 连远一点的周明昊都闻见。
周明昊实在忍不住,转过头;“溪姐, 你是不是去食堂做什么好吃的了?”
“你怎么知道?”叶从溪惊讶, 然后说, “是啊, 今天准备上个新菜,菠萝猪扒,所以我下去帮着看看。”
菠萝猪扒?
真是水果啊!
周明昊一下激动起来,他还想问些什么,语文老师来了,徐晓佳正好在办公室,帮着老师把一些练习册搬过来。
她早就知道今天食堂有菠萝猪扒,心情激动得很,时不时就去看墙壁上的时钟,想要看看快下课没有。
叶从溪坐在她后面,用手指点了点她肩膀,示意她认真听课。
徐晓佳这才赶紧坐直。
等语文老师一说下课,周明昊几人刷地一下就冲出去。
五班旁边就是四班。
四班坐窗边的同学疑惑:“他们跑那么快什么?”
同桌吴德看见自己的室友周明昊,先一步反应过来:“哎哟我去,肯定是叶氏食堂上新品。”
他也是直接哐哐哐就冲,吃饭这一块,他是认真的!
叶从溪径直走进食堂里面,她看着孙天宝收汁出锅,端着大盆放到窗口边。
满满一大盆的菠萝肉排,金黄色的猪扒表皮被煎得微微发脆,边缘是更深的颜色,味道焦香,跟新鲜的菠萝块堆在一起,弥漫着甜咸酸香的滋味。
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同学疯狂吞咽口水,忍不住抽动鼻子多闻两下,等窗口那个小挡板完全被拉开,她的饭票就递了进来:“我要多一份米饭,然后要卤海带跟一份菠萝猪扒!”
刀疤二给她打上满满一大勺米饭,然后舀起一大勺菠萝猪扒,刀疤三将凉拌好的卤海带直接倒在餐盘上面。
那同学满足地端着一大盆美食去找座位。
几乎每个人看见叶氏饭馆上了菠萝猪扒,都选择要尝尝,很快,整个食堂都弥漫着这股略带酸甜的开胃味道。
连带着旁边食堂窗口售卖的分量都多了些。
毕竟这香味都给其他学生闻饿了,但叶氏食堂窗口人太多,他们排不过来,只能在其他窗口多买点菜,配合着这个香味下饭。
孙天宝一时间都有些做不过来,于是叶从溪撸起袖子帮忙。
“这个猪扒好好吃啊!”
本来看见水果和肉弄在一起,有些同学第一反应还有些抗拒,但出于对叶氏食堂的信任,还是打来试试看,不曾想味道居然如此惊艳。
猪扒外面被煎得酥脆酱浓,内里嫩而不柴,真是完完全全吸收酱汁的味道,每一丝每一缕都肉如此入味,而且一点都不油腻。
吃完猪扒吃菠萝,菠萝咬下去汁水四溢,正好缓解了猪扒的咸香,两种味道融合在一起,一点都不冲突,反而非常和谐,越吃越有滋味。
“啊,我记得刚刚很大一份的,为什么眨眼的功夫我的猪扒跟菠萝都没有了?不行,我还要再去买一份尝尝。”
“我的天啊,这队伍怎么那么长?”
“我也还想吃,唉,可是我要回去补作业!”说这话的学生只能遗憾地把所有米饭都扒拉在原先装着菠萝猪扒的格子里,让米饭混上酱料,然后全部吃干净,一滴米饭一滴酱都不浪费。
叶从溪在厨房帮着做菠萝猪扒,两大盆菠萝猪扒都出锅,叶从溪这才拿起两个餐盘,给自己和徐晓佳打了饭。
“我来我来。”徐晓佳伸手过来帮忙端盆。
窗口外,周明昊几个原先是排在前头的,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非常热情地给后面的人让位。
“没事没事,你先你先。”
“对对对,你着急吃完回去改作业是吧,你先你先。”
……
搞得队伍里还有人悄咪咪问:“周明昊,这学期是会出个雷锋奖状吗?”不然就是见鬼了!
周明昊等人:“……”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觉得他们是单纯的乐于助人?
打饭的队伍马上要轮到周明昊室友。
室友面露微笑,周明昊今天对其他同学都那么慷慨相助,轮到他时岂不是还要夹道欢迎,而且还要把他打好的饭端到餐桌去。
室友正美滋滋想着,忽然被周明昊的屁股往后一顶。
陈鹏在最前面说:“溪姐做好的来了。”
陈鹏,吴德还有周明昊三人打好饭,刷刷刷去找位置坐,看都没看室友一眼。
室友:“……”这淡薄冰冷得让人心寒的室友情啊。
叶从溪跟周明昊他们刚好都坐在一个位置上。
徐晓佳还疑惑:“你们不是早就排队了吗?怎么现在才打完饭?”
周明昊表示:“我看见溪姐往厨房里走,我就知道她肯定要亲自出手,我要等溪姐做的。”
其他人做的也好吃,但跟叶从溪的相比,始终少了点什么。
吴德两手抱拳,学着武侠小说里的话:“还是周哥颇有谋略。”
周明昊哼哼两声,就迫不及待低下头开始大吃特吃。
猪扒被敲散了筋膜再用小火慢慢煎制,香气都被牢牢锁在里面,他直接一口全吃进嘴里。
酸甜口的东西很多人都是直接用番茄酱直接调制,但叶从溪这次配上菠萝,就让菜品多了一丝果香,猪排吸足酱汁,又有猪扒本身的肉香,还夹杂着一缕菠萝的清甜,口感酸甜而不腻,开胃又好吃。
大家吃得都是头也不抬,本来站着走进食堂的,最后全都撑着扶墙出去。
下午第一节 课时。
叶从溪上课上到一半,忽然透过走廊的窗户看见三班有个同学面色难看地被扶着去医务室。
下课后,叶从溪在走廊上遇见梁薇,就好奇问她班上刚刚怎么了。
梁薇说:“有个同学肚子痛,然后去校医室看了下,发现是吃撑了,开了点消食片就没那么难受。”
顿了顿,梁薇笑着说:“他就是吃了菠萝猪扒啊,好像点了三份吧。”
徐晓佳震惊了:“三份?”
叶从溪也惊讶:“三份真的有点多了。”
梁薇说:“不过菠萝猪扒真的超级好吃,不知道我妈妈吃到没有。”
叶从溪又跟梁薇聊了两句,然后她去办公室,问周老师要了纸笔,写了个【适量食用,谨防吃撑】,趁着还没上课给贴到打饭窗口旁。
下午,放学前的广播,校长还讲了这件事,语重心长地提醒:“美食虽然香,但也别吃过量。”
孙天宝跟刀疤二刀疤三坐在食堂听着广播,心情都有些复杂。
“虽然不是咱们的问题,但怎么还是感觉怪怪的,像是被老师批评了一样?”
“对啊对啊,没想到有一天东西做得太好吃也不行。”
“就溪姐下午贴的那张纸,咱们再去多搞两张,全都给它贴满。”孙天宝一拍桌。
临近清明,小雨纷纷。
叶从溪出校门时还是毛毛雨。
徐晓佳正跟叶从溪说:“溪姐,我让我爸爸一起载你回去吧,不然等下雨大了。”
陈鹏说:“溪姐,要不我搭你一程也行。”
班长:“你又不顺路,溪姐溪姐,我好像有两把伞,我去找找。”
……
江闻川看了被同学们团团围住的叶从溪一眼,他原本只是想看一下就收回目光,但那无比热闹的气氛,又让他的视线忍不住多停了一下。
听见他们的对话,江闻川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伞。
说起来,他跟叶从溪也算顺路……
叶从溪听一下这人说的,听一下那人说,还没考虑好选择哪个方案,余光瞥见校门口的身影,开心地喊了一声:“妈妈!”
她笑着跟同学们说:“我妈妈来接我啦!谢谢你们!”
“那溪姐拜拜,明天见!”
“明天见!”
叶从溪挥完手,跑到林秋娇身边:“妈妈,你怎么来接我呀?”
“那肯定要来啦,下雨不来接你,我那么可爱那么漂亮那么聪明的宝贝女儿被淋成落汤鸡了怎么办?”林秋娇带了一把大伞,还给叶从溪披上雨衣。
叶从溪撒娇:“妈妈,那我变成落汤鸡你还爱我吗?”
“当然还爱你,就算你变成白切鸡,炸鸡,荷叶鸡,豉油鸡……妈妈都还是爱你的,再饿也不会吃掉你。”
叶从溪看着她妈说那菜名时候重重咽口水,但又努力克制的神情哈哈哈大笑起来。
等她们回到店里,雨确实越下越大了,毛仔在店门口垫了鸡蛋箱的纸皮。
叶从溪在上面踩了踩,把鞋子的水踩干了才走进店里,她身上倒是没有湿的。
她们刚进店里,后面又有个人慌乱地跳上台阶。
孙淼淼身上湿了一大半,不过她倒是笑着的,人生嘛,总要体验一次被淋雨的感觉。
孙淼淼掏出纸巾,她擦了擦头发跟脸,紧接着走进店里准备点餐。
孙淼淼跟孟霏一样,知道叶氏饭馆后,原本对吃东西提不起兴趣的两人经常来吃饭,渐渐的,她们的状态也变得越来越好。
孙淼淼还问过医生:“美食真的能治病吗?”
那时候,医生回答她:“食物可以对类似贫血之类的疾病进行恢复治疗,但无法直接治愈精神上的病症,不过美食可以刺激你的多巴胺,让你每天有期待的事情,也会慢慢调整你的情绪。”
“我看你跟孟小姐最近状态都不错,美食挺好的,起码没什么副作用。”
“对了,你们吃的到底是哪家店啊?给我推荐一下吧。”
她都有些馋了!
孙淼淼:“……”
孙淼淼把叶氏饭馆推荐给医生,今天下午她也过来了。
她打不到车,是叫了一辆三轮车来的。
孙淼淼本来在点单,忽然想到什么,往外头看去,现在雨越下越大,刚刚载送她过来的母女两人也赶不及回去,就在门檐下避雨。
女人把小女孩挡在里头。
林秋娇看见了:“你们进来坐着吧,没事,不买东西也可以坐呀。”
女人还是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林秋娇:“哎呀,你自己淋雨也不能让小孩子淋雨吧,万一着凉了怎么办?”
女人闻言,低头看了看女儿,这才让女儿进去。
孙淼淼本来只点了自己的餐,想了想,她又多加了一点卤味,再来一个酸辣粉。
酸辣粉的辣度她也拿不准,她自己爱吃重辣的,但不知道别人爱不爱吃:“微辣吧。”
等孙淼淼的菜全部上来,她对女孩招招手:“妹妹,把你妈妈也喊过来。”
女人以为孙淼淼有什么事,等她走过来,就听见孙淼淼说:“姐,你跟我一起吃吧。”
“这不好……”
“那浪费食物不是更不好?”孙淼淼说。
女人一下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孙淼淼又说:“吃吧,等下都凉了,这个酸辣粉给你们吃的,还有这些菜也可以夹,我是真吃不了那么多。”
女人看了看桌上的分量,孙淼淼一个人确实吃不完,她也猜测是不是孙淼淼故意点那么多,她们这是遇到好心人了。
女人拉着女儿坐下来:“那我们就吃了,谢谢你。”她让女儿先吃。
孙淼淼点的是米饭,她用菠萝猪扒配着吃,非常开胃。
对面的小孩拿起筷子,小心夹起一根酸辣粉吃,好好吃的酸辣粉啊!接着她又开始吃第二根,第三根。
孙淼淼夹起卤味跟菠萝肉扒将碗里的米饭全都吃完,放下碗筷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叶氏饭馆新上的这个菠萝肉扒特别香。
孙淼淼点得确实多,她吃完了,桌上还剩了不少:“我吃不完了,你们都吃掉吧。”
女人问孙淼淼:“小姐,你等下还是回原来那里吗?”
孙淼淼点点头。
女人说:“那我待会重新载你回去。”
孙淼淼:“可以啊。”
女人这才拿起筷子,又给女儿夹了些卤肉,卤鸭肠配着红油鲜亮的酸辣粉吃,那酸辣醋香直往鼻子里钻,鸭肠又脆脆的,这时候再来一筷子金黄的菠萝肉扒,正好能中和了满嘴的辣味。
等她们吃完时,雨也渐渐停下来。
女人抽出一条毛巾,将三轮车板子上雨滴擦干净。
叶从溪从屋里拿了一块干净的纸皮过来:“用这个垫一垫吧。”
“谢谢啊。”女人接过,垫上后这才又把孙淼淼送回去,说什么也不收她的钱了。
雨一停,店里陆陆续续又多人起来,等店里的食材都卖得差不多,林秋娇他们也算能来歇一歇。
叶从溪从盐水里取出一块菠萝,她先给警长闻一闻,警长不感兴趣地跑开了。
叶从溪笑着继续吃菠萝。
店里有顾客买了一大堆祭拜用的香烟纸钱,这些都是要提前准备好的,不然等过节那几天,贵就算了,买都买不到。
那个顾客还在跟自己丈夫说:“到时候还要订一只鸭,一只鹅,记得那个脚跟头要留着的,然后还要买点烧肉,这个最重要。”
“唉,现在菜市场都没什么好吃的烧肉。”
“那也要买啊,拜神要用的”
……
叶从溪听着他们的对话,眨了眨眼睛,烧肉!
对哦,她都好久没有吃烧肉了!
叶从溪仰头看着帮她绑头发的林秋娇:“妈妈,我们也搞点烧肉来吃吧?”
“烧肉?就是那个皮脆脆的五花肉吗?”林秋娇不拜神,所以她对烧肉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好像买来吃过一两次,不过她也不怎么会挑,选的部位不好,吃着有点肥腻,渐渐的她就不买了。
但女儿做的烧肉那肯定不一样,林秋娇也来了些兴趣。
叶从溪点点头:“对,我们自己做。”
那吃饭的顾客听见这一句,立刻说:“小叶老板,你做的烧肉卖不卖啊?”
