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语莺本以为进入蓉城一高能帮她摆脱垃圾人。
出乎意料的是,一些小消息不胫而走,关于英语课代表的事。
有个女孩私下和同桌抱怨:“凭什么是她?英语最高分是我,课代表本来该是我。她成绩是不错,可不就是新来的,大家同情她才投票的嘛。”
这话被传开,不少人背地里议论。尤其在第一次英语晨读时,叶语莺被老师点名上台,开口朗读课文。
她的声音清亮,却夹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话音刚落,后排立刻传来几声低低的窃笑。
“口音好重啊……”
“这也能当课代表?”
笑声格外尖锐,落在她耳里刺得生疼。
叶语莺背脊一瞬间僵直,咬着字,强迫自己读完,之后,她就尽量避免开口说英文了。
心口涌起酸涩,她忽然想起程明笃。
英语,应该是她造访那片属于理科天才的必经之路,很多原版教材都是用这个语言书写的。
相比英语,她的理科成绩却极为突出。半期全科考试,她考出了全班前十的分数,年级排名75,但是这已经意味着她如果能保持这排名到高考,是能上重本线的。
林曼吟趁着自习课凑过来,小声问:“你暑假是不是补过课?要不然怎么可能学得这么快?”
叶语莺愣了愣:“没有啊。”
林曼吟眼睛瞪圆:“真的没有?你都没上什么辅导班?”
叶语莺摇摇头,神情里甚至带着一丝意外。
这才第一次,她真正意识到,原来尖子生的圈子里,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资源利用和努力,很多人背后都有家长花重金请的老师,假期一对一小灶不断。
而她,从来都只是单纯地跟着课堂,靠自己听自己悟。
林曼吟托着下巴,半是惊叹半是羡慕:“那你也太厉害了吧,别人补半个暑假的东西,你一开学就跟上了。”
周易从前排探过身来,打趣一句:“这才是真学霸啊,不用开小灶,就能冲进前十。”
叶语莺一怔,笑了笑,心里有些感慨,好像自己不小心闯入了陌生的世界。
体育上,她的表现十分低调,虽然每次体侧还是能拿到满分,但是她不会像运动比赛一样去争先,越是陌生的环境越要稍微藏藏锋芒。
这年微信的普及率渐渐提高,叶语莺加得有程明笃的微信,她无数次点开那头像,看着他漆黑头像中人马座的星图,看着他从未发过的朋友圈,无数次想跟他说点什么,但还是选择不打扰。
直到她成绩出来的这天,才仿佛寻到了好机会一样发去消息。
【我考进了前十。】
几乎是第二天凌晨,她就收到了回复。
时差之下,她知道那封邮件是在他上完课、夜里回到公寓后才写的。
【做得很好,继续保持。】
落款是他一贯冷淡的署名。
尽管在微信,但是两人还是聊出了电子邮件的感觉,平淡得不能再平淡。
可叶语莺还是会反复点开,像珍藏秘密一样,把这些短短的话一遍又一遍地读下去。
高一上的时光就这么平铺直叙般结束了,她期末维持着之前的排名,年级排名退步了了两名。
这个寒假程明笃没有回来,过年的时候姜新雪和程嘉年去南半球度假了,她是跟着阿姨们一起吃的年夜饭。
姑姑出院了,但是在家静养,不能劳累,生活在另一个城市,叶语莺不便出远门,两人的通讯就是偶尔打打电话。
外婆去世之后,姑姑算是她仅有的亲人了。
*
开学初,英语老师委托课代表叶语莺收取资料费,每人几十块,整班三四十人,一笔小钱,但对课代表来说,责任很大。
她将钞票一张张整理好,用信封装起,交到办公室,还记得清楚地写下交款日期。
然而学期过半的时候,书商直接找到了学校,说这笔钱没有到账。
有人立刻在班里起哄:“是不是课代表自己留了?”
之前对叶语莺当课代表极为不服气的女孩更是阴阳怪气:“早说了,这种位置随便谁来都能当,偏偏选她。”
同学们的目光一时间纷纷落到她身上,气氛变得怪异起来。
英语老师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有问题就要勇敢承认,不要害怕。”
那一刻,她猛然抬起双眼看着英语老师,她眼神里充满不解,为眼前的老师收作业发试卷近两个学期,老师却在此时变得分外陌生。
甚至……甚至没有去问她细节,就这么用教育工作者特有的语气劝她回头是岸。
可她压根没做过!
自己绝对没有贪过一分钱。
但是她百口莫辩,因为装着钱的信封几个月前就已经放到了英语老师的办公桌上。
“是不是你自己收了忘记交了啊?”有人冷笑。
“要不然书商怎么会找上门来?”
议论声此起彼伏。那些声音一开始是小心翼翼的,后来就像是找到了可以安心嘲笑的对象,肆意扩散开。
叶语莺背脊僵直,脑海里一遍遍闪回那天的画面。
她把钱装进信封,林曼吟陪她一起去教室楼,她一个人走进办公室,把信封放在老师桌上,清清楚楚地写下日期。
但现在,所有人都在盯着她。
英语老师把手里的笔轻轻放下,叹息一声,语重心长地说:“语莺,老师相信你,但你也知道,身为课代表,责任要比别人重。你要勇敢一点,如果是你自己疏忽了,早点承认也没什么。”
那语气仿佛已经笃定她就是那个犯错的人。
叶语莺指尖发凉,连脚面都凉得不像自己的。
那一瞬,她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陌生感,这位温和美丽的英语老师,此刻像是站在了与她对立的地方。
“我交上去了,放在您的办公桌上。”她声音发紧,语速却依旧冷静。
林曼吟立刻站起身,声音清脆:“我能作证!我那天亲眼看见她把钱交上去了。”
全班一阵窸窣,不少人交换眼神。
后排的周易也皱起眉,直接拍桌:“对啊,我也记得,她整理信封的时候我亲眼看到了。”
一时间,局面好像变得微妙。有人替她说话,却也有人冷笑:“那也可能是老师没收到啊?谁知道呢。”
叶语莺看着英语老师,却只看到对方没什么苗青,脸上的表情让人完全看不透。
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没人说出那句怀疑——为什么不可能是英语老师自己中饱私囊呢?
好奇怪,为什么大家都不约而同如此信任人民教师呢?
从那以后,叶语莺的日子一天天变得难熬。
英语老师在课堂上点名的次数越来越多,带有故意的成分,但是她没办法。
“叶语莺,站起来读课文。”
她的声音清亮,却带着口音,后排总会有细细的笑声传来,她喉咙里发出的每一个音节都让她痛苦不堪。
“停下,重来。”老师的声音冷硬。
一次,两次,三次。她几乎成了全班的笑柄。
有时候英语课文里面涉及到“诚实”“信任”这样的单词,英语老师会不动声色地说道:“希望同学们,这一生都要诚实守信,不要,给人泼脏水,那点钱发不了财。”
说这话的时候,英语老师是看着她的。
叶语莺的灵魂一度在这种折磨中想要放弃这样饱受折磨的躯体。
即便是理科测验依旧保持在前列,但叶语莺的英语成绩一落千丈。
每次试卷发下来,她都要忍受班主任的提醒:“语莺,你上学期成绩明明很好的。”
是啊……可是,她什
么都没做错,却无端被穿了小鞋。
那段日子,她沉默得像被困在玻璃罐里的鱼。偶尔有人关心她,那件事情的真相就这么不了了之,损失是班主任掏钱补上的。
但夜深人静,她盯着手机屏幕,打开和程明笃的聊天框,却始终没有勇气把所有委屈写出来。
【哥哥,快到夏天了,你要回来吗。】
寥寥几个字,却像是唯一能让她抓住的慰藉。
终于,期末考试结束。
成绩单公布时,她的名字掉到了班级二十名开外。
那一瞬,窃窃私语像潮水般涌来。
“还以为她是黑马呢,也不过如此。”
“看吧,成绩退了吧。”
“不会她的成绩也是造假的吧,那点钱都能贪的人……说不定有法子作弊。”
林曼吟替她不平:“你明明理科都很好,就是英语……”
“可是偏偏现在英语占那么高的权重啊。”有人冷笑着补了一句。
叶语莺攥紧成绩单,手指却没有半点力气。
她忽然觉得,自己误以为人生将一片坦途,可是……一切又要搞砸了。
那个夏天,原本是生物竞赛候选人的叶语莺,因为考试失利错失了假期参加集训的机会,她整个暑假都赋闲在家,把自己关在阁楼里。
正是这个夏天,程明笃回国了。
叶语莺没有告诉他任何遭遇。
可当程明笃看见她的成绩单时,眉眼却没有露出她预料中的失望。
“怎么会这样?”他抬眼看着她,声音如常。
叶语莺心口发紧,下意识避开了他的目光:“没什么,就是……没考好,有点紧张。”
程明笃沉默了一瞬,没再逼问。
可几天后,在他与校方直接联系后,揭开了真相。
他联系了几个人,也找到了那位书商,但由于是现金进行,再加上监控不在教师办公室内安装,就没有找到任何钱款的流向。
没有证据指向谁,但很明显,那笔钱存在很多可能性,不完全是叶语莺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英语老师在这件事里,充当了某种模糊的角色。
程明笃没说太多。他冷冷地联系了教育局,把事情上报。
不是因为贪钱,而是因为……未经查证地刁难学生。
几周后,英语老师被调离,消息在开学前就悄然传开。
夜里,程家后院的灯光柔和。
叶语莺小心翼翼地问:“哥哥,你是不是……做了些什么?”
程明笃端着茶杯,神情冷淡:“你不用知道过程。只要知道,你没有错,没有证据,这都是欲加之罪。”
她喉咙一紧,眼眶发酸,却还是勉强笑了笑:“可是我的英语,已经彻底不行了……”
空气里安静了很久。
她说的是实话,就算老师调离,也没人能挽救她的英语。
他终于抬起眼,声音缓慢而平稳:“高考的外语类不是只有英语一条路。”
她愣住:“……什么意思?”
“你可以选择一门小语种。你理科成绩突出,只要把精力集中在优势科目上,不必被英语拖死。”
那一瞬,她的眼神又有了光。
他语气一如既往地冷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别把蓉城一高当做你的终点,我知道你考上这所高中不容易,但是你要去更远的地方,别把自己困在这里。”
叶语莺心口发热,所有感激与依恋,都沉在心底了。
那个夏天,蝉鸣聒噪。
德语老师上门,来到书房,她坐在书桌前,把德语的第一本教材翻开。
纸张散发着新墨的清香,她用力在扉页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他们的命运也开始改变了。
他为她亲手插上德语的翅膀,她将在几年后,用这双翅膀,将自己带离到那个陌生的国度——
作者有话说:这一段,取材自我真实的中学生活,只不过,我最终还是用英语高考,这也成为我选择德语国家作为目的地的原因。写下这段,我应该释怀了……
50~
第102章
那个暑假,蝉声在层层叠叠藏绿树荫下回荡,空气里带着树叶热烈而湿润的香气。
蓉城一高的校园在暑假时期空置了很久,满地都是落叶。
叶语莺是去学校图书室还书的,在空荡的街道上遇到的林知砚,他们事先越好的。
平时印象里林知砚都是穿着校服的样子,但是再高的颜值也不如他穿常服好看。
他穿着天蓝色衬衫,背影瘦削,和往常一样,干净淡然。
成绩放榜的那天,听说他顺利地考进全省前列,国内最好的大学毫无悬念。
“叶语莺。”
耳边传来一声低沉的呼唤,她脚踩着枯叶,看到林知砚不同寻常的身影,一时间觉得有些陌生。
她看着眼前的人,有很短暂的一瞬,也在想象自己高考之后的模样,是否也如此风华正茂。
她对两年后的自己充满向往。
“恭喜啊,毕业了。”她开口,声音却比想象中要轻,带着些难以描述的感慨。
林知砚微微点头,唇角含着一丝浅浅的笑。他手里提着一个旧木盒,像是随意拎着,没有赋予这个盒子宏大的含义。
他冷漠的神情却在面对她时收敛了几分:“这是给你的礼物。”
他把布谷钟放在路旁的长凳上,将上面的落叶用手拂开。
木质的钟身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带着淡淡的古物件特有的深沉木香。
“礼物?”她有些不解,甚至手足无措起来,“你毕业,应该是我送你礼物才对。”
“我不讲究这些。”
林知砚唇角弯起,却没有解释太多:“是一个布谷钟,应该有些年头了,我最近刚把它修好,送给你。”
叶语莺更加困惑,伸手抚过布谷钟被磨平的边缘,却看到他眼神深处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为什么要送我这个?”
“算是一个纪念吧。”林知砚顿了顿,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只是摇摇头,“毕竟我朋友不多,应该有件东西来纪念下友谊的。”
他话音落下,便不再继续。
叶语莺捧着布谷钟,刚好到准点报时。
布谷钟的指针正好指向整点,机械的齿轮“咔嗒”转动,一只木雕的小布谷鸟从暗格里弹了出来,发出清脆的布谷声。
声音在暑假的校园里显得格外空旷,像是从古老的地方传来的回声。
叶语莺微微一愣,随即笑出声来:“好可爱啊。”
她低下头,用手指轻轻触了触那只布谷鸟。木质的鸟身微微晃动着,等鸣叫结束,它又缩回到钟身中,暗格合上,一切恢复了平静。
林知砚站在她身旁,看着她眼角因为笑意而生出的浅浅弧度,神情一瞬变得很安静。
他们并肩坐在庭院的长椅上。夏风从栀子花丛中吹过,香气淡淡。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吗?”林知砚问。
叶语莺怔了一下,想了想才回答:“这问题……不是应该我问你吗?”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点迷惘。但片刻后,她又抿了抿唇,缓缓道:“如果可以,我想去北美看看。”
北美。
她几乎没有什么海外概念,可是程明笃的求学轨迹、他的照片他的荣耀,还有曾提到过的见闻,都在那片遥远大陆上。
那是她心底深藏的理由,却没有告诉任何人。
林知砚看着她,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他原本并没有出国的打算,可是那一刻,他忽然生出了一种冲动:如果她真的去了远方,他是否该跟随?
