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卫拣奴顿了顿,屈起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个不明所以的笑,缓缓说道:“好在那长宁侯自己争气,沾了多少年的血,终于还是爬到了北司都护的位置上,成了北覃卫说一不二的头儿——直到当年封世常一案,我记着好像是被叫做‘摸金案’?封世常身为西南提督,却以<a href=Tags_Nan/QuanMouWen.html target=_blank >权谋</a>私,还私通南蛮流通帛金,被北覃卫通查之后畏罪潜逃,谁料同室操戈,全家上下连同府中下属统共百余号人,通通被人灭门,唯独一个养在外边的庶子逃过一劫。听说还是因为那封世常不认这儿子,嫌弃他是舞伎之子,上不得台面,并不养在府里才能苟且偷生……”


    “因此案为大案要案,干系社稷,长宁侯破了自然有封赏,在北都乌郊营外便承圣恩袭了爵位……只是说来也怪,建功袭爵本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何况当年卫冶年纪轻轻,甚至还尚未及冠,才十七岁,放别家儿郎都该策马北都十里街。可承爵之后长宁侯就两手一甩撂了不干,卸了北司都护的职任,自从三年前离了北都,便没人再见过他了。”


    卫拣奴说着,看向封十三:“你那老秀才知道的多,那他知道这长宁侯卫冶如今去了何处么?”


    听见”封世常“这个名字,封十三眼中的异色再次浮上来,这回连压都压不住。


    封十三低声道:“侯爷是贵人,秀才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怎么会知道他的行踪。”


    卫拣奴:“是吧,我也是这么说。好比我方才胡乱编造的那几句痴言妄语,不都是些市井传闻,哪里能当了真?”


    随着这四六不着的空口白话一出,刚才还有些紧张的氛围顷刻一扫而空,卫拣奴边说,边笑着靠在了榻上,此刻正是夜间凉爽的天气,他却像是感觉到冷似的,复又往灯罩里加了些帛金,好让其烧得更加亮堂些。


    卫拣奴行事作风这样的奢侈,把帛金当柴火烧都是理所当然,出身一定不低,封十三对他清楚这些倒也不觉得奇怪。


    可此刻这话结不结束,却由不得他说了算。


    封十三状似无意地挑起话头:“长宁侯如何,市井里的人当然不知道,可我听说那北覃卫要求严苛,虽然称不上是‘兵’,打不得仗,只是圣人的鹰座凶犬,指哪儿咬哪儿,却也军纪严明,指令必行。”


    “什么凶犬鹰犬,说得好听,刍狗一只罢了。”


    卫拣奴拿手支着脑袋,烛火浅浅地映在他浅色的虹膜里,将半掩着的神色照得很不分明。他长发松垮地挽着,还不大乖顺地垂下几缕,搭在了那看上去随时要断开的木簪上——这种说法算好听的,要让封十三来说,那玩意儿最多被尊称一声风烛残年的木棍。


    好在“木棍”本身没什么脾气,“木棍”的主子也不在意。


    卫拣奴嗤笑一声,慢悠悠地说:“北覃卫是圣上手里最好用的刀,长宁侯就是比它还要好支使的堂下走狗,可好刀是没有心的,没心才能快,一旦有了心,血就冷不起来——没法见血封喉的事情,圣人们是不会犯险去做的。”


    封十三顿了一瞬,这话里藏不住的黑沉讽意让他忽然生出了些陌生的感觉,好像眼前的人并不是他熟识的卫拣奴。


    卫拣奴此时却笑起来:“行了,饭菜都给你热在厨房里,你赶紧吃点儿休息吧,别耽误明儿听学。”


    封十三默不作声地应了句,点点头便往外走。


    他一手扶住门框,脚跟还没来得及落地,卫拣奴像是凑巧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他,嘱咐道:“对了,这几日晚间你不要四处乱走,安分待着——尤其不要去找那小胖子麻烦。这话不中听,但我得说,形势比人强,有时候你得学会低头。”


    “他很无用。”封十三说,“不必忌惮。”


    “他是没用,但不无用,越蠢的直人越好用。”卫冶天生的那双眉目总含情,此刻吐字却冰冷,他笑眯眯地伸手摸一把封十三的后脑,反问,“再说了,无用的人自然活不成,但没用的人就该死吗?”


    他自问自答地摇摇头:“十三,你太较真。”


    封十三敷衍人一直很有一套,叫人分不清此人是懒得遮掩,还是无动于衷:“哦。”


    “哦什么哦……哦,还有个事儿,你方才不提我还忘了。北覃卫日前已抵鼓诃城府,听人说好像是要查些什么案子。”卫冶慢条斯理地将灯一拢,藏住浅浅的一层光,他摘下发簪,放在桌案一旁,转而看向瞳孔倏地紧缩的封十三,罕见严肃道,“不管你怎么想,我只有一个要求,别让人发现你——或者别的任何关于你的事。”


    他顿了顿,难得有些生硬地说:“既然有心做大事,那么闭门不出学会韬光养晦才是正路,对么,封十三?”