“对啊小叶老板,要不你多做点吧,我们在你这买就好了。”又能拜神,又好吃,说不定祖闻见这味道,来年都能多保佑保佑他们。
烧肉就是用五花肉做的,叶从溪看那么多人都说想要,反正要做烧肉就得开炉子,那做一份也是做,多做点也是做。
叶从溪摸了摸她妈给她扎好的丸子头站起身:“我打电话问问。”
叶从溪将电话打给菜市场那边,让管理人员帮忙叫一下猪肉荣。
荣老板很快就来,听说叶从溪要订不少五花肉后,有点为难:“小叶老板,真是不好意思,因为马上清明,像乳猪啊猪腩肉啊这些出货都不够,这样吧,如果你不急的话,我看看到时候能不能匀一点给你。”
“算了荣老板,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叶从溪猜测荣老板是想要把散客的五花肉匀给她,但她也不是长期订,就打算在清明这段时间弄而已,不好影响荣老板的散客生意。
叶从溪挂断电话,叶大翔擦了擦手,也出来啃菠萝:“可惜清明节只吃烧肉,不吃烧猪头,烧猪脚之类的,不然我们就把明仔家里那两头猪收了。”
叶从溪眼睛一亮:“可以啊爸爸!”她怎么没想到呢。
腩肉用来做烧肉,猪肉头可以卤,也可以白灼,猪蹄也有很多种做法,内脏也是,可以说一只猪猪浑身上下都是宝。
明仔家那两头猪都养得白白胖胖,叶从溪当时还去喂了草。
明天叶从溪放假,但是叶大翔他们都走不开,倒是孙天宝的叔叔孙天山正好有空,于是就拜托了孙天山带叶从溪去谢家村。
两人还是坐面包车去,孙天山的三轮车骑不了那么远。
面包车在村门口停下,叶从溪刚下车,有个大姨就笑脸盈盈地迎上来:“哎呀,这不是小叶老板吗?”
那样子,那笑脸,活脱脱像在迎财神一样。
可不就是迎财神吗?这小叶老板就是财神啊!
谁不知道,小叶老板把明仔家的菠萝都收走了。
他们谢家村人人都种菠萝,但都卖不上高价钱,不对,别说高价钱了,可能卖都卖不出去。
本来明仔一家老的老,生病的生病,村里人大多觉得唏嘘,还有些人觉得他们家运势不好,都不想离他们家太近,怕自己也沾了些霉运。
可现在不同了,叶大翔来拉了几回菠萝,明仔家的菠萝都差不多卖完,大家这才意识到,明仔身后这是有贵人啊!
那明仔家的菠萝快没了,贵人如果继续要菠萝的话,是不是也能考虑一下他们的?毕竟他们家的菠萝也不差。
“小叶老板,你这次是来收菠萝的吗?你要不要来我家看看,我们家菠萝也很好。”
“小叶老板,你到我家看吧,我家菠萝是全村最漂亮最便宜,说起来,我还是明仔的侄奶奶呢。”
“哎呀,你来攀什么关系,要这么算的话,我跟明仔的关系还更近一点。”
……
叶从溪还没说话呢,几个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已经吵起来,还拉着叶从溪,想带她去看菠萝。
孙天山正要动作,一只皱皱的,但暖乎乎的手先伸过来,拉住叶从溪。
“干什么呢你们,”谢奶奶叉着腰,直接破口大骂,“小溪说要收你们的菠萝了吗?争什么争,吵死人了在这里……”
谢奶奶杀伤力非常大,一顿骂把这些人都骂得灰溜溜散开各回各家。
谢奶奶这才跟叶从溪说:“别管他们,你先清净清净,回头我带你去菠萝地,你想买哪家菠萝我再给你问人。”
明仔跟谢爸谢妈性格都是比较偏软的那种,反而谢奶奶性格彪悍,所以他们家才不至于被欺负到死。
叶从溪笑了笑:“谢奶奶,上次拉回去的菠萝还能用个几天,我这次不是来买菠萝的,我是想来买猪的。”
“猪?”谢奶奶反应过来,“哦哦,你看上我们家那两头猪啦?”
第136章 136
血旺肥肠+白灼猪头肉
谢奶奶家那两头猪是明仔回来后养的, 养到现在也有差不多有一年,平日里除了吃猪饲料吃草,田里落下的那些歪歪扭扭的菠萝果也都被她收起来, 洗干净喂给猪吃。
“年前倒是有贩子来村里想要收猪,可人家看了看,没看上我们家这两头。”谢奶奶说。
整个村子也不是只有他们一家养猪, 有时候卖东西也讲究一个人情门路, 你跟村长熟络些, 收购的人来了,自然就先顾着你家。
明仔一家都是不会疏通关系的, 再加上家里的真的穷, 也没能力搞这些,所以村子里有什么好事都赶不上趟。
之前知道明仔的大哥一家来他们家收菠萝, 谢奶奶都等不及到清明,当晚就提着一篮香烛纸钱上山,对着祖宗的坟一遍遍念叨感谢祖宗保佑他们家遇见好人。
谢奶奶家的猪圈就在房子后面。
谢奶奶说:“你如果想要的话, 那就两块三一斤吧。”
一只猪差不多有两百斤左右, 年前那个人的收购价是两块八,谢奶奶想着给叶从溪的就再便宜一点。
“不用了, 就按照三块钱算。”这个价格已经比菜市场的还要便宜,叶从溪直接说如果不按照这个价格算, 她就去收别人家的。
谢奶奶骂人骂惯了, 温馨的话倒是不知道怎么说,嘴笨半天, 来来去去只会那一句:“我们家不知道是积了什么福, 能碰上你们。”
孙子出去一趟染了头黄毛回来, 她原本还担心这家伙在外头学坏, 现在看来,真是她偏见了。
“今天就要吗?”谢奶奶又问。
叶从溪点点头:“现在杀了拉回去吧。”
话音刚落,旁边的孙天山把灶台上那把大刀拿过来。
叶从溪看见了还在想难道天山叔会杀猪?
然后下一秒,那把刀就递到叶从溪面前。
叶从溪:“?”
孙天山也:“?”
两人都在对方的脸上看到疑惑。
叶从溪小心翼翼接过刀:“叔,你这意思该不会是要我杀猪吧?”
孙天山惊讶了:“啊,难道你不会杀猪?”
孙天山这句话倒不是故意挑事,他是真真切切疑惑,毕竟在他心目中,叶从溪是什么都会的。
叶从溪笑得有些无奈,杀鸡杀鱼杀鸭这些就算了:“就算我知道杀猪应该怎么操作,我也弄不来啊,我的力气还没有大到这个地步。”
孙天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谢奶奶说着往外走:“等等,我去地里把明仔叫回来,让他去村长那借一台自行车,然后去隔壁村把杀猪的喊过来。”
谢爸谢妈招呼叶从溪过来坐着。
很快,杀猪师傅就来了,他们还帮忙称重,两头猪加在一起四百多斤,称完就杀,放了血,烫了猪毛,取了内脏。
杀猪师傅问要不要按照部位分好,不过这是另外的价钱,叶从溪摆了摆手:“不用了。”
分猪肉她会。
叶从溪又让明仔帮忙找辆车,要拉着两头猪回去,车子找到了,不过要等下午才有时间。
谢奶奶就说:“那就留下来吃午饭吧,小溪,你们吃不吃鸡?”
“还有养鸡啊?”谢爸谢妈在外头收拾,叶从溪探出脑袋去看。
“没有,我去隔壁买。”卖菠萝卖猪的钱到了手,现在手里宽裕得很,谢奶奶想要买只鸡招待叶从溪。
“那不用不用,”叶从溪连忙摆摆手,“我来做菜吧,奶奶,让您也尝尝我的手艺,您会洗猪肠吗?”
一句话,让谢奶奶洗猪肠去了,明仔帮着一起洗猪内脏。
叶从溪问他们能吃辣吗。
“一点点吧。”明仔说。
叶从溪又看了看谢奶奶他们,知道他们应该是不怎么吃辣的,心里也有了主意:“那我做个猪杂汤跟蒜苗炒肉片吧。”她看灶台上有蒜苗。
谢爸先把米饭给煮上,因为土灶台叶从溪要用,他就在门口用个炉子煮。
谢妈在给叶从溪生火。
蒜苗跟五花肉一起炒也很香,不过这些五花肉要留着来做烧肉,叶从溪就取了后腿肉。
刚刚杀好的猪,肉新鲜着呢,根本不需要过多的手法,直接切成薄片,下锅煸炒出油脂,猪肉片滋滋作响,边缘逐渐变成焦色。
叶从溪拍碎大蒜,又放下一把青白脆嫩的蒜苗下去,连辣椒也不用加,就这样直接翻炒,加入酱油跟盐,用大火爆出香味就搞定。
因为灶台只有一个锅,谢妈接过来洗,洗干净了才能煮猪杂汤。
虽然大家手里都有活儿,但心思却都已经不在活上面,眼神完全控制不住往蒜苗炒肉上面瞥。
那香味,那卖相,引得众人口水直流。
香味飘散出去,香得外面的小孩都爬墙头朝里头看。
隔壁屋子里,女人也在做饭,却忍不住频频往围墙那头望:“明仔家刚杀了猪,这是在炒猪肉?怎么炒得那么香?”
她女儿从墙头跳下来:“妈妈,妈妈,是那个收菠萝的姐姐在炒菜。”
女人闻言,满眼都是羡慕。
明仔家今年是走了什么好运啊?地里的菠萝都卖出去了,家里的猪也卖出去了,现在还能吃到那么香的饭菜。
谢妈也跟丈夫说:“难怪小溪家里的饭店生意那么好,这手艺也太厉害了,就一个蒜苗炒肉都能做得那么香。”
蒜苗炒肉他们自己也是做过的,但没这么漂亮,肉片没那么薄,料汁没那么浓,不知道为什么,就连蒜苗的颜色好像也没这么好看。
明仔也是看直了眼:“溪姐,你做菜真的好香啊,我一下就饿了。”
他也是喊上溪姐了,上次毛仔来,就跟他说叶从溪做饭有多好吃多好吃,他就已经往非常好吃的程度想象,没想到今天真正闻到叶从溪亲手做的饭菜,才发现他想象中的比实际的还要逊色一些。
“那还有个猪杂汤就可以吃饭了。”叶从溪笑了笑,新鲜的猪杂也是不用复杂处理,随便抓一抓,下锅滚两下,撒一把枸杞叶,加点盐和胡椒粉就能出锅。
六个人围在一张小桌上,中间摆着两道菜。
明仔家的大米不太好,叶从溪就只添了一碗猪杂汤。
猪杂鲜嫩美味,汤底清香透亮,这么喝一口暖到心里去了,舒服!
叶从溪又添了一碗汤。
其他人都吃惯自家的米,孙天山要求也不高,再加上蒜苗炒肉片太美味,他们全都吃得津津有味。
炒肉片外焦里嫩,酱香浓郁,蒜苗叶柔嫩气鲜,叶从溪一点辣椒都没放过,但不影响这道菜的下饭。
很快一盆蒜苗炒肉片就见了底,大家满嘴油光地又喝了汤。
谢奶奶看着自己手里的空碗:“我一大把年纪,头一回吃过那么香的饭菜,怎么能炒得那么好吃。”
叶从溪也夹起两筷子蒜苗炒肉,就这么吃:“谢奶奶,要是有机会啊,您到我们店里来,我请您吃东西。”
谢奶奶点点头:“行,回头我让明仔带我去!”
吃饱喝足后,叶从溪坐着休息,明仔又去问那个面包车,终于等到面包车有空,叶从溪他们准备回去。
谢奶奶抓着两蛇皮袋从外头紧赶慢赶地回来。
她带着一身艾叶的香味走到叶从溪面前:“小溪啊,你不是说要做艾糍吗?我上山给你弄了点艾叶回来,你看看够不够。”
谢奶奶拉开蛇皮袋,那香味更加浓了些,里头艾叶又嫩又绿,看得出来都是认真挑选过的,厚厚的叠了两袋子。
“够了够了,谢谢奶奶,”叶从溪把蛇皮袋也放到车子后面,“等我爸下次来收菠萝时,我让他带点艾糍回来给您尝尝。”
“好好好,慢慢走啊。”几人看着面包车消失在坑坑洼洼的村路口,这才收回目光。
面包车哒哒哒在路上开着,震得叶从溪的脸颊肉都在抖。
司机将车子停在叶氏饭馆门口,他之前几次来都没开门,这会儿正好赶上中午营业的尾端,于是帮着把猪肉抬进去,自己也挑了份卤肉饭。
说是挑,其实真的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都是剩下,于是他全包圆了。
还别说,这些零零碎碎的卤味吃着是真的香啊,卤香更入味了,外头那层辣椒油也香。
司机大口大口吃着卤肉饭,店里剩下的几个顾客却好奇往厨房瞥。
“直接扛了两头猪啊?小叶老板这是要做什么?”
“花腩肉用来做烧肉,其他部位的就能做什么做什么吧。”叶从溪喝了口水。
“居然有烧肉?!今年烧肉我一定要来这里买。”好像就两头猪呢,就叶氏饭馆这个人流量来说,烧肉肯定不够分,她得打探打探时间,然后早点来买。
“小叶老板,那下午能吃上吗?”又有顾客问。
叶从溪说:“烧肉没那么快,但可以吃上别的菜。”
“行,我下午一开门就过来。”他不止自己来,还要叫上老婆孩子,今天这一看就知道能吃到平时尝不到的美味啊。
……
叶从溪走进厨房,先把猪肉给分解了。
五花肉留着做烧肉,里脊肉梅花肉这些就用来做菠萝肉扒,这猪肘子她准备用来做未来鹏城特产——猪脚饭!
虽然后来总是调侃“眼泪打湿猪脚饭,发誓要赚一百万!”之类的,但猪脚饭能那么流行,能成为那么多打工人伙食首先,自然是因为它好吃。
腿骨用来做酱大骨,排骨用来做豆豉蒸排骨,猪血和肥肠做血旺肥肠,然后再来爆炒猪肝,猪杂汤,最后弄个卤猪耳朵,白灼猪脸肉……
叶从溪在后院分着猪肉,每分一个部位,脑海里就浮现出一种做法,她分得很认真,甚至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
林秋娇往后院看一眼,分猪肉咋一听有些血腥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由她女儿做来就好赏心悦目啊!
为了不打扰叶从溪,林秋娇只在心里为女儿疯狂点赞点赞!
叶从溪将最后一块肉分好,她活动活动有些酸硬的肩颈。
林秋娇看见了,立刻过来给她按摩:“累了吧,这样有没有舒服点?”