“北美……确实不错。”他说得淡淡的,眉弓不经意地压了一瞬,尾音处收得很轻
,像是刻意藏起了什么。
短暂的静默后,她抬起眼,反问道:“你呢?应该会去……清大?”
林知砚望向远处寂静的林荫道,嘴角微动:“原本是要去的,但是可能再思考一下。”
蝉鸣声在枝叶间此起彼伏,远处传来风吹过草地的簌簌声。
那天之后的情景,在叶语莺的记忆里已经不够真切了。
只记得那天阳光炽烈,穿透树冠斑驳洒下,树影落在身上分外温柔。
她很久之后还能记得那天布谷钟的木质香,还有空气中一缕清润的栀子花甜香。
她再也没有过那样懵懂而惆怅的夏天了。
暑假结束,叶语莺升入了高二。
开学后不久,她受到了林知砚的消息,那时候他已经身处纽约时代广场的街头。
没想到,他二话不说,就去了北美。
只不过那时的叶语莺并不知道,走上了德语之路,其实是让她离北美更远的,事实上,她再也没有如她所愿踏上那片她随口一说的地方。
新学期之后,英语老师悄无声息消失了,换了个上了年级的老教师,但是发音非常纯正,几乎和录音带没有区别的美音。
她的成绩开始慢慢回升。因为走的是德语路线,她不用再与英语死磕,每一科的学习都显得轻松许多。
老师们渐渐发现,这个沉默的女孩在数理化上的天赋极为惊人。
她理解能力强,课堂上从未走神,几乎不用补课就能牢牢跟上进度。
那份属于她的自信,终于一点点回来了。
与此同时,体育组的老师找到她:“叶语莺,市里的田径赛缺人,我听说你体育特长生,你愿意参加吗?”
久违的操场,久违的跑道。她再次系紧鞋带,站上起跑线。
“各就位——预备!”
发令枪响,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她的心脏又在风中寻到了熟悉的节奏,每一步都像在追逐自由,酣畅淋漓。
终点的那一刻,她冲线。
她已经离开训练一年之久,但是市级的业余组要拿下仍然毫不费力。
操场上传来一片欢呼。
叶语莺低头喘息,汗水滑落脸颊,她终于想起如何笑了。
田径场上的胜利让她的名字在校园里传开。
“就是她啊,那个跑得飞快的女生。”
“听说还是理科尖子生,怪不得能进一高。”
叶语莺成了少数能兼顾学习和运动的人。她没有刻意炫耀,却因此被更多人注意。
有些人心生羡慕,有些人心生妒意,但她已经学会了不再过多在意。
虽然学业繁忙,但是她还是找到了以前带她的杨老师,重新在课余中继续训练,也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了一些专业比赛,也是包揽第一。
她能感受到杨老师的复杂心情,杨老师仍然知道她天赋未减,但是她如今的成绩,如果保持下去应该在遥远的将来能触到学术殿堂。
所以杨老师虽然深感遗憾,但也支持她的决定。
截止到高二结束之前,她的体育成绩的巅峰又回来了,几乎所有比赛都能恰好压孙英一头。
一开始两人水火不容,后来有一次比赛后,两人握手言和。
从此之后,叶语莺多了一位率真的朋友。
孙英上的体校,没有训练的时候会来蓉城一高找叶语莺,手里拎着两杯冰奶茶,两人很喜欢坐在学校球场的旁边看人踢球。
“体校不是人均好身材吗?你能欣赏我们学校的这体育水平?”叶语莺偏头问她。
孙英直言不讳:“腹肌是体校最不缺的东西,但是……”
“我喜欢有智商的腹肌。”话音落下的瞬间,她注意到有人带球进了禁区,高呼一声站了起来,双手喇叭状,高呼,“好机会!射门啊!”
果真,球进了!
那个瞬间,全场气氛被点燃。
孙英彻底放飞,手里的奶茶差点洒出来,兴奋得连脚尖都在地上蹦跶。
叶语莺忍不住笑弯了眉眼:“跟你上场踢球似的。”
孙英一屁股坐回来,把吸管叼在嘴里:“你懂什么,旁观才是最爽的。自己拼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根本没空体会这种气氛。”
叶语莺侧过脸,眼底却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感慨,似乎也有些共情。
“叶语莺,你以后真的不打算走专业路吗?”孙英突然问,语气少见的认真。
叶语莺怔了一下,随即笑笑,声音轻得像风:“不打算。我的路,应该是另外一条。”
孙英没再追问,只是用力吸了一口奶茶,仿佛把遗憾咽了下去,“天赋这种东西,真的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下一秒,她眉眼染笑:“好吧,那我以后比赛的时候,就把对手当做你的影子。”
叶语莺挑眉:“你这是要时时刻刻记仇?”
“那当然。”孙英笑得飞扬,“我孙英的人生格言就是——不能让叶语莺白白压我一头。”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出了声。
校园夏夜的灯光把她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两个并肩坐在球场边的少女,笑声像是被风吹远,却又飘荡了一圈之后,落入心里。
她后来时常想起纪紫,她对这份珍贵的友谊仍然有些后怕,担心会像和纪紫一样惨淡收场。
她期待过纪紫会不会用新的手机号给她发信息,问问近况。
只可惜,她再也没见过纪紫。
*
高二暑假,学校组织了一次修学旅行,地点是外省的一处自然营地。
山林清凉,溪流潺潺。营地旁有一棵极为古老的枯井,旁边是棵百年老树,种在古老的寺庙后山,树干粗大,枝叶繁盛。
传说只要对着古井许愿,就能实现。
叶语莺在心里冷笑,任何一家圈钱的景区都是同一套说辞。
那种许愿池里扔硬币,白天扔,晚上捞。
“哇,好浪漫啊!”林曼吟在一旁感叹了一声。
叶语莺看了她一眼,不是吧,这也信?
林曼吟写下:“希望家人健康,希望我能考进清华美院。”
周易一笔一划写下:“希望以后能当足球经理。”
叶语莺坐在角落,手里捧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瓶,怔怔地出神。
林曼吟写完了之后,过来催促她,“语莺,不许个愿吗?”
叶语莺将瓶子随手揣进裤兜,起身去荡秋千,“不了,我不信这个。”
傍晚,她一个人来到树下,看了眼幽黑的枯井,将口袋里的瓶子扔了进去。
瓶子里有一张她白天就写好的字条,正面,她写下了“考上好大学”。这是最普通、最符合身份的愿望。
可在背面,她偷偷写下了三个字:
【程明笃。】
她写得极小,几乎只有自己能看见。
听见瓶子坠底的声音,她的心却微微颤抖。
“……这个愿望,永远不会应验吧。”
她抬起头,看着枝叶婆娑的大榕树,心口充斥
着紧张。
青春的秘密,就这样扔进了无人知晓的枯井里。
夏天的风吹过山谷,穿过营地上的篝火。
叶语莺坐在草地上看着跳动的火焰,眼神清亮。
她知道自己此生还会面临很多难关。
可是此刻,她重新拥有了短暂的平静,课堂上和赛道上都已经达到自己满意的程度。
她没有再会看过这口枯井,可写下来那个名字,就成了这段青葱岁月里最隐秘的注脚。
未来很远,她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
但至少,她在这个夏天,她忐忑又期待,盼望着早些成长,成长到不用费力仰头,也能看见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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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她曾在肖寒岐的支配下战栗不已,那段记忆成为她心底最深的恐惧。
从那一刻起,她便发誓——与这个男人,不共戴天。
她以为,肖寒岐的支配欲是刻在骨子里的,是他与生俱来的上位者气息。
可当他消失的几年间,她的喜好与身份彻底反转——
她早已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小sub,而是众人眼里高不可攀的4i天菜。
所有人都得在她面前,乖乖叫一声“姐姐”。
尤其在那种封闭的空间里,她才是真正的主宰。
她一直在等待那个时刻——
等肖寒岐回国,等他再次站在她面前。
她要让那个曾经让她屈服的男人,亲手跪在她脚边,摇尾乞怜。
直到某一天,她推开那间房门——
而那个只会居高临下的男人,竟在她眼前,亲手在脖子上扣上了项圈……
【女非男c,男主为爱做狗,作者发疯之作】
第103章
高二的这一年,叶语莺的名字在学校里越来越响亮。
尤其理科成绩尤为突出,她的理综试卷由于步骤简洁思路清晰,常常被老师当成范本。
更重要的是,她在市里乃至省里的跑道上,几乎场场斩获佳绩,甚至好几次在地方台体育新闻里,有短短几秒的镜头扫过她的身影。
就是那一次,原本对她漠不关心的母亲,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了她的“优秀”。
“下午夫人来过一趟,说听人说起你,听说你去跑什么比赛,她想让你去茶室见她一下。”
那天傍晚,叶语莺带着行李箱修学归来,晚饭后,阿姨一边收碗筷,一边试探着开口。
那一瞬,叶语莺动作凝滞,愣了好一阵。
母亲这个词,在她几乎快要忘记这个词存在的时候,它却又冒出来了。
这个让她又痛又恨的词。
但是在去茶室的路上,凉风一过,她心里竟然有一瞬间的得意和期待,就好像……她终于被姜新雪注意到了吗?
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她真的变优秀了,优秀到足以被母亲注意到。
西楼的茶室,隔着一方月洞门。檐下风铃被晚风拂了一下,叮当一声,很轻。
叶语莺推门进去,檀木的香气与新泡的碧螺春味道混在一起。
姜新雪坐在靠窗的位置,身侧放着一只白色的苏绣手包,指尖纤细、甲面无瑕,像一幅完好无缺的静物画,玻璃窗外有一株栀子,花落在窗台,白得刺眼。
她抬眼,看到叶语莺后,眼里没什么情愫,淡淡道:“坐吧。”
叶语莺瞬间开始紧张起来,在对面坐下,背挺得很直,掌心开始发热出汗。
“听人说你最近在跑比赛?”姜新雪开门见山,语速不快,“还上了新闻?”
叶语莺“嗯”了一声,低声说:“只是地方台的短讯,很快就过去了。”
“你很得意?”姜新雪看着她,不置可否地冷笑一声。
她放下茶盏,手腕的表在灯下闪了一下,声音很平:“我不是夸你。既然你能侥幸上了蓉城一高,就该把时间放在课业上。比赛这种事情,可以放了。”
叶语莺怔了怔:“我没有耽误。模拟考我进了年级前五十,理综老师也说我——”
“年级五十很好吗?”姜新雪打断她,音色沁凉,冷哼了一声。
叶语莺瞬间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对方,半张着口,欲言又止。
为什么不好?我的人生差点就要过成废墟,现在不好吗?哪里不好,怎么会不好?
但是半个字都不敢说出口。
姜新雪抬手的瞬间,手上的戒指撞到了茶托,轻微的瓷响像一记信号。
“别以为,你上了蓉城一高就了不起,现在居然都敢用这种眼神看我了,以后真考上大学你不是要上天?”
叶语莺抬了抬下巴,第一次直视她:“是啊!就是了不起,我免于回老家上职高,免于卖给大老板换彩礼,我人生从这一刻处处是广阔,我不会放弃学业,也不会放弃田径,我会过得比你更好!”
姜新雪的眼神陡然一紧,像是没料到会招致这样的反击。
“叶语莺,你再说一遍?”她眯起眼,声音冷若冰霜。
叶语莺心跳如鼓,却没有退缩。她从小到大,总是被迫压低声音,压低姿态,如今却像被惊雷劈开了一道缝隙。
“我说——”她一字一顿,眼睛清亮而坚定。
“你知道什么叫天赋吗?我从小受尽欺负你没有一刻关心过我,我都不知道我的天赋是因为基因,还是因为我从小就懂得逃跑,跑过所有人,我就不会挨打。”
姜新雪猛地站起身,茶水溅出几滴,湿了一角绣着白鹭的桌布。
她抬手指着她,嗓音发颤:“你以为自己是谁?没有我,你能进这屋子?你以为跑几圈,考几次试,就能翻身了?别做梦了!”
叶语莺的手指死死攥着膝上的布料,指节泛白,却硬生生逼着自己仰起头直视姜新雪的双眼:“没有你,我一样能活下去。你不在乎我,那请你从此永远不要管我。”
她说完,起身,推开茶室的门。
风铃在她身后摇响,叮叮当当,声声刺耳。
夜风灌进走廊,叶语莺心口滚烫,像是被烈火烧过,却带着彻骨的冷意。
从茶室走出来时,她忽然有些恍惚。
多少年了,她第一次和母亲正面对峙,第一次不再小心翼翼地求和。
但她这次忍住了泪水,她再也不会从这里渴求这女人一丝一毫的关怀。
她跑去程明笃的室内网球场,绕着白色灯光跑了一圈又一圈,跑到喉咙生疼,肺里像塞满火炭,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
她还是要继续跑下去。
谁都不懂,她为什么在课业繁重的同时还要拼命训练。
可她知道。
她的终极目标,就是至少赢下一枚全国赛的金牌,至少能有一次,再把它亲手送到姑姑手里。
让那个唯一关心她,看到她发光。
*
落叶扫过脚面,蓉城入秋了。
操场带着凉。她在起跑线前弯腰,系紧鞋带,耳边是杨老师的短促口令。
她跑得比任何时候都更专注。风掠过耳廓,肺叶灼烧,她试图把母亲的每一句话都抛在身后,可她忍不住回想,只能迫使自己只盯着前方那条白线。
杨老师把秒表收起来,抬手指向终点,目光里有些意外:“你居然这个程度了还能这么快突破。”
“不会真要成为我这个野生训练人带出来的猛将吧……”
叶语莺置若罔闻,她知道此时就是她作为非运动员能达到的极限了,因为她的各方面都不是按照体校的规格来的,如果逊色其他人也情有可原。
“再来一组!”
