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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暴雨夜」


    很多人在看到祈随安的第一眼都会认为, 这个人太寡淡,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别放不下的东西。


    都已经是心理医生了。


    那么通透, 接纳, 包容……就肯定是她对待世间最基本的一种态度。


    可童羡初就是不这么认为。


    她曾经对此嗤之以鼻,觉得这就是伪装, 这就是面具, 她觉得自己第一眼就看透了祈随安, 归根结底,祈随安和她, 不过就是一类人。


    偏执,矛盾, 悲观主义。


    可祈随安偏偏不承认。那她就要把这个人的偏执, 恶劣, 和欲望,全部都挖掘出来。


    但她唯一漏掉一点, 那就是祈随安是一名心理医生, 这个女人像一面镜子, 但她不是平白无故变成一面镜子, 她得经历自己的悲欢离合, 从那么多人的爱恨情仇中路过,才能到现在这副模样,才能清晰照见很多人的贪嗔痴恨爱恶欲。


    以至于到现在, 哪些人真心,哪些人假意, 爱和不爱,她都看得清清楚楚。


    她就是带着自己这面卸不下来的镜子, 来到将自己生下来的那个人面前,也许根本就没有带着问题来,但却清晰地照见了对方的答案。


    童羡初忽然开始后悔,她没仔细听理发店里的对话。


    那四十多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祈随安到底和卢柳说了些什么,卢柳和她说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祈随安在卢柳这里看到了什么?抗拒,害怕,还是局促?


    所以她才问她,卢柳为什么不认她。


    童羡初不理解,为什么所有人都在伤害祈随安?在童羡初的人生法则里,对抗伤害的唯一办法就是与之抗衡,每一分,每一寸,都加倍还回去。


    雨和瀑布的声响交错着,像命运轮盘中滚落下来的珠子。童羡初用了点力,去咬祈随安的舌尖,等对方吃痛地微眯起来眼,微喘着气,不得不与她分开时,她在大雨里攥住祈随安湿滑的手腕。


    “你想认?”


    模糊间,童羡初觉得舌尖还泛着血腥味,雨声劈天盖地,她不得不提高音量,感觉自己的喉咙都被撕裂,“我可以带你去。”


    是祈随安的血,也有可能是她的血。


    滂沱暴雨,却没有刮风,以至于一切都显得很冷静,和城区浮华对比起来,像黝黑的洞。


    祈随安在洞里望着她,很快,自己嘴边那一点残存的血渍也被冲刷干净,朝她摇摇头,动作很慢,


    “我不认。”


    三个字,像是尘埃落定,“也不想。”


    童羡初用尽全力想要去看清祈随安,她知道就算她锢紧祈随安的手,在今夜非得带着祈随安去认卢柳,最有可能的一种结果也不过就是——


    卢柳抱着祈随安痛哭流涕,弯腰鞠躬,诉说自己这一生的悔和错,但是到头来,当祈随安真的想认下这个身份,试图向卢柳索要些什么,哪怕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卢柳又会露出一些为难的神色来。


    因为在卢柳的视角里,是她们打扰了她三十多年来的生活。她当惯柳柳这么多年,早已经有了新的生活,说不定也有了新的孩子和家庭。


    对她而言,她们才是外来者,侵犯了她奔逃出来,好不容易在一片陌生之地圈出来的个人领土,面对祈随安这张熟悉的脸时,为人母的责任和愧疚,会再次将她的灵魂一口一口侵蚀掉。


    童羡初本不在意这些。


    她向来不在意这些道德层面上的东西。


    只要祈随安说一句要认,她就能直接拉着人去,哪怕看一场虚情假意的痛哭流涕,心里也是痛快的,要是将卢柳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她也没觉得哪里值得内疚。


    可是,当祈随安说出不认,也不想的时候。她骤然间像是被一把刀插进心脏,产生一种深入骨髓的哀戚。


    原来有件事,祈随安接受得比任何人都要快、要深刻——


    或许,把她生下来的那个人,根本就不爱她-


    很快,她们走出了瀑布所在的地带。


    祈随安都没再往柳柳理发店看一眼,仿佛对她而言,抛在脑后的东西,就是真的完全抛掉了,不会再讲究一丝情面。


    这是她三十多年来练就的最大本领。


    她们带着一身雨水,上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大概觉得有些怪异,不禁多看了她们两眼。


    暴雨倾盆,深夜,郊区,一前一后的两个女人,上车十来分钟了,就是不看对方一眼。


    像是根本就不认识,却又走在了一起,手还得牵着,不分开,偏偏就上了这辆车。


    祈随安将头顶在车窗边上,雨像是下在她的骨头里似的,勒港的雨说来就来,从不讲情面,也不会让一个低烧病人带着湿透的衣服好过一点。


    也不知道是不是变成了高烧。


    才会让她在这个夜晚失控,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童羡初似乎也和平时不一样——


    一次又一次地拉住她,吻她的动作变温柔,却又再一次咬她……反反复复,喜怒无常,没人说得准童羡初看到她这副模样时在想些什么。


    这一场暴雨让每个人都失控了。


    “童羡初。”


    良久,祈随安出了声,“你记不记得,在剧场那天,我们看《爱神记得抱抱我》,你跟我说,拥抱是最差劲的一种离别方式,你喜欢不辞而别。而我跟你说,一般情况下,我都喜欢目送别人离开。”


    声音混杂在暴风雨里,尤其轻微,她不知道童羡初有没有听见,也不知道童羡初到底有没有看向她,却还是继续往下说,“其实我只是需要用这种方式,确定那个人不会再回来。”


    童羡初没有回答她,锢住她的掌心却又还是加重了力道。她这时才迟钝地反应过来,今天童羡初连手套都没有戴,掌心贴着她的腕心,很凉。


    “童羡初。”


    祈随安又喊了一声,这次连前排的司机都从后视镜里望了过来。她没太在意多余的目光,甚至笑了一下,很轻很轻地说,“其实很多事情对我来说,只需要确认就够了。”


    说完这句话,她累极了。


    一天下来,没有休息的时候,发着低烧,又淋了一场暴雨,这会她连呼吸的力气都剩不下太多,只能靠在窗边。


    这次车还是开了很久,她昏昏欲睡,不能维持清醒,也许久,都没听到童羡初的声音,却能感知到对方的存在。这个女人,总是让人没办法忽略。


    良久,她都快要睡过去,才微微感觉到,自己手腕中间被人轻轻刮了一下。


    而下一秒。


    她被带到一个湿漉漉的位置,佝偻着的背脊被按下,脸埋在女人膝盖间,找到了一片栖息之地,她疲倦地将自己缩起来,像躲进一个壳里。


    童羡初的声音从头顶飘下来,不太温柔,


    “祈随安,你是个傻子。”


    话语像嘲弄,语气却像悲悯-


    车开到了祈随安的住处,童羡初跟她一块下了车。


    祈随安没拦着,说实话她自己现在都觉得走路就像是在飘,没心思去管跟在她后面的是童羡初,还是个水鬼。


    进门之后,一片漆黑。


    她视若无睹地开了灯,想去找衣服给童羡初换,结果脚步一软,拌倒在窗户边上,久久没有站起身来。


    童羡初再反应不过来,也终于发现端倪,她伸出手去扶,却发现这人身上忽然就烫得厉害,那些水淌到手上,跟开水似的。


    “你发烧了?”她皱着眉心问。


    “一点低烧。”祈随安漫不经心地答。


    “低烧?”简直烫得吓人,童羡初环顾四周,“你家里的药箱呢?”


    她这个问题多正常,上次她来还看到过,还给祈随安在手掌上包了一个蝴蝶结纱布。


    而祈随安却只是笑笑,随意指了位置。


    童羡初从那里将药箱翻找出来,才发现里面的药基本也都刚过期不久。


    “今天医生总开了药给你吧?”她耐着性子问。


    “开了。”


    祈随安揉了揉眉心,昏昏沉沉地摸了一下口袋,才发现里头是空的,今天她做了太多事,一包药只不过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细节,不知道被她遗忘在了哪里。


    于是她只能苦笑一声,低低地说,“不知道哪里去了。”


    做事周全的祈医生也会到这个地步。童羡初原本想要这么说,可祈随安今夜那双眼尤其迷乱,除了说上一句傻子以外,她没办法责怪,也没办法再继续挑衅什么。


    “楼下有药店,我去买。”


    扔下这一句话,童羡初就走了,很不客气地拿走祈随安刚刚甩在沙发上的钥匙,留下一个水淋淋的背影。


    祈随安愣着。


    看着地上留下的一片水痕,挣扎着站起来,手扒开门,对着空荡荡的楼道,用尽力气喊一声——


    童羡初。


    没有人应,不知道走到了哪里。


    祈随安只得回头,看了看湿淋淋的地面,想了想,又回到自己刚刚那滩水那里,抱着膝盖坐下,看着像是圈地为牢的那片水痕,苦笑一声,好歹也换件干净衣服再走啊-


    “体温量了吗?多少度?”


    暴雨夜,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女人过来买退烧药。药店夜班药师打了个哈欠,问面前这个湿漉漉的女人。


    听到她的问题,这个女人显然有些错愕,但很快又收敛起来,摇头,说,“没有量,但烧得厉害,摸到手里是烫的。”


    “那得买个体温计回去。”


    夜班药师嘀咕着,然后又在货架里转悠,给她找了几盒药,拿在手里,随便在药盒上划了几条线,做了区分,


    “这盒是退烧药,最好是超过三十八度五再吃一粒,间隔四个小时以上,其他的一天三次。”


    女人沉默地接过去,付了钱。


    夜班药师不太放心,又多看了女人身上的住院服几眼,“你哪个医院的?还没出院?”


    “不知道。”童羡初留下轻飘飘的一句话,“因为我是逃院出来的。”


    接着,没有去管药师错愕的表情,拎着药就开始往楼上赶。


    坦白说,对童羡初而言,感冒发烧都是小病小痛,她一般不怎么管,也不怎么吃药,一到身体不舒服了,她就觉得恶心,然后就会把自己关在画室,调颜料,一笔一笔地往上添。


    晕得不行了,就吃颗退烧药,好受了些,又开始画,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等数不清多少天后,她从画室里出来,病也就基本好了……很多被花重金买去的作品,都是在这种时候被创作出来的。


    这么多年,她已经习惯这么做,也已经这么活了三十年,根本不会懂,也不想去懂对其他人来说,生病应该怎样去正常休息和调养。


    所以她上次给祈随安包手,都只是凭着自己的想法,没管什么用量和方法。


    这次,她将那个药师的话记了下来,三十八度五才吃一粒退烧药,其他的都一天吃三次。


    但她没想到,等她回来,祈随安竟然还是坐在原地,换了衣服,材质软绵的成套睡衣,却还是像湿答答的一团空气,靠在沙发边上,凝视着落地窗外的天台,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却将整个地板都洇湿了一块。


    一个医生生起病来怎么会这么不听话?


    童羡初微皱着眉心,不太愉悦地走上前去,结果经过时,就看到沙发上还放着另外一套成套的睡衣,她愣了半秒,祈随安也就在这时迷迷糊糊地抬起脸,看见她的那一秒又笑起来,在灰蓝调的夜色里,整个人都摇摇晃晃的,


    “童羡初。”


    喊她的名字,却久久没有说其他话。


    不知为何,童羡初却被这一声喊得喉咙发堵,所有责怪和贪得无厌的怨都被融成了灰。


    她沉默许久,在祈随安的旁边坐下来,把体温计递给了祈随安。


    祈随安接过去,却没有马上去量,而是拿在手里,去望空空荡荡的天台。


    透明玻璃上淌着夜色,在她毫无血色的脸上映出灰蓝色的光。她不知道是在看什么,视线久久停在某一处,“黎生生走了,你知道吗?”


    “知道。”


    意料之中的反应,祈随安点点头。童羡初看起来并不是那么极易和一个人产生情感联系的人。


    “你没去看她?”


    “你去了?”