“舒服很多,不过不累。”叶从溪说的是实话,一想到等下要做那么多道菜,她真是一点都不累,反而很激动,已经开始跃跃欲试。
叶从溪看见墙上挂着警长猫猫水墨画,在柜子里翻了翻,找到姜校长之前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给他打过去。
“姜校长,我是叶从溪,下午店里有很多新菜,您想要吃的话可以来试试,对,就是今天……下午,下午,还没到开门时间呢,不用那么早过来……您想在门口蹲着啊,那,那也行吧。”
叶从溪给姜校长打完,又往张阿婆家里打过去通知他们,挂完电话,就撸起袖子往厨房去。
下午,叶氏饭馆开门。
梁小兰还没把卷帘门全部拉上去,就有几个人急急地往里头钻。
全都是收到消息、知道叶氏饭馆今天下午有好东西,早早就来排队的。
没想到啊,现在吃个饭都要排队抢了,不过值!
一进屋,一闻见这味,他们就知道值了!
姜校长跟刘大爷在门口遇见,他们上次吃鲮鱼肉饼时候就拼过桌,两人聊了起来,越来聊越熟,开门了一起进去。
虽然知道今天下午会有好吃的,但刘大爷看见小黑板上临时写下的、满满当当一整面菜品还是惊了一下:“这么多啊?”
怎么办,他都想吃啊,但他胃不够大,装不下这么多东西。
姜校长就说:“刘生,不如我们还是跟上次一样拼桌吧。”
刘大爷觉得可以,因为今天又是每人限购一份,他跟姜校长拼一拼,还可以另外打包一份带回去给张阿婆。
“猪脚饭一份,然后酱大骨,血旺肥肠,爆炒猪肝来一份……”
顾客们点好单,很快就听到叫号的声音。
最先出来的自然就是主食猪脚饭。
猪脚饭是一个套餐,除了有白米饭外,还有卤猪脚,说是猪脚,其实大部分是猪肘子肉的部位,卤肘子肉红亮油润,皮也糯糯黏黏的,还有一份酸菜和肉卷卤蛋。
肉卷是叶从溪用猪腿肉做的,酸菜也是她自己腌的,原本是想要腌来做酸菜炒五花肉,现在加点小米辣用猪油炒一炒,正好用来做猪脚饭的配菜。
叶大翔把卤好的猪肘子放在砧板上,面盆一样大猪肘子肉酱色诱人,而且还duangDuang的。
叶大翔举起刀,连皮带骨把猪肘肉切下来,肥的地方透亮,瘦的地方纹理分明,用刀背一下全部铲起来,将肥瘦相间的猪肘肉放在米饭旁边,切上几片猪肉卷,淋上一勺浓浓的卤汁,卤蛋酸菜一放。
“这猪肉太绝了,好好吃,好滑好香啊。”
“对对对,别看好像有点肥糯的样子,但吃着一点都不腻。”
“没错,我本来喜欢吃瘦肉多一点,但这个猪脚饭反而是有肥的比较好吃。”
“卤蛋也好香,还有这个是什么?肉饼?这个也好吃。”
“你快点吃酸菜!真的超级无敌下饭,这个酸菜香死人了。”
每个点了猪脚饭的顾客一坐下来就开始大吃特吃。
那卤猪肘肉的皮是最香的,胶质香糯浓郁,连皮带筋软而不烂,吃完再来一筷子酸酸辣辣的炒酸菜真是绝了。
卤蛋也很美味,已经被卤得彻底,咬下去的时候,蛋黄跟蛋白之间甚至会溢出卤汁。
吃到最后,把完全浸透了卤汁的米饭和猪脚肉还有酸菜搅拌搅拌在一起。
这卖相看起来好像不怎么样,乱乱的,但其实这最后一口最香了,大家都仰起头,把碗里最后一颗米饭全都扒拉进嘴里,真是恨不得连盘子都给一起啃下去。
“猪脚饭好好吃啊,如果每天都有就好了!”宋羽都快被吃哭了,怎么能那么香,全都好香。
孟春晓点头:“对啊,它有肉有菜还有蛋,营养都够了,可以吃好饱。”
她都吃撑了。
宋羽其实也有点饱,不过她还点了一份白灼猪肉头。
宋羽吃过卤的猪肉头,但没有吃过白灼的,她想要试一试这到底是个什么味道。
听到喊号,她去端猪头肉。
猪头肉被切成薄薄的一片,能看得出来有猪脸猪唇之类的部位,全都处理得很干净,她低头用力闻了一下,一点腥味都没有,反而带着满满的肉香。
“看着很不错呀。”宋羽一坐下来就动筷子。
猪头肉洁白透亮,肥的地方光泽剔透,瘦的地方呈现一种粉色,中间还有两种调料,一黑一白。
黑色好像是酱油,里面还有一点辣椒酱,小米椒和青椒应该都是腌过的,闻起来特别香。
白色的是蒜泥水,被捣烂出汁的蒜泥加上一勺盐,然后倒入一点清水搅匀。
宋羽犹豫一下,第一块肉先蘸酱油的,酱油咸辣鲜香,这滋味瞬间染上猪肉头,嚼着嚼着,竟然透出点香甜来了。
“难道这里面还放了糖?”宋羽好吃得一根眉毛都重重地挑起来。
孟春晓蘸的是蒜泥水,因为是透明色的,蘸完跟没蘸一样,但吃进嘴里才知风味如何。
猪头肉入口外皮弹,瘦肉紧实,肥的地方又爽脆柔润,层次非常分明,蘸了蒜泥水后,那蒜香咸香解取了肉的油腻,嚼到最后,肉香味突显出来,满嘴的爽口美味。
虽然刚刚吃猪脚饭已经吃得很饱,但猪头肉这玩意不占肚子,就这么当零嘴吃也能吃得很香。
刘大爷他们的猪脚饭也上来了。
猪脚饭只点一份,姜校长又拿来一个空碗,两人这么分一分:“我还点了一份白米饭,肯定够吃的。”
刘大爷:“其实光吃菜也够的,只是小溪做的菜太香,必须得配着米饭吃,不然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姜校长非常赞同:“对对对,所以我特意再点一份米饭。”
知音啊知音,姜校长觉得自己跟刘大爷真是相见恨晚。
刘大爷低头吃了下猪肘子肉。
这个皮糯肉嫩的,老婆子肯定喜欢,等下他要打包一份回去。
刘大爷又夹起旁边一样淋着深褐色卤汁的肉卷片,这个肉卷的味道是肉香混着鲜香:“这个肉卷也好吃,估计也是小溪自己做的。”
这是纯肉的,卤猪手也是纯肉的,不过配着点酸菜,正好能解一解这大荤。
他们还点了血旺肥肠,刚刚出来的血旺肥肠还冒着热气,汤汁油光红润,褐色的猪血切得方正厚实,软乎乎的肥肠被堆在中间。
刘大爷夹起猪血时,上面还挂着浓浓的红油汤汁,猪血又滑又嫩又烫,香辣的滋味瞬间铺满整个舌头。
刘大爷呼着气嚼完一块猪血,又扒拉一口饭,紧接着拿起勺子往那满满当当的盆里伸。
里头的肥肠是卤过的,浸满了卤香和辣气。
刘大爷直接用勺子一口气舀起一整勺放到自己的碗里,辣汤顺着缝隙滴落在米饭里,肥肠滑溜溜的,中间全是咸香麻辣的滋味。
姜校长也是吃得微微冒汗,嘴唇都红起来:“这个辣得好吃,过瘾啊!”
跟平常时间一样来到店里的顾客看见热热闹闹的客流量还没发现什么,毕竟叶氏饭馆一直都是那么多人。
但他们一闻空气中弥漫的香味,再看看小黑板的菜名。
天啊,那么多好东西啊!
“老板,今天怎么那么多好吃的呀?”顾客感觉幸福蔓延到四肢百骸,整个人都有些晕乎了。
真的不是在梦里吗?!
“对呀,是限量的,应该就今天有,我女儿就搞了两头猪,卖完就没有啦。”林秋娇特别提醒。
顾客一个激灵,赶紧回过神来点餐点餐:“给我来一份猪脚饭,来一份酱大骨,来一份爆炒猪肝……”
林秋娇给他们点完菜,拿着菜单走进厨房,然后顺手拿起筷子,夹了旁边餐柜上的猪头肉蘸了蘸酱汁吃!
这是女儿特意给她留的,让她馋了就可以来这里吃两口。
除了猪头肉,还有猪油渣。
猪油渣上面还撒了调味料,特别香。
林秋娇没忍住,一下子吃了一大碗,等出去帮顾客点单,才发现自己的嗓子有点哑。
这是上火了呀。
林秋娇让郑金茹帮忙点菜,她去对面的凉茶铺要一杯凉茶,喝完下去喉咙舒服了点。
凉茶铺老板说:“林老板,你们店里的香味都飘到我这来呢,可惜我要看店走不开。”
她只有一个人,而且叶氏饭馆排队要排很久,唉说真的,她都想把门一关去排队了。
林秋娇正想说什么,这时凉茶铺老板的丈夫走进来了,老板没发现他愁眉苦脸的表情,反而催促:“快快快,你来看着店,我去买饭。”
在店里坐半天,她快被馋死了!
第137章 137
酱大骨+爆炒猪肝+艾糍+烧肉
程娟从抽屉拿了钱, 紧跟着林秋娇走进叶氏饭馆,等了一会儿,可算到她点餐。
她看着让人眼花缭乱的菜单, 纠结一会儿,说:“来一份猪脚饭,两份米饭, 再来个血旺肥肠跟爆炒猪肝吧, 哦对了, 再来一碗猪杂汤。”
像猪肥肠,猪肝这些猪杂, 平时自己在家弄总是弄不好, 要不是弄不干净就是炒得不够味,出来买吃的还是得尝尝自己不会做的。
林秋娇帮程娟打包好, 程娟还要了一个小的包装盒,挖一勺蒜蓉辣椒酱,等下用来蘸猪杂汤里的猪杂吃。
程娟拎着打包好饭菜回到店里, 这才发现丈夫一直在直叹气。
程娟原本高高兴兴的心情像是骤然被泼了凉水一样, 有些没劲:“干嘛?”
程娟丈夫:“你那个儿子咯,我早上碰见他老师, 才知道他考试考了倒数第一名,他一声不响的, 也不跟我们说, 签名都是自己假装家长签的。”
程娟也一下皱起眉:“那你儿子现在在干嘛?”
程娟丈夫:“我回家时,他也刚从外面回来, 我看他怀里好像还藏着什么东西, 应该又是偷偷去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书看, 我气不过, 把他骂了一顿,他还顶嘴。”
程娟沉默,随后一盘算:“关门吧,下午不做生意了,我跟你回去。”
程娟丈夫虽然不解,但还是老老实实把凉茶柜给拖进来,将门一拉,还想将扫把上面木棍给扭下来:“好好给他教训一顿,让他长长记性,居然还敢冒充家长签名。”
程娟摆摆手:“行了,又不是没打过,你儿子你还不知道?死猪不怕开水烫,打没用,插回去吧。”
程娟丈夫只好又把棍子给插回去。
程娟的儿子程虎今年上初中,家里地方不算大,本来只有一个房间,后来把阳台打通,给儿子隔了一间屋子,也没安装门,平时就用一个帘子挂着。
现在堵着一块不知道从哪里搬来的木板。
程娟说:“出来吃饭。”
“我不饿!”屋内的声音闷闷传来,一听就知道又是躲在被窝里看杂书。
程娟:“我最后说一遍哈,你吃不吃?吃个饭还要人三请四请,你以为你是皇帝?”
“都说了不饿咯,我不吃!”程虎扯着嗓子喊。
“行,那我不管你了。”程娟坐下来,打开饭盒,浓郁的香气瞬间弥漫出来。
程娟原本说不管你是因为被程虎的态度气着,毕竟哪个当妈的真舍得让自己小孩饿着。
可闻见这饭香味后,程娟还真是一下子把程虎给忘记了,她跟丈夫一人拿了一副碗筷,先把猪脚饭分掉。
肥美糯口的猪脚,酸香咸辣的酸菜,煎得焦香的肉卷,还有热辣红亮的血旺肥肠。
这些都太好吃了。
程娟的筷子伸向爆炒猪肝,猪肝里有红辣椒跟蒜苗,这会儿还冒着热气,从视觉上看就透着一股香辣美味的烟火气,勾得人食欲大开。
猪肝切得很薄,上面挂着均匀的酱汁,跟蒜苗叶和辣椒一同吃,嫩滑的猪肝裹着爽脆的蒜苗,酱香与充满锅气的辣香在舌尖上炸开。
程娟就用这么一口炒猪肝配着米饭吃得赞声连连:“炒猪肝做得可真好,一点腥味都没有。”
程娟丈夫也是根本停不下来筷子,炒猪肝的酱汁少,但香啊,夹起一筷子垫在米饭上,粒粒分明的大米也染上颜色和香气,直接扒拉进嘴里,这一口都是火辣喷香的。
“所以猪肝还是得在外面吃,我们自己不会处理。”自己弄切得厚厚的,还有味。
“外面也要选好的店,可不是每一家饭店做的猪肝都跟叶氏饭馆那么好吃的,你看看人家那生意……”程娟说到一半,忽然好像听见什么动静,往程虎房间方向看一眼。
程虎下午被他爸骂了,本来想要和家长冷战,就跟以前一样故意不吃饭。
但不知道他爸妈今天在吃什么,味道特别香……
程虎本来跟之前一样,他爸妈还会再叫他几次的,那他这次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出去吃饭。
结果等半天,只从不隔音的木板边听见他们吧砸吧砸的吃饭声,还有一直断断续续传来的饭香味。
好香啊,怎么那么香。
程虎馋得肚子直叫,抓心挠肝的,他故意发出一点声音提醒他妈。
程娟这才反应过来,她看了一眼房间的方向,又跟丈夫对视一眼,都当做没有听见,还故意大声说:“既然儿子不吃,那我们把这个猪肝都吃完吧。”
“行。”
吃到最后,还剩了点猪杂汤跟血旺肥肠,就先放在灶台上。
等程娟跟丈夫回房间,程虎偷偷摸摸走出来,他一边偷摸煮了点饭,一边把猪杂汤跟血旺肥肠加热。
把米饭泡在猪杂汤里,好像还有点辣椒酱,他夹起猪杂沾了沾辣椒酱,又呼噜一口带着咸鲜汤水的米饭,接着夹起一块猪血跟肥肠痛快地吃着。
真的好好吃。
程虎放松警惕,整个人沉浸在美食之中,他妈什么时候站到他身后都不知道。
“不是说不吃饭吗?”
