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府里彻底空了下来,卫拣奴才收敛起那满身的佻达劲儿。


    只见他整个人陡然沉了下来,仿佛含着一股清寒的藏锋戾气。院子里的东西被搬走了七七八八,除却一块黄耆地,唯独院角还剩下一盏彻夜通明的燃金灯,他一头乌发被根陈旧的粗木簪子随意地束着,眉目深深地望向墙角静静燃烧着的灯笼。


    浮光掠影底下,犹是留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暗色。


    任不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把沾了血迹的长刀。


    可若再凑近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刀上深浅不一的红痕并不是血迹,地上也并未滴溅血珠——倘若此地有识货的人在,想必应该能认得出,这柄长刀的工艺与一般的刀剑差别很大,柄顶嵌有一个凹槽,专门用以镶嵌可供助燃的红帛金。


    那些似是血迹的红痕,就是红帛金燃烧后烫出的痕迹。


    卫拣奴:“怎么回得这么快……人没干净了?”


    任不断沉默了一会儿:“嗯。”


    卫拣奴笑了笑,缓缓地叹了口气:“今日之事,其实我也没料到——你觉得会是谁?”


    “不管是谁,反正你既要做这得罪人的事,眼下便谁都有可能……藏不了多久了,拣奴。”任不断低声道,“今日博坊之事不会是意外,好在还能花钱消灾,可是之后呢?北覃卫一动,必定有人注意到了这边,我从前也说,这鼓诃城虽小,可徐达那小子千方百计地要下放来这儿,个中一定有大原因。”


    他说着,嗓音隐隐有些沉郁:“如今倒是窥探到了三分,可这城里阴诡的地沟多了,拣奴,你行事一向如此,怎知没有哪只蝼鼠盯着你?”


    “让他们看呗,美人抛头露面要的就是有人看。”卫拣奴半开玩笑地说,“再说,不还有个抚州官人庇护我么?”


    任不断面无表情地看这骚包再次发病。


    卫拣奴则是成功把自己逗乐了,他憋不住似的笑了起来,弯腰捡了根孔雀翎,往脑袋上那根破木簪上随手一插,大摇大摆地晃进了屋。


    任不断朝他喊:“不是,你还真要拿那刀送他啊!”


    “嗯,不然呢?”他半真半假地戏谑道,“过两日,待事成,就把这官人煮了沸酒——拿来替小十三润个刀尖儿。”


    第3章 北覃


    卫拣奴这人通身的毛病,只一点好——除了平日张嘴就是放炮,一般的正经事他从不瞎说。


    说要送封十三把刀,回屋的时候就已经从屋子里摸了出来,就等着封十三洗漱完了来拿。


    说是蹭饭,就是蹭饭,任不断是上隔壁年逾而三十方成亲的“冶金师”那儿顺的喜宴,严格意义上也算是屋里的四条光棍儿,蹭了隔壁这终于脱离老光棍儿队列的喜气。


    “冶金师”听着好听,实际就是些朝廷征用过去挖金矿的青年壮汉,一般被征到的人二十一二岁去,两年左右回来,算是一种徭役。


    但比起其他的徭役来说,冶金师明显是奔头足些——要知道挖得好的,比如隔壁那位,可以被获许延长服役期,进到天鼓阁内专研冶金技术,一直到而立之年才放归,不仅会被送田送地,还能以此获得换取“帛金”与“红帛金”的凭票。


    而帛金顾名思义,就是金子。


    红帛金比帛金要高级一些,因为它是纯度更高、燃效更好的金子,以凭票有红封为名。


    要搁早二十年,金就是贵了些的银,真有那闲出鸟的人拿一屋子的铜钱也能换上不少。可自从十几年前西洋流进了一种可供燃金的械芯片,寻常的铁器铜物一经此等械芯片组装,便可辅以人力,嵌金控燃,烧得多了还能卷风掀浪,金子顷刻便供不应求,以至于朝廷不得不狠下手,启用长达十年的酷刑法令,才将大雍境内的全部金子归于国有。


    平头百姓们想用可以,但只能用帛金,而且手续十分繁复严苛,还要按需分配,以凭票换取,不得私下赠予,更不许任何形式的买卖转售。


    ……不是没有人做过富贵险中求的梦,可一旦被人检举,下场往往不大好看——这样一来,别说是拿铜钱了,一般人拿命都嫌不划算,可谓是真正的“千金不换”。


    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哪怕是当年朝廷几次三番打压,普遍推行起了“印票”代替金银流通,民间的走私风气仍然是苟延残喘着僵持不下,时间长了,倒也是得过且过,民不举官不究,往外掏钱的和开囊敛财的都稍稍收敛些,别太放肆就成。