    这个问题把祈随安难住,她视线停了半晌,才从上次黎生生说要在这里弄个秋千的地方收回来,轻笑,摇头,“没去。”


    祈随安快速否认,却又瞥见童羡初不太相信的眼神,很无奈地强调一遍,“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没什么不开心的。”


    童羡初不跟她反反复复地纠缠,“把体温量上。”


    祈随安这次没有再视而不见,而是十分配合地将体温计夹在了腋下。


    又打量着也已经湿透的童羡初,“你去洗个澡,然后拿上沙发上这套衣服换上吧。”


    童羡初拆药盒的动作顿了一下,“我等会就去。”


    一般而言,祈随安并不会干涉任何人的决定,即便只是一件换不换衣服的小事。


    但她瞥到童羡初被浸湿的头发,叹了口气,还是从地上撑坐着起来,拿起沙发上准备好的那套睡衣,悠哉悠哉地拐去浴室,夹着一只手,另一只手给童羡初翻找出拖鞋,毛巾,和其他洗浴用品。


    等所有的都找齐了,她松一口气,软绵绵地靠在浴室门边,朝童羡初笑,“你要是病了,我可没精力照顾你。”


    那样子特别笨拙,一点也不像祈医生。


    经过一整晚冗杂晦涩的事情,送走自己身边一个又一个人,找到把自己生下来的人,确认对方并不爱她……


    祈随安还能轻而易举地让童羡初在这个时候笑出声来。


    仿佛她与生俱来就是情绪的最高掌控者,再惊天动地的大事情,黎生生遇见会嘶吼会拿最锋利的东西对准脖颈的事情,辜嘉宁遇见会哭得不知所措会难以应对的事情,连童羡初都觉得必须要用报复要怨恨才能解决的事情……


    祈随安只要花一秒钟就能全部消解。


    童羡初痛恨过这种平静,哀戚过这种无人能击碎的接纳。


    但这是她头一次觉得茫然,觉得无力,好像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将祈随安拽出来,以至于她觉得她的很多方法,在遇上这个人之后,就都成了错的。


    这个人活得太像一团谜。


    没有人可以看得透。直到现在,被病毒侵蚀,才让人有可乘之机,可以靠近一些。可她没办法不承认,这个谜就是有那么魅力无边,还是让她忍不住想要靠近,眼睁睁看着自己往这个谜里跳。


    还没等她说些什么。


    祈随安却又笑了起来,像是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似的,却也不在意。


    量体温的时间过去了。


    她拿出体温计,也没看自己到底烧到了多少度,而是走过来,将手里的毛巾搭在她头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给她擦着,


    “睡一晚就会过去的,好吗?”


    像反过来,变成她在安慰她-


    洗完澡出来,换上祈随安的睡衣,童羡初总算有理由让祈随安吃药。


    但她出来之后没再看到祈随安。


    找了一圈,才发现,人已经到了卧室,躺到了床上,被子鼓起来一小块,又像是之前那样,蜷在一团然后睡了。


    童羡初沉默地进去。


    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温度计,三十七度九,还没到三十八度五,可以不用吃退烧药,但得吃感冒冲剂。


    吃药得用热水。


    机械式的流程浮现在童羡初脑海里。


    她没在祈随安的住处找到热水,这么久都没回来,饮水机里的水已经没了,这个人平时是怎么照顾自己的?药能过期,水也没有。


    童羡初皱着眉。


    虽然她自己之前用冷水,甚至是饮料灌药的次数并不少。


    但她还是找到一个像是烧水壶一样的电器,装了凉水,插了电,她再次走到房间里,一两分钟,水开始咕噜咕噜的沸腾起来。


    格外熟悉的声音。


    有些荒谬,有些虚无,她想起了郁百兰,记忆中,那个女人也总是烧这样一壶水。


    每次烧水的时候,郁百兰先是问童佰勤为什么这么没用,到最后,所有咒骂和威胁都会回到一件事上——


    童佰勤到底有没有爱过她,当初对她说的那些情话到底是真是假。


    如果是真的,那为什么现在不算数,如果是假的,那又为什么要骗她……


    反反复复,童羡初都听腻了,郁百兰还是不厌其烦,仿佛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就成为她毕生追求,后来甚至连小邓丽君都不愿意去当了。


    记忆中,童羡初整个童年都充斥着这种声音,以至于她极其厌恶。


    可是她自己现在也烧水。


    烧水的声音使她思绪飘远,她忍不住想,有一天,她也会烧上一壶水,在这样的声音里,逼问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爱过她吗?


    回过神来她又觉得好笑。


    她怎么可能是郁百兰那种疯魔的人,宁愿让对方跟她殉情也要在死之前死死拉住一个人?如果这是郁百兰会做的事情,那她绝对不做。


    她逼迫自己不想郁百兰,却又不知怎么,想到那部话剧,《爱神记得抱抱我》。


    想起那里面说——爱永远只适合发生两个疯子之间,而不是两个正常人。想起其中的两个主角——走火入魔,如痴如狂,多愚蠢。


    下意识又去看祈随安。


    祈随安睡起来的时候毫无防备,像个初生的婴儿。童羡初不止一次这么想过,今夜,这个想法又越发明显了。


    那祈随安是个婴儿的时候会是什么样?是从出生开始就这般沉稳,会让看见她的所有人都感叹是菩萨转世?还是也会像普通婴儿那样爱哭爱闹?


    想法一会一个变,童羡初觉得自己好笑。


    可当祈随安在睡梦中皱紧眉心,又无意识地咳嗽一声后,她开始产生一种无缘无故的心烦意乱,而当祈随安因为太冷而蜷缩得更厉害的时候,她看着祈随安似是蜷缩在母亲子宫里的姿势,突然明白——


    这是一种对卢柳的怨恨。


    这种怨恨使童羡初无法平静,她甚至比祈随安本人更不能接受这件事,可她不能违背祈随安的意愿。


    她只能从祈随安的住处里翻找,又找出两床被子,全都盖在了祈随安身上。


    但祈随安还是没有好多少,脸色发着白,全身都缩在一团,仿佛需要迫切回到母亲子宫,而不是再添一床被子。


    水还没有烧开。


    童羡初别无它法,连杯热水都没办法给祈随安倒。


    她有些茫然地坐在地上,听着烧水的声音,注视着脸色苍白的祈随安,想像在出租车和山洞里那样,将祈随安挪到自己膝盖上。


    她猜那样起码可以让祈随安好受一点,可是祈随安现在已经缩成一团,护紧自己的双臂和心肺,让她突然觉得无从下手。


    童羡初没有什么照顾病人的经验,也没有什么生病被照顾的经验。


    童年时期,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在童佰勤的指使下装生病。


    唯一的一次,是她被叶美玲从勒港接到澳都,在那艘名字叫春天号的游轮上。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中,拼了命地想要逃回去,在孤儿院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只要表现温驯一些,就可以有吃有喝。


    于是看着那艘船开得越来越远,勒港的那片红房子在视野里越来越小。


    她小小年纪,没受过什么好的教导,只能故技重施,装自己生了水痘,那是传染病,没有人会收养一个生着水痘的孩子。


    她这么想。


    却得到了一个自己住的房间,以及……


    一个拥抱。


    当时,她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叶美玲敲门,她按照童佰勤传授的经验,装作昏昏沉沉,装作病入膏肓。


    有一瞬间,她觉得叶美玲应该看出来了,这个女人的眼神特别厉害,像是能看透一切似的。


    这个眼神让她发抖,刚想坦白一切。


    结果下一秒,叶美玲只是慢慢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走过来,和蔼而亲密地抱着她。


    像她是她珍藏多年的宝贝,像特别害怕失去她,像她们是上辈子一起转世的母女,在这一刻才得以重逢……


    以至于她还有那么一秒钟产生错觉,以为叶美玲把她接回来是为了爱她。


    咕噜咕噜——


    开水开了,像噩梦在嘶吼。


    童羡初如梦初醒,视线重新回到祈随安脸上,她是不是也得抱抱祈随安才行?


    童羡初下意识伸出双手,却停在空中——可祈随安会需要吗?


    她的拥抱。


    而且,拥抱不是回避,不信任,对抗和欺骗的时候才会发生的吗……


    迷惘间,她听见祈随安脆弱的呼吸声,手指缓缓蜷缩回来,越发茫然。


    她该要怎么去抱她呢?没有人告诉过她。


    第32章 「学习拥抱」


    迷迷糊糊间, 祈随安被喂了一勺感冒冲剂,热的,不烫, 但很甜, 甜到她喉管都发黏。


    甚至那些因为发热而溢出的汗液,貌似都跟着变得黏腻腻起来。


    她恍惚间睁开眼。


    暴雨大抵是停了, 不知现在是什么时分, 窗外还是灰的, 发着暗蓝。


    童羡初就蹲坐在她床边,刚洗过的头发半干不干, 穿她成套的格子睡衣,以一种十分别扭的姿态, 一只手端着个杯子, 一只手捏着一个勺子。


    举起勺子, 凑到唇边,动作很慢地吹了几下, 又给她喂了一口甜的药过来。


    祈随安下意识张开嘴, 接了药, 甜腻的液体再一次滑过喉管。


    大概是头部眩晕的关系。


    在她眼里, 女人脸部轮廓融在一起, 混成弯扭着的油彩线条,很不真实。


    大概是她向来不嗜甜,这会尝出来感冒冲剂的味道不太对劲, 表情也就不太对劲。童羡初察觉出来,喂过来的动作停了半晌,


    “还苦吗?”


    “太甜了。”祈随安笑。


    “是吗?”童羡初瞥她一眼,勺子在纸杯里搅了搅, 又舀了一勺过来,语气似乎有些可惜,“我只加了一勺糖。”


    祈随安愣住。


    却还是下意识地张开嘴接了药,缓缓吞下去,还是甜,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泡进了糖浆里。


    怎么会有人连喝药也要加糖的?


    “骗你的。”童羡初收回勺子,眼睫毛微微垂着,很轻很轻地笑一声,“傻子。”


    这不是祈随安第一次被说傻子。


    她也没恼,反而在晕沉的热意中笑了起来,语气很轻地说了一句,“我突然想起来一句话。”


    “什么话?”


    “吃甜食的人会幸福。”


    听到她这句话,童羡初的动作僵了半晌,但很快又收敛起来这种生硬,喂了勺药过来,不痛不痒地问,“谁跟你说的?”


    “秘密。”祈随安语气发懒,却也带着些笑意,“不过可能那个人自己也不记得了吧。”


    说完。


    童羡初这勺药已经送到了嘴边,“祈医生的秘密可真多。”


    带刺的语气。


    祈随安心平气和地把药接了,还是觉得不对劲,这绝对不是感冒冲剂平常的味道。


    感冒冲剂自带的甜是一种泛着涩和苦的甜,而童羡初给她喂过来的,却是一种压过这种涩和苦,只带着一些药味的甜。


    她在嘴里抿了抿。


    童羡初大概看出来她的想法,轻飘飘地补了一句,“是加了半勺糖。”


    难怪。


    难怪和平时都不一样。


    原来骗她,就只是一勺和半勺的区别。


    “喝药加糖是我的习惯。”童羡初又开了口,一点也不客气,“你要是不喜欢,那也等下次再说。”


    祈随安原本还愣怔着。


    听到这两句话,反而又笑起来,和一整晚挂在嘴边习惯性的笑容不同,这是发自内心的笑。


    她想童羡初安慰人的方式可真够特别,喂人喝药都加半勺糖,还那么直接,将那具象化的甜蜜硬生生地塞给失魂落魄的她。


    不温柔,不擅长。却足以让人印象深刻。


    她笑得那么厉害。童羡初自己也发现端倪,垂下眼瞥她,“你笑什么?”


    她不回答。


    童羡初仔细端详了她一会,不由分说地按住她的唇,似是不太愉悦,“这很好笑吗?”


    祈随安被唇边的温热手指桎梏着,摇摇头,侧枕着脸。


    将按在自己唇上的手拿下来,看蹲坐在床边的童羡初,眼梢还是挂着笑意,


    “只是想不到小时候的童小姐,皱着鼻子吃苦的药,会是什么模样?”


    “那你还是别想了。”童羡初给她喂完最后一勺药,站起来,居高临下地望住她,“因为没有这种时候。”


    几乎没有给她再留任何反问的余地。


    就转身出了卧室,不知道是在收拾还是在做什么,在外面弄出一片不算安静的动静。


    人走了。


    药也喂完了。


    祈随安又昏昏噩噩地阖上眼皮,吞下一杯这样热的甜药,刚刚还冷得发抖,现在终于好受一些,胃被那一勺一勺的药暖了起来,五脏六腑也涌上些热意。


    她裹紧自己身上的被子,听着外面飘远又飘近的声响,想童羡初大概是要走。


    勉强掀了掀眼皮,没撑起来,只能头晕眼花地陷入一片漆黑之中。


    没过多久。


    外面的声响消失了。


    是越来越轻的脚步声。应该是走了吧?祈随安迷迷糊糊地想。


    结果下一秒,床边一沉。


    有个人钻进了被窝,躺在她身边,身上还萦绕着那种甜药的香气。


    “童羡初?”祈随安反应慢半拍地喊了一声,语气是一种恹恹的倦,“你还没走?”