程虎直接被呛到了:“咳咳咳——”
他把米饭咽下去,耳根子燥热,但还是厚着脸皮继续吃。
程娟在他旁边坐下来:“我还以为你多有志气呢?这就撑不住了?这饭菜好吃吧?”
程虎嗯了一声。
程娟:“做这些菜的小姑娘也没大你多少,知道人家为什么手艺那么好吗?就是因为她爱学习,她在班上那都是第一名,是正数的第一,你看你,你倒数第一,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学的。”
程虎把最后一口饭吃了才耍脾气:“我就是不想学啊,那些课本上的内容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干嘛要学这些?”
“你不学习以后怎么赚钱?怎么生活?”
“赚钱还要会做数学题吗?要写作文吗?我去打工去搬砖也可以赚钱啊。”
程娟气得直说好好好:“行,反正你就是不想念书了是吧,那你星期一不用去学校了,我去给你退学,你到店里来打工。”
程虎惊喜:“真的?”
“真的。”程娟气笑了,她倒是要让这兔崽子知道,到底是学习,还是工作好。
傍晚。
叶氏饭馆营业结束。
叶从溪用酱大骨煮了个汤面。
酱大骨也在今天的菜单上,浓稠的褐色汤汁裹着大骨头,酱香混着肉香,啃起来津津有味,客人们都特别喜欢。
如果不是叶从溪说要留出来,估计连汤都不剩的。
除了酱大骨汤面,叶从溪还留了些猪耳朵跟卤素菜一起凉拌,这就是今天的晚餐。
毛仔端起碗,先把半碗面条给吃掉,细白的手工面带着面条的麦香,直接从汤里捞出,每一口都挂着浓郁的酱香味,吃得特别过瘾。
等面条吃的差不多,毛仔再喝了几口汤底,然后就痛快地用手拿起酱筒骨:“这么大的骨头还是要拿起来吃比较爽,筷子都夹不动。”
酱腿骨上面的肉已经炖得软烂,稍微一用力就能吃下来,吃完肉,还要去嗦骨髓,嗦不到的就用筷子去戳。
这种大骨头的骨髓胶质满满,吃起来无敌美味。
“这肉好好吃。”梁小兰一抹嘴巴,又给自己添了一碗面条,捞起一勺酱骨汁淋在上面,两三下吃了大半碗,同样开始啃骨头,总觉得怎么吃都不够。
“这猪肉可是自己养的,平时还吃菠萝呢。”叶从溪笑着说。
养一两只猪,那肯定比养猪场那种养一大堆的要细致许多,做出来的肉也更好吃些。
“小溪,那冰箱里的肉是要做烧肉是吧?”叶大翔夹起凉拌猪耳朵。
猪耳朵也是卤过的,然后切成薄薄的细条,用叶从溪调制的凉拌酱一捞。
反正只要是凉拌的肉菜用这个红油料汁捞准没错,再加上香菜段,辣椒圈,花生米,白芝麻,颜色漂亮诱人。
就是猪耳朵这个地方有软骨,有点费牙,吃起来脆脆的,整个餐桌都是嚼猪耳朵发出来的咔擦声,满嘴的脆弹鲜香。
叶从溪吃完面条,也给自己夹了一筷子猪耳朵,点点头:“对,冰箱里的排骨可以直接下锅蒸的,五花肉是用来做烧肉的。”
今天只卖了一头猪做出来的豆豉蒸排骨,叶从溪见大家都挺累的,剩下已经腌好的排骨就放冰箱,明天直接拿出来蒸会更加入味。
叶大翔点点头,表示明白了,不过蒸排骨他还行,做烧肉就不行了,这活还是得叶从溪亲自出马,他们打打下手。
于是吃完面,叶从溪就把五花肉捞出来,抹上调味料,等到了第二天,直接挂在烤炉里烤。
这个烧肉拷起来还挺麻烦的,中途要拿出来不少次。
叶从溪定了个闹钟提醒自己去看烤肉的状态,趁着这个时候,让梁小兰把在锅里煮烂艾叶拿去捶成泥。
“琦琦,你负责把这个花生芝麻还有白糖捣碎可以吗?”今天琦琦也来了,叶从溪就交给她这个任务,小孩子力气大,这个也不用靠近火,又好玩又安全。
琦琦洗了手,哒哒哒递过来:“好的小溪姐姐,放心交给我吧。”
林秋娇把门口的板凳擦了擦,警长现在喜欢到三楼晒太阳,但偶尔也会来这里看门,像是守卫一样盯着进店的顾客,
林秋娇还跟叶从溪说:“警长有时候好像狗狗哦。”狗狗才会看门吧。
叶从溪非常赞同地点头。
能当上警长,那都是有些责任心在的。
林秋娇擦好椅子准备回去,程娟喊住她:“林老板,你喉咙怎么样?好多了吧?”
“还,还是有点痒。”林秋娇有些心虚地撇开眼,她不好意思告诉程娟,昨天喝完凉茶后,她又偷偷吃了不少猪油渣。
“那等下我再给你煮一杯。”
林秋娇想到凉茶的味道,脸蛋瞬间皱巴巴的,但如果不喝凉茶,就不能吃到其他好东西了,今天还要吃烧肉呢。
她内心挣扎一番后,点点头,又看见程娟身后的男生:“这是谁啊?”
“我儿子,他说不想读书,我就带他来店里看看不读书要做什么。”程娟笑着把门打开。
程虎很少来店里,他好奇地看了看对面的叶氏饭馆,心想着中午赚到钱就要到那里吃饭。
程虎还带了漫画书过来,在他看来,卖凉茶就是有客人来了给他倒一杯就行了。
没想到书刚摊开,程娟就让他去洗材料,去煮凉茶,去刷凉茶壶……
程虎忙了一早上,腰都要直不起来,听见程娟又让他去倒垃圾,略带着不耐烦:“怎么又要我去。”
“那不读书就是这样的呀。”程娟说,“你好好读书就不用干这些。”
程虎正要说什么,他闻见叶氏饭馆里头传来的香味,想着干就干吧,中午拿到钱就可以去店里买饭吃。
叶氏饭馆里。
叶从溪将打成泥的艾草叶跟糯米饭还有粘米粉混在一起揉成面团,蒸熟之后,再把生面团和熟面团一起和面,混了点食用油进去,捏成小团子,往里头包芝麻花生糖碎,接着上锅蒸个几分钟就能出炉。
蒸笼一掀开,艾草的清香混着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里头的艾糍各个圆润饱满,颜色也十分漂亮,是浓郁的墨绿色,像一块宝玉似的,表面还泛着温润的光芒。
“可以吃啦,你们要吃自己拿。”叶从溪从里头拿了三个,给了她爸妈后,剩下一个自己吃。
其他人也是一人一个。
艾糍底下垫着油纸,手感还是热乎乎,用力吹两下,趁着热度稍微降下去一点,梁小兰张嘴就咬下去。
外皮软糯得很,里头的馅料也立刻露出来,白糖的在高温之下微微有些融化,不过糖汁和花生酥香还有芝麻的焦香混在一起,再加上艾草的清香回甘,刚好达到一个甜而不腻的程度。
“这个皮好好吃啊,是软软的,好香的皮啊!”琦琦开心地指了指那天然的、绿油油的外皮,又指了指里头的馅料,“里面的也好吃,甜甜的。”
温温热热艾糍让周围的气氛都温柔了不少,有种好像置身大自然的感觉。
林秋娇很快就吃完一个:“没吃够,我还想要。”
她从锅里拿了两个,刚好碰见程娟给她送凉茶来了。
程娟不收她凉茶钱,林秋娇就送了一个艾糍给她。
回到店里,程娟坐下来就吃,软韧的绿皮裹住酥甜的馅料,烫烫的,也香香的,她嘴角沾了一点糖碎和芝麻碎,刚舔一下,就看见儿子直勾勾地盯住她手里的艾糍。
程虎略带拧巴地说:“妈,我也想吃。”
程娟狠下心,哼哼两声:“什么妈,现在你要喊我老板。”
程虎:“……”
叶从溪吃了两个艾糍,拍拍手,接着去看烤炉里的五花肉。
五花肉被她切成大大的正方形,大概跟笔记本电脑那样大,周边包着一面锡纸。
毛仔见叶从溪把烤炉里的几块五花肉都提出来:“溪姐,这个烧肉是好了吗?”
“还没呢。”叶从溪拿起烧肉针,这玩意手柄是木质的,顶端是一排密集锋利的小钢针。
五花肉烤到这时候,就得用烧肉针把表皮扎出密密麻麻的小孔,这一步还挺解压的,叶从溪感觉自己好像容嬷嬷,扎到一半还戏精似地发出反派的笑声。
毛仔:“!!!!”溪姐疯了!
毛仔小心翼翼:“溪姐,要不我来扎吧。”
叶从溪停止笑声:“不行,你扎不好的,你把扎完的挂回去吧。”
扎猪皮可不简单,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太深了容易烂,太浅了火气进不去,要扎得刚刚好,烤出来的酥皮才会又脆又蓬,不鼓泡也不发硬。
毛仔唉了一声,去挂猪肉了。
等烤得差不多,叶从溪又给捞出来刷一层油上去,这么来来回回好几趟,看得毛仔直感慨,这烧肉可真不容易做啊。
好在最后终于做成了,叶从溪打开炉子,将冒着焦香热气的脆皮烧肉提上来。
油光程亮的烧肉皮泛着金黄,用刀背来回刮一下,就发出咔擦咔擦的脆响,听得人直流口水。
叶从溪用锋利的刀背顺着纹理手起刀落,油脂香气瞬间散开,烧肉从大块状变成条状再变成小块装,每一块都带着焦香酥脆的外皮,外皮之下是层次分明的肥肉和瘦肉。
瘦肉一看就是嫩得出汁的那种,肥肉晶莹剔透,让人看着闻着,就忍不住赶紧咬上一口。
“嗯,味道可以。”叶从溪自己先吃了一块,满意的点点头,“你们也试试吧。”
她准备去倒点白糖和咸粉用来蘸烧肉,转头的功夫,发现大家已经刷刷刷地吃起来。
好吧……好像已经用不上蘸酱了。
一条烧肉很快就被大家分完,柜台上面的时钟响起,叶大翔拍拍手:“开门开门。”
营业时间一到,叶氏饭馆门口早已经排起长队。
他们之中不少人猜到今天肯定有烧肉卖,但没想到还有艾糍。
烧肉跟艾糍都有限购,所有客人都是买满的。
有阿姨在这里买好了,才走去市场买其他菜,心想还得买只鸡回来,然后再买点……
阿姨正盘算着还要买点什么,来到菜市场就看见自己的好友在排队。
因为清明拜神要用到整条的五花肉或者烧肉,今天猪肉档的五花肉都早早被买完了,烧腊店也排起长队,全是要买烧肉的。
烧腊佬特别缺德,今天买烧腊,还要搭点零零碎碎的斩料,比如说鸭头之类的。
如果是新鲜的就算了,还有昨天或者前天的。
有顾客就因为这个闹起来。
“我让小孩来买烧肉,你塞一堆鸡屁股,你怎么做生意的啊你?”
烧腊佬就仗着今天生意好:“靓姐,都是这样的,你今天去哪个档口看都是这样卖的啦。”
……
阿姨的好友听着前头的吵架,又说:“你买烧肉没有?快快排队啦,等下卖完啦。”
“我买啦,在叶氏饭馆买的,你看看,多靓。”阿姨给好友看。
好友闻了闻:“哇,你这个真是又靓又香,我也要去买这个!”
“什么烧肉?我看看?”
“哪家店啊?”
“是不是工厂那边那家?”
“对啊,就是这家,你要买就快点啦。”
“这家店的东西很好吃的,没想到还有烧肉,等等,我也要去,我搭下你的自行车”
……
这么一传十,十传百的,原本长长的队伍忽然少掉不少人。
也有些没吃过叶氏饭馆的人听见大家的讨论,好奇地想要去试试。
原本还仗着人多想要乱来的烧腊佬看见这一幕都懵了,还以为顾客是被自己的操作赶跑,连忙老老实实给退了鸡屁股的钱,也不敢再干这事了。
叶氏饭馆这里倒是人山人海。
阿姨的好友也买到烧腊,回去的路上,她走两步就忍不住闻一闻:“好香啊。”
阿姨笑着说:“行了别闻了,等下别忍不住给吃了。”
阿姨此时没想到,她一语成谶。
阿姨跟好友一个住楼上一个住楼下,过一会儿,好友正在门口插柳条。
阿姨急冲冲下楼,好友问一句:“怎么了?”
阿姨:“得买烧肉去。”
好友疑惑:“你刚刚不是买了吗?”
说起这个阿姨就生气:“被我儿子吃了,真是气死我了,往年也不见他那么贪吃。”
阿姨忍不住笑,那确实没办法,这家店的烧肉太好吃了,她一个大人都使出万分自制力这才勉强忍住,那小孩子哪里忍得住。
叶氏饭馆买烧腊的除了回去拜神外,也有打算在这里吃的。
赵大厨跟姜大厨就是。
今天顺景隆也有卖烧肉,还卖烤乳猪呢,不过今天是周大厨当班,他们两个还没轮到。
两人又从马正平的口中知道叶氏饭馆的地址,所以特意来尝尝。
他们点了一份烧肉,一份豉汁蒸排骨,还有一点凉拌卤味,加上两碗白米饭,两个艾糍,然后找个位置坐下来开吃。
“你看这卖相,做得真漂亮。”姜大厨夹起一块烧肉,脆皮的焦香混着猪肉的脂香,还能清晰闻见腌料的香气,让人无比垂涎。
烧肉的皮真是太脆了,咀嚼的酥脆声在口齿之间弥漫,脂肪层又入口即化。
那脆、嫩、香、润的滋味在嘴里层层弥漫,吃完第一块就想要吃第二块,就算不喜欢吃肥肉的人碰上这口也会爱上的,因为它一点肥腻都没有,反而带着火热的炭烤肉香。
赵大厨也在吃着烧肉,他吃着吃着,忽然郑重地放下筷子,脸上露出极其凝重的表情:“我们跟顺景隆的违约金是多少来着?”
姜大厨:“???”你要干嘛?
第138章 138
豉汁蒸排骨+朴籽粿
他们刚开始不想去顺景隆, 自然是因为担心酒楼又做卸磨杀驴的事,但马正平向他们再三保证,并且给出非常好的福利。
三人现在都是愿意待在顺景隆的, 怎么这赵大厨忽然就要违约离职?