    封十三面色一滞。


    半晌,他才很低地应了一句:“是,我明白。”


    此话一出,仿佛是得了什么“君子一言既出、驴赶驷马难追”的保证似的,卫冶语气陡然轻快下来。他很不正经,也颇有些没脸没皮地说:“毕竟你看,他们只说北覃卫来了,没说领头的是谁来。万一好死不死,就是那半路失踪的长宁侯来了,瞧上我这张脸可怎么是好?”


    说罢,他还臭不要脸地“啧”了声:“人心不古呐,倒是红颜从古至今都薄命……”


    这下连明晃晃忌惮长宁侯入骨的封十三都无话可说了。


    封十三:“……天色不早了,睡吧。”


    他伸手掌灭了灯,顶着榻上那位“薄命红颜”好整以暇的视线,不动如山了好一会儿,他仔仔细细地端详一番拣奴还显苍白、却随着药效渐发而逾显血气的脸色,兀自得出了个“暂时还能活蹦乱翘”的结论,才将门一带,干脆利落地走了。


    第4章 试刀


    封十三原名就叫封十三。


    是他那没读过几个书、对儿子也十分不上心,但舞跳得挺好的娘取的。


    因为他爹封世常先前已有了十二个过明路的孩子,实在养不过来,没空搭理这个偷摸生的。


    正如话本里说的那种不甚体面的人家,封十三的爹是官爹,娘是野娘,能因着几两真金白银孔方兄借教坊之口说个媒,凑在一屋子上了炕已是出格,生下他之后便理所当然地各自散了,各奔前程——


    他爹接着回去当大官。


    他娘用尽了最后一丝恨不能流传千古的母爱,最后才发觉当官的心都硬,“情分”好像不能等同于“名分”,见卖子求荣行不通,只好又把儿子团巴团巴丢到屋头外边儿,自己又陆续接了几个客,如愿以偿地死在了花柳上。


    其实封十三也不在意这个。


    他天生感情寡淡,亲眼看着老娘死在眼皮子底下,也只是嫌恶地挪开了脚跟,任由教坊司的把他娘扔出去烧了,再把他赶出去自谋生路。


    封十三接受良好,也不想着回封府做什么少爷,他琢磨着做个生意,或者听他娘临死前最后一句情真意切地劝。


    他娘以她见过不少达官显贵的远见卓识告诉他:“十三,你要想好,就得当官儿……要去读书……远远的,清净的……你,你千万要去读书!”


    封十三则以一句“我不当官儿,我就想把那些碍着我的官全送去见你”,让他亲娘死了都不瞑目。


    卫拣奴应该是猜出了什么,封十三并不感到意外。


    毕竟两人朝夕相处了也有三年,当年一口咬定要买下他这个风评并不如何好的奴才,还要捎带个一路跟着他的陈子列,封十三就感觉奇怪。


    况且别人不知道,他是能感觉出的,卫拣奴并不像他素日里表现的那般没心没肺,有意无意间流露出的谈吐举止都很不一般,会被猜出身世,封十三心里一早就隐隐有个数——实际上他也并不想瞒什么,只是他这身份可能带来的事情太危险,能少一人知道就少一人。


    拣奴身子不好,这些年在鼓诃城耗着,大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封十三不想他再多操心。


    更何况人一旦倒霉久了,漂浮不定、好像总也摸不到明天的日子过够了,是会贪恋某种程度的平和的。既然眼下已经知道了,卫拣奴也并没有赶走他的意思,反而愿意护住他,封十三觉得这样也行。


    读读书,打打架,每日监督卫拣奴吃饭喝药,再同陈子列一起凑个热闹哄他开心一下……反□□里的家底他很清楚,就是今日博坊里输了再多,卫拣奴也不可能落魄,卖了奴仆肯定是有别的打算。


    之前封十三也试探地问过他的身世,可卫拣奴只是玩笑似的说:“我这么大个逆子,家里人当然是不想见我,就把我赶了出来,自己看着随便活活。”


    当然,这正大光明的假话没人信,可卫拣奴不说,封十三就不问,平日里的诸多关注也只是担心万一这话就是真的,怕卫拣奴一个不留神,被不要他的家里人拐了回去。


    只一点。


    封十三要拿回他的玉。


    那是他攒了两年的月钱买的,当时一眼看见就觉得适合拣奴,日日守着玉铺就是为了有日能攒够钱买,想要拿来修补一下卫拣奴脑袋上那根破木簪子——就是拣奴见惯好东西,不肯收也没事儿,退回去,或者自己留下做个纪念也行,总之是不能落在白胖公子的手上,让他拿来自己戴,或者借花献佛、拿他的心意给了什么别的人。

图片    【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