“好。”
她跑完最后一组,手撑在膝上调整呼吸,忽然手机震了一下——是医院的电话。
“叶同学?病人今天有点小发热,医生建议做个观察。”
她心里一紧:“我马上来。”
病房的窗帘是淡绿色的,阳光从纱帘漏进来,落在姑姑的枕边。她的额头贴着退热贴,见她进门,先笑:“我没事,吓到你了。”
叶语莺把水果放下,替她掖平被角:“医生说让您多休息。”
“你别担心我,”姑姑握住她的手,指尖温热,“你现在最要紧的,是把自己照顾好。阿婴,你跑步我支持,但别让自己太累。”
叶语莺点头,眼眶有些热:“快快出院吧,我将会作为全国赛的替补褚西,如果万一有上场的机会,说不定真能拿一枚奖牌。”
“好。”姑姑笑得眼睛弯起来,“我要摸一摸它,看看它到底有多沉。”
“沉,”她说,“但是不是纯金的。”
*
接下来的日子,她把时间分成一格一格:清晨训练,白天课堂,夜里整理德语词卡与理综错题。身边同学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折腾,她也不解释。
她的腿上有新旧叠加的划痕,鞋垫里有细碎的沙砾,课桌里夹着替换的纱布贴。
笔记本里密密麻麻的化学反应与物理推导,旁边是圈红的德语名词性变化表。
她把日子压得像压缩饼干一样紧,咬一口都能把人噎死。
临近全国赛,她只是替补,甚至可能没有上场的机会,媒体也没有给她镜头。
那天,是戏剧化的一天。
那位被视为冠军选手的运动员在热身时旧伤复发,遗憾退赛。
叶语莺得以上场,并且从未被给予过期待。
但是她心知,这是高考前最后一次比赛了,之后她就要全身心好好备战高考的。
赛道的风向忽然把旗帜吹得猎猎作响,终点线前一瞬的犹疑,被她咬牙穿过——
清脆的电子枪声落下,她以极小
的优势撞线。
“第一名,叶——语——莺!”
奖牌挂上来的时候,她不太敢抬眼。肩头一沉,心却轻得像被风举起来。
她接过那束有些刺手的鲜花,笑容克制又灼亮,像握住了命运偷偷递来的一枚火星。
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安静的角落拨通姑姑的电话。信号断断续续,但她还是把那枚金牌对着摄像头举起来,她知道这个镜头一定会被保存下来。
*
返程的飞机在傍晚落地,叶语莺背着包穿过机场大厅,灯光明亮得没有一点温度。
广播一遍遍在耳边滚动,乘客拉着箱子走过,轮子压在砖缝里发出细小的碰撞声。
拿完托运行李,刚走出机场,就见远处人群里,一个高挑的身影正欲前往停车场。
周围的噪音像被关掉了一半,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连忙往前跑了几步,彻底确认了才激动地喊道。
“哥哥。”
这世间有数亿的哥哥,可他偏生辨别出了这一声,停住脚步,回了头。
程明笃刚从国际到达口走出来,黑色行李箱被他拖得很稳,旅途的风尘没有把他身上的冷静磨掉,反而让那双眼更沉。
“你怎么在这里?”他语气不高,平静的眼神里露出几分意外。
她把手里的盒子举了举,笑意克制不住:“全国赛,金牌。”
他看了她一秒,眼神里有极淡的一丝亮意,像海面下短暂翻起的银背。
隔了很久,他才在震撼中说道:“恭喜。”
“我想……顺路去医院看姑姑。”她犹豫了一下,“你先回家吧。”
“走吧。”他没有多问,“我送你。”
夜路漫长,车灯照出一条洁白的带子。仪表盘的指针指向安静的速度,窗外的城市一盏一盏退后。
叶语莺把奖牌盒放在膝上,指尖沿着盒沿来回摩挲。她想说对姑姑说很多话,关于这一年多的训练,关于对姜新雪的怨怼,关于她对大学的期待,她的梦想……
*
夜空气带着草木的潮意,医院门前的松树把月光切成碎片,落在地上。
她换好消毒服进去时,姑姑正靠在床头打盹。她轻轻把椅子挪过去,坐在床边,低声说:“我来了。”
姑姑醒来,看到她,愣了愣,笑起来:“是阿婴啊。”
叶语莺把金牌从盒子里拿出来,挂在床头,灯光落在那片金色上,像一轮日出。
姑姑伸手摸了摸,却不知是不是拿不起来:“看着真沉。”
“嗯,很沉。”她握住姑姑的手,手心发热,“之后我就要好好复习了,田径生涯,已经心满意足了。”
那一夜,他们没有聊太多大道理。程明笃替她去开水房接热水,替姑姑调好输液的高度,半夜陪她轮着守到护士查房。
等姑姑睡熟了,她会隔着黑暗,悄悄地打量着程明笃的侧脸。
窗外有风,小心地推着窗帘边角,像惦记着什么。
周末两天转瞬即逝。
临走前,医生复查后说“病情稳定,注意静养”。
姑姑把她往门口送,笑着叮嘱:“放心去备战高考,不要老惦记我。有什么事,我给你发消息。”
“发微信。”叶语莺把新买的智能手机递给她,耐心把界面从头到尾讲了遍,“点这里,打字或者发语音,都可以。想我了,就给我发。”
姑姑握着手机,认真地点头,像学会一门新本领的孩子。
*
返程路上,天蒙蒙两,城市像一只即将苏醒的蓝色眼睛。
加油站的灯白得刺目,服务区的咖啡苦得过分。
叶语莺靠在座椅上,困意裹着疲惫往下沉,却一直没睡着,身体像是被被缝在安全带里。
她憋了很久,回头看他,忍不住低声问道:“你……这次回来,会待很久吗?”
“会长期待在国内了。”他顿了顿,“要开始接手家里的事了。”
“那太好了。”她笑,眼睛亮亮的。
他看她一眼,目光像风过深水,没问为什么。
叶语莺点头,把额头靠在冷一点的玻璃上,心里软下去。
她忽然觉得,高三这一年,会被她记很久,不仅因为一枚奖牌,还因为她即将复苏的人生,以及终于可以触及的成人礼。
车子驶进黎明的薄光里,城市苏醒,风把夏天的气味又轻轻推回来。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走一段,到明年的现在,就能把所有曾经说出口或没说出口的愿望,挨个兑现。
第104章
程明笃回国后,蓉城那年的秋天好像是叶语莺记忆里最美的秋天,烟雾在散发着寒气的江面上缭绕,如薄纱如蛛网,让整个蓉城都带着凉爽的湿漉,一层一层挂在天际上。
程家后院的灯总是开得很早,他的作息也被家族的安排极为严苛:白天去公司轮岗,晚上回到书房批阅材料,偶尔走到走廊尽头,透过长窗看看那一盏还亮着的阁楼灯。
他没有再像从前那样频繁给她发消息,偶尔也只是问一句问候。
她偶尔会半夜去厨房吃点东西,但是程明笃时差调整好了之后,似乎也会去拿些喝的,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无法相遇,因为程明笃一直会在书房忙碌到深夜。
直到后来,他的想法落地之后,叶语莺才知道程明笃从读书期间就开始为自己的创业项目布局,自己建立团队自己研发技术搞算法,做的是路径规划。
叶语莺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时候看程明笃的时候,会有些心虚,随着那些莫名的情愫加深,她越来越只敢在他看不见自己的角度去光明正大地看他。
她开始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将更丰沛、更危险的情绪,锁在另一个地方。
写完之后,她觉得自己被救赎了。
日记本看起来,是一本再普通不过的笔记本,她在扉页封皮上写了两个字:《茶寂》。
希望自己能从禅意中,获得心灵上的解脱。
*
高三上后半学期,学校里忽然起了风声。
“这两天有人在小树林被堵住打了一顿,说是外班的,学校不让传。”
“一高不是学生素质最好的吗?什么时候混入这种乌合之众?”
“听说是女的动的手。”
“谁啊?”
“不知道啊,这种丑闻肯定被压下来了。”
“那谁最可能?”
此时挺直背脊从教师楼刚答疑出来的叶语莺,恰好路过大家的视线。
她感受到来自周围的目光,但是有些不确定,回头看去的时候,发现一切如常。
但是那种后背毛毛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随着事情不断流传,叶语莺不知道具体,也不关心八卦,但是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大家正讨论得热火朝天,叶语莺想上前准备问问发生了什么。
众人回头看见她走近,像躲瘟疫一样躲开了。
有个和叶语莺不熟的女生,大着胆子问了一句:“语莺,听说你以前是莱山中学的老大?”
众人闻言,一脸紧张,身旁的人拉着她的衣袖低声提醒,其他人向这位主动发问的勇士投来了钦佩的目光,同时也为她当了出头鸟而出了一身冷汗。
叶语莺脚步一顿,眼神在对方脸上停了一瞬,那一刻,空气像是被掐断了,周围的笑闹声骤然收缩,留下了一种奇怪的粘稠感。
她正欲开口,脑海里浮现了那三年的种种,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林曼吟快步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膊,像是随意开口:“你们别乱说,什么老大不老大的,电视剧看多了吧?”
林曼吟快步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膊,像是随意开口:“你们别乱说,什么老大不老大的,电视剧看多了吧?”
周易把篮球往墙上一顶,压低嗓子
:“外面在乱传,别理。真有胆的早报警了。”
发问者毫不示弱地提高音量:“是不是我胡编乱造,你亲口问问她不就知道了。”
场子里一时安静下来,只有几声干巴巴的笑。可等叶语莺和林曼吟走远了,背后仍旧有压低的窃窃私语:“你看,她不否认啊。”
“是啊,她看人的时候,好吓人……”
叶语莺听得清清楚楚,脚下的步子却没停。
她没有解释。
解释在这种时候,是最徒劳的。
人生中总有这么多语言失去作用的时刻。
林曼吟握着她的手:“最近回家别走小树林那条道,绕着走,那里不太太平。”
流言总是先侵犯事实,再侵入人心。
这一次,叶语莺没有像从前那么惊慌,按部就班地学习,成绩发挥稳定,甚至每次月考排名都在上升,课堂问题答得很积极又干净利落,放学照常去操场,稍微活动一下,接着上仔细。
但流言像潮水,退一阵又来一阵。
在高三的节骨眼上,叶语莺不想把事件扩大,哪怕在斗争中她最终证明了清白,但也蹉跎了岁月。
周易实在听不下去,当着一群人拍了桌子:“真见过你们就报警,没见过就闭嘴。”
林曼吟也在班群里发了条长消息,语气少见的硬:“别把道听途说当线索。都到高考的节骨眼了,还是让人好好学习吧。”
很快,年级组开了个小会,通报:被打事件已查清,系校外社会青年牵扯,与校内学生无关,造谣者记过。
但是留言并没有就此彻底终结,甚至有人将莱山中学当年贴吧里的一些帖子发出来,有葛洁当年在校外打人的照片,叶语莺模糊的人影站在人群后。
尽管没有任何一张照片显示她是霸凌者,但是也无法否认作为旁观者的她依旧是帮凶。
那几张模糊的照片被发出来后,短短两天,整个年级几乎人尽皆知。
有人在背地里指指点点:“你看,她当年真的是混过的。”
“站在人群后面,肯定也是一伙的。”
“果然啊,她哪配什么理科尖子,外强中干罢了。”
流言像是利爪,把她曾经小心掩埋的阴影硬生生撕开。
林曼吟替她气得直哭:“语莺,你要不要去找老师,把事情解释清楚?我没有亲眼见过初中的你,但是我知道你高中阶段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第二天早自习,她站在讲台上,背着晨光,语调平稳地开口。
“抱歉占用大家时间,最近有人在群里传我初中的旧照片。”
教室霎时安静下来。
“我不否认,我的确在场,照片上站在霸凌者身后的人的确是我。”她扫了一眼众人,语气不卑不亢,“但是我站在那里,不是因为我是施暴者,而是因为我当时当时也是被控制的一员。”
“我曾经因为不愿意参与霸凌而遭受殴打和欺凌,我能自保的方法只是小心翼翼当一个旁观者。”
“我曾经反抗过两次,最后一次,在我的左眼眼角留下了疤痕,现在也清晰可见。”
“莱山中学自古都有校霸,暴力横行,当我明白讲道理只会让自己处境加剧,我最终选择用拳头,因为听不懂人话的那部分人只服拳头。”
“我最终把上一任校霸打败,按理说,我会是新一任校霸,我的确这么做了,但是我可以保证,在我之后,莱山中学再无霸凌,包括现在也一样。”
“言尽于此,不信的话你们在学校门口坐上十一路公交,自己去莱山中学查证吧。”
这一句,让所有人愣住。
她语调彰显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成熟:
“所以如果你们还想靠几张模糊的照片来定义我,那就请继续。但我不会因此停下我的脚步。”
“我这一路走来,付出太多代价,我不能说自己是个努力者,我凭借了几分运气,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阻止我去上大学,去看更广阔的世界,好好珍惜你们引以为傲的教育资源和阶级优势吧,别人云亦云,睁开眼看看脚下这片土地,到底埋藏过多少伤痕,又有多少人必须踩着尸山血海,才能抵达别人轻而易举的起点。”
那天放学,天光大开,把银杏叶抖得一地金。
满天霞彩燃烧着,风声终于散了。
战斗之后,被风刮过的脸颊总是有些疼。
夜里,她忽然睡不着,拿出手机,但是又不想打电话打扰姑姑。
一直等到第二天清晨,她估计着护士要去查房了,这才打去电话。
“阿婴?”姑姑的嗓音软,却有些喘,“这么一早,怎么了?”
她愣了一下,立刻压低声音:“没事,姑姑,我就是……想你了。”
“学校还好?”