“如果不离职,我恐怕没时间当小叶师傅的徒弟。”赵大厨脸色严肃。
话题转得太快,姜大厨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 她赶紧吃一口艾糍压压惊, 艾糍糯口甘甜, 带着满满的草木清香,实在美味。
她又咬了两口:“你要拜小叶老板当师父?”
赵大厨重重点头:“这烧肉我也做过很多次, 但不知道为什么, 一直不够完美,总觉得还有哪里可以改进的, 但又想不出来,直到今天尝到小叶师傅做的这个,这就是我心中最完美的烧肉, 我想学会。”
这烧肉烤得太好了, 表皮焦香酥脆,这样直接吃就很香, 沾了点白糖吃,白糖的清甜愈发衬托得烧肉本身的肉香美味, 还有这个咸粉也调的特别好, 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香料,盐?桂皮?八角?还有什么?
总之做出来的味道咸中带香, 层次丰富, 蘸在烧肉酥香的脆皮和鲜嫩的肉上, 吃起来解腻又提味。
到底怎么样才能做出这种脆不硌牙, 肥不腻口,瘦不塞牙,香不刺嘴,鲜不寡淡的烧肉啊!
赵大厨越想,越迫不及待想要学:“没错,我听说小叶师傅还是学生,如果当了她的徒弟,肯定是要迁就她时间,如果和顺景隆那边的排班撞上那可就麻烦,所以还是先辞职吧,反正违约金的钱我应该还是给得起的……”
“停停停。”姜大厨没想到他都想到这里了,她打断对方的话,残忍地说,“你考虑那么多,有没有考虑过一件最重要的事?”
赵大厨:“???”
姜大厨:“人家小叶老板,愿不愿意收你做徒弟?”
赵大厨:“!!!”
赵大厨:“我有钱,我可以给很多很多钱当学费。”
“人家也有其他赚钱的渠道啊,不一定就愿意收你做徒弟,”姜大厨看了一眼厨房的方向:“等人少的时候,你去问问吧。”
赵大厨最终点点头。
也是,还是得看看小叶师傅答不答应。
姜大厨继续去吃豉汁蒸排骨。
这道菜算是鹏城这边比较常见的一道菜,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做,酒楼里也有。
正是因为常见,所以想要做到惊艳出色才愈发困难。
但眼前这一道豉汁蒸排骨真是让她惊艳到了。
豆豉颗粒乌黑,和葱花蒜碎一起星星点点地点缀在酱色排骨里,浓郁的豆豉蒜蓉香味和肉香扑面而来。
排骨都被砍成合适的大小,一口正好可以吃一块,也就是吃到嘴里的那一刻,姜大厨忍不住睁大眼睛。
排骨嫩滑,一咬就脱骨,肉汁也是满满的,咸香滋味全都渗透在里面,融合得非常完美,甚至给姜大厨一种错觉,好像这排骨天生就长着豆豉一样。
就连底下的豆豉排骨汁都特别香,清透的深褐色泛着油光,淋在米饭上,就这样拌好的一碗饭都可以放到顺景隆直接当一道菜卖,而且肯定还会有很多人愿意点。
姜大厨悄悄地瞥一眼赵大厨,心想着要是老赵能成,那她也要试一试……
他们吃完饭,又在外面等好一会儿,直到烧肉跟店里的食材都差不多卖完,这客流量可算慢慢减下来。
厨房里,叶从溪把特意留下的一条烧肉跟一些艾糍给毛仔装起来:“这个你拿着,回去的路上吃。”
毛仔是下午的大巴,现在要准备带毛奶奶去坐车。
“谢谢溪姐。”毛仔屁颠颠地接过来。
“路上小心点,看好你奶奶,车票什么提前拿好别弄丢。”叶大翔也叮嘱,他说到一半,就看见赵大厨跟姜大厨走到厨房边,敲了敲门。
“你们是?”
赵大厨立刻自我介绍:“你好,我姓赵,叫赵建辉,目前在顺景隆当主厨。”
又是顺景隆啊。
这顺景隆的人怎么都喜欢往他们这边来?
那么多目光一下看过来,赵大厨略显拘谨地搓了搓手:“其实我是想找小叶师傅的,我刚刚尝了你做的烧肉,真是太香了,我做厨师那么多年都做不到这个水平,所以,咳咳……所以我想拜小叶师傅为师。”
毛仔差点一口水呛出来。
叶大翔跟林秋娇也震惊了。
这个赵建辉看着年纪挺大了呀,他要拜叶从溪为师,那他们岂不是来了一个超级大加辈?
叶大翔:“我要当……我要当师祖公啦?”
林秋娇:“那我是师母娘?是不是这样说啊?”她没经验啊,她没当过。
毛仔在后面拼命地算算算:“爸爸的爸爸叫爷爷……师父的爸爸的小弟叫,叫叫师叔公?”
叶从溪:“……”
叶从溪轻咳一声:“不好意思,我不收徒?”
赵大厨张了张口,准备拿钱来说事了,叶从溪先一步说:“给多少钱都不收。”
上辈子,叶从溪正式出来工作的第一家饭店就被她的厨艺带火,合约到期后,老板为了挽留她,给她股份邀请她当合伙人。
成为合伙人后,除了做饭,肯定也有其他事要考虑,比如扩大规模,既然要做大,那也得多几个厨师,所以叶从溪正式收了两个徒弟。
当时叶从溪第一次收徒,心里暗暗发誓要把徒弟教成六边形战士,各种菜系都要发展。
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她以为这很简单,谁都可以做到,结果就是两个徒弟始终达不到她的及格线。
叶从溪心累,就发誓以后再也不收徒,因为一旦正式收徒,她肯定是要负责到底,徒弟水平上不来,她就难受。
赵大厨没想到叶从溪拒绝地那么彻底,他颇受打击。
叶从溪有些心软,她看得出来,对方也是个喜欢研究做菜的人:“我虽然不收徒,但关于烧肉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说说看,我帮你分析分析。”
当厨师的,一般都会把自己的秘方捂得严严实实,就算收徒,也要将徒弟磨砺一阵子,才会教对方一两点。
赵大厨愣住了,他完全没想到叶从溪居然会如此大方。
他尝试开口:“我就是想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把烧肉做得跟你一样,肉汁是锁在里面的,吃着又嫩又润,脆皮为什么能那么酥……”
赵大厨一股脑把自己想问的都问出来,他已经做好被敷衍的准备,却没想到叶从溪听得认真,然后给他分析。
“煮肉的时间练一练,多对比一下,煮肉太烂皮塌,太生了皮不脆,扎肉的时候只扎皮,这样出油气泡才均匀,整片都是空心脆的酥皮,不死硬。”
“还有腌料也可以调一调,不要为了香就多下,得控制好量,咸味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提鲜,食客主要是吃你那个肉的鲜味,而不是咸味……”
……
虽然叶从溪没有收赵大厨为徒弟,但她此时的耐心一点都不比师父对徒弟的少。
赵大厨跟姜大厨全都听得认真入神。
就连叶大翔这个半吊子都听得专注,隐约能从里头琢磨出一点东西来。
“好了,差不多就这样吧。”叶从溪讲完了。
赵大厨跟姜大厨回过神来,纷纷感谢:“小叶老板,真是太谢谢你。”
真是一点都不藏私。
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的人!
赵大厨:“不行,小叶老板,虽然你没有收我做徒弟,但给我指点了这么多,我怎么也要做点什么作为感谢的。”
他干了那么多年,也认识不少供货商,可以给叶从溪提供最实惠的渠道,又或者介绍些大老板给她认识都可以……
叶从溪想了想:“如果你非要感谢的话,那出去的时候顺便帮我们把垃圾扔了吧。”
赵大厨跟姜大厨看着垃圾桶里的垃圾:“……行。”
两位大厨扔完垃圾,打车回到顺景隆。
周大厨看见他们有些惊讶:“你们怎么过来了?”
今天又不是他们排班。
两人没有说话,只是撸起袖子,按照叶从溪说的开干。
清明前几天,顺景隆的烧猪烧肉一直是供不应求的。
很多有钱人直接一订就是好几只乳猪,直接一整板烧肉。
也不是爱吃,主要是为了排面。
不过最后也会本着不浪费的精神尝两口,然后惊讶发现顺景隆今年的烧肉还挺好吃,比去年好吃太多了。
张处长是叶氏饭馆的烧肉跟顺景隆的烧肉都吃过的,他公正点评:“跟小叶老板做的比还是逊色些,不过比之前的好吃不少,不知道是请了哪位大厨,水平还可以啊。”
……
凉茶铺里。
程虎看着叶氏饭馆里的东西差不多要卖完,有点着急地跟程娟说:“妈……老板,我的工资什么时候发啊?”
程娟轻飘飘看他一眼:“你不知道吗?工资一般都是一个月发的。”
一个月才发?
程虎瞪大眼睛。
程娟又慢悠悠地说:“不过看在你是我儿子的份上,我可以搞一下特例,先把早上的工钱给你结了。”
程虎顿时喜笑颜开,然后就看见他妈给他递两毛钱。
“没,没了?怎么才两毛钱,我早上干了那么多事呢!”程虎不服气。
程娟说:“这两毛都算多的,你自己算算早上你打碎的碗,给客人倒错的凉茶,还有那些不小心冲走的干药材……我没让你赔钱你就偷着乐吧。”
程虎张了张口,半天才挤出来一句:“可是只有两毛钱,我中午吃什么?”
程娟努努嘴:“去街头那里买个油饼吃咯。”
程虎:“!!我不想吃油饼!!”他要吃叶氏饭馆的东西。
这时候,梁小兰提着一份打包好的卤肉饭过来:“程老板,你刚刚喊的饭。”
程娟笑着接过:“谢谢啊。”
她打开饭盒就开始吃,满脸都是真香啊。
看得程虎直咽口水,他咬了咬牙,递出去一毛钱:“那我买几个卤海带可以吧。”
“行。”程娟就给了他几个卤海带。
程虎用剩下一毛钱去买了一个馒头,就用馒头配着香辣的卤海带吃。
海带好吃是好吃的,就是太少了点。
吃完之后不但没有饱,反而把食欲打开,更馋了。
程虎痛苦啊!
此时程虎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泪如雨下。
从毛毛细雨变成中雨。
大巴车在泥泞的路上行驶着,等到了第二天,终于抵达村子。
毛奶奶坐了那么久的大巴,身体有些虚,但因为是回到家乡,精神却是精神抖擞。
一路上遇到不少村民,有些人认出毛奶奶,纷纷打招呼。
“三姨回来啦?”
“对啊,这不是清明了嘛?回来拜一拜。”
“毛仔现在都长那么高了啊?”
“是啊,他现在在饭店打工,老板人好手艺好,给饭吃,他吃多了,那个子就高了。”
……
现在毛仔跟着叶从溪混,也算是有出息,毛奶奶跟亲戚们聊天,那都有底气多了。
聊了一会儿,毛奶奶才回到老房子,打了水开始清理收拾。
“奶奶,我们找人帮忙把墓碑的草除一下吧,还有祭拜用的东西也让人帮忙准备准备,他们熟点。”毛仔说。
往年这些事都要自己做的,毕竟请人帮忙要掏钱,但现在这点钱他还是掏得起的,封个红包让人去办也省事。
“行。”毛奶奶也点点头。
毛仔就去找人帮忙,忙忙碌碌一整天,终于在下午祭拜完。
祭拜的东西毛仔就不打算带回鹏城,直接分给邻居们吃。
这大方的举动,让邻居阿姨心花怒放。
“毛仔,那你喊上你奶奶,今晚就到我这里来吃饭,你们就别生火了,那灶台一年没用,要打扫也挺麻烦的。”
毛仔一听,也行,他又指了指红色托盘里的烧肉说:“阿姨,这个烧肉我来做,其他的你就看着办吧。”
拜完山后,烧肉一般都会跟蒜苗辣椒之类的炒一炒,弄做一道菜吃。
回来之前,毛仔从叶从溪那里求来一个炒烧肉的做法。
今晚他要好好露一手!
“好的好的。”阿姨点点头,她拿起那个烧肉闻了闻。
好香的烧肉啊,看着就很好吃,毛仔这是在哪里买的?
鹏城那边带回来的吗?
哎呀这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啊,连烧肉都比他们村里的香多了。
毛仔在饭店里混那么久,刀工不刀工的不好说,但切一下烧肉还是可以的。
毛仔将烧肉切成差不多的厚度,然后把蒜薹也切成小段,按照叶从溪给他的步骤下锅炒。
烧肉的油脂被煸炒出来,裹住蒜薹翻炒,油润润的光亮让蒜薹看着更加翠绿,最后出锅往盆里一装。
还有几个艾糍也都蒸好了。
邻居阿姨家有三个小孩,加上几个大人,算起来这个艾糍不够一人一个。
毛仔最后忍住馋意,自己不吃,都让给别人。
重新蒸热的艾糍外皮软糯美味,里面的馅料又香又甜,好像要融化了似乎的,非常好吃,邻居一家全都吃得赞不绝口。
吃完艾糍就开始吃饭,筷子都往蒜薹炒烧肉那夹着。
脆生生的蒜薹混着烧肉的咸荤油香,底下的汤汁渗入米饭缝隙,就这么吃真是超级无底香。
他们一边吃,一边听毛仔讲在鹏城的事。
“我们溪姐手艺顶顶好,鹏城大酒楼的老板想要请她去当主厨,那主厨也想拜她为师,天天就往我们店里来。”
“顾客也很多人的,每天都要排队,好吃啊,怎么吃都吃不腻,就没有人少的一天,这两天下雨,来买烧肉的都撑着伞排队买的。”
“就鹏城那边的当官的来了也要排队。”
……
邻居阿姨惊讶:“当官也要排队啊?”