    旁边的女人没有说话。


    很久都没有。


    以至于她以为是梦,人在发烧的时候都极易做梦,因为意识混乱,更容易梦些被自己平时忽略掉的人或者事。


    如果这是梦,那么这场梦应该也是粘稠的,毛躁的,黏糊糊的,像那杯灌到她胃里的甜药。


    呼吸弥漫,交缠。


    就在她以为这真的是梦境,并且由于头昏脑胀,意识越来越下沉,习惯性地要蜷缩着,抱住自己双肩的那一刻——


    童羡初突然有了动作。


    或者是说,她代替她自己,从她背后,轻轻抱住了她。


    这绝对不是一个舒服的拥抱。


    甚至可以说有些硌人,就像之前在钟楼里发生的一样。


    她蜷缩着,双手搭在自己肩上,童羡初将脸紧紧抵在她的后颈,鼻尖和唇都埋进她的耳后,手搭在她的手背上,横在她的胸腔前。


    她就像一层坚硬的盾一样,包裹着她。又像是一把矛,直直地冲过来,像是要把她的肋骨给直接压碎。


    却还是让祈随安忽然从虚迷的界限里被拉出来,清晰地意识到这不是梦,也清晰地意识到一件事——原来她如此不擅长被人拥抱,而她也不擅长去拥抱别人。


    以至于拥抱这种极为平常的温情行为,一旦在她们之中发生,都变得好像在抵抗些什么。


    但她没有让童羡初把自己放开,而是又往童羡初那边缩了缩,有些疲倦地问,“你不走?”


    “你很希望我走?”童羡初将她的肩锢紧了些,似是很不满意她说的话。


    祈随安没有回答,眯着眼睛,“我只是在想,你今天晚上该不会梦游吧?”


    童羡初微微松开了她的肩,顿了几秒钟,似是才想起来这件事似的,“我不睡就好了。”


    这样的回答并没有让祈随安觉得合适。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从黎生生自杀未遂,到台风,再到火灾,再到今天的大暴雨……事情一个接一个地转,像命运也在拼了命地拽紧一根绳,不愿意让她们停下来。


    连续这么多天都没休息好,又跟着她淋了一场大暴雨,也不知道一整天童羡初有没有吃什么东西,现在又为了照顾她要不睡觉……


    祈随安想到这里,叹了口气,疲累地说,“你还是睡吧,不然我会愧疚。”


    她把她的想法很诚恳地说出来,仿佛其中没有任何对童羡初本人的在意。


    童羡初却没有对这种直言不讳而感到不满,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但当祈随安这样说,她竟然觉得,愧疚没什么不好,同样是她想要从祈随安这里得到的。她欠她越多,是不是就代表她们之间的牵缠越多?


    房间里早已经关了灯,一切都是灰蒙蒙的。


    祈随安背对着她,像快要融化的一个雪人,缩在她腰腹处,看不到表情。


    她伸出手指,摸到祈随安的眉心,果然,如她所料,皱起来,却又毛绒绒的,有些扎手。


    柔顺而涣散的祈医生。


    她抱得再紧一些,然后问,“如果我梦游了怎么办?”


    “啊?”祈随安体温上来,有些发热了,抱上去多暖,多烫,像在她怀里融化的太阳,连笑声也是烫的,“还能怎么办呢童小姐?”


    “当然是找到你。”


    这句话太轻了。


    以至于听起来像是祈随安的无意识,不像承诺,像事实,听起来像是会对很多个人这样说,听起来像是只要到了白天,祈随安就会将这一句话抛在脑后。


    童羡初将人又抱紧了些。


    却又感觉自己像是抱着一个雪人,一个太阳,越用力,越要融化,越让她抱不住。


    而雪人,太阳本人没有任何反抗,而是很慷慨地接受她不太温柔的拥抱。


    甚至在几十秒钟之后,很轻很轻地笑了一下。然后懒倦地转过身来,和她变成面对面的姿势,将她的手搭在肩上。


    额头抵住她的下巴,鼻尖埋在她的耳后,手搭在她的背后——一个标准的,温和的拥抱。


    “童羡初。”


    她喊她一声,呼吸焯烫,像是要烫掉她这一层皮肤,声音像是从她自己胸腔里发出来似的,带着某种规律的振动,一下一下地敲着,然后懒懒地笑,“以后抱人的时候,记得要这样抱,才不会让两个人都疼。”-


    单打独斗这么多年,祈随安很少有生病还特地让人照顾的经验。


    最难捱的时候,是寒假住校,在宿舍里烂掉了阑尾,疼得大汗淋漓,却还是要撑着,一层一层地把衣服穿好,才敢出门,怕自己满头大汗出门,一被风吹就感冒。


    那会南梧的冬天多冷,她衣服套几层,蓬头垢面也管不上,勉强连滚带爬到楼底下,没遇着一个在学校的人,本来想着不打120,省几百块钱,结果到头来撑不住,还是打了120,让人抬着出了学校。


    一个人做完手术回来,还得收拾自己留在宿舍的残局,呕出来的汁水发了臭,得一点一点把地板擦干净。


    三十一岁这一年都已经快过去,这么多年来的头一遭,有个女人蹲在床边喂她喝药,还每次都放半勺糖。


    这个女人和她也是差不多的年纪,对待生病的人也不太熟练,固执地要求她每天量体温,不允许她冷水配药,硬是要在她房子里,每天烧一壶咕噜咕噜的热水,然后又一下一下,将那些滚烫的甜药吹凉,再给她喂到嘴边。


    发烧这几天,祈随安整日昏昏沉沉,躺在床上,来不及想太多,也不知道童羡初到底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时候不在。


    但有种声音,她听得最清晰——


    那就是门锁转动的响声。


    这是一栋没怎么修缮过的旧房子,用的还是老旧的钥匙锁,钥匙转起来有些费力,于是转动起来,动静也大。


    一个人住惯了,开门关门都是自己,听到有人从外面用钥匙开锁进来,刚开始难免会觉得不习惯。后来听惯了,偶尔有一天没听着,也会漫不经心地想,应该是走了。


    但事情怪也就怪在这里,每当她这么想,静了许久的门锁也就会重新转动起来,仿佛就是为了跟她对着干似的。


    童羡初就这么在她家里进进出出,毫不客气,拿走她的钥匙,也没有还给她的意思。


    有一次帮她拿东西,收拾着些什么,从她衣柜里翻来翻去,发现了个对不上号的,饶有兴致地拿过来问她,“这是什么?”


    祈随安撑着眼皮,瞥到那证件上年轻而青涩的自己,实在是很不适应,视线游离,却又被童羡初直接上手掰了回来,有些无奈地解释,


    “有一年,就是从精神科辞职的那一年,没什么事做,那会也没想着要开个诊所当心理医生,觉得日子难过,考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证。”


    抓住祈随安的不适应,童羡初有些愉悦地夹着手中的证件,顺着面前人的眉眼,一点点地与证件上的人做对比——


    二十多岁的祈随安,比现在稍微青涩一些,眉眼倒是已经全部都长开了,没什么区别,黎生生说这个人二十多岁起就一直这样。


    但现在一看,她倒是觉得,那双眼睛里的东西,没现在厚,要轻,要薄,明明是无事可做最为迷茫的那一年拍下的,却又真显得有些意气风发的味道。


    如果这个人后来没有做心理医生,而是选择了其他职业,日子会不会比现在好过一点?


    童羡初没想明白这事。


    她用指腹刮着这张已经磨旧了的证件,直截了当地开口,“送给我吧。”


    “你要这能干什么?”祈随安大概是觉得她好笑,声音懒懒的,“冒用别人证件犯法。”


    “不干什么。”童羡初问,“你还要开船?”


    “不开。”祈随安答得很快。


    又思索了一会,其实这东西送给童羡初也没什么,反正当时她考来之后也没想过真的要开船,要不是童羡初找出来,她恐怕已经把那段时间抛到脑后,现在要被童羡初拿走也没什么分别。


    倒是开船这一件事给她提了个醒,最近半个月事情太多,全都堆在一块。


    她一直都没听见童羡初提起去澳都的事情,现在她不知道又要病多久,会不会错过童羡初养母的寿礼?


    思来想去,她主动问童羡初,“我们什么时候去澳都?”


    童羡初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她的船证,听了这话,垂眼瞥向她,出乎意料地,没有用话来刺她,没有反问她是不是想要她早点离开。


    而是看了她好一会,才改去眺望离得很近的天,红唇轻启,“再过两天吧。”


    再过两天,得到这个明确的答案,祈随安稍稍松了一口气,心想再过两天,自己状况应该能好一些,再睁眼,没看见童羡初,而是看见窗外碧空如洗的天,万里无云,突然愣怔,迟钝地想起来一件事——


    原来勒港的雨季已经差不多要结束了。


    这件事一直在她心里记着,不至于打得她措手不及,却还是让她微微发怔,原来这么快,离约定的三十天就已经要结束,第二件事未完成,而童羡初却迟迟没有提起第三件事。


    稍微怔了两三秒,祈随安就接受了这件事,像接受每一个人经过她时那样轻而易举,甚至还十分平静地开始考虑——


    如果说童羡初希望不辞而别,而她希望目送别人离开……这两种相悖的方式,发生在她们之间,哪一种才是最优解?


    她想不出来,反而开始头痛起来。


    刚喝过药,感冒药带点催睡的成分,她不得不将这些理不清的东西抛在脑后,模模糊糊地睡了过去。


    但她没想过,这件事比她想象中来得要快,完全在她的计划之外。似乎碰上童羡初,所有一切都是天崩地裂,从来没有平静过。


    那是一个她醒过来,走到天台上狠狠透几口气,就觉得自己体内所有细胞都被更新过的日子。


    童羡初又不见了。


    像每一次事故发生之后,都会无声无息从她身边消失那般。祈随安没有想太多,也觉得不至于是梦游,因为这几天童羡初都没有梦游过。


    每天她从大汗淋漓中醒过来,昏昏沉沉间,都能看见童羡初在天台上吹风,抽烟,不知道是在看些什么……


    只有今天不在。她觉得童羡初大概比她更早发现她的状况已经好转,于是用了自己最擅长的一种方式结束这件事——


    不辞而别。


    而且也不是第一次。


    偏偏是祈随安最讨厌的一种方式,因为太像姜长情。


    但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喜好,不因自己的过往,而去评价任何一个人的行为。


    大病初愈,她没敢抽烟,只靠在天台上吹了一会风,没有下雨,却像是快要下雨似的,她吹了一会,才发现,热带的风也是甜的,大多数时候都带着一些高甜度水果的香气,这就是童羡初喜欢在天台吹风的原因吗?


    她耐心地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天,晒了会太阳,不知过了多久,确定没有听到门锁声后,用下巴点了点衣领。


    接着,随意拎起搭在沙发上的外套,罩在外面,不知是不是这场病的关系,她变得惧冷,即便身处热带。


    她没换衣服,就这么下楼,到楼下转了两圈,坐到一家面食店,点猪颈肉面,加辣,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来,她一口一口吃,吃到自己浑身发汗,把衣领都湿透。


    旁边人看不过去,好心提醒她,“吃不了辣就少逞强,年纪轻轻,别把身体整坏了。”


    她笑笑,不说话。


    吃完,起了身,晃悠着闲散的步子,到路边的报刊亭,买了烟,比巴卜,一份报纸。


    点了烟,不抽,因为身体还没好全,却吃了西瓜味的比巴卜,看到报纸上用极大的版面写——《寿礼前病危?安心集团掌权人叶美玲突发心脏病住院!》


    烟不知不觉烫到手指,她有些心惊肉跳地把糖纸和报纸都扔掉,一边往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童羡初打电话。


    且不说报纸上的消息是真是假。


    但以报纸的时效性,今天凌晨全城发放的《勒港日报》,那也得至少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童羡初会知道吗?


    如果童羡初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是不屑一顾,还是着急彷徨?童羡初会比她更先知道这件事吗?