“嗯,都好,成绩在稳步上升,而且还有半年多,说不定能冲年级前二十,如果运气好一点,说不定……真的能去以前不敢想的学校。”
她其实想说很多,关于小树林的风声,关于自己被凝视的日常,还有那永远洗不白的初中黑历史。
可是姑姑说话的时候有些吃力,她换了个方式,把话咽回去,打开微信,发了一段又一段的文字。
“今天的太阳很好。”
“德语作文我把模板背熟了,但是家教说光靠模板不能让我拿到更满意的分数,所以我还要努力一把。”
“我做题有点急,有时候会阴沟里翻船。”
“我没惹事,这里虽然也有趾高气昂的人,但是他们能对我表达的恶意有限,不会造成实质伤害。”
她把字敲出来,姑姑有空的时候会回她。
有时候,姑姑会回:“阿婴,我看见阳台的海棠开了。”
回复不一定及时,有时隔一小时,有时隔一夜,但每一句都能把她从情绪里稳稳托住。
渐渐的,那些长长短短的消息,成为她穿越风声与题海的细细绳索。只要抓住,就不至于掉下去。
有一次,姑姑给她发来了一张照片,窗外有一枝刚抽芽的枝条,带这些嫩绿。
姑姑说:“快看啊阿婴,玉兰花都开满窗台了……”
叶语莺点开照片,放大,看了很久,
只觉空气干冷,眼下已经还没到玉兰花的季节,玉兰如何在枝头盛放。
她垂下头,打字:“是啊,真好看。”
她心知一些心酸,不应该对一个病人表露,眼下她觉得自己心里的情愫已经藏到了极限,她尽量不和程明笃有共处一室的机会,因为她知道稍有不慎就藏不住了。
内心郁结难解,只能偶尔在深夜写下点什么,那些不能对任何人说,只能对月亮说的心事。
高三这一年的冬天分外难熬。
*
流言澄清后的那场月考,她的理综进入全年级前列,德语作文也拿了近乎满分。
班主任在讲评课上提到她的名字,没夸太多,只说:“稳定发挥,还有时间。”
高三下学期的第二个月,春风把后院吹得发亮。有人来修缮阁楼,木屑的清香混着钉子被敲进梁木的干脆声。姜新雪路过,顺手上楼搭把手——程家老太太上次说她待人冷,她记着,得改。
叶语莺的房门被打开,这些工人都有专业素养,不会拿走和翻看房间内任何东西。
可是一个名为《茶寂》的笔记本出现在姜新雪的视线,她只觉得这笔记本平平无奇,也不懂什么叫茶寂,只觉得这名字怪得发静。
本来应该随手扔回去,但是在旁观的过程中百无聊赖。
她鬼使神差地翻开了……
纸响极轻,像薄冰碎了一线。
她的指尖收紧,又松开,眼里掠过一瞬极轻的阴影,唇角缓慢地收紧。
她没有把本子拿走,在心里冷笑了一下。
如果这一页落到谁手里,轻则“教养不严”,重则……
姜新雪站在门口,回头看了那本《茶寂》一眼,眼底有一道细到看不见的影,转身时已经收好表情。
春光很明亮,亮得把阁楼里的每一粒尘都照得清楚。所有东西都在原位,安静、体面、端正。
但是叶语莺却觉得今日气压极沉,压在头顶上让人喘不过气。
晚上十点半,她把今日份的词卡拍照发给姑姑。
临睡前,她照例把《茶寂》翻到空白页。
犹豫了好一阵,确定了这些话不会被人发现,才写下:
终于,离长大更近一步,可是你已经长大很多年了……
她合上本子,把它按在书堆最底。
窗外的风把云推开了一块,月亮像一面安静的镜子。
她关灯,黑暗里,手机又亮了一下—。
姑姑:“晚安。”
她回:“晚安。”
指尖轻轻一按,屏幕熄灭,四周静得能听见心跳。那颗心像一面小鼓,敲着敲着,敲进高三漫长而明亮的夜。
外面廊道的灯亮着,家里的夜一如既往安静。可是叶语莺总觉得,今晚的空气沉得有些奇怪,像是有人轻轻碰过她的世界,然后在她不知情的角落里留下了暗涌——
作者有话说:好消息是我考完了,坏消息是,下周还有一门,一千多页ppt要背…我要是来不及会上来说一声,但是这是我硕士生涯最后的考试了,熬过九月一切都好了!
第105章
第二天清晨,走廊的灯还亮着,窗外的光却薄薄地爬上了窗台。
叶语莺醒得很早,像被什么无形只手将她从梦里拽出来。
可能因为起太早的原因,她整个人背着书包下楼的时候都是昏昏沉沉的,原本早上她会随便去厨房盛点清粥,再带个红糖馒头,边走边吃,走到公交车站,到公交站正好咽下最后一口。
今天的厨房安安静静,阿姨们应该已经吃完早餐上工可。
蒸汽在白瓷锅口上方盘旋,像一条温顺的气蛇。
她端起勺,刚舀起第一勺粥,就看见锅旁的小碟里摆着几丝切得极细的姜和一撮盐。她愣了一下,平日里并没有这一道。
负责做饭的阿姨好像就不怎么做咸口的粥。
身后传来极轻的脚步声。
“早。”程明笃站在餐台另一侧,衬衫袖口挽到手臂中段,抬手揭开锅盖,语气很平常,“这是我自己熬的,你要尝尝吗?”
原本今天是没有胃口,只是准备拿一杯豆浆而已。
她颇有意外地观察着程明笃的一句举动,似乎早已忘怀上一次吃他亲手做的饭团是什么时候,那已经是四年前,她刚到这个家的时候。
她也不知道这些年程明笃还有没有长高,但是她这几年往上窜了两公分而已,仍然觉得程明笃清瘦的身形是需要像以前那样仰头看的身高。
原来两公分的距离并没有什么体感。
心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嘴却先一步帮她“嗯”了一声应下。
咸口粥里面还有一些鸡丝,和切碎的青菜,底部是一些贝类,热气扑面,清淡的盐味先压住了红糖馒头的甜意,胃里被一点点热意撑开。
她原本有些不舒服的胃好像顷刻间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胃是情绪器官的原因。
只要程明笃和她出现在同一个空间中,她就会有种奇怪的感觉,愉悦又有些失真。
她脸颊被热气熏得有些发烫,赶紧把头埋下,专注喝粥。
把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咽下,拿了咬了一口的红糖馒头,背起书包。
“今晚可能有雨,带伞了吗。”他又补了一句,像是对任何一个正常的家人说的那样。
她点头,有些无措,没回身。
门口的风比她想象中更凉一层,院子里夜露未干,石阶的缝里渗着一线暗光。
*
那天放学,果然下雨了。
叶语莺抬眼看着天际的落雨,伸手接了接,雨线细密,连通了她的手掌和苍白的天。
此时她才反应过来,临走前程明笃的叮嘱,但是她当时紧张到无法附加,只得草率答应,实则书包侧兜空空如也。
她根本没有带雨伞。
林曼吟撑着伞将她热心地送到了车站,本来想让家里的司机顺便把她送回家的,但是被叶语莺婉拒了。
因为程家在蓉城过于有名,估计林曼吟家长也和程家有交集,想到初中时期那些难听的言论,她就本能地对这些事有些恐惧。
不是她信不过林曼吟,而是她从心里想要跟程家划清界限。
那是姜新雪的家,程明笃的家,唯独不是她的家。
公车上,进入初冬之后,车内暖气被开得很足,今天她的胃还是不舒服了一整天,以至于中午她也没有进食。
她在晃晃悠悠的车厢内昏昏欲睡,在睡去前,她撑着眼皮跟姑姑发了条消息:
“姑姑,今天蓉城下雨了,你那里怎么样啊?”
发完她就合上双眼靠在座椅上睡着了,公车到站,雨没有停,不疾不徐地下着,雨声从容。
她下了车,沿着人行道快步走,水从额前刘海坠到睫毛上,一眨就化开。
等她到家,外套和书包边都湿透了半圈,可她的心情反而轻了一截。
高三之后老师不仅关心大家的学习,还关心健康状况,叮嘱不要在临近高考的节骨眼上生病,但是这场雨却拎得让她有种短暂的解脱感。
任由自己走入这张冷而薄的雨幕中。
胃部还在隐隐作痛,但是却是怀着轻快心情湿着一身回到程家,她却发现今日的程家和往常仿佛有些不一样。
后宅却安静得过分。佣人们在廊下列着,人人低头,连呼吸都尽量压轻。
她脚步一顿,揩了把脸上的水,正要往阁楼去,茶室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叶语莺,你过来一下。”
那一声熟悉的嗓音,让叶语莺整个人定在原地,瞬间从头顶凉到了脚掌。
这熟悉的开场白,让她以为自己可能做错了什么,但是进入茶室这二十步不到的距离里,她却想不到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姜新雪坐在主座,身后挂一轴水墨,几笔冷清的兰叶。
矮几上是一套紫砂壶,壶盖敞开,热气往上冒,茶香发苦。桌角摆着一只空杯,杯沿留出一道茶痕,像刻意停驻的一笔。
如此禅意的画面,却让她觉得面前气压迫人。
“关门。”姜新雪瞥了她一眼开口,眉云间在酝酿着什么。
门阖上的那一下,像把屋里的空气也一并隔离,让茶室彻底沦为刑室。
叶语莺站在门边,水从鬓发滴到衣领,再沿着锁骨往下滑,落在地板上,滴答,很慢。
姜新雪打量了她一眼,笑意极浅:“淋雨回家,挺自在啊。”不耐烦地敲了敲桌面,严肃道:“站过来。”
叶语莺慢吞吞走过去,背挺得很直,双手垂在身侧。
姜新雪刚抬手,叶语莺就早有预料班往后躲闪,但是那新做的延长甲,还是将她脸颊刮出了一道痕迹,很浅,没有出血,但是从掌风可以判断,姜新雪今天是铁了心要扇她耳光的。
叶语莺声线很平,“我以后不会再让你不分场合地打我了。”
曾经叶语莺只有挨打的份,那是她从小以为都是自己错了,母亲永远不会错。
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课本上,都在歌颂着母爱的伟大。
她原本从未质疑过,但是如今她却开始不信了。
因为高考在即,她的自由近在咫尺,她早已想到自己要去往哪里,总之不可能再和姜新雪在一个屋檐下待了。
姜新雪神情微动,像被风当面熄灭的烛火,嘲讽道:“怎么,学会顶嘴了?”
叶语莺不语。
“你知不知道这屋子姓什么?”
“姓程。”叶语莺回答。
“那就好。”她冷笑了一声,“龌龊的心思,也就指望一层皮能遮。我看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规矩、体面,你是一个都没学会,果然是叶建国那渣滓的种,从上到下从头到脚,没一块好皮!”
空气明显冷了一度,茶室里只听见雨打廊檐的声音。
叶语莺手心发凉,指尖掐进掌心里,才稳住声音,颇有敌意地看向姜新雪:“你什么意思?”
她问出口的刹那,眼前的灯光像被雨声打花,一个尖锐的力道猛然扑了上来。
“我是真没想到你能藏着这么多心思,呵……我说怎么突然间会反抗了,原来是心里有寄托了!”
姜新雪一把把她按到墙上,指节冷硬,掐在她锁骨窝里,指甲轻易戳破了她的皮肤。
她已经成长得比姜新雪还高,但是在这一刻仍然像个被扔到墙上的水泥麻袋。
她觉得自己在姜新雪面前已经不像个人了,像只被踢烂的狗,毫不招人喜爱的狗。
耳膜外女人的声音刻薄鼓动,掩盖了窗外的雨声。
“叶语莺!你怎么这么不要脸!我是做错了什么生了你这么个怪物!你心思都动到程明笃身上了,你想害死我是不是,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程明笃,你知道他是谁吗!?”
秘密被人原封不动地拎出来的瞬间,叶语莺神色一僵,整个人被扎在地上连呼吸都被水泥封住的了一样,整张脸褪成纸一般的白,唇色褪到近乎透明,只有一圈被雨气渍出的淡灰,她只觉那一刻自己的血被抽空一样,整个人干涸得像个纸扎人。
她瞪大了双眼直视着姜新雪,眼眶发青,颞侧那一小截青筋悄悄起伏,连细小的颤都克制在皮下。
“我没有……”她本能性地否认,却丝毫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她听得见雨,却像隔着一层棉被,耳际涌起海面一样的嗡鸣,世界被压成两种声,过快的心跳像加速的时钟一样,胃部升起浓重的不适,被她不断吞咽而压制住。
“哟,把脸吓得这么白。”姜新雪低笑,近乎怜悯地抬手拍了拍她惨白的脸,“一句像样的话也说不出来?就凭你这点胆子,也敢在这屋檐下做梦?”
叶语莺努力把视线从那双眼里拔出来,胃里那股涌上来的酸仿佛已经抵达嗓子眼了。
“你以为藏在本子就不被人知道了?”姜新雪轻轻嗤了一声,手指收紧又松开,“你要不要我把你写的东西摆到明面上,给程明笃念念?”
“我没有……”她终于挤出两个字,几乎轻到听不见。
她知道,姜新雪已经亲眼看到了,她一定看到了。
“在这屋里,什么是你的?”姜新雪的笑意完全冷了,话音一转,又咄咄逼人。
“呵……也对,你这个年纪的,谁不喜欢程明笃……”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不愉快,手指在叶语莺衣领处拧了一圈,压低声音说:“我在程家本来就被人看不起,你还要给我添乱,你是想我们两个一起被赶出去吗!”
“你想让人家戳我的脊梁骨,说母女共侍父子吗!把你龌龊肮脏腌楂的想法全部给我清除掉,下贱胚子!”
话音刚落,屋门“哐”地一声被推开。
姜新雪的手立刻松开,像是被火烫到一般,神色一瞬收紧,随即又恢复成表面上的从容。
叶语莺靠在墙边,呼吸急促,胸口起伏得厉害。她一时分不清,姜新雪究竟是心虚,还是不愿在别人面前撕破伪装。
程明笃逆光站在门口,长柄黑伞伞骨上还滴着雨水,冷气从他身上被带进来屋内,落在这间闷热的茶室里,像刀锋划过。
他目光在母女二人之间扫过,最终落在叶语莺脸颊上那道被指甲划出的浅痕。眼神微沉。
他开口,声音不高,却压得极稳,“你在做什么?”