毛仔:“那可不,我们溪姐说了,不搞特殊。”
邻居阿姨闻言,赶紧给小孩子都又夹了一块烧肉,然后自己也吃一块。
难怪是当官都要排队买的烧肉,果然好吃啊。
吃完饭,毛仔就跟毛奶奶回去了,他们得早点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回鹏城。
第二天,天还没亮,毛仔他们起来收拾。
家门口又来了几个老人,都是毛奶奶的熟人,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年也就聊这么一回了,还有老人让自家孩子去找台三轮车,等下把毛仔他们送去坐大巴的地方。
邻居阿姨还杀了只鸭,说什么也要让毛仔带过去:“姨知道鹏城什么都有,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就收着吧,放心,我包了好几层袋子,绝对不会搞脏你的东西。”
毛仔拒绝不了,只能收下了。
老人们也把他们送到村门口。
毛仔见奶奶还一直往村里的方向看,就说:“奶奶,明年我多请假几天,让你可以跟朋友们好好聚一聚。”
“明年啊……”毛奶奶笑了笑,明年也不知道能剩几个人啊。
人老了,熟悉的朋友就一个比一个少,都走了。
……
天微微亮,外面还飘着点毛毛雨。
叶大翔挣扎着起来,想要送女儿去学校。
“不用啦爸爸。”叶从溪将雨衣往身上一套,“我自己过去就行。”
雨丝细得像雾,化作一层潮润的水汽扑在脸上,泥土跟青草的味道顺着风飘来。
叶从溪去学校也要经过那个大菜市场,远远就看着不少人支起大雨伞在卖早餐。
叶从溪已经吃过早餐,所以直接略过,她的目光被最角落一个阿婆卖的东西吸引。
阿婆的蛇皮袋上装了一大堆树叶子。
叶从溪刚开始本来以为是在卖桑叶,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在卖朴籽叶。
桑叶和朴籽叶长得有点像,而且成熟时期也差不多,都是清明前后最盛。
不过桑叶一般是用来喂馋蚕,或者等到六七月的时候采来做粗茶。
而清明时节的朴籽叶是早春初长的新叶,叶片嫩绿,香气也很足,适合用来炸汁磨浆,做成朴籽粿吃。
“靓妹,看看朴籽叶啊,自家树种的。”阿婆推销。
叶从溪看了看表面的朴籽叶,确实不错,不过她没有直接买,反而往里头捞一捞,确定底下压着的叶子也是新鲜的。
阿婆也帮着捞给她看:“放心吧,全部都是刚刚摘的,我们不是那种缺德的人,你看,多靓。”
阿婆本来卖两块三一斤的,见叶从溪一下子全都要了,又给她便宜了两毛。
叶从溪直接扛起蛇皮袋去找猪肉荣,让他等下送猪肉的时候,帮忙把这个朴籽粿送去店里。
猪肉荣看着这一大袋的叶子,他不知道这能干什么,但他知道叶从溪买了那就是有用的:“小叶老板这是又要做好吃的啊?”
“是啊,弄点朴籽粿吃,到时候拿两个给荣老板尝尝,”叶从溪挥挥手,“那我去上学了,谢谢。”
“唉,好好好。”荣老板摆摆手,随后又挠挠头。
这小叶老板跟个大人一样跟他聊着事情呢,忽然又来了一句要去上学,真是让人有些不适应啊。
回到学校,叶从溪跟徐晓佳说今晚她要做好吃的,问她要不要来店里吃。
徐晓佳立刻道:“那必须要去啊!”
下午放学,叶从溪就跟徐晓佳坐她爸的车回到店里。
梁小兰正在收拾桌子:“小叶老板你回来啦,对了,那个叶子已经洗好磨成汁了。”
这也是叶从溪托荣老板转达的,让她爸在她快要放学时就把朴籽叶碾成汁水。
回来后,她在浓绿色的汁水里加入粘米粉面粉白砂糖等,搅到浓稠无颗粒,倒在店里用来装调味料的陶瓷碗里。
这碗壁一般吃饭的碗还要小一点,发酵好后就放到锅里蒸个几分钟就能出锅。
春日浅绿色泽的朴籽粿在高温中膨胀裂开,像是笑开口似的,变成一种不规则的饱满花瓣形状,裂口微微翘起,里面比海绵还要绵密蓬松。
“哇,好漂亮啊!”徐晓佳眼睛都挪不开了,她真的觉得这个朴籽粿好好看。
等稍微凉一点,叶从溪拿起一个朴籽粿,轻易地就将它从碗里头剥落下来,递给徐晓佳:“来,尝尝。”
徐晓佳接过温温烫烫的朴籽粿:“怎么办,我有点不舍得吃。”
可是这个不但好看,也好香啊。
徐晓佳最终还是忍不住,一口咬下去,饱满的朴籽粿的粿体甚至还会回弹,轻轻地打了一下她的上牙膛。
朴籽叶的草木香混着米香随着咀嚼的动作在嘴巴里愈发浓烈,又甜又甘。
甜是白糖和糯米的甜,甘就是叶子的清苦了,但因为有前面的香甜中和着,这苦味反而变作一种踏实质朴的清新美味。
叶从溪给其他人也拿去,大家都拿着朴籽粿在吃。
这可把食客给馋坏了。
“这又是什么好东西呀?卖不卖呀?”
第139章 139
啤酒鸭+干锅土豆鸭
卖, 肯定卖。
叶从溪搞那么一大袋子朴籽叶自然就是为了做朴籽粿在店里卖的。
林秋娇接收到叶从溪的眼神,当即就转告顾客:“卖!”
因为朴籽粿做起来简单,一次可以出炉很多个, 叶从溪调好一大桶绿油油的米浆,让梁小兰倒在小碗里,再放到锅上蒸, 然后到时间拿出来就行。
吩咐完, 叶从溪抱着警长上三楼。
三楼只有做私宴时才开放, 平日没有人上去,非常安静。
警长在外面玩还没干透的雨水, 叶从溪和徐晓佳在包厢里写作业, 等把今天的练习册刷完,叶从溪就出去逗警长, 看得徐晓佳羡慕得不行,但她的作业还没有写完呢,唉。
过了一会儿, 梁小兰从楼下上来:“溪姐溪姐, 那个调好的绿色米浆全都用完了。”
叶从溪都惊了:“全部卖完?”她还以为今天肯定够用的。
梁小兰点点头:“对啊,全部都用完了, 不够卖。”
朴籽粿又漂亮又好吃,很多原本只是来吃晚饭的顾客看见了, 都忍不住买来尝尝。
还有些顾客一口气买了十多个, 说是要带给亲戚朋友也试试。
还有些家里有冰箱的买得更多。
叶氏饭馆啥都好,就是不做早餐, 他们就自己买点这个粿回去放在冰箱里, 早上起来蒸热就当早餐了。
叶从溪下楼时, 郑金茹已经又用石磨磨了些朴籽叶。
叶从溪撸起袖子, 重新开始调米浆,这锅新鲜出炉后就开始限购,每个人最多买三个,你说你家里人也想吃,那就让你家人来排队。
梁小兰把蒸好的朴籽粿一个个拿出来,忍不住感慨:“以前在家里看别人开店做生意都是想要客人买得越多越好,没想到还有不准顾客买那么多的。”
郑金茹闻言也是笑得眼睛弯起来,可不是嘛,她也是在叶氏饭馆打工后,才听说了限购这个词:“没办法,要是不限购那一下子就全卖完了,吃不上的顾客也挺惨的。”
叶从溪闻言,叹了口气,可不是嘛,她也不是想搞饥饿营销,但如果不限制,真的很多人吃不上。
第二天早上,叶从溪来店里又调好了今日份的米浆,这才去学校。
等下午放学她回到店里,毛仔也回来啦。
毛仔嘴里正在塞着一个刚出炉的、热腾腾的朴籽粿,看见叶从溪回来,两三下吞下去:“溪姐,这个好好吃哦!”
他也太幸运,今天回来还能赶上这个好吃的。
“晚上你拿两个回家,让毛奶奶也尝尝。”叶从溪放下书包。
“谢谢溪姐,”毛仔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个事,说,“溪姐,我邻居给我杀了只鸭带回来,我自己也不会处理,就放冰箱里,你看看能不能弄。”
叶从溪闻言,起身拉开冰柜,这鸭还挺大只:“行,那我们晚上就吃鸭肉吧。”
毛仔心想这鸭子能落在溪姐手上,这辈子也算死得值了。
今天排队买朴籽粿的人比昨天还多。
其中不少是昨天买了回去尝尝,发现特别好吃,所以今天拖家带口地来了,门口的队伍也越来越长。
后院几个蒸东西的炉子就没停下来过,锅盖掀开,热气袅袅浮起,里头的朴籽粿像一朵朵盛开的绿花,空气中悠悠地弥漫着甜润米浆混着植物的醇厚香气。
程娟让林秋娇也给自己留三个朴籽粿,等她丈夫过来看店了,她再去拿。
这会儿叶氏饭馆的人可算少了些。
林秋娇将最后三个朴籽粿装起来,拿到门口递给程娟。
“谢谢林老板,”程娟接过来,用力地嗅闻,“好香啊,这也是你女儿弄的吧,她可真厉害,什么都会做。”
“对啊,我女儿超级无敌棒的!”林秋娇一点都不吝啬对叶从溪的夸张,她可以夸一万遍,十万遍,一百万遍!
她又往凉茶铺的方向看了看:“唉,你儿子呢,好像没有看见他。”
程虎在店里干了几天活,他干得不好,总出问题,最后拿到的钱根本不够买叶氏饭馆的饭菜。
昨天他还特意跑过来问叶大翔,问他能不能到叶氏饭馆这里打工。
叶大翔拍了拍他肩膀,让他回去洗洗睡吧。
小子,凉茶铺的活儿你都忙不过来,还想干饭店?
当晚,程虎回到家就哭,说他知道错了,他要上学,做生意比学习累多了。
他以为不上学就可以想睡多久就睡多久,随时随地看漫画,拿到工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结果现实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程娟跟林秋娇说:“他今天重新回学校了,我昨天就和他打开天窗说清楚,如果他以后还是不想念书,我就真的帮他把学给退了。”
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一学就会。
先前跟他苦口婆心讲什么大道理都没用,让他知道辛苦,才明白要选什么路。
“这人啊,还是要学习的,学得好那就是比别人多条路,怎么能不学东西呢,你说是吧林老板。”
林秋娇尴尬地笑了笑,她也不好说是或者不是,说不是肯定不行的,但说是吧,她也不是什么喜欢学习的人,实在没法违心点头。
倒是旁边逗着警长玩的叶从溪颇为赞同:“没错,学习就是很重要。”
叶从溪现在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能力好,谁不想要这么一个女儿,程娟见她赞同,喜笑颜开:“对啊,唉,希望他现在觉悟还能来得及吧,明年也要初二了。”
叶从溪用力从警长的脑袋摸到它的尾巴,警长整坨猫凹了下去,毛茸茸的小猫脸露出“妈皮筋扎得有点紧”的表情:“只要愿意学习,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程娟一拍手:“小叶老板说得太对了!什么时候都不算晚的,我前几天看见夜校的宣传,夜校你们知道吧,就是给大人上的课,我之前还犹豫要不要去,现在我决定好了,去学,多一手技能总是好的。”
叶从溪还没说话,林秋娇已经差点听晕过去。
什么,都是大人了,还要上课啊?!这可太惨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
叶从溪听完程娟的话,看一眼她妈妈,她还没说什么,程娟用手肘轻轻碰了下林秋娇问:“唉,林老板,你要不要去?”
林秋娇:“!!!”
啊?
她就知道!
林秋娇内心疯狂尖叫,不要问我啊!
林秋娇:“我不……”
叶从溪打断她的拒绝:“好啊,如果妈妈也去上夜校,那就可以陪我一起写作业了,我平时一个人做作业好无聊啊。”
林秋娇本来想说她不要去的,听完叶从溪的话,内心又犹豫起来。
她肯定不想去上课的,她打小就不爱学习,以前上学也不爱写作业,之前女儿做题做到晚上,她看着就觉得很累。
可是,可是……
林秋娇听完叶从溪后半截话,又很心疼。
是啊,女儿一个人做作业好无聊,如果有个人陪着那就好多了,可是她真的不想上学怎么办……
林秋娇小心翼翼地说:“小溪,要不,让你爸爸去上,让他陪着你一起写作业?”翔哥,这回靠你了!
叶从溪肯定也想她爸也去上学的,不过在此之前,还是先让她妈去学。
“等大一哥的厨艺练上来了,能帮爸爸分担些就让他去,不然怕他不够精力。”
林秋娇差点就想说她可以跟翔哥换,不过想想翔哥在厨房的活也不轻松,到底是选这个还是选上课呢?
啊,苍天啊,这个选择题实在是太难。
林秋娇脸蛋苦巴巴,整个人霜打的茄子似的又去问程娟:“程老板,这个夜校要上很久吗?”也跟小溪那样,要写一个学期的作业吗?
程娟:“没有,一个课程就半个月左右。”
林秋娇闻言,松了口气,就半个月好像没有那么难。
林秋娇一握拳,做出选择:“那我选去夜校。”
叶从溪怕她妈后面又找借口,干脆今天就拉她去报名。
程娟吃了一个朴籽粿,也跟着去。
夜校来排队报名的人还挺多,在等待的过程中,有工作人员在发传单:“你们想学什么?可以先考虑清楚,有会计,电工,家电维修,英语,美容美发,电脑,服装设计……”
叶从溪拿过宣传单,现在夜校的专业还挺丰富。
程娟已经想好了:“我准备学会计。”
叶从溪问林秋娇:“妈妈,那你呢?你想学什么?电脑怎么样?”
现在电脑刚开始兴起,属于高科技类的技能,学这个肯定是好的,后来互联网多吃香啊。
林秋娇只在港城的电影里看过电脑,她对着陌生的东西摇摇头:“不要不要。”
叶从溪也不强求:“那你想学哪个?”
林秋娇纠结地扫来扫去,伸手一指:“这个,服装设计!”
家里就有台缝纫机,有时候买回来的衣服林秋娇都会自己再改改,穿着更好看,她还给警长也做了不少衣服。
叶从溪点头:“行,那我们就报这个。”
叶从溪替林秋娇报名,交了报名费,工作人员说:“正好我们服装设计课马上就要开始,林秋娇同学要不要先去体验体验?这堂课免费的。”
免费的?那肯定要去!
而且林秋娇记得每次上学第一天老师都不怎么讲课的,她可以偷懒啦!