    祈随安一直搞不懂童羡初跟她养母的感情,但大概也能猜到,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不是简单的亲情,也不是直截了当的怨恨。


    世上总有很多搞不懂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反反复复的灰色地带。


    童羡初始终没有接电话。


    祈随安一边走,一边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想,童羡初现在会在哪里。


    她打了辆车,在城市里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晃,最后,又不得不回到自己的住处楼下,继续给童羡初打着电话,一边听着电话里漫长的嘟嘟声,一边踏着步子上楼。


    偶尔往外看,天色清澈得像碧绿的湖,不像是天文台早晨报的要下雨季最后的一场暴风雨。


    越平静的天越像是要出事。


    祈随安心脏中间莫名有种不适,像是一根一根的针从她胸腔内壁刮下来,所有神经末梢都不得不往内蜷,把她的心悬起来。


    勒港的雨季从来不平静,每一场欲来不来的雨都仿佛是睡火山,波诡云谲,不知何时会爆发。这次也同样让她在发生之前就嗅到危险的气息。


    直到她走到家门口,那场雨还没有落下来,但她看见蹲坐在自己家门前的人影,那颗悬空着的心才终于落到了实处,重新开始砰砰跳。


    童羡初没有像之前那样,毫不客气地开门进去,而是蹲坐在那里,影子被光线拽得很长,落在她的鞋尖,像是她再往前踏一步,她就会溃烂掉。


    祈随安来来去去,出了不少汗,握住手机的手变得黏腻。她绕过童羡初的影子,走到童羡初面前,这才发现童羡初似乎也出了很多汗,连头发都洇湿,眼尾也泛出一种不正常的红。


    于是她顿了片刻,也蹲下来,尽量放轻声音,“童羡初,你怎么不进去呢?”


    “机场停运了。”童羡初抬眼,她们的影子靠在一起,仿佛亲密无间。


    她抬眼看向她,她们的眼睛中间隔着一层灰蒙蒙的光,是童羡初从不肯向任何人展示的失魂落魄和痛苦,


    “祈随安,你说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一时之间祈随安忽然觉得那些刮在她胸腔内壁的针,又一根一根地刮了回来。


    明明她最司空见惯的,就是直视其他人眼中的痛苦和失魂落魄,并且从来都有把握全身而退。此刻她却觉得自己似乎感受到了同等程度的失魂落魄。


    狭窄楼道拉扯两个人的影子,那个怪异的橡皮人又出现了,一点一点吞咬着她们的身躯。


    祈随安冷静地站起身,朝童羡初伸出手,“我带你去见她。”


    祈随安惯用的语气,平静,轻声细语,像火灾当晚的钟楼,她的血填入她的血肉,她也是这样跟她说了一句话——我会和你一起出去。


    一模一样。不像承诺,像阐述一个事实。


    第33章 「为什么」


    直到这一刻, 童羡初才清晰感知到,她与祈随安身上最大的不同,就是对方总是可以轻易剪断联结在自己身上的任何东西。


    包括那条从出生伊始就剪掉, 但却始终扯断骨头还连着筋的……脐带。


    台风后的那一场暴雨过去, 柳柳理发店的廉价转灯仍旧每天都在转动,童羡初觉得像陀螺, 祈随安却再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一次, 也再没有去过一次。


    就好像那个夜晚, 她被童羡初见证过的彷徨,无措, 所有的迷茫,不理解, 被抛弃的不甘, 全都被那轻而淡的一句“我不认”, 还有那一场持续的高温,烧得干干净净。


    但童羡初不甘心。


    祈随安懒得计较, 懒得翻出来的事情, 她偏偏就想要替她计较, 替她翻出来, 替她讨要一个名正言顺的“为什么”。


    所以她去找卢柳。


    不止一次。


    祈随安当然不知道这件事。不过, 以祈随安的性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会拦着她。


    祈随安总是那一副样子, 什么都不想要,什么都无所谓, 死气沉沉。最多就是当她把这一切闹得天翻地覆,再来替她收拾残局。


    这不是童羡初的本意。


    所以她暂时没有把卢柳店里闹到天翻地覆。她只是每天都过来, 坐在不同的出租车里,看卢柳早上八九点的时候从里面打开那帘卷闸门——


    看卢柳用肩膀担起来铝制的晾衣杆,找个日头好的地方放下,再将那些湿毛巾晾出来,然后再掐着点去旁边闹哄哄的菜市场买菜,有时候菜买到一半,客人就上了门,多半是些灰扑扑的男人,在她店里自顾自地把那台老旧彩电打开,看会电视。


    等卢柳回来了,他们就抱怨几句,卢柳陪笑几句,把菜放下,就站在洗发台和座椅面前来回转,有时转到中午,转到太阳落山,那些头没剪完,她买的菜也就还是生的。


    有时又从早到晚店里都没人,她也就自己打开那台旧彩电,看些配音很奇怪的泰剧,洗毛巾,叠毛巾……


    看了几天,童羡初尤其想知道,卢柳究竟是为什么在看到祈随安那张脸时,没想过要认她。原先她以为,是因为卢柳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


    但从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卢柳仍旧孑然一身,生活圈子也小得可怜,日子过得苦,但却能自得其乐,每天关上那帘卷帘门是都在哼着歌。


    童羡初不懂,明明认下祈随安,卢柳的日子就可以有人陪伴,就可以过好一点,起码没有现在辛苦,祈随安现在已经这么大,不需要她担负什么供养的责任,还能让她不至于在一个不是自己家乡的城市孤独终老……可她为什么就是不认她的孩子?


    明明知道她是为谁而来,却还是能在她踏进理发店时,笑脸相迎,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客人,往她头上涂着泡沫,搭着些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的话。


    很多个卢柳挂起笑脸的瞬间,童羡初都想直接恶毒地问出来——你为什么不认她?


    她相信,那时卢柳脸上一定会露出错愕和痛苦,而她会觉得痛快。


    像一把刀,剖开一个膨胀得令人发疼的皮球,于是那口憋在胸腔里的气终于吐了出来,对方越不好受,她就越好受。


    但她迟迟没有。


    因为她想不到那时祈随安的反应会如何,是像那个晚上那般失意痛苦,再大病一场,还是会对她恶语相向,或者又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童羡初想不清这件事。


    可她还是清楚地意识到,归根结底,这两个人很像,如出一辙的薄情与残酷。


    貌似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所谓的血浓于水,那根早已剪下来的脐带,似乎就是这样妙不可言的东西。


    但对童羡初而言,她偏偏不认。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底就竖着一杆笔直的旗,不偏不倚,只让她记着一句话——


    郁百兰会做的事情,她绝对不要做。


    郁百兰总是被人瞧不起,被用调笑的语气嘲讽山鸡妄想变凤凰,她就绝对不要被人瞧不起;郁百兰发了疯地想要逃离这座城,她就被人用游轮带走也要装作生了水痘再回来;郁百兰那么喜欢煮开水,她就一辈子都只喝凉水;郁百兰那么渴望有一个人承认爱她,那么发了疯地去追求爱,最后闹得双方都身亡命殒来收场,那她就绝对不要去乞求爱……


    郁百兰早就以身作则,告诉她一个道理——乞求上天垂怜,哀求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在自己身上发生,根本不会有好结局。


    但当那艘春天号,带她远离勒港时,那杆旗曾经发生过一瞬间的偏差,那个拥抱,差点让她以为,爱真像教义里谈论到的无差别,会降临到她身上。


    不然为什么叶美玲会从澳都过来,千里迢迢,会在孤儿院那么多等待爱的孩子里,偏偏选中了她?


    仿佛她值得被万里挑一,也值得一个不求回报的拥抱,让她知道,原来不需要装生病,也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叶美玲还是嘉欣的妈妈。


    叶嘉欣多幸福,坟前永远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不像她需要住在长满霉斑的组屋,雨季长湿疹干季手足皲裂;死了之后面前也从不缺少糖和巧克力,不像她想吃一支红豆棒冰需要沾满一手的血;永远有人记得她,不像她在坟地游荡七天七夜也没人发现……


    以至于童羡初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有多幸运,也一度骗自己,叶美玲就像爱嘉欣一样爱她,叶美玲是万中无一的圣母,选中她,就是为了爱她。


    因为叶美玲给她穿好看的,永远不会洗褪色,也不会有出线的衣服,让她读学费超过十万的学校,吃自己十几年来从未食用过的昂贵食物。


    她让她变成第二个叶嘉欣。


    ——那个她认为从出生那一刻就被上帝亲吻祝福过,从来不缺什么,不乞求些什么的叶嘉欣。


    那几年,她见过认识叶嘉欣的许多人,知道了叶嘉欣穿白裙子,每天在吃饭、睡觉前祈祷,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生日,爱吃一种勒港那边特产的白虾。


    也才知道,为什么叶美玲总是让她换上白裙子,让她在每天吃饭、睡觉前祈祷,让她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过生日,让她爱吃一种她吃了会过敏的白虾,然后再让家庭医生给她开药,但下一次还是会买给她,看她吃下去,再像一个母亲一样注视着她,给她一个亲密无间的拥抱。


    也终于明白,有句话是对的,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老天爷让她免费吃了嘉欣这么久的糖和巧克力,是让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会成为嘉欣的替代品。


    听说叶嘉欣是自杀的。


    从澳都飘过来,到了勒港。


    有时候,童羡初过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日的时候,看着那个比她人还高的蛋糕,收着不属于她的生日礼物,也会突然想起那张黑白照片上的女孩——嘴角提起,月牙眼弯着,明明是笑,却不像笑。


    多不开心啊,才会连遗照都挑不出一张笑在眼睛里的。


    她也不止一次想,嘉欣是到底多想从澳都逃走,多想离开叶美玲的身边,才会用这种方式,漂洋过海也要过来。


    与之相对的,她也还想过,叶美玲不是做那么多慈善吗?可为什么还是不会爱自己的女儿?


    又到底多不会爱人,才会在弄丢唯一的亲生女儿之后,妄图去找一个陌生人,用公式化、标准化的形式,在世人面前展现自己的爱。


    童羡初时常觉得这一切真荒唐,像她被强制性拽入一场戏里,感觉不到一点爱,却还要充当被爱的主角。


    每次看到叶美玲的慈善消息,听到有人因为叶美玲的行为去歌颂这世界的真善美,她都觉得这个世界怎么会这么割裂?


    说到底,郁百兰的爱,叶美玲的爱,所有人口中所说的爱,想要去得到的爱,都不过是一场愚蠢至极的暴力,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信?


    这场戏演到二十出头,童羡初终于觉得厌倦,她不想再演,和叶美玲大吵一架,对叶美玲安抚性质的拥抱嗤之以鼻,脱下白裙子,只穿红裙,黑裙,去北美念书,学会抽烟,终日终夜在黑漆漆的街道上像水鬼那般游荡,看到有白的、黄的、黑的人对路过的十字架竖中指,会觉得很好笑,笑得喘不过气了,却又莫名其妙地觉得肋骨疼,疼得好想流眼泪。


    就像每个人的二十出头,都会有很多迷茫困惑的眼泪。


    那时她已经开始选用一些色彩强烈、黑暗的颜色来画一些油画,卖了几幅画出去,没有再花叶美玲一分钱。


    毕业后又悄悄回来,不信基督不信任何教,特地将一幅画搬到叶美玲会去看的画展参加,署名童羡初。


    那天,她亲眼看见叶美玲路过她的画,瞥过她的名字,没有任何一丝波澜,视线也没有在上面停留,像是从头至尾,她这个人都没有存在过。


    那时,二十二岁的童羡初,就站在她身后,穿一件黑牛仔夹克戴兜帽,亲眼看着她路过她。


    童羡初站在那个画廊里,一整夜都没能想得通,为什么叶美玲当时能把她接回来,给她拥抱,现在却又因为她不想再套一层“嘉欣”的壳子,而对她视而不见?


    就算她不是“嘉欣”,不穿白裙子,不信基督,不过那个生日,不吃那些嘉欣爱吃但是她吃了会过敏的食物,她也还可以是她的另一个女儿,不是吗?