姜新雪牵了牵嘴角,本打算笑,却发现这假面已经戴不上了:“没什么,就说她几句,小孩子不懂事,总要有人教。”
她故意咬中了其中的一些字眼,审视程明笃的目光也幽深了起来,最后冷冷地扫了叶语莺一眼。
“教?”程明笃走近两步,目光冷下来,“是这样教的?”
空气被一寸寸降温。
姜新雪面色僵硬,语气还想维持强硬:“我是她妈,我不教谁教?”
“一天责任没尽过的妈,教人也轮不到你。”程明笃冷冷打断,转头看了叶语莺一眼,目光坚决。
姜新雪的声音继续传来,冷哼一声:“你要是知道她心里对你藏着心思,还能怎么说吗?”
话落地,叶语莺的心口都仿佛被撕裂了,她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她不敢再往程明笃的方向看一眼,那一刻只觉自己像个阴暗的老鼠。
可程明笃却没有给出任何情绪,对这句话置若罔闻,连目光都没有朝姜新雪那边多停一拍,只把视线稳稳地落回叶语莺脸上的那道红痕,语气平直:“站起来,跟我走。”
叶语莺愣了一下,像是一切都成了幻听和错觉。
姜新雪冷笑,步步紧逼:“装什么不知道?她写的东西你看过吗?”
“和你无关。”程明笃打断,连眼神都没过去,“再说一次,别对她动手,也别对她做人身攻击。”
他说话的节奏很稳,说下最后一句话,“在我让你后悔之前,还是赶紧闭嘴吧。”
姜新雪脸色青白交错,胸膛起伏得厉害,却偏偏信了这句威胁。
印象里,程明笃从未说出这种话,他那天确实动怒了。
尽管程明笃年纪很轻,但是心智足够成熟,再加上是程家人,还有亲生母亲来自一个惹不得的家族……
她不得不听信这些威胁。
那天叶语莺都快要忘记自己是怎么鼓足勇气,在程明笃得知之后,仍然跟在他身后离开的。
她原以为是物理意义的走,但其实,当晚他就让她打包好行囊,带着她当晚就离开程家。
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充满反叛的出走,是她从小想象过无数次却没有一次实现的出走。
是和程明笃的理性和体面都截然不同的出走。
她知道程明笃的确有这样的勇气,但是她从不知道,他克己复礼的外表下,藏着远超她想象的反叛。
以至于,在很短的一个瞬间里,她误以为程明笃和自己其实是一种人。
当晚,她人生中第一次踏足栖止小筑,她将在这处湖边洋房里,度过自己余下的高中生活,以及一个漫长的假期。
第106章
多年后叶语莺早已忘记很多画面,只记得每次回忆起这段过去的时候,她永远能嗅到那天庭院里湿润苦涩的泥土味。
那个夜幕暗得发沉,雨幕如同一张巨大的蛛网,铺天盖地,让她渺小不堪无所遁形。
一抬眼,她看到了程明笃淋湿的肩头,和一双黑得不真切的眸子。
修长的手将门口的长柄伞衔起,在雨幕中撑开,走了几级台阶,又微微侧目,启唇道:“跟上我。”
叶
语莺对姜新雪刚才揭短的话心有余悸,早已做好两人就此分道扬镳的心理准备,但是……
他还是在雨幕中回头了。
这说明……他不相信那些话,还是说,他不介意。
不介意那份从少女时代萌生的情愫。
“……来了。”她赶紧回应,连忙撑起发软的双腿,抱着淋湿的书包跟了上去。
像是嫌她太慢,程明笃陡然大步回头,将黑伞撑在她头顶。
她很有分寸地小心翼翼地走着,努力让自己不要碰到他的西服。
可一阵风吹来,黑伞稳在半空,程明笃低头,看到她额前湿发挡住雪亮懵懂的眼神,眉宇闪过几分不忍,“站进来。”
她又往身旁挪了几分,却在下一秒,感受到肩头的重量,将她彻底牵引到伞下。
还没回过神,肩上的重量转瞬即逝,连余温都不曾在冷雨夜中有半分停留。
他带她直奔阁楼,“日用品可以买新的,主要把复习资料带上。”
叶语莺整个人都是发蒙的状态,没有去细想程明笃接下的打算。
带着背包下楼的时候,程明笃恰好把车开出来,停在楼下等她。
坐上副驾驶的时候,叶语莺看着彻底黑下来的夜色,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在车内的暖气中发出低到不真切的声音,“我们去哪里……”
“至少是一个没有姜新雪的地方。”程明笃启动了车子,语气平缓,但是声音坚决。
她没有想过程明笃和同龄人有什么不一样,看着窗外的路灯有些遗憾地想到了什么。
“我是不是连累你了……”
她本就不属于那个地方,但是程明笃不一样,他在程家不可能半点被姜新雪掣肘。
她不想因为这件事,让程明笃和程家有嫌隙,毕竟她是外人,倒是能走得干净。
封闭的车窗将外界的雨声隔绝,细腻绵稠的杂音像是旧的黑胶唱片,带着些别开生面的复古感。
“别想太多,先好好备战高考,别让这些事打扰你。”程明笃回得果断,又意识到什么,在温暖的车厢内渐渐放缓了语气。
她心有惭愧,“如果没有今晚的事,你就不用卷进来了。”
前方路口红灯闪烁,轿车缓行,等到车子彻底慢下来之际,他的喉间才发出无声的叹息。
“我本来也不想留在那里。”
在叶语莺不解的眼神中,他缓缓扬唇补了一句:“我现在的年纪,也该远行了。”
叶语莺还是对此有些困惑,她能理解字面含义,却不知年纪是否可以和远行产生联系。
但是程明笃与她之间,存在不小的年龄差,虽然还是平辈关系,但是他符合了所有能恰好在她懵懂期不经意种下种子的一切条件。
等日后这些种子生根发芽,她才知道远行这件事对自己的意义。
夜路一路延伸,直到车子驶入湖区的林道,雨势才渐渐收敛。
林木高耸,枝叶间的水珠成串坠下,打在车顶,砸出沉闷又有脆感的声响。
叶语莺透过车窗,只能看见一片隐隐的粼光,并不真切。
她按下车窗,彼时风雨停歇,月亮从乌云中出来,在层林上洒下淡淡月光。
她嗅到了湖边特有空旷的气味,随着车子靠近,一点点看见前方的水面偶尔泛起一圈圈涟漪,昏黄的路灯将湖边的雾气照成一片朦胧。
“到了。”程明笃将车停在一栋被刷成白色的木质洋房前。
院墙低矮,铁艺门半掩,爬满常青藤,夜色中有一种久无人居的静谧,但是并不破败,小花园被人打理得极好。
叶语莺跟在他身后,踩过积水的石阶,进门的瞬间,嗅到的是木质老屋独有的气息,混着雨后湿润的空气,竟让她本能松了口气。
这是她第一次踏足这里,这年的栖止小筑周围还没有被度假村包围,这里以及前面琥珀般的湖泊,都是私人领域。
程明笃替她开了二楼靠湖一侧的房门:“这间以后归你。”
房间里陈设极简,只有一张木床、一张书桌和一只旧书柜,都是实木的,实木总给人一种不用敲打就能明白的稳重感。
窗外是湖,风声与水声在夜色中交错,裹挟着她进入陌生住所的迷茫。
叶语莺把背包放在书桌上,手指还攥着书包带,心口发紧。
她想问些什么,问这房子的来历,问自己今后将何去何从,但是终究没出口。
今晚不适合回答任何问题。
程明笃看了她一眼,似乎察觉到什么,语气平和:“在这里,你只需要好好休息和复习。别的事情,都交给我。”
“这里周围公车太远,我会开车接送你,如果我没空就会让司机来。”
他嘱咐好一切后,见她乖乖点头,这才转身下楼,脚步声在木质楼梯上消散。
屋子忽然静了下来。
叶语莺环顾这陌生的空间,耳边仍残留着茶室里那些恨不得将她撕碎的辱骂声,但很快,这些念头被湖风吹拂窗棂的声音一点点冲淡。
她靠坐在床沿,双手埋进湿漉漉的发丝里,过了很久,才缓缓呼出一口气。
明明这里也是陌生之地,可是她的心反而轻松了很多。
第一次,她觉得自己也许真的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块不用那么小心翼翼的地方。
即便它只是一处暂时的栖止。
洗完热水澡后,夜色深到极致,湖面的亮光在月色下甚至有些晃眼,零零落落的枯叶裹挟着残余雨水,在空中飘散,让她误以为冬天已经悄然降临。
叶语莺盯着窗外看了很久,直到眼皮酸涩才慢慢躺下。木床比她想象的要硬,但那种硬度却让人安心,恰好能托住她所有摇摇欲坠的念头。
入睡前,她想起了什么,习惯性地打开手机看看姑姑有没有给她发晚安。
直到看到那句:【阿婴,晚安,今天雨后的月色很美,可能是今年残存不多的美好夜晚了。】
分明是温柔慈爱的一句话,叶语莺侧躺在床上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她不喜欢姑姑用“残存”这样的字眼。
呸呸呸,不吉利。
她想了一阵,还是决定删除掉这句吐槽,改为一句:【我剩下的半年会好好复习的,等我高考完,你的病也好了,我带你去南边的海岛旅游好不好,去那种长寿村好好修养一整个夏天。那样,你的身体就好上加好。】
傻乎乎地忍不住对姑姑一股脑喋喋不休一番,她担心看太多文字会费眼睛,于是把这些文字分成五个小段发送。
如预料那样没有回复,因为姑姑这个点早就睡觉了。
清晨,迷糊中,她听见楼下隐约的动静,一种很有烟火气的杂音,有点像宫崎骏动画里的开场,水壶的碰撞声,翻书的簌簌声,隔着木地板传来,但是克制得少了些童趣。
她起床拉开窗帘,伸了个懒腰。
这才清晰地看见了整个湖景,湖面又升起了白雾,光线洒进屋内,带着潮气。
下楼时,程明笃已经在餐桌边,面前放着一本很厚的英文原版书和一杯已经见底的黑咖啡。
见
她下来,他只是抬了抬眼,语气自然:“早。粥在锅里,自己盛。”
“吃完送你去上课,别迟到了。”
程明笃重新翻开书,今天没有戴隐形,金丝边框架眼镜在他垂眸时反射出内敛的光,却淡漠古雅得耀眼。
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叶语莺端着瓷碗坐下,窗外湖光潋滟,鸟声清脆,她手腕还残存的抓痕,但是已经快要消失不见了。
这场仓促的出走,有些轰烈,且没有归途。
从此以后,她在程家不再有立足之地,而她新的生活,便从这片湖畔开始了。
接下来的日子,叶语莺的生活被一种前所未有的规律感包裹。
她惊讶于和程明笃在真正的一个屋檐下的秩序感和安定感,后来请了个住家阿姨,据说是有国际营养师的证的,将她的饮食起居安排得妥当。
在高三这一年,家庭是否幸福这件事会被放大无数倍。
有家人关心的学生,会从他们如常的行为里,感受到那满得快要溢出来的关爱和照顾。
这也是亲情丧失的那类人的地狱,周遭所有人都仿佛在提醒着自己,形单影只的事实。
幸好,幸好……
程明笃这一年为她补足了亲情上该拥有的一切,满足了她孤独青春里那小小的对亲情的虚荣心……
每天早晨都有温热的早餐,每天夜里醒来,楼下客厅都会亮着一盏灯。
灯下是他遗落在书桌上的书,还有一支还没熄灭的香薰。
她知道姑姑的医院接受治疗的时间无疑是痛苦的,她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给她分享自己温馨的生活。
【那位新来的阿姨是粤地人,很会煲汤,我准备跟她学两招,到时候煲给你补身体。】
【最近真的吃得太好,我都有些圆润了……】附加一个心满意足摸肚子的线条小狗表情包。
姑姑总是很快回她几个字:【阿婴,这日子真好啊,为你感到开心。】
简单的几个字,却看得她有些心酸。
她明白,姑姑的身体日渐衰弱,不可能陪她度过这段看似无尽的青春——
作者有话说:[奶茶]
第107章
高三最后的记忆永远是有些燥热的,因为高考在六月,大家都盼着这年的六月不再那么湿热,这样能好过些。
思考难题的时候,叶语莺在书桌前撑着额头攥着笔,越入神身上的汗水在这样的节奏中一点点过去。她清晨背书,傍晚做卷子,夜深了仍写不完习题时,程明笃会站在门口,隔着半掩的门提醒一句:“早点休息。”
她在深夜的孤独里,忽然觉得自己并非全然孤身一人。
她终于在快要成年之际,对一个除了姑姑和外婆以外的人产生类似家人的体感,而这份体感更复杂的地方在于——
它其实一点都不纯粹。
隐藏秘密,如同囚禁一头怪兽,如果将怪兽全然锁起来,反而引得怪兽发狂,更加疯狂地反击。
灯下,叶语莺惊醒般直起身,连忙用手捂住狂跳的心口,习题上的字迹没有继续行进。
她有些惊恐不安地看向窗外,那片在夜空下几乎没有边际的幽黑湖泊。
心脏里的怪兽一下又一下,蓄力、助跑,用锋利坚硬的角撞击着她的心房,恨不得将她的心脏撞碎一般。
她很担心,怪兽万一在不合适的情况下失控该如何收场。
但是她将内心所有的罪证彻底锁进了匣子了,她已经数月没有对着纸面诉说心事了。
很多作家都说过,写作是一种心灵疗愈,当她停止书写,她也就只能任由病情发展。
她心里对他的非分之想,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伤寒,只不过她好好吃药的时候,状态就好点,不认真吃药了,自然就恶化了。
思绪放飞之际,楼下传来汽车行驶的声音,住家阿姨去到门口迎接。
叶语莺在楼上起身,站到窗前去看他的车,直到停稳,车上的人长腿埋下,她才连忙放下窗帘,有些心虚地停止这场偷窥。
她在二楼走廊的角落寻到了一个地方,可以从楼上看到程明笃的身影,刚好离洗手间很近,她去洗手间的时候能用余光看一眼。
那种的不安和炽热,有种高空行走的刺激感,她将自己的目光藏于黑暗的长廊中,有好几个瞬间痛恨这副躯体过于年轻,气质与他相差甚远,毫无般配可言。
情感最翻滚的时候,她只能强迫自己专注下来,一遍又一遍强迫自己重新进入那日渐枯燥的学习的世界。
她很想问问程明笃,他数年前也是这么度过的吗?