林秋娇去体验上课,叶从溪就先回去,她还顺道去菜市场买了点配菜,到店里就把毛仔带回来的那只鸭子从冰箱里取出来。
“你妈妈呢?”叶大翔往后看。
“妈妈报名了服装设计,刚好碰上开课,就留下来试课了,”叶从溪将鸭子提到水龙头底下,“等下做好饭给她送过去。”
后来的夜校一般是晚上七点多开始,但现在下班早,大家一般四五点就吃完饭,所以夜校六点就开始了。
他们开饭店的晚饭时间算是比较晚的。
“到时我跟你一起去。”叶大翔也想去看看。
“娇姐真的就要上学啦?”梁小兰惊讶,“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总觉得娇姐是不爱学习的,看来是我偏见了。”
叶大翔跟叶从溪轻咳两声。
叶从溪开始处理这只鸭子,鸭子很大只,全都用来做一道菜未免有些单调,所以她准备一分为二。
一半用来做啤酒鸭,另外一半就用来做干锅土豆鸭。
将鸭脖子鸭头鸭翅这些都先切开,接着就处理鸭身体,一刀稳稳下去,锋利劈开,鸭身就被她砍成均匀的大小。
叶从溪将铁锅烧热,润点油,再把鸭肉倒进去,鸭皮在热油中发出滋啦啦的声音,贴着锅底的表面皮脂也被高温煎得渐渐变色,渗出金黄的油水来。
这时候再用锅铲翻动翻动,鸭肉的香气也出来了,是热乎乎的焦香。
趁着这时候,叶从溪倒入盐和酱油,让鸭肉变成深色,再撒进去一把配好的馅料翻炒出香味,顺着锅边淋入啤酒和清水,盖上锅盖慢慢焖。
叶从溪把火调到最小,把另一边的鸭肉下锅焯水,捞起来后沥干水分,再放到油锅里炸。
毛仔正在后院哼哧哼哧削土豆,把土豆皮都削完了,他放到水下面冲了冲,这才拿到叶从溪面前:“溪姐,削好啦。”
之前叶大翔在夜市摆摊卖土豆煎饼,毛仔也跟着帮忙削土豆皮,这技术也是练出来了。
叶从溪接过他的土豆,当场切成块状,和鸭肉一起下油锅,炸得干香酥脆,鸭肉跟土豆的边缘都炸出焦香脆边。
她看着状态差不多,这才捞起来,将油倒出大半,只剩下一些用来把底料炒香。
这个底料也是叶从溪自己熬的,之前过年吃的麻辣火锅用的就是这个底料,炒菜时加点这个作为调味炒出来就超级无敌香。
就像现在,叶从溪刚下锅炒开底料,那飘散出来的热辣香味就让大家口水直流,频频朝着这边看来。
看得出,这是都饿了。
叶从溪也饿了,于是她加快速度,把切好的大蒜洋葱放进去,再倒入炸好的土豆鸭肉,加上蚝油酱油还有一点提鲜的白糖。
灶火开到最大,用猛火将香味全都逼入食材里头,最后撒上一把白芝麻,干锅土豆鸭就搞定。
正好这时啤酒鸭也炖得差不多,叶从溪把鸭肉捞起来,另起一个锅,放辣椒炒香这焖好的鸭肉,在锅内温度最高时,把方才炖鸭子的卤汁淋下去。
先炖后炒,这样的做法可以香上加香,最后直接大火收汁,让浓郁的汁水均匀地裹在鸭肉上。
很快,两道菜都做完了。
“好香啊,哎呀,香得我心乱乱。”梁小兰的食欲蠢蠢欲动,她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把两锅鸭肉全给干完。
“行了,别心乱了,赶紧干活,干完就可以吃啦。”郑金茹笑着说。
“干干干!”毛仔化食欲为力气,力道凶猛得面目狰狞地擦起桌子,差点把桌子都给撸秃一层皮。
叶从溪拿来一个干净饭盒,添上满满的米饭,再添上满满的肉,合上之后放在烧开水的锅架上保温着。
等她吃完饭,就跟爸爸一起给妈妈送饭。
“好啦,可以吃饭啦。”叶从溪朝着外头喊。
几人瞬间快狠准端菜,拿碗,添饭。
等叶从溪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坐下来,面前摆好一碗饭跟一双筷子。
毛仔眼巴巴地盯着她:“溪姐,你快吃快吃。”
“好好好,吃吧。”叶从溪拿起筷子,其他人也终于能开吃了。
啤酒鸭跟干锅土豆鸭乍一看有点相似,从卖相上都是那种充满饭张力的深褐酱色,不过再仔细看就知道完全不一样。
啤酒鸭料汁香浓,干锅鸭则是干酥可口。
啤酒鸭的鸭块裹着深红油亮的酱色,吃起来鸭肉紧实而不散,而且也不柴,那啤酒的香气完全渗透进肉里,口感香浓美味。
毛仔逮着一块啤酒鸭大吃特吃,这鸭子皮肉紧,嚼起来特别香,每嚼一次,那肉汁的香气就在舌尖上溢开一层,这么层层叠叠地加起来,给毛仔香得恨不得连舌头都给吞下去。
不止是鸭肉好吃啊,连里头的青红辣椒都极其美味,青椒清脆微辣,红椒甜辣,缝隙直接挂满汁水,一样是非常下饭的。
毛仔吃得满嘴油光:“唔唔……这鸭子好好吃,特别是这个鸭翅膀,就是要这种肉薄薄的部位地啃起来才爽……跟卤鸭翅是不一样的好吃。”
店里卖卤味的,鸭货肯定少不了,吃惯了正常的卤鸭翅,再尝尝这啤酒鸭的鸭翅也是给香迷糊了。
啤酒鸭里面的汁也好吃,淋在米饭上增香一百倍,毛仔还在想,等下要是不够米饭,就在啤酒鸭里加一把面条也不错,因为底下那层料汁好香浓,好够味。
梁小兰腮帮子鼓起来,里面全都是米饭跟鸭肉,她吃完啤酒鸭,就去吃干锅鸭。
跟酱汁丰厚的啤酒鸭不同,干锅鸭吃的就是那个干香。
鸭皮被炸得紧紧的,酥酥的,土豆也带着焦香的酥脆,虽然没有料汁,但味道一点不比啤酒鸭淡,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味。
“这个鸭子也好好吃,里面的土豆跟洋葱都很香。”梁小兰极力推荐。
今天的饭菜都非常赞,叶大翔哐哐就干掉两碗饭,他吃饱了,准备给林秋娇送饭。
叶从溪也吃完啦,她要跟着一起去,临出发前交代:“等下如果我们太晚回来,你们就先关门,钥匙放在对面凉茶铺那就好。”
毛仔一抹嘴:“没事溪姐,钥匙我拿着,明天我早点过来开门。”
“也行。”叶从溪点点头,她怀里抱着饭盒袋,坐在三轮车后面,给她爸指路。
叶从溪此时的心情无比雀跃,就跟小学生要去秋游前一晚的心情一样,飘飘然的。
不知道是因为今夜的星空太漂亮太璀璨,还是因为要去见妈妈了。
给妈妈送饭这样陌生又有趣的事情让她非常兴奋。
三轮车在夜校门口停下来。
上夜校的地方是个废弃工厂,工厂倒闭后关了一段时间,现在改为成人学校,来上课的人还挺多,所以门口也有不少小吃摊。
放学早的人就跟朋友三三两两地凑一起吃个宵夜。
叶从溪先在小吃摊上左右看看,没看见她妈妈,就准备上楼去。
还没迈上台阶,林秋娇就下来了,还跟另外几个人聊着天,看见叶从溪跟叶大翔,眼睛一亮:“我女儿跟老公来啦!”
林秋娇长得好看,性格也好,而且在用缝纫机做衣服上确实有点天赋,所以一节课下来就交了几个好朋友。
“哇,这是你女儿呀,好高啊,和你长得真像,还在念书吗?叫什么名字呀?”
“对啊,我女儿成绩可好了,她特别特别厉害。”林秋娇搂着叶从溪。
叶从溪也跟着打招呼:“阿姨好,我叫叶从溪。”
“好好好,你来接你妈妈呀?真好,我家孩子就不会来接我,唉,小溪,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宵夜呀,刚刚还跟你妈妈说以后大家都是同学,正好今天请她吃宵夜,现在你跟你爸爸也过来了,那就一起吃。”一个短头发的阿姨说。
“我们吃饱饭啦,我是来给我妈妈送饭的。”叶从溪展示自己手里的饭盒。
“哇!谢谢宝贝!”林秋娇非常激动,虽然今天这节课没什么让她苦恼的,但她还是不喜欢上课,现在下课了,女儿还给她带来香喷喷的饭菜,好幸福哇。
“没事,吃饱饭也能吃宵夜的,那边那家烤串挺好吃的,阿姨请你。”
“是啊,这饭哪里有烧烤好吃呢。”
几个阿姨热情地招呼,最终叶从溪三人只好跟着过去。
行吧,她也好久没吃过烧烤,叶从溪坐下来,准备试一试。
短发阿姨还去隔壁叫了个蛋炒饭,等烤串上来,她把韭菜撸到炒饭上吃,还给叶从溪递一串烤鸡中翅。
“谢谢。”叶从溪接过来,吃一口,烤过头了有点苦味,而且鸡翅也不够入味。
不过这是别人请客,她自然不会说出来扫兴。
林秋娇跟叶大翔买了汽水回来,短发阿姨也招呼他们赶紧吃。
“你们吃吧,”林秋娇将汽水递给她们,迫不及待打开饭盒,“我吃我女儿做的饭就好啦。”
叶从溪把米饭跟啤酒鸭装在一个饭盒里,把青菜和土豆干锅鸭装在另一个饭盒里。
几个阿姨本来还想说正经饭哪里有宵夜香。
可饭盒打开后,她们看着饭盒里的菜色,还有那飘散出来的香气,这句话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了。
林秋娇还不知道自己的晚饭被一群人盯上,她美滋滋地夹起一块鸭肉,张嘴咬下。
第140章 140
香芋地瓜丸
林秋娇先吃的是啤酒鸭肉, 啤酒鸭煎香了才去焖,鸭皮不但带着焦香,而且还软糯爽口。
她连吃两块鸭肉, 酱汁先辣后酱香,从店里拿到夜校有段时间,米饭也吸饱啤酒鸭的汤汁, 变得更加香浓美味。
林秋娇就用这拌成深褐色的米饭配着干锅鸭吃, 干烧出来的鸭肉骨头都是香的, 就是那种带着锅气的香辣,油润而不腻。
还有里面土豆也好好吃, 表面微微焦, 所以咬起来略带韧劲,咬开之后还有热气腾出来, 内里粉糯绵密,又因为吸收了鸭油和调味料的滋味,所以吃起来不仅仅只有土豆的味道。
太美味了!
林秋娇流露出满足的表情, 她又伸出筷子, 夹了一口青菜塞进嘴里,正要去夸叶从溪, 刚抬头,就看见周围几个同学全都在看着她。
颇有一种虎视眈眈的意味。
有种……不好的预感!
她的预感一向很准的!
林秋娇小心翼翼连带着饭盒往叶从溪那边挪了挪:“你, 你们要干嘛?”
“林同学, 你这个饭菜看起来好好吃啊。”
“这真是自己做的吗?这应该是外面买的吧?”
“对啊,我也觉得自己做不出这种卖相。”
……
同学们你一句我一句的, 那目光始终没办法从鸭肉身上挪开。
没办法, 看着实在是太好吃, 就算旁边还在烧烤, 她们也不感兴趣了,只觉得手里的烤串一点都不香,只想试试这鸭肉的味道。
“你们说得一半对吧,我家里就是开饭店的呀。”林秋娇说完,看着她们直勾勾的眼神,又想到今天她是试课,什么东西都没有,但她们把自己买的材料都给她用了。
林秋娇内心挣扎过后,闭着眼睛忍痛道:“那你们夹一块试试吧,一个人只可以夹一块哦。”
林秋娇这句话对她们来说简直如同天籁。
“谢谢你啊林同学,你真是个好人。”
“对啊,你是我见过最大方的人。”
……
“夹完了嘛?”林秋娇又慢慢睁开眼,看见大家都已经在吃起来。
鸭肉的美味让她们赞不绝口。
“好好吃啊,吃起来比看着的还要香。”
“对啊,都入味了,难怪林同学看不上宵夜,原来有那么好吃的东西。”
“林同学,你刚刚说你家开饭店的,生意肯定很好吧,毕竟做得那么好吃,你老公手艺可以啊。”
……
大家都默认这鸭子是叶大翔做的。
“翔哥现在的手艺进步不少,不过鸭子不是他做的啦,”林秋娇没问,但她也知道,“这是我女儿做的。”
这下子,众人更羡慕了。
各种夸赞如同潮水般朝着叶从溪涌去,给叶从溪整得不好意思。
大家一边夸一边继续吃鸭肉,为了能让品尝美味的时间更长久些,大家吃肉的速度都变慢了。
不过毕竟一人才一块鸭肉,就算吃得再慢,也还是很快就吃完。
众人都有些意犹未尽:“好香啊,就是少了点,只有一块根本不够吃。”
“是啊,如果可以多点就好了,我觉得我能吃一大锅。”
“你刚刚还说自己太胖想要减肥呢。”
“哎呀,刚刚说的话不算数。”
……
林秋娇听着她们的讨论声,扒拉饭菜的速度更快,眨眼的功夫全部吃完。
她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将全部汽水喝完,又打了个哈欠:“我有点困啦,那我们先回去啦。”
“行,那你们慢慢走。”短发阿姨点点头,她们点的宵夜还没上完,起码得等吃完再走。
虽然不如鸭肉,但不能浪费食物嘛。
叶大翔骑着三轮车,载着老婆孩子回家。
等他们骑远了,短发阿姨一拍大腿:“哎呀,忘记问秋娇他们家店在哪里,要不是不远,我就去尝尝。”
“就算远我也要去试一试,真是太好吃,完全吃不够。”
“明天问问吧。”
……
这会儿路上的汽车不多,三轮车稳稳当当地在路上行驶着,晚风从脸边吹过。
叶从溪枕在林秋娇怀里:“妈妈,今天上课好玩吗?”
林秋娇下意识就要反驳上课哪里好玩啦!