    她不避讳自己的贪得无厌,那个时候太年轻,失望过,崩溃过,觉得要再多东西也填满不了自己,也的确是有想过,要抓住那么一点曾经降临过、残存过在她身上的爱。


    似乎那一点混杂在咸湿海风里的,残余的拥抱味道,还始终飘在她鼻尖。


    要是她那会就遇见祈随安,祈随安大概就会让她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如果世间情感都那么容易想得通,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爱憎无常。


    但二十二岁的童羡初,身边没有祈随安,她比现在更倔强,更不服输,不听劝,想不通叶美玲的行为,也更想要追问到一个为什么。


    也就是在那天,童羡初遇上现在的画廊经纪,这位同样刚工作不久的画廊经纪,一眼看中她的画作风格,真的让她成名,画作遍布整个澳都画展。


    日子越过越长,也越过越短。


    每当她卖出去一幅画,就总能听到叶美玲在哪里捐了款,建了医院,或者是去了哪里的消息。每当叶美玲做了些什么闹上新闻,她也得做点什么动静出来。好几年,从来没有谁缺席过这种此起彼伏的较量,像极了一种谁也不服输的博弈。


    她们之间明明没有所谓的那种血浓于水,可这种联系却又仿佛有那么生生不息。


    叶美玲花在她身上的钱,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到二十七岁,Iris的名号被打得更响,她也就终于将这些钱,一笔一笔地打了回去。


    所有账都结清的那一天,童羡初一个人坐在画廊里面,一边抽烟一边冷笑着想——


    不知道叶美玲女士,现在有没有找到新的嘉欣来寄托自己那些无处安放的爱呢?


    原本一切到这里就结束。童羡初某一天看到生病的画廊经纪在煮开水,在那些咕噜咕噜的开水声里,忽然又想起了郁百兰,于是那杆旗重新竖了起来,摆正了位置。让她突然觉得倦,不知道自己这些年来到底在做些什么,她不想一定要争个输赢,让了步。


    直到今年,叶美玲六十大寿,她的侄子为她筹办公开寿礼,请来了嘉欣小学同学,老师,欢迎各界人士来参与……总之,是与嘉欣有关的所有人。


    唯独没有童羡初。


    唯独她是从报纸上看到这些消息,接到一通叶美玲侄子打来的电话,警告她那天不要出现,告诉她说,这场寿宴绝对不需要一个仿制品。


    其实用不着这通电话,童羡初自然也知道,没有人欢迎她出现在那里。


    但她实在厌恶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原本她已经早就不想为什么,早就不想要一个答案,也已经强迫自己将二十多岁的那些恩恩怨怨都抛之脑后……


    但这件事,又不由分说地将她拽了回来,将她按入了这场博弈河流中。长到三十多岁,她仍旧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性子,也向来不会选择逆来顺受,如果有人惹到她面前,惹得她不痛快,她就要惹得所有人都不痛快,与其忍气吞声,干脆两败俱伤。


    叶美玲那么多新闻宣传寿礼,她就给自己在勒港办葬礼。叶美玲在采访中提到《爱神与疯子》,她就买回来,自己亲手烧掉,连灰烬都浇得干干净净。叶美玲不想她出现在那场万众瞩目用来作秀的寿礼,她就偏偏要出现,想到能够目睹所有人流露出那种像吞下苍蝇时的表情,她就觉得越痛快。


    直到这一天,勒港雨季快要结束,天文台说最后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


    童羡初从卢柳的理发店里回来,廉价香波的气味飘在头发上,她还是没能弄清卢柳为什么不认祈随安。


    就像她永远也搞不懂郁百兰为什么到死也要拉上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宁愿跟对方生生世世纠缠,也要拉上对方一起下地狱;


    而叶美玲为什么在嘉欣拼了命地逃离她身边之后,还是要抓紧一个人,假装嘉欣还在她身边那样来爱……


    仿佛只要跟“爱”这个东西扯上,一切藏在真善美中的面庞都会变得赤裸裸起来,没有一个会好结果。但那时,她已经从报纸上看到那则消息,才无比迷茫地意识到——


    和她斗了这么多年的叶美玲,高高在上从不犯错的叶美玲,这次好像真的要死了-


    暴风雨始终没有落下来,似乎是因为被人标榜是整个雨季的最后一场雨,于是酝酿也比其他更久,来得更慢。


    机场却早早地停了飞。


    童羡初不知道祈随安要带她去哪里,要怎么带她去见叶美玲。


    但每一次祈随安这样望向她,这样和她说一句话,语气平静,一点不用力,到最后却都没有让任何人失望,童羡初也都没有办法,不陷入那双眼。


    楼道里没有水,只有祈随安在她身边,将手伸在她面前,却好像一场雨,泛滥成灾,好似永远都不会停。


    童羡初伸出手去。


    还没碰到。


    就被祈随安牢牢反握住,带她离开这里,踏过满是灰尘的楼道,挤过闷热嘈杂的街,来到一个飘着咸湿气息的码头,是海。


    祈随安似乎在路上就和一个人约好了,到码头就碰了面,松开了她的手,似乎一点没察觉到她在那一瞬间的失落,就和那人高举着手打了个招呼。


    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笑容很开朗,喊了一句“祈医生”。


    祈随安点了点头,声线温和,喊对方“沈醒”,这个名字让童羡初觉得耳熟,她想起一个很像的名字——沈杏,那个在观音诞,和辜嘉宁一起抱着鱼灯祈福的女人。


    这两个人长得似乎也有点像。


    但没等她看清,祈随安就拦在了她前面,似是无意,挡住了她的视线,两个人小声沟通了一番。


    紧接着,沈醒就扬起下巴,朝童羡初笑了笑,然后带她们从码头,上到一辆模样老旧的鱼艇上,空间不大,上面遍布着些渔网和渔具,还散着鱼腥味。


    童羡初才反应过来,祈随安是想借这艘艇,带她去澳都。


    澳都和勒港之间本就不远,勒港可以说是澳都周边的一个小市,中间只隔着一片内海,平日里就有人用渔船往返码头间。


    但现在,机场因为天文台播报的一场暴风雨而停飞,就算是鱼艇,就算是暂时这场暴风雨还没落下来,按理来说,这会也应该全部停掉继续出海的计划,才是最保险的。


    这个沈醒,和祈随安到底是什么关系?又怎么会冒着这样的风险带她们过去……


    而就在她这个疑惑冒出来没多久,沈醒就主动提起了这场暴风雨,


    “放心吧祈医生,我有经验,从小就和我妈一起出海,到现在对这片海熟悉得很,这点小事不是什么问题,而且从勒港到澳都才多远,雨都没落下来我们就已经到了,保证你们安全送到。”


    祈随安点点头,“记得帮我和你妈妈问声好。”


    “当然。”沈醒保证,“我妈最念叨着祈医生的好了,说你讲话温温柔柔的,跟你在一起几个小时都多舒服,从来没有压力。现在你有困难了,还找我帮忙,我肯定是赴汤蹈火也要帮的……”


    童羡初这会才彻底对上号,原来这个沈醒,和那个沈杏,是母女。


    可……


    “不至于到赴汤蹈火。”祈随安打断了沈醒的话,声线温和地说,“你就不必和我们一起了。”


    “什么?不用我去?”沈醒有些错愕,目光在童羡初和祈随安两个人之间晃了一圈,“那你们两个谁会开船?”


    问题刚落下。


    童羡初喉咙发堵,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见祈随安特别随意地朝她扬了一下下巴,“我的船证带了吗?”


    童羡初这两天还没来得及换外套,从祈随安那里要来的那个船证,也确实是带在身上,可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一切有些不真实,像她发现船证那晚做的一个梦。怎么会突然就到了这个地步?


    而祈随安好像并不觉得这件事有多突如其来似的,安抚了沈醒几句,听到沈醒有些着急地补一句“可你们不清楚海上的情况,还是我来吧”之后,又尤其平静地看向童羡初,“你是不是一定要见到她?”


    在得到她肯定的答案之后,又点了点头,“那如果我来开船,你敢坐吗?”


    暴风雨之前多平静,日光都全部被烧化了,滚滚流淌在海平面上,十四岁的童羡初都敢登上那艘开不到春天的春天号,三十岁的童羡初怎么可能不敢?


    但祈随安为什么敢?


    祈随安为什么好像从来都不在乎自己的命似的,有没有暴风雨都无所谓,前几天还说不开船了,现在又要因为她而去开船,甚至字里行间,都像是做好了要赴死的准备。


    第二件事,不是要陪她去澳都,而是要带她去澳都,陪和带,只变一个字,都变得不一样。


    沈醒见她们两个铁了心,咬咬牙,不敢再继续劝说反而耽误时间,而是给祈随安说了些这艘艇的注意事项,要开的方向,然后就下了船,等她们在海里越开越远,沈醒站得高高的,朝她们挥手送别,看嘴型,应该是喊了声祈医生。


    看着沈醒在码头逐渐缩成一个小点,童羡初终于将目光收回,重新落到祈随安的脸上。


    此时日光正盛,波光粼粼,和海水交映,泼在祈随安那张被风吹得敞开的脸庞上。


    出来得太急,祈随安甚至是大病初愈,而且没来得及戴眼镜,还穿着成套睡衣,随便套了一件外套,不像是在海上开船迎接暴风雨,像是在家里窝着看一场温馨电影。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祈随安一边注意着海上的动向,一边主动开口,


    “从澳都回去之后,我会将沈杏转给其他相熟的医生,并且用经济补偿的方式,承担她因为这件事更换心理医生所付出的全部代价。”


    从不和来访者距离过近的祈医生。


    笑着说自己从不在除诊室之外和来访者产生任何联结的祈医生,时常劝解实习护理师不要和来访者心理距离过近的祈医生……


    在一个暴风雨来临之前的上午,别无它法,找到自己的来访者家属,竟然某一天也会出于某种私人理由,和自己的来访者建立了借物关系。


    海风吹得童羡初耳朵发麻,又咸又湿的气息飘过来,好像一个不存在的拥抱,又好像,她还是那个,十四岁,被从勒港接回澳都的童羡初。


    灵魂出窍那般,十四岁的童羡初夺去她的身体,目光无法从祈随安脸上移开,“为什么?”


    祈随安却没有看她。


    祈随安看着海,久久没有说话,脸庞也被映出朦胧质感的金光,目光在太阳底下被染成金色,皮肤也是金色。


    良久,她终于发出声音,像一颗射在她心脏中央的子弹,“不为什么。”


    彼时海浪翻涌,船身忽然摇晃,像极了子弹射穿后的余韵。


    以至于让那一刻的童羡初险些以为……这是爱。


    第34章 「梦中人」


    “梦中人, 一分钟抱紧,接十分钟的吻……”[1]


    祈随安拧开鱼艇内的音响,里面只有这一首歌, 旋律响亮, 穿透力强,女歌手不知疲倦地唱着, 声音空灵梦幻, 在蓝色海平面飘荡。


    有一只红嘴鸥跟着她们的船, 躯体雪白,翅羽灰蓝, 围绕着她们旋转,翱翔, 仿佛不想被扔下, 要跟着她们离开勒港。


    童羡初看着这只红嘴鸥, 不可避免地,再次想起郁百兰。


    爱穿红裙的郁百兰, 漂亮肤白的郁百兰, 总是跟看不起她的每一个人, 发誓要离开勒港, 却至死都没有离开过这里的郁百兰。


    童羡初突然好想吐。


    祈随安察觉到她尤其迷惘的表情, 分了些神出来,但没在沈醒船上找到可以用的,环顾几周, 快速确认这一点后。


    她也没怎么犹豫,把自己披着的外套脱了, 顺手给童羡初半扔半递了过来,眼皮自然垂着, 惯常的轻声细语,


    “用这个吧,别弄脏人家的船。”


    半天,没看见童羡初动,又补了一句,“也别吐到海里,污染环境。”


    脱了这件外套,祈随安就真只穿着套睡衣,绿格纹,很薄,很轻,被海风一吹,衣角就像旗帜一样飘起来,布料贴紧骨骼,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脸色显得越发苍白了。


    不像在开船,像刚出院在晒太阳。


    船艇在海平面摇摇晃晃,红嘴鸥还未离去,发出些急促凄厉的叫声。


    童羡初一早上没吃东西,这会胃里翻涌,也只是吐了些半透明的水出来,却没用祈随安的外套接,用的是自己随身带着的手套。


    吐了几口,连水都吐不出来了。她勉强靠在艇边,飘到鼻尖的海腥味让她很不好受,只能把祈随安的外套抱紧了些,那上面有祈随安常用的那种洗衣液味道,很干净,像阳光普照,像某种沉默的植物,也像睡火山顶上那一点碎的、白的雪。


    大病初愈,祈随安这几天都没抽烟,香烟味倒是没来得及缠上去,童羡初每晚睡不安稳,起来闻见的,都是这种味道。


    她贪得无厌地抱着这件外衣,凝视着祈随安被风吹得挺直的后背。


    天文台预告的那场暴风雨迟迟没有来,除了些胡作非为的风,海上仍旧风平浪静,没有雨的痕迹。不过天文台的预告不可忽视,前方仍旧生死未卜。于是童羡初突然问,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暴风雨真来了,天文台说的没有错,我们两个今天真到不了澳都,那要怎么办?”