应该会比自己从容很多吧。
她第一次被姜新雪带入程家的时候,他也才过十八岁不久,只不过这些年他如同上好的酒液经过考究的发酵,已经越发醇厚和成熟。
而她,似乎时间沉淀下来只有那些如也野草一样被吹得翻飞的思绪。
心底的躁意像被风点燃的火苗,扑腾不休。
叶语莺强迫自己深吸一口气,摸过桌上的手机,点开和姑姑的对话框。
她敲下一行字:【姑姑,我心里的秘密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是我不能对任何人讲,因为这个秘密可能会搞砸我的生活。】
指尖悬在屏幕上,她想删掉,犹豫了很久,想像以前一样一如既往把输入框清空,当做一切都没发生,她也不想给姑姑平添的烦恼,但是姑姑是眼下她最信任的亲人了,唯一的。
踌躇间,一个不小心,她的指尖不小心点了发送键,想撤回时间也充裕,因为姑姑一般第二天清晨才会回复她。
可是心念一动,发现秘密即便不被如此直白地说出来,哪怕是抱怨几句,内心的风压反而消弭了很多。
良久,她内心恢复了平静,继续敲字:【你今天身体怎么样?我要不找个周末去看看你吧。】
消息发出后,屏幕安静地亮着。
窗外湖风拂过树影,摇得夜色也跟着晃动。
她缩在书桌前,额头抵在手背上,打起精神,继续分析错题,稍许时间,就忘记了前一刻的烦恼。
第二天闹钟一响,叶语莺条件反射打开对话框,姑姑的回信果然安安静静地抵达。
姑姑回得一如既往温柔慈祥:【很正常,阿婴,我像你一样大的时候,心里也有很多秘密,没有秘密的青春才是反常的,其实你看看身边的朋友,大家心里都捂着秘密,捂着捂着,说不定哪天就真的生根发芽了。】
【我知道,你在高考前的忐忑不安,也许有些害怕这样惨淡的人生会开出怎样的花,可是随时间推移,每个人生阶段都有需要与自己进行和解的主题,只不过你此刻恰好正经历着某个主题。】
最后,姑姑说:【我一切都好,你不用来看我,高考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了,复习要紧,程先生为我请了护工,我在医院好好疗养,你在学校也要好好的。】
叶语莺盯着屏幕,一遍一遍读着那几行字。
她心底的躁意被姑姑温柔的语气抚平了一些,像是一只被摸了头颅的小狗,终于蜷缩在角落里安静下来。
可这些很长的文字却让她心口隐隐一紧,以姑姑的身体状态,再加上眼睛有些老花,打这些字应该是费了不小的力气了。
她暗自决定下次不要再让姑姑担心,也别再让姑姑打这么多字伤神了。
最后,她打字:【放心,我会好好考的。等我考完,就去找你,马不停蹄去找你。】
毫不犹豫点击发送。
屏幕安静下来,没有回复。
她要考好,她很好奇自己期限究竟在哪里。
身后有人注视着她,见证着她的进步,她不想让任何人失望。
*
高考落幕的那天,天色亮得刺眼,蝉鸣躁动,校园外人声鼎沸。
走出考场的一瞬,叶语莺手心里的汗全都涌了出来。
她长长呼出一口气,内心仿佛终于在狂风中抵达了台风眼,周遭终于在喧嚣中安静落幕。
同学们簇拥着奔向校门口,哭的、笑的,拥抱的声音此起彼伏。
有人喊着“我们自由了”,像潮水一样冲向校外的阳光,雪片一样试卷从教学楼上扔下,半空是满眼的洁白,凝着青春的疯狂。
叶语莺背着书包,穿过漫天的雪片,脚步慢慢停了下来。
翘首以盼的人群中,一个身影分外显眼,清风朗月般站在人群外。
四周是沸腾的青春,笑声、叫喊声、雪片一样的试卷在空中飞扬,可在她眼里,一切都仿佛隔绝成了无声的背景。
她心里满满的安定和动容,心知程明笃是来接她的。
他一个那么不喜欢热闹的人,竟然和无数家长一样站在烈日下的高考考场门口。
脚步慢慢走过去,喉咙发干,开口时声音竟有些颤:“哥哥……”
有很多东西,在走
出考场的这一刻已经悄然改变。
但是她一时间说不清楚变得究竟是什么,可能是心境吧。
程明笃垂下眼,看了她一眼,唇边牵起一丝笑容,替她接过书包,语气平淡中透着关怀:“考完了,辛苦。”
他的眼眸比平日里又幽深了几分,与往常不同。
两人一起上车后,他镇定地问道:“去哪里?”
叶语莺形容不出自己心里莫名的心慌,说道:“先回一高,教室里有些书需要带走。”
烈日炎炎,她手心在车厢充足的空调中还是不住出着汗。
她准备料理完学校里的事情,就马不停蹄前往青城看姑姑,她有太多心事想跟姑姑分享,她甚至为此列了个名单,能至少说上三天三夜。
程明笃将车停在学校门口,没有下车,只倚在车身旁,静静等她。
校门里,叶语莺被同学们簇拥着。操场和走廊里到处是拥抱、哭笑、尖叫,有人站在讲桌上大喊“毕业快乐”。
大家纷纷掏出签字笔,在彼此的校服上留下笨拙却滚烫的字迹,“永远的朋友”、“加油,未来见”、“别忘了我”。
她也被拉着写下名字,在雪白的布料上签下一个又一个字。墨迹晕开,笑声不断。可在她心底,始终有一股急切的念头翻涌。
趁着人群散开的一瞬,她拿出手机,飞快敲下:【姑姑,我考完啦!我终于可以见你了!今天就去看你,有好多话想跟你讲。】
发出去之后,她屏息等待,可屏幕一片寂静。
叶语莺心里闪过一丝不安,一点点随着时间发酵,犹豫片刻,直接点下语音拨打,嘟声在耳边延绵,直到自动挂断。
心脏莫名往下坠了一瞬。
她不死心,又翻出以前姑姑住院时的纸条,上面写着护士站的座机。
电话接通,是个陌生的声音:“喂?内科值班室。”
叶语莺压低声音:“您好,我是病人家属……想问一下,请问叶琼病人现在情况怎么样?能帮我转一下吗?”
对方和她核对了信息之后,这才开始翻看名单。
然后,护士轻飘飘地来了一句,甚至带着点疏离的冷漠:“这个名字……好像没在我们这里。但是我有印象,她之前做过手术吧?嗯,我记得,那位病人手术后出现了并发症,后来……走得挺安静的,不痛苦。”
那一刻,世界轰然坍塌。
叶语莺攥着手机,整个人僵在走廊上,视线的尽头,如同在画面上打翻黑墨水一样黑暗蔓延。
她喉咙突然间仿佛被水泥堵住,耳边却是同学们此起彼伏的笑声与拥抱声,墨迹还在校服上蔓延,阳光明亮刺眼,所有人都在迎接新生活……
唯独她的生活,在一瞬间塌陷成无尽的深渊。
“怎么……可能……”她喃喃,唇色全白,“没人告诉过我。”
半年来所有的信息、温柔的对话、那些句句叮嘱……全都碎裂成一地虚空。
原来她早已失去了最后的亲人,只是被小心翼翼瞒了半年。
手机滑落在地。
胸腔里像是被生生塞进一个不属于她的尖叫灵魂,她歇斯底里地撞击、嘶吼、撕裂。
“怎么会这样……”
“那我这些日子算得了什么……”
支撑她精神力的最后一缕丝弦彻底崩断,一切都显得毫无意义……
她喃喃,一声比一声哑。
下一刻,她的嗓音突然炸裂成一声嘶喊:“啊!!”
那叫声穿透了校园里所有的热闹,像一道利箭刺破夏日的厚重空气。正在签名、拍照的同学们全都愣住,齐齐转头看向她。
她的眼泪一瞬间涌出来,泣声却变成狂奔的力道。她猛地冲出人群,像只被解开缰绳的野鹿,直直朝教学楼跑去。
“叶语莺!”有人在后面喊。
“她怎么了!”还有老师急切出声。
可没人能拦得住她。她的双腿是属于曾经的短跑冠军的,爆发力在这一刻全数倾泻。
人群的伸手在她身侧纷纷划过,却只能触到空气。
她一路撞开人墙,冲进教学楼,飞奔上楼梯,脚步如风,长发在身后散开。
校外,程明笃刚从手机上看到“未接来电”几个字,心情沉重,还来不及思考,就听见校园里传来混乱的惊呼与嘈杂。
“有人往天台跑了,快叫消防车!”
“是叶语莺!”
他整个人一怔,立刻反应过来,猛地飞奔入校门。烈日下的他脸色一寸寸沉下去,目光搜寻着楼梯口的方向。
远远地,他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冲上教学楼,动作迅捷得像箭。
程明笃再没时间思索,长腿一迈,三步并作两步冲进校园,掠过仍在叫喊的老师和学生,直奔教学楼的另一侧楼梯。
“叶语莺!”他的声音第一次这么失控,低沉却撕裂空气。
楼梯口的风声与呼吸声交织,他与众人一起往天台上跑。
待他赶到之际,叶语莺,站在天台边缘,脚尖已探出水泥的界限,整个人像被抽空了灵魂,脚步悬在风声与坠落之间。
像是与整个世界彻底断了联系。
操场上有人发现了,尖叫声此起彼伏,喊她名字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老师、同学们拼命往楼上跑,但高空的距离让他们所有的呼喊都像被风削弱,只剩下断断续续的回音。
程明笃冲上最后一段楼梯,推开人群。
她的身影太瘦小了,风一吹,就像要被卷下去。
他的心脏骤然收紧。
“叶语莺!”他低沉的声音第一次带着彻底的慌乱,呼喊像鞭子一样抽在空气中。
叶语莺缓缓回头,眼神却像隔了一层浓雾,根本看不清楚他,唇瓣哆嗦,喉咙里挤出撕裂般的声音:“外婆没有,姑姑也没了……什么都没了……我彻底一无所有了……连你也在骗我!”
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撕心裂肺到极致。
“她走了半年!我这半年算什么?!”她猛地仰头,泪水被风干,笑声却悲怆而尖锐,“我每天努力学习,我把所有秘密都告诉她,我还傻乎乎地以为她会等我……结果,什么都没有了!”
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她之前的信念是,为了让自己和姑姑都过上以前没有的好日子。
可是姑姑已经撒手人寰,她甚至没能送姑姑最后一程。
她的双眼通红,像是八角笼内垂死挣扎的困兽,鲜血淋漓地仰着头,蓄势待发准备一头撞死,结束这场闹剧般的人生。
风声太烈,他定定看着她,嗓音克制到极致:“你想知道你姑姑临终前有什么嘱托吗?”