    鼓诃城南边的那个日渐兴隆的蛮子黑市,有一半做的就是这个生意,还有一半就是给南蛮子行方便,往大雍境内倒腾些南蛮特有的玩意儿。


    卫拣奴就是这黑市忠实的拥护者,平日里没少往那边去。


    封十三的这个澡洗得有些长,天彻底黑了都还没回来,卫拣奴干脆就让早饿了的陈子列先吃,吃完了赶紧回屋去,少搁这儿碍事。恰巧陈子列刚才那一通硬挤出来的哭嚎,也给自己哭累了,他最后在这里嘻嘻哈哈几声就回了屋。


    直到两个大的都扛不住饥肠辘辘的饿意用完膳,封十三才端着熬好的汤药,顶着头半干的发进了屋子。


    任不断已经不在屋内,唯独卫拣奴拿手撑着下巴阖眼,就靠在桌榻上等他。


    一开始他在灯下,半藏着的侧脸漂亮得可以入画,封十三虽然不好此道,但他心知肚明别人说拣奴长得好,这话还真不是瞎话——封十三很客观地觉得,虽然卫拣奴从不擦粉,也不涂脂,成日里不是病恹恹的没什么硬骨头,就是脾气暴躁的变着法儿的折腾人,但那双眼睛长得实在好。


    只见这眼生得狭长,眸光含锋,虚虚荡荡地叫晕红灯笼一晃,却也并未动摇分毫。


    而他一旦如此刻般安静下来,一双淡薄的弧度有意无意地往这儿一扫,就能将人看得呼吸一窒,生怕惊扰仙人怒。


    ……单凭这眼,看起来委实不像个身子不好的病秧。


    何况这病秧子活像闲不住,但凡能下地走路了,就要三天两头地出门败家。


    只是近来不知怎的,封十三越来越觉得,他似乎像是个白瓷的人偶,一碰一扯,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


    卫拣奴见他来了,冲他招招手:“怎么才来?菜都凉了。”


    封十三:“你该喝药了,陈子列刚才弄混了配方,加错了料,还煮过了头。”


    “那也不见得比你烧的难喝。”卫拣奴闻言笑了起来。


    这汤药苦得很,他不爱喝,但喜欢看封十三催他喝。


    他接过药碗仰头喝干净了,放下才说:“以后有事先吃饭,什么事儿都能往后稍一稍,没别的比这更重要——特别你还在长身体,饿不了。”


    “方才听任大哥说你有东西给我?”封十三问。


    卫拣奴:“他人又不在这里,你假模假样地装什么,还跟着子列叫哥?”


    封十三从善如流道:“任不断说你有把刀要送我?”


    卫拣奴乐了,他随手把已经在胳膊底下压了许久的刀连着刀鞘一起取出来,往封十三眼前一递:“放了好久了,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结果你倒好,一去还回不来了,白白害我藏了半天。”


    封十三接过来抽出一看,只见这刀通体青黑,薄如蝉翼,柄顶还有一个正好能与红帛金相贴合的凹槽。


    “此刀名为鱼隐。”卫拣奴说,“专诸将匕首藏于鱼腹刺杀秦王的典故,你应该听过?”


    封十三目不转睛地盯着不放,点点头:“嗯,秀才讲过。”


    卫拣奴:“这刀名就是这么来的,当年老长宁侯率踏白营先后攻入北夷西域,再打服了南蛮,班师回朝时遭遇内贼叛乱,那乱臣贼子用的就是这刀。不过后来老侯爷看这刀设计得机巧,很有妙用,就请封圣意,将其列为军需专用,民间流传的仿制品倒是不少,可没一把有我送你的这把好——我今日上博坊是输了不少钱,但赢来了这刀送给你,喜欢吗?”


    听他提到长宁侯——哪怕是老长宁侯,封十三眸色瞬间动了动。


    然而这情绪不过转瞬即逝,封十三便垂眸敛目,使其在眼底销声匿迹了。


    他自认是天衣无缝地掩盖过去,卫拣奴却一眼能看出来他的蠢蠢欲动。他似有若无地勾出一丝笑意:“说起那早死的老长宁侯,就不得不说如今的长宁侯……不过还真巧,长宁侯一脉跟我也算半个本家,咱们都姓卫。”


    封十三没动,也没抬头,只看着那把鱼隐刀:“是,长宁侯卫冶,是也姓卫。”


    卫拣奴:“你怎的知道?”


    封十三:“……秀才说过。”


    “是么?你那老秀才知道得倒多。”卫拣奴仿佛是逼问似的慢条斯理道,“那他一定还知道老侯爷辞世后,并没有把踏白营交给自己的儿子,也没交给自己的妹妹妹婿,反而托付给了当年一同在战场拼杀的老战友郭志勇——小十三,那可是当年的踏白营啊,先不提各地守备军,单是那名震天下的三军二营里就无人能出其左右,如今风头叫岳家军一盖,昔日战无不胜的踏白营反倒成了专运帛金的途牛刀,郭将军也从大将军成了赶牛的苦力……至于老侯爷自己的亲儿子,反倒扔去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北覃卫,生死不问了好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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