    这本应该是在上船之前就提出来的问题。


    但当祈随安向她伸出手,问如果她开船她敢不敢坐,童羡初忽然就什么也管不上了。


    红嘴鸥还跟着她们打转,好似在一路护航。祈随安盯了好一会,大概也觉得现在说这个事已经晚了,又似乎是为了安慰她,稍稍放松了背脊,说,“可能明天勒港和澳都就都会同时传出谣言,说有两个不要命的女人,在雨季的最后一场暴风雨里殉了情吧。”


    变得松弛的语气,看不到是什么表情。


    童羡初却忽然笑了,殉情,这两个字在她齿间反复咀嚼,不像说郁百兰那些事情时那样不屑一顾,而是不由自主地吞入胃部,抑下那些由海腥味翻涌起来的晕胀。


    风再次飘过来,刮乱她的头发,她望一眼格外深沉的海,再望一眼祈随安的后背。


    身体蜷缩着,靠在艇边,不由得将祈随安的外套又抱紧了些,轻笑一声,问,


    “你真愿意跟我殉情?”


    这个问题多疯癫。


    要是普通人听了,想必会认定问的人精神状态不佳,会警告答的人最好缄口不言。


    但祈随安听了,沉默一会。


    巨大的风声和红嘴鸥凄厉的叫声包裹在一起,她笑了一下,极轻极轻地说,“我当然还是希望你活着。”


    这不是童羡初所期待的答案。


    她有些失望,其实她更希望祈随安什么都不用说,只直截了当地说,我愿意。


    可惜那是祈随安。


    祈随安永远不说这种话,祈随安永远是不确定的,她看起来可以因为任何一个人丢掉自己的命,却像上辈子发了毒誓,永远不将自己与任何一个人绑在一起。


    只是海太宽阔,一看望不到头,似乎什么都能装进去,以至于童羡初忽然觉得,也许这场暴风雨真在这个时候来了,也不会是一件多坏的事。


    就把她和祈随安在同时同分埋进这片海,不去想快要到了的澳都,也不去想快死了的叶美玲,什么都不想,生生世世,尸骨都缠绕在一块。是不是只有这样,她才永远都不会离开她身边?


    船后续在海里开了五十五分钟,红嘴鸥跟了她们三十四分钟,《梦中人》放了十一遍,童羡初想殉情这件事想了四十三分钟。


    雨丝飘落下来的时候。


    她勉强撑坐起来,将一直抱在怀里的外套盖在了祈随安肩上。


    接着轻轻地,慢慢地,将脸埋在了祈随安的颈窝里,拼了命地汲取着那里温凉的气息。


    听到祈随安有些朦胧的声音传到耳边,她对她说,“睡一会吧。”


    停了一会,风浪似乎变大了些,狂风刮在眼皮上,像枪林弹雨,冲打着她们的脸庞。


    而那时,童羡初始终低着脸。


    却也能感受到,祈随安仍旧维持着冷静,抬着手,弄着些什么。


    最后,像是终于通过一段不太顺利的海面,祈随安缓缓吐了一口气出来。


    几秒过后。


    是祈随安伸手过来,探了探她的额头,尾指挨到她的眼皮。


    平和的声线,却因为海浪平白无故显得异常温柔,“童羡初,你不要怕。”-


    但不知道是不是地域发生了变化,直到她们上岸,停了船,这场暴风雨才洋洋洒洒地泼下来,仿佛是神祇最后的怜悯。


    还没来得及欣赏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她们在码头附近的一间叫作南瓜车宾馆的地方躲雨,雨一支没有停,最后干脆开了间房,各自洗了澡,再把湿透的衣服脱下来,穿着宾馆配备的浴袍等待那些衣物被空调风吹干。


    期间,童羡初没顾祈随安的阻拦,独自出去了一趟,带回来新的洗漱用品,衣物,几包烟,几颗五颜六色的糖,这座城市太昂贵,连比巴卜都不卖,还有两份通心粉,之后就一直维持沉默,没有提起她们急着赶来去什么时候去见叶美玲。


    湿透的衣物被拧干水,挂在房间塑料架上,湿哒哒的,还在滴水。室外也在滴水,密密麻麻的,厚重的,像一颗颗大钉子一样,砸在土地里的水。


    空气潮热,视线紧密。


    童羡初靠坐在窗户紧闭的窗台上,蜷坐成一堆被雨打湿了的热带花卉,头发吹到半干,看窗外的雨,点一支烟尾猩红的烟。


    她喜欢上那首在大海上循环着的歌,到了南瓜车宾馆603号房,又拿了手机出来放,甚至跟着那空灵的女声,一块哼唱着。


    香烟和歌声一块飘到祈随安这里,她半躺在床边,返过头去,便被这烟和歌声一块勾着,仰了仰喉咙,才发现原来童羡初唱歌很好听。


    让她想起总是在黑得似油的夜里歌唱的一种鸟,夜莺。也想起一个已经逝去的上个世纪女歌手。


    从刚刚回来,到现在,童羡初除了听歌,唱歌以外,没有说一句话。祈随安眯着眼,听了一会,看了一会,没有打断童羡初。


    没有人比祈随安更明白,有种东西叫近乡情怯,人和人之间隔得远的时候,有些事情也就跟着一块隔得远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有时候一不小心念起这个人来了,也只觉着对方活着就好。


    可要真到了眼皮子底下,面对面站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也就全都跟冒了尖的野草似的,一茬茬地往心中间冒。


    祈随安猜测——叶美玲现在应该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否则那么一个经常活跃在公众面前的慈善企业家去世,还就在寿礼前一天,那些关注这方面的媒体,应该也不会止步于报道“昏迷”的地步。


    她们花了些时间才到澳都,如果叶美玲真的已经出事,那这座城市不会如此风平浪静,童羡初此时也不会像如此平静。


    既然澳都是童羡初的常住地,无论怎么样,对方在这里应该也能联系上一些可以打探到消息的人。


    而且童羡初刚刚出去了一趟,回来只带了些必需用品,没提起其他的,那祈随安也没必要急。


    “你说,叶美玲要是真死了怎么办?”


    走神间,房间里突然飘出来这句话。祈随安抽出思绪,下意识去望童羡初。


    女人还是蜷坐在窗台上,手中烟雾往上飘,脸被挡住,不知道在想什么,像刚刚那句话不是自己说的。


    祈随安想了半会,“她对你好吗?”


    童羡初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最后,像是想不清楚这件事似的,非常模糊地落定一句,“她和你很像。”


    “和我很像?”祈随安有些诧异,但很快反应过来,又带着笑意问,“怎么个像法?那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她把我从孤儿院带到了澳都。”童羡初低眼,看着手里的蓝色火柴盒,


    “给我过生日,给我很多糖和巧克力,我有危险的时候也会第一时间用尽所有办法救我,不会让我死掉,十五岁那年,她的仇人听说她还有一个女儿,把我绑到了一个山上。绑匪要她公开向他下跪道歉,不然就撕票。”


    “结果她真的这么做了,她是那么骄傲一个人,竟然真的公开向一个小流氓道歉下跪。但绑匪还是没放过我,他要求叶美玲做更过分的事情。好几天,警察才把我救下来。”


    “我其实没事,就是逃跑的时候摔了几跤,磕破了点皮,她当时好像吓坏了,脸色苍白,腿都崴了冲过来抱我,抱得多紧,压得我肋骨都痛。但我觉得没什么,甚至有点高兴,因为她看起来好害怕失去我,甚至在那之后就逼着我学格斗,学一些可以用来自保的东西……”


    童羡初讲很多与自己有关的事情时,总是很有感染力,也都擅长用游离在外的,似真似假的语气。所以祈随安很多次都被她带进去。


    这次童羡初语气好真实。


    祈随安在飘渺的香烟中听着这些,分明看不清童羡初的脸,但不知为何,却觉得,这不真实,至少不是全部的真实。


    果然,说完这些之后,童羡初停了片刻,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又继续往下说,


    “但有一次我在画廊碰到她,她明明看见我了,却又装作眼底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旁边有人问她,我是不是她女儿。结果她又说,她已经没有女儿了,她说她女儿在十四岁那年就已经死掉了。”


    烟雾逐渐散开了,祈随安终于看到了童羡初的眼睛,那其中有些很浓很浓的东西,那是祈随安自己永远不会流露出来的东西,不解,憎恨,和哀戚……无限制地,从她的眼睛,蔓延到她的眼睛。


    以至于祈随安忽然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这些东西淹没。


    而童羡初始终没有停下来,她好像停不下来了,她看祈随安,看雨,看自己,最后低了头,下巴枕在膝盖上,像是在嘲笑,又像是在提问,


    “祈随安,我死掉了吗?还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她的女儿?养女原来不是女儿吗?那为什么一开始没有人跟我说清楚这一点?那为什么院长要让我忘记郁百兰,让我喊她妈妈?”


    “既然我不是她的女儿,那她为什么要把我接过来,为什么一开始我说我生水痘她还愿意抱我,为什么我被绑匪绑走的时候,她急得像是快死掉了,像是要用她的命来换我的命一样……”


    悲哀和憎恨这种东西,永远无休无止,和软弱无能缠绕在一根麻绳上,像用一层薄膜隔着,一旦戳破,流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


    童羡初无比憎恶此时此刻的自己,懦弱,愚笨,她最厌恶的东西,让她觉得自己像是被从大海里捞出来的一条鱼,在案板上死命挣扎,而看着她挣扎,目睹她所有不甘心的,偏偏又是祈随安。


    为什么每一次都是祈随安?


    她绝望地想起过往很多次这种情况,却又觉得和之前所有都不一样。


    这不是勒港的钟楼,也不是那间长满霉斑的组屋,是澳都,是她那杆旗发生过偏移,是她曾经变成过郁百兰,妄想过自己会被爱会垂怜的场所。


    这种妄想多荒谬?


    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


    童羡初确信祈随安正在看着她,正在听着她,正在用手术刀,将她一点一点凌迟。


    她死死低着脸,不抬头,牙齿咬得很紧,逼迫自己不再继续往下讲。


    而这时。


    祈随安动了,明明已经洗过澡,带着这家宾馆廉价的浴液气息,闻起来却还是像阳光普照,像沉默植物,像睡火山最顶上的那一点碎雪。


    她走过来,坐下来,抽走她夹在手中,那支烫到手指的烟,然后,又往她手上倒了些凉的水,动作多轻盈,却仿佛能替她减轻负载多年的痛苦。


    然后从后面过来抱她,双臂环住她的肩,掌心搭在她的后背,下巴抵在她的耳后,一颗活生生的心,撞着,冲着,她佝偻着的背脊。


    什么也不说,也不看她的脸。


    于是童羡初只能又听见自己,一字一句地继续往下说,“祈随安,我不知道我这个人在她这里到底存不存在,我搞不懂她。”


    祈随安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抱着她,圈住她,像一个包容万千的容器,像围绕着她旋转的一颗卫星,让她的痛苦流到她的身体里去。


    童羡初低头,听见窗外的雨,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让她产生一种错觉,祈随安好像在吻她的头发。


    头发是多深的东西,从身体里长出来,靠血液供养,一丝一丝,长到被人看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得多深情,有多少爱,才会连头发都会去吻?