这句话果然奏效,原本步子往外挪的叶语莺停顿了一瞬。
“你先下来,下来我告诉你……”他眼眶猩红,第一次在她面前彻底放下所有冷静与疏离,语气前所未有地温柔。
叶语莺摇头,泪流满面地咽下唾沫。
“……没有意义,姑姑已经没了,大家都没了,这世上没人唤起我的乳名……”
“阿婴!”他及时打断她,一字一顿,誓言般有力的声音从他好听的声带处发出,“姑姑希望你好好生活,无论有她没她,你终究
可以好好过完这一生,不然她临终前让我隐瞒一切的苦心又为了什么。”
“往后,由我接替她们,唤你阿婴好不好……”
她像是被说动半分,仿佛被击中什么软肋,脚尖从空中收了一线……就在那一线里,他猝然出手,扣住她的手腕,连人带力往回一拽。
力道重得几乎要把她的骨头拧断,膝盖在水泥地上磕出一声闷响,鲜血瞬间渗出来。
“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让我去送她最后一程……”
在天台发冷的风声里,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像是被雨水浇湿的流浪者一样,她内心无力,软弱无助,只剩下一场连绵余生的暴雨。
“她恳求我……你已经抵达关键的最后一步,让我护着你的路,务必等你高考结束,等你考完,就去追逐最喜欢的东西,好好过你的人生……”
「既然黄泉在前,就该阔步向前,不必回头顾。」
——叶琼
第108章
高考之后的假期,本该人生中是最轻松、最明亮的时光。
可对叶语莺而言,日子却像被重重包裹的蚕茧,她是里面死掉的虫子,世界密不透风。
她在高考后第二天,和程明笃去青州扫墓。
她后来才知道,姑姑离去匆忙,除了一张提前准备好的遗像以外,并未为自己操持身后事。
姑姑年轻的时候结过一次婚,维持了三年就离了,没有后代,一生过得简单而清贫,不善保养的脸上皱纹横生,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
小时候叶语莺总盯着她的鱼尾纹看,觉得鱼尾纹第一次在心中有了实感。
她也许想的是死后就统一火化,但最终,其实是程明笃为她买的墓地,为她在青州处理身后事。
程明笃……这个人和姑姑的关系连萍水相逢都算不上,连人道主义也只能算勉强,不过他还是这么做了。
站在墓碑前,叶语莺久久没有说话。
碑上的遗像定格着姑姑最温和的一抹笑,是她年轻的时候的照片,色彩有些失真。
不过叶语莺相信了,姑姑十多年前确实是个大美人。
她抬头望向周围,才发现这片墓地不同于她想象中的荒凉与冷清。
姑墓地风水好,风吹过来,带着山林的草木气息,脚下石阶整齐,远处城东大河一览无余,夜里大概能看到万家灯火与霓虹辉映。
这样的墓地,如同地段好的房子,自然也价值不菲。
姑姑这一生,从未过上半分富贵,临了竟能在这样风水极好的地方安眠,得到了体面的归宿。
叶语莺心里百转千回,程明笃这个人身上的善意,带着冷峻感,偏生又沉甸甸的。
墓前的风,吹得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下。
她咬住下唇,仿佛要把所有酸楚都压下去,那一刻,她又一次清晰地知道,某种程度上,她彻底没有亲人了……
*
扫完墓,返回蓉城当晚,是司机开的车。
叶语莺和程明笃坐在后座的两端,中间隔着一段空气。
那晚她在宁静的车厢中昏昏沉沉地,像是所有的疲惫都被身体加倍讨回,报复性地回收着她预支的健康。
她全程没清醒过几分钟,好像身体用疲惫来占据她心里的悲伤。
到栖止小筑的时候,已然是半夜,湖面边上蝉鸣阵阵。
她迷迷糊糊跟在程明笃身后,阿姨从屋内来到花园为他们开门。
踏进门的一瞬间,她陡然发现程明笃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近,距离缩短越来越快。
当她意识到什么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眼前彻底晦暗无边。
大概率是一头栽倒在地,或者身子直接歪在程明笃脚下。
无论如何,在那之后,她大病一场,甚至高烧到了39度。
她那天之后,很少有泣不成声的时候,绝大部分都在房间里昏昏欲睡,一天内清醒的时间很少。
人体大概就是这样去对抗一些情绪的,她竟然在这样的昏睡中度过了整整半个月,连下楼都很少。
她记住了很多东西,但是却好像忘记了流泪的动作一样。
夜里,她常常梦见姑姑。梦里姑姑还是那样温柔,没有对她说一句话,只是笑着看她,然后转身,消失在一片灰白的雾里。
阿姨不时推门进来,轻手轻脚地换毛巾、喂药,程明笃的身影偶尔会在门口一闪。
她并没有力气和他说话,只能在半清醒时感受到他沉稳的脚步声,偶尔在她床边停留。
那种存在感,像亲人,又不是亲人。
半个月里,她的世界被压缩成房间大小,时间在药味与睡眠之间糊成一团。
直到某天清晨,她在一阵冷风里醒来。窗帘被半掀开,湖面泛着晨曦的光,风吹得窗边的白纱轻轻摆动。
她才发觉自己整整十五天没有走出过房门。
身体虚弱,双腿酸软,可她还是撑着床边坐了起来。
她在床边坐了很久,直到门口传来轻轻的叩门声。
程明笃推门而入,手里端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
他看见她终于坐起来,微不可察地一顿,随后把碗放在床头,声音低沉:“先吃点清淡的。”
叶语莺抬眼看着隔着纱帘的湖泊,嗓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不想再睡了。”
程明笃垂眸,目光静了片刻,轻声道:“那就起来吧。”
这句话,像一根绳子拯救猫咪的绳子,把她从半个多月的沉沦里套住缓缓往外拉。
林曼吟从老家回来,和周易两个人约叶语莺出门散心,在冷饮店里谈论未来,谈论哪个城市的录取分数线会更低,哪个专业就业更稳妥。
笑声热闹,她却咬着吸管默默听着。
高考的放分和林曼吟的喜讯一起抵达的。
这位才华横溢的好友,以专业分第一的成绩被北城美院的油画系录取。
叶语莺也考出迄今为止的历史高分,全省名列前茅,分数一出就有高校打来电话询问填报意愿。
周围人都在替她高兴,林曼吟惊叹:“语莺,你可是这届的奇迹!特长生入校能达到的历史最高分,随便一所重点大学都抢着要你,甚至可以考虑出国。”
周易也笑着附和:“以后我们要抱大腿了。”
她忽然想起姑姑最后的嘱托:“等你考完,就去追逐最喜欢的东西。”
那些分数、电话、未来的机会,在别人眼里是荣耀和希望,可在她眼里却像漂浮在水面的叶影,当抵达的瞬间,她却愈发迷茫了。
她知道自己该走向自由和高处,可是道路千万条,她该从哪里走。
北上求学,或是就近读交大……
可是填报志愿的时间紧迫,甚至容不得她细想。
她最终填了理工科最好的那所,服从调剂,心想如掷骰子一样,哪面朝上去哪里。
多年的读书生涯太过于仓促,以至于她还未来得及知道自己的事业应该在哪里,她就该被迫做出一生的选择。
这背后的意义在哪里,她不知道。
这个夏季,迎来了很多人的成人礼,林曼吟的成人礼在夏天的尾巴上,林知砚从国外发来了视频祝福。
公屏上,叶语莺抬眼看着那张熟悉的脸,在短短两年间气质已经天翻地覆。
……林知砚变得更好了,不是物理意义上的更帅,而是眼里有光,神情从容。
当晚,切完蛋糕后,林曼吟冲大家郑重宣布,兴奋得眼睛发亮:“我决定了,先在香港读几年,再去意大利读研!我要去佛罗伦萨画油画,去威尼斯看双年展。”
她说起未来时,语调高昂,毫不畏惧现实骨感,仿佛整个人都镶着光。
叶语莺抬眸看着她,心底却生出一种近乎荒凉的羡慕。
同样都是十八岁的夏天,她的朋友们可以谈论艺术与远方,而她却被推到一片广阔的平原上,四面八方都是道路,每条路上都有旗帜招展。
选择太多,反而像没有一条真正属于她。
当晚散场已是半夜,程明笃开车来接她。
她远远看到车前的袖长身影,和他衬衫袖口处松开纽扣而露出的半截皓腕,视线赶紧调转离开。
她正欲开口叫哥哥,却发现这个称呼莫名难以出口了。
上了车,周遭安静下来。
他侧目问:“没喝酒?”
叶语莺如实作答:“满十八岁的都喝了,我……还差几天。”
夜色无声,程明笃唇角扬了扬,发动了车子。
车厢里静得能听见她逐渐沉重的呼吸声。
叶语莺低头摩挲着裙摆,手指一下一下卷着布料,像是把心里拧紧的思绪也搅在里面。
她终于鼓起勇气,声音轻轻飘出,有些生硬地开了头:“……哥,等我成年之后,是不是就该离开大家,自己一个人去生活了?”
话音落下,连她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以往他的善意无处不在,如今仔细想来,的确不是他的义务,之时
未成年人往往还有一层任性的保护色,让她暂时不去想,生活上到底是谁在掏腰包。
他们非亲非故,一场没有血缘的相逢,够燃烧几年呢?
程明笃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指节微微收紧,半张脸都被浸入夜色中,没立刻回答。
叶语莺以为他没听清,又小声补充:“我好像……总觉得,我不能永远依赖别人。外婆没了,姑姑也没了,世上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是吗,我如果还留在你身边,会不会变成累赘?是不是该学会……一个人过日子。”
她说到最后,声音几乎微不可闻,仿佛怕自己真把某种现实召唤出来。
程明笃缓缓呼出一口气,薄唇抿成一条线,等到车灯掠过一段笔直的马路,他才在极轻极低的嗓音里开口:“你有收入吗,能养得起自己吗?”
叶语莺一时语塞,摇摇头,犹犹豫豫道:“……可是,这些年其实算是你养我。”
程明笃正常开车,语气稀松平常。
他轻声:“你有任何奢侈消费吗?”
她说:“没有。”
他问:“你顿顿能吃超过四位数吗?”
她摇头,毕竟确实吃得少。
“所以……这能算负担吗?我那里也不缺你一双筷子,不是吗?”
那种久违的酸涩感又涌了上来,她做了好一阵心理建设,才慢吞吞说出那句话:“……可是,你能决定我的去留,而且……我暂时也不能回馈你什么。”
如果有一天,程明笃让她出去自立门户,她心里没有半分怨怼。
手握资源的人是这样的,他能给予一切,也能随时收回一切。
话音刚落,车厢中陷入沉默,她很久之后有些懊恼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良久,他低声:“这些年养成习惯了,先养着吧。”
第109章
习惯了……
那她的存在,是否这些年在他心中留下过片刻重量。
这天晚上叶语莺很晚才进入梦想,那种混沌感又出现了,原以为她又会见到姑姑。
可是穿过重重白雾后,她却没有见到姑姑,也没有见到外婆,而映入眼帘的是多年前程家紧闭的大门。
她低头一看,自己身上分明穿着那年很扎后背的连衣裙,光鲜鉴人,却一眼能看出廉价。
她的身材变小了,整个人在地摊货衣裙下,仍然后背被衣标扎得全是擦伤,又痒又疼。
但是身旁的姜新雪不准她抬手去挠。
啪嗒一阵响动,两扇厚重的红漆木门被无形的手打开,姜新雪牵着她的手,走过一道又一道洞开的门,走入这看不见尽头的宅院。
宅院的尽头,是站在露台上,睡眼惺忪百无聊赖的白衣少年。
是她初见他时的模样,气质分外干净,长身挺立,如同白玉雕琢的温润人像。
再一睁眼,她陡然发现自己躺在阁楼的小床上,腿部有些湿润,掀开被子一看,满目血腥,像杀人现场。
她梦里的初潮让她百般惊恐。
她手忙脚乱地收拾着床单,分外无助,但是血色将床单重重浸透,无力回天。
下一秒,眼前的一切空间扭曲,出现了自己上高中的场景,她以上帝视角,看着半夜床上的自己,夹着被子分外扭曲,脑子里想得龌龊不堪。
不!这分明不是她!快停下,别再继续了!
她比遇见凶案现场的初潮还要惊慌,如同遭遇灭顶之灾。
她在床边抓耳挠腮,想要阻止床上的“叶语莺”,可是对方置若罔闻,继续维持着自己的丑陋。
这画面恐怖万状,她几乎要被刺激得疯掉!
这种喜欢是被放逐在心底的怪物。
梦里,心里的怪物跳了出来,长得奇异庞大,在意识的苍原上有半座山丘那么高,通体漆黑,要将头几乎完全仰到极限才能瞧见一根胡须。
下一秒,面前的怪物陡然碎裂成了糜粉,飘散在空中,又化作一缕浓郁的红雾,重新钻进她的身体。
她体内仿佛有一块烙铁,将她烧灼得如同橡胶人一样会融化、会滴落……
她承认,当心里扭曲的愿望有了实感的那一刻,她自己也被吓到了。
叶语莺从梦里惊醒,胸口剧烈起伏,整个人几乎是被冷汗浸透,像是从水里被捞出来。
天刚蒙蒙亮,窗外的湖面泛着银白的光。她伸手去摸额头,冰凉一片,指尖像失去血色一样。
她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察觉到身体陌生的黏腻,突然有种强烈的羞耻感席卷全身。
那种梦,那种不堪入目的梦,怎么能出现在她的脑子里?那明明全是她最惧怕的最努力压制的东西。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蜷缩起身子,双膝抵在下巴上,用手死死捂住脸,指缝间渗出的热气触碰脸颊,令她更加混乱。
但是她的身体仿佛与灵魂剥离开来,灵魂说着不可以,身体却焦渴地大口呼吸。
一闭上眼,她的脑海里能浮现出程明笃那在意识世界里并不清晰的眉眼,他的举手投足,在多年前她的眼中仍然还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在如今自己的眼中,却让人身上生长出了破坏力。
想试图将他咬坏,看看他是不是仍然完美无缺。
*
叶语莺一直熬到天亮才从房间出来的,程明笃一如既往早起,地下室是他专属的健身房,私教会在六点半准时抵达。
阿姨做好早餐的时候,程明笃已经沐浴穿戴完毕,面前放着杯咖啡,开始陆续回复邮件。
他这个时间点倒不在书房办公。
叶语莺以往是习惯吃完早餐再去洗澡,一身清爽地出门,但是今天她一出卧室就赶紧去洗澡了。
水汽氤氲在镜面上,她用于余光看着雾气中的自己,愣了愣,赤脚走进看了看的。
她很少端详自己,应该是几乎没有。
她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印象里她的胸脯扁平,腿部全是肌肉,是紧致的纤细,而并非柔弱的瘦,青春期在脸上留下了一些痘印,尤其是心情激动的时候,痘印的位置就是发红。
她不喜欢自己总是暴露心事的痘印,希望像程明笃一样,脸庞永远白净无暇,没有红温的时候。
镜中的自己,已经不一样了,她的外观和自己认知里的成年人是一样的,没有小时候的样子,而且这身体昨晚刚经历了一场不体面的争斗。
她抬手去镜面,但是怎么擦都会被新的水汽遮挡。
那场梦像一场罪,她洗了整整一个小时,直到皮肤被烫得发红,仍旧洗不掉那股无处安放的羞耻。
在浴室待了一个小时才慢吞吞地下楼——她感觉自己是个刚刚将别人的房子洗劫一空的小偷,但是她不是惯犯。
当她终于下楼时,阳光透过法式落地窗洒在地面,空气里漂浮着咖啡的苦香。
程明笃坐在餐桌一侧,衬衫袖口挽到臂弯,正低头看文件。
他的指节修长,笔在指间转了一下,又停下。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
“睡得怎么样?”声音一如既往的稳重沉着。
她知道这是程明笃的日常问好,但是今天她心里却慌乱了一下,连杯子都不敢碰,怕发抖的水面暴露她的心思。
她几乎本能地避开他的目光,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在餐桌另一端。
“挺好的。”
她拿起汤匙,舀了一口粥,动作谨慎。
“你看着脸色却不大好。”他的目光从文件上移开,轻轻扫过她的脸颊。
“没事,可能吃早餐晚了,有点低血糖。”
程明笃“嗯”了一声,没有继续追问,起身为她去冰箱附近倒了杯牛奶,走到一般,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将牛奶拿到微波炉面前加热,最后将温热的牛奶放到她身边。
他这一举动极其自然,甚至带着一点惯性的关照。
但叶语莺却几乎被那一瞬的靠近逼到呼吸错乱,他大概是换香水了,刺柏中掺杂了红茶的苦涩,又散发着温暖怀旧的
气息,让人总想到上世纪穿在绅士身上的山羊绒西装外套。
她努力克制住自己往后撤离的动作,可回神之际,程明笃已经带着文件上楼了。
抬眼看向他的背影,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基因突变了,因为她无师自通地能建模出程明笃被包裹在精致衣料下的肌肉纹路,尽管他一直穿着正统,只有非常务场合才会偶尔露出手腕。
但是这不正是禁欲系让人沉醉的底层逻辑吗……
*
下午,程明笃迟迟没出发去公司,叶语莺看了眼手机,才知道他今天居家办公。
隔音超好的玻璃外墙,带给他的书房极致的采光,书房外岁月静好,偶尔传来阿姨在厨房一边干活一边看电视剧的声音。
但是书房内的,却是一个远程会议,一场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商务谈判。
他神情冷静,语速稳妥,几乎不带一丝多余的情绪波动,不过脸上却带着这若有似无恰到好处礼貌笑容,不难想象,他说外语的时候语气应该也是从容的。
叶语莺原本只是路过,刚准备转身离开,却又鬼使神差地多停留了一秒。
那一秒,她看见他合上电脑,抬手松了松领带。
那是个极细微的动作,却在她眼中像是某种致命的信号,尤其是他偶尔上下滚动的喉结。
不能再看了,快跑。
她猛地转身,撞到了墙角的花瓶,差点把她吓惨了,连忙眼疾手快地接住,放回原地,但手肘转到了桌角,疼得她泪花打转。
她再也不能太靠近程明笃,尽管他的侧脸被冷色的灯光切分得清隽,美好得不成样子。
他的存在感,日复一日,变得格外强。
几秒后,门被推开。
“怎么了?”他问,声音清澈,如同从静止湖底剥离出来的一道声线。
叶语莺怔了怔,反应极快,语速有些乱:“没事……就是不小心撞了一下。”
程明笃的视线淡淡地扫过她,像在判断她说的是真是假。几秒后,他走近两步。
她的双腿却抢先一步为她做了决定,头也不回地噔噔噔上了楼,心虚地关上房门。
*
她真的变异了,嗅觉和触觉变得格外灵敏,准确记得他不同的衣物上残留的或木质或冷调的香味。
她能记得他微表情,他的习惯性动作、他的语调和嗓音,他翻阅文件时手指的弧度和微微皱起的眉头。
她多年前对他的那份崇敬,被染上了依恋,最后成了自我吞噬的执念。
执念是一种透明毒素,一点点侵染她。
程明笃周遭的空气带着他的气味,会无孔不入地侵蚀着她,仿佛要将她身上的护甲全部腐蚀掉,只留下了一个被剥去理智的真实的鲜血淋漓的她。
她辗转反侧到深夜,怎么都睡不着。
房间安静得只剩下电子钟的滴答声,每一声都像在倒数她的理智。
她拿起手机,点亮屏幕。
指尖悬在输入框上许久,最终还是打下几个字:
【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怎么办?】
匿名提问。
很快有人回复:
【不见面时间久了就好了,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笑哭)】
【找个心理咨询师】
【想想他拉shi的样子(狗头)】
【啥叫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这是人类天然本能的情感,是干净美好神圣的!不受任何外界制度控制。喜欢是一回事,能不能双向奔赴是另一回事。这是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我的终告就是!尽量减少后悔,但是愿赌服输,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喜欢一个小10岁的弟弟感觉有些羞耻……】
【啥叫不该喜欢?对方有家?还是你有家……都单身就追啊!】
【忙起来就好了……】
浏览下来,有些话她还是心知肚明,有些回复让人哭笑不得。
评论区安静了一会儿。
然后有人回她:
【你这是“心理脱敏”没完成,越逃避刺激,刺激越强化。】
【如果真的想走出来,就面对他,直视那种冲动,直到心里失去反应。】
她盯着那条回复看了很久。
脱敏?