不过她想了想今天的课程,老师上来就教他们怎么用布怎么剪布,不像以前上课是要看课本的,那一大堆字她想想就觉得头疼。
“还好吧。”林秋娇老实说,“如果以后上课都可以跟今天一样就好了,我们是学做西装,男西装跟女西装都有,到时候妈妈学会了给你做。”
“好啊好啊。”叶从溪点点头。
“我呢我呢?”叶大翔的声音顺着风吹来。
“翔哥,虽然你要用布料比小溪的多,但我也会给你做的,你放心吧。”
叶大翔一听,蹬三轮车蹬得更卖力。
……
第二天。
林秋娇本来还在庆幸上夜校只要做衣服不用看书,没想到正式去上课那天,老师就给她发了书。
上面有西装的步骤图,每一步都写得很清楚。
夜校时间也就两个小时,老师讲完一些注意事项,就让学生们回去多看书,家里有缝纫机的还可以自己练一练,琢磨透了上课的时候再做,然后老师来检查。
“人的衣服可真复杂。”林秋娇抱着书,直叹气,她以前就做过小猫衣服,偶尔改改人衣服的尺寸,这要做一整套人衣服可太难了。
林秋娇趴在桌上,摊开笔记本,把教科书上的步骤图画到笔记本里,刚刚画一半,没力气,不想画了。
林秋娇看了看自己的笔:“肯定是这个笔不够漂亮,我要换一支笔。”
她这支笔是黑色的,林秋娇问叶从溪要一支天蓝色的笔,上面还有碎花花。
但这支笔也没能让她撑多久,林秋娇又觉得可能是自己口渴了,于是去客厅倒水。
过一会儿,她又觉得自己可能是饿了,于是到冰箱把剩下那点牛皮糖拿出来吃。
牛皮糖是叶从溪自己做的,半透明的浅褐色糖块上面带着星星碎碎的白芝麻,闻起来是极其浓郁的芝麻香。
牛皮糖拿起来软而不塌,林秋娇顺手给女儿投喂一块,然后坐下来自己也吃。
这糖入嘴就是微微的甜,是那种带着麦芽糖清香和芝麻酥香的甜味,牙齿落下甚至还能拉扯出薄而韧的糖丝,嚼起来柔韧有劲,不硬也不黏牙。
现在吃完喝完,甚至把警长的猫砂盆也铲过两遍的林秋娇啪叽一声倒在桌子上:“唉,要是学东西跟吃东西一样简单那该多好,我觉得我自己好像要学死了。”
半个月都撑不下去了。
叶从溪吞下牛皮糖,甜味还在舌尖上慢慢化开,她笑着说:“妈妈,你这就要放弃啦?你之前还说要给我和爸爸做衣服呢,我还想穿着你做的衣服去同学面前炫耀。”
林秋娇听完,眨了眨眼睛,又支棱起来,她深吸一口气:“小溪你放心,妈妈一定把衣服做出来。”
而且要做得很好看,要是做丑了,她女儿还怎么出去炫耀?
这样一想,林秋娇忽然有点干劲了,她目光重新落在教科书上。
上面的步骤图线条简单,原本看着很无聊的,但林秋娇想象中女儿穿上去的样子,这黑白的图案也变得生动起来。
又过了几天。
叶从溪吃完饭,抬头看一眼时间:“爸爸,我去给妈妈送饭啦。”
梁小兰端着碗使劲往嘴里扒拉:“溪姐,要不我去吧?你这样天天去也挺辛苦的。”
叶大翔也快吃完了:“我去也行。”
“不用,我喜欢出去。”叶从溪哼着小曲把饭盒往三轮车的泡沫箱里一放,她带的不止是妈妈那份,还有妈妈同学们的盒饭。
林秋娇去正式上课的第一天,那些同学就忍不住了:“林同学,你家是开饭店,那我能不能在你家订餐?可以把路费也加上,需要多少钱,我这里先给你。”
林秋娇本来想她去学校时顺便把同学的饭带过去。
但叶从溪考虑到当时大家都要上课,也不方便吃:“没事,我给你带饭时带过去,正好你们都下课了。”
所以叶从溪还在三轮车后面放个泡沫箱用来保温。
她妈妈的同学们订的都是卤肉饭,不过今天因为生意太好,忘记把卤肉留出来,叶从溪就改成员工晚餐。
她刚到夜校,林秋娇她们也下来了。
短发阿姨叫汪宝言。
汪宝言就顺便帮叶从溪将三轮车停好;“辛苦啦小溪,让你天天都过来。”
“不辛苦,反正我也要来接我妈妈。”叶从溪说。
“唉,要是我家孩子也能这样就好了。”另一个阿姨又是叹气又是羡慕,然后伸手去拿饭盒,“哼哼,我家小孩不来接我,这么好吃的卤肉饭我也不要带给他吃,我自己偷偷吃。”
“这卤肉饭是真的香,都吃好几天,也吃不腻。”另一个阿姨道。
叶从溪先跟她们说:“不好意思呀阿姨,因为今天卤肉没有啦,所以我给你们带的是我们自己吃的晚餐,如果介意的话,我可以把今天的钱退了。”
叶从溪说话时,大家已经打开饭盒,入目就是满满的苦瓜炒肉跟红烧肉。
肥瘦相间的红烧肉炖得色泽红亮、油光泛润,苦瓜炒肉也是油亮干净,棕红色的牛肉片和翠绿带酱的苦瓜彼此交叠,深色的豆豉和洁白的蒜末点缀其间。
这完全就是视觉上的冲击啊。
几个阿姨全都异口同声。
“没事没事,不介意不介意!”
这种好事谁介意啊?
虽然卤肉饭好吃,但毕竟天天都能吃到,但这小溪自己做的饭菜可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
这平时都是林秋娇的专属,今天她们也算是走运了,居然能蹭到那么一顿。
请这种好事以后多来点吧!
阿姨们心中感慨,她们在夜校那棵榕树底下的石椅上坐着吃。
油绿色的苦瓜外层裹着一层浓郁的酱色,亮亮的软软的又还带着一点脆意。
这种脆并不是生涩的脆,毕竟脆的苦瓜是真的很苦,而这个苦瓜切得薄薄的,那种让人舌头发麻的苦味完全没有,反而吃起来香浓回甘,残留的脆劲让苦瓜不至于一抿就化,伴随着咀嚼的动作化出更香更浓的滋味。
这滋味自然就是苦瓜的清口还有牛肉的奶香,以及蒜末跟豆豉的香气。
“苦瓜好好吃啊,小溪,你这苦瓜怎么做的,一点都不苦。”汪宝言惊诧地问,“我之前自己炒过,苦得难以下咽,我做的也是苦瓜炒牛肉,而且我还炒不出汁。”
叶从溪做的苦瓜炒肉有香浓的酱汁,而且虽然浓,但不会掩盖掉食材的味道。
像这个炒牛肉也是很香,大片的牛肉嫩滑而不柴,吃着肉质满满,带着淡淡的香润奶味,也是十分下饭。
“那是处没理好,苦瓜其实不是肉苦,它是苦味在瓜瓤和白膜,你得去干净,”叶从溪说,“我做苦瓜还会切成片后加点盐去腌一下,过两遍清水,然后焯水。”
几个阿姨听着听着,就认真地记下了,原来还得这样弄,难怪她们做的苦瓜都是很重的苦味。
叶从溪又提醒:“腌不能腌太久,焯水也是,弄个十几秒就可以捞出来,不然太软了,吃着也没有清香味,炒的时候要用大火炒。”
自古以来,人类就是这么一日两餐、一日三餐地繁衍下来,食物占据了人生很重要的部分,所以大家对吃的都格外看中。
现在有一个厨艺好的人认认真真在告诉你怎么把一样菜弄得好吃,她说得细心又专业,这一幕实在是让人很难不心动。
阿姨们都哇声地说:“小溪,你好厉害啊,你跟你妈妈一样。”
“对啊,你妈妈做衣服也是又快又好看,真是让人羡慕。”
叶从溪闻言,去看她妈妈。
林秋娇轻咳一声,坐直腰板,她就是等这一刻呢:“今天班上十多个人,我是第一个把西装裤子做出来的,而且老师说了,我做得很好,版型工整,缝线也漂亮。”
叶从溪轻轻鼓掌:“好厉害呀妈妈。”
林秋娇如果身后有尾巴,此时一定是翘起来的:“咳咳,还好啦。”
叶从溪:“我就知道妈妈一定可以的。”
林秋娇夹起一块红烧肉喂给叶从溪,女儿要是再夸下去,她都要控制不住飘起来啦。
“我今天回去也要再练练。”汪宝言也吃了一口烧得肉烂汁浓的红烧肉。
这肉咸中透着一点提鲜的甜味,肥瘦均匀的口感吃起来一点都不腻,把米饭拌得油亮亮地吃简直香得不行。
汪宝言特意留了几块红烧肉出来,她想着明天早餐吃,用来配馒头。
到时候把馒头给掰成两瓣,馒头夹进去,让红烧肉的油润料汁渗进馒头里面,这样的馒头吃起来也有肉香味,然后再配着一杯豆浆喝,想想就很美。
吃完饭她们也没直接各回各家,想起今天是周五,叶从溪明天不用上课后,又拉上她去逛街。
阿姨们的精力是真的好啊,整条商业街从头走到尾,每个小摊都会停下来看看,林秋娇宛如找到知音一般,开心得一起逛。
叶从溪就不太行了。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安安静静忙活,那叶从溪的体力也能维持很久,但在那么多人的外面,她的体力就消耗得有点快。
最后有气无力地将脸贴在她妈妈的背上。
林秋娇注意到了,就说:“今天就不逛啦,我们要回去休息啦。”
“行,正好我也要回去了。”
……
临走前,汪宝言还送了叶从溪两个发夹。
林秋娇载着叶从溪回家,叶从溪坐在三轮车的小板凳上:“妈妈,你想要什么奖励?”
“嗯?”林秋娇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今天被老师表扬啦,肯定要给你奖励呀,你想要什么?给你包个大红包怎么样?”
林秋娇听完,都想要跳下车用力亲女儿一口了!
还是她的小溪宝贝最好!居然还会给她奖励!
林秋娇想了想:“我不要红包,我想要吃,随便什么吃的都行,只要是你做的。”
反正她家小溪做什么都好吃。
叶从溪点点头,心里开始盘算着弄点什么吃的。
第二天。
叶从溪本来想给她妈妈做点沙爹牛肉干,正准备去菜市场时,张阿婆拿了些自己种的番薯跟香芋过来。
张阿婆还是跟以前一样,跟叶从溪说了声,然后放下了就走。
警长翘着尾巴跳上来,猫脑袋拱进袋子里,闻了闻,忽然就像吸了猫薄荷的小猫一样啪嗒躺了下去,蠕动着胖乎乎的卡车身躯来回蹭着。
“哇,你喜欢番薯啊?还是喜欢香芋?”叶从溪把里面的紫薯跟番薯还有香芋都拿出来试了试。
发现警长喜欢的是番薯跟紫薯。
“等下煮熟了给你吃。”叶从溪点了点它的鼻子,提着袋子走进厨房,把这袋子里的东西洗洗干净,直接上锅蒸。
牛肉干计划取消,先把张阿婆送来的东西煮了,做个香芋地瓜丸。
叶从溪把蒸到熟透的紫薯还有香芋剥开皮,先切了一块紫薯给警长尝尝。
小猫咪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直在嗷呜嗷呜地叫,像是香得差点就能说话了。
“没想到小猫居然真的喜欢吃紫薯。”叶从溪感慨着,又往碗里加了点白砂糖,碾出紫色的紫薯芋泥。
旁边的番薯则是单独搅成泥,混上糯米粉揉成面团。
叶从溪把紫薯芋泥揉成小圆,再把番薯面团也揉成小院,然后用擀面杖揉成小小的面饼,将紫薯芋泥塞进去包拢起来。
琦琦看着眼睛亮起:“小溪姐姐,你好像在玩橡皮泥呀。”
“你想不想玩?如果想的话,去洗手。”叶从溪笑着说,眨眼的功夫就揉好一小盘芋泥地瓜丸。
“想!”琦琦赶紧去洗手了,然后过来帮叶从溪一起包。
叶从溪将包好的香芋地瓜丸滚上面包糠,接着就下油锅去炸。
个头圆滚滚的地瓜丸变得金黄酥脆,将膨起熟透的地瓜丸捞起来沥干油水,叶从溪就端着去投喂在干活的其他人。
最先给的自然就是琦琦。
“谢谢小溪姐姐。”琦琦开心得接过来,她哇一声,“好像乒乓球呀。”
是香喷喷的乒乓球!
刚出锅的地瓜丸还带着热气,琦琦鼓起腮帮子,超级用力吹了吹,这才张嘴去吃。
地瓜丸表面的面包糠变成薄脆的酥壳,牙齿刚落下,那酥屑簌簌地落在舌尖上,带着喷香的油炸味。
咬开外面软糯酥香的地瓜丸外壳,里头绵密细腻的紫薯芋泥馅料也露出来,带着热乎乎的香气,吃起来又扎实又满足。
这个兵乒球实在是太香了!
琦琦想到之前跟小溪姐姐在电视上看的奥运会乒乓球比赛,小脑袋瓜脑洞大开,心想还好地瓜丸只是长得像乒乓球,不是真的乒乓球。
不然在比赛上,大家都不打球了,全都吃吃吃!
琦琦想象着那个画面,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叶从溪投喂一圈回来,看见琦琦这个模样,没忍住又给她塞了一颗,这才将剩下的地瓜丸打包起来。
她没有完全密封。
像这种油炸的东西如果全封住反而影响口感,要留出一条缝透透气。
叶从溪今天做了梅菜肉饼跟咸鱼茄子。
“爸爸,我今天不在店里吃,你帮我多拿一个饭盒出来装菜。”叶从溪把地瓜丸放进打包袋里。
“行。”叶大翔给老婆和女儿都添上多多的米饭,然后再加上多多的菜,叠得满满的。
还是在昨天的榕树下。
林秋娇她们刚刚下课,就碰上叶从溪。
汪宝言打开自己的饭盒盖,笑着说:“哎呀,今天没有出意外,有点可惜。”
如果在别的地方订餐出了意外那可能会烦,因为忽然吃不到自己想吃的东西。
但在叶从溪这里订餐,出意外就说明可以吃到不同的美味,这可是好事呀。
其他阿姨闻言都笑了笑,附和道:“就是嘛。”不过没关系,卤肉饭也好吃。
“秋娇,你快点打开,我看看你女儿今天又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一个阿姨说。
林秋娇也非常期待,她掀开饭盒盖:“啦啦啦,哇是咸鱼茄子煲跟梅菜肉饼。”
阿姨们羡慕的眼泪从嘴角滑落下来。
叶从溪今天也是带了饭过来吃的,她喜欢听阿姨们你一句我一句聊天的氛围,跟下饭剧一样。
林秋娇用勺子切下梅菜肉饼的一角。
肉饼油光浅浅,梅菜的咸香混着猪肉的香气,乍一看有些清淡,其实滋味相当不错,肉饼吃起来紧实又不柴,每一口都带着梅菜吸进去的油香跟咸鲜,肉汁还会从缝隙中溢出来滴落到米饭上。
林秋娇刚吃了两口,想起什么,迫不及待跟叶从溪分享:“小溪小溪,妈妈跟你说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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