    可惜这只不过是错觉。


    童羡初抱着自己的腿,说,“祈随安,明天陪我去见她吧。”


    “好。”


    身后的人呼吸像是洇进她的骨骼里。


    童羡初看布满水珠的窗,霓虹的雨,声音哑得似溃掉的烂木,


    “祈随安,我也搞不懂你。”


    这场雨久久未停。


    祈随安也久久没有说话,却始终抱住她,不知道等夜沉到哪里去,才在她背后留下一声叹息,


    “睡了吧。”-


    这天晚上,童羡初做了一个尤其冗赘的梦,梦见她十四岁那年,没有被春天号接到澳都,而是好端端地在勒港孤儿院长到了十八岁,去南港读了大学,念美术学院,遇见一个念医学院的人。


    长着一双很轻很薄的眼,看人的时候很多情,却又因为被新鲜的海风吹着,除了意气风发,不剩些什么。


    她跟她说她叫祈随安,因为喜欢热带,所以来南港念大学,想毕业之后就留在热带生活。她问热带有什么好,每天身上湿黏黏的,总是有下不完的暴雨。她笑着跟她说,因为在热带生活的人都会幸福。


    但梦里的祈随安,照样不是个能安分守己的,总是招蜂引蝶,吸引些男男女女的目光,最后被一块砖头砸到脚边,被人大骂一句——


    祈随安,你根本就没有心。


    童羡初在旁边路过,觉着这好像某种诅咒,听上去就像是,迟早有一天,会有人将祈随安那颗心挖出来,鲜血淋漓地捧在手中。


    但不知道自己在梦里也是不是沾染了些现实中的怨恨,竟然拍手称快,笑眯眯地说骂得好。


    结果像是对她不善良的报应,暴雨就这么落下来,祈随安很无奈地瞥过来。


    也不恼,却还是笑眯眯地望她,特随意地朝她伸出手来,跟我走吧,小邓丽君。


    她总叫她小邓丽君,因为她学说话晚,勒港方言刚改过来,唱歌的调调很老派,像上个世纪的女歌星。


    童羡初听了这个外号,总是心里发怨,当即就甩开祈随安就不要命地往雨里跑。雨不停,她脚步就不停,因为她知道祈随安一定会追上来,顶着被泼湿的脸,笑眯眯地喊她,小邓丽君,你等等我。


    学校组织扮观音,祈随安在眉心点一颗吉祥痣,被那么多人拥着,场面多盛大。


    观音本人却单手撑着脸,百无聊赖,直到在人群中瞥到她,才眉开眼笑地喊一声,初初。


    热带永远没有冬天。


    她们在雨季认识,在雨季毕业,在雨季,祈随安遇见了那名自杀的电影女演员,消息出来当晚,在漫天大雨里找到她,捧着她的脸,疯狂和她接吻;也是在雨季,姜长情出现又离开,祈随安失魂落魄地跪坐在医院门口,她找到祈随安,陪祈随安淋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


    还是在雨季,祈随安再一次找到卢柳,再一次站到那个瀑布前,却能蜷缩在她怀里,依恋而求助式地望着她,喊她——初初,她为什么不认我,为什么不要我。


    她被雨淋得全身湿透,早就忘记了郁百兰殉情给她的警告,没有遇见叶美玲,不知道放下自尊去追求爱的人在别人看来会有多愚蠢,她紧紧抱住祈随安,一遍又一遍地说,祈随安,别人都不要你,但我会要你,我不会放开你。


    然而这场突然降临的梦,就像一根转瞬即逝的火柴,嚓地一下,被点燃,再嚓地一下,消失了。就像她从来都不是那个直来直往的小邓丽君,祈随安也不是在人群中冲她笑的观音。


    梦境结尾,是那个水流不息的瀑布,祈随安又成了现实中的祈随安一样,往后倒,白色衬衫衣诀飞扬,模糊间对她说了一句——童羡初,待在我身边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童羡初眼睁睁看见她掉下去了。


    睁开眼那一刻,有很强烈的失重感,童羡初喘了几口气才缓过来,想在梦里大概她还是殉了情。这又怎么不算是好结果呢?


    她仰了仰自己干涸的喉咙。


    有些不舒适地睁开眼,暴风雨似乎已经停了,日光晃眼地淌到眼皮上,令她觉得自己的眼球像是被人剥下来似的,好疼。


    而就在这个时候——


    有人摸她的眼睛,指腹压住她的眼窝,热的,湿的,她以为那个人的手指在流汗。


    直到那个人帮她擦那些汗,淌在她眼窝里的液体却越擦越多,于是最后,那人不得不再一次将她抱住,一颗壮阔波澜的心,像是要破胸而出,直接跳到她胸腔里头似的。


    她才知道,原来是她哭了。


    而她在给她擦眼泪,柔情似水。她却在梦中,幻想有一天能同她殉情。


    对比好残忍,梦像真的一样。


    大概是为了哄她,祈随安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开始哼唱她昨晚反复哼唱过的那首歌来,歌词好乱,粤语说得含糊,祈随安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么意思,童羡初听到一句特别含糊的,突然说“不对”。


    祈随安笑了一下,说,“那是什么?”


    童羡初将脸埋在她肩窝,濡湿的泪淌过眼角,浸湿她的衣领,“是——”


    “这分钟我在等,你万分钟的吻。”[1]


    “知道了。”


    祈随安还是那样抱着她,好像她是什么值得被珍藏起来的宝物,声音飘在她耳边,又尤其含糊地跟着她唱了一遍。


    还是不标准。她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又往祈随安肩窝里埋进了些,眼泪不听话,顺着淌落。


    祈随安轻轻拍她的背,唱了第三遍,最后叹了口气,“小邓丽君,你可真严格。”


    第35章 「红豆棒冰」


    同一片内海, 夹在勒港和澳都中间,站在两边看,却迥然不同。


    勒港矮而挤, 时常是灰蒙蒙的色调, 像上个世纪褪了色的老照片,海却是其中唯一的荧蓝。澳都高而繁, 纸醉金迷, 彻夜不眠, 像狂欢的秀场,海却是灰沉沉的。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 祈随安就莫名产生一种感觉,澳都不像是在热带, 和那些有冬天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差别。


    第二天, 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便看到了印象中和那艘春天号相似的游轮,不止一艘, 停靠在码头, 像海市蜃楼。


    倒是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春天号, 不过仔细想来也很正常。


    毕竟是十几年前的游轮, 对追求舒适的大部分游客而言, 设施和房间都落后。


    如果要重新修缮,去适应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大概也得耗费不少资金和人力。


    接着, 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童羡初在这里没有固定住处吗?为什么要住宾馆?


    没过多久,她就知道了是为什么。


    安心医院, 总部,叶美玲安心集团往外扩张版图的初始点, 也是六十岁的她在心脏病发后,住的那家医院,就在码头附近。


    从她们住的那间南瓜车宾馆拐过两条街就是,不算清净,也不算大,零零总总两三栋楼。


    墙色泛黄,周围设施老旧,听说遍布这片地区的分院发展起来后,老院成为叶美玲留给自己的清静之所,大部分时候都用来疗养。


    她们在一个艳阳天赶过去。


    不用多注意,就能看到医院所有的出入口,都有穿着黑西服的人在围着打转,站岗。


    刚开始,祈随安以为是为了拦那些为了蹲新闻拍照的记者。


    直到她们走过去,有个戴着耳麦穿黑西服的人,直直地伸手截住她们,对着童羡初的脸仔细观察,似是对上了号,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便紧绷起来,


    “不好意思,童小姐,院长下了死命令,禁止你在这段时间出入这家医院。”


    禁止入内?


    祈随安觉得不太对,难道那位叶美玲女士,和童羡初之间的矛盾已经演变到了这个地步?


    但还没等她开口询问。


    就听到童羡初倏地嗤笑一声,“院长?”


    双手抱臂,冷然直视着黑西服,“她都昏迷不醒了,还能起来给你们下这个死命令?”


    “这……”


    黑西服面露难色,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话里的人就变了,“是副院长。”


    院长变成了副院长。


    祈随安心里有了数。


    她不动声色地看一眼童羡初,发现对方似乎早就知道这其中差别,没多惊讶,只是又笑一声,略带讥讽的语气,“什么时候这一个字都能省了?”


    “童小姐,我建议你们还是直接走吧。”黑西服看起来还是个苦口婆心的,没赶她们,而是又加了几句提醒,


    “现在院长昏迷不醒,副院长在各个出入口都安排了人,不会让你们进去看她的。”


    还没搞清楚其中院长和副院长的关系,祈随安没有轻举妄动。


    而童羡初也知道和这个黑西服多费口舌也没用,淡淡地回了几句,便带着祈随安离开了这些黑西服的视线。


    赤道的阳光不要命地射下来,顶着烈日,她们在这些高楼大厦中穿梭,祈随安不知道童羡初要带她去哪里,但她预感,这第二件事,恐怕也不像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眼下不过是想陪童羡初去和养母见一面,就有什么院长,副院长,看管各个出口的黑西服……这些恩恩怨怨跑出来,虽说是些边角料,但要真串在一块,想想也不一般,简直像老派港片里才有的那些刀光剑影,来之前她哪里想得到?


    她走了一段路,看童羡初像是被烈阳越照越薄的身影。


    又联想到童羡初所说的,十五岁那年被叶美玲仇人绑架的事情,和刚刚自己瞥见的事情放在一块,她瞬间皱起眉头,这样一个跌宕起伏的是非之地,童羡初从被接回来开始就一直这样生活?


    像是知道她在猜测些什么,童羡初一直在她前面走着,一眼都不回头看她,穿一袭黑裙,像不会轻易在人类面前舔舐伤口的黑天鹅,始终走在赤道最中央,宁愿孑然一身,也不愿接受任何一个人的怜悯。


    这样的人,才会连眼泪都是流着脓汁的血,烫得人,心连着肺,一块疼。这样的人,在梦醒时分,眼泪浸湿过祈随安的衣领。


    祈随安突然觉得自己喉咙是湿的,黏的。她打破了这种要命的沉默,“童羡初,还好吗?”


    童羡初步子滞了一秒,却还是听懂了她在说什么,“火灾里受了点伤,我让我的画廊经纪在照顾它。”


    祈随安点了点头。


    不过童羡初并没有看到。


    她还是在前面走着,知道祈随安在跟着她,却和她始终保持着一步前后的距离,“俗气的人,俗气的事,祈医生应该见的很多吧?”


    “通常是发生在别人的故事里。”祈随安也没有急着走上前去,她在这种时候通常没有任何攻击性,不是非要抓住童羡初那点已经淌出来的悲哀,“还没有亲眼见过。”


    她的语气很松,不紧绷。


    童羡初沉默一会,“其实也没什么好见的,不过是一些俗套的东西,这些有钱人见得多了,争遗产的游戏,很常见。”


    简单的一句话,加上之前了解过的部分信息,祈随安明白了其中的来龙去脉。


    无非就是叶美玲的情况现在不算明朗,于是围绕在她身边的一群人,就已经开始在心里打起了各自的算盘——


    叶嘉欣去世后,叶美玲无子无女,没有丈夫,父母又早亡,留下的所有产业该何去何从?


    总不可能真让童羡初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养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吧?


    但如果要将童羡初这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出去,就得在叶美玲这里吹些耳边风,让叶美玲立遗嘱,确定完全排除童羡初的继承资格。


    看来那个所谓的副院长,不让童羡初去见叶美玲,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但这个副院长又是什么人?能指望着叶美玲立遗嘱把遗产留给他?


    “副院长是她弟弟。”


    很快,童羡初就替她解答了这个疑惑,“除了这个副院长之外,她还有一个姐姐,三个妹妹,是其他分院的董事,还有一些站队的侄子侄女。”


    难怪。


    祈随安点了点头,听起来的确是上个世纪才会放的那些争遗产剧情,人丁兴旺的家族,错综复杂的利益……


    不过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她也没觉得多惊讶,反而觉得,如果真是为了争遗产,那那个副院长的手段未免太小家子气了些,只是拦着不让人见面?


    不过很快,她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好笑,这是现实,不是电影,要那副院长真派人拿着刀枪来追杀她们,她们没刀没枪没武器,估计最后也只能沦落到个亡命天涯的结局。


    而现在,摆在她们面前的难题,至少祈随安所认为的她们的难题,不是那悬在高空中迟迟不落下来的遗产,而是如何让童羡初见到叶美玲。


    思考良久。


    祈随安又问童羡初,“你现在还想见她吗?”


    本来只是一个确认。


    但童羡初听了,出乎意料的,终于停住了脚步,回了头,在匆匆掠过的人影里望她,


    “我不知道。”


    祈随安没有太意外。


    刚打算开口,就在这时,有人风风火火地从路边挤过去,眼看着马上就要刮撞到童羡初的肩。而童羡初却像没有察觉到。


    拥挤的市场,人来人往。祈随安快步走上前去,眼疾手快地将童羡初往里拉了一点。放低声音,温柔地说,“为什么想见她?为什么不想见她?”