听起来像是科学的,而且有几分道理。
*
第二天傍晚,屋子静悄悄的。
阿姨刚好调休,程明笃刚结束一场长会议,正在三楼的卧室浴室洗澡。
叶语莺拿着手机坐在楼下客厅若有所思,对电视节目视若无睹。
那人写道:
【脱敏是这样的,要一次又一次接近恐惧,将伤口彻底敞开,暴露在空气中,让空气侵蚀,一开始会无比痛苦,但是痛着就习惯了,直到身体学会不再因痛苦颤抖……】
她盯着那句话,心里大为受用。
夜色缓缓压进来,窗外的湖面一片死寂。
叶语莺收起手机,站起身,上了楼,一路走到程明笃正在洗澡的三楼……——
作者有话说:50个~
第110章
她的脚步一点点踏上楼梯。
越往上走,灯光越稀薄,三楼的走廊极静得,静得几乎她无论再小的步伐都听得见,但是从走廊尽头的细微响动能听到水流的声音。
那一刻,她忽然觉得自己像是在进行某种实验。
脱敏实验。
她尽量让自己显得镇定。
在楼梯口停留了一阵,尽头的水声彻底停止了,她手足无措,闪身进了楼上的小书房,假装在挑选书籍。
他们都很少来三楼的书房,因为里面储存的主要是一些老唱片,主要是程明笃母亲年轻时喜欢的一些欧美明星,很多黑胶唱片都是去旅行时漂洋过来带过来的。
她伸手去摸那排整齐的唱片封面,薄薄一层尘土在指尖化开。
唱片封面上,是年轻时代的笑颜、定格的旧梦与被光照褪色的海岸线。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旧木、纸张、和一点点岁月的温度。
叶语莺抬起头,看到书架顶端的一盏昏黄壁灯,灯罩泛着微光,像是在时间里被困住的余烬。
她心里有种莫名的安静感,又像是压抑太久的心跳在寻找出口。
走廊的空气也变得极轻,脚步声从远处传来。
那种冷静、沉稳、节奏几乎恒定的脚步,能一瞬间听出来,是他。
叶语莺一僵,手指却鬼使神差地拿起一张唱片,来自1971年JoniMitchell发行的《Blue》。
封面上的女人在海色里微微偏头,闭上眼睛,像在等待,也像在忍受痛苦,整张唱片的色调都充满着忧郁和孤独。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心跳如雷,感觉自己胸腔都在被心跳痛揍一样。
程明笃出现在门口,白衬衫下摆未束,衣袖松散卷着,头发还湿着,水珠顺着鬓角落下,映着光。
叶语莺不敢回头看。
当他踏足书房的瞬间,空气中弥漫着水汽的味道,是熟悉的广藿香与皂香
混合的气息,比平时更快更迅猛地侵占她的鼻腔。
她站在架子旁,指尖抵着唱片的边缘,连头发丝都在颤抖。
她以为自己能做到,只要面对,就能让心里那股火熄灭。
可她错了,那火越逼近,却让她感受到愈发清晰的焚烧感,理智在坍塌的边缘打转,仿佛已经无法支配动作了一样。
她的恐惧、她的渴望、她那份想靠近又厌恶自己的冲动,全都混在一起,成了一面无法逃脱的蜘蛛网。
他一愣,显然没料到她会在这里。
“怎么在这儿?”声音温和,却带着微不可察的疲倦。
叶语莺转过身,竭力让自己镇定。
“刚刚看到黑胶唱片的介绍,没听过,想上来看看……”她抬了抬手中的唱片,努力让语气显得自然,“这些碟子好像好多年没人动过了。”
程明笃走进几步,擦了擦头发,看了一眼她手中的封面。
“那是我母亲很喜欢的一张,”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
他轻声说:“这里很多唱片比我年纪还大。”
叶语莺“嗯”了一声,把唱片放回去。她背过身去,借着收拾的动作掩饰情绪。
“那我可能欣赏不来。”
“你有什么想听的?”他问到。
叶语莺随手往最高处一指,“那张,我够不着。”
他顺着她的指尖抬眼看去,灯光落在她纤细的手腕上,皮肤透得几乎能看见血管的走向。
他眸色无法被人捕捉,一切都是转瞬即逝。
程明笃微微仰头,视线落在那张她指向的唱片上。
封面是一抹淡粉的光泽,柔和的轮廓线像被晨光晕染,中央是少女侧颜——神情温顺,眼神宁静,封面下方印着几个纤细的字母:
AyumiHamasaki—Dearest.
他走近书架,极近地站在她身后,清冷的气息夹杂着淡香落在了她的后颈的皮肤处……无数的细小绒毛都如同烈火燎原般紧张又痛苦。
他很利落伸手取下,指腹在唱片的边缘滑过,拂去薄薄的尘,将唱片递给她,语气不重不轻:“这张你应该会喜欢,没那么老。”
唱机就在窗边,老式的木质底座,圆形的金属唱针静静地躺在支架上。
程明笃拆开包装,低下头,把黑胶轻轻放上去。
唱针落下的那一刻,空气中响起细碎的噪音,紧接着是极柔的旋律。
当前奏响起的时候,如同沉重的光线沉落,柔到几乎让人心脏发疼的那种柔。
滨崎步极有辨识度的声音响起,带着一点气音的颤音,仿佛在低声忏悔,又像是在安抚世界上所有孤独的灵魂。
程明笃没再说话,只是倚在书架旁,神情淡然。
而叶语莺,整个人像被这首歌与他之间夹在中间,
她看着唱机缓缓旋转,旋转出的每一圈,她都反而有更深的恍惚感。
他说:“这是来自千禧年的声音,那个与如今截然不同的时代……”
那时候,人们还相信音乐能救赎一切。
《Dearest》的旋律继续缓慢流淌着,叶语莺怔怔地听着。
她垂下眼帘,指尖轻轻摩挲唱片的外壳。
而背后,是他安静的呼吸,隔着半米的距离,却又足以搅乱她的全世界。
“……你母亲喜欢这首歌吗?”她低声问。
“嗯,”程明笃淡淡应着。
那你呢?”
他没立刻回答,只是笑了一下,笑容很淡,却像在躲避某个不该被碰触的角落。
“我不太听这些歌。”
他转过头,目光落在窗外的湖面上。傍晚的天色已经深下去,水光被暮色分割成层叠的灰蓝。
“不太习惯怀旧。”
叶语莺眼神黯然了几分,似乎已经能想到遥远的将来,他们到了不得不说再见的时候,他是不是也不再想起自己……
可她偏偏总在回头,她的心被困在回望之中,她对亲情有着执念,放不下那些曾经拥有的亲情,她见识了无数更加现代和舒适的生活,却没有全然将外婆家的一草一木忘记。
书房里刚好有两把低矮的靠背椅,他们一人坐在一边听曲子。
再次陷入无言,似乎除了人生最彷徨的时候,她一句话都对他说不出口,因为每一句话应该都是不能说的。
“哥……我快成年了。”
她这句话像是一种提醒,又像是茫然的感慨。
唱机的指针继续旋转。
他问:“成人礼想怎么过,想邀请谁,想在哪里?”
因为她这个假期参加了很多人的成人礼,基本都是大同小异,程明笃似乎也捕捉到他们这个年纪的人就喜欢和朋友一起热闹。
“我……还没想好。”
她只想和他一起过,无论在哪里,干什么都可以。
那天她虚构了一个人,“我有个同学,叫陈洛,最近她有些烦恼……”
程明笃没有动,静静地看了她一眼,等着她的后文。
“陈洛在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和大家一起去了躺酒吧,邂逅了一个比她大很多的男人。”
程明笃问道:“多少岁。”
“……七岁。”叶语莺飞快在心里算出了她和程明笃的年龄差六岁,但是这个数字未免明显,索性加了一岁。
“陈洛觉得她和这个男人人生阅历完全不匹配,但是她就是喜欢,无可救药地喜欢,满脑子都是他。”
“你说,”叶语莺忽然看向程明笃,认真问道,“她该怎么办?”
歌声还在继续,程明笃微微一怔。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缓缓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在膝上,眉目间透出一瞬的思索。
“你刚才说,她刚满十八岁?”
“嗯。”叶语莺点点头,声音轻得几乎要被唱机的噪音掩盖。
“那个人喜欢她吗?”
叶语莺诚实地摇头。
他“嗯”了一声,像是在斟酌语言。
“十八岁的时候,人很容易以为那种喜欢是唯一的,其实不是,这个年龄差容易让她陷入危险的境地,最好多观察。”
“她现在觉得那个人特别重要,是因为她还没遇见更重要的。”
叶语莺追问:“那如果她永远遇不到更重要的人呢?”
这句话几乎是叶语莺脱口而出。
她一说完就后悔了。声音太急太真,险些撕开了伪装的外壳。
程明笃看了她一眼。那目光太平静了,平静得让她心慌。
他沉默了一下,才淡淡地说:“那她就得学会和那份喜欢和平共处。”
“有些感情不是去拥有的,而是去经历的。能在心里留下印记,已经够了。”
“那她该不该告诉他?”她又问,声音几乎颤抖。
“告诉他能改变什么吗?”
“不能。”
“那就不用说。”
程明笃的回答依然温和,却有一种不可动摇的坚定。
空气静得只剩下唱机的低鸣。
叶语莺的指尖无意识地揪着衣角,脆弱的衣料被她戳穿了一个洞,她的心也跟着空了一块。
“那……如果她忘不掉呢,她现在就很痛苦,无比痛苦。”
程明笃抬起眼,看向她,带着一种深到无法穿透的悲悯。
“那就让时间帮她,在不知不觉里稀释掉一切冲动。痛苦也好,喜欢也好,最后都会被生活磨平。”
叶语莺问:“那你十八岁那年,会对异性有过什么冲动吗?”
程明笃起身,伸手去关掉唱机,直起身道:“……没有。”
叶语莺坐在那里,久久没动。
她轻轻地笑了一下,那笑有点酸。
“我明白了,”她喉头哽了一下,忍住很多汹涌的情绪,“我会劝她努力……忘记的。”
她站起身,声音轻如耳语:“谢谢你。”
说完,她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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