    “我只是觉得,于情于理,我都应该见她一面。”童羡初低着眼睫,眼睑下一片阴影,


    “但是刚刚,那个人不让我进去,我忽然又松了一口气,就好像是,我特别害怕见到她似的。我是怕她真死了……”


    停顿半晌,自嘲的语气,“可我又怕她真活着,还能睁开眼看我。”


    祈随安特别明白这种感觉。


    都说她是一面镜子,但童羡初也是一面她的镜子,可以清晰分明地照见她。


    某种意义上这极其危险,所以早在遇见这个女人的第一天,她就本能性地感觉到不安。


    祈随安动了动喉咙,“你记不记得我去见卢柳那一天?”


    这是那天之后,她第一次提起卢柳,第一次提起那天的事。


    童羡初不说话,似乎也感到诧异。


    祈随安却自顾自地往下说,


    “那天我发了烧,医生不让我出院。但我还是出了院,去见了她。因为我知道,如果这一次我不去见,那么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去了。”


    童羡初望着她,似是明白了她在说什么,却始终静默着。


    “所以,童羡初,”


    祈随安闭上眼睛,她清楚明白自己在童羡初这些事情里的卷入程度已经过高,但她没办法在这种时候还只是充当一个观察者的角色,那未免太残忍了一些。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异常温和,“我带你去见她吧。”-


    祈随安说的不是空话。


    顶着赤道烈日穿梭了两条街,她早在童羡初停下脚步之前,就已经想起,自己在澳都也有熟人,也许当心理医生就是有这个好处,熟人遍天下。


    不过这次熟人不是来访者,是她之前医学院的同学,之前发过朋友圈,提起过在澳都的安心医院工作。


    如果能联系上,也不是没有可能把她们带进去。


    但在她联系这位老同学之前,童羡初沉默了一会,悠悠地将她拿起来的手机截下,接着带她去见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妇人,五六十岁,穿着算不上华贵,普通款式,神情忧郁,双眼下挂着劳累的黑,一见到童羡初就热泪盈眶,抱着她的手不放。


    通过她们的对话,祈随安听到童羡初那声“白姨”,大概能分辨出来——


    这是在叶美玲身边工作过多年,比起保姆这个称呼,却比那些兄弟姐妹待叶美玲更亲近的一位,二十多年前照顾过叶嘉欣,十多年前也看顾过童羡初。


    被称作白姨的妇人和童羡初叙旧完,一边抹眼泪,一边看了祈随安几眼,像是想和她也稍微说上几句体己话,但时间紧迫,最后只能颤着声音,不断重复那几个字——谢谢,谢谢。


    接着,白姨就带了几套重症监护室看护的衣服出来,让她们换上,带着她们从某栋建筑的入口到了重症监护室。


    那里看管的黑西服少,祈随安猜是那天看到童羡初的黑西服没往上报,暂时没其他人知道童羡初带了个女人回来,为了不引起怀疑,白姨还多带了几个人,掩人耳目,跟医生说是之前受过叶美玲资助的几个孩子,自发组织来看她。


    说是老院,但重症监护室设备齐全,指示灯白森森的,挤在房里,反而显得躺在其中的人尤其渺小,像白色海洋里的一条鱼。


    已经是夜,病房里的仪器按照某种频率发射着声响,躺在病床上的叶美玲浑然不觉,似乎也不知道与她争锋作对的养女就站在她跟前,被盖在脸上的氧气罩吊着一口气,呼吸粗得像烂风箱。


    从踏进这个病房开始,童羡初就一句话也没有说,背挺得笔直,低垂着睫毛,没有表情,或者是不知道应该露出什么表情。


    生命走到头的人,身上总有股死气,自己感受得出来,别人也看得出来。


    一般人不太敢直视,越熟悉的人越承受不了这种死意,觉得多看一眼,都要被拖到地狱里去。


    但童羡初不一样。


    她看着叶美玲,眼神像理发店里刮脸的剃刀,刮过叶美玲脸上的每一寸皮肤。


    一种朦胧而浓烈的眼神。


    不像是来看望自己病危的养母,而像是下一秒就要上手去硬生生直接把叶美玲拖起来。


    病房里太静。


    自然也能听到病房外的脚步声,以及白姨躲在一旁不敢直视,带着哭腔的颤音,


    “你,你妈妈,她早就不行了,前几天差点就去了,结果,又被人抢救回来,连医生都说,现在只是在吊着一口气。但你也知道她性子傲,这最后一口气,不等到她要等的,拼了命也不肯咽下去。”


    多说几句,就开始语无伦次起来,“你舅舅,几个姨妈,表姐表哥们,都轮番过来看她,劝她,让她安心去,但她就是不肯咽气,夜里都快过去了,却拼命地大张着嘴,吸气,吐气,其他人都以为她还有什么心愿未了,连集团董事都过来了好几波,但她这口气就是吐不出来,也咽不进去……我知道她在等什么,我知道她在等谁,我知道她在等谁。”


    话语断断续续,飘在这个窄小的房间里,任谁听了这番话,看到床上奄奄一息的人,都有些动容。


    祈随安沉默着,拍了拍已经别过脸去、不敢再看一分一秒的白姨。


    哀戚哭声,形容枯槁只残着一口气的病人,用来吊命的昂贵仪器,挤在在一间小病房里黑沉沉的人群,所有人都在疯狂分泌着汗液和恐惧。


    连祈随安都觉得压抑。


    但童羡初却将所有的这一切,都生硬地排除到自己的世界之外。


    她什么也不说,只是那样看着叶美玲,像是要从叶美玲脸上,身上,找寻着什么痕迹,也像是要竭力分辨出来——


    叶美玲现在没有骗她,叶美玲现在是真的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高高在上的叶美玲,真的没有突然睁开眼,用一种漠然的眼神掠过她。


    比起其他人的悲戚,她身上萦绕着的,更多的,是一种茫然。


    而就在这时——那像是烂风箱的呼吸声忽然有了变化,更慢了,更轻了。


    病房里的所有人瞬间屏住了呼吸。


    躺在病床上的叶美玲微微动了一下眼,过了一会,又特别艰难地抬起了眼皮。


    病房里那么多人,都穿着包着嘴巴鼻子头发的防护服,没有一张脸是清晰分明的。


    可她一睁眼,那混沌不清的视线,就直接落到了童羡初身上。


    “我就知道……”白姨看到叶美玲的眼睛,已经泪流满面,“我知道她在等谁。”


    但与白姨所期待的那种场面相反。


    病房逼仄,气氛死寂。即使叶美玲的视线落在了童羡初身上,她们之间萦绕的情感,也不是临死之前的互诉衷肠。


    没有人说话。


    童羡初盯着躺在病床上的叶美玲。


    而叶美玲耷拉着眼皮,尤其平和地注视着童羡初,很久,很久,抬起自己被仪器夹着的手指,幅度很轻微,但所有人注意力都集中,能分辨出来——


    叶美玲躺在床上,已经像是一个死人,勉强抬眼看着童羡初,先是指了一下童羡初。


    这时她的呼吸已经彻底捅拦了肺。但接着,她又费了好些力气,却忽然转向了祈随安。


    她紧紧盯着祈随安。


    那眼神死气沉沉,却又无比锐利,像一把刀直直戳过来,让祈随安都觉得心惊肉跳。


    而就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


    所有仪器发出尖锐凄厉的响声,白森森的光瞬间化为赤红,似夺命的冤鬼,刺向墙壁。


    骤然间,那像是破风箱似的呼吸声断了,叶美玲的手重重地砸到了床边。


    模糊间,凄厉喊声和脚步声同时出现,白姨瘫在了地上,有人慌张的哭腔,从病房外拥挤进来的白大褂,所有仪器像是中了病毒,噼里啪啦地乱响着。


    祈随安感觉自己被撞了一下。


    恍惚间,她被挤在兵荒马乱里,下意识去寻自己身边的童羡初。


    手伸了出去,却抓了个空。


    才发现刚刚还站在她身边的女人,根本就不在这一片混乱当中,而是在仪器响起的那一瞬间,就迈着步子,跌跌撞撞地开始往外跑。


    等她发现之时,对方已经在她视野里留下一片黑色裙摆,像一只拼了命往外奔逃的无脚鸟。


    着急之下祈随安挤出病房,四处寻找童羡初的踪影,走廊上也是匆忙奔来的人影,黑西服,白大褂,家居服,睡衣……人人脸上挂着诧异,痛心,伤悲,焦灼,有真有假。


    唯独童羡初在往外跑。


    又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电闪雷鸣,雨声冲刷着哭声。祈随安从走廊追到电梯,焦灼地按下电梯,等到电梯,踏进去。


    一秒钟后。


    又马上按了电梯踏出来,拐到楼道,三阶一步,几乎是要直接跳下来,最后从横冲直撞的重症监护室楼层,拐到风平浪静的下一层——


    消防通道和走廊之间隔着一扇门,门上有一扇很窄的窗,透着像被切开的一束光。


    有个人坐在那一层最下的一步阶梯,躲开那束直冲冲射下来的光,缩在浓得像柴油的漆黑里,抱着自己的膝盖。


    祈随安拐到拐角,放慢了步子,尽量让自己的呼吸缓下来,扶着栏杆,一点一点走下去。


    她喘着气。


    背脊上不停有汗淌下来,想必也知道有多狼狈,但她连这些汗都顾不上擦。


    她很慢很慢地走过去,在童羡初的身后坐下来,刚刚跑得太急,现在还有些喘不过来气,暴风雨落到她的五脏六腑,一点点堵住她用来呼吸的所有毛孔。


    但她觉得,此时此刻,更喘不上来气的,是童羡初。


    一时之间,她只能沉默。


    坐在高一级阶梯的位置,注视着稍微比她低一些的童羡初。


    她知道童羡初此刻不会想让她在她旁边,她甚至感觉不到童羡初的呼吸。


    门外的人来来往往,似乎有人注意到消防通道里面的她们,往里面瞥了几眼。


    祈随安注视着童羡初的背影,注视着她们又变成同一个橡皮人的影子。


    她想到叶美玲刚刚和童羡初的对峙,坐在这里的楼道,还是能隐约听到上一层的鸡飞狗跳。然后,她又想到十二岁的童羡初在同样的情况下,自己在坟场坐了一天一夜。


    那时候的童羡初会是什么心情?


    忽然之间,祈随安被拽入那个郁热湿润的雨季,观音诞,红豆棒冰,黑白相片,巧克力,蹲在坟场里的女孩……一切都亲眼所见。


    良久,她强迫自己跳脱出来,注视着眼前的童羡初——


    还穿那身空空落落的防护服,摘了发帽,卷发糟乱,靠在栏杆边上,抱着膝盖,脸埋进去,连影子都被门外的光切成碎的。


    呼吸声极轻,像是被某种液体堵住。


    让人莫名想起叶美玲断气之前,气管被挤得狭缩,只剩下很小的一部分,从肺部被挤出来。


    祈随安突然觉得难过,就像是自己的肺也正被人用手揪着似的。


    不知过了多久,她注视着童羡初支离破碎的后背,抬起手,用手掌捂住童羡初的眼。


    那一刻,掌心和眼皮相贴。


    有什么热的东西,像是被咬破了似的,一下子就淌到了她的手心,烫得她心脏都缩了一下。


    城市在下声势浩大的暴雨,祈随安的掌心也在下一场无声无息的暴雨。她看不到童羡初的脸,却能感觉到童羡初此刻是热的,也是凉的,童羡初濡湿她的手掌,很轻很轻地说,


    “祈随安,我想吃红豆棒冰了。”


    这样的人,连眼泪都是流着脓汁的血,烫得人,心连着肺,一块疼。


    以至于之后的两个小时,祈随安穿过好几条街,在各个超市便利店四处搜寻,给童羡初买红豆棒冰的时候,一直都陷落在一场极为漫长的失语症当中。


    而临走之前,她走到医院底下,才摸到自己兜里还有一颗比巴卜,西瓜味。


    本想先拿给童羡初,但又想起来童羡初在楼道里沉到像是快要溺毙的背影。犹豫间,她把比巴卜放进了口袋,选择加快去寻找红豆棒冰的步伐。


    因为那时她还觉得,她们很快就